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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間架結構28法

書法間架結構28法

第1法首點居正唐太宗論筆法云:「夫點要作稜角,忌圓平,貴通變,」首點者,應以 龍睛鳳眼之姿、高山墜石之態,安居於全字中心之上,稜角突顯,颯爽精神,是為點筆技法之要訣。

第2法通變顧盼李陽冰論筆法云:「夫點不變,謂之布棋。」一字之中,點筆當為至要,而兩點以上者要顧盼通變,各有形制,應首尾意連,彼此呼應。若平直相似,整齊劃一,便不為書。

第3法點豎直對一字之中,上有點下有豎者,當思是否直對,如直對,再思點筆位置。點豎直對,有在字之中間者,有在字之左右者。所謂直對,是為重心垂直相對,萬不可偏側。此法應先思後書,目測位置,手後隨之。

第4法中直對正一字之中,有上下兩中豎者,兩豎均應垂直對正,若能對正,則字身不倒。然兩豎中有一豎須堅挺垂直,以立其勢,而另一豎則略向左斜,以化其板。對正之法,是以重心為準,如兩筆僵直,神韻必失。

第5法中直偏右凡中直者,皆應垂直勁挺、管逐勢行。無論懸針垂露、有鉤無鉤,屈體彎身是為大忌。右軍論中直曰:「緊如春筍之抽寒谷是也。」太宗也云:「為豎必努,貴戰而雄。」中直雖應垂直勁挺,但須稍有偏右,以化呆板,楷、行同此。

第6法底豎斜位凡豎在下方者,皆非全部居中,或偏於左,或側於右,側右者多,偏左者少。不居中者,當不可強為,強為居中字身必倒。底豎筆鋒所指,必有所向,察之要精,觀之務細,以全局定其位置,以字勢擇其形態。

第7法橫筆等距橫筆之間凡無點、撇、捺者,間距基本相等,其法同「豎筆等距法。」

第8法豎筆等距豎筆之間凡無點、撇、捺者,間距基本相等,楷書即是,行書亦然。豎距雖然相等,但其寬窄當隨字形而定,不可一律。有因字勢各異者,當有右傾左斜、陰陽粗細之別,或懸針,或垂露,遲速緩急,變化有致。

第9法上收下展上收而下展,下展而上收,凡上下結體之字必擇其一。上收者,陰柔華麗,涵蓄謙和,以避讓而留地步;下展者,陽剛豪放,行筆雄奇,以開張而壯豐滿。陰陽頓挫,妍美遒勁,錯落而生奇勢,對應而求壯和。

第10法上展下收上展者,飄揚洒脫,以耀其精神;下收者,疑重穩健,以標其端莊。行筆揮運,應先急後緩,當急不急是為澀滯,當緩不緩是為浮滑。

第11法上正下斜上正者,豎筆務須垂直;下斜者,重心則應不倒。上正者以平其勢,下斜者以化其板。凡上下結體之字,務須注意斜正,當斜則斜,當正則正。斜而不倒、正而不僵,正中求其動勢,斜中取其穩健。

第12法上斜下正凡上下結體之字,上斜下正者居多。上以斜勢而呼於下,下以收縮而呈於讓。顧盼相應,神氣貫連。飄然飛動中求其肅穆,穩重古樸中存於風神。稟陰陽於動靜,體物象而成形。

第13法下方迎就凡上有撇捺開張、寬博舒展之字者,下方宜上移迎就。上移則為抱緊,下墜必為脫節。上移者,鉤環盤紆,緊密而勢出;下墜者,中宮散渙,軟弱而緩滯。

第14法左收右放凡左右結體者,以左收右放者居多。一獨體字,如置於左部,其形必變,以收斂而遜於右,「林」、「雙」、「晶」即是。

第15法左斜右正凡左右結構者,以左斜右正者居多,左斜為呼,右正為應,有呼無應,字勢必殤,有應無呼,無源之水,均不能立。呼者以斜而取勢,應者以平而安神。呈左動而右穩,書呼疾而應遲。

第16法對等平分陳繹曾《翰林要訣》論書云:「對者宜等,間者宜半。」凡左右結構字,有避讓迎就者,也有對等平分者。對等平分,是為高低對等、寬窄平分,不可一方過高、一方過小。雖有呼應,但各佔一半,以求平實。

第17法左右對稱凡左有撇右有捺者均需應平穩對稱,其高、低、長、短應識字形而定。撇筆未出,先思捺筆位置;捺筆輕重,當依撇筆長短。顧盼呼應,筆意相連。若撇捺不對稱,必重心不穩,其勢必危。

