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孔子誅少正卯?

錢穆先生在《孔子傳》里都沒有提到這個事情。


一切繞開「是不是」的「為什麼」都是耍流氓

徐復觀教授著《中國思想史論集》﹐頁118-132,學生書局﹐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初版第九次印刷。

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早在王若虛的五經辨惑﹐陸瑞家的誅少正卯辨﹐閻若遽的四書釋義又續﹐崔述的洙泗考信錄﹐梁玉繩的史記志疑等中加以辨正。綜合他們的論據﹐可以分為三點:

第一是從思想上看﹐認為此事與孔子的整個思想不相容。

第二是從歷史上看﹐認為在春秋時代﹐孔子不可能作出此事。

第三是從文獻上看﹐此故事不見於論﹐孟﹐春秋三傳﹐國語﹐大小戴記等者。最早的見於荀子宥坐篇﹐及尹文子。荀子已及戰國末期﹐尹文子一書根本不可靠﹐所以此故事﹐是晚出的東西。

我現在除對他們的論證稍加補充外﹐主要是想說明此一故事如何能假借孔子以出現﹔及此一故事係經過如何之經路而演進﹐因而涉及記載此故事之幾種文獻的年代問題。關於後面這一點﹐恐怕是一個大膽的嘗試。

首先是少正卯的身分地位問題。

高誘淮南汜論訓注:「少正﹐官﹔卯﹐其名也。」按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夏﹐晉人徵朝於鄭﹐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注:「少正﹐鄭卿官也。」正義:「十九年傳雲﹐立子產為卿﹐知少正是鄭之卿官名也。春秋之時﹐官名變改﹐周禮無此名也。」按少正的官名﹐不僅為周禮所無﹐且除左傳襄公二十二年此一記載外﹐亦為先秦其他典籍所未見。在與魯有關的文獻中﹐更找不出有少正官名的痕跡。所以杜注認為是「鄭卿官」﹐意思是這隻算鄭國官制中的特稱﹐這是他的謹慎。假使魯國也有此卿官的名稱﹐則春秋尚是「世卿」的時代﹐不僅孔子無權專殺﹐且在少正卯以前及其以後﹐何以無此一世卿譜系的痕迹。所以揑造此一故事的人﹐已經遠離世卿時代﹐故在人名的本身﹐不覺留下了這樣一個大漏洞。

其次是孔子誅少正卯時的官職。

荀子宥坐篇稱「孔子為魯攝相。」

尹文子大道下稱「孔丘攝魯相。」

高誘淮南子汜論訓注稱「孔子相魯。」

說苑指武篇稱「孔子為魯司寇。」

白虎通誅伐篇引韓詩內傳稱「孔子為魯司寇。」

後漢書李膺傳「昔仲尼為魯司寇。」

史記孔子世家稱「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崔適以為應依魯世家訂為攝行者是)。」

孔子家語始誅第二稱: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

按孔子為魯司寇見於左傳定元年﹐及孟子告子篇﹐禮記檀弓上篇﹐荀子儒效篇﹐呂氏春秋遇合篇﹐這是可信的。但正如公羊定公十四年疏所說:「魯無司寇之卿」﹐這是以周朝的官制為根據。因此﹐孔子所作的司寇﹐應當是在司空之下的小司寇﹐其位為下大夫。先秦典籍﹐無一稱孔子曾為司空的﹔在當時﹐司空才是卿位。所以史記「由中都宰為司空」﹐乃全無根據的說法。再「由司空為大司寇」﹐這是一路陞官的口氣﹐於是在司寇之上﹐便不能不加上一個「大」字﹐以見其為卿位的司寇。非復為下大夫的司寇。但先秦典籍中﹐無一稱孔子為「大司寇」者﹐所以呂氏春秋偶合篇稱「僅至於魯司寇」﹐「僅」者僅止於此﹐蓋有所不足之意。若如史記所稱之大司寇﹐或以魯之司寇原即卿位﹐則呂氏春秋何以稱之曰「僅」?春秋之卿﹐皆命自天子﹐大夫始命自諸侯。而韓詩外傳八有魯侯命孔子為司寇之辭﹐則其為下大夫之司寇﹐彰彰明甚。下大夫之司寇﹐不能擅殺卿位之少正﹐亦彰彰明甚。大司寇既出於後來的附會﹐則史記「由大司寇攝行相事」之進一步的陞官﹐當知更出於附會。攝相乃代行相事之意。攝相既不可靠﹐則史記中的秦紀﹐吳齊晉楚魏世家﹐及伍子胥傳等所謂孔子「相魯」﹐由代理而除真﹐更為後起的附會。按定公十年左傳雲「公會齊侯於祝其﹐實夾谷﹐孔丘相」。崔述謂此乃相禮之相﹐非相國之相﹐這是很對的。但攝相之相﹐當即依傍此事附會而來。孟子告子篇「孔子為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

禮記檀弓上篇「有子曰﹐昔者夫子失魯司寇﹐將之荊﹐蓋先之以予夏﹐又申之以冉有」。由此可知孔子最後的官位止於司寇。由司寇而大司寇﹐由大司寇而攝相﹐由攝相而相魯﹐孔子的官位﹐是後人層層的加上去的﹐愈到後來﹐加上去的官愈大。先了解這一點﹐對於解決記轉載誅少正卯各文獻的時間先後問題﹐是一個幫助。

