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女子閃婚生子落下重病 法庭跪求丈夫救命...
「救救我」 原告庭前向被告下跪2月18日早上,林江(被告化名)和他的代理人早早地來到了南充市營山縣人民法院老林人民法庭。8時55分,距離開庭時間還有5分鐘,李萍(原告化名)才趕到法庭,前一日她還在川大華西醫院住院治療。李萍在其母親的攙扶下見到林江,她突然跪在地上,嘴裡直喊著「救救我」,林江並沒有說太多話。這對年輕的夫妻經歷著同齡人不曾有的命運,「救救我」是李萍對自己病情的擔心,希望丈夫能夠支持自己的治療。原來這一跪還有其他原因,李萍生下小孩不久,男方家裡便提出了離婚和退還結婚時的彩禮錢,並上訴到法院,因為小孩在哺乳期男方無權提出離婚,加上親友的勸告林江撤了訴,而這次「通過法院離婚」的行為讓李萍害怕了,擔心會無依無靠的她想用跪這個行為說明自己的擔心。沒錢治病 她三進三出醫院庭審中,李萍在訴狀中提到:自己在2013年3月生育一男孩,因妊娠期胎膜早破,經手術早產,出院證明記載有妊娠期高血壓、重度子癇前期、心臟增大、心功能衰竭等多種嚴重疾病。丈夫拒絕支付醫療費,造成病情嚴重。去年3月,李萍試圖前往營山縣人民醫院待產,但被建議轉院,去年3月28日來到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通過手術產子,卻發現了訴狀中提到的疾病,直到去年4月12日,她在該醫院進行了治療,出院時醫生建議保養治療先天性心臟病。今年1月,病情又發生了變化,開始三進三出各大醫院。對於妻子的病,林江表示應該治療,但是家裡積蓄已經花光,還欠下巨債,沒有能力給付治療費。「騙婚騙錢」 不願再提供醫療費據悉,2011年,林江和李萍經熟人介紹後認識,女方提出了男方支付3萬元作為彩禮的要求,但保證將錢打入李萍的賬上帶入新家。20天後辦了結婚證舉辦了婚禮。閃婚讓兩人的婚姻變得不那麼牢固。「事實上,錢根本就被我老婆的父母佔有了。」林江說婚後李萍曾多次在其父母的要求下向自己借錢,現在治病已經沒有錢了,她們家都不肯拿錢出來治病,一直伸手向我家裡要。今年2月18日上午9時,老林法庭對此案進行了庭審,對於10萬元醫療費的要求,林江表示不可思議,「這又成了讓我們男方獨自承擔醫療費,極有可能跟彩禮錢一樣。」雖然李萍出具了一系列醫院證明,是否需要立馬手術也並未得到林江的認可。「先天性心臟病很普遍,只要好好保養,一般不會有問題。」達成共識 丈夫支付3.5萬元給妻子治病從早上9時到下午1時,庭審經過了4個小時。負責該案的老林法庭庭長何禮東在整個庭審過程並沒有打斷雙方的任何發言,希望深入交流後換來調解的機會。庭審結束後,即使在雙方律師的交流下,被告林江依舊不願意接受原告提出的任何調解條件,「我們家本來就欠了10多萬,哪裡還給得起錢嘛。」一座三層樓房,外牆瓷磚裝飾,二樓客廳和卧室有成套電器和傢具。當記者來到林江家中時,看到了4年前修的樓房,正是這座房子造成了欠債累累。「我嫁過去時,房子已經修好了,但是他們並沒有提過家裡有債務。」李萍說。「訂婚後辦婚禮前,我就把李萍叫來我家,告訴過欠債的事實,但承諾由自己承擔,與林江和兒媳婦無關。」林江的父親說。去年,因為下雨房屋垮塌的李萍娘家開始修房,家人現在還住在用泥巴修的土房裡,也並無積蓄。何禮東只得勸說李萍減低金額,即使如此,林江依舊不願意給付醫療費。「在法律上,夫妻雙方一方出現重大疾病時,對方是必須盡扶養義務的。」何庭長仍然在努力調節。18日下午5時,何禮東從原告家中回到老林鎮,「趁著原告放低條件,我明天再繼續調解,把這件案子處理好。」昨日,雙方達成共識,由林江一次性支付3.5萬元給她治病。對話妻子傷得太深「病好後帶著兒子生活」「給了錢,治好病,再好好生活。」是林江接受記者採訪時常說的一句話。「曾經提出的離婚並非我的本意,那段時間李萍離家出走,希望通過法院召回她調解好家庭矛盾。」林江告訴記者他還依然愛著李萍。但不曾想就是這一次「離婚行動」讓李萍心傷透了,並堅決要離婚。三次住院期間,李萍給林江打的電話和發去的簡訊均未得到回復。「我的男人不關心我的身體,也不來看我,我已經傷心透了。」醫生告訴李萍,她的性能力正在慢慢消退,而生育能力也將消失,女人的敏感告訴她會被嫌棄,面對以後的生活,她更願意獨自生活。「兒子會是我一生的依靠,離婚時我唯一要爭的是兒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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