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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女神

尼泊爾「活女神」被迫終身不嫁 當地別樣婚嫁習俗字型大小歡迎發表評論2013年07月25日11:20來源:半島都市報作者:約合600元人民幣糾錯|收藏將本文轉發至:

尼泊爾的「活女神」每年都會招致幾萬人前去膜拜,她們蘿莉的容顏,配上尼泊爾風景宜人的氣候,兼職秒殺眾人……去過尼泊爾的人都說這裡是女人的天堂,風景優美氣候宜人,物價便宜而且帥哥如雲,這一切,都為這座天堂披上了件粉紅的紗麗。尼泊爾還有一大秘密:這裡,有當今世上真正的「活女神」女活佛。

按規定,候選女童必須極為健康,全都是貴族釋迦族 (Sakya) 的女兒年齡約4、5歲,從未生病、流血,身上沒有任何斑點,也不缺任何牙齒。此外,只有同時具備32種特徵的女童才能進入最後的角逐。比如脖子像貝殼般發亮,身體像菩提樹一樣挺拔,睫毛像母牛的睫毛般銳利,腿像鹿兒般筆直眼睛和頭髮必須黑得發亮,手和腳必須修長漂亮。當然,要擔任全體尼泊爾人共同的活女神,還必須擁有超出常人的冷靜和無畏。

尼泊爾選出新的活女神「庫瑪里」。在尼泊爾語里,「庫瑪里」意為「處女」,也被稱為活女神,是從尼泊爾普通幼女中嚴格挑選出來的。被選為「庫瑪里」的幼女在三四歲時即被送去廟宇供信眾朝拜,直至青春期。作為尼泊爾王國的保護神,她的星座必須與國王相吻合。最後幾名候選女童找到之後,斟選委員會還要通過一系列嚴格的考驗,以選拔出擁有超人能力和智慧的一位。 幾百年來,庫瑪里女神都來自平民家庭,退休之後又回歸民間。

幾百年來,庫瑪里女神都來自平民家庭,退休之後又回歸民間。擔任全體尼泊爾人共同的活女神,擁有超出常人的冷靜和無畏。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每到挑選庫瑪里女神的時候,數百戶人家將自己的女兒送到神職人員那裡,爭相角逐這象徵著榮耀和富足的職位。但到2001年,當皇家神職人員又開始尋找候選人時,只有5戶人家願意將自己的女兒送出來參加挑選。

在咱們中國人眼裡,自己家女兒能被選上當萬人景仰的「女神」,一夜之間就能享受榮華富貴,怎麼說也是令人高興的事情。 原來,這個習俗挑選的最後一環是把女童關在廟中的大殿內,四周黑壓壓的,放滿血淋淋的水牛頭、駭人的骷髏頭,並由一些戴上恐怖面具的人扮演惡魔,而那位從頭到尾都面無懼色的女孩,便是女神的化身。在占星家確認這女孩的星座與國王的吻合後,女孩便認定為真命女神,定居於女神廟內。

「活女神」在重要的節日要外出巡遊,平時也要接見信徒。作為神,她的一言一行都被朝拜者看作是吉凶的標誌。比如,如果活女神對朝拜者大笑或大叫,朝拜者將生重病甚至死亡;如果活女神臉色陰沉,左顧右看,那麼朝拜者家中肯定將發生爭吵;如果活女神用手指取食物吃,朝拜者將破財等等。因此大多數情況下,女神接見民眾時都必須面無表情,也沒有任何動作。當然,如果女神正面看一下朝拜者,那麼這位朝拜者一定會高興好幾天,因為這會給他帶來好運氣 她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即使是父母也只能偶爾探望一次。直到青春期到來,繼任者接班。這時候,她就必須要退休,她可以保留的,是一枚金幣和一件她在任時穿的紅色衣服。