孔子在政治上是最反對用「殺」乃至用刑的人。

論語「季康子問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為政﹐焉用殺? ……」又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他在政法治上最恨侫人﹐利口﹐認「利口」可以覆邦家﹐「侫人」可以使國家陷於危始(侫人殆)﹔但對利口亦止於「惡」﹐(惡利口之覆邦家者)對侫人亦止於「遠」(遠侫人)。在他當時﹐尚無顯著的學術思想之爭﹔即有﹐盡其量﹐也不過止於「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對當時「避地」「避邑」「避世」的逃避政治現實的隱士﹐無不寄與同情與尊敬。他對政治﹐只採取兩種態度﹐有機會便積極的去改造它(達則兼善天下)﹐沒有機會便消極的保存自己(窮則獨善其身)。決沒有非與現實政治共存亡不可的意思﹐所以尊重隱士的「消極的自由」。他的倫理思想﹐實際是以自由精神為基底的﹐這才能賦與以「中庸」的性格﹐使「道並行而不相悖」。到了孟子﹐思想異同之爭﹐特為激烈。他斥楊墨為「禽獸」﹐斥陳仲子為「亂大倫」﹐這都未免措辭過當了。但歸根到底﹐他也只說「有能拒楊墨者﹐聖人之徒」﹐決不能說「有能殺楊墨者聖人之徒」。趙威后對於陳仲之深怪齊王「何以至今不殺乎」?而孟子則「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在儒家思想中﹐決找不出用殺來解決思想異同之爭的因素。然則與儒家思想極端相反的誅少正卯的故事﹐何以能附會到孔子身上這是現在應當追問的。

首先我以為儒家思想與專制政治的許多糾結﹐是和儒家思想的性格有關。儒家思想﹐是在封建制度下產生的。儒家思想特性之一﹐它不是以打倒現實﹐去改造現實﹔而是想攢入到現實之中﹐採用脫胎換骨的方法去改造現實。這用儒家自己的術語說﹐即是所謂潛移默化。因此﹐儒家是在封建制度的形式中﹐注入新的精神﹐以改造封建制度。譬如﹐禮樂本是封建上層社會的東西﹐但「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克己服禮為仁」﹐禮樂便在「仁」的新精神中脫胎換骨了。「君子」本是封建制度下的貴族之稱﹐但在「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的新精神中脫胎換骨了。就造字的原始形象來看﹐君臣本是尊卑懸絕的。但在「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及「君君﹐臣臣」的新精神之中﹐也脫胎換骨了。此一思想性格的長處﹐是在不破壞既成的東西中去增加新的東西﹐不須要鉅大的陣痛來作新生的代價﹐因而人類永遠是在和平前進。此一思想性格的短處﹐是在於若界劃不清﹐把握不定﹐則拖泥帶水﹐當於不知不覺之中﹐易被腐朽的東西所假借利用。加以儒家思想形成後﹐政治情勢﹐由封建向專制演進﹐在長期的專制氣氛與利害關連之下﹐凡與專制不相容的成分﹐常得不到正當的解釋﹑發揮﹐例如儒家中的民主思想﹐有與專制容易混淆的部分﹐如父子之親﹐君臣之義等﹐便易受到過分的宣提渲染﹐以至被專制的要求所滲透而發生變質。例如在先秦的儒家倫理思想中﹐絕對找不出片面義務性的三綱之說。三綱之說﹐乃出自韓非子的「三順」思想﹐經過長期專制下的醞釀﹐到東漢正式采入於作為儒家通論的白虎通義之中﹐而始戴上儒家的帽子。自此以後﹐本來與儒家思想﹐有本質上的區別的三綱之說﹐一變而成為儒家思想的骨幹。這是儒家在專制政治的氣壓下﹐受到專制思想 --- 法家思想滲透的顯明例子。誅少正卯故事的來源﹐正與此相似。

法家是我國古代的極權主義。此一思想﹐首先在秦國取得長期實驗的地盤﹔隨秦國勢力的擴大而法家遂成為百家爭鳴的殿軍﹐並憑藉現實政治而居於思想的統治地位。韓非及由韓非所代表的著作﹔實已集法家之大成。他們不僅要把人的物質生活﹐完全歸納於政治嚴格控制之下﹐使其成為統治者的工具﹔並且要把人的精神生活﹐也納入於政治嚴格控制之下﹐使人們的思想言論﹐只能成為統治者的應聲蟲﹔這便是他們以吏為師的真正意義。他們既對於避世的隱士﹐認為是脫離了政治控制的不軌之民﹐要加以殺戮﹔則對於懷抱異見﹐甚至以異見與統治者爭是非的人﹐當然更覺得非殺不可。此一政策的澈底實現﹐即是秦政的焚書抗儒。在實行焚坑以前﹐他們已有意無意的造成許多此類的故事﹐以加強他們現實政策的根據。孔子在其生時已被人稱為聖人﹐其思想在戰國末期依然是「顯學」﹔假定不把孔子扯在一起﹐他們依然感到支持現實政策的精神力量不夠。於是在現存的韓非一書中﹐發現他們已經把孔子披上了法家的衣服﹐並準備好誅少正卯故事的粉本。經過此一醞釀以後﹐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便出而成為同類故事中的中心故事了。

韓非子內儲說上:

「魯哀公問於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干之,而況於人君乎?」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讀為罹)所惡,此治之道也。」

