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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遊俠史

中國遊俠史

首頁.書架.旅遊.目錄下章|加書籤|回簡介  序 一(本章免費)  王運熙  遊俠是中國古代社會中的一部分特殊人群,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曾經對政治、社會產生不同的作用。影響所及,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出現了不少以俠客為題材的作品,唐傳奇中的一些篇章,清代的一些俠義小說,是其顯著的例子。因此,對古代遊俠進行比較系統全面的考察,是研究中國社會史的一個重要課題,同時也能增進對中國文學史的認識。  戰國、西漢時期,遊俠盛行。戰國時孟嘗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等四大貴公子,仗義疏財,具有豪俠之風。他們手下各有許多門徒食客,其中有不少遊俠之士。西漢遊俠繼續興盛,《史記》、《漢書》均設《遊俠列傳》記載其事迹。此後,由於帝王的禁止、鎮壓,遊俠稍衰,《史記》、《漢書》以後的各朝正史中,也不再設立遊俠傳。但事實上,西漢後的各個朝代,遊俠仍然繼續不斷地湧現,只是發展呈波浪形,有時興盛勃發,有時低落岑寂。一般說來,當中央專制政府統治力量強大時,遊俠往往受到壓抑;反之,當中央統治比較薄弱,特別是群雄紛爭、社會動蕩之際,遊俠就容易得到廣闊的活動天地,蔚然成風。由於《史記》、《漢書》以後各朝正史中再無遊俠專傳,有關這一人群的情況,僅散見於史乘、筆記,缺乏系統的記載,因而人們對西漢以後他們的活動情況,往往知之甚少;倒是對文學作品中的一些俠義題材,比較熟悉。「五四」以來,也有少數學者,從社會史角度注意到遊俠,但尚缺乏詳細論述之作。汪君此書,可說是第一部比較完整的中國遊俠史專著,這是十分令人欣喜的。  本書的特點和優點,我覺得主要有二。其一是論述相當系統全面。全書共分八章,第一、二兩章為上半部,在分析了遊俠的性質特徵之後,著重從縱向方向,系統敘述了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晚清各個歷史時期的遊俠情狀,發掘、提供了許多文獻資料。第三章以下為下半部,著重從橫向方面,分別論析了遊俠的社會關係、活動方式、人格特徵、衰落原因等等,並把遊俠和外國的騎士、武士作了比較分析。前後八章,縱向和橫向的敘述、分析相結合,使讀者對遊俠的歷史發展、特徵、歷史背景等獲得了比較系統全面的認識。其二是分析相當細緻深入。作者不但勤於發掘、搜集有關原始資料,使全書材料詳贍,而且善於吸取前人包括近現代學者的有關研究成果,囊括群言,通過冷靜的思考分析,作出自己的判斷。如第一章中對遊俠和刺客的異同,和儒墨兩家理想的異同,第六章中對遊俠衰落原因的分析,都相當細緻,並且有說服力。第三、四、五章,分析遊俠的各種社會關係、活動方式、人格特徵,尤使人有條分縷析,眉目分明之感。我不敢說這本遊俠史已經寫得十分完美,無可指摘,但作為一部草創性的專著,能夠做到這樣,應當說是頗為難能可貴的了。  汪君年輕好學,前數年在復旦大學中文系攻讀「中國文學批評史」專業博士生,已獲博士學位。他潛心於中國古代文論研究,著有《風骨論》一書,即將問世。還愛讀歷史,重視搜集、考查原始資料。為了寫這本書,翻閱了《二十四史》中的許多有關篇章和大量其他文獻資料。他又重視學習理論,注意吸收借鑒國外的新理論、新方法。寫作論文,能注意以史實為依據,以理論為工具,從大量史料中概括出觀點來。這樣做,是比較嚴肅和科學的。在這本專著出版之後,希望他繼續前進,繼續提高,在中國文史研究領域作出更大的貢獻。  1993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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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書架.旅遊.目錄下章|上章|加書籤|回簡介  序 二(本章免費)  駱玉明  俠之為義多歧,而任俠之徒,亦行止不一,取捨互違。以太史公《遊俠列傳》所言,即有卿相之俠,布衣之俠,匹夫之俠,閭巷之俠,鄉曲之俠,暴豪之俠;曰文曰武,有貴有賤;或藉勢呼眾,或修行砥名,乃至侵凌孤弱,恣欲自快者,亦得廁於其間。至若後世被俠之名者,其紜紜紛紛也,更僕難數。俠豈易言哉!  雖然,俠之為俠,固有其大端可論焉。其一,俠可謂國家體制外之力量,其行無視乎法規,不囿於正統道德,聚則自立門規,自成一體,散則獨往獨來,仗劍橫行,韓非雲「以武犯禁」、史遷謂「不規乎正義」是也。其二,俠之立世存身,大抵重快意而尚豪邁,不欲瑣瑣鄙鄙,曲意順人。其重然諾,輕貨財,拔人於厄難,曾不慮生死,則尤為世所稱羨者。以中國舊時情形論之,法律常粗疏而官吏多貪暴,民間群體遂不能不自行組織,相為維護。而人誰無緩急,當困厄之際,官府莫能解,親戚不能濟,則有望於友朋,有望於陌路中持力行義之人,亦自然之情。俠每稱為「遊俠」,俠所游謂之「江湖」,明喻別有一番天地在國家體制之外焉。至若禮法多拘,令生趣銷磨,人情委頓,激昂多情之士逸出羅網,顧影婆娑,又別具美態。李太白無論矣,若龔定盦輩,雖飽學深思,經史充懷,情之所屬,獨在劍氣簫心,良有以也。故俠雖初非美名,而漸成佳稱,久著於人心,固與中國社會之特徵有絕大關聯。而但為悍頑、侵凌孤弱之徒,雖亦以俠自命,奈人意不與焉。  今之人於俠有所知,大率由金庸輩武俠小說得之。問及其他,視天茫然。以遊戲視武俠小說,誠無可厚非。然欲稍進一步,得知此類小說緣何生於中國且歷古今而不衰,則必待有所聞於歷史中俠之情形。至若探究中國社會史、中國文化之特徵,則遊俠史尤為不可或缺之層面。唯正史所紀,自史遷首序遊俠,班書因之,而後無繼踵。自茲散載於群籍者,紛繁雜亂,褒貶任意,莫或董理,而俠之跡相,或隱或顯,尋繹為難。近世學人於此有所注意,亦多在一節。於是有汪涌豪氏《中國遊俠史》出。  