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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石刻的理論綜述

遼代石刻的理論綜述

作者 : 不詳

  遼代石刻的理論綜述

  所謂石刻,系指在石頭上鑿刻的文字和圖像。石刻舊屬金石學,今日石刻文字研究屬古文獻學,石刻圖像(如摩崖石刻、石窟造像)屬文物考古學。這裡只簡述遼代的石刻文字,不包括石刻圖像。

  一、遼代石刻的發現與著錄

  石刻可以分為地上、地下兩類。寺院的石碑、經幢露天存放,很容易發現和著錄;而埋藏於地下的墓誌,只有經過清理髮掘才能被發現。因此,最早見於著錄的是地上的石刻,到20世紀50年代以後,隨著大規模經濟建設的展開,地下的碑誌才大量被發現,現在所見到的遼代地下石刻,大多是20世紀50年代以後被發現的。

  遼代石刻發現的地區,主要是北京、內蒙古、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這些地區都在遼朝統治境域之內,故有遼代石刻遺存。在遼宋「澶淵之盟」以後,兩國以白溝(今拒馬河)為界,白溝以南為宋朝地域,很難發現遼代石碑。不過也有特例,在廣東南海光孝寺中,卻有一通遼道宗大康六年(1080年)的《東作使造像記》,是東作使楊某為其新生小男孩所作,應是後人攜帶至此①。

  在朝鮮北部有遼代石刻被發現,因為在圖們江、鴨綠江以南的部分地區,在遼代屬於東京道管轄。今蒙古國在遼代屬上京道管轄,遼代的古城和寺院多,也有遼代石刻,只是其文字未被記錄出來。

  遼朝的歷史分為前後兩個階段,916~1125年屬於前期,1124~1211年屬於後期,有如北宋和南宋。遼朝後期統治重心在中亞,首都為虎思斡耳朵,史稱西遼。西遼存在的時間很長,也應當有石刻遺存。

  遼代石刻的著錄,最初多見於地方史志和地方文獻中。《元一統志》曾節錄了《仙露寺碑》文②,這是志書中最早記錄的遼代石刻。《欽定熱河志》、《承德府志》、《義縣誌》、《朝陽縣誌》、《塔子溝紀略》、《瀋陽縣誌》、《盤山志》、《薊縣誌》、《玉田縣誌》、《山西通志》、《大同府志》等都記錄了遼代石刻。光緒年間,胡聘之編有《山右石刻叢編》,收錄了遼代石刻8種。光緒中,繆荃孫總纂《順天府志》,搜羅畿輔碑誌,輯成《遼文存》6卷,收入遼代遺文245篇,其中有石刻若干,光緒末,王仁俊輯《遼文萃》7卷,其中包含有石刻若干。與此同時,黃任恆又輯《遼文最》4卷,其中有石刻若干。黃氏未見繆荃孫《遼文存》,故重複者甚多。入民國以後,遼代石刻漸多,金毓黻《遼東文獻征略》、羅振玉《遼居雜著》,以及《東北叢刊》、《燕京學報》等等也有著錄③。日本學者園田一龜曾在東北廣搜碑誌,編輯成《滿洲金石志稿》,其中有遼代石刻若干。

  以上這些著作今日難以尋找,而且所收數量不多,收錄比較全面的當首推《全遼文》。陳述先生從20世紀30年代起,曾廣泛搜集遼代石刻,以前北平研究院、北京圖書館、北京大學所收藏的遼代石刻為主,輯成《遼文匯》10卷,由中國科學院出版局於1953年出版。其後,各地出土遼代石刻漸多,於是又不斷補充,在《遼文匯》基礎上編輯成《全遼文》13卷,由中華書局於1982年出版,此書共收入遼代石刻270餘種,如果將契丹文石刻也計算在內,共280餘種,當時所能見到的遼代石刻幾乎全部收入④。

  此後,各地又新發現了一些遼代石刻,向南在《全遼文》的基礎上又加以補充、編輯成《遼代石刻文編》,於1995年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內蒙古是遼代石刻出土最多的地區,蓋之庸將內蒙古出土的主要遼代石刻編為一集,稱《內蒙古遼代石刻文研究》,2002年由內蒙古大學出版社出版,共收入內蒙古發現的遼代石刻68種,其中有若干新出土的石刻⑤。