第18法 主筆脊柱字中必有一筆是主,余筆是賓,主不立,賓不隨,主不穩,賓不靠。主筆擔其脊樑,樹其重心;賓筆附其血肉,輔其裝飾。主賓相顧,四面停勻。右軍云:「欲書先構筋力,然後裝束。」然主筆者,不可長有餘而失於短,強逾弩而乏於韌。

第19法中宮收緊清包世臣《藝舟雙楫》云:「凡字無論疏密斜正,必有精神挽結之處,是字之中宮,然中宮有在實畫,有在虛畫,有在虛向,必審於字之精神所注……」中宮者,核心也,中宮收緊,余筆外拓,以字中為核心,分領縱展,神韻必生。

第20法收縮縱展此為常用之法,學書凡不可悖。收縮為其縱展,縱展反為收縮。一展一收,神采飛動,不展不收,緩弱呆板。包世臣曰:字體收展「如老翁攜幼孫行,長短參差而情意直摯,痛癢相關。」但又不可肆意揮就,全無法度,以少知而炫奇,以意足而不顧顛錯。

第21法牽絲粘連使轉粘連,字之精神挽結所在,而行、草者尤甚。清蔣和《書法正宗》云:「字無一筆可以不用力,無一法可以不用力,即牽絲使轉亦皆有力,力注筆尖而以和平出之,如善舞竿者,神注竿頭,善用槍者,力在槍尖也。」筆畫是筋骨,牽絲為血脈,真行雖別,法度同一。

第22法斜抱穿插兩部合一最忌遠離,遠則疏,離則散,尤兩部斜勢穿插者為甚。形雖斜而體勢不倒,貌雖偏而重心不移。雙肩合抱,互帶穿插,鱗羽錯落,呼應曲直。斜勢中應有一番韻律,合抱中更具幾分精神。

第23法大小獨具一幅書作中,無論楷、草、篆、隸,其字必有大小,筆畫多者字身宜大,筆畫小者字身宜小。大字不可令小,小字亦不可令大,應自然天成,各臻其妙。

第24法聯撇參差一字多撇者,最忌排牙之狀、車軌之形。應發筆不同,指向不一,或縱或收,或輕或重。鱗羽參差,錯落有致。清馮武《書法正傳》中云:「一字之中,亦有重(chong)筆,不可不變。」書貴變不離其本,字尚新不悖其源。

第25法三部呼應凡三部者,應朝揖顧盼,避就相迎。如只書一部,絕不可成其獨字。行書急就,也不可雜亂無章。

第26法鉤趯匕刃包世臣曰:「鉤為趯者,如人之趯腳,其力初不在腳,猝然引起,而全力遂註腳尖,故鉤未斷不可作飄勢挫鋒,有失趯之義也。」楷法中,鉤身不宜長,猶如匕刃。古人云:「趯峻而勢生。」

第27法圍而不堵圍而不堵、守不宜困為「口」之常法。凡書大「口」,均不可堵塞過於嚴緊,過於嚴緊使人有呆板、滯悶之感,行書尤甚,古人有「興緻不弘曰速」之說。

第28法筆畫增減古人多有精妙之法於異寫、帖寫中,筆畫增減意在求美,但沿習相傳已有公認,今不可亂造,亦不可類推。元陳繹曾云:「太繁者減除之,太疏者補續之,必古人有樣,乃可用耳。」

院體

【院體】書法術語。宋太祖時曾置御書院,書院成員都是學習王義之的字,以用於書寫當時朝廷的各種文告敕令。這種字,體輕勢弱,多呆板無神,了無高韻,人稱「院體」。後來,人們不管其書者為誰,書為何體,凡無骨力、無神韻的書法皆被人稱為「院體」。故這一書法術語。用以對書法氣格的品評,一般含有貶意。

鉤填

【鉤填】書法術語。複製法書的一種方法。以較透明的紙蒙在法書上,先以細筆雙勾,後用墨廓填故稱。亦稱「雙勾廊填」。南宋姜夔《續書譜》謂:「雙勾之法,須得墨暈不出字外,或廓填其內、或朱其背,正得肥瘦之本體。」

法帖

【法帖】亦稱「帖」。指古代名人的墨跡,摹刻在石版或木板上的法書及其拓本;稱為「法帖」,即可供效法者。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命侍書學士王著摹刻祕閣所藏法書,編為十卷,每卷首刻「法帖第x」,湯《淳化閣法帖》,其「法帖」之名相傳由此始行。《法帖譜系》稱:「熙陵(宋太宗)留意翰墨,出御府歷代所藏真跡,命王著摹刻禁中,厘為十卷,此歷代法帖之祖。」

