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連環殺手一面是孝子慈父,這真的可能嗎?

如何看待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嫌疑人落網?

Wang Sigma,用心理學的眼睛看世界

1. "正常"的惡魔?

從澎拜新聞對犯罪嫌疑人的側寫(甘蒙連環殺人嫌犯素描:兩次高考落榜,沉默內向但喜歡去舞廳)中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高某在鄰居看來是一個很孝順的人:

高承勇的一位堂哥告訴澎湃新聞,高承勇父母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先後去世,高父去世前癱瘓了好幾年,高承勇在床前端屎端尿地伺候,很是孝順。一位鄰居證實了高承勇的孝順:「尕娃子小時候可乖了,給他父親擦屎擦尿,孝順得不得了。

其他接觸過他的人,若不是經由新聞報道了解到案情,無一例外也都不會把這個和妻子合開小賣部,且兩個兒子業已大學畢業的平凡中年男子,與當年震驚全國的變態連環殺手聯繫起來:

在他被抓獲的小賣店附近的理髮店老闆眼裡,他顯得「文文靜靜的,像個學校的老師」。

犯下十多起殺人,奸屍,甚至割去被害者器官這等慘絕人寰案件的變態殺人狂,不應該是面目猙獰,毫無同情心,極其殘忍,獨居,臉上恨不得要大寫著「我是變態」才符合常理嗎?現在他居然還有老婆,是兩個大學畢業孩子的父親,開小賣部,還文文靜靜地像個老師,鄰居眼中的孝子?

其實,回顧歷史上若干的連環殺手,我們不難發現,這種過著兩面人生的犯罪者並不是罕見的,偶然的。他們往往一面殘忍變態,邪惡至極,犯罪成癮;一面卻過著正常人的生活,是關愛妻子的丈夫,疼愛子女的父親,鄰里眼中很容易相處的好鄰居,以及勤奮的員工。比如前兩年震驚全國的河南洛陽性奴案,犯罪人李浩被警方抓獲時,還是洛陽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跟妻子育有一子。

據周圍鄰居介紹,平時李浩跟他妻子看起來感情很好,沒什麼異常。李浩的同事稱,他平時都按時上下班,看不出像壞人,不過很少參加同事聚會應酬。

而國外,比如從 1974 年到 1991 年殺害至少 10 人的連環殺手Dennis Rader,直到 2005 年被抓住,人們才知道這個代號 BTK 的連環殺手的另一個身份竟然是本地天主教堂教會的主席,與妻子育有兩個孩子;更遠的,比如殺害 30 多名女性,在美國臭名昭著的Ted Bundy,1975 年被捕時,竟然是華盛頓民主黨派主席的助理,一個華盛頓大學畢業的,正在猶他州立大學進修法律的高材生,同時也有著和普通年輕人一樣的正常範圍內的男女感情糾葛。當時華盛頓民主黨派主席 Davis 甚至對 Bundy 讚賞有加,認為他聰明,上進,對這個(政治)體系深信不疑( "smart, aggressive...and a believer in the system." )。

這讓人不解。通常大眾會直覺地認為,連環變態殺手肯定在心理上存在明顯的異常,比如反社會人格障礙,殘酷無情,冷漠,沒有內疚感,衝動,漠視生命。學術界在早期也是著重探索變態殺人狂異於常人的地方,無論從環境,人格,還是基因生物層面,都試圖證明,變態殺人狂和正常人是多麼地不同。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案例積累,人們看到,一方面變態殺人狂背地裡像惡魔一樣,另一方面,他們卻能過著和正常人別無二樣的生活。這讓人不寒而慄,在想到平時那個在小賣部給你讓煙的和藹大叔,那個同學聚會時,同學眼中普普通通的男人,那個木訥不太愛說話的鄰居,居然在誰也無從知曉的背後,曾經干下奸屍割器官的魔鬼行徑時;這也更讓人疑惑,他們是怎麼使兩種完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人格,一方面殘酷無情,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沒有任何內疚感,另一方面,又對周圍人關愛有加,安然無恙地融合在一起的?