「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懼,自將眾趣救火者,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乃召問仲尼。仲尼曰:夫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之所以無救也。……請徒行賞。哀公曰善。於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按刑棄灰﹐正是商鞅治秦的故事﹔而重輕罪﹐(輕罪加以重刑)﹐也正是商鞅的政治思想。所以在同一篇內「公孫鞅之法也」一條下有「使人去其所易﹐無罹其所難」兩句話﹐恰是上面「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兩句話的轉述。至於第二個故事﹐又是同篇中另一故事的轉述。

「越王問於大夫文種曰﹐吾欲伐吳可乎?對曰:可矣。……何不試焚宮室?於是遂焚宮室,人莫救之。

乃下令曰﹐人之救火者死(如死於救火),比死敵之賞。救火而不死者,比勝敵之賞。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

兩個故事中﹐都有「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一句﹐而孔子所下的命令﹐與大夫種所下的命令﹐全無兩樣。由這三個故事看來﹐孔子已經變成法家的代言人﹐由此再進一步以接受法家所迫切需要的一個誅少正卯的故事﹐便不覺得唐突了。

誅少正卯的思想內容﹐可以說是韓非子內外儲說裡面思想的總結。如「似類之事﹐人主之所以失誅﹐而大臣之所以成私也」(內儲說下)。「論有迂深闔大﹐非用也。言而拂難堅確﹐非功也」(外儲說左上)。「名外於法而譽加焉﹐則士勸名而不畜之於君」(同上)。「人主多(重視)無用之辯﹐而少(輕)無易之言﹐此所以亂也」(同上)。「夫稱上古之傳﹐誦辯而不慤﹐道先王仁義而不能正國者﹐此亦可以戲而不可以為治也」(同上)。「夫好顯巖穴之士而朝之﹐則戰士怠於行陳(陣)。上尊學者﹐下士居朝﹐則農夫惰於朝」(同上)。「夫不處勢以禁誅擅愛之臣(如田成氏)﹐而必德厚以與天下﹐齊行以爭名﹐是皆……舍車而下走者也」(外儲說右上)「過其所愛曰侵﹐今魯君有民而予擅愛之﹐是予侵也﹐不亦誣乎」(同上)。這些思想﹐準備了誅少正卯的內容﹐而太公望誅狂矞華士的故事﹐正是誅少正卯故事的藍本。

「太公望東封於齊﹐齊東海上有居士曰狂矞華士……太公望至於營丘﹐使吏執而殺之﹐以為首誅。周公旦從魯聞之﹐發急傳而問之曰﹐夫二子﹐賢者也。今日饗國而言殺賢者何也?太公望曰……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祿﹐則刑罰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則望當誰為君乎?……今有馬於此﹐如驥之狀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驅之不前﹐卻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左﹐則臧獲雖賤﹐不託其足。……已自謂以為世之賢士﹐而不為主用﹔行極賢﹐而不用於君﹐……是以誅之。一曰﹐……吾恐其亂法易教也﹐故以為首誅。」

這裡特別值得注意的一點: 誅少正卯的故事﹐說苑﹐尹文子﹐稱為「先誅」﹔荀子宥坐篇稱為「始誅」﹔孔子家語的篇名稱即為「始誅第二」。「始誅」兩字﹐不是從這個故事中「故以為首誅」來的嗎?商鞅﹑大夫種的故事可以套在孔子身上﹐則太公望的故事為什麼不可以套在孔子身上?至於太公望的故事也是出於偽造﹐固不待論。

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經過法家思想﹐專制政治﹐長期醞釀後﹐對其正式出現時期的合理推測﹐當在秦統一天下之後﹐或可視作為實行焚書坑儒所準備的謠言政勢之一。但此故事出現後﹐最初並無固定形式﹐是經過了一段長期演進的。

從前人以為此故事首先見於荀子宥坐篇﹔我在寫「荀子政治思想的解析」一文時﹐也以為是如此。現在就記錄得較詳細的四種文獻:荀子﹐尹文子﹐孔字家語﹐說苑﹐作一比較研究後﹐才發現此故事最先見於記錄者為淮南子汜論訓之「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之邪塞﹐子產誅鄧析而鄭國之奸禁」。就詳細的紀錄看﹐則系依說苑→尹文子→荀子宥坐篇→孔子家語的次序而演進的。史記孔子世家有關孔子仕魯的一段紀錄﹐其材料與孔子家語為同一來源﹐因之﹐在時間上﹐是東漢時加入進去的。或者即出於王肅之手。大體上說﹐一個故事的演進﹐總是在先者較為疏闊﹐而後起者較為精密。茲將四書所記錄的分錄於下﹐以便比較。

說苑指武篇:

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於東觀之下,門人聞之,趨而進,至者不言,其意皆一也。子貢後至,趨而進曰﹐夫少正卯者,魯國之聞人矣﹐夫子始為政,何以先誅之。孔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夫王者之誅有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辨而險;二曰言偽而辯;三曰行辟而堅;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皆有辨知聰達之名,而非其真也。苟行以偽,則其知足以移眾,強足以獨立,此奸人之雄也,不可不誅。夫有五者之一,則不免於誅。今少正卯兼之,是以先誅之也。昔者湯誅蠋沐,太公誅潘阯,管仲誅史附里,子產誅鄧析,此五子未有不誅也。所謂誅之者,非為其晝則功盜,暮則穿窬也,皆傾覆之徒也﹐此固君子之所疑,愚者之所惑也。詩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此之謂矣。

按說苑系劉向「采傳記百家所載行事之跡」而成。此故事首稱孔子為魯司寇﹐則其時孔子的官位尚未進至「攝相」﹐與白虎通所引韓詩內傳相合﹔而「東觀之下」的「東觀」﹐則系漢家宮室。故此故事之底本﹐當即出於西漢初年。韓嬰為文帝博士﹐兩書恐系出於同一底本。