書法

【書法】中國傳統藝術之一。是以毛筆書寫漢字的方法,來表達作者精神美的藝術。它的基本要求有:一是使用柔軟的毛筆,二是書寫形象豐富的漢字。因此,其有兩義:一指毛筆字書寫的法則,主要包括執筆、用筆、點劃、結構、分布等方法;一指以書寫漢字來表達作者精神美的藝術。就是藉助於精湛的技法、生動的造型來表達出作者的性格、趣味、學養、氣質等精神因素,其為側重於「心畫」。二者相融合,便構成了中國的書法藝術。所以從書法構成的要素來說,包括了三個方面:一是筆法,要求熟練地執使毛筆,還握正確的指法、腕法、身法、用筆法、用墨法等技巧;二是筆勢。要求妥當地組織好點畫與點畫之間、字與字之間、行與行之間的承接呼應關係;三是筆意。要求在書寫過程中表現出書者的氣質、情趣、學素和人品。從書體、風格上說,更是多姿多態,美不勝收。我國的書法藝術有三千多年的歷史,之所以成為一門藝術,主要取決於中國人善於把實用的東西上升為美的藝術,同時與中國獨特的文字和毛筆關係密切有關。其文字以象構思、立象盡意的特點醞釀著書法藝術的靈魂,而方塊構形,燦然於目的姿質又構成書法藝術的形式基礎。其工具,「惟筆軟則奇怪生焉」,可生出方圓藏露、逆順向背的韻味,輕重肥瘦、濃淡濕澀的情趣,抑揚頓挫、聚散疏密的筆調。斷連承接、剛柔雄秀的氣勢;再輔以專門製作的紙墨,使書法藝術更趨變幻莫測。韻味無窮。書法不僅成為表達最高意境與情操的民族藝術,而且居於所有藝術之首。書法在中國不僅舉世同好,千古一風,而且早已走出國門,成為傳播友誼的媒介,在東方世界頗有影響,也倍受西方世界的矚目。

款識

【款識】古代鐘鼎彝器上鑄刻的文字。《漢書·郊祀志下》:「今此鼎細小,又有款識,不宜薦見於宗廟。」顏師古注云:「款,刻也;識,記也。」此外,還有三說:一款是陰文凹入者,識是陽文凸出者;二,款在外,識在內;三,花紋為款,篆刻為識。(均見方以智《通雅》卷三十三所引。)後世在書、畫上標題姓名,也稱「款識」、「題款」或「款題」。畫上款識唐人只小字藏樹根石罅,書不工者多落紙背。至宋代,始記年月,也僅細楷,書不兩行。唯蘇拭有大行楷,或跋語三、五行。元人從款識姓名年月發展到詩文題跋,有百餘字者。至明清題跋之風大盛,至今不衰。可見,款識,有二義:一、指書畫作上的署名後款,二是古代神鼎彝器上鑄刻之文字。

結體

【結體】亦稱「結字」、「間架」「結構」。指每個字點劃間的安排與形勢的布置。漢字尚形,書法又是「形學」(清康有為)故結體尤顯重要。元趙盂頫《蘭亭跋》:「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亦須用工。」漢字各種字體,皆由點劃聯結,搭配而成。筆劃的長、短、粗、細、俯、仰、縮、伸,偏旁的寬、窄、高、低、欹、正,構成了每個字的不同形態,要使字的筆劃搭配適宜、得體、勻美,研究其結體必不可少。正如清馮班在《純吟書要》中所云:「先學間架,古人所謂結字也;間架既明,則學用筆。間架可看石碑,用筆非真跡不可。結字,晉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又云:「書法無他秘,只有用筆與結字耳。」可見,結字在書法中佔有重要地位。

筆鋒

【筆鋒】筆毫的尖鐵。姜夔《續書譜·用墨》云:「筆欲鋒長勁而圓,長則含墨,可以運動,勁則有力,圓則妍美。」字的鋒芒,也叫「筆鋒」。能將筆之鋒尖保持在字的點劃之中者,叫「中鋒」;能藏在點劃中間的不出角者,叫「藏鋒」;將筆之鋒尖偏在字的點劃一面者,叫「偏鋒」。一般以「偏鋒」為書法之病。清周星蓮《臨池管見》云:「能將此筆正用、側用、順用、逆用、重用、輕用、虛用、實用,擒得定,縱得出,遒得緊,拓得開,渾身都是解數,全仗筆尖毫末鋒芒指使,乃為合拍。」