女孩一旦被選中,就離開了世俗生活,離開了正常人的軌跡,終日生活在庫瑪里廟中,開始她極為榮耀卻又孤獨的活女神生涯。每天早上7時以前,她必須在隨從們的幫助下梳洗打扮,穿上庫瑪里的服裝。上午9時,她必須坐上金黃色的寶座,接受民眾的朝拜。隨後跟著老師學習。最後,她可以隨便和玩伴們玩遊戲。 每天12時和下午4時,「活女神」會身著特有的紅色服裝,頭戴銀飾,出現在窗口,供遊客們瞻仰。

在尼泊爾「馬琴德拉納特節」的最後一天,官方高層和民眾在臨近該國首都加德滿都的帕坦市參加盛大歡慶儀式,祈求雨水和豐收。「馬琴德拉納特節」是尼泊爾印度教徒和佛教徒共同慶祝的節日,歷時一個月,期間人們拉著載有馬琴德拉納特神像的四輪「神車」遊行,祈求風調雨順。圖為「活女神」在慶祝儀式上賜福。

作為女神,「庫瑪麗」禁止與外人進行語言交流,記者探訪時也被告知不許向其提問,但可以拍照。女神的媽媽說,常有外國遊客慕名前來,但能否「參見」要看「庫瑪麗」的作息日程。

而作為女孩,「庫瑪麗」有著與普通人相似的愛好。據其家人介紹,這位「活女神」有一台電腦,常用來看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等。雖然平時無法出門玩耍,但經常有要好的小夥伴前來「參拜」、聊天。

「庫瑪麗」19歲的哥哥賽冰透露:「妹妹有一個玩偶,她最喜歡看動畫片,最近在看一部日本流行的動畫片,裡面有一隻可愛的貓咪。」

而按照傳統,庫瑪麗女活佛須等到第一次經期來臨後才退位,一旦失去庫瑪里女神的光環,她們的生活立即變得真實而殘酷。由於幾乎沒有讀過書,再加上長期與社會生活脫節,退休之後的庫瑪里女神們不得不長期待在家裡,靠父母、親友和好心人贊助生活。更殘酷的一種迷信說法是,任何男子只要與前任庫瑪里結婚,會於6個月內死於咳血。這使得很多原「活女神」退休後的生活變得更加孤單。甚至很多人退休後被迫終身不嫁,空守閨閣。

退休後的她唯一可以保留的是一枚金幣和一件她在任時穿的紅色衣服。政府給在職庫瑪里的津貼是每月6000盧比(約合1200元人民幣),以及每月1000盧比(約合200元人民幣)的教育補貼。 這差不多是尼泊爾最低官方工資的兩倍,是這個貧窮國度人均收入的4倍。但在物價昂貴的加德滿都,這僅夠維持正常生活。在退休之後,一般民眾仍然將她們稱為庫瑪里,而不是其本來的名字。退休之後的津貼是每月3000盧比(約合600元人民幣),終身享用。

尼泊爾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和習俗,婚禮習俗更是別具情趣。尼泊爾許多山區的青年男女,喜用唱歌對詞的方式來談情說愛。如果一位小夥子愛上某一位年輕姑娘,便設法觀察或打聽姑娘的行蹤,在姑娘經常經過的地方等候,選擇一個合適的機會,用歌詞將自己的愛慕之情吐露給對方。小夥子唱歌時,姑娘要仔細端詳對方一番,若她相不中這位小夥子,也以歌詞的形式表示回絕;如果姑娘對小伙的心意表示懷疑,同樣用歌詞進行試探,小伙的答歌能夠表達自己的情意,姑娘會用歌詞表示同意,婚姻便宣告成功了。所以,在尼泊爾許多地方,男孩女孩從很小的時候便開始練習唱山歌。

