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人失憶了,那他是不是算死了?

不是說那種生理學或者醫學上的那種死亡。假如一個人突然喪失全部的記憶,包括但不限於知識,能力,習慣,記憶,那麼原來的他是死是活?馬克思說社會關係的總和是人的本質,可是作為一個人,他的肉體還是存在的,他的DNA,身份證還有其他事物都在告訴他,他是原來的他,這個時候,他到底是死了嗎?假如他沒死,但是他的全部記憶都沒有了,這個時候就跟新出生的嬰兒一樣,你不能說一個嬰兒是前世的xxx(假設靈魂轉世的話),但是他要是死了的話,那他的肉體還是存在的呀?還望各位大佬解答。(不要說人一直都在失憶,我們雖然忘了好多,但是一個人的情感,習慣,關係的這種主幹保留了下來)


是的。我因為有精神分裂症(這病以前叫早發性痴呆,是痴呆的一種亞型,如果沒有現代藥物控制,最終都會因為額葉萎縮痴呆掉,我因為發作兩次,其實額葉也萎縮得很厲害,額葉恰恰是管理人的情緒系統和思維等重要功能的器官,甚至可以說,是大腦最重要的器官了。),這病對人的認知、情感、思維都有損害,導致我失去了以前的思想和情感感受,我現在看我以前寫的文章,感覺根本就不是同一個人,跟失憶是一樣的。認知功能受損,導致現在無法看小說、看電視劇,所以可以想像我過的生活…就算以前曾享受過這些美好,現在也是無法在大腦留下痕迹了,餘生就在完全沒有樂趣的生活中度過了,喜怒哀樂懼全部消失、沒有任何慾望,而這種感覺是其他人所無法體驗的、無法理解的,這也是種無奈吧。每天都過得很累很無趣,要是有一個可以放棄生命的按鈕該有多好…

我覺得,人類最優越的地方,就是有自我意識,自我意識來源於記憶。如果你記憶都喪失了,那請問你以前經歷過的有意義嗎?

我最近看到個新聞,就是外國的億萬富翁居然打算通過往大腦注入防腐劑,接入腦機介面,為的就是把大腦的所有記憶存儲下來、為的就是把每一個和朋友談笑風生的瞬間,看到一篇小說優美片段的感受記錄下來。

所以,記憶真的是一個人存在的根本。一個人的確在不停的失憶,但是也在不停的記憶、思考、經歷。忘記的只是一些細枝末節,不阻礙生命細水長流的記憶。你之所以是你,就是有許多在你心中留下痕迹的經歷,造就了你,才有童年、青年、老年,各種階段的不同。試想,被我們稱為傻子的心智障礙者群體,不就是因為認知功能多少有損害,才導致他們永遠長不大嗎?才被我們視作雖生猶死的人嗎?

再講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人生,本來就是沒有意義的,只是一個豐富我們認知的一個過程,最後都全部要通過死亡清空掉,死亡誰都無法避免,可以說,死亡,其實就是一種「失憶」。如果有輪迴,那下一輩子也肯定不會記得上一輩子的事,你試試能不能記住上星期吃了什麼?人生什麼都帶不走,只有活著的每一個瞬間才是你的。當你失憶了,這些美好的瞬間全部都被剝奪了,那和死亡又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都說,回憶是美好的,當你失憶了,你還能「回憶」嗎?以前看過的金庸武俠小說刺激的片段呢、和女朋友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擁抱時的感受呢、掙得人生第一桶金的成就感呢,抱歉,都沒有了,沒有回憶,一切都是瞎扯。是的,你可以說起碼我活在別人的心中,但是對你而言,一切就像從未發生過一樣,好不容易用心血、時間畫出來的山水畫,卻成為一張白白的宣紙,而且不能夠再潑墨作畫。

還有,幽默的本質是認知的矛盾。說白了,就是和你記憶中認為符合邏輯的東西產生了矛盾,進而才會有所謂「會心一笑」。如果你喪失了認知,你看所有的笑話什麼的都是不可能再笑起來的,就跟狗看人打麻將一樣,起碼我就有親身體會。

