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魯鄭為何堅持否認新加坡、香港的民主?

宋魯鄭為何堅持否認新加坡、香港的民主?

(原創:應學俊)

多年來,旅法寫手宋魯鄭一直堅持宣稱「新加坡、香港不是民主制度」,但卻毫不含糊開口閉口將菲律賓、印尼等稱為「民主國家」。其原因何在?這個問題,其實筆者曾在《駁宋魯鄭「貧窮才是腐敗根源」》一文中已略有剖析。

一、宋氏否認新加坡、香港民主的目的

新加坡、香港官員廉潔度在全球和亞洲均名列前茅(最近報道,2016年香港官員廉潔度已躍升全球第4位),受到多家相關國際組織好評——宋魯鄭否認它們是民主國家(地區),目的在於說明它們的官員廉潔與民主體制無關。而宋氏一次次強調菲律賓、印尼等的「民主國家」體制,但他們的腐敗有的比中國大陸還嚴重,於是又可以證明他的「腐敗與制度無關「,言下之意,「民主國家」腐敗還不是照樣和咱中國的腐敗差不多?萬變不離其宗。

宋魯鄭原話:「世界上那麼多西方模式的民主國家為什麼遠遠比中國腐敗?比如印度、俄羅斯、泰國、菲律賓、印尼」……今又讀到宋魯鄭一文《宋魯鄭:中國反腐底氣何來?》,宋氏再次宣稱:「許多國家和地區特別是以華人為主體的國家和社會,都在經濟現代化的基礎之上,在沒有西方民主的條件下,成為全球最廉潔的範例。這就是新加坡和香港。」官員廉潔度排名「新加坡全球排名第五,亞洲第一,香港是亞洲第二……這可都不是民主制度」。於是,宋氏鼓噪「腐敗與制度無關,貧窮才是腐敗根源」就有了自欺欺人的「底氣」;於是,便可以竭盡全力鼓吹「中國模式」完美無缺,匹敵天下,從而達到其固化制度、阻滯相關改革的目的。

宋氏謬論為官媒廣為發布,鋪天蓋地,弱勢話語鮮見反駁。所以筆者不得不在此說叨說叨,以正視聽。謬種流傳並非絕無害處而可以等閑視之,筆者看到有人在博客里說,已將宋氏文章列印裝訂,讓他的兒子閱讀,認為其中有很多「知識」。嗚呼哀哉!

二、請宋魯鄭不要授「港獨」以口舌

首先筆者要說的是,全國人大宣示「保障香港民主制度」,宋魯鄭卻公然直言香港「不是民主制度」,這難道不涉嫌否定「一國兩制」實踐?難道不是在公然否定全國人大的詮釋和宣示?而我們還應當看到的是,宋氏否認香港民主,「港獨」恰恰求之不得,正可讓他們引以為據。這在客觀上難道不正授「港獨」以口舌?

香港是中國的特區而不是一個國家,其歷史和現狀有一定特殊性。但香港受英國政體制度和民主價值觀的影響長達百年,從不缺乏客觀意識形態的民主價值取向之社會基礎和部分制度基礎。正因為此,所以香港從回歸中國大陸之時起,中國政府就確定了「一國兩制」基本方針。請問宋魯鄭:「兩制」是指什麼?除了經濟現存的所謂「資本主義」體制,在政治制度方面,中國人大做了最好的詮釋:「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地健康發展」。香港不是「民主制度」?難道還是「威權專制」不成?誠如是,「一國兩制」又從何談起?

但筆者並不想以此扣什麼「大帽子」,還是要用理據和事實說話。那麼,宋魯鄭所言究竟是不是事實、能否成立呢?