新年或節日是尼泊爾人舉行婚禮的好日子,結婚儀式多在晚上舉行,吹吹打打,極為熱鬧。婚禮是在相命師擇定的「吉日」舉行的。舉行婚禮的前一天,即將出嫁的新娘要舉行同親人朋友告別的儀式。儀式上,母親熱淚滾滾地樓著女兒,告訴她到婆家後要注意的事情。新娘雙手合十,兩個大姆指合併在一起,跪在地上,依次吻父母及其他長輩的腳,長輩們則拍一下新娘的頭表示回禮。

舉行婚禮的那天,新郎乘花轎或者坐兩人抬著的用藤編的椅子,來到女方家迎親。女方家要舉行簡單而隆重的送親儀式。身穿紅色結婚禮服的新娘坐在一把椅子上,肩上披著一塊色彩艷麗的紗麗。耳上戴著金耳環,鼻邊嵌著寶石,手腕上戴著一串串花花綠綠的手鐲。新郎身穿尼泊爾民族服裝,上衣是用白色細布做成的偏襟衫,下身為上粗下細的緊身褲,外面套有一套西裝,頭上戴著黑色帽子,腳上穿著皮鞋。新郎先為新娘的額前點一顆吉祥痣,然後拿出一塊隨身帶來的粉紅色頭巾,蒙在新娘頭上,並在新娘母親幫助下,在新娘的頭髮披縫處塗灑硃砂紅粉。隨後,新郎新娘並肩站在張燈結綵的大廳里,雙手合十,舉過胸前,向各位賓客致以謝意。送親儀式結束,新娘由家族中的兄長背著,圍花轎或藤椅轉三圈,向親人告別,然後坐花轎或藤椅,在新郎和親朋好友護送下,樂隊奏著歡快的《婚禮進行曲》,一路浩浩蕩蕩地向新郎家走去。

來到新郎家已是傍晚時分。在通往新郎家一段不長的道路上,按照尼泊爾傳統,隔不多遠便擺著一對金光閃閃的黃銅罐,罐高半米多,罐內放著酸牛奶,上面插著鮮花,或擺著一條鮮魚,表示「吉祥」、「如意」。新郎家大院里臨時搭起帳幕,帳幕內外用鮮花、彩帶、彩旗裝飾。帳幕前的空地上,燃著一堆篝火,是為客人接風洗塵的。接親的隊伍到達時,主人唱起民族歌曲表示歡迎,賓客們圍著熊熊的烈火跳起歡樂的舞蹈。新郎則陪著新娘站在旁邊觀看。歌舞持續時間不長,結束時要舉行新娘「入門儀式」。新娘先伏地吻婆婆的腳,婆婆照例拍一下新娘的頭,隨後扶起她,交給她一把大門鑰匙,表示從此她成為這個家庭的成員。新娘接過鑰匙,雙手合十,表示謝意。婆婆挽起新娘的手臂,走進大門,並將她領進新房。

客人進門後,男方家要大擺喜宴招待,有時賓客太多,則須連續三天擺設宴席,分頭招待。喜宴上,新郎忙於招待客人用餐,而新娘只是靜靜地端坐在喜宴上,接受賓客祝福,不吃任何食物。在尼泊爾許多地方流行著這樣一種風俗,新婚第二天,新郎隨同新娘返回娘家住五天,然後再回到男方家。尼泊爾北部地區,高山連綿,白雪皚皚,居住在這一地區的謝爾巴人,體格強健,吃苦耐勞,在高山氣候條件下世世代代生活著,被人們譽為「雪山之虎」。謝爾巴人的婚姻習俗十分有趣,他們之中長期流行一妻二夫制度,即兄弟二人共娶一個妻子,但所生子女屬兄長。若是三兄弟,則是老二出家做喇嘛,老大和老三共娶一妻。若有兄弟四人(四個兄弟以上的家庭極少),則是老大、老二和老三、老四分別共娶一妻。當然,也有兩兄弟分別各娶一妻的,但這種情況極為少見。在謝爾巴人中自古以來盛行先同居並生孩子後再舉行婚禮。如果一位小夥子相中某位姑娘,在徵得女方父母同意後,小夥子便帶著聘禮來到女方家與姑娘同吃同住同勞動,一旦女方懷孕,男方家便組織一隊迎親人馬將姑娘接到男方家,但不舉行任何儀式。在孩子生下來後,才舉行正式婚禮。婚禮儀式比較簡單,花費不是很大,一般是邀請親戚好友參加婚宴,大夥在一起慶賀一番。