飛白

【飛白】亦稱「草篆」。一種書寫方法特殊的字體。筆畫是枯絲平行,轉折處筆路畢顯。相傳東漢靈帝時修飾鴻都門,工匠用刷白粉的帚子刷字,蔡各得到啟發而作飛白書。唐代張懷瓘《書斷》載:「飛白者,後漢左中郎將蔡邕所作也。王隱、王愔共云:『飛白變楷制也』。本是宮殿題署,勢既尋丈,字宜輕微不滿,名曰飛白。」北宋黃伯思稱「取其若絲髮處謂之白,其勢飛舉謂之飛。」明代趙宦光稱「白而不飛者似篆,飛而不白者似隸。」今人將書畫的乾枯筆觸部分泛稱為「飛白」。傳世的唐宋御制碑多以飛白題額,如《晉祠銘》、《昇仙太子碑》等。清張燕昌、陸紀曾有《飛白錄》二卷。

章法

【章法】指安排布置整幅作品中,字與字、行與行之間呼應、照顧等關係的方法。亦即整幅作品的「布白」。亦稱「大章法」。習慣上又稱一字之中的點畫布置,和一字與數字之間布置的關係為「小章法」。明張紳《書法通釋》云:「古人寫字正如作文有字法。章法、篇法,終篇結構首尾相應。故云:『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主』」。明董其昌《畫禪室隨筆·評書法》云:「古人論書以章法為一大事,蓋所謂行間茂密是也。余見米痴小楷,作《西園雅集圖記》,是紈扇,其直如弦,此必非有他道,乃平日留意章法耳。右軍《蘭亭敘》,章法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帶而生,或小或大,隨手所如,皆入法則,所以為神品也。」可見,章書在一件書法作品中顯得十分重要,書寫時必須處理好字中之布白、逐字之布白、行間之布白,使點畫與點畫之間顧盼呼應,字與字之間隨勢而安,行與行之間遞相映帶,如是自能神完氣暢,精妙和諧,產生「字里金生,行間玉潤」的效果。布白的形式大體有三:一是縱有行橫有列,二是:縱有行橫無列(或橫有行縱無列),三是縱無行,橫無列,它們或有「鏤金錯采」的人工美,或具「芙蓉出水」的自然美。

墨法

【墨法】亦稱「血法」。一曰:用墨之法。前人謂水墨者,字之血也。故臨地作書時極為講究。墨過淡則傷神彩,太濃則滯筆鋒。必須做到「濃欲其活,談欲其華。」宋姜夔《續書譜·用墨》云:「凡作楷,墨欲乾,然不可太燥。行、草則燥潤相雜,以潤取妍,以燥取險。墨濃則筆滯,燥則筆枯,亦不可知也。」清包世臣《藝舟雙輯·述書下》云:「畫法、字法,本於筆,成於墨,則墨法尤書藝一大關鍵已。筆實則墨沉,筆飄則墨浮。…… 」用墨作風,一方面往往因時因人而異。如北宋濃墨實用,南宋濃墨活用;劉墉喜用濃墨,夢樓專尚淡墨。另一方面,又常因書體風格、紙張性能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二曰:磨墨之法。宋蘇易簡《文房四譜·墨譜》云:「研墨如病,蓋重其調勻而不泥也。」研墨要涼,涼則生光。墨不宜熱,熱則生沫。蓋忌其研急而墨熱。又李陽冰曰:「用者旋研,無今停久,久時塵埃相污,膠力隳亡。如此泥鈍不任下筆矣。」元陳繹曾《翰林要訣·肉法》云:「磨墨之法,重按輕推,運行近折。」「凡磨墨不得用硯池水,令墨滯筆沍,須以水滴汲新水臨時斟酌之」,「凡書不得自磨墨,令手顫、筋骨大強,是大忌也。」

筆法

【筆法】寫字作畫用筆的方法。中國書畫主要都以線條表現,所用工具都是尖鋒毛筆,要使書畫的線條點畫富有變化,必先講究執筆,在運筆時掌握輕重、快慢、偏正。曲直等方法,稱為「筆法」。唐張懷瓘道《玉堂禁經·用筆祛》云:大凡筆法,點畫八體,備於「永」字。故元趙孟頫於《蘭亭跋》中云:「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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