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廠長崗位職責
廠長(factory director )是對公司總經理負責,負責指揮、協調公司的整體運作的人,身為廠里最高領導。通常會給組織公司員工一個好的榜樣,常與員工共同參與、討論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廣泛聽取員工意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的人事工作,合理安排、配備公司生產員工及管理人員的一種職位的尊稱。「廠長」也可以指工廠里的創始人的尊稱。
1.職務名稱:工廠廠長
2.直接上級:紡織公司副總經理
3.直接下屬:付廠長 設備保障部部長品質部部長 運轉部部長
4.素質要求:
(1)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紡織生產管理工作經驗。
(2)身體健康,責任心強,熱愛紡織工作。
(3)具有全面的組織、指揮、協調能力。具有能獨立解決生產中存在的重大質量、安全問題的指揮能力,具有一 定的書寫能力及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4) 具備質量、工藝、原料、操作、空調、設備、機電、安全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5) 能最有效的組織生產人員按時按質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保證安全生產。
5.本職工作:
(1)全面負責本公司的生產、技術、質量、設備機電、運轉、生產統計、現場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生產的正常運行。
6.直接責任:
(1)負責對生產進度的安排和生產過程的監控,對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對問題隱患應及時採取預防措施。
(2) 組織員工學習交流、科技研討、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提高和改進產品質量。
(3) 加強班組建設,搞好員工的專業技術培訓。
(4) 負責定期組織舉辦質量分析例會和配棉會議,並督導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
(5) 參與公司生產、經營、技改等重大經濟活動的研討。
7.領導責任:
(1)對下屬人員的工作質量及後果負責。
(2)對設備、人員等安全負責。
(3)對產品質量、產量負責。
(4)確保生產正常運行 。
8.主要權力:
(1)對本部門員工有調配權、獎懲權、工資考核權。
(2)對直接下屬有建議任免權。對所屬下級有任免權。
(3)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有調研、試驗、試用權。
(4)對新產品開發有建議實施權。
(5)對員工待遇有建議調整權。
(6)對公司重大項目規劃、實施有參與研討權。
(7)對因公出差人員有批准權。對出差費用有審批權。
(8)對生產部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法等有審批權。
9.管轄範圍:
(1)工廠內的設備、人員及一切生產、安全管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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