汪書二十餘萬字,非所謂煌煌大著。然其所披覽,自十三經、二十四史迄近世說部,並西洋與日本史亦略有所取。於中剔抉爬梳,廣徵博引,多方比照,縷分條貫,用力甚勤。較之泛泛為言而連篇累牘者,反見厚重。其書縱則溯原始、析名義、辨分歧、述流變,描繪遊俠共時代風習相為遷化之情形;橫則由遊俠之服飾佩戴、謀生方式,進而綜論其人格精神,更比較以西洋騎士、東瀛武士,顯示其種種生存樣態。雖遊俠為極不穩定之人群,「遊俠」之名,義界亦多含混,欲編列成史,殊非易事,然此一人群之向來面目,其影響於中國社會生活之概況,已大略可見。有意探究中國歷史文化之人,觀是書可別得一蹊徑焉;而借古觀今,當亦多有會意。  汪君昔年初入復旦求學,予嘗講授中國古文學於其所在之班級,課餘則無所不談,知其聰明,亦知其心意慷慨而出以溫良。屬意遊俠,其中或有寄託乎?近年汪君著述漸豐,有識者言之嘖嘖;予則將老未老,早顯昏蒙,望其項背漸遠。今汪君囑為《中國遊俠史》作序,雖不足以榮其書,可志舊誼,遂書此數紙云爾。  2001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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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書架.旅遊.目錄下章|上章|加書籤|回簡介  緒 言(本章免費)  公元二世紀,有一位著名的歷史學家荀悅,本著「放百家之紛亂」、「一聖人之至道」的救世熱忱,寫了一部叫做《漢紀》的書。在書中,他對周秦以來的貪穢之俗作了強烈的抨擊。而被他指為末世貪穢的習俗當中,就有我們關注的對象,曾經在中國歷史上演出過無數壯烈之舉的遊俠。他是這麼說的:  世有三游,德之賊也。一曰遊俠,二曰遊說,三曰遊行。立氣勢,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謂之遊俠。飾辨辭,設詐謀,馳逐於天下,以要時勢者,謂之遊說。色取仁,以合時好,連黨類,立虛譽,以為權利者,謂之遊行。此三游者,亂之所繇生也。傷道害德,敗法惑世,夫先王之所慎也。  顯然,在他看來,遊俠、遊說和遊行三者,都是大違道德禮義,不拘成法,乃或對先王先聖確立的禮治社會構成威脅的危險分子。他們不遵禮義綱紀和等級制度,去應奉之職守,當務之正業,而追求自己的聲名,偏逞個人的私臆,實在是妨礙王化的罪魁禍首。並且,文中將遊俠列在「三游」之首,似可看出他對這一種人的不滿,是異常強烈的。  為了便於了解遊俠活動的歷史背景,我們不妨先從遊說、遊行的崛起說起。遊說,顧名思義,是指靠說辭聳動人主,以求進用之人,所謂「談說之士資在於口」(《商君書·算地》。)。這類人物,正如作者在同一段文中所說,「本生於使乎四方,不辱君命,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春秋之時,各諸侯國交往頻繁,國與國之間有諸如攻戰、會盟之事,都會派使臣前往聯絡。如何運用個人智慧完成君命,是他們必須面對的問題。特別是弱國之使出往強國,如何  維護國家利益,不喪權辱國,對他們來說更是一個考驗。在這方面,《左傳》一書為後人留下許多寶貴的史料,使我們據此得以想見昔日使臣們的風采。再看遊行,作者也說得明白,它「本生於道德仁義,泛愛容眾,以文會友,和而不同,進德及時,樂行其道,以立功業於世」。也就是說,他是仁義賢達之士以道義相交,由以文會友達到以友輔仁的目的,而決非結黨營私用逞私慾者可比。  然而,正如作者所言,到了周秦之末,情況改變了。春秋末、戰國初,隨著周天子天下共主地位的喪失,奴隸制度的迅速瓦解,以及隨之而來的封建生產關係的萌芽和確立,甫登歷史舞台的新興地主階級紛紛調整策略,開始為謀求天下霸主地位而活動。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們禮賢下士,廣攬各種人才以為輔政之需,以至戰國時期,有布衣為相的情況出現,一般的敢任善任不次提拔就更為常見。與此相伴隨,原為奴隸主貴族最低層的士階層開始活躍起來。本來,這種被稱作「士」的人,擁有一定數量的食田,接受過「六藝」(禮、樂、射、御、書、數)教育,平時為卿大夫家臣,戰時則充任下級軍官,「大抵皆有職之人」(顧炎武《日知錄》卷七。),待春秋末期,社會急劇轉型帶來的社會成員的結構性變動,一下子把他們拋散向社會的各個角落,許多士再無田可食,也無原職守可奉,剩下的只有一肚皮知識和還可以一用的勇力。憑藉著這種知識或勇力,他們或講學授徒,或襄贊典禮。當然,也有人投身政治,謀求改變自身地位的新一茬奮鬥。所以,當各國君主急攬人才輔政之際,他們是樂於為君用的。他們連同在新興地主階級和一般平民中新湧現的知識者,共同構成了戰國時期新的士階層,並進而成為各國君主重要的依靠力量。與此密切相關,為達到出人頭地的目的,一些人或從師問學,以伺進機;或交友結黨,用為援手,想方設法養大自己的名聲,求取人主的垂顧,所以在遊說者日眾的同時,遊行者也因此大大地增加了。  那麼,何以在遊說、遊行者並出的同時,其作為單個人的品節會被荀悅認為越來越低下糟糕呢?這與東周以降,奴隸制終結、禮樂崩壞的政治形勢有很大的關係。在當時政治形勢釀成的社會氛圍中,上至人君、下至一般士人,人人懷自利之心,風俗人心不免日趨澆薄和衰敗。清人顧炎武就春秋與戰國時期風俗的不同,做過一番比較,就很能說明問題。他說:「春秋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信矣;春秋時,猶宗周王,而七國則絕不言周矣;春秋時,猶重祭祀聘享,而七國則無其事矣;春秋時,猶論宗姓氏族,而七國則無一言及之矣;春秋時,猶宴會賦詩,而七國則不聞此矣;春秋時,猶有赴告策書,而七國則無有矣。邦無定交,士無定主,皆變化於此百三十三年之間。」(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三。)這「邦無定交,士無定主」,可以說是前面諸項禮義缺失導致的結果。所謂「士無定主」,是說當日士人的宗國觀念淡薄,慣於附勢趨利,哪裡有利自己的發展就往哪裡湊。