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和普通話是一個概念嗎?
現代漢語標準語繼承於始於北宋、定命於元明的「官話」體系。 1909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漢語標準語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新老國音 1911年中華民國建立,漢語標準語推動計劃被重新進行。1913年的中國讀音統一會制定了史稱老國音的「國音」系統,它的特點是「京音為主,兼顧南北」,具有入聲。「統一會」還制定了注音字母第一式。 此後,「國音」在中國全國範圍內推行。到了1924年—1926年,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將國音修訂為「以北京的普通讀法為標準」,即新國音。
「國語」的定形 1932年5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布並出版以新國音為準《國音常用字彙》,這代表著現代漢語標準語第一個系統--國語系統的正式成形。1932年-1949年以來的國語廣播,基本上都都採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彙》為基準的形式,各地的漢語標準語是一致的。
1949年以後的國語系統、普通話系統、華語系統,均緣於這個時期的國語系統。 [編輯]1949年以後
1949年之後,台灣和中國大陸的漢語標準語(分別為國語系統和普通話系統)沿不同的軌跡發展。此外,在東南亞等華人地區,有源於國語系統的華語系統。
國語系統: 台灣於1945年至戒嚴結束,一直以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國語發音作為漢語標準語,儘管台灣大多數人的國語發音與這種「標準音」有著明顯的區別。戒嚴結束後,台灣大多數人的國語發音已被台灣主流社會所接受,被稱為台式國語,而自中國大陸帶來的不帶「台灣味」的「標準」國語發音(如鄧麗君的發音)則不在台灣青年人中流行,成為了「老派國語」。
普通話系統
中國大陸於1955年開始,用普通話來稱呼漢語標準語。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機構的解釋,「普通」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不稱為「國語」是對少數民族語言的尊重。普通話仍以北京音為基礎,與(老派)國語相比,在單字的發音上幾乎相同,但在聽感(涉及到語調等)、辭彙上又有不同。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起,各時期普通話的特點亦有所變化。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普通話和國語已有一定的區別,到了現在,普通話和台式國語的差別已經相當明顯了。
華語系統: 在東南亞華人社區里,華語是漢語的意思,但實際上,華語往往特指漢語標準語,而不指東南亞華人最常見的母語-幾種漢語南方方言。東南亞華語的標準語大致繼承了老派國語-普通話的體系,但是日常生活中人們的發音、辭彙甚至語法往往帶受母語方言和非漢語的影響,與普通話、國語有一定的差別。
政治地位普通話和國語分別是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官方語言,在日常生活中被廣泛使用。在大陸,「推廣普通話」被作為重要的政策之一,甚至寫入了憲法;方言的使用則受到了限制。在台灣,也曾有過強制推廣國語、限制方言的政策,但現在已不施行。
[編輯]生活地位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以前,習慣說普通話的人很少,人們在生活中往往使用當地方言進行交流。近年來,這種現象已經出現了很大的變化: 在移民地區,如深圳特區,普通話已取代當地原著民方言(客家話、圍頭話)和當地強勢方言(廣州話)成為第一交流用語; 在許多特定場所,如大型機構、地級以上政府部門、高等院校,一般而言普通話是唯一通用的語言。
在許多北方地區(主要是流行中原官話、晉語的部分地區),城市裡已經出現當地年輕人不會說當地方言,只會說普通話的情況;在其它地區,城市年輕人的母語也受到了普通話的影響,方言表達能力相對上一代有較大的退化。
關於「是否應該推普(推廣普通話)」「推普同時是否要限制方言使用」「推普是否必然造成言萎縮」等命題,在中國大陸民間一直有爭論。
台灣:儘管政府已放棄了方言限制政策,但國語仍是主要交流用語之一。 東南亞、港澳:本地人主要以漢語南方方言為母語。近年來,華語、普通話在這些地區升溫,逐漸成為商業通用語之一,但離日常交流用語還有很大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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