居住在西部的馬嘉人,保持著許多古老的習俗。男方看上了一位姑娘,便由父母託人帶一簍上等好米到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父母同意,便賞給來人一些錢,如果不同意,則什麼也不給,求婚使者便回去如實稟告男方家。在這種情況下,有的小夥子便知難而退了,而有的小夥子則不死心,便約上一幫朋友,探清姑娘的活動規律,將姑娘「搶」走,安置在親戚家,過幾天後派人帶著酒、乳酪之類的禮品來到姑娘家,請求姑娘父母同意這門親事。如果姑娘父母同意,便收下禮物,商定吉日良辰,舉行婚禮,並賠償一定數額的「搶」親費。如果姑娘本人願意,一對戀人便私奔,造成事實,再向父母求情,徵得同意,便舉行熱熱鬧鬧的婚禮。居住在中部地區的古蘭基人,一直沿襲著本族內通婚的習俗。婚前要舉行訂婚儀式。舉行儀式那天,小夥子委派兩位知心朋友帶著裝有酸牛奶的木罐來到女方家。女方父親母親及眾親友要聚在一起討論這門婚事,如果表示同意,來人便將木罐放在女方父母面前,女方父親將一枚錢幣放進罐里,並設宴招待來賓。宴席結束時,求婚男子來到女方家,女方父親用罐里的酸奶在未來女婿前額上打一個印記,訂婚禮到此結束。舉行婚禮的這一天,男方家由親友組成的龐大接親隊伍,在樂隊伴奏下,來到新娘家。新娘父親捧起訂婚儀式上的酸奶罐,同新娘母親一道繞新郎走三圈,隨後設宴招待賓客。人們吃飽喝足後,開始唱歌跳舞,新郎新娘肩並肩地坐在大廳中央,新娘父親給新娘洗腳,然後給新郎洗腳,接著所有親友都來為他們洗腳。隨後,新郎父母向新娘贈送新衣服等物,並向新娘父母贈送一定數量的錢幣,最後向新娘頭上撒些紅香粉。婚禮宣告結束,新娘隨迎親隊伍去男方家。  居住在首都加德滿都及其周圍地區的尼瓦爾人,姑娘在12歲前要辦一次喜事,有趣的是,新郎並不是一位小夥子,而是專門用來供奉天神的一種生果貝爾果,而且是集體舉行。舉行婚禮的那天,寬敞的大廳中央的幾張桌子上,擺著盛滿貝爾果、包著紅綢的銀盤、鮮花,手上戴著手鐲、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在母親陪同下,圍著桌子盤腿而坐。在一片鼓樂聲中,一位中年婦女拎著酒壺,給眾人斟酒。賓客高舉酒懷,向「新娘」祝賀。司儀捧著貝爾果,致新婚祝辭,隨後將果子分給「新娘」父母,婚禮結束。尼瓦爾人認為,同貝爾果聯姻,是神聖的婚事,爾後可解除危難,事事如意。這種婚姻是始終不渝,不得離異的,所以稱為「真婚禮」。等女孩子到了結婚年齡,求婚小夥子的父母帶著檳榔果來到女方家提親。檳榔果數量視女方家人口而定,一般每人分得10顆,未婚妻得12顆,她珍藏兩顆,其餘的10顆結婚時帶給丈夫。舉行婚禮那天,新郎等候在洞房,他的父母及親友到女方家接親。來到女方家,新郎母親將一對銀質腳鐲戴在新娘腳脖上,隨後領她回來,舉行熱鬧的婚禮,並宴請賓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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