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泰州後學幾位重要人物的思想

《明儒學案》中單獨列《泰州學案》五卷,所舉人物有二十一人。另外不見於目錄的還有顏鈞、何心隱、鄧豁渠、方與時、程學顏、程學博、錢同文、管志道等多人。  在這裡,我們只重點介紹李贄、何心隱、羅汝芳三人的主要思想。在《明儒學案》中,沒有李贄的名字,這也許是因為李贄被正統儒學者看作"猖狂無忌憚的小人",所以不能列入。然而從思想本質來看,李贄是典型的泰州學派學者,他師事王艮的兒子王襞,得泰州之傳。李贄的至友焦竑,黃宗羲將其列入泰州學派,容肇祖先生的《明代思想史》也專為他列出一節。從思想取向來看,焦竑與李贄同是一路,因此就不單作介紹了。  (一)李贄的異端思想李贄(1527-1602 年)號卓吾,又號篤吾,福建泉州晉江人。李贄的父、祖皆回教徒。其二世祖李駑,在洪武年間,"奉命發舶西洋,娶色目人,遂習其俗。"李贄本人可能也信仰過回教,但信仰不一,佛、老都曾涉入過。李贄的性格倔強難化,不輕信任何潮流學說,也不盲從任何權威,這也許與他的家世傳統有關,更主要的是與他壯年以後的經歷有關。他這樣談到自己的性格:"自幼倔強難化,不信道,不信仙、釋,故見道人則惡,見僧則惡,見道學先生則尤惡。"①李贄二十六歲時(嘉靖三十一年,1552 年),中福建鄉試舉人。因"睏乏,不再上公車。"此後經過二十多年的宦遊生涯,辭官到湖北黃安居住。在官宦生涯中,李贄不願接受被人管束之苦,因此處處與上司抵觸。他回憶這段生活時說: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此磨難,一生坎坷,將大地為墨,難盡寫也。為縣博士,即與縣令、提學觸。為太學博士,即與祭酒、司業觸。。。司禮曹務,即與高尚書、殷尚書、王侍郎、萬侍郎盡觸也。最苦者為員外郎,不得尚書謝、大理卿董並汪意。。。又最苦而遇尚書趙。趙於道學有名。孰知道學益有名,而我之觸益又甚也。最後為郡守,即與巡撫王觸,與守道駱觸。。。此余平生之大略也。"②李贄辭官後,先到湖北黃安定居,後又移居麻城龍湖,築芝佛院以居。  李贄居此,讀書、著作,生活安適,心情愉快。他寫了《石潭即事》詩,表達了這種愉快心情。其中一首寫道:十卷《楞嚴》萬古心,春風是處有知音,即看湖上花開日,人自縱橫水自深。  李贄隱居龍湖二十年,寫成《焚書》、《藏書》、《續藏書》、《易因》多種著作。  李贄堅強不屈的性格使他很難容忍官場的虛偽。尖銳的批評,大膽的揭露,令明政府和許多官僚無法安寧,最後李贄死於當權者的迫害之下。何心隱被殺時,李贄憤怒地寫下了《何心隱論》,以示追慕。他還指責耿定向在可以救何心隱時因怕受連累而閉口不言,說耿平日講的道學是虛偽的,毫無"不容己"的精神。耿定向對此感到惱怒,於是嗾使門徒、流氓四處散布謠言,拆毀芝佛院,驅逐了李贄。萬曆二十九年(1602 年),李贄離開麻城到北通州馬家居住,被明政府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逮捕入獄。萬曆三十年二月,李贄用剃刀自刎。  李贄在南京任刑部員外郎時,曾師事泰州學派的學者王襞。王襞是王艮的兒子,長期跟隨左右,此時,李贄還見過王畿與羅汝芳,對他們很崇敬。他與焦竑也成為至友。  李贄繼承了泰州學派的"異端"傳統,並把它發展為反道學的思想。他在龍潭芝佛院內供奉孔子。在《題孔子像於芝佛院》一文中,他以諷刺的筆  ① 《王陽明先生道學鈔》附《王陽明年譜後語》。  ② 《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調批評了人們千古相襲,盲目崇拜聖人的愚蠢行為。他說:人皆以孔子為"大聖",吾亦以為"大聖"。