  據悉,近年又有新出土的遼代石刻,有的已著文發表,有的尚未進行研究公諸於世。目前已發現的遼代石刻,大約在320~330種左右。如果與其他朝代相比,遼代石刻數量並不算多,然而其學術價值卻非常高,受到學術界的普遍重視。

  二、遼代石刻的種類與特點

  文字是語言的外殼,它與語言互為表裡,都是用以表達思維、進行思想溝通的工具。文字表達必須要有書寫材料,用絹帛書寫稱帛書,用竹木書寫稱簡牘,用紙張書寫稱紙書,用石頭書寫稱石刻(石刻先用硃筆書寫文字,稱做書丹,然後石工將硃筆鑿刻成陰文)。所用的書寫材料雖然不同,然而都是為了記事和溝通思想。

  石刻通稱石碑,就其性質、用途而言,可以劃分為地上和地下兩大類。在其下又可以細分為若干種類,具有不同的名稱。

  (一)地上石刻

  地上石刻一般稱為碑,遼碑可細分為若干種。

  1.紀功碑。紀功碑是遼代最早出現的石刻,耶律阿保機即位以前(910年),曾「詔左僕射韓知古建碑龍化州大廣寺,以記功德」⑥,兩年後(912年),征討奚,獲勝以後「次灤河、刻石記功」⑦。天贊三年(924年)征討吐渾、党項、阻卜,於古回鶻城「勒石記功」,又「詔礱辟遏可汗故碑,以契丹、突厥、漢字記其功」⑧。礱者,磨也,即磨去舊碑文以刻記功碑。古回鶻城在今蒙古國鄂爾渾河畔,可知蒙古國境內應有遼碑。《遼史》稱,在遼太祖陵前有聖蹤殿,立碑述太祖遊獵之事。殿東有樓,「立碑以記太祖創業之功」⑨。據實地考察所見,太祖陵黑龍門附近有契丹大字殘石,應即太祖紀功碑所在⑩。

  2.寺廟碑。這類碑屬於紀事碑,多記載創建或改建寺廟的始末,數量比較多。有的碑記載名僧的事迹,如大安七年(1091年) 《法均大師遺行碑》、乾統八年(1108年)《妙行大師行狀碑》,所謂「遺行」、「行狀」,即今日所說的事迹。

  3.碑記。碑記的內容、性質與寺廟碑相同,只是標題後面多加了一個「記」字。舉凡碑記、造像記、藏經記、石匣記、遺行記等等,都可以歸入此類。北京西郊大覺寺《陽台山清水院創造藏經記》(咸雍四年,1068年)保存完好,最具代表性。此外,俗人所立的一些碑刻也加有「記」字,如《涿州移建孔廟碑陰記》(統和二十八年,1010年)、《三河縣重修文宣王廟記》(乾統七年,1107年)等等。

  4.塔記。塔記是記載建塔始末,數量也比較多。從塔記可知,遼代建塔原因有多種。有的是出於國泰民安、為歌頌聖君明主而建塔紀念的。例如《盤山甘泉寺新創凈光佛塔記》(統和二十年,1002年)稱:「今乃歲值安康,人皆豐足……伏遇我承天皇太后恩沾萬匯,德被兩朝……況我昭聖皇帝,垂衣而遇宇宙,握鏡以統黔黎」云云,即道出了其建塔的緣由。有的宗室貴族出於崇佛善心而造塔,如《昊天石塔記》(清寧五年,1059年)稱:「秦越大長公主發心造十三級浮圖一座。」按此塔在北京西便門大街以北,今已不存。有的是僧人為其亡師建藏身塔,如《沙門志果為亡師造塔幢記》、《沙門可訓為本師季攴造塔記》。還有信徒為亡過父母建塔刻記。

  5.幢記。幢者,碑之一種。幢,梵文名馱咐若,以絲綢寫經,捲成圓筒狀,置於佛前者,稱經幢。將佛經刻於石柱上者,稱石幢,俗稱石經幢,多呈八角形,通常由座、身、頂三部分組成,經文刻在幢身。遼代經幢多刻佛頂尊勝陀羅尼或其它短小的咒語。立幢是信徒的善舉,故留有捐資人的題記。瀋陽故宮前的「大十面」,即是遼代經幢。清人何汝霖《瀋陽記程》、葉昌熾《語石》曾有記載(11)。今已移到十王亭院內。北京門頭溝統和十年(992年)《清水院石幢題記》篇幅甚長,署名的有行幽州府玉河縣令齊諷等數十人(12)。

