五四時期毛澤東對封建婚姻制度的批判

五四時期毛澤東對封建婚姻制度的批判

馮志軍 郭志芹 

婚姻制度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封建婚姻制度是維繫封建專制社會長期存在的重要基礎。五四時期,毛澤東對封建婚姻制度的批判雖然只是毛澤東的婦女觀的一個組成部分,有些思想還不成熟,但毛澤東敏銳地抓住封建制度的這個要害問題進行猛烈抨擊,對徹底推翻封建制度、實現婦女解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一、對封建婚姻制度根源的揭露在兩千多年的封建宗法社會裡,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觀念,使女子的戀愛、婚姻失去了自由,一切由父母包辦,出嫁後成為丈夫的附屬品和家族傳宗接代的工具,婦女始終處於受壓迫、被奴役的地位,男女從未真正平等過。毛澤東深刻地認識到封建婚姻制度的根源在於封建的社會制度,欲實現婚姻戀愛自由,必須首先推翻封建制度的束縛。1919年7月至8月,毛澤東在《湘江評論》上發表《民眾的大聯合》一文,描述了中國婦女的地位和處境:「我們是女子,我們更沉淪在苦海!我們都是人,為什麼不許我們參政?我們都是人,為什麼不許我們交際?我們一窟一窟地聚著,連大門都不能跨出,無恥的男子,無賴的男子,拿我們當玩具,叫我們長期地對他賣淫,破壞戀愛自由的惡魔!破壞戀愛神聖的惡魔,整天的對我們圍著,為什麼『貞操』卻限於我們女子!『烈女祠』,遍天下,『貞童廟』又在哪裡?我們中有些一窟的聚著在女子學校,教我們的又是一些無恥無賴的男子,整天說什麼『賢妻良母』,無非是教我們長期賣淫專一賣淫,怕我們不受約束,更好好地加以教練。苦!苦!自由之神你在哪裡?快救救我們!」[1]375在這裡,毛澤東對中國婦女在封建制度下受壓迫地位的情景描繪的十分逼真,令人發醒。1919年7月14日,毛澤東在《湘江評論》上發表《女子革命軍》一文,裡面提到:「或問女子的頭和男子的頭,實在是一樣。女子的腰和男子的腰實在是一樣。為什麼女子頭上偏要高豎那招搖畏風的髻?女子腰間偏要緊縛那拖泥帶水的裙?我道,女子本來是罪人,高髻長裙,是男子加於她們的刑具。還有那臉上的脂粉,就是黔文。手上的飾物,就是桎梏。穿耳包腳為肉刑。學校家庭為牢獄。痛之不敢聲。閉之不敢出。」[1]3351919年11月21日,他又在《女界鍾》發表《女子自立問題》,指出:「蓋我國數千年不正當的禮教習俗,女子在任何方面,都無位置。從政治、法律、教育,以至職業、交際、娛樂、名分,一概和男子分開做兩樣,退處於社會的暗陬。於不得幸福之外,還領受著許多不人道的虐待。……也可知我國社會罪惡的深固程度了。」[1]421顯然,在這些論述中,毛澤東把男女不平等的根源確定為封建制度造成的社會環境。在封建社會的中國,婦女處在社會的最底層,她們無時無刻不受著政權、神權、族權、夫權的四重壓迫。而封建地主政權是一切壓迫的基礎,因為封建專制體制需要宗法制度維繫,封建宗法制度又以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為基礎。所以,封建主義婚戀觀的根源在於封建制度,想要打破封建的婚姻制度,實現婦女的真正解放,非要推翻封建制度不可。1919年11月14日,發生在長沙的「趙五貞事件」①深深刺激了正在熱戀中的毛澤東,他與16日—28日,連續發表10篇文章,矛頭直指造成封建社會婚姻制度剝削人性的封建制度。在《對於趙女士自殺的批評》一文中深刻地指出:「一個人的自殺,完全是由環境決定的。趙女士的本意,是求死嗎?不是,是求生的。趙女士而求死了,是環境逼著他求死的。」[1]413「這件事背後,是婚姻制度的腐敗,社會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獨立,戀愛的不能自由。」[1]414在《「社會萬惡」與趙女士》中強調:「社會裡既含有可使趙女士死的『故』,他又可以使錢女士、孫女士、李女士死;他可以使『女』死,他也可以使『男』死。我們現在未死的人,還有這麼樣多,我們就不能不預防這危險東西遇著機會隨時給我們以致命傷。我們就不能不大聲疾呼,警覺我們未死的同類,就不能不高呼『社會萬惡』。」[1]424-4251919年11月23日,在《非自殺》中也指出:「我於趙女士自殺一事,歸咎於環境逼之使然,而於『自殺』的本身,尚未置論。」