皆以老、佛為"異端",吾亦以為"異端"。人人非真知大聖與異端也,以所聞於父師之教者熟也;父師非真知大聖與異端也,以所聞於儒先之教者熟也;儒先亦非真知大聖與異端也,以孔子有是言也。其曰"聖者吾不能",是居謙也;其曰"攻乎異端"是必為老與佛也。儒先億度而言之,父師沿襲而誦之,小子朦朧而聽之。萬口一詞,不能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不曰"徒誦其言",而曰"已知其人";不曰"強不知以為知",而曰"知之為知之",至今日雖有目無所用矣。余何人也,敢謂有目?亦從眾耳。既從眾而聖之,亦從眾而事之,是故"吾從眾",事孔子於芝佛之院。①可見,李贄雖然"事孔子於芝佛之院",然而表達的卻是完全相反的情緒。在同一形式下,一世之人,千年之目,皆是朦朧而聽之,相襲而視之,沒有自己的思考,沒有獨立的見識,形成一代又一代可悲的盲從和崇拜。李贄站在異端的立場嘲諷大聖和世人的愚昧。他認為人們不清醒的沿襲,就是"。。其糟而啜其醨",是"有目無所用"的瞎子。雖然他說自己是"從眾"而聖之,"從眾"而事之,是"吾從眾",但卻是對這種"從眾"現象的辛辣諷刺。  當然,孔子是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李贄在這裡不是抨擊孔子的思想,而是批評世俗的迷信。正是針對這種迷信和盲從,李贄大膽地提出了"不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的觀點。  在李贄看來,不僅不能盲從聖人,也不能盲從儒家的經典。他認為"六經《語》、《孟》乃道學之口實,假人之淵藪",與他提倡的純真的"童心"不可同日而語。②"道統"是儒家傳統的核心,而李贄卻不以為然。他認為"道之在人,猶水之在地。"道無不在人,人無不載道,不能說道統在某個時代才接續下來。在儒家的道統傳承中,孟子是排在荀子之上的,而李贄在他的《藏書》里卻認為荀子應排在孟子之前。他說:"荀卿更通達而不迂。不曉當時何以獨抑荀而揚孟也?"應該把孟、荀改為荀、孟。③程頤和朱熹在儒家中的地位非常高,他們都被視為理學的宗師。而李贄卻將他們列入"行業儒臣"與"文學儒臣"二類,擯不予以"德業儒臣"的地位,貶低他們的所謂"道學",不承認有所謂"道統"。  對於某些道學家的虛偽和醜惡,李贄也以嘻笑怒罵的方式給予了揭露和諷刺。他說:陽為道學,陰為富貴,被服儒雅,行同狗彘然也。夫世之不講道學而致榮華富貴者不少也,何必講道學而後為富貴之資也?此無他,不待講道學而自富貴者,其人蓋有學有才,有為有守,雖欲不與之富貴不可得也。夫唯無才無學,若不以聖人講道學之名要之,則終身貧且賤焉,恥矣!此所以必講道學以為取富貴之資也。①在李贄看來,某些道學家自鳴清高,實際志在高官厚祿;有些道學家自  ① 《續焚書》卷四。  ② 《焚書》卷三《童心說》。  ③ 卷三十二《荀卿傳》。  ① 《續焚書》卷二《三教歸儒說》。  稱聖人,口談道德,而卻"志在穿箭"。李贄揭露的道學家,在當時的學術界確實存在。這也說明了理學和心學走向末流時的一種腐敗現象。  李贄的異端思想和叛逆言行十分大膽和尖銳,最後終被統治者不容,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殺害。然而,李贄的叛逆精神卻留傳下來。從明清之際的早期啟蒙思潮到"五四"新文化運動,我們仍能看到這種精神給予不同時期的進步思想家們的深刻思想影響。  (二)何心隱的社會思想何心隱(1517-1579 年)原名梁汝元,字柱乾,號夫山,江西吉州永豐人。何心隱被當時的統治者誣衊為"妖人"、"逆犯"、"盜犯"、"奸犯",卻被朋友與崇奉者視為英雄。