  經幢雖多見於寺廟之中,不過墓前也偶見之。遼聖宗墓前有殘斷經幢,文中有「陀羅尼幢座」字樣(13)。耶律琮墓前有觀音經碑,滿刻《佛說觀音經》。雖非八面體,然而其性質與經幢相似。墓前立幢是為墓主祈福,與佛教信徒立幢性質相同。

  6.題記。遼代盛行題記,與遼代崇尚佛教有關。遼代的石刻題記,有的是造像題記,如會同十年(947年) 《宋暉造像題記》。有的與寺廟建築有關,如重熙七年(1038年)《大同縣薄伽教藏木樑題記》。更多的則是刻經題記,北京房山雲居寺石經上刻有許多捐資人的題記,其中以唐代、遼代題記居多,僅遼刻《大寶積經》即有題記數十條。題記人身份不同,有僧人、品官、貴族,還有平民百姓(14)。中國佛教協會已將這些題記一一記錄下來,整理成《房山石經題記彙編》,由書目文獻出版社(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出版。

  (二)地下石刻

  地下石刻多為墓誌。墓誌記述墓主的生平事迹、家族關係,置於墓穴之中。墓誌深埋地下,有誰來看?古人置墓誌,是考慮到了陵谷之變,必須有明確的記載,才能找到先人的陵墓,這種意圖在一些墓誌中是有所交代的。《韓瑜墓志銘》(統和九年,991年):「陵谷縱遷,尚固牛眠之異。」《宋匡世墓誌》(太平六年,1026年):「修泉壤之文,用備陵谷之變。」《耶律宗政墓志銘》(清寧八年,1062年):「防陵谷之變者,無若金石勒其茂實。」

  通常墓志銘的文字分為三部分,一是標題,說明是何人的墓誌;二是記述墓主的生平事迹、家庭關係;三是韻體頌詞。合稱墓志銘。標題以後,頌詞以前的文字,通稱墓誌序,有的墓誌標題下面明確寫上「並序」字樣。志序又作志引,例如《耶律宗政墓志銘》標題下,有「並引」二字,引即序也。

  遼代的墓志銘有好多種不同的稱謂。

  1.哀冊。遼代帝後的墓誌均稱哀冊,而百官平民的墓誌,是不能稱作哀冊的。遼慶陵(又稱永慶陵)出土的遼聖宗、遼興宗、遼道宗及其皇后的墓志銘,一律稱作哀冊,哀冊又作哀策,本是皇帝冊書的一種。徐師曾《文體明辯序說》稱:「古者冊書施之臣下而已,後世則郊祀、祭享、加謚、寓哀之屬,亦皆用之,故其文漸繁。」徐氏將冊書分為11種,其第五種為哀冊,「遷梓宮及太子、諸王、大臣死逝用之」。在遼代,只有帝、後才可以使用哀冊。遼代的哀冊,均是以皇帝名義撰寫,而以他人代筆,用以哀悼已逝的帝後,故有是稱。此種現象在其他朝代很罕見。

  2.神道碑。墓穴的東南稱神道,神道碑是以放置在神道上而得名,就其性質來說,屬於墓誌一類。遼代神道碑發現甚少,有代表性的是內蒙古喀喇沁旗鴿子洞的耶律琮神道碑。耶律琮契丹名耶律合住(又作昌術)。其墓室中沒有墓誌,在墓外30米的小山上建有神道碑,詳述其生平事迹,與墓誌無異。耶律琮墓無墓誌而有神道碑,原因有二。一是記述其生平事迹的文字篇幅太長,多達4000餘字。碑身高2.36米,寬1.22米,厚0.27米,四面都刻滿了文字。如果把這些文字刻在方形的墓誌上,那麼就需要尺寸很大的志石,在墓室中是難以容納的,在墓外建碑,就不會受到空間的限制。二是耶律琮身份高,功勞大,不是一般的人物,他是遼太祖之弟耶律迭剌之孫,耶律迭剌曾任東丹左大相。耶律琮屬於皇族宗親,在遼景宗保寧年間(969~978年),耶律琮曾任要職,在處理遼、宋關係上,他力主和睦相處,少生是非爭端,從而避免了戰爭,維護了遼景宗的皇帝之位。《遼史》稱:「合住一言,賢於數十萬兵。」(15)因此,耶律琮死後,被追贈政事令,「皇帝使宗子來會葬,賵贈含襚以表厚親之恩。」(16)其墓前有石像生,刻立文臣武將,都顯示出皇帝對他的格外敬重。