2. 自我的謊言

其實,這涉及到一種常見的心理防禦機制,即分隔化(Compartmentalization)。從這個詞英文的詞源上來看,compartment 是隔間的意思,比如火車卧鋪車廂一個個隔間。而分隔化的意思,就是指將相互衝突的自我狀態(如意識,記憶,觀念等等)分隔開,使它們互不干擾。就像乾淨的屋子裡堆著一堆垃圾,會讓你感覺很不舒服,但如果你將垃圾、雜物放在一個你暫時看不到其他隔間,你的眼裡只有舒適整潔,心理會不會舒服多了?需要注意的是,垃圾並沒有被清掃走,它們只是被放在了另外一個你暫時看不到的隔間里。這種心理防禦機制的使用是無意識的,常被用來處理難以調和的認知衝突,或者由於衝突的價值,認知,情感,信念等導致的心理不適和焦慮,通過這種心理防禦機制,兩方衝突的觀念或情感被相互隔離開來,避免了直接的交互,從而兩種截然不同的價值體系能夠得以共存,生長。

分隔化這個術語聽著神神道道,但是其實並不神秘。它未必就是壞的,比如演員演一個角色,在角色中要入戲,在真正自己的生活中又要齣戲,通常就會無意識地運用分隔化這種心理防禦機制,以避免角色和真正自我之間的衝突。它也未必就很罕見,有多少人曾經出軌?出軌的一方,一方面承受內心深處的自責和內疚,但另一方面又忍不住出軌的誘惑,出軌者對這種內心衝突的規避,通常也會無意識地運用分隔化的心理防禦機制。

回到連環變態殺人狂的心理層面,連環殺手之所以往往有著非常正常的生活有著非常深刻的必然性。除了個別非常極端的反社會人格障礙者,殺人時內心毫無愧疚和自責感(如美劇絕命毒師里的 Ted ),大部分人,即使連環變態殺手,初次殺人之後,也都會體驗到極度的內疚,自責和不安。但是當他們在成功隱匿後悄悄回歸正常的家庭生活,又扮演起原先的社會角色,如丈夫,父親時,在這種健康的秩序中,正常社會關係的存在,反而會減輕他們的愧疚,自責與不安,「我不是一個邪惡的人,因為我正關愛著我的妻子,照顧著我的孩子,一切都如以前一樣,我還是妻子心目中的好丈夫,兒女心目中的好父親。」不知不覺中,他們已經通過對正常社會關係的依附在內心為自己曾經犯下的罪行築起了一道圍牆,以不受良心的譴責,雖然這本質是自欺欺人的。這種正常的社會關係,也成了他們掩藏自己的有效手段。另外,雖然人們有時愛尋找刺激,但沒有人願意整日生活在緊張與不安中,即使變態殺手也是如此。他們知道,在犯案後,這個心理空間是自己可以回歸的,能讓自己內心感覺穩定的,安全的。無論他們私下犯下多麼令人髮指的罪行,他們也絕不會觸碰這個在內心被分隔出的安全地帶。因此,分隔化這一心理機制,對於連環變態殺手而言,是具有保護意義的。

而這種因犯罪行為而誘發的心理防禦機制反過來也會逐漸影響犯罪者的價值觀和態度,簡單說,就是讓被分離開的兩種自我狀態往更加兩極化的方向生長。一方面它讓犯罪者在親人朋友構成的這個圈子裡覺得自己是個善良並且有責任心的好人;另一方面它也讓犯罪者獨自一人匿名在城市的人流中時,對自己魔鬼般的行徑更加認同,更加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合理的,陌生的女性是不值得同情的,是工具化的。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犯罪嫌疑人高某在 1988 年第一次犯案的時候,並沒有做出割取生殖器等極端物化對象的行為,而在後面的案件中則有摘取器官、身體組織等行為發生。

所以說,真正的惡魔並不是很容易就能辨認的,他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甚至枕邊的人。高某的內心裡,那間被他鎖死的隔間早已臭氣熏天,而他還自欺欺人地躺在另一間表面乾淨的隔間里,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但在深夜裡,看著酣睡的枕邊人,他會想起些什麼嗎。

3. 結語

要徹底理解一個連環殺手的心理,需要多層次多角度的思考,比如,如果高某能通過正常途徑釋放自己的權力慾望,比如成為領導,教師等,是否就不會犯下後面的罪行?以往大量研究表明,連環性犯罪者很多是通過犯罪行為來補償自己正常生活中缺失的權力慾望和掌控感;再比如,如果高某沒有成癮人格特質,這種特質被證明是可以遺傳的,是否至少不會成為連環殺手?因為高某隨後的連環犯罪行為具有明顯的成癮特點。等等方面不再贅述,還需要更加專業的人員去探討。

參考文獻:

Serial killers can easily live double lives: Experts

Serial Killers Among Us

Compartmentalization (psychology)

Levin, J., & Fox, J. A. (2008). Normalcy in behavior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adistic serial killer. In Serial murder and the psychology of violent crimes(pp. 3-14). Huma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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