從他的生平事迹和思想來看,他是一個有膽量和氣魄的思想家。  何心隱三十歲應江西省試,得第一名。此後隨顏鈞學泰州學派的立本之旨,竟放棄了科舉的道路。  何心隱的社會思想具有濃厚的烏托邦色彩。他在三十七歲時著《聚和率教諭族俚語》、《聚和率養諭族俚語》及《聚和老老文》三文。在這三篇文章中,他提出了自己的烏托邦理想。所謂"聚和合族"就是這種理想的試驗。他設想,把一族的各家不論貧富合在一起,孩子共同教養,青年男女婚嫁都由族裡經辦,老人由合族奉養,疾病死喪由合族治療經理,一族財產,各家互通有無,賦役負擔合族共同支應。  何心隱的"聚和合族"的設想是基於《大學》的"齊家"思想而來的。  他要從"齊家"開始,繼續推行,進而達到"治國、平天下"的理想目標。根據烏托邦的理想,何心隱設計在社會組織方面,破除一般的身家,而建立一種超乎身家之上的師友關係,建立一種"會"。這種"會"包括士農工商的身家在內,統於君師,極於朋友,"會"的成員是朋友,"會"的領導平時是"師",掌握了政權則是"君"。  在何心隱看來,人與人的社會關係,最重要的是朋友,而其他社會關係如昆弟、夫婦、父子、君臣等都是沒有跳出狹小樊籬的"八口之天地",是不正常的。只有朋友關係才是"交之盡",才是社會關係的極致。這是從人與人之間的橫的聯繫來看。從縱的統攝來說,是"道之至"、"學之至"的師生關係。"交之盡"的朋友關係與"道之至"的師生關係構成了"會"的基本社會結構。"會"有主會的人,大家輪流擔任。這種"會"還有另外兩種功能,即講學的組織和社會運動的集團。何心隱在《鄧自齋說》里對這種"會"作了如下描述:仲尼不溷身家於莫不有之身家,而身家於生民以來未有之身。老者相與以安,朋友相與以信,少者相與以懷,相與事事於《中庸》其身,於《大學》其家者也。"  何心隱在這裡雖然引用了儒家的經典,但他所構想的烏托邦式的社會組織與儒家所認證的宗法倫理社會完全不同。正象李贄在《何心隱論》里說的:"人倫有五,公舍其四,而獨置身於師友聖賢之間。"  何心隱認為"會"的社會組織里應有兩個維持社會生活的原則,一是維護公眾團結的"群";二是保證公眾財富平均的"均"。能做到"群"與"均",則"會"的組織里就能夠無問彼我,萬物一體,團結而又平均,人人之間形成一種平等的關係。何心隱在《論中篇》里具體地論述了這兩個原則:"君者,"均"也。君者,"群"也。臣民莫非君之"群"也。必君而後可以"群"而"均"也。"  他還說:"君其心於父子,可以"群"父子,而父子可以"均"也。不然,則父不父,子不子,不"群"不"均"矣。至於可以"群"夫婦而夫婦"均",可以"群"昆弟而昆弟"均",可以"群"朋友而朋友"均"者,莫非君其心於道也,"中"也。"  何心隱的"均"與"群"的原則,還包含著舉辦共同社會事業的意義,也有通過安老、懷少、朋友信以統天下的意義。這種烏托邦式的社會理想在宗法等級制的封建社會裡是不可能實現的。  何心隱也有反對正統儒學家,特別是理學家思想的"異端"精神。比如他主張滿足人們對聲、色、滋味、安逸的要求。他認為這種要求出於天性,人人所同。這就是他的所謂"育欲"的思想。這種思想顯然與理學家"滅人慾"的說教相反。何心隱認為,"性而味,性而色,性而聲,性而安逸,性也。"又說:"欲貨色,欲也;欲聚和,欲也。"何心隱的"育欲"思想,是對宋明理學中"人慾"問題的大膽而光輝的表述。  何心隱的一生也是蔑視權勢,堅韌不屈的一生。在他四十多歲時,永豐縣令強迫人民交納額外的封建賦役所謂"皇木銀兩"。何心隱痛恨這種搜刮民脂民膏的行徑,便寫信譏笑他,縣令怒,下之獄中。後經友人營救才得以釋放。在北游京師時,他招四方之士,辟穀門會館講學。後以計挫敗奸相嚴嵩,嚴黨因此仇視心隱。為避嚴嵩之害,他逃出京師,從此浪跡天下,最後定居在湖北孝感,聚徒講學。