由於他們撇開了先前禮義規範的束縛,一切言行皆根本於一己之私利,所以做出了許多為當時或後世正統士人所不齒的事來。荀悅在文中稱遊說「失之甚者,至於為詐紿徒眾」,遊行「至於因事害私,為姦宄」,即據此而言。  遊俠的產生,有著與上述兩類人共同的歷史背景。如果說,遊說、遊行是值社會大變動時代,舊貴族勢力崩潰,中央與郡縣行政機構尚未健全,社會等級及利益的重新劃定尚未完成時,紛起並作,急欲憑才智謀取地位的話,那麼,遊俠同樣是趁此百廢待興之機,特別是國家政治運作和法制建設尚未走上軌道之時,乘隙而奮盛於一時的。故荀悅說:「凡此三游之作,生於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綱紀廢弛,以毀譽為榮辱,不核其真;以愛憎為利害,不論其實;以喜怒為賞罰,不察其理。上下相冒,萬事乖錯,是以言論者計厚薄而吐辭,選舉者度親疏而舉筆。善惡謬於眾聲,功罪亂於王法。……是以君子犯禮,小人犯法,奔走馳騁,越職僭度,飾華廢實,競趨時利。簡父兄之尊而崇賓客之禮,薄骨肉之恩而篤朋友之愛,忘修身之道而求眾人之譽,割衣食之業以供饗宴之好,苞苴盈於門庭,聘問交於道路,書記繁於公文,私務眾於官事。於是流俗成矣,而正道壞矣」,將遊俠與前兩者一律看做是末世風俗衰敗的結果。儘管是站在正統的立場譴責「三游」,但在一個無序的社會裡,有一群漠視成規,以自己的原則行事的遊俠產生,實在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以後,蘇軾由前及士的失職,分析何以到戰國時遊俠崛起,任俠之風彌散的原因,說得更為剴切:  夫智、勇、辯、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傑者也,類不能惡衣食以養人,皆役人以自養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貴,與此四者共之,四者不失職,則民靖矣。……六國之君,虐用其民,不減始皇、二世,然當是時,百姓無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傑者,多以客養之,不失職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魯無能為者,雖欲怨叛,而莫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始皇初欲逐客,因李斯之言而止,既並天下,則以客為無用,於是任法而不任人,謂民可以恃法而治,謂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墮名城,殺豪傑,民之秀異者,散而歸田畝。向之食於四公子、呂不韋之徒者,皆安歸哉?不知其能槁項黃馘以老死於布褐乎?抑將輟耕太息以俟時也!秦之亂,雖成於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有以處之,使不失職,秦之亡不至若是速也。(《游士失職之禍》,《東坡志林》卷五。)  推原蘇軾的意思,他認為智勇辯力之士的失職,是導致秦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同時也是導致遊俠游士崛起的原因。聯繫前述春秋奴隸制時代,封建全盛,井田未壞,所謂士者都為主上所養,百姓安於耕鑿,很少有浮游無食之人;及封建、井田制崩壞,諸侯大夫亡國敗家之事接連發生,已無力顧及養士,有的則驕奢淫侈,根本無意恤士,終使士人「降在皂隸」、「於今為庶」,成為流離失職之人,而一般平民有才智者,紛紛覬為士者的實際情況,及以後王夫之所謂「秦滅王侯,獎貨殖,民乍失侯王之主而無歸,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俠逐橫於天下」(《讀通鑒論》卷三。),他的論述基本上是能夠成立的。在文中,他分士為智、勇、辯、力四類,智、辨即智能之士,善辯之士,屬於偏尚用文一類;與之相對,勇力之士,則偏屬用武的一類。結合荀悅所論「三游」看,毋庸置疑,這遊說、遊行之士出於前者,而遊俠則出於後者,出於那些不甘息聲田畝老死溝渠的豪縱不羈的勇力之士。  因此,接著必須考察一下古代士階層的發展變化過程,以便對遊俠社會角色的定位,能真正符合當時的歷史情勢。  應該說,古代所謂士,大都是武士。如前面已指出的那樣,他們平居時為卿大夫家臣,統馭百姓,戰時則執干戈,衛社稷,並無嚴格的文武之分。對此,今人顧頡剛從古代學校即軍政訓練之所的角度,作過專門論述。他認為古時設庠序學校以教,這庠、序、學、校四者,在當時皆是被人用來肄射習武的。「其所以習射於學宮,馳驅於郊野,表面固為禮節,為娛樂,而其主要之作用則為戰事之訓練。」(《武士與文士之轉換》,《責善半月刊》1卷7期,1940年。)以後,楊寬通過論證西周大學為服從「國之大事,惟祀與戎」的訓條,教學內容一「以禮樂和射御為主」;西周大學教師稱「師」,乃或當時稱教師為「夫子」,皆是對軍事名稱之沿用(《我國古代大學的特點及其起源》,《古史新探》第207頁,中華書局1965年版。),有力地支持了他的論說。那麼,武士是何時轉變為後世的文士的呢!顧氏以為是在春秋末期,並舉孔子死後,孔門弟子日漸傾向內心修養,不再以武事為急,甚至羞言戎兵以為說明。不過他同時指出,戰國時期,時人「慷慨赴死之精神且有甚於春秋,故士之好武者正復不少,彼輩自成一集團,不與文士混。以兩集團之對立而有新名詞出焉:文者謂之儒,武者謂之俠。儒重名譽,俠重義氣。……古代文武兼包之士至是分歧為二」。  美籍學者余英時基本同意這種說法,但同時又指出顧氏前後行文至少存在如下兩處矛盾:文士與武士既屬分途發展,則不能說武士蛻化為文士,此其一;其二,文中既稱「古代文武兼包之士」,則不能同時又稱「古代之士皆武士」(《古代知識階層的興起與發展》,《士與中國文化》第22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實,這是顧氏行文邏輯稍嫌混亂所致。察其本意,是想就最早的源頭指出古代之士皆武士,而又提出「文武兼包之士」,表明他對古代士的真實情況是了解的。