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提提你之四:非法追債 也可能面臨承擔法律責任
06-17
開發區檢察院審查逮捕一宗由追債引起的尋釁滋事案。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琨夥同劉某韜(取保候審)、曾某程(取保候審)為向債務人鍾某追討債務,多次上門威脅恐嚇、肆意毀損等手段造成被害人即鍾某的父親1萬多元的經濟損失,該院以尋釁滋事對陳某琨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陳某琨等人第一次去向鍾某家中追債時,被害人就已言明其女兒鍾某已不在家中居住,但犯罪嫌疑人等故意無事生非、糾纏不休,多次上門對被害人尋釁威脅,向被害人設置的監控、鐵門噴塗紅漆,用520膠水毀壞被害人的三輛汽車,經鑒定共造成被害人10844元的損失。
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看似是追討債務,但手段已構成違法犯罪,實施恐嚇他人、肆意毀損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等行為,情節嚴重就觸犯刑法第293條規定的尋釁滋事罪。此外,非法追債還可能觸犯的罪名有:1、為追債非法剝奪債務人人身自由24小時或毆打債務人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第238條規定的非法拘禁罪;2、為追債綁架債務人家屬逼迫債務人還款,情節嚴重的觸犯刑法第239條規定的綁架罪;3、為非法追債毆打他人導致輕傷以上,則觸犯刑法第234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4、為非法追債多次故意毀損他人財物或損壞財物造成損失達5000元以上,則觸犯刑法第275條規定的故意毀壞財物罪。
檢察官提提你:我國法律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財產、人身安全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追討債務一定要遵循合法途徑,以非法手段追討債務而違法犯罪的,將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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