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使徒信經》對當代人的意義(9):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擁抱每一天20150402第九集:「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教會、肢體生活一、序言《使徒信經》的第九句說:「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這一句的重點是教會和肢體生活。二、教會的本質「教會」在不同的人心目中,有不同的意思。對一些人來說,教會是一個宗教團體。有時候當人談「教會」時,其實是在談宗派,或者是管理教會的領袖。例如,當人說:「這是教會的決定。」很可能是指教會決策的人的決定。平常在基督徒的圈子裡,「教會」常常是指聚會的建築物,也就是「教堂」。事實上,有不少人把「教會」與「教堂」看成是同義詞。所以當人說:「我們去教會。」意思是「去教堂那個地方」。A.「教會的定義《新約聖經》翻成「教會」的希臘文字是ekklēsia。這字是的意思是「一群被呼召出來的人」。這個字在新約共出現115次,絕大部份都是指教會,其中大部份是指地方性聚集的基督徒(地方教會),有時是指所有相信基督的人(普世教會)。B.普世教會「普世教會」是所有在「地方教會」聚集的信徒在屬靈上聯合的個體,是古今中外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之統稱。「普世教會」不只是地理上的,也是時間上的。保羅書信中,有多處提到「教會」(指普世教會)是奧秘,所謂「奧秘」不是很難理解的事,而是在過去(也就是舊約)沒有啟示過的。一個很重要的「奧秘」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合一:「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里,借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5-6)猶太人與外邦人同被稱為神的子民是保羅神學中的一個重要主題。另外一個「奧秘」是基督住在每個信徒裡面:「神願意使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多麼榮耀的豐盛,這奧秘就是基督在你們裡面成了榮耀的盼望。」(西1:27,聖經新譯本)還有就是教會作為基督新婦的「奧秘」,保羅在《以弗所書》5章22-33節中談夫妻關係的時候,以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作為模範:「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2)最後,保羅在談到復活時,告訴哥林多教會一個「奧秘」:「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15:51)這個奧秘就是他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13-18節所講的「被提」。C.地方教會(Local Church)「地方教會」是一群基督徒在聖經所命定的領袖與屬靈權柄下,共同委身去發揮聖經教導信徒應有的功用。並不是一群基徒聚在一起就可以稱為一個「教會」,他們必須要有合乎聖經原則的領袖與屬靈權柄。下面談到教會中的職份時會詳細說明領袖與權柄的問題。除了領袖與屬靈權柄之外,這群基督徒是有一個共同委身的精神,為的是發揮教會該有的功能。從一個角度來看,地方教會是普世教會的一部份。但從另一角度看,地方教會是普世教會在地上有形的表現,是普世教會的縮影。普世教會是一個抽象的存在,地方教會是具體的個體,因此普世教會有時被稱為「無形教會」,地方教會被稱為「有形教會」。三、教會的身份《聖經》用了不少的辭彙,甚至圖畫來形容教會的身份。《聖經》中這些有關教會身份本質的教導,主要是用在普世教會上,但因為地方教會是要有形地表現普世教會,所以也可說是地方教會的身份。在此以六個辭彙來談教會的身份。A.神的子民《彼得前書》第二章對教會的身份有很重要的教導:「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我們是「屬神的子民」,是屬於神的一群人。既然是屬於神,教會最高的權柄自然是屬於神。注意彼得如何稱呼神:「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他提醒我們,教會之所以是神的子民,是因為神把我們從黑暗中呼召出來,叫我們可以進入他的奇妙光明裡。神的子民在世上有一個目的,就是「宣揚神的美德」,教會必須反映神美善的本性,若教會不能達到這目的,就不配被稱為「神的子民」。神最基本的本性就是他的聖潔,因此彼得在前面第一章就如此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5-16)因此,《聖經》稱基督徒為「聖徒」。「聖徒」並非一些超級聖潔的人,保羅稱問題很多的哥林多教會為「在基督耶穌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1:2),每個基督徒都是聖徒。「聖」是被分別出來的意思,神呼召教會,從黑暗中被分別出來,作光明的子民。