至於文武之士分途發展,則是就其流變而言的,與武士蛻化為文士這一對源的解說並不相悖。  武士,或者說,古代受到過六藝教育並文武兼備之士,至戰國時分化為文、武兩途,是與當時大變動的社會形勢密切相關的。如前所說,當日各國統治者為謀取霸主地位,爭相攬士,而士人為改變自己失職的處境,以求有所發展,也樂於為人主所用。依他們所受的教育而言雖頗全面,「春秋教以禮樂」,使他們知禮能武,「冬夏教以詩書」,又使他們會斷章取義,賦詩以言志。但依各人情況而言,總有長於文章辭令和長於射御攻戰之別。前者發揮其所長,宣揚禮義教化而成儒,主張兼愛非攻而成墨,鼓吹現時功效以干時主而為縱橫家;後者發揮其所長,則為奮死無顧忌的勇士,乃或替人打仗、任氣尚義的俠士,原是很自然的事,並非顧氏率意妄斷,或為行文之便,偏舉兩端以為對待。故此,這一說法贊同者較多,而其中呂思勉所謂「好文者為游士,尚武者為遊俠」(《秦漢史》第51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應該說最為簡切允當。他不說好文者為儒,而泛言為游士(「游士」一詞最早似出《管子·小匡》篇之「齊桓公招游士八千,奉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糧,財帛足之。使出周遊於四方,以號召收求天下之賢士」,可為參看。),似更符合當時的社會實情。  戰國之士分而為兩途,好文者為游士,好武者為遊俠,還可以從時人對士的稱謂中得到證明。戰國時期所謂士有多重含義,就類別而言也有各種各樣的分法。如《墨子·雜守》分為「謀士」、「勇士」、「巧士」、「伎士」等幾類,《商君書·算地》則分為「談說之士」、「處士」、「勇士」、「技藝之士」、「商賈之士」五類,他如《莊子·徐無鬼》更將之細析為十二類。不過,總括這一時期的文獻,則大抵有文士、武士、低級官吏、技藝之士、商賈之士、方術士等六類(見劉澤華《戰國時期士考述》,《鄭天挺紀念論文集》第12頁,中華書局1990年版。)。  文士又可分成如下幾類:一是以道德節義著稱的道德之士,包括所謂「通士」、「直士」、「志士」、「修士」;一是崇尚學識的才智之士,包括「文學之士」、「辯士」(又稱「弘辯之士」、「辯說之士」、「辯知之士」)、「法士」(又稱「能法之士」、「法術之士」、「智術之士」、「法律之士」)、「游士」(又稱「遊說之士」、「言談之士」、「談說之士」)等。當然,還有「居士」、「處士」、「隱士」這類清靜無為之人。前及遊說、遊行,多出於「辯士」和「游士」之中。  武士除被稱為「農戰之士」、「列陣之士」、「持戟之士」的國家武裝力量外,尚有「力士」和「夾士」兩類。前者指力大而勇悍的壯士,在當時多充任權貴的護衛,也有被用為高官的,如秦武王時,「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史記·秦本紀》。);後者專能見義勇為,不避危難,且輕生重氣,雖死無悔,因此時人又稱其為「烈士」、「勇士」,如聶政就被稱為「勇敢士」(《戰國策·韓策二》。)。  其他如技藝之士指有一技之長和專門技能之人,他們「不墾而食」,是所謂手工業者。商賈之士以經營貨物買賣為生計,目的在逐利,尚不得歸入文士或武士一類中。但低級官吏在當時多指司法官的屬吏,如《孟子·告子下》有「管夷吾舉於士」,趙岐注曰:士,獄官;或者指在基層治民的官員,如《管子·八觀》中稱「里尉」為士,《睡虎地秦墓竹簡》中還有「士吏」一詞;當然,也有用以泛指各種屬吏的。方術士指卜巫、相面和堪輿之人,他們多是一些破落的讀書人,當時頗為活躍,有的還得有機會參與政治,在某種意義上都是可以歸入偏尚用文一類的。據此,我們可以說,當日士階層中人以性分所近,各趨所欲,大體而言,確乎存在著不是用文就是尚武的情況,說遊俠起於武士,也大致符合歷史事實。  為了清晰而深入地說明遊俠社會角色之所屬,我們不惜花較大的篇幅,回溯古代士階層的發展變化過程。不過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裡將遊俠視作士階層的一分子,是就春秋、戰國遊俠初起時的情形說的,而秦漢以後,遊俠的來源變得十分複雜,成分淆亂不易究詰,是否都是士階層中人就很難說了,至於是否都由武士轉換而來,更大可置疑。並且愈往後,就各個因素綜合考察的結果看,真正屬於士階層的遊俠愈來愈少,社會對他們的認識也愈來愈不同。如前及荀悅稱「遊俠之本生於武毅不撓,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見危授命,以救時難,而濟同類,以正行之者,謂之武毅;其失之甚者,至為盜賊也」。雖以其源出正義,然大要在嚴辭否定。而此前司馬遷對其卻極盡彰揚之能事,稱其「蓋亦有足多者焉」(《史記·遊俠列傳》。),「義者有取焉」(《史記·太史公自序》。)。  漢以後,歷代人對遊俠的評價也是各主所是,多有不同。但自《史記》、《漢書》之後,其活動已不再見載於封建正史,後世學者以及今天的研究者遂據此以為經兩漢後,遊俠已基本消亡。如顧頡剛就說:「儒俠對立,若分涇渭,自戰國以迄西漢殆五百年。……范曄作史,不傳遊俠,知東漢而後遂無聞矣。」(《武士與文士之轉換》,《責善半月刊》1卷7期,1940年。)孫鐵鋼也說:「二十五史中,只有《史記》與《漢書》有《遊俠傳》,自《後漢書》迄《明史》都無遊俠列傳,這正可看出自東漢以後遊俠已經沒落,不再為史家所重視。」(《秦漢時代士和俠的式微》,《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報》1975年第2期。)  遊俠的人格既是那麼的複雜,它夾雜著崇高、偉大和悍頑,難以一言評說;遊俠的行為既是那麼的爽朗、放達,以至流於乖張,然而它們卻能直接訴諸人的情感,千載之下,幾乎不待理智的消解和知性的過濾,便能激起一代又一代人的共鳴,讓人讀他為之神旺,談他手足舞蹈,不能不說是一件值得人玩味的事情。只是,遊俠的真實面目因封建統治者的裁抑翦滅,正統史家的摒棄不錄,抑或還有遊俠自身生活理想、處世方式的種種限定,一直模糊不可辨識,這又不能不說是一件至為遺憾的事情

中國遊俠史