尹文子大道下:

孔丘攝魯相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先誅﹐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竊盜姦私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辨﹐四曰彊記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熒眾﹐彊記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六子者﹐異世而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

按尹文子一書﹐所為道家法家之言﹐皆極淺薄﹐無復先秦道家法家的意度﹔其為偽托﹐固不待論。但就他「君年長多滕﹔少子孫﹔疏宗疆﹐衰國也。……內無專寵﹐外無近習﹐支庶繁字﹐長幼不亂﹐昌國也」(大道下)這些話看來﹐這是西漢末年政治情勢的反映﹔故其成書年代﹐當在說苑之後﹐哀平之世。其所記少正卯故事﹐孔子已由司寇進至攝魯相﹐「東觀之下」的顯著錯誤已經刪掉﹔說苑上的「志愚而博」﹐實在有點欠通﹐至此則修正為「疆記而博」﹐語意便較順暢﹔且以此為罪名﹐又與法家的傳統觀點相合。說苑上的「知足以移眾﹐強足以獨立」﹐改為「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論以飾邪熒眾﹐疆啒足以反是獨立」﹐和上面的五大罪名更為貫串﹔文字亦更整飭有力。又加上一個「文王潘正」﹐使說苑中之「此五子者」成為「此六子者」﹔又加上「異世而同心」一句﹐並將說苑上和「而盜竊不與焉」一句重複的所謂「誅之者」一小段六句刪掉,這都是文字上的進步。

荀子宥坐篇: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

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按荀卿本人著作﹐當止於性惡篇。其君子﹐成相﹐賦等三篇﹐是否出於荀卿本人之手﹐已其可疑。大略篇楊倞謂其「弟子雜錄荀卿之語﹐皆略擧其要」。至宥坐篇以下五篇﹐楊倞謂「此以上皆荀卿及弟子所引記傳雜事﹐故總推之於末」。考其內容﹐以兩漢儒者所附入者為多﹔其定篇當不能早於東漢初年。宥坐篇所記孔子觀於東流之水一條﹐也是說苑指武篇「子貢問曰﹐君子見大水必觀焉何也」一條的整理。此處所記的誅少正卯﹐與尹文子上所記者大體相同。荀子儒效集篇稱「仲尼為司寇」﹐與先秦其他文獻相合﹔而此處則稱「為魯攝相」﹐即可證明其非先秦之文獻。且有三點確可證明係說苑與尹文子的進一步的綜合整理:

首先﹐說苑﹐尹文子﹐皆稱為「先誅」﹐荀子宥坐稱為「始誅」﹐「始」字較「先」字﹐於義為長﹔所以家語也稱「始誅」﹐可見家語是緊承荀子宥坐篇。

其次說苑之「志愚而博」﹐尹文子改為「疆記而博」﹐已較為明白﹐故下文承此句說﹐「疆記足以反是獨立」﹐意思是一貫的。但「疆記而博」站在法家的立場足以構成一個罪名﹔因為疆記即韓非子內儲說下中所謂「稱上古之傳﹐誦辨而不慤﹐道先王仁義」等。可是站在儒家的立場﹐則疆記而博﹐並不能成為一個罪名﹔此故事既錄入荀子一書﹐則將「疆記而博」改為「記丑而博」﹐真是盡到了修改的技巧。已經想出了妙不可言的「記丑」兩字後﹐最笨的人也不會回頭去再用「疆記」二字。所以用「記丑」兩字代替「疆記」兩字﹐是此一故事演進的一大進步。不過﹐尹文子上承此語的「疆記足以反是獨立」﹐在語意上不能改為「記丑足以反是獨立」﹐於是宥坐篇只好援用說苑上的「強足以獨立」一語﹐而成為「疆足以反是獨立」。但說苑上的「知足以移眾﹐強足以獨立」﹐「知」「強」都是單語名詞﹐兩句話是很對稱的。尹文子的「居處足以……﹐言談足以……﹐疆記足以……」﹐「居處」「言談」「疆記」﹐都是復語名詞﹐三句話也是很對稱的。宥坐篇則上兩句用尹文子上的「居處」「言談」的復語名詞﹐而第三句又用說苑上的「強」的單語名詞﹐上下語氣便顯得不很調和﹔而其因修改「疆記」為「記丑」所發的的上下文連串上的困難﹐及彌縫此困難而兩相結合之跡﹐亦顯而易見。

至宥坐篇多出「周公誅管叔」﹐將尹子之「此六子者」發展為「此七子者」﹐這是因為說苑在此故事之前二條有周公誅管蔡一事﹐因而添入的。由此可知宥坐篇的此一故事﹐實由綜合整理說苑與尹文子上的此一故事而來﹐可謂鐵案如山了。

孔子家語始誅第二: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樂以貴下人乎。於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兩觀之下﹐屍於朝﹐三日。

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撮徙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褒(當系袤之誤)榮(熒)眾。其強御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所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

詩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按家語乃王肅編集古錄雜記﹐及自己有所增附而成。上文很顯明是抄自荀子宥坐篇﹐但有幾點值得注意的修改:

第一﹑把說苑的為魯司寇﹐尹文子的攝魯相﹐和荀子的為魯攝相﹐合成為「為魯司寇﹐攝行相事」。而中間添出「仲由問曰」一小段﹐以作攝行相事之旁證。

第二﹑把說苑的「東觀之下」改為「兩觀之下」﹐王肅並注為「闕名」﹐以符合魯制﹔並把說苑的子貢補入﹐這可使故事的本身將更顯得具體。

第三﹑說苑的「心辨而險」﹐尹文子﹐荀子宥坐篇的「心達而險」﹐「辨」字「達」字﹐意義皆欠明白﹐故他改為「心逆而險」﹐用此一「逆」字﹐意思便明顯多了。

第四﹑在荀子的「強足以反是獨立」的「強」字下面加一「御」字﹐使成為「強御」的復語名詞﹐以便與上面的「居處」「談說」復語名詞相對稱。且每句加一「其」字的指謂詞﹐使文氣更易貫串。

第五﹑把尹文子荀子坐宥篇上的「成群」改為「成黨」﹐又把尹文子上的雄桀﹐荀子上的「桀雄」改為「姦雄」﹐蓋前者為西漢時之常用語﹐後者﹐則為東漢末之常用語。

第六﹑子產誅鄧析的故事﹐有呂氏春秋可據﹐故說苑等皆因之。而王肅博學多通﹐知道殺鄧析的並非子產﹐有左傳可為鐵證﹐所以他便甘脆去掉鄧析而用「史何」使其與尹諧﹑潘正﹑華士﹑付乙﹐都成為歷史上無稽考的人物﹐對於故事本身的完整性﹐反為有利。至尹文子及荀子宥坐篇之「史付」﹐在家語中則寫成「史何」﹐或因形近而誤﹐是不關重要的。

這中間﹐應當提到禮記王制上「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的這一段話。這段話分明是根據孔子誅少正卯故事中的思想﹐而說成為刑法上的原則的。所以也等於是此一故事的簡約化﹐一般化。(按此應照「補志」訂正。四八。十一。廿六。)按王制系由漢文帝命博士諸生所作﹔而它所根據的材料﹐則出自周亡之後﹔此皆有明文可據。清今文學家欲推翻此說﹐純出於張大門戶之私見。由秦及漢初﹐政治上實以法家及黃老為主流。而文帝命博士諸生作王制﹐殆亦欲以此作其政治設施上的參考。所以在此篇中﹐滲雜有法家思想﹐乃時勢使然。關於此篇的刑法思想﹐自「司寇正刑明辟」到「故君子盡心焉」一段﹐和自「析言破律」到「故君子盡心焉」一段﹐和自「析言破律」到「凡執禁以齊眾﹐不赦過」一段﹐一寬一嚴﹐一仁一酷﹐完全成為相反的對照﹔前者出於儒家﹐後者出於法家﹐其分際有如涇渭。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既已由法家釀成於秦統一之世﹐其內容已由秦見之於施行﹐焚書坑儒﹐亦需有刑法思想之根據﹐則在「析言破律」一段中﹐采入誅少正卯故事之內容以為刑法之原則﹐就王製成立的歷史淵源及當時的形勢說﹐也是很自然的。王制是奉詔的集體著作﹐他們把誅少正卯故事中的五項理由﹐去掉了「心辨而險」

或「心達而險」一項﹐只採用四項﹐這正是他們精密的地方。因為不論「心辨而險」或「心達而險」﹐都是意義含糊﹐怎樣也不能構成一項刑法原則的。

最後﹐便是史記的孔子世家的問題。司馬遷以繼承孔子作春秋自任﹐史記中對孔子的推崇﹐可謂到了極點。但他所作的孔子世家﹐蕪雜疏陋﹐尤以孔子仕魯一段﹐幾乎每句話都成問題﹐這是什麼原因呢?我認為這是因為史記成書後遭逢了兩大厄運。一是因觸犯政治上的忌諱而被刪改乃至消毀﹐如景帝武帝兩本紀者是。二是史記公開後﹐十多人加以補續﹐所以在很長的時間內,史記尚未得勒成定本。現在史記中有許多司馬遷死後的記事﹐乃是最容易看出的證明。孔子自董仲舒後﹐特別受到漢代儒生的尊崇﹐對於孔子的歷史 --- 孔子世家﹐當然會引起他們的重視。先秦的許多遺聞逸事﹐漢代儒生都在不斷的加以輯錄整理﹔同時﹐在典籍流通困難的時代﹐又容易發生新的古代傳說。司馬遷最重視孔子作春秋乃至刪述六經﹔但漢代儒生對政治的興趣特濃﹐所以特重視孔子在現實政治上的成就。於是孔子仕魯一事﹐大大的被他們所誇張﹐以致力形成許多鄙俚的故事﹐更進一步而一起加到孔子世界裡面去了。按司馬遷修史記﹐「貫穿經傳」其取材必有根據。且對諸子百家之說﹐必「取信於六藝」﹔所以劉向楊雄﹐皆「謂之實錄」。「疑則傳疑」這是他說孔子修春秋的態度﹐也是他修史記的態度。孔子世家中的材料﹐凡在先秦典籍中可以找到來源的﹐這是司馬遷的本文。否則多系漢代儒生所附入﹐或篡改。孔子仕魯一段﹐幾無不與先秦典籍抵觸乖忤﹔而獨與孔子家語相契合﹔這既不是史記取材於家語﹐也非家語取材於史記﹐而系相同的假古董﹐在大約相同的時間裡分別出現。又按三國志王肅傳轉載肅答魏帝「司馬遷受刑之故﹐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之問,力為司馬遷辯護﹐推崇史記備至﹐甄別知王肅與史記有密切的關係﹐則孔子世家中孔子仕魯一段﹐或即王肅以增飾家語之筆﹐轉而增飾孔子世家﹐亦未可知。此事雖無確證﹐但史記此段的材料﹐不能出現於史記司馬遷以前而系與家語同一來源﹐乃至同一時代﹐卻是可以斷言的。