[1]429毛澤東曾於1919年11月25日發表的《戀愛問題——少年人與老年人》中指出:「我在小時候看見多人做喜事,我便問他們何干?他們都說,一個人討親為的是燒菜、煮飯、餵豬、趕狗、紡紗、織布。我就問道,何不請一個工人省事的多呢?到了後來,才聽得討親是為的『接後』,我仍是莫名其妙」「社會上既不以戀愛為重,於是婚姻一事,除開燒菜、煮飯等奴隸工作以外,便只有那下等的肉慾生活。」[1]436毛澤東的這些文章,明顯地把婚姻制度與封建主義的社會制度造成的社會環境聯繫起來,明確了婦女解放鬥爭的對象,糾正了那種認為婚姻中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在於男性統治而導致兩性對抗的歧途。我國近代社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反帝反封,反對封建主義更具有長期性和複雜性。毛澤東把婚姻制度與封建主義的社會制度聯繫起來,既抓住了反對封建主義的核心問題,調動廣大婦女參加到革命隊伍中來,又切實找到了在婚姻生活中中國婦女受壓迫受剝削的社會根源,毛澤東的這種認識在當時是十分深刻的。二、對封建婚姻迷信的批判迷信作為一種與一定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傳統意識,其產生、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處處都有封建迷信的影子。在終身大事的婚姻嫁娶上封建迷信色彩更是濃重。它是造成封建婚戀觀畸形發展的重要因素,自然也成為毛澤東批判的對象。1919年11月28日,毛澤東在《大公報》上發表《婚姻上的迷信問題》一文,在分析了「婚姻命定說」、「合八字」、「訂庚」、「擇吉」、「發轎」、「迎喜神」、「拜堂」等婚姻中的封建迷信後,指出:「我們倡言改革婚制,這些關於婚姻的迷信應該首先打破,最要緊是『婚姻命定說』的打破,此說一破,父母代辦政策便頓失了護符,社會上立時便會發生『夫婦的不安』。夫婦一發生了不安,家庭革命軍便會如麻而起,而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的大潮,接著便將泛濫於中國大陸,乘潮打漿的新夫婦,便會完全成立在戀愛主義的上面。」[1]447毛澤東把打破婚姻迷信作為實現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的前提條件,在當時對於促成男女青年,特別是女性反傳統的輿論環境,促進青年獨立意識的覺醒,增強男女青年自己掌握自己命運的信心具有重要的意義。在新世紀的今天,我們仍然能看到一些封建迷信的影子,特別是在廣大農村甚至還有沉渣泛起之勢。我國有兩千多年封建迷信的歷史,迷信作為一種意識形態而存在,具有自己獨立的運行規律,不可避免地在人們的頭腦中殘存下來,是人們意識中最頑固的一部分內容。當人們在現實生活中,遇到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或人生中具有決定意義時刻的時候,就為封建迷信的存在提供了合適的土壤。反對封建迷信,任重而道遠。三、對封建媒人制度的批判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沒有媒人的婚姻是不可想像的,「天上無媒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確切地表現了媒人在封建婚姻中無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媒人是一種歷史現象,是特殊環境下的產物。由於封建社會經濟自給自足的封閉性,造就了家庭與家庭交往的疏遠,男女之間的結合必須要有中間人在其中牽線搭橋才能實現。雖然媒人在「防止男女亂性、保障婚姻安全、完善規範禮法等方面起著積極的歷史作用。」[2]但是媒人在封建婚姻制度中擔當了護衛士,左右逢源,欺男騙女,嚴重限制了婚姻的自由。1919年11月27日,毛澤東在《打破媒人制度》中指出:「在中國婚姻上操有大權的,人都說是父母,其實父母雖有主持之名,沒有決定之實。有決定實權的便是媒人。」「媒人既是壞到這樣,以後要想婚姻改良,便須急將媒制打破。媒人、月老等話,要從國語辭典中一概刪除。新式婚姻的成立,便只要男女兩下的心知,到了交厚情深,盡可自由配合。