首頁.書架.旅遊.目錄下章|上章|加書籤|回簡介  第一章 遊俠:一種特殊的社會人群(本章免費)  遊俠由戰國時士階層分化而來,在當日急劇的社會變動中奮盛於一時。那麼,到底什麼是俠,遊俠的社會面貌是怎樣的呢?進言之,遊俠屬於士階層中偏尚用武一類,作為一特殊的社會人群,他與其他相關人群的關係是如何的,與當日同樣由士建立的諸子學說是否存在著思想聯繫?他在那個紛亂無序、動蕩不居的變革時代,又能否構成一獨立的社會集團?所有這一切,都是深入研究過程中無法迴避的問題。因此,在展開對遊俠發展歷史的縱向尋繹和其社會關係、行為方式以及人格特徵的橫向考察之前,有必要對這些問題一一作出基於史實探索的合理判斷。  釋名與異稱  依現存的史籍,儘管《莊子·盜跖》篇有「俠人」之說,《呂氏春秋·音律》篇也有「俠」字出現,但最早提及俠之名並對其作出論斷的是《韓非子》。韓非在該書的《五蠹》篇中,曾對遊俠作了猛烈  的抨擊: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  聯繫該篇其他段落的論說來看,這裡所說的「儒」,指「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這批人,也即《八奸》篇所謂「為人臣者求諸侯之辯士,養國中之能說者,使之以語其私」中的「辯士」和「能說者」。所說的「俠」,則指「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之人,也即《八奸》篇所謂「為人臣者聚帶劍之客,養必死之士以彰其威」中的「劍客」、「死士」。在《五蠹》篇中,另有「遊俠私劍之屬」、「國平養儒俠」等語,則是對遊俠的直接指稱。  韓非重法,以嚴刑峻法作為治理國家的根本。依著對人性會隨文明轉進而日趨刁偽的認識,他堅決主張排斥那些「文學之士」和「辯智之士」,因為這些人學道立方,語曲牟知,心有主見而不易調派,憑著一己的聞知和自主意識,足以對專制君權產生情感上疏離,乃至構成對法的反叛。與此同時,他對那些行劍攻殺的俠也十分反感,認為這些人以私劍之悍,鋌而犯險,直接危害法制,卻被人目為「勇之士」,是極不正常的現象。在他看來,耕戰是國家之大事,所以應使耕者,那些「力作而食」的「生利之民」能富;讓戰者,即那些「寡聞從令」的「全法之民」得貴。倘顛倒過來,「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  基於此,他提出自己最基本的治國之術,即「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悍,以斬首為勇」。文中「無先王之語」,針對亂法之儒言;「無私劍之悍」,針對犯禁之俠言,是至為明顯的。此外,在《八說》篇中,他還提出「人臣肆意陳欲曰俠」,「棄官寵交謂之有俠」,這兩種人或比前述的「劍客」、「死士」地位高些,但不服從君主的權威,不遵守國家法令則如出一轍。  行文及此,不妨再結合「俠」的文字學解釋,來進一步探討韓非所謂「俠」或「遊俠」的內涵。在今天可見到的商周甲骨和金文中,尚未見到「俠」字,而只有「夾」,其形似中間站一大人,兩邊各有一人挾持。《說文解字》謂:「夾,持也,從大,俠二人。」至於「俠」,《說文》釋為「俜也,從人,夾聲」。段注引如淳言並發揮曰:「相與信為任,同是非為俠,所謂權行州里,力折公侯者也。或曰:任,氣力也。俠,也,按俠之言夾也。夾者,持也。經傳所假俠為夾,凡夾皆用俠。」  古代「夾」、「挾」、「俠」三字相通。「夾」的原義既是大者受兩人持,《左傳·僖公二十六年》也有「夾輔成王」之說,《漢書·季布傳》顏注謂「俠之言挾也,以權力挾輔人也」,衡以段注所引,可知「俠」的原義當為挾持大人物並供其使役之人。自春秋而及戰國,這些被稱為俠的人羽翼日漸豐滿,憑藉著從主人那裡獲得的權力,開始不顧君臣大義,好逞私勇,行犯上作亂之事。在當時「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的大爭之世,他們的行為正足以構成對專制君權的威脅,所以韓非子才有「人臣肆意陳欲曰俠」的說法,并力主予以嚴厲制裁。  而就他們中的絕大多數而言,又只是以這些不法之臣為主人,並受其役使的。前及《五蠹》篇所說「為人臣者聚帶劍之客,養必死之士以彰其威」,又說「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即可證明這一點。這些人與主人存在著十分密切的關係,主人可能對他們以禮相待,結以恩義,他們對主人的厚遇乃或知遇之恩自然須臾不忘,為其效力至於不惜身死。在兩者之間,勢必曾發生許多讓人擊節扼腕、感嘆不已的不平常之事,時人遂因其為俠者而稱之為俠行。再擴而大之,他們那些重義節、輕死生之事,在當日紛爭不息的社會上廣泛流傳,依其行為作派而聚徒屬,立節操,顯揚聲名的人自不會少。凡所作為有合乎他們行事原則的,其人也就自然會被人視為俠。韓非子稱「棄官寵交謂之有俠」,又可以證明這一點。所謂「棄官寵交」,依松皋圓的解釋,指「棄官而愛交友者,如虞卿不重萬戶侯卿相之印,與舊友魏齊同行去趙之類」(見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八說》注引《韓非子纂聞》語,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虞卿之事,見諸《史記·范雎蔡澤列傳》。虞卿時在趙國為相,他的朋友魏齊與秦相范雎有仇,亡奔趙國平原君,秦昭王聽到消息後,逼迫平原君交人。魏齊見事急,深夜逃出平原君居所來見他,請求庇護。他料想趙王畏秦之強大,最終一定會屈從壓力交人,自己又無力勸阻,於是解掛相印,與魏齊一同出亡。虞卿雖非扶持大人,為權臣豢養的遊俠,而處於養人的地位,但他的行為顯然是非常人所能為的俠行,故被時人視為俠。  繼韓非子之後,對遊俠作出更明確定義的是司馬遷。不過,他並沒有拘限於「俠」字的本義,僅以之指稱那些扶持大人並供其使令之人,而是著重於個人的品行和人格,對遊俠作了新的界定。