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跳樓事件大反轉:疑點玄而又玄,卻沒一人關心產婦

1

陝西榆林一院產婦跳樓事件已經發酵2天,從醫院的連續兩次聲明,到死者丈夫與母親對媒體的採訪來看,都相互各執一詞。

醫院表示:我們建議剖腹產,家屬一而再不同意,一再要求順產,並展示出當時家屬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和監控視頻。在監控視頻中,醫院方表示孕婦曾兩次下跪要求家屬改簽為剖腹產。

而家屬表示:主治醫師一開始建議試著順產,若不行則剖腹產,他們想想同意,所以在順產的《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當時產婦一再疼痛難忍,家屬要求醫生換成剖腹產,但醫院方拒絕。

就在產婦下跪後2小時,8月31日晚20時,她實在疼痛難忍,跳樓身亡。

從醫院與家屬的雙方表態來看,是一對似乎完全矛盾的證詞,到底是誰在撒謊呢?

當此事剛曝出的第一天,醫院方反應非常及時,立馬出台公告和家屬簽字同意剖宮產的證據,以及產婦向家屬下跪的監控視頻截圖。

對於同樣吃瓜群眾的我,一開始也自然而然認為醫院沒有必要不去剖宮產。剖宮產事不僅故率小、而且又便捷安全,院方沒理由拒絕。

所以自然而然想到,會不會是男方家屬還要求生二胎、或者迷信認為順產出來的孩子健康,才不顧產婦的安危強行不同意剖腹產呢?到底這種惡婆婆與渣男丈夫在過去已經不少見了,而此時的輿論也一股腦傾於罵男方的勢頭而去。

2

但是,直到今天下午我看了完整的孕婦「下跪」視頻後,才發現哪裡不太對勁。

監控視頻

從視頻中,明顯可以看到,產婦根本不像是為了求家屬剖腹產而下跪的。明顯更像是因為疼痛難忍才坐下,只是產婦坐下的動作比較像「下跪」。視頻顯示第一次的「下跪」,產婦的正面根本沒有人,那麼她下跪是去求誰呢?

顯然站不住邏輯。

所以,第一個疑點就出現了。既然產婦是因疼痛難忍而坐下,為什麼榆林一院卻連發兩次公告堅持稱產婦是下跪求家屬剖腹產呢?不管最終誰不同意剖腹產,誰堅持順產,可院方刻意加上片面的截圖,引導網友認為是產婦下跪是在哀求家屬剖腹產,目的為何?

院方和部門媒體用此圖來證明產婦是下跪求家屬的(水印都在),但完整視頻顯然是因疼痛難忍而坐下

第二個疑點:新京報今天採訪了產婦的母親,其母親表示產婦與丈夫、婆婆的關係很好,男方也沒有虧待過產婦。同時她證明,當天在場,自己的女兒疼痛難忍,是家屬向醫院要求剖宮產而遭拒絕的。也就是死者母親的現場證詞與死者丈夫一致。

這個疑點也讓我感覺很奇怪,如果你說丈夫是渣男會撒謊,婆婆是惡婆婆也撒謊,那麼親生的母親有什麼理由為自己死去的女兒撒謊呢?這可是最愛的女兒,親骨肉啊!

沒錯,我個人認為死者親生母親撒謊的概率很小。

3

那麼,以上不對稱的信息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我們回過頭來再看下榆林一院提供的《知情同意書》證據,這份通知書是8月30日下發同時家屬簽字的。而產婦是8月31日18點表示疼痛難忍,20點跳樓身亡。所以院方這份證據只能證明是前一天剛入院時,家屬同意順產罷了。也與家屬所稱,「入院時醫生一開始建議順產,不行再剖宮」,並不矛盾。

醫院展示的家屬《知情同意書》

但不管是家屬還是醫院,在像分娩手術這種特別危急情況下,都不應以之前的通知書作為最後的依據。順產還是剖宮,必須按照臨產時產婦最終的情況而定。所以這份《知情同意書》在產婦跳樓前那刻的法理證據上,是站不住腳的!

接著,我們再放大看整個婦產體系。在中國,並不是你想要順產就能順產的。昨天就有網友跟我提過,當時她也是在陝西臨產,想要剖腹產,但醫生卻勸她順產。原因是國家給每個醫院都定了剖腹產指標,如果剖腹產的人多了,超過指標,某部門就會怪責下來,最終醫生扣工資。所以許多醫院都是在安全的狀況下盡量勸產婦順產。

我半信半疑的查了下……還真有這樣的宣傳與政策!

「每年的婦幼工作年度考核指標中,對全市近90家助產機構剖宮產率進行橫向評比,計入考核成績,減少非醫學需要的剖宮產率,提高自然分娩率;此外,在優生優育的宣傳教育中,對自然分娩的優點進行宣傳,特別是有二孩意向的夫婦,更是宣傳的重點目標人群。在各種措施的努力推動下,我市的剖宮產率逐年下降。」

官方鏈接:http://www.szhfpc.gov.cn/ztzl/wsjszxd/tadf/201612/t20161213_5679082.htm

當然,反過來,除了指標,醫院也有可能為了產婦安全反而要求產婦順產。

北京婦產醫院產科副主任醫生丁新說:

是否剖宮產,產婦有部分決定權。但是否必須進行剖宮產需要醫生決定,不能因為產婦疼痛醫生就採取剖宮產。因為可能造成疤痕妊娠、大出血、兇險型前置胎盤等問題。生產時如果醫生決定了剖宮產,應該向家屬說明情況,並讓家屬簽署同意書。

