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前九大徵兆需警惕
06-17
九大徵兆需警惕六變1.性情變:外向的人突然變得內向,內向的人突然變得外向;少語的人突然多語,或反之;個性、氣質與情緒,突然發生巨大改變。2.行為變:不按規律習慣作息,如開始酗酒、注射或服用毒品;開始自傷自殘;一直打電話或一直不接電話;一直纏著某人或突然消失等。3.經濟變:突然把存款全部提現或亂借錢,或亂買東西送人等。4.語言變:日常說話內容突然以終結生命或討論責任為主,如活不下去等。5.身體變:得了絕症,或陷入深度焦慮、恐懼等,這些容易在自殺危機中扮演「撞針事件」的角色,可能會直接引發自殺行為,或激發病態行為而自殺致死。6.環境變:家庭出現重大變故或重大事件出現挫敗等。三托自殺者的「求助」訊號體現為三種:託人、託事、托物。當目的性自殺者有這三種作為,極可能已決定自殺計劃。1.託人:突然向親友囑咐、要求或委託,加強對某人的照顧。2.託事:突然把自己的重大事件,要求或委託他人代為執行或完成。3.托物:突然打包身邊重要文物、玩物或寵物,要求或委託他人代為照顧或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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