以香港而言,從某種層面來說,宋氏所言並非全無道理,但絕不是問題的全部。本質而言,宋氏如此胡亂判斷是錯誤的。這正應了戈培爾的「名言」——「混雜部分真相的說謊比直接說謊更有效」。許多詭辯高手用的就是這個套路,如「周帶魚」等也都慣用此招。——見招拆招,最靈驗的還是讓事實說話,絕不大而化之。

三、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徵

新加坡、香港的制度,不僅在名義上,而且在實踐上究竟屬不屬於民主制度?筆者的回答是肯定的。這是兩個具有不同範式和特點的民主國家(地區),他們的共同點是運行穩定、有效,制度建設相對科學、理性、縝密,相對成熟。

做如上判斷的理由何在?邏輯思維規律告訴我們:判斷的前提是標準。誠如二人為某學校是不是好學校而爭執,其實首先要明確的,就是評判一所學校是否為「好學校」的標準究竟是什麼,否則爭來爭去毫無意義,這常常為人所忽視,從而爭得不亦樂乎卻難有結果。

政治常識告訴我們:民主制度核心價值及共性特徵主要有四方面——

① 權為民所賦,權力的行使必須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人民是國家權力的主人;法為民所訂,憲法至上,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軍方不幹政;

② 少數服從多數,不得個人專斷;

③ 真實實施、公開透明的一人一票選舉制(包括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這是民主制度不可缺少的要素,它直接與「權為民所賦」緊密相關;(具體選舉制度的設計優劣和運作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這裡說的是基本原則)

④ 人民對權力的運行享有平等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因此,人民必須享有真實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基本人權獲得法律有力保障。(參見中央編譯局譯審張慕良教授《民主制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由此,我們來判斷新加坡、香港是否屬於民主國家、地區。

四、新加坡政治制度,完全具備民主的基本特徵和真實運行的實踐

新加坡所有議員一律普選、直選;總理由直選產生的議會選舉,總理本身也是普選出的議員。在英國和新加坡的選舉制度中,所有公民均有依法規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允許獨立參選人競選。至於說到新加坡人民行動黨長期「獨大」,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是選舉的結果,占議員席位多數的政黨便組建政府,而議員是由普選產生的。我們應當看到,其它政黨在議員中的席位也因選舉結果的不同而處在動態變化之中。至少他們的《憲法》中並沒有「幾項基本原則」規定「人民行動黨」就是當然執政黨,必須「領導一切」,故與「威權專制」無關。而新加坡的民主模式是有效而穩定的,為世人稱道,學界稱其為民主的「新加坡模式」,並著力加以研究。新加坡的民生不斷得到改善,其福利和改善的程度,世人熟知,無須在此鋪敘。新華網載文也稱「新加坡的民主模式是文明的、理性的、真切的、務實的」。唯宋魯鄭不承認新加坡是民主制度。

五、《基本法》框架下香港民主制度的實施與效果

說到香港的民主,筆者不得不多說幾句。由於歷史的原因,香港在民主制度建設方面的確起步較晚。如果用西方成熟的民主國家主要政體特徵衡量,香港會有一些特殊之處。其實,所謂「照搬」他國民主是不存在的妄言,沒有哪個國家會愚蠢到「照搬」他國制度。

香港不是一個國家,故「軍隊國家化」自然無從談起。但從民主制度必備的重要特徵之一「選舉」來說,香港行政長官、立法會議員是由普選產生的,且並不排斥獨立參選人,這與英國、新加坡基本一致。香港民主政治在發展之中,特首普選方案也正在博弈中推進。(參見視頻: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香港政改決定——香港及各方反應)

香港「一人一票」選特首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在候選人的產生方法上,香港立法會否決了全國人大方案,因此香港政改暫時擱淺(在大陸絕對沒有,這恰是「一國兩制」),但「一人一票」依然照常實施。這一事件本身已經明確顯示了香港的「民主」的特徵。

香港雖然似乎屬於所謂「行政主導」型體制,但香港的立法、司法、行政是分開的,尤其是獨立審判制度;立法會議員的普選產生和職能也是真實的;立法會和法院對於行政特首依《基本法》相互制約也是真實存在的。這寫恰恰都是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徵,與大陸政治體制有著本質的區別。