在《史記·遊俠列傳》中,他說:  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  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  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而布衣之徒,設取予然諾,千里誦義,為死不顧世,此  亦有所長,非苟而已也。故士窮窘而得委命,此豈非  人之所謂賢豪間者邪?  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說:  (遊俠)救人於厄,振人不贍,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言,義者有取焉。  對其人予以熱情的讚美。  先前,許多論者談及司馬遷對遊俠的評價,大多偏重於後半部分的讚美之辭,以此來比較他與韓非及以後班固的不同,而對「行不軌於正義」這關鍵一句多有忽略,其實這是不全面的。誠然,由於司馬遷為人「尚氣好俠,有戰國豪傑之餘風,故其書敘用兵、氣節、豪俠之事特詳」(張耒《司馬遷論下》,《柯山集》卷三八。),又由於他「遭李陵之難,交遊莫救,身受法困,故感遊俠之義,其辭多激」(凌稚隆《史記評林》卷一二四引董份語。),對遊俠多有讚美,幾不容口。但他畢竟是一位偉大的史學家,不虛美,不隱惡,故予讚美之先,不忘點出其不軌正義的一面。至於之所以措辭簡單,略致其意,可能是出於不想過分突出,以免喧賓奪主的考慮。到了具體論述遊俠行跡時,他便絲毫不為其諱飾,對那些仗勢欺人的暴豪之俠更多有譏評,稱他們是「盜跖居民間者耳」,無足稱道。  還有一種說法,斷言是司馬遷第一次為遊俠下了定義,而不認為韓非子所論與司馬遷論說之間存在有內在聯繫,這也是不正確的。如前所說,韓非子提倡法治,他的法術勢理論的全部精要,歸納為一句話,就是對君主絕對權威的強調。正是從這一角度出發,他對犯禁的遊俠多有否定,力主人君運用強權予以裁抑。他所說的遊俠私劍之屬「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正是以後司馬遷所說的「行不軌於正義」、「時捍當時文網」。並且,這種好聚徒、樹節和顯名,也正是《遊俠列傳》所載郭解等人的基本行為特徵。至其稱「棄官寵交謂之有俠」,從某種意義上道出了遊俠重義氣,熱衷於救人困厄,而不以私利縈懷的特點,與司馬遷所論也如合符契。據此,應該可以說司馬遷所論之遊俠,與韓非子的論說存在著前後承傳關係,《遊俠列傳》一開首即引韓非子「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一語,決非漫設無謂之辭。當然,由於所持立場的不同,他評價時的側重點與韓非子有些不同,且論述也較韓非為具體生動,所以對後世的影響也就更大。  自後,班固等人的相關論說,大多承此兩家而來。班固是一個較司馬遷思想為正統的史學家,他從維護大一統的封建國家和專制皇權的角度出發,在所作《漢書·遊俠傳》中,對郭解等遊俠「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深致不滿,儘管他的判斷標準直接導源於儒家上下相順、各有等差等傳統觀念,但因著眼點落實在維護統治秩序方面,其精神仍與韓非子有相通之處。而其所謂「意氣高,作威於世,謂之遊俠」,也頗合於韓非子的「立節操,以顯其名」。當然,他對遊俠的另一面也不一概抹殺,他所揭出的「溫良泛愛,振窮周急,謙退不伐,亦皆有絕異之姿」,就是司馬遷贊不容口的「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再後,如三國魏曹植《七啟》謂:「雄俊之徒,交黨結倫,重氣輕命,感分遺身,……此乃遊俠之徒」,劉劭《趙都賦》謂:「遊俠之徒,晞風擬類,貴交尚信,輕命重氣,義激毫毛,節成感慨」,基本上也是基於上述數家所論,來對遊俠人群特徵作具體概括的。再看本書一開首所引荀悅的定義,儘管出於和班固相同的目的,他對遊俠多有貶抑,但所勾勒出的這類人物的個性品格,實在並無異於司馬遷及其他諸家。  此外,歷代論者本著對遊俠人群特徵的認識,還賦予他們多種稱名。如因其人多不恃常業,不治生產,好周遊而稱其為「遊俠」自不必說。又因其豪縱不受羈勒,稱「豪俠」,如《後漢書·馬援傳》謂「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憂」;因其為人伉直梗正,稱「伉俠」,如《漢書·朱博傳》謂博「伉俠好交,隨從士大夫不避風雨」;因其重氣持節,不為苟且,稱「氣俠」或「節俠」,如《梁書·裴之橫傳》謂橫「少好賓游,重氣俠」,《史記·刺客列傳》載田光語,謂「夫為行而使人疑之,非節俠也」;因其輕狂放,多不拘形檢,稱「輕俠」,如《晉書·汝南王亮傳》謂司馬宗「連結輕俠以為腹心」;因其孔武強悍,膂力過於常人,稱「壯俠」,如《魏書·崔秉傳》謂秉從征,「招致壯俠,以為部卒」;因其敏捷矯健,有不凡身手,稱「健俠」,如《後漢書·董卓傳》謂卓「性粗猛有謀,……盡與豪帥相結,……由是以健俠知名」;因其性格粗獷,不願受禮儀法令的拘束,稱「粗俠」,如《北齊書·畢義興傳》謂義興「少粗俠,……常劫掠行旅」;又因其多妄作威福,時捍文網,稱「奸俠」,如《北齊書·李元忠傳》謂李愍「少有大志,……唯招致奸俠,以為徒侶」。此外,因遊俠多用刀劍,又有「刀俠」、「劍俠」之稱。有的遊俠,盪行江湖,居無定所,無意沽名釣譽,不願輕露身份,人稱「隱俠」。  又因為遊俠大多豪縱狂悍,偏尚強力,為人梗慨多氣,不願屈從權勢,常被人視作人中豪傑,故歷代典籍對之還多以「豪傑」、「豪桀」乃或「豪猾」相稱,例如《漢書·遊俠傳》稱「哀、平間,郡國處處有豪桀」即是,甚至凡與「豪」相關的稱謂,有時皆是遊俠的代名詞。也是在《漢書·遊俠傳》當中,有「何平中,王尊為京兆尹,捕擊豪俠,殺章及箭張回、酒市趙君都、賈子光,皆長安名豪,報仇怨養刺客者也」,所謂「名豪」,就指著名的俠魁。至於如司馬遷《史記·遊俠列傳》所謂「俠客之義又曷可少哉」中「俠客」這一稱呼,後人用得最多,其來源則與最初偏尚用武的士人多投身為人門客,以後歷代遊俠也多依人作客有關。這些為俠者受人供養,並為人出力,從而使所謂「門客」、「賓客」,有時與刺客、死士和遊俠不能判然區別。