  3.隧志。墓誌又有隧志之稱。《韓佚墓志銘》在追述其家族來源時稱:「其源流婚姻,門閥世祿,具烈祖神道之文暨世父大隧之志,此不復道。」大隧之志即墓誌,因置墓隧之中,故以大隧之志作為墓誌別稱,隧志與神道之文(神道碑)前後相應。

  4.神道墓志銘。《趙匡禹墓志銘》題作「趙公神道墓志銘」,將神道碑與墓志銘合而稱之,實屬罕見。不過從此事可以看出,神道碑與墓志銘性質相同,神道碑應屬墓誌之一種。

  5.實錄。天津市武清縣高彬鄉李老村,出土遼墓誌一通,題作《燕京武清縣張東周母天水郡故趙氏夫人之實錄並序》。實錄者,據實而錄也。班固稱:「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17)

  自南北朝以來,始撰皇帝實錄,成為編年史的一種。私人也有記先人的事迹,稱做實錄者,唐李撰寫有《皇祖實錄》即為一例。張東周母趙氏夫人墓誌,為其孫男張惟敘所撰,亦稱實錄,此沿襲唐風也。實錄,為墓誌之別稱。

  三、遼代石刻的學術價值及影響

  在官修的二十四史中,《遼史》是最簡陋的一種。故清人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稱《遼史》太簡略,太疏漏。因此,自清代以來許多學者在不斷校勘《遼史》,收集遼代的遺文,以訂正、補充《遼史》。遼代石刻是當時的原始資料,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它極大地推動了遼史的研究。

  1.契丹文的解讀

  《遼史》記載,遼朝曾創製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然而這種文字資料並沒有流傳下來,它是什麼樣的文字,誰也說不清楚。宋人王易在《燕北錄》中,記載有用契丹文書寫的「朕敕走馬急」的腰牌,僅此而已。在陝西乾陵,有用契丹文刻寫的《郎君行記》,但是在很長時間內,人們誤認為它是女真文,因為誰也不知契丹文與女真文有什麼不同。

  從20世紀20年代至今,已發現契丹文石刻數十種,契丹文石刻的發現,填補了遼史的空白,在國內外出現了契丹文研究的熱潮,使死文字契丹文逐漸活了起來。最初的契丹文石刻,是20世紀20~30年代在慶陵發現的,計有遼興宗哀冊、仁懿皇后哀冊、遼道宗哀冊、宣懿皇后哀冊。這些哀冊的拓本,後來都收入了金毓黻主編的《遼陵石刻集錄》中。此後,在遼寧、內蒙古、河北等地,又出土了許多遼代的契丹文墓誌。契丹文石刻的增多,使契丹文的研究不斷加深。經過國內外學者的共同努力,契丹文的解讀取得了很大成就。這些成就主要有:

  (1)契丹文是借用漢字筆畫、在漢字基礎上創製的文字。因此,從字形上看與漢字很相似。在契丹大字中,還直接借用了漢字的整體字,例如皇帝、皇后便是如此。契丹大字借用整體漢字比較多,契丹小字是契丹大字的改進,借用整體的漢字大為減少。

  (2)識別契丹大字、小字的區別。最初人們誤認為契丹大字應當筆畫多,字體繁,契丹小字筆畫少,字體簡。實際上正相反,契丹小字筆畫多,字體繁,契丹大字反倒簡單一些。契丹小字是契丹大字的改進和提高,比契丹大字更科學更進步。因此,所見契丹文石刻,以契丹小字居多,契丹大字比較少。遼慶陵出土契丹文哀冊,均屬契丹小字,遼太祖陵黑龍門外出土的契丹文殘石,屬於契丹大字。

  (3)契丹小字是一種介乎音節文字與音素文字之間的拼音文字,其讀寫的最基本單位,即字母(被稱做原字),共有350個左右,有些可以單獨構字,有些只有組合起來才能構字。契丹小字筆畫多,字體繁,就是由許多原字組合的結果,有的契丹字是由6~7個原字組成的。

  (4)從石刻中已發現的契丹字,約有4000多個,而目前已經識別的只有330多,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5)從語法上看,契丹文屬於黏著型文字,在詞幹後面可以綴接詞尾,構成許多新詞。這種現象與現代的俄文、英文相似。