如上所述﹐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醞釀於戰國末期的法家思想(以韓非為代表)﹐成立於秦政焚書抗儒之世﹐盛流傳於兩漢之間﹐一直到孔子家語而故事的演進才算完成﹔因把家語的同一材料竄入於史記的孔子世家而其影響乃更為擴大﹐這是與法家思想及專制政治有密切關連的故事。不過﹐一個故事的發生﹐固然有其思想與時代的背景﹔但對於同一故事的觀點與解釋﹐也會隨著思想與時代為轉移。韓非子中太公望殺華士的故事﹐及呂氏春秋中鄭子產殺鄧析的故事﹐在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中是揑在一起﹐好像在性質上是完整相同的。但若詳加考察﹐則韓非子殺的是隱士﹐而呂氏春秋中所殺的﹐若用現代詞句表達﹐則是政府中玩弄司法﹐﹐破壞司法客觀性的敗類。兩個故事在性質上並不相同﹐乃因韓非子與呂氏春秋在思想上並不相同的原故。同時﹐王肅在家語誅少正卯的太公誅華士句下注云:「士之為人虛偽﹐亦聚黨也。而韓非謂華士耕而後食﹐鑿井而飲﹔信其如此﹐而太公誅之﹐豈所謂太公者哉。」此即說明在王肅的時代﹐不能承認韓非的殺隱士為合理﹐所以他不得不另換一個觀點來另加解釋。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雖然以法家思想及專制政治為其背景﹐但兩漢儒生﹐究竟是受過儒家思想的熏陶﹐並生於專而有制的時代﹐所以對此一故事的觀點與應用﹐卻與法家大有出入。例如高誘注淮南子汜論訓的這一條﹐說少正卯是「魯之諂人」。白虎通義所引韓詩內傳及王充論衡講瑞篇和定賢篇﹐則把少正卯說成是「佞人」。諂入佞人﹐事同一體。並且王充在定賢篇的前面﹐對侫人有一段形容﹐也即等於下了一個定義。

「夫順阿之臣﹐佞幸之徒是也。准主而說﹐適時而行﹐無廷逆之郄﹐則無斥退之患。或骨體嫺麗﹐面色稱媚﹐上不憎而善生恩澤﹐洋溢過度……」

可見漢人希望孔子殺的乃是這種人物。即是希望孔子由「遠佞人」進而「殺佞人」。還有一個與此有關的實際例子:後漢書黨錮傳中的李膺傳轉載「膺再遷復拜司隸校尉。時張讓(當時最壇的宦之一)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至乃殺孕婦。聞膺厲威嚴﹐懼罪逃還京師﹐因匿兄讓弟(第)舍﹐藏於合柱中。膺知其狀﹐率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陽獄。受辭畢﹐即殺之﹐讓訴寃於帝﹐詔膺入殿﹐御親臨軒﹐詰以不先請﹐便加誅辟之意。膺對曰﹐……昔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幾次稽留為愆。……帝無復言﹐顧謂讓曰﹐此汝弟之罪﹐司隸可愆﹐乃遣出之。」原來李膺心目中的少正卯﹐乃是宦官的親戚爪牙﹐難怪他要搬出孔子來殺掉。因此﹐我想﹐假使孔子在天之靈﹐真正肯應今人的請求﹐下到人間世來﹐接受漢人為他所流傳的故事﹐而大開殺戒﹐則他所要殺的﹐恐怕會使請求他的人大驚失望的。

四七﹑五﹑十五﹑民生評論九卷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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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寫這篇文章﹐是以思想的線索﹐作文獻資料搜集時的導引﹐而斷定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是由法家轉手而來的。頃重讀管子﹐乃知此一故事思想方面文獻的來源﹐是出於管子法禁篇第十四。不僅此篇所舉十七個「聖王之禁也」﹐其內容與誅少正卯故事的內容大體相同﹔且此篇之「聚徒威群」﹐洪頤煊謂「威群」當作「成群」﹐則與尹文子荀子之「聚徒成群」正合﹔而少正卯之罪名﹐分明抄自此篇之「行辟而堅﹐言詭(詭偽古通)而辯﹐術非而博﹐順惡而澤」四語。說苑上無「聚徒成群」一語﹐蓋此語乃在法禁篇十七個「聖王之禁也」的前面﹐為初編此故事者所忽略﹐正可證明此一故事在今日可以看到之詳細紀錄中﹐以說苑為最早。而王制上與此有關的四句話﹐則當系直承此篇而來。必先有此篇之思想文獻﹐然後再接上韓非子上所造形之孔子﹐太公等人物﹐此故事乃得以成立。管子此篇之內容﹐與韓非子之思想最為吻合﹐而誅少正卯故事系出於法家﹐乃成鐵案。

四八年十一月廿六日夜補志。


「孔子誅少正卯」是一個典型的「層累地造成」的傳說。

@與卿江右共廬陵 所引徐復觀的文章標題就是《一個歷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進——論孔子誅少正卯》,唐君毅也寫過一篇文章,《孔子誅少正卯傳說之形成》,簡要摘錄如下:

(二)崔東壁、梁玉繩對孔子誅少正卯事致疑之理由述評

一、是此孔子為政七日,而誅少正卯之事,與孔子之言行不合。如論語明載,孔子反對為政「齊之以刑」,反對「殺無道以就有道」。

二、是梁玉繩所引之陸瑞家誅少正卯辨之說。大意是:如果孔子為司寇,真有權能殺他所視為無道而亂政者,則在孔子當時之「季氏、三家、陽貨,奸雄之尤者。司寇正刑明弼,當自尤者始。尤者尚緩而不誅,……」則何至先誅少正卯?