如三國時魏人許褚當漢末天下大亂之時,聚少年及宗族數千家,築壁禦寇,以後又擁眾歸順曹操,「諸從褚俠客,皆以為虎士」(《三國志·魏書·許褚傳》。)。這些為俠者,不少就是他的門客,此即「俠客」一詞的來源。  類型區劃  上述種種關於遊俠的異稱,是歷代人依據遊俠的性格特徵、行為作派作出的,還有依其不同的社會身份,對之作類型區劃的。在這方面,司馬遷的論說對後世影響特別大。在《史記·遊俠列傳》中,他有如下一段話:  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矣。比如順風而呼,聲非加疾,其勢激也。至如閭巷之俠,修行砥名,聲施於天下,莫不稱賢,是為難耳。然儒、墨皆排擯不載。自秦以前,匹夫之俠,湮滅不見,余甚恨之。……至如朋黨宗強比周,設財役貧,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遊俠亦丑之。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與暴豪之徒同類而共笑之也。  又謂:  誠使鄉曲之俠,予季次、原憲比權量力,效功於當世,不同日而論矣。要以功見言信,俠客之義又曷可少哉!  這裡,他直接提出了「布衣之俠」、「匹夫之俠」、「閭巷之俠」、「鄉曲之俠」的稱謂,又間接提出還有「卿相之俠」、「暴豪之俠」兩類,看似頗為淆亂,其實意義皎然可別。且看清人曾國藩的概括:「《遊俠列傳·序》分三等人,術取卿相,功名俱著,一也;季次、原憲,獨行君子,二也;遊俠,三也。於遊俠中又分三等人,布衣閭巷之俠,一也;有土卿相之富,二也;暴豪恣欲之徒,三也。」(《求闕齋讀書錄》卷三。)司馬遷行文跌宕跳脫,但所論說的遊俠確乎不外曾氏概括的三類。  所謂「布衣之俠」、「匹夫之俠」是與「卿相之俠」相對待而言的,指一般平民為俠者。倘究其身份,大抵由戰國時市井細民任俠發展而來。在漢代為中小地主,或兼營商業,其中有的有市籍,有的沒有。他們雖不同於生活在低層的貧窮百姓,不用為生計犯愁,但也不同於錦衣玉食的王公貴族。並且,還有許多稱不上是地主或商人的,依著他們的天性,大多不治產業,不事生產,並不以斂聚財富為意。有時可以立獲千金,頃致富豪,如原涉、樓護等都曾從富貴權豪處獲得大筆錢財,但不消多時,便會被他們緣手散盡,所以總的來說,他們的生活是不穩定的。  興許是性習相近的緣故,漢以後歷代遊俠,大多如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如北燕馮素弗「慷慨有大志……惟交結時豪為務,不以生業經懷」(《晉書·馮素弗傳》。),隋麥鐵杖「每以漁獵為事,不治產業」(《隋書·麥鐵杖傳》。)。有時,即使祖上積有產業,也會被他們因種種原因悉數散盡。如明人宋懋澄,先世為宋宗室,入明遷入松江,為大族,數世富豪,以貰自雄。傳至他這一輩,因性喜交際,又「好為俠,慕戰國烈士之風,祠趙相虞卿於家,所以見志也。私習兵法,散財結客,欲以建不世功」,「人有急,夜半叩門,求千金,無不立應者」(陳子龍《宋幼清先生傳》,《安雅堂稿》卷一○。),所以很快就將家產盪盡了。  此外,他們雖可以交通權貴,與一般富豪更多相往還,但不一定出仕為官。如北魏的高樹生,嘗從陽平王征討蠕蠕,立下大功,但他「尚氣俠,意存浮沉自適,不願職位,辭不受賞」(《魏書·高樹生傳》。)。當然,也有些遊俠是因言行不軌於正道,被實際剝奪入仕權利的。還有一些遊俠年長後才開始讀書識字,所謂長而改節,一變而為與物無忤的謙謙君子,有的甚至應科考,為顯宦,但當其年少為俠時,卻都是一般平民。正是由於他們出身市井細民,且無官爵,隨著封建專制政權日益鞏固,特別是宋元以降,行俠仗義日益成為他們個人的活動、個人意志的實現,所以被稱為「布衣之俠」或「匹夫之俠」。  所謂「卿相之俠」就不同了,典型的是戰國時養士四公子。他們是一國的王公貴族,有的兼為國相,每人各有門客數千,自謀夫說客,談天雕龍,堅白異同之流,下至擊劍扛鼎、雞鳴狗盜之徒,莫不賓禮。他們能識別並存養這些在當時無位而困厄的賢能,禮遇並盡各人的所長任用之,平時為君分憂,戰時為國出力,所以也當得一「俠」字。至於如平原君趙勝身在虎口而義不賣友求免,當秦昭王脅迫他交出魏齊時,坦言「貴而為友者,為賤也;富而為交者,為貧也。夫魏齊者,勝之友也,固不出也」;信陵君魏無忌奮死抗秦存趙,聯絡各諸侯國,拒強秦於函谷關外,保全自己的祖國,更是道道地地的俠行。  戰國以後,特別是唐以前,也間有地位與四公子相類的權貴好為遊俠,如漢代袁盎、欒布和鄭當時等人,或為諸侯相,或為當朝大僚,皆俠風凜然,不減古人,可稱得上是當時的「卿相之俠」。  「暴豪之俠」與「卿相之俠」又不相同。依司馬遷的解說,他們大抵是一些地方豪強,為謀私利結成幫派,依仗手中的財勢凌辱鄉里,橫行霸道。如漢代的寧成「貰貸買陂田千餘頃,假貧民,役徒數千家」,「為任俠,持吏長短,出從數十騎,其使民威重於郡守」(《史記·酷吏列傳》。),還有陽瞿輕俠趙季、李款,「多蓄賓客,以氣力漁食閭里,至奸人婦女,持吏長短,縱橫郡中」(《漢書·何傳》。),就是典型的「暴豪之俠」。此外,「北道姚氏,西道諸杜,南道仇景,東道佗羽公子,南陽趙調之徒」(《漢書·遊俠傳》。),可能間或也作一些俠義之事,但總的來說,好放縱徒眾,欺凌弱小,亦屬此類中人。  漢以後,這類人物並未絕跡,他們橫行地方,以盤剝漁利為能事,有時竟使地方政府官員束手無策。如魏初有劉節,為舊族豪俠,門下賓客千餘家。他放縱這些賓客為盜賊,擾亂地方,弄得百姓怨聲載道,以至惡名上聞於朝廷,但他根本不以為意,毫無收斂悔過之心。按理說像他這樣的地方大族,要承擔一定數量的官派徭役,可他的賓客竟敢不出差役。他知道後不但不行規勸敦促,反而將該差發的人藏匿起來,弄得主事官吏束手無策,只好自己代為服役,以補上差額(《三國志·魏書·司馬芝傳》。)。唐代的郭元振任俠使氣,為向門下賓客示好,竟干起劫掠與販賣人口的勾當,「前後掠賣所部千餘人」送給賓客,當地百姓深以為患(《舊唐書·郭元振傳》。)。察其行徑,幾同盜賊,故班、馬稱為「盜跖而居民間者」。  至於「閭巷之俠」或「鄉曲之俠」,與上述數者以身份劃分不同,它是著眼於遊俠的居所和活動區域,對前及布衣匹夫之俠所作的另一種稱謂。