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香港地區慈善模式啟示

美國與香港地區慈善模式啟示

2011年06月21日 來源:河南政府網

目前,發達國家的慈善事業無論在運作方式還是運行規範方面都已臻成熟,很多經驗值得我們關注、學習、研究和借鑒,本文就美國慈善模式和我國香港地區政府對慈善事業發展的引導支持的做法作一介紹,以期對我國的慈善事業發展有所啟示。

一、美國的慈善模式

美國的慈善事業非常發達,2007年美國慈善捐贈總額為3064億美元,佔到美國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2.2%,平均每年每個家庭捐贈900美元,人均慈善捐款數額是我國的7300倍。一般認為,現代慈善事業始於美國,美國鋼鐵巨頭、私人慈善事業奠基者之一安德魯·卡耐基更是被公認為現代慈善事業的開創者,他的名言"擁巨富而死者以恥辱終"為世代慈善家所傳誦。卡耐基一手創立的卡耐基基金會是最早的一批現代慈善組織之一。商業化的操作理念滲透於現代慈善組織的運作,並與宗教慈善傳統和美國式的平民社會觀念一起,構成了現代慈善事業的靈魂。與歐洲國家相比,美國在現代慈善事業的理念與運作方面有著許多獨特之處。

1、慈善捐贈的主體主要是個人而非企業

2008年,美國全國的慈善捐贈總額是3076.5億美元,佔GDP的2.2%.捐贈構成當中,來自個人捐贈佔75%,來自於遺產捐贈佔7%,兩項合計達82%.僅僅是個人遺贈(226.6億美元)就超過所有美國企業捐贈總額(145億美元)。多年的統計分析顯示,全美國70%以上的家庭都對慈善事業有某種程度的捐贈,平均每年每個家庭捐款占家庭收入的2%左右。另外,美國家庭年均貢獻志願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也在2%以上,而且這一比例在不同階層的分布基本相同。

2、私人基金會發展迅速,已成為美國慈善事業的運營主體

1969年以來,美國聯邦稅法將慈善組織分為兩類:公共慈善機構和私人基金會。凡是符合國內稅收法規定、通過509條款檢驗的學校、教會、醫院以及由公眾資助的任一機構都可以獲得公共慈善機構的地位。據不完全統計,美國現有大小公共慈善機構總數遠遠超過一百萬家,這些機構在教育、醫療衛生、婦女兒童權利保護、老年人服務、消除貧困、移民就業、環境保護、預防犯罪、社區改造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私人基金會又大體分為四類:"獨立基金會"、"項目運作基金會"、"公司基金會"和"社區基金會".目前美國的私人基金會共有7.5萬家,在公民的社會參與中佔有核心地位。其中3/5是1989年以後成立的,僅2007年新成立的基金會即達2170個。除項目運作基金會外,美國的絕大多數基金會都是資助型的,2008年美國各類基金會支出捐贈總額達456億美元。同時,伴隨新興基金會的大量湧現,慈善模式也在不斷創新,出現了對傳統基金會及其工作模式的挑戰:扶危濟困的救濟型被視為老模式,新模式或者說公益事業發展的新特點,包括在資金募集、組織、機制和活動方式上使用網路手段、企業管理的技術、經驗等等創新,發育出"風險慈善"(我國通常稱為"公益創投")、"社會企業"等新的公益形態。

3、通過立法和稅收制度對慈善進行引導支持

美國政府建立了規範和引導慈善事業發展的完備的法規政策體系,以支持並約束數量龐大的慈善組織及其活動,引導民眾積極向慈善組織捐款。美國沒有專門的和獨立的關於慈善的法律,有關慈善的規定和條款散見於憲法、稅法、公司法、僱傭法等聯邦和州的法律法規中。各種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僅僅促進了慈善事業的發展,而且激勵了為其提供資金支持的個人和組織。

一是通過免稅、所得稅豁免、捐贈減稅等各種各樣的稅收優惠激勵慈善事業的發展。美國是較早給慈善以稅收優惠的國家,慈善組織經申請被確認慈善地位後將獲得巨大的稅收優待和社會信任,其依據是基於他們為社會創造了公共利益,減輕了政府創造這些公共利益的負擔。以其稅前扣除的政策來說,機構捐贈可以獲得15%的稅前抵扣;如果是個人捐贈的話,現金部分捐贈給公眾募款機構,可以有50%的稅前扣除;如果捐贈給基金會,有20%的稅前扣除;如果是捐贈證券,有30%的稅前扣除;如果是個人遺產的全部捐贈,有100%的稅前扣除。這樣一套適合不同類型的捐贈資金的誘導性的稅收優惠政策條款,引導資源向公益領域流動。在此過程中,稅法實際上也通過設立各種免稅標準以實現機會的平等和資源的再分配,維護社會公平。與此同時,稅務局還通過要求慈善機構提供年度報告信息、審計慈善機構的財務和經營狀況、對違規慈善機構進行處罰等方式監督慈善組織的運作。

二是建立了一套保障慈善組織良性運行的約束機制。主要體現在政府對慈善機構的界定及其財務活動的監督上。據有關資料顯示,在美國,對慈善組織的監管主要分為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政府的立法和監督,即基金會的成立、免稅、審查監管都有一整套的法律規定,一經成立,其資產就具有公共性質,國稅局、州檢察長辦公室等政府部門依法進行監管;另一個層次是社會上關心慈善組織運作的其他非政府組織的評估,如美國慈善信息局就是一個很有影響的民間非營利機構,它制定了衡量基金會好壞的九條標準,每年四次公布對全國幾百家基金會的測評結果,具有較高的權威性。

4、形成了完善的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專業服務體系

基金會的支持研究和服務性的機構也比較多。從類型看,有研究型組織,有行動型組織,有支持型組織,有網路型組織,有公益投資理財型組織。如哈佛大學豪澤非營利組織研究中心、基金會中心、紐約慈善協會等提供有關慈善事業和基金會的專門研究、信息服務、人員培訓等服務,從積極方面為慈善組織的良性運行提供了保障。圍繞慈善事業的方方面面,從資金捐贈來源到善款支出,從扶持慈善組織成長到信息諮詢服務,從個別行動到區域或全國性網路,各類組織在充分競爭的前提下已形成合理的專業化分工,組織形態非常成熟。

可以看出,美國慈善事業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產業鏈:政府通過立法和稅收政策積極鼓勵社會辦慈善,鼓勵個人與企業向慈善機構捐款,慈善機構又資助教育、衛生保健、社會服務、環保等各種公益事業,而公司企業等營利機構也把參與慈善事業回報社會作為一個成功企業的重要標誌,很多企業還設立自己的慈善機構或基金會組織。由政府、企業和慈善機構、社會服務組織一起相互協調,各自獨立又彼此合作,形成良性循環,共同解決社會問題,滿足社會需求,已成為美國慈善的一大特色,這也是美國慈善事業不斷創新發展的原因所在。(來源:河南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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