  (6)契丹文有楷、篆、行、草等不同的書寫方式,這是受漢字影響的結果。

  (7)契丹字對後來女真字創製產生了影響,女真字也有大字、小字之分,女真大字是模仿契丹大字,女真小字是模仿契丹小字(18)。

  2.石刻對《遼史·地理志》的補正

  石刻補正史書,在地理方面特別重要,有助於確定州縣的位置。今舉例加以說明。

  (1)1956年,在黑龍江泰來縣西北與內蒙古扎賚特旗交界的塔子城,曾發現一通遼道宗大安七年(1091年)的殘碑,碑上題名人中有「首西頭供奉官、泰州河堤□□□」字樣,看來此人曾主持過泰州河堤的修建或管理。塔子城瀕臨綽爾河,此碑所載的泰州河堤即綽爾河堤。由此視之,遼代的泰州故址,應即今塔子城(19)。

  (2)遼代東京道下設有雙州,其具體位置不詳,故《中國歷史地圖集》未能標註。1982年在瀋陽市區以北約35千米的石佛寺村一塔基中發現遼碑,署有遼道宗咸雍十年(1074年)字樣,碑文中有雙州同知蕭孝祖、雙城縣主簿耶律景雲的名字。石佛寺之旁有一遼代古城址,當即遼代雙州所在(20)。

  (3)遼代墓誌中,常有墓主葬於某州某縣之旁的記載,由此便可以確定有關州縣的位置。例如《王悅墓志銘》稱:「以統和二十三年五月十三日死於本宅,享年五十有三,以其年十一月十六日,葬於利州西三十里尖山南也。」(21)此墓誌1961年出土於遼寧喀左蒙古族自治縣大城子鎮西30里雙尖山,以里距方位而言,遼代利州故址應在大城子附近。又如《宋匡世墓誌》稱,宋匡世死於太平五年(1025年),「以太平六年三月七日,歸容於榆州南和鄉余莊裡鹿鳴山先瑩。」(22)此墓誌出土於遼寧凌源縣孫家杖子村,其地近於縣城西十八里堡子,可知遼代榆州在今凌源縣城西十八里堡子古城。《中國歷史地圖集》即據此而標示。這種例證很多,不便一一列舉。

  3.石刻揭示遼朝多次更改國號

  國號即國名,在中國歷史上只有改換朝代時才改變國名。在同一朝代一般是不能改變國名的,只能改變年號。遼朝則不同,在其存在的209年中(916~1125年),曾多次改變國號。史書對此記載不詳,而依據石刻可以充分揭示這個問題。

  《遼史》記載,947年遼太宗入汴(開封)滅晉以後,建國號大遼,改元大同(23),僅此一次而已。

  《契丹國志》稱,遼太祖即位,國號大契丹。遼太宗會同元年(938年)改國號為大遼。遼聖宗統和三十年(癸丑,1012年)改國號為大契丹。遼道宗咸雍二年(1066年)改大契丹為大遼(24)。

  《新五代史》載,改天顯十一年(936年)為會同元年,更其國號大遼(25)(按天顯十一年有誤,應為天顯十二年)。

  根據上述文獻記載,遼朝改變國號只有4次,即937年、947年、1013年、1066年。然而據遼代石刻,其更換國號次數更多,文獻中有些記載不確。

  《耶律羽之墓志銘》首題有「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的字樣,而志文則稱:「以會同四年歲次辛丑八月十一日戊戌薨於官」、「以壬寅年三月六日庚申,葬於裂峰之陽」。壬寅年為會同五年(941年),而首題以大契丹國為國號。石刻是不會有誤的。特別是像耶律羽之這樣的宗室貴族、朝廷重臣的墓誌記年,更不會出錯。據此可知,在遼太宗會同元年(938年)改國號為大遼以後不久,即恢復了大契丹國國號。其恢復的具體時間不詳,應是在會同五年以前,會同元年以後。這一次更換國號,在史書上是不見記載的,它可以補充史書之疏漏。

  關於遼太宗會同元年改國號為大遼事,于敏中和馮家昇都表示懷疑。于敏中說:

  「再考《遼史·太宗記》,會同十年正月入汴,二月丁巳朔建國號大遼,改元大同。是遼滅晉始更國號,而歐陽修《五代史》則書更國號於會同元年之下。至會同十年改元,薛史、歐史皆不書,而書改晉國曰大遼國,與《遼史》皆不符,蓋傳聞異詞耳。」(26)