何心隱還曾寫下《原學原講》的萬言長文,闡明"必學必講"的理由,以抗議張居正禁止講學,詔毀天下書院的橫暴政策,並準備"上書闕下",與張居正辯論。  何心隱的剛直不阿和大膽揭露使統治集團極其害怕,封建政府緝捕何心隱。萬曆七年(1579 年),何心隱被捕。九月在武昌被害。政府列心隱罪狀,揭榜通衢。而武昌上下幾萬人無不知曉何心隱冤枉,為其鳴不平。  何心隱家世富裕,然而他卻"獨棄置不事,直欲與一世聖賢共生於天地之間。"①他在社會上以朋友為性命,也得到朋友們的極大愛戴和忠誠。他死後,弟子胡時同據其遺言,收其骸骨與其好友程學顏合葬一墓。  何心隱的著作《爨桐集》長期只有抄本。解放後由中華書局根據抄本出版了排印本。  ① 李贄《何心隱論》。  (三)羅汝芳的人性思想羅汝芳(1515-1588)字惟德,號近溪,江西南城人。曾就學於顏鈞,是泰州學派的著名學者。嘉靖三十二年(1553 年)進士。此後任過太湖縣知事、刑部主事、雲南副使、參政等職。萬曆五年(1577)進表,講學於廣慧寺,許多朝士就學於他。後張居正惡其講學,以潛住京師的罪名,勒令停學致仕。羅汝芳被迫歸野,與弟子在江西、浙江、江蘇、福建、廣東等地講學。所至弟子滿坐,而他自己卻未嘗以師席自居。  羅汝芳的著作現存有《近溪子文集》。  羅汝芳在少年時,曾在治學的路上走過彎路。在他讀到薛瑄語錄中的"萬起萬滅之私,亂吾心久矣,今當一切決去,以全吾澄然湛然之體"的話後,便決志行之。於是閉關臨田寺,置水、鏡於几上,對之默坐,使心境寧靜與水、鏡無二。這種強制消除心中雜念的方法,不僅沒有奏效,反而使他久之而病"心火"。後他遇到泰州學派的學者顏鈞,方明白自己的方法是"制欲"而不是"體仁"。顏鈞告訴他"體仁"是一種積極的提高自己境界的修養方法,達到了"體仁"的境界,自然就能夠去除雜念。所謂"體仁"就是"火之始燃,泉之始達",自然透露,不加遏抑。羅汝芳感到顏鈞的方法非常可信,於是拜稱弟子,盡受其學。  羅汝芳與顏鈞的師生感情非常深厚,其真摯程度令人感動不已。顏鈞以事關在南京的監牢里時,羅汝芳盡鬻田產脫之,侍養獄中六年,不赴廷試。後顏鈞出獄,羅汝芳將其接至家中,侍候不離左右,一茗一果,必親自近之。此時,羅汝芳年歲已老,諸孫怕他勞累想代他侍候,但他卻說:"我的這位老師不是你們所能侍候的。"師生之間如父子般的情感,正是泰州學派的一個特點。以後羅汝芳的弟子楊起元(復所)也是這樣對待他的。羅汝芳去世後,楊起元就以其像供養,有事必告而後行,十分虔敬。顧憲成這樣評價他們:"羅近溪以顏山農為聖人,楊復所以羅近溪為聖人。其感應之妙,錙銖不爽如此。"①與其他泰州學派的重要學者一樣,羅汝芳也非常熱心於講學和組織集會性的學術活動。他曾想把郡邑諸會聯合為通省一會,會議避開省會南昌,選擇了偏僻的永豐作為會議地點。被邀參加會議的有縉伸士夫,也有高尚隱逸(即不仕的學者)。會議有專門負責供應的人,也有中間聯絡各郡邑的道宗(即各郡邑學會的負責人)。羅汝芳企圖組織全省性的聯合學會,以大明其道。《柬合省同志》一文很能體現他設計的這種有組織、有計劃的學術活動:江區,賴諸先達講學立會,在請郡邑興起已非一日矣。所少者,通省合併一會。不肖昨吊周巡撫公於省中,獲接宗師岩泉徐公,惓惓此意。其時在會諸縉紳共議會於南昌塔寺。歸途以告吉安諸縉紳,咸謂省中事體未便,惟永豐地僻路均,且聶泉崖兄力任供應,(即聶靜,王艮門人,曾與董燧,等讎校《心齋年譜》,付梓行世)茲幸議定,敬報貴邑諸道宗,更相告約。凡縉紳士夫及高尚隱逸,俱以來年二月中旬為始,悉趙永豐,共成合省大會。誠吾明宗社之福,而吾道大明之慶也。伏冀如期早臨,不勝懇禱。②泰州學派的集會性的學術活動,使封建政府很害怕。張居正禁止講學,  ① 《明儒學案》卷三十四《泰州學案·楊起元傳》。  ② 《近溪子文集》卷五《柬合省同志》。  詔毀天下書院。