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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規定女人一定要活成「賢良淑德」的模樣?

女神們,女王們,女生們,

各位小仙女、小公舉們,節日快樂~

誰愛婦女誰婦女!好好的「International Women"s Day」,非要翻譯成「三八婦女節」,這不找事兒嘛~

話說自打鄭爽被挖出開微博小號,懟天懟地懟媒體,又給全明星探拍到抽煙,吃瓜群眾們就炸了~

清純小仙女的人設崩塌,鄭爽這是要放飛自我嘛~

吃瓜群眾一番聲討,唉,小拉覺得大家吃飽了撐的吧。

放飛自我怎麼啦?可可·香奈兒一天要抽50支香煙,怎麼沒人嗶嗶呢?

大S說了,「每個公眾人物都想放飛自我!……到底要做個犧牲自我的模範生?還是既能自由放飛又能取信於大眾的公眾人物?完全取決於你長久累積的成績單。」

三觀很正。但是,成績不好就要放棄自我嗎?公眾人物固然形象重要,但首先是一個獨立個體。

就像古今中外那些愛喝酒的女作家女演員一樣,無論是坦然做自己,還是面對壓力的時候,放飛自我才是真正的勇敢和成長。

瑪格麗特·杜拉斯

「當一個女人飲酒時,猶如一頭野獸或者嬰兒在喝水。」

——《物質生活》

瑪格麗特·杜拉斯是法國著名的小說家和電影製作人。

她的《廣島之戀》和《情人》,是很多懷有文學夢想的女性爭相模仿的範本。

但她們沒想到,杜拉斯是一個酒鬼。

在1987年的著作《物質生活》中,她寫道:

「當一個女人飲酒時,猶如一頭野獸或者嬰兒在喝水。酗酒對女人是醜聞,女酒鬼是個少見的,嚴重的問題。它玷污了我們神聖的本性。」

真讓人傷感,她加上了自己的結束語:「我意識到我在我身邊製造醜聞。」

「我喝酒因為我是個酒鬼,」1991年她對紐約時報說,「我真的是個酒鬼,就像我是個作家。」

「我喝紅酒才能入睡。

之後,夜晚喝白蘭地。每小時一杯紅酒。早晨喝了咖啡後喝白蘭地,然後開始寫作。我回顧這些時我自己都驚訝我怎能還設法寫作。」

很多作家都是酒鬼。但酒精是雙刃劍,它是創造力的催化劑,也是大腦功能的破壞者。

然而,杜拉斯卻在戒酒後兩年寫出了她最出名,也是最好的小說——《情人》。

小說描寫了一名貧窮的法國少女與富有的華裔少爺之間深沉而無望的愛情。

如果你對杜拉斯夢魘般的童年有所了解,就會發現,這其實是她年輕時經歷的寫照。

在酒精的浸泡中痛苦的掙扎了許多年,她終於有勇氣寫下了真實的自己。

李清照

「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

——《如夢令·昨夜雨疏風驟》

與杜拉斯的不幸和酗酒成疾相比,李清照的喝酒就任性可愛的多。

在她留存至今的58首詞中,有28首提到了酒。

最為人熟知的是那首《如夢令·常記溪亭日暮》,

「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興盡晚回舟,誤入藕花深處。爭渡,爭渡,驚起一灘鷗鷺。」

你彷彿可以想像,無憂無慮的少女時代,眉清目秀的李清照春心萌動,不願將自己囿於閨房秀樓之中。

在清涼的夏夜,偷偷溜出去,與一幫紅男綠女,劃著小船兒,一邊行酒令喝酒,一邊吟詩作對,玩的盡興,忘了歸路…

除了喝酒,李清照還是「賭神」。

最愛的遊戲是「打馬」,據說是一種5人玩的棋類遊戲,規則複雜到配得上她的智商。

她還專門寫了一本書《打馬圖經》,「予性喜博,凡所謂博者皆耽之晝夜,每忘寢食。但平生隨多寡未嘗不進者何,精而已。」

公然炫耀自己天生喜歡小賭,玩興一起,廢寢忘食也是常事,而且從來沒輸過。

嫁給趙明誠之後,「野性」也不見「收斂」。

趙明誠對她寵愛有加,陪她去郊外春遊喝酒,就有了「共賞金尊沉綠蟻,莫辭醉,此花不與群花比。」(《漁家傲·雪裡已知春信至》)

有人說,「李清照在北宋顛覆之前的詞頗多飲酒、惜花之作,反映出她那種極其悠閑、風雅的生活情調。」

這樣的李清照,在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封建社會,非但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賢妻良母,簡直是「有傷風化」啊。

瑪麗蓮·夢露

「只有香奈兒五號和香檳從來不會拋棄我。」

——夢露談起和肯尼迪的往事

夢露愛喝香檳。

她每天睡覺時只「穿」Chanel No.5香水,睡前則習慣於喝上一杯Dom Perignon香檳。

在電影《七年之癢》里,夢露扮演的女孩,為自己的22歲生日買了一瓶香檳,但卻不會開軟木塞,才有了帶到樓下和那個中年男人一起分享的故事。

1962年6月22日,攝影師波特·斯特恩受《Vogue》委託,要為夢露拍一組性感寫真。

夢露的助理告訴他,條件是要準備3瓶1953年的Dom Perignon。

萬事俱備,斯特恩在洛杉磯Bel-Air酒店261號套房焦灼地等待著夢露:

「我像等待情人一樣等著她,像婚禮前的新郎,在地板上來回踱步,不斷地檢查正在冰鎮著的1953年份Dom Perignon的溫度,給房間也噴洒了Chanel No.5。」

遺憾的是,8月5日,《Vogue》尚未來得及發表照片,就傳來了夢露香銷玉隕的噩耗。

後來,攝影師出版了影集《瑪麗蓮-夢露:最後的肖像》。

既有夢露手持酒杯、笑容燦爛的清純一面,也有她抓著酒瓶、醉眼迷離的性感一瞬。

林徽因

「思成不能酒,我不能煙。」

——林徽因給沈從文的信中寫道

而1928年,徐志摩在給陸小曼的情書中,提起林徽因:

「林大小姐則不然,風度無改,渦媚猶圓,談鋒尤健,興緻亦豪,且亦能吸煙捲喝啤酒矣!??」

想像下林徽因左手香煙,右手啤酒,在當時儼然一副歐美新時代女性的做派。

這份放飛自我的洒脫,和旁人詬病她的「綠茶婊」形象想去甚遠。

而這種坦然做自己的態度,恐怕也是受到男人們膜拜和追求的人格閃光點。

當然,小拉並不是要姑娘們都去抽煙,去喝酒,只是覺得,今天,我們除了犒賞自己,除了一如既往的買買買,也能正視自己內心真正的需求。

誰規定女人一定要活成男人和社會所期待的「賢良淑德」模樣,只要對自己有所交代,我們不必活在別人的期待中。

昨天,歐陽娜娜和發小的吻照上了熱搜,又引起軒然大波~

是不是拉拉,有沒有破壞形象,人家爸媽都表示尊重,卻還有一群「做不了自己,非要管別人」的吃瓜群眾不依不饒。

好好笑。

對,今天不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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