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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鎖怒潮:44名「黑奴」的自由之路

斷鎖怒潮:44名「黑奴」的自由之路gavin_x 2012-05-08 21:55:42

1839年,西班牙「阿姆斯達」號上的44名被綁架的「黑奴」殺死了船長,劫持了船隻。他們飄到美國後,被送上了法庭。以美國前總統亞當斯為首的律師團經過漫長的無償辯護,終於為這44人贏得了自由。

電影《斷鎖怒潮》劇照

1839年6月28日,2個西班牙人蒙岱(Pedro Montez)和路易茲(José Ruiz),押著從古巴購買的44名黑人(這些黑人是走私販子從非洲綁架到古巴的),乘坐租來的西班牙國籍「阿姆斯達」(Amistad)號雙桅船從哈瓦那駛往古巴的另一處島嶼上的甘蔗園。但在航行的第3晚,黑人們設法打開了自己的鎖鏈,殺死了船長和看守,取得了船隻的控制權。

隨後,這艘沒有專業船員的貨船飄到了美國水域,美國海防隊登船後解除了黑人們的武裝,並將這一殺人劫船的案件交給了康涅狄格州聯邦地區法庭審理。

電影《斷鎖怒潮》中,黑人等待審判。

在這個案件中,法院需要解決兩個問題:

  • 阿姆斯達號上的貨物到底歸誰所有?船上的黑人是否屬於西班牙人的「貨物」?在一審中,法官認定海防隊及時救助了阿姆斯達號,因此有權獲得該船貨物價值的1/3。而那2個西班牙人,對該船的安全起了保護的作用,因此可以獲得剩餘貨物的2/3。
  • 黑人是否犯有海盜罪和謀殺罪?一審法官認為,案情發生在打著西班牙旗的西班牙船隻上,對象是西班牙人,美國法庭對此不作裁定。
  • 迫於西班牙政府的壓力,檢察官一路上訴,試圖將黑人定罪。但經過地區法院和巡迴上訴法院的兩輪審判,法院都沒有徹底解決黑人是否有罪的問題,這個案件最後由檢方上訴到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最後的裁決。

    美國的刑事司法體系中,最高法院沒有陪審團,而是由9名大法官行使最高裁決權,判決以法官投票的簡單多數為準。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為終身制,正式頭銜是用Justice(公正),而非通常用的Judge(法官)。

    檢方的強勢與「前總統律師」

    「阿姆斯達」案的檢方是有理由足夠強勢的,一眼看上去,黑人奴隸,奪了船,殺了人,在當時還沒有完全廢除奴隸制的美國,顯然是對於司法的挑戰。當時的美國,廢奴制和蓄奴制的交鋒已經趨向於公開化,范布倫總統(Martin Van Buren)雖然並不贊成奴隸制,但他也不傾向於採取激進的做法激化南北之間的矛盾。面對如此棘手的奴隸犯罪案件,屬於政府行政機構的檢察官一直積極地起訴應訴,直到將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

    這一案件中,檢察官提出黑人們屬於西班牙人的財產,有古巴政府出具的合法奴隸證據。而作為證人,船上還有2名生還的西班牙貨主。如果需要,古巴當局隨時可以提供證據證明當時古巴為這些黑人簽發過「貨物的」通行證。

    而黑人們殺人奪船的事實,連他們自己也不否認,各種劫船殺人證據也能形成完整的鏈條。因此,黑人們始終認為自己必死無疑。在以此事件改編的電影《斷鎖怒潮》里,第一次開庭後,黑人首領辛蓋甚至對辯護律師做了一個抹脖子上吊的手勢,意思是自己已經準備接受被弔死的結局。

    在最高法院的審理中,為黑人們辯護的律師是美利堅合眾國第六任總統,時年已經73歲的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他是《獨立宣言》起草人約翰?亞當斯的長子,早年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並取得律師資格。

    電影中由安東尼·霍普金斯飾演昆西·亞當斯。

    亞當斯一直是一個堅定的理想主義者,堅信他的父輩建國時寫在《獨立宣言》里那些「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早在阿姆斯達案的一審期間,亞當斯就在幕後積極地奔走和籌款,力求在法律的框架內拯救這些黑人。到了終審階段,這位已經30年沒有站上過法庭的老人決定親自出庭去說服那些代表美國最高司法權威的大法官們了。

    亞當斯律師在關押黑人的威仕特維爾監獄會見了所有的黑人。他認為這個案件的勝訴必須建立在兩個前提的基礎上:

  • 44名黑人是從非洲非法綁架的自由人,不是奴隸,也不是西班牙人的財產
  • 黑人殺人奪船的行為是在被非法逼為奴隸時的正當防衛
  • 法庭上的戰爭

    在檢方提供的證據中有2名西班牙貨主持有的「攜帶合法奴隸的通行證」,註明了他們攜帶的貨物里包括了44名「拉丁裔黑人」。還有船上的西班牙倖存者提供的證詞,證明他們是在西班牙法律下,合法運送奴隸,過程中奴隸非法劫持該船,並涉嫌謀殺。

    但是辯護律師們發現,在44名黑人中還有4個12歲以下的孩子,古巴雖然允許奴隸存在,但19年前就已經禁止從非洲進口奴隸,如果這些孩子是在古巴出生的「拉丁裔黑人」,他們如何都不會說古巴的通用語言——西班牙語?

    亞當斯律師在最高法院的庭審中指著牆上懸掛的《獨立宣言》說:「在這個案件中,只有自然法是對我的當事人最為適用的。我們的建國之父們正是在這個原則上建立了我們的國家,法庭是公正的維護者,這意味著法庭必須永遠保護每一個『個人』的權利」。

    他提醒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注意到這些黑人來到美國時,已經從奴役中解放了自己。而1819年《美國禁止海上奴隸貿易法》也已經規定「不論以任何形式,進口或帶入美國領土的任何黑人、混血者、有色人種,只要對他們有任何佔為奴隸和勞役的企圖,都為非法」。

    經過漫長的法庭調查和辯論,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中只有一人認為黑人們有罪。他們在最後的判決中寫到:這些黑人從來不是西班牙人蒙岱和路易茲的「合法奴隸」。他們是「非洲原住民」,被「綁架和非法運入古巴」。「阿姆斯達」號上的乘客是自由的黑人。

    電影中,摩根·弗里曼飾演廢奴會的領袖之一喬德森。

    在解決了黑人是自由人的問題後,剩下的問題就要簡單許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中認定,一個人在被非法劫持時,具有自衛的自由。在一個人被非法逼為奴隸時,暴動也是他的權利。為了自由,這些黑人的確干下了一些「可怕的事情」,但在法律的概念里屬於正當理由(justifications)和正當防衛(self-defense),他們不能被定義為海盜或者謀殺。

    雖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全都是白人,其中甚至有來自南方的奴隸主,但這一案件的判決理由和結果完全依照了美國當時的法律和嚴格的法律邏輯,阿姆斯達號上的黑人在宣判後被立即釋放了。

    黑人們不是「貨物」

    在黑人們殺人劫船的案件發生後不久,西班牙女王的使者就找上門來要求美國政府立即將「阿姆斯達」號連人帶船交還古巴,理由是依照1795年的《平克尼協定》各國對於海南中遇難船隻和貨物應當立即交回它原來所屬的國家。

    最初,接手這個案件的聯邦檢察官認為這個案件的「暴動」發生在西班牙船上;事件發生時,船隻是在公海;「暴動」殺害的被害人也是西班牙人,美國法庭不應該對此有司法管轄權。政府為了平息事件也希望能將案件送回西班牙或者古巴審理。但是這些黑人的命運,最終還需要由法庭來做決定。

    這一爭議直到18個月後最高法院的終審判決時才最終解決。畢竟這些黑人從來也不是合法的奴隸,他們是自由的人,根本不是《平克尼協定》中所說的「貨物」。判決後,西班牙女王還寫信調侃范布倫總統,說他連自己的法庭都控制不了,如何控制一個國家。

    在電影《斷鎖怒潮》中,為黑人們義務辯護的是一整支律師團隊,不僅僅有出庭律師,還有很多人在背後做了大量的資料和分析工作。甚至為了尋找能聽懂黑人們非洲方言的翻譯,整個團隊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們以極大的精力投入了這場沒有報酬,甚至談不上私人利益的「挑戰」。

    而昆西?亞當斯,作為一個出門已經辨不清方向,在國會開會時會睡著的老人,更是仍然堅持著點燃生命燭火的最後一段,以一個普通律師的身份,站上他久違的法庭,在一個當時還是白人和奴隸制的國家,為一些他素不相識甚至無法聽懂彼此語言的非洲黑人辯護。

    了解更多:

    [1] 《斷鎖怒潮》(Amistad 1997)
    [2] 《我也有一個夢想》林達, 三聯書店
    [3] United States v. The Amist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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