B.基督的身體形容教會身份最重要的圖畫,可說是「基督的身體」。這個本來是用來作比喻的,漸漸成為對教會一個直接的身份稱呼。《以弗所書》1章22-23節講到基督無上的高超時說:「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既然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就是教會至高的權威,「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首,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教會要在凡事上順服基督(弗5:23),教會如果不高舉基督,就沒有讓他作頭。對「基督的身體」對詳盡的講解,是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這段經文的焦點放在教會裡的成員之間的關係上,稱每一位教會中的信徒為「肢體」,因此我們現在稱信徒之交往為「肢體生活」。「肢體」就是身體的部份,若教會是身體,信徒就是身體的部份。身體的比喻最少有三方面的重點。第一,教會必須表現出合一的精神,身體各部份不可能不合一而仍然是一個健全的身體,保羅在另一處的經文說:「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4:15-16)全身是靠基督聯絡得合式,教會的合一是為基督的緣故,不是為人群的共同點。只有在合一中,才能有健康的成長,在愛中成長。第二方面,教會作為身體必須有各種不同功能的人。保羅問:「若全身是眼,從那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那裡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林前12:17-20)物以類聚的自然傾向使我們容易造成共同性高的教會,可是《聖經》的原則是要多元性,以致各功能才可以被發揮。身體的比喻也教導我們不要輕看任何一種人只因他們與自己不一樣,而是要彼此接納。第三方面,與上面一點相關,就是信徒互為肢體,是彼此倚靠。「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林前12:23-25)這就是互補不足的觀念,別人的短處我們要補上處,以致每個人的缺欠都被遮蓋。C.神的殿《彼得前書》第二章把教會比喻為神的殿:「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彼前2:4-6)教會是神的殿,每個信徒是建殿的石塊,而這些石塊不是死的,是「活石」。特別要注意的,《新約聖經》這裡講到神的殿不是一個建築物,而是一群人,不是教堂,而是教會。殿是神的居所(林後6:6),在新約的理念中,神不是住在建築物里,乃是住在人里。這殿既然是用活石所建,就是有生命的,是會增長的,是「漸漸」成為它該有的樣子(弗2:21)。信徒是活石,正如基督是活石,信徒彼此之間,和與基督之間,都要有活潑的關係。基督是這殿的「房角石」,房角石是一個建築物最重要的石頭,所有石塊都要靠它定位,是一切合一、和諧、與整齊的關鍵,這與上述身體旳比喻中「全身靠他聯絡的合適」有同樣的意思。如此,教會應以基督為中心。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二章還有提到這殿的根基:「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使徒和先知是教會的根基,這有兩個可能的意思。「根基」可能是指時間的根基,也就是說教會是由使徒和先知所創立的。另外,根基也可能是結構上的根基,就是教會是定立在使徒和先知上,他們是代表從神所領受的新約啟示。如果採納這第二個解釋,可以說教會是建立在《聖經》的權威之上,《聖經》是教會一切行事的基礎。教會既是神的殿,人就當尊重教會,保羅提出一個嚴厲的警告:「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3:16-17)這個警告顯出神非常重視他的教會,他住在其中,並且要刑罰毀壞教會的人。在這裡再一次看見這個提醒,神的殿就是我們,不是聚會的場地。D.基督的新婦教會作為基督的新婦(未婚妻)是另外一個重要的比喻。前文已經提過,保羅在談夫妻關係時以基督與教會的關係為模範。《以弗所書》第五章那裡最主要的重點是,教會是基督所愛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妻子,好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為的是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可以作榮耀的教會歸給自己,什麼污點皺紋等也沒有,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5-30,聖經新譯本)基督以舍己的愛潔凈教會,使她成為聖潔,沒有瑕疵。對新婦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貞潔,保羅說他把哥林多教會獻給基督:「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11:2)屬靈的貞潔有兩方面,第一是信仰的純正,不被異端邪說滲入教會;第二是道德的純潔,不容罪惡在教會裡有立足之處,這是教會要儘力保持的。