如漢時遊俠充斥民間,史載「長安熾盛,街閭各有豪俠」(《漢書·遊俠傳》。),即指此類人物而言。當時,還有所謂「都邑遊俠」,如張衡《西京賦》所謂:「都邑遊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輕死重氣,結黨連群。實蕃有徒,其從如雲。」這些人盤踞在通都大邑,效仿戰國四公子的作為,有一大批隨從和門客。但「閭巷之俠」與之尚有不同,他們一般只在一定的街區活動,並沒有前者的聲勢。「鄉曲之俠」的主要活動區域,自然就更不是在城廂。司馬遷很為「匹夫之俠,湮滅不見」,「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憤憤不平,想來這類遊俠之所以湮沒無聞,與他們活動區域和範圍的局限有一定關係。漢以後,散在民間的閭巷鄉曲之俠幾乎無代不有,後人很難考知他們的行跡,可能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除上述基於社會身份或活動區域的區分外,還有基於遊俠行俠方式的不同所作的又一種分類,那就是「文俠」、「武俠」和「儒俠」。所謂文俠,是說其行俠仗義,所賴在以德服人,以高義感動和馴化人,而不是憑孔武有力,身手出眾。雖然古代遊俠多出於武士,但至兩漢以來,俠的精神被前所未有的突出,是否能武反不被遊俠所重。如漢代著名的大俠朱家、郭解都未見擅長什麼武功,也不尚武力。後世遊俠中也多類似的人物,如南朝陳時的周敷為郡中豪族,性豪俠,但並不尚武,他「形貌渺小,如不勝衣」,使鄉黨少年任氣者爭相依歸的原因,僅在於他「膽力勁果,超出時輩」(《陳書·周敷傳》。)。故劉安《淮南子·說山川》有「喜武非俠」一說,明人陳允綸《行路難》詩,更有「遊俠何須仗劍行」的壯語。  武俠顯指那些偏尚勇力,且武藝超群之俠,如漢時楚人田仲善劍術,顯然是一武俠。或許是因為任俠崇俠不再是社會的普遍風氣,遊俠的地位不再像漢時那麼崇高,他們要在社會中求得生存和發展,須賴自己的強力作保障,故自兩晉南北朝以來,特別是唐宋以來,文俠雖不絕於史載,但相比之下,武俠似更多了一些。到明清兩代,一些著名的遊俠,甚至同時又是武林高手。如清康熙、雍正年間被稱為「江南大俠」的甘鳳池,就是清初八大拳勇之一,通內外兩家秘奧,手握錫器,能令其熔化為汁。  不過儘管如此,在許多人眼裡,文俠似仍比武俠更具備俠的魅力,更能體現純粹的俠義精神。如明人李贄就曾借唐人俠義小說《崑崙奴》為由頭,發過如下一通議論:「劍安得有俠也?人能俠劍,劍又安能俠人?人而俠劍,直匹夫之雄耳,西楚霸王所謂『學劍不成,去,學萬人敵』者是也。夫萬人之敵,豈一劍之任耶!彼以劍俠稱烈士者,真可謂不識俠者矣。」他認為歷代人僅以劍俠稱崑崙奴是錯誤的,一個遊俠可以使一柄寶劍熠熠生輝,充滿俠的精氣,而寶劍本身卻不足以使人頓壯俠膽,並進而成為遊俠,這是他要說的第一層意思。他更想突出強調的還有第二層意思,即一個人只知鍛煉自己的劍術修為,決非大俠。那麼,怎樣的人才是他理想中的俠呢?他接著說道:「嗚呼!俠之一字,豈易言哉!自古忠臣孝子,義夫節婦,同一俠耳。」(《雜述·崑崙奴》,《焚書》卷四。)雖以忠臣節義論俠未免失之在寬,但他所重在俠剛烈的氣質和決死之精神,而非他們的武藝,是顯而易見的。近人梁啟超就漢張良為俠一事議論道:「夫武士道,非膂力之謂,心力之謂也」(《中國之武士道》,《飲冰室專集》之二十四,中華書局1989年版。),將此意說得就更為明白了。  此外,便是「儒俠」這一稱謂了。所謂儒俠,一般是指該俠者服行儒者之道,雖為遊俠,仍有儒者之風。清人章太炎認為俠出於儒,故作《儒俠》一篇暢論其旨,稱:「漆雕氏之儒,不色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其學廢而閭里遊俠興。……世有大儒,固舉俠士而並包之,徒以感慨奮厲,矜一節以自雄,其稱名有異於儒焉耳。」(《章氏叢書·檢論》。)因認為俠出於儒而稱「儒俠」之名,這是此名稱的又一種用法。  集團構成  本書緒言曾指出,遊俠源於古代士階層中尚武的一類,但自秦漢以後,其來源頗為淆亂,成分十分複雜,真正屬於士階層的人並不多。對於他們源出哪一社會階層,已有學者談及,但尚未形成一致意見。  勞干認為遊俠出於平民,明言他們是一批把遊俠當成職業的平民。楊聯升也持此說,認為「遊俠可能來自貴族,但是,他們既然已經喪失了昔日的地位,他們倒願意承認自己是平民」(引自劉若愚《中國的俠》,第2頁,周清霖、唐發鐃譯,三聯書店上海分店1991年版。)。陶希聖則認為其出於遊民,「自封建束縛解體後,社會上出現了一批不生產的政治的及社會的活動分子——游閑分子」,他們「輕視勞動……又集中於都市……尤多舊來武士階級破落下來的成分,這些分子仍具有好勇鬥狠,野心向上,組織活動及首領的能力」,並以為「明白了古代遊民的性質及其活動方式,則我們對戰國時代遊俠的行徑便不難了解了」(《辯士與遊俠》,第74頁,商務印書館1930年版。)。  應該說,上面兩種說法皆有史料依據,非盡出臆斷。春秋末、戰國初,隨社會的急劇變動和社會成員地位的改變,那些喪失了貴族封號淪落為平民的人,連同從中下層奴隸階級上升的小地主、小工商業者,以及所謂雞鳴狗盜之徒多紛起為遊俠,是顯然存在的事實。至於遊民大多隨周王室的衰微和井田制的瓦解而產生,其中有舊的貴族分子,也有自由民和手工業者,他們失去原來固定的職守,在城市寄居游食,其中有一部分以行俠為生,也確有其事。但這兩種說法又都有片面的地方。  倘說遊俠盡出平民,那麼就不能解釋司馬遷為什麼要分遊俠為布衣匹夫之俠、卿相之俠和暴豪之俠。並且,這種說法多止就戰國時期而言,缺乏廣泛的涵蓋性。因為自兩漢以後,遊俠非盡為平民,幾乎是不爭之史實。如漢代著名的遊俠朱家就曾收買過奴隸為其種田,顯然是個地主。《史記·遊俠列傳》稱「是時濟南氏,陳周庸亦以豪聞」,從同書《酷吏列傳》稱「濟南氏宗人三百餘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來看,顯屬暴豪之俠一類。他如「關中長安樊仲子,槐里趙王孫,長陵高公子,西河郭公仲,太原鹵公孺,臨淮兒長卿,東陽田君孺,雖為俠而逡逡有退讓君子之風」。這些人的事迹雖不可考,但由「王