  馮家昇說:「會同元年,曾否改號,雖不可知,而改元之年,則以《遼史》較核實。十年,改號,大抵一致,故可靠。」(27)可以看出,馮家昇對會同元年改國號為大遼事,不置可否,實際上是不相信有此事的。

  于敏中、馮家昇不相信會同元年改國號為大遼,是因他們把會同元年改國號大遼與會同十年改國號大遼相混淆了,既然會同元年已改國號為大遼,會同十年怎麼能「建國號大遼」?以情理而言,他們所以對會同元年改國號大遼表示懷疑,是有原因的。今據《耶律羽之墓志銘》,可知在會同元年(938年)改國號為大遼以後,曾於會同四年(940年)又恢復了大契丹國號,這樣,在會同十年(947年)又改大契丹為大遼,就很容易理解了。

  馮家昇對會同元年改國號大遼事表示懷疑以後,曾提出:「雖然,吾人生千餘年後,既無直接之確據,又乏可靠之旁證,孰是孰非,尚有待於地下發現也。」(28)果不其然,《耶律羽之墓志銘》的發現,終於揭開了這個歷史之謎。這一生動的例證,向人們展示了遼代石刻補史、正史的重要學術價值。

  4.石刻補充了大量人物史實

  官修的紀傳體史書,其主體是《紀》和《傳》。《紀》是經,《傳》是緯,許多重要的史實,在《紀》中只能作簡略記述,詳細情況分散於有關人物傳記中。

  通常正史人物傳記的篇幅,要比本紀大得很多。例如官修《明史》,按中華書局點校本統計,本紀有337頁,每頁按600字計只有202200字;而列傳卻多達5125頁,3075000字,是本紀的15.2倍。元代修《遼史》的時候,所依據的是耶律儼《實錄》70卷,在《實錄》中所記的主要是帝後的事迹,一般的官員很少。到了元代,遼朝一般官員的資料大多散失,由於修《遼史》前後只用了11個月時間,時間倉促,許多人物資料未能仔細調查收集。因此,《遼史》本紀部分360頁,列傳部分343頁,比本紀還少了17頁、10200字。這是很不正常的,故清代學者趙翼批評說:「《遼史》最簡略,二百年人物列傳,僅百餘篇,其脫漏必多矣。」

  遼代墓誌(包括神道碑)數量比較多,據不完全統計約有100餘種,占遼代全部石刻的1/3左右。墓主中有很多人是朝廷的重臣和很有影響的地方官,例如耶律羽之、耶律琮、韓匡嗣、王敦裕、蕭孝恭、鄧中舉、耶律習涅、趙德鈞、耶律延寧、韓瑜、韓佚、耿延毅、韓相等人的事迹,都與遼朝歷史有密切的關係。其中有些人不見於《遼史》,有些人在《遼史》中記述太少。

  有鑒於此,陳述先生在撰著《遼史補註》時,大量地補充了人物傳記。據初步統計,所增補的人物多達145人,其中包括各色人等,極大地豐富了《遼史》的內容。

  5.遼代的白話碑

  所謂「白話」即口頭語言,它與文言是相對的。「文言」屬於書面語言,不論古代漢語,或現代漢語,口語與書面語言都有一定的區別。古代的白話很少保留下來,因為它很難進入文獻之中。

  元代蒙古人的口語保留下來的比較多,因為有些口語進入了文獻中。例如在《經世大典》中就有一些口語。羅常培、蔡美彪曾編輯過《元代白話碑》一書,故而學術界多認為白話碑是從元代開始的。

  實際上白話碑在遼代即已出現了。1989年4月,在內蒙古寧城縣發現了天贊二年(923年)五月十五日立的石碑,題作《大王記結親事》,這是已知遼代最早的石刻,它以奚王的口氣,記述了一段婚事。整個碑文都是以口語寫的(29)。

  有些口語至今在當地仍繼續使用。例如「悉婦」(媳婦)是當地流行語,指妻子而言。「下羊馬牛」即送羊馬牛,當地至今仍把送禮、聘禮稱作下禮。此外,碑文中還有「去來」,表示曾到過某地;「坐其」即今酌情,表示商議。這些說法在寧城當地口語中仍然存在,反映出遼代的口語與現代口語頗為相同、相似。