倘要明白表示,令親友皆知,最好在報上登一啟事,說明我們倆願做夫妻,婚期是某月某日就算事實。不然,便到官廳註冊,鄉間則在自治局裡報名,亦盡夠了。媒人這種東西,應該投畀到九霄雲外,再也不要理他。倘因鄉曲風氣未通一時難盡去掉,也要男女相互睹面。防制(止)他的說謊原因。婚成不對,可向詰責,媒人不能不負責任。嘗推原媒制之來,系由於男女界限太隔,故欲廢媒制,首先要澈(徹)底的撤開男女大防。」[1]441毛澤東深刻分析了媒人欺男騙女、騙取錢財的本質,指出了欲實現婚姻改良,必先打破媒人制度,欲要打破媒人制度,先行婦女平等的思想,並對如何打破媒人制度提出了具體的途徑,這對當時追求戀愛自由、婚姻自由的男女青年來說具有重要的啟蒙意義。四、對父母包辦婚姻的批判封建社會的婚姻,與其說是人生中的大事,不如說是家族的大事,與其說是兒子娶老婆,不如說是老子討媳婦,講究的是門當戶對,婚姻只是家族建立社會關係和聚集財富的一種手段,不管自己同意與否,「父母之命」是不容反抗的。包辦婚姻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除一般的包辦婚姻外,還有換親、童養媳、娃娃親等等形式。不論何種形式,它們都限制了人們婚姻自由的權利,這樣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打起屋大的燈籠,尋遍中國的社會,竟看不見半點戀愛的影子。」[1]443這樣的婚姻於人於社會都是極其有害的。毛澤東敏銳地看到了父母包辦婚姻對青年男女的迫害,並堅決地予以抨擊。他在1919年11月18日發表的《趙女士的人格問題》一文中指出:「中國父母都是間接強姦自己的子女。這結論是在中國家庭制度(父權母權)婚姻制度(父母代辦政策)的底下應該發生的。」[1]416第二天,又在《大公報》上發表《婚姻問題敬告男女青年》一文,結合「趙五貞事件」大聲疾呼:「全中國的青年男女諸君!你們都不是些聾子瞎子,眼見這麼一件『血灑長沙城』的慘事,就應該驚心動魄,有一個澈(徹)底的覺悟。你們自己的婚姻,應由你們自己去辦。父母代辦政策應該絕對否認。戀愛是神聖的,是絕對不能代辦威迫,不能利誘的!我們不要辜負了他,不要使他白白送了一條性命。」[1]418毛澤東對父母包辦婚姻的批判,不僅僅推動著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思想在中國社會的生根,也直接促進了父權、族權在中國社會的瓦解,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推動了社會的文明進步。五四時期毛澤東作為一個早期馬克思主義者,用深邃的思想對封建婚姻制度進行了猛烈的抨擊,提高了青年們反抗封建婚姻制度束縛的勇氣和信心,掃除了新式婚姻制度誕生的思想障礙,促進了革命戰爭年代風起雲湧的婦女運動,同時也為毛澤東婦女觀的萌生提供了實踐條件。正是在毛澤東對封建婚姻觀批判的基礎上,以愛情為核心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才得以誕生。不可否認,在新世紀的今天,有些人忘記了一個個男女青年為追求自己的幸福付出的血和生命的代價,忘記了婚姻自由的來之不易。他們的婚姻觀念,受到了太多的物質感染,「有房有車」成為結婚的前提,甚至自甘墮落,入不正當行業,「幹得好不如嫁得好」、「娶富婆」、「傍大款」,自願放棄自己的婚戀自由,依附於別人。請不要忘記自由、獨立、尊嚴才是人生的真諦。[參考文獻][1]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編輯組.毛澤東早期文稿[M].長沙:湖南出版社,1990.[2]金陵.媒人現象的社會作用及其演變[J].東南文化,2007(5).(《環球視野globalview.cn》第681期,摘自2014年第10期《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
推薦閱讀:

警惕「左憤」誤國:——《中國不高興》的狹隘民族主義批判
練習批判性思考
你敢談批判性思維(critical thinking)嗎?
周寧:「被別人表述」:國民性批判的西方話語譜系 (第6頁)
資本與符號資本

TAG:婚姻 | 制度 | 封建 | 婚姻制度 | 批判 | 五四 | 毛澤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