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與民主的爭論-——讀《憲政與民主:當代世界的變革》

建設憲政制度框架,讓政治在特定的制度框架之內運作;建設民主制度框架,讓政治在民主的制度框架之內運作。這可以說是許多政治學家和法學家的基本理想。憲政與民主問題,無論在實踐上,還是學術上,在當今世界上都有其重要的地位。從實踐上來看,憲政與民主是政治發達國家政治文明的重要內涵,也是政治發展中國家所孜孜以求的政治發展理想。在學術上,憲政與民主,可以說是憲法和比較政府研究的重要課題,是任何法學家和政治學家所無法迴避的課題。  環顧人類的實踐,世界上許多國家憲政與民主建設道路極其艱難;瀏覽憲政與民主研究,可以看到還缺乏具有普遍理論意義和具體實踐意義的研究。鑒於政治轉型國家實踐的問題,也鑒於學術研究的空缺,The 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ACLS)於1987年啟動了比較憲法的研究項目,並舉行了一系列的學術研討會。其著眼點是憲政與民主的研究,不應該局限於法學家和政治科學家,還應該吸收其他學科的研究。《憲政與民主:當代世界的轉型》就是參與這一研究項目的學者的研究成果。  《憲政與民主》一書共六個組成部分,第一部分討論政治「轉型」,第二部分研究「人權」發展,第三部分探討「多元主義與民族主義」,第四部分探究「制度安排」,第五部分探索「歐洲的憲政難題」,第六部分「反思憲政主義」。全書收集了25篇學術論文,涉及到憲政與民主的理論問題,還涉及到歐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國家與地區的政治發展實踐。  該書的主題是,美國憲政與民主的經驗是重要的,但世界各國的實踐不能用美國的標準去衡量。憲政既是國家的正式結構,但更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憲政涉及到法律與社會、文化與歷史、經濟與政治各個領域的理論與實踐。各國憲政與民主的發展,其理論和價值具有普遍性,但是發展的實踐與各國所面臨的法律與社會的性質、文化與歷史的特色、當前經濟與政治的狀況,有著密切的關係。  對於中國來說,憲政法治和民主的發展,是中國政府治道變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一進程中,既需要我們了解各國的實踐,也需要我們了解各國的研究進程,從而增加我們有關憲政法治和民主理論與實踐的知識存量。在這個意義上,《憲政與民主》一書,對於中國憲政法治民主的學術研究和實踐都有一定的意義。這是筆者讀罷該書的第一個想法。當然,我的感想不止這些。  在筆者看來,《憲政與民主》的可貴之處,首先是研究方法上的,它可以說是多學科學者共同研究人類治道變革問題的成功案例。參與研究的學者有不同的學科背景,這時必須在問題的切入點和學術研究的語言上有一定的共識。如何在多學科的學者之間形成問題理解、學術語言的最低限度的共識,然後開始跨國家的協作研究,並就激烈的分歧展開討論,的確是了不起的成就。  因此,在我看來,《憲政與民主》一書的最大的價值在於在最低限度的共識基礎上,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分歧與爭論。在這裡,很多見解,尤其是不同意見的交鋒,富有啟發意義。該書的學者區分了憲法與憲政、法律性與合法性,在這些方面,各個學科和國家的學者似乎有共識。但是,在許多問題上,人們卻有極大的分歧。比如在人權問題上,對人權就有法律形式主義意義和社會政治意義分析的分歧,存在著人權的普遍意義與相對意義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有人認為人權是普遍的,而有人則認為,文化和經濟的多樣化,使得難以識別具有普遍意義的人權,也難以在不同的文化中有效地推廣和實施普遍的人權。權利也有其具體的歷史和文化意蘊。當然,在我看來,這一爭論之中也存在著基本的共識,人權是憲政與民主的基本因素,是憲政與民主發展的重要制度安排。畢竟,沒有人權,何來憲政與民主呢?  該書所反應的分歧與爭議不僅僅在人權問題上。有關法治(the rule of law)也存在著爭議。許多人認為,法治對於憲政是必需的。但不止一個學者認為,法治是沒有意義的,除非人們可以制定法律規則並實施它們。這些學者有著強烈的衝動,把法治看作是政治穩定的重要源泉,有了法治,政治穩定就不見得要基於由特定階級主導其他階級的階級結構或者直接採取暴力性的軍事干預或威脅了。當然,更多的學者把法治與民主聯繫起來,與國家的存在及其權力的配置聯繫起來。對他們來說,要理解憲政不僅要理解制定規則的規則,而且還要理解制度建設(institution building)和價值型塑(Value formation)的本地進程。  有關制度建設的討論可以說是《憲政與民主》一書富有成果的部分。學者們探討了民主的議會制與總統制,探討了威權至上的軍事證券和一黨統治,探討了寡頭制和君主制。非洲學者和東南亞學者堅持認為,憲政研究不能局限於民主制度的分析。憲政研究超越民主制度的範圍,這反應了不同國家的學者對憲政的不同理解,實際上也從另外一個側面反應了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憲政的發展並不一定與民主的發展同步,或者說必然是相輔相成的。  《憲政與民主》一書一共有400多頁,存在巨大分歧的論題還有許多。其組織者的初衷是要多學科、多國家地理解當代世界憲政與民主發展的理論與實踐,希望給發展中的憲政民主國家提供實踐的建議。但是,研究項目的結果,卻是一部充滿爭論的文集。這或許是研究組織者或者資助者所沒有想到的。  但是,這實際上又是理所當然的。有那麼多國家的學者、那麼多學科的學者參與的研究項目,其研究成果不充滿爭論,才是怪事。學術研究本來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學者也只有在充滿爭論的過程中,才能相互挑戰、相互促進,最終相互提高,共同提升有關憲政與民主的研究水平。  因此,《憲政與民主》一書,最大的價值,恐怕就在於它的尖銳的衝突與爭論。進行學術研究的學者或者致力於憲法與民主發展實踐的官員,在這裡找不到現成的答案,卻可以學到如何開拓思維的空間,把憲政與民主問題,置於更為寬闊的學術研究空間里,也置於更為寬廣的世界政治發展的背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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