  奚王將口語刻入碑文,反映出他文化水平低下,不會使用文言雅語。不過這通白話碑卻揭示了一個事實。即遼代也出現過白話碑,我們可以將白話碑的出現時間,從元代向前推溯到遼代初年,對我國白話碑產生的歷史,有了新的認識。

  四、遼代石刻研究的現狀

  遼代石刻研究雖然開始很早,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許多人撰文著書,其中以陳述先生《遼史補註》所引用的遼代石刻最多,契丹文的研究成就最大,不過就整體而言,遼代石刻研究尚處在資料整理階段,已出版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對石刻文字的校勘整理和彙編,對石刻全面的系統的研究,尚待進一步展開。今後應加強遼代石刻的研究。

  第一,加強對碑別字研究,碑別字包括異體字、俗字、錯字、簡體字,遼代石刻中別字特別多,有些簡體字為後來的漢字改革所採納。

  第二,根據石刻所記,可以對《遼史·地理志》進行全面補正,糾正其錯誤,增補新發現的州縣,是增補《地理志》的重要材料。

  第三,根據石刻,增補《遼史·百官志》。《遼史·百官志》錯誤特多,而石刻中出現了許多新職官,可以補正《百官志》。

  第四,契丹文研究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然而研究重點一直放在契丹小字上面,契丹大字缺乏研究;就契丹小字言,雖然找到了許多原字,但是大部分契丹字無法解讀,仍屬於死文字。要想全部解讀契丹字,還需要走很長的路。

  第五,石刻中涉及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宗教的材料很多,是研究遼、金史必須參考的資料。不過有些人對石刻的價值缺乏認識,很少利用石刻去研究歷史。這種偏嚮應當予以糾正。實際上史學研究必須掌握各種資料,只依靠史書是遠遠不夠的。應當擴大視野,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料,包括石刻資料在內。

  注釋:

  ①〔清〕陸增祥:《八瓊室金石補正》第863頁,文物出版社1985年。

  ②〔元〕孛蘭肹等撰、趙萬里校輯:《元一統志》上冊第32頁,中華書局1966年。

  ③景愛:《遼史研究綜述》,《北方文物》1985年第4期。

  ④景愛:《陳述學術評傳》第27~29頁,台灣槐下術肆2006年。

  ⑤景愛:《〈內蒙古遼代石刻文研究〉讀後》,《中國文物報》2003年5月30日。

  ⑥⑦《遼史》卷1《太祖上》,第4~5頁,中華書局點校本。

  ⑧《遼史》卷2《太祖下》,第20頁。

  ⑨《遼史》卷37《地理志一》,第442~443頁。

  ⑩景愛:《遼碑偶記》,《出土文獻研究》第4輯,第115~164頁,中華書局1998年。

  (11)見《遼海叢書》第989頁,遼瀋書社1995年影印本;《語石》卷2,第115節。

  (12)宋德金、景愛等:《遼金西夏史研究》,《紀念陳述先生逝世三周年論文集》第260~277頁,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

  (13)陳述校輯:《全遼文》第357~358頁,中華書局1982年。

  (14)景愛:《讀房山雲居寺石刻〈大寶積經〉題記》,《周紹良先生欣開九秩慶壽文集》,第307~314頁,中華書局1997年。

  (15)《遼史》卷86《耶律合住傳》,第1321~1322頁。

  (16)李逸友:《耶律琮墓石刻及神道碑銘》,《東北歷史與考古》第174~183頁,文物出版社1982年。

  (17)《漢書》卷62《司馬遷傳》,第2783頁。

  (18)清格爾泰、劉鳳翥等:《契丹小字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

  (19)景愛:《遼金泰州考》,《遼金史論集》第1輯,第175~19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20)李仲元:《遼雙州城考》,《遼金史論集》第2輯,第96~104頁,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

  (21)(22)陳述校輯:《全遼文》卷5,第107頁;卷6,第136~147頁,中華書局1982年。

  (23)《遼史》卷4《太宗下》,第59頁。

  (24)《契丹國志》卷首《契丹國九主年譜》。

  (25)《新五代史》卷72《四夷附錄第一》。

  (26)〔清〕于敏中等:《日下舊聞考》卷3《世紀》第1冊,第46頁,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印本。

  (27)(28)馮家昇:《契丹名號考釋》,《馮家昇論著輯粹》第17~18頁,中華書局1987年。

  (29)李義:《遼代奚「大王記結親事」碑》,《遼金西夏史研究》第244~251頁,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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