我們再想想清華的朱令,年紀輕輕被人惡意下毒,至今兇手都沒找到,本來風華絕代、能歌善舞,現在卻連說話都吃力…人生頭二十年辛辛苦苦受過的教育,卻因為歹人的緣故,全部清空…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所以我覺得,一個人如果失憶了,真的可以說他死了…肉體的死亡其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再也感覺不到美好,肉體還要繼續存活。疾病的可怕之處不在於死亡,而是它剝奪了人生應該享有的一些基本權利。正如北大漸凍症女博士婁滔說的,生命的意義不在於長短,而在於是否過得有質量。生命的質量真的要比長度要重要得多得多。近乎永久的生命長度,低下的生命質量,這恰恰就是宗教里對於地獄的描述。


3年前當我妻子患上精神分裂症,不認得我的時候,我感覺我的世界瞬間崩塌了,我感覺她成了另一個人。當時我真的很痛苦,看著她是那麼熟悉又陌生。我這個人沒什麼大的理想,追求,只是想跟心愛的人一起走完人生這段路程,體驗苦與樂,多看看外面的世界,老了可以一起回憶年輕時的種種經歷,所以在事業上沒什麼發展,經常辭職去旅行,共同去了很多地方,就為了留下更多的回憶,因為我覺得這些回憶才是人真正的財富,所以我也從來不後悔,但是她病了不認得人的時候,兩個人的回憶變成了一個人的。這對我是非常大的打擊。我也想過輕生,但也只是一念而過,因為還有家人,還有她需要我去愛。

現在,她的病好多了,還在吃藥,只是思想和行為上有些輕微遲鈍,緩慢,基本和正常人差不多,我還是會每年帶她去旅行,我要跟她留下更多的回憶。因為我知道,不管她以後怎樣,至少我們現在經歷著這些,我們都應該活在當下,這就夠了。誰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

人生苦短,及時行樂。我對這句話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是的。

連續性一旦斷絕,同一性就不可恢復。

英語中常用拉丁文「遺忘」,將死亡形容為:Eternal oblivion。

我們能意識到我們自身的存在是因為意識具有連續性。

一個九十歲的老人指著自己六歲時的照片說:「這是我小時候。」做出以上判斷完全基於老人的意識從未間斷過。

對於失意者本身而言,他的意識是間斷的。

可能有人會問,我們睡覺是意識不也是間斷的嗎?

但這兩個間斷的概念有本質上的差別。

睡眠時的意識就如同從一條直線上挖掉一小截,我們醒了,timeline還在繼續不斷地向前延伸。

而對於失意者而言,失憶的一瞬間,timeline戛然而止;當失意者恢復意識並用自己的原認知能力感知過去時,更像是在新的一張白紙上從頭開始畫時間線。

所以這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我們都是在醒了之後才意識到自己剛才在睡覺的,否則睡覺將與死亡無區別。

關於死亡有一個很奇怪的邏輯:

你恐懼某件事,肯定是某件事會讓你痛苦。然而對於死亡而言,只要你還存在,死亡一定沒有降臨;如果死亡降臨,你已經不復存在——有什麼東西能讓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人痛苦呢?


這說法也是有意思,記憶等價於生命么?

那麼,睡覺時的人,是死人么?人的記憶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變化,產生新的,也會有舊的記憶從可以記起變成徹底忘記,雖然自己不知道,那麼,人還是不是同一個人?我新背過了一篇文章,那我還是不是我?


沒有死。死亡本身就是不存在的。記憶受損,意識和身體工作良好。就相當於電腦重裝系統了,只要大腦的記憶系統可以繼續工作,那麼這個人可以慢慢恢復正常運行。只不過有了一個全新的開始。

我這個東西本來就是一個幻覺,是意識和記憶疊加的產物。


推薦閱讀:

既然世界沒了我也能好好運轉,那為什麼還要有我存在呢?
懷孕4月弟妹被改裝摩托車撞死,留下3歲兒子,我們該怎麼辦?
從《尋夢環遊記》談談關於死亡的思考
「華裔詭異女生」死亡細節曝光:兇手或仍在酒店
為什麼怕死卻不怕睡著?

TAG:哲學 | 生命 |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