此後的東林黨人結會講學,並批評朝政,成為有社會影響的政治社會,也遭到明朝政府的嚴酷鎮壓。從泰州學派到東林黨人,是明朝知識分子反專制,民主意識覺醒的光輝時期。  羅汝芳所學博雜,他曾從道士胡清虛學《易》、談燒煉、飛升。還向和尚玄覺學過因果之學,單傳直指。又從泰山丈人證道。到七十歲還問心於或夷先生。他一生勤奮博學,但沒有形成自己的思想體系。許孚遠(敬庵)說他"大而無統,博而未純。"黃宗羲認為這個批評"深重其病"。①羅汝芳的學問博雜,我們不可能一一涉及,現就他的人性之學做一介紹。  羅汝芳的人性思想主要體現在他的"赤子之心"說中。  羅妝芳認為,人生下來是個赤子。赤子之心未經世俗影響,純是天理。  這種純是天理的赤子之心就是人性的根本。《近溪語錄》中記載了羅汝芳關於"赤子之心"的一段重要談話:天初生我,只是個赤子。赤子之心,渾然天理。細看其知不必慮,能不必學,果然與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至的,體段渾然,打得對同過。然則聖人之為聖人,只是把自己不慮不學的見在,對同莫為莫致的源頭,久久便自然成個不思不勉而從容中道的聖人也。  在羅汝芳看來,赤子之心所表現出的"知"和"能"都是與生俱來的,是先驗地存在於人心中的。知,不是慮而後知;能,也不是學而後能。因此,赤子的知與能是不需慮和學的。所謂"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至",是指"天"的自然狀態。正因為赤子之心是不慮不學的,是與生俱來的,因此就能夠和莫為莫致的"天"相互對應,"打得對同過",這就是"渾然天理"的意思。羅汝芳認為,聖人之所以為聖人,就是能夠把自己不慮不學的"赤子之心"與莫為莫致的"天"相溝通,即所謂"對同"。如果人們能夠像聖人那樣去做,久而久之,也可以成為"不思不勉、從容中道"的"聖人"。這就是周惇頤所說的稀聖與希天的一致。不過羅汝芳以希聖為目的。  另外,羅汝芳認為,所謂"赤子之心"不僅是不慮不學的,它還包含著與生俱來的"愛根",即"仁"。 他在《近溪語錄》中還說:赤子出胎,最初啼叫一聲,想其叫時,只是愛戀母親懷抱。卻指著這個愛根而名為仁,推充這個愛根以來做人。合而言之,曰仁者人也,親親為大。若做人的常自親親,則愛深而其氣自和,氣和而其容自婉,一些不忍惡人,一些不敢慢人。所以時時中庸,其氣象出之自然,其功化成之渾然也。  人有"愛根",就可以培養這個愛根使其逐漸推充,這樣,人就可以真正為人。人因為有了"愛根",也即有了人之性,稱其為"人"。"愛根"是"仁",因此才說"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羅汝芳在人性問題上有一個非常美好的憧憬。他認為,人們如果永遠彼此相愛,"常是親親",則愛深而氣和,氣和而容婉,不忍心於厭惡人,不敢於待慢人。這樣就是中庸,就氣象自然,功化渾然。赤子之心是人性的根本,有了根本並推衍擴充,人就可為聖人。  羅汝芳的"赤子之心"說與《孟子》和王守仁的思想有著淵源關係:不慮而知的"知"是良知,不學而能的"能"是良能,不慮不學來自《孟子》;聖人由赤子之心擴充而成,人人有赤子之心,因此人人有可能成為聖人,這與王守人"滿街都是聖人"的說法相一致。  ① 《明儒學案》卷三十四《泰州學案·羅汝芳傳》。  羅汝芳的"赤子之心"的人性思想可以概括為十六個字:道在此身,身是赤子,良知良能,不學不慮。  為了解釋不學不慮的赤子之心,羅汝芳有一個童子捧茶甌的故事。據《語錄》載:問:吾儕或言"觀心",或言"行已",或言"博學",或言"守靜",先生皆未見許。然則誰人方可以言"道"也?  曰:此捧茶童子卻是"道"也。  一友率爾曰:豈童子亦能戒慎恐懼耶?  