而民主的另一重要實質性特徵,是公民各項民主權利的保障,尤其是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等政治權利——眾所周知,民主的這些非常重要的因素在香港是真實存在的。去過香港的人都曾目睹:在香港大街上可以隨處看到或支持或反對「fa_lun_功」的標語並存並列,甚至號召「退_Dang、退Tuan」的登記處馬路邊也隨處設點(在這裡,筆者卻只能用符號和拼音替代),更不用說媒體、公民對政府及官員的廣泛監督,這些難道不是對香港民主的最好證明?

2016年,香港官員廉潔度排名已躍升全球第四。這與香港的民主和相對成熟、科學的法治密切相關。僅舉一例:早在2012年香港競選特區行政長官時,某參選人所建私人住宅違建,就遭到香港媒體和民眾的猛烈曝光,可謂圍追堵截,有媒體甚至調來大吊車,從空中俯視拍攝這位競選人的私宅內部——最終,競選人不得不向公眾道歉。連鳳凰衛視主持人呂寧思也在媒體坦言:「香港民主社會,官員隱私不設防」,「不管是誰,想出來競選香港的行政長官,都是要經過這一番民主洗禮。」這樣一種監督難道不是地地道道「人民監督」?是「自我監督」可以替代得了的嗎?

【點擊這裡:看一段3分鐘視頻,請看鳳凰衛視對此的電視評論,我們會了解更具體】

請問宋魯鄭:香港若沒有很大程度上真實的民主,能實現這樣的人民監督嗎?否認香港的民主,難道它還是「威權專制」不成?能說香港的官員廉潔名列世界前茅與民主制度的真實實施無關?

當一個人為自己主觀的某種錯誤論點絞盡腦汁急於四處搜尋所謂論據時,顧此失彼、捉襟見肘、破綻百出是不奇怪的。

我們說,各國民主制度有不同範式和不同程度,所謂「照搬」從來不存在。

以老牌民主國家英國而論(君主立憲):實行兩院制,下院議員的確由全民普選產生,可上院部分議員則是執政黨政府建議英女王授封的終身貴族;還有一部分則是世襲(按理說,這是嚴重有違民主原則的)。而英女王本身更是世襲的。當然,隨著歷史的發展,上院的權力和授封人數在縮小和減少,普選產生的下院人數和權力在擴大;而是否廢除上院的爭論一直在持續中。——儘管缺陷如此顯然,請宋魯鄭說說:世界上有誰曾否認過英國是民主國家?

常識告訴我們:英、美的民主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世界上完美的政治制度尚未產生,民主制度只是當下世界上「最不壞」的制度。在追求民主核心價值方面,在具有「民主」價值共性的「民主國家」中,其民主程度、制度設計的成熟度和科學性、制度運行的具體實踐狀況以及國家和民族的特殊歷史,必然會有差別,會有民主程度或低或高、或優或劣、或初建或成熟之分,這與一個國家的歷史、文化等有關。英國民主與美國民主,其制度和法律完全一樣嗎?在具有民主價值追求和制度主要特徵的前提下,因為某些制度有所不同,於是我們能否認它是民主國家嗎?

六、宋魯鄭說到的幾個「民主國家」為何腐敗嚴重?

我們不否認宋魯鄭說到的幾個「民主國家」腐敗程度超過或類似中國大陸。但我們如果因此就大而化之得出「腐敗與制度無關」,或者說與民主無關,這就大謬不然了,也只能糊弄不大關注於此的朋友。 (未完,點擊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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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

  1. 【新華網】香港民主制度穩步向前
  2. 【新華網】新加坡民主模式
  3. 新加坡的選舉制度 | 英國的選舉制度
  4. 【鳳凰衛視】靜默的革命:香港廉政公署35周年紀念
  5. 【視頻】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香港政改決定(香港及各方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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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視頻/孟非讀報】97% 的官員反對財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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