等候新郎的迎娶是教會的盼望,是教會的鼓勵與動力。迎娶的時間是基督再來的時候,那時有「羔羊的婚宴」,「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啟9:7-8)新郎與新娘結合,就永遠同在(帖前4:17)。注意,基督的新婦是指教會整體,不是個別信徒,《聖經》並沒有用夫妻關係來形容基督與個別信徒的關係。E.祭司《希伯來書》用了很多篇幅談論基督作大祭司的身份(例:來4:15-17),而新約其他經文也談到教會有祭司的職份,這職份是從基督來的。約翰在《啟示錄》一開頭就以這一點來介紹基督:「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啟1:5-6)在第五章頌讚基督的詩歌中,又重複這一點:「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9-10)基督救贖教會,使她成為一祭司的國度,上面引用的《彼得前書》經文對這祭司的職份加以形容:「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這祭司的國度是聖潔的,而且是有君王的尊貴,這就跟亞倫的祭司等次不同,而是像基督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有君王的身份。(參上文第六節有關基督祭司的職份。)教會應當重視自己尊貴的身份,不要糟蹋神在基督里所給我們的身份,更不要羞辱這身份。祭司的責任是為人代求和獻祭。保羅吩咐提摩第一重要的,是叫人為萬人代求(提前2:1-2)。《彼得前書》在講教會是神的殿和祭司時,也提到我們要「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彼得沒有詳列靈祭包括什麼,但在新約中最少有七處的經文提到我們獻上給神的祭物。首先,我們要獻上自己當作活祭(羅12:1-2);第二,福音的果子是獻給神的祭物(羅15:16);第三,我們侍奉的果效是獻祭(腓2:17);第四,教會供給侍奉的人也算是給神的祭物(腓4:18);第五,我們以嘴唇所發出對神的讚美與感恩是獻為祭(來13:15);第六,行善和捐輸的事是神所喜悅的祭(來13:16);最後,眾聖徒的禱告是獻到寶座前的祭(啟8:3)。F.神的家教會是神的家,這表示我們是家裡的人,不再是外人:「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弗2:19)保羅對提摩太說:「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既然是「神的家」,這家的家長就是神。信基督的人都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所以教會要敬重神,不要像先知所責備的以色列祭司們:「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那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裡呢?」(瑪1:6)若神是家長,在教會服侍的人,特別是作牧養和領導的人,就是作「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作管家的人,不要把家看作是屬於自己的,乃是要替家主管理。但是,《聖經》也同時說,帶領教會的人應當有「為父的心」,保羅表明自己管家的身份以後,就親切地講出自己為父的心:「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里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4:14-15)這好像是一個雙重的身份,一方面是以管家的地位替神管理祂的家,另一方面,是以父親的心帶領教會。「家」的觀念不單對領導的人重要,其實對教會整體也很重要。教會中的信徒是「家人」,不是光顧店鋪的消費者,所以無論是福份或問題,都是屬於大家的,共同分享與分擔。四、結論《使徒信經》的第九句:「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教會是聖的,也就是在萬人中被分別出來,教會是公的,也就是普世的,不只是某一個地區,某一個種族的。教會是由聖徒所組成的,他們是彼此相通,彼此依靠,彼此搭配的。神的心意是透過教會,在這世上彰顯他的美善。這麼榮耀的身份,我們應當感恩,也應當鄭重地完成神在教會的心意。我們一起禱告:親愛的主,我們感謝你,你呼召我們做你的兒女,召我們在這地上透過教會能夠成為見證你名的一群人。主,求你幫助我們,叫我們看重自己的身份,也讓我們能夠發揮你要我們所發揮的功能,感謝主,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講員:陳愛光牧師(美國洛杉磯正道神學院教務長、系統神學教授)詩歌
:《興起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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