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 | 《詩經》六義指的是什麼
《詩經》六義指的是什麼?
什麼是《詩經》六義?《毛詩序》說:「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唐代孔穎達《毛詩正義》對「六義」進行了劃分:
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大小不同,而得並為六義者。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為「義」。
這對「六義」作了更為詳細的解釋。所以《詩經》六義就是指風、雅、頌,賦、比、興,其中前三個指《詩經》的體式,後三個指《詩經》的表現手法。
風、雅、頌是按音樂的不同而劃分的。風即十五國風,是各地的音樂曲調,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檜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豳風、陳風、曹風十五部分,共一百六十篇。雅分為大雅和小雅,是朝廷正樂,共一百零五篇,其中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頌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三個部分,分別有三十一篇、四篇、五篇,為郊廟祭祀之樂。
賦、比、興作為《詩經》的表現手法,宋代朱熹在《詩集傳》曾有清楚的解釋:「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簡單說來,賦就是直截了當地表達所要陳述的思想感情,如《邶風·擊鼓》所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就是很直接、很熱烈地將自己的愛情誓言表達了出來;再如《衛風·氓》幾乎通篇都是運用「賦」的手法,將一個棄婦的怨情毫無保留地訴說出來。比就是打比方,拿一件事物來比擬另一件事物,如《衛風·碩人》中形容美人是「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魏風·碩鼠》一詩將貪得無厭的統治者比喻成一隻大老鼠。興指的是詩歌在音樂上的起調或用來引起主題的景物或象徵物,如《關雎》開篇就說:「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前兩句即為起興,作用在於引出君子追求淑女這件事;《秦風·蒹葭》中的「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周南·桃夭》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等也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詩經》當中經常是兩種或者三種表現手法同時使用,使用單一表現手法的作品是不多的。
《詩經》「六義」的說法對後世影響深遠,一方面形成了我國詩歌史上的「風雅傳統」,另一方面,賦、比、興的手法也被後世詩歌所繼承,如漢大賦中的「鋪陳」就是由「賦」發展而來,《楚辭》中多「隱喻」,是受了「比」的影響,「興」的手法則為《古詩十九首》等漢魏詩歌所承襲。
(統籌:啟正 編輯: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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