三、是梁玉繩及崔東壁依歷史事實及當時情勢,以說孔子於「定公十四年,孔子為相七日,而殺少正卯」之事,根本不可信。因孔子於定公十四年,已不在魯國。

四、是少正卯之事,在論語、孟子、春秋、左傳等先秦之書,皆所不載。如崔東壁說,凡與孔子有關之好好壞壞當時人物,在論語中皆有記載。

(三)由荀子非十二子篇及非相篇,證宥坐篇文為抄襲荀子而成,非荀子所著

孔子對少正卯所加之罪狀八條之文句,尚不只如錢賓四先生於其先秦諸子系年所已指出:其中之四句與荀子非十二子篇之四句相類似;而是此八句之每一句,皆由非十二子篇來。除此八句之餘二句,則由荀子非相篇來。非十二子篇非相篇與荀子之其他正文,乃荀子一家之言,自鑄語句,自成體段,應為荀子所著。則二百多年前之孔子,決不可能是:不謀而合,或未來先知,而說同類的話,以定為少正卯之罪狀。此即是證此宥坐篇文,全是由荀子以後人抄襲非十二子篇非相篇而成。

(四)荀子宥坐篇文為法家之徒所作之證明

宥坐篇除抄非十二子篇者外,全是殺人的故事。「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士,管個誅付里乙,子產誅?析史付」。此周公誅管蔡,排列其中,實不倫不類。崔東壁考信錄亦說「管蔡欲危王室,非卯之比也。」崔又說「尹諧等五人之誅,不見經傳。」其中子產誅鄧析,是誤傳,余者全無史據。然韓非子書,卻有太公誅狂矞華士之事,見外儲右上。

由此荀子宥坐尹文大道之文之先出,其後關於孔子誅少正卯之記載,如孫生衍孔子集語卷十二中所輯,即顯然皆由輾轉抄襲,更以意增益而成。

如在荀子宥坐篇及尹文子大道篇只說少正卯為魯之聞人,未說其為大夫。白虎通卷五誅伐篇引韓詩內傳、說苑指武、淮南子氾論訓,亦未言少正卯為大夫。史記孔子世家,乃說誅魯大夫亂政者。此大夫之名,顯然是後加之傳說。在王充之論衡講瑞,劉子心隱,則更說少正卯在魯與孔子荓,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唯顏淵不去」。此即再加一響壁虛造的傳說。一日盈,一日虛,三盈三虛,共成六日,即湊合第七日而誅之說。

荀子宥坐篇只說「門人問曰」,說苑、論衡、劉子、家語,則改為「子貢問曰」。荀子宥坐尹文子大道只說誅少正卯,而說苑則說誅於「東觀之下」,孔子家語則改為「兩觀之下」,更加「屍於朝三日」。

目前最高票答主 @遼東管寧 顯然也對這一變化過程有所了解,提到了這一傳說的逐漸變味,所以我就十分無法理解為什麼他會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地採信東漢時期王充「搶學生」的說法?用唐君毅的原話來說:

天下豈有於前代之事,愈至後世所知愈多之理?

王充相比荀子、史記,不單是對少正卯的定位不同,最不可思議的是細節比前代的記載還要豐富,除非他能看到早於荀子的、今天連名字都沒有流傳下來的相關史料,否則只能解釋為故事擴寫了。


從歷史考證的角度來說,「孔子誅少正卯」是一個不錯的案例,但是從思想爭鳴的角度來說,這就是一個很無聊的話題了,無論是批評者還是辯護者,恐怕大多並不關心儒學的思想內核,而只是意在儒家的「名聲」罷了。


很簡單的問題,少正卯一事是隨著儒家的地位上升越來越變味的。

起初戰國、先秦時代荀子、尹文子、陸賈等都是直書其事,同為儒家的荀子是把少正卯歸類為惡者五的。也就是孔夫子殺其實為公不為私(搶學生事件)。

而漢代司馬遷史記就繼承這個,和《孔子家語》口徑一致,說起是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漢代儒家學者劉向、史官班固等都是把少正卯定位為佞賊,來解釋其正當性。而兩漢更以你是少正卯為罪名殺人不少。只有王充在《論衡》里直接說了搶學生的事實:

少正卯在魯國與孔子並,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唯顏淵不去,顏淵獨知孔子聖也。夫門人去孔子歸少正卯,不徒不難知孔子之聖,又不能知少正卯,門人皆惑。子貢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子為政,何以先之。孔子曰:賜退,非爾所及。

說白孔子一生,全靠學生,魯國三桓當道,喧賓奪主,接著三桓又被家臣把持大權。而孔子學生里子路和厓求都是三桓的家宰,更有一堆是大夫。活著靠他們充盈門面,死了靠他們把自己話語「編」集成書當聖人。

這下好極了,少正卯把孔子那堆弟子搶得只剩下一個顏回,這是斷人三代啊……

所以先秦、兩漢儒家是對殺少正卯一事承認的,但是口徑一致,少正卯該殺。到了宋代,儒家再無漢代班超、盧植這種大人之儒,理學當道。以朱熹為首一堆就大喊古書不可信了,畢竟宋代書院遍天下,大儒都靠這吃飯,老祖師因為搶學生殺人多難聽。

就這樣到了清末康有為也如此主張(可笑的是康有為自己就被清廷定位為少正卯通緝),錢穆這號能把蔣委員長族譜修到吳泰伯的國學大師,一口否認還不正常??


