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藥原則
安全用藥原則
使用藥品應掌握一定的原則,否則會產生不良反應。 服藥與飲水服藥片、膠囊、丸劑或粉劑時,要用足量的水送服,以免藥物附著於胃黏膜而引起胃損傷。服藥後不要立即平卧,以便藥物順利通過食管。卧床不起或食管功能不良的病人,宜服藥水,或按實際情況酌情更換藥物。服用磺胺類藥物時應多飲水,以免藥物濃度過大而損傷腎臟。 按時服藥服藥時間是根據藥物的性質、患者的病情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的。例如,某葯4小時服用1次,是因為該葯在血液中維持有效治療濃度的時間只有4小時,超過這一時間,藥效會降低。另外,有些對胃腸道刺激性較強的藥物及助消化葯,應在飯後服用;瀉藥、驅蟲葯等藥物,應空腹服用。藥物的飯前服,是指飯前20分鐘服用;飯後服用,是指飯後15-30分鐘服用。 合理掌握劑量不管以哪一種方式服藥,藥物進入血液後必須達到一定的濃度才有治療效果。通常把這個濃度稱為"有效血葯濃度"。然而,藥物的毒副作用也會隨著血葯濃度的升高而逐漸加大。所以,患者應按照醫囑或藥品說明書來掌握服藥劑量,不可多服,也不可少服。 選擇合適的給葯途徑給葯途徑是根據患者病情緩急、用藥目的以及藥物本身的性質決定的。原則上,如果口服能發揮療效,應採用口服。凡是會被胃腸道中的液體破壞和有強烈刺激性的藥物,則不宜口服。如果肌肉注射和靜脈滴注能獲得同樣的療效,宜採用肌肉注射。靜脈滴注的缺點是易產生輸液反應,另外,藥液如果漏出血管時還有可能引起靜脈炎,嚴重者可引起局部組織壞死。 忌服過期藥品藥品過期後會使毒性增加,輕者會引起不良反應,重者則會危及人的生命。例如,過期的四環素片中,有60%的成分已被分解並生成有害的化學物,服用後會使腎功能受到損害。又如,貯存了一年的維生素C片會發生變質,其藥效將減少50%,而且會分解產生出能引起糖尿病和腎結石的多種化學物質。 不要長期服用解熱鎮痛葯長期服用解熱鎮痛葯易導致人體對藥物的依賴,並可損害人體的腎功能,特別是復方止痛藥,其毒性比用單劑所產生的毒性更為嚴重。國內已有因長期服用去痛片、復方阿司匹林而引起腎臟受損的病例。故此類復方止痛劑應盡量少用或慎用,更不宜長期超量服用,腎功能不良者更要注意。 避免多種藥物同時服用同時服用兩種或多種藥物時,藥物之間往往會互相影響,致使藥物原來的作用發生改變,甚至引起不良反應。據報道,5種藥物並用,其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6-10種藥物並用,不良反應發生率則為7%。可見,同時服用的藥物越多,產生不良反應的可能性就越大。原則上,用一種葯能取得治療效果的,就不用兩種葯,更要避免數種藥物同時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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