羅子曰:茶房到此,幾層廳事?  眾曰:三層。  曰:童子過許多門限、階級,不曾打破一個茶甌。  其友省悟曰:如此,童子果知戒懼,只是日用不知。  羅子難之曰:他若不是知,如何捧茶?捧茶,又會戒懼?其友語塞。  徐為解曰:"知",有兩樣。童子日用常行,是個"知"。此則以慮而知,屬知之人也。天之知,是順而出之。所謂順則成人成物也。人之知,卻是返而求之,所謂逆則成聖成神也。故曰:以先知覺後知,以先覺覺後覺。人能以覺悟之竅,而妙合不慮之良,使渾然為一,方是睿以通微,神明不測也。  羅汝芳的這個故事表明的仍是要以人的"赤子之心",即不學不慮的"知"與"順而出之"的天之知相妙合,從而成聖成神。在這則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羅汝芳受禪學影響的痕迹。這也是泰州學派共有的特點。黃宗羲對羅汝芳的禪味著得很清楚,他說:"先生真得祖師禪之精者。"①羅汝芳的人性思想包含著人道主義的萌芽。他曾任過知縣、知府等地方官,親自受理過民事刑事案件,又任過刑部主事,掌管刑獄。他看到百姓受刑獄之苦,產生了憐憫之情。他從人道主義出發,想到這些"罪犯"本也是赤子長成,都具有赤子之心。他們雖然身陷牢獄,而赤子之心未必泯絕,他們善於初,未必不善於今。因此他寄希望於愛養人間的赤子之心,以改變人情世習,使頑劣者成為善良者,這樣,也就可以減輕乃至消滅殺戮之威。《近溪語錄》中記載了羅汝芳的一段談話:余自始入仕途,今計年歲,將及五十。竊觀五十年來,議律例則日密一日,制刑具則日嚴一日,任稽察、施拷訊者則日猛一日。每當堂階之下,牢獄之間,觀其血肉之淋漓,未嘗不鼻酸、額蹙,為之嘆曰,此非盡人之子與?。。夫豈其皆善於初而皆不善於今哉!。。故今諦思:我儕能先明孔孟之說,則必將信人性之善,信其善而性靈斯貴矣,貴其靈而軀命斯重矣。茲誠轉移之機,當汲汲也。隆冬冰雪,一線陽回,消即俄頃。諸君第目前日用,惟見善良,歡欣愛養,則氏之頑劣,必思掩藏,上之嚴峻,亦必稍輕省。謂人情世習終不可移者,恐亦無是理矣。  羅汝芳是性善論者,他相信人的愛根不會泯滅,因此只要"愛養"人性,任何人都可以改變頑劣之習的。其實,人性問題是一個複雜而多層面的問題,僅憑人道主義的同情之心和對於人性善的信仰是不能完全回答和解決這個問題的。然而,羅汝芳對於下層民眾的民情和理解畢竟是值得我們重視的。羅汝芳不能理解嚴刑酷獄產生的複雜原因,他只能憑著知識分子的良知和人道主義的情感去做一點彌補事益。相傳他在做寧國知府的時候曾把講學  ① 《明儒學案》卷三十四《泰州學案·羅汝芳傳》。  的場所變為訟者紛紜的公庭。使訟者的呶呶逐漸轉變為跏跌靜坐的冥默。他還把封建政府的公庫變為饋贈"罪犯"的財源。"集諸生會文講學,令訟者跏跌公庭,斂目觀心,用庫藏充饋遺。歸者如市。"不執行封建政府的律令,以"罪犯"為良善,這樣的知府在封建官吏中是絕無僅有的。  泰州學派是中國思想史上一個極有特色的學派,出於王學,又不同於王學。他們有著濃厚的平民意識,同情下層民眾,所發議論往往為下層民眾著想。他們集會結社,通財互助,以朋友為性命。他們敢於反叛正統儒學,自稱"異端"而不辭。有的學者剛直不阿,身陷囹圄而不改其志。他們設計了美好的理想社會,盼望著"一線陽回"。然而,在有限的歷史條件下,他們的願望無法實現,明末清初的學者李顒在所著的《觀感錄》中高度讚揚泰州學派的學者。黃宗羲在《明儒學案》中特輯《泰州學案》五卷,又以歌頌的筆調致欽敬之情。從對泰州學派的概略的介紹中,我們也應該有不少值得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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