孔子殺沒殺少正卯,我沒法給出結論。

我沒有史學家和「史學家」那樣的考證能力。

但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一下這個事。

我們假設,孔子真的殺了少正卯,以後世各種說辭,孔子誅少正卯至少在他自己是義正言辭的。

如果此事如此之正,那麼按孔子的性格,應該「贊之」,「大之」。

然而,事實上從孔子到子思到孟子,我們壓根就找不到這期間儒家提過這個事情。

那麼這至少說明了兩種可能:一、沒有此事,二、孔子時代的儒家不認為這是件義事。

孔子誅少正卯這件事的所有根源都出自一個地方,齊國。

準確的講,這件事最早是齊國的稷下學宮傳出來的。

《荀子》里說孔子殺少正卯,理由是什麼呢?

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

這個地方,孔子整整給少正卯之必死講了五條罪狀。

有意思的是,這「惡者五」剛好與《管子·法禁》如出一脈。

為什麼這麼講?

因為這「五惡」的說辭是非常特殊的,它本身是一種反常理的講法。

我們常說之罪,如西方的「七宗罪」往往是具體且單純的,貪就是貪,色就是色,妒就是妒。

這裡的「心達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跟《管子·法禁》里講的「聖王之禁」都有一個特點。

就是——你很牛逼,但是你是壞的,所以你就是尤其的壞。

恰好,《管子》一書也是出自稷下學宮。

而同時代另一個記述了此事的《尹文子》也是出自稷下學宮。

我說這個不是想說它不可靠,我只是想說明,這一時代出現的「孔子誅少正卯」的信息源是同一個,它是一個孤證。

「孔子誅少正卯」大面積出現在儒家論述里是在西漢時期,這時候也是大多數今天我們看到的儒家經典和很多百家的著述「出土」和「重現」的時期。

「孔子誅少正卯」不只是儒家講,法家也講,黃老也講。

等到「廢黜百家,獨尊儒術」,特別是形成內聖外法的形態以後,「孔子誅少正卯」也就成了「官方認證」了,既不得說此事沒有,也不得說此事不對。

有意思的是錢穆反康有為的「疑古」,但是在「孔子誅少正卯」一事上,康有為卻非常確信而不疑古,而錢穆認為「誅少正卯」一事不存在又被人說是用了「疑古」。

再說開來,康有為所在之公羊派,是最不疑古的,公羊派凡事必以經典為準,而且是「始經」,以康有為作《新學偽經考》的作風,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講,康有為應該否「孔子誅少正卯」。

反倒是錢穆應該挺「孔子誅少正卯」。

這就是典型的價值觀使然。

孔子到底有沒有殺少正卯其實一點都不重要。

在辯論場上,對方辯手越能辯,在己方看來,不是說就講對方說得對,而是會更看做威脅。

所謂——路線錯誤,知識越多越反動。

《荀子》和《管子》所言就是——你做壞事,你還很有能力,你就尤其的壞。

這話是沒問題,問題在於——壞,是誰定義的

一旦「誅少正卯」被封為圭臬,那麼它就成了一把武器,誰都可抗著正義的大旗去殺被定義為「姦邪」的對手。

想想康有為是什麼人。

那麼他當然就會一邊寫出《新學偽經考》來打擊對手,一邊借「孔子誅少正卯」之名揮舞正義的大棒打向政敵,這裡面就包括他自己的學生梁啟超。

而在價值觀上反對「孔子誅少正卯」的,也分為兩類。

一類會以「孔子誅少正卯」一事不存在,乃後人假借孔子之名偽造的「聖人之言」,來重新尋求儒家思想的真義。

還有一類會以「孔子誅少正卯」一事確立,來攻擊孔子,進而攻擊儒家整個的學說。

所以你看,到今天還是有人很多人照樣拿著古人之事來證自己。

至於錢穆跟蔣介石的關係,呵呵。

修家譜到吳泰伯算什麼?

要是有人給我修家譜,不說修到堯,也要修到叔虞吧。

喜歡拿這種事情來判別人的道德,進而否人的學術,emmmm……

好壞大家自己分辨。


看到有好多人說先問是不是的,其實歷史這玩意吧。。。

粟裕回憶錄對解放戰爭避而不談,這你敢信?是不是也可以斷定解放戰爭跟他沒關係了?

搞不好再過一千年,歷史書上,淮海戰役就真是那誰指揮的了。

類似的,遵義會議那誰參加了嗎?反右擴大化是誰搞的?大躍進浮誇風是誰搞得?紅衛兵有哪些極端組織?都有誰?四人幫的罪名是什麼?

這些問題,你在網路上隨意發調查問卷,我敢保證大多數人的結果和史實會有偏差。

這才幾十年,歷史就能任人打扮成這樣,更何況兩千多年前的事了。這兩千年大部分時間誰掌握話語權?儒家還是其他的諸子百家?

所以,孔子到底有沒有誅殺少正卯?當然是沒有啦,畢竟鐵證如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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