所以有一點我們先要認清。在醫院,至少在中國的醫院分娩,並不是你想剖就一定能剖的。也不是大家想像中,醫生會建議產婦剖腹產、或者他們能賺更多。相反,婦產科醫生在指標與工作量下,更大的可能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建議你順產。

好,我們再回到榆林一院的產婦跳樓事件中來。

綜上所述,院方並不是沒有理由強行執行順產,而同時家屬撒謊的可能性也並不能排除。

家屬的疑點在於,榆林一院前日官方發布的一條聲明:

榆林一院聲明

聲明中明確寫清,彩超顯示胎兒頭部偏大,主管醫生建議剖宮產,產婦及家屬均拒絕。堅決以催產素誘發宮縮經陰道分娩。同時,我們再看那張《知情同意書》底部最後一行,家屬也簽字同意「縮宮素催產」。

《知情同意書底部簽字》

這幾個字是實打實證據,家屬賴不掉的。

故而可以證明,在起初家屬也是同意用催產素順產的。至於主管醫生當時是誘導家屬盡量用催產素順產簽字,還是主管醫生建議剖宮產卻被產婦與家屬強行拒絕、堅持順產,就無人得知了。

4

那麼事實真相到底如何?若都堅持一方證詞,最終只能由法院來判定結果。但在此之前,我有一個猜想,或許能說通至今雙方各自的堅持己見。

注意,僅僅是我個人猜想:

8月30日,產婦馬某在家屬的陪同下來到榆林一院,住院待產。主治醫師各項檢查後認為,雖然有臍帶異常的可能,但未能確定,順產與剖宮產都可以,主治醫師建議先按順產做手續,不行再剖宮。家屬同意後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家屬證言)

8月31日(上午或中午),主管醫生在彩超後發現胎兒頭部偏大,正常順產難度頗大,建議可剖宮產,順產的話需要打催產素才行。此時產婦並無發覺疼痛異常,家屬詢問產婦後,堅持先打催產素順產。(醫院證言)

8月31日18點,產婦馬上要臨產,但由於突然疼痛難忍,跑出來向家屬和醫生求救。其中監控視頻顯示產婦因兩次疼痛到坐下(下跪),此時家屬想換成剖宮產。但醫生覺得宮口都開了,孩子馬上下來了,就不要剖了直接生吧(產婦母親證言);或者也可能由於臨產在即手術條件不具備(比如主刀醫生或者麻醉師已經下班,人手不夠;或者產婦胎兒的醫學條件已經不允許剖宮了等因素),未能及時安排剖宮產。

8月31日20點,產婦疼痛難忍,跳樓身亡。

事後,由於知曉近些年醫鬧的麻煩與害怕醫患關係的糾紛,醫院急忙連發公告撇清責任,更提供給媒體產婦下跪的監控圖片,欲先佔領輿論的高地優勢。

同時,產婦家屬堅持31日18點要求醫生剖宮產,卻遭拒絕。

此案中,男方家屬與女方的家庭關係正常,至今沒有一絲證據顯示婆婆或者丈夫逼產婦順產,同時在醫院方的聲明中也寫清了,之前同意順產的簽字是由產婦與家屬共同同意的。(家屬若還有其他隱瞞則排除在外)

以上為依據目前各方信息的推測,僅供參考。

5

是的,我更相信的是,不管院方還是家屬可能都為了自己的利益有所隱瞞。醫院害怕醫鬧有所隱瞞、家屬擔心拿不到賠償也不排除有所隱瞞。

可是,可是!你們雙方在互相推脫責任的同時,有一絲一毫考慮過死去那位產婦的感受嗎?

分娩的疼痛可達到12級,疼痛最高級,要知道手指被割斷的疼痛等級才只有10級。這名產婦是有在對疼痛多絕望後才從窗口一躍而下的?在中國,不管是醫院還是家屬,你們總是說「生小孩哪有不疼的」,你們總是說「看看還能不能堅持一下,堅持一下就生出來了」。順產為了小孩也好,為了衛計委指標也罷,你們有真正考慮過產婦們自己的意願嗎?

反過來,世界衛生組織卻是這麼呼籲:「各個國家應該不遺餘力地提供有必要的剖宮產服務,而不是致力於使剖宮產率控制在某個特定水平。」為什麼我們要反著走?

同時,你知道中國能享受無痛分娩的人數只有多少么?連1%都不到。(原因是大部分國內醫院及麻醉師人數滿足不了無痛分娩手術!)

而美國無痛分娩的比率卻高達61%。

雖然,悲劇之後已經沒有如果。但我還是想說句:

如果,在彩超顯示胎兒頭部偏大時,家屬能再多關心下產婦,堅持用剖宮產;

如果,在她疼痛難忍到第一次跪下時,國家能再多關心下產婦,讓更多的醫院有條件減痛做無痛分娩;

如果,在她疼痛難忍到第二次跪下時,我們能再多關心下產婦,隨時為剖宮產準備待命;

…………或許,意外就不會發生。

最後,不管這場嘴仗的結局如何,允許我引用李銀河的一段文字來結束本篇文章:

產婦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為產婦減輕痛苦,是對生命個體的尊重,同時也反映著一種生育文明。

推薦閱讀:

對話富士康跳樓倖存女工:每天重複同一動作2880次
輕生男子稱給我1萬就不跳樓了 錢到手後人沒
他是鞏俐同學周迅前男友 公開承認吸毒在43歲時跳樓自殺
【悲劇】求真相!陝西榆林待產孕婦跳樓身亡,醫院稱女子喊疼想剖腹產卻遭家屬拒絕…丈夫發聲:我們明明提了兩次!
「媽媽吃完餃子就跳樓了」:你沒窮過,你永遠不知道生活有多難!

TAG:產婦 | 跳樓 | 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