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悖論

扎克伯格悖論

日期: 2012-04-20 作者: 鄭渝川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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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渝川  Facebook之父馬克·扎克伯格,跟蘋果公司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真的很像。他們創業年齡相近(分別為19歲和21歲),也均是名校輟學學生,性格特質、行事作風更是有多重相合的地方。當然,用事後諸葛和以成敗論英雄的角度來看,兩個人最大的共同點還在於,均在不同時期實現了偉大的創業,其創業創新改變了互聯網,甚至可以說改變了世界。  扎克伯格和喬布斯他們倆在矽谷、互聯網業界都備受爭議,甚至被視為不同時期內業界人品最差的成功者。喬布斯「現實扭曲立場」不僅用於產品設計,而且還投射在人際關係和公司管理等方面。喬布斯還很擅長借鑒(說穿了就是抄襲)業界最新的技術和設計成果。  扎克伯格同樣如此,他與喬布斯一樣,實行高度獨裁的管理作風,創業的商業模式招來了剽竊嫌疑,堅信他自己要比用戶更懂Facebook、用戶體驗,在攻擊競爭對手時毫不留情。  新出版的《馬克·扎克伯格:後喬布斯時代的傳奇》一書,向讀者解讀了扎克伯格與其執掌的Facebook是怎樣作為一種悖論的存在,而獲得了巨大成功。扎克伯格自始至終都宣稱,Facebook的創建目的並非是成為一家公司,而是為了踐行讓世界更開放、讓互聯網用戶更緊密相連的社會使命,但Facebook的盈利方式卻是利用用戶在不清楚隱私信息發布後果的情況下,用所謂精準營銷廣告、「參與式廣告」來換取收益。  這本質上可以稱為一種誤導。書中指出,Facebook對待用戶隱私的策略,是「逐漸地挑戰人們對於隱私的底線,一旦人們集體抵制,它會立即作出妥協」,然後接著試探對另一些隱私的另一種方式的侵犯。  扎克伯格、Facebook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與以下幾點悖論式因素相關。首先,扎克伯格利用了人們的表現欲與窺私慾。扎克伯格充分運用了自己在哈佛大學學到的心理學知識,注意到通過刺激用戶的人性慾望與人際互動的需要,可以帶來更多關注,當然也能幫助創業者、經營者獲得成功。Facebook上「捅你一下」的功能,就有強烈的性暗示。  其次,扎克伯格並沒有在Facebook公司內部推行嚴苛的紀律、死板的制度以及上行下效的企業文化,但他又是一個「殘酷的精英主義者」,曾有員工評價他「每個人都有一個明晰的定位,扎克伯格會按照員工的價值使用他們,然後再踢到一邊」。  第三,用超越用戶預期的方式,來回應用戶需要。Facebook常常在用戶抵制面前作出妥協,但這樣的妥協多限於局部化的功能,扎克伯格仍然會固執地保留自己的想法。  第四,扎克伯格將Facebook設計為微軟之後,在公司強大起來之後,同樣變身為壓榨獨立開發公司、設計者的寡頭。近兩年,Facebook提出了新的合作方式,要求獨立公司或設計者向其繳納「場地費」,這無異於電子商務網站和現實中的百貨商場向供貨商收取渠道費用。  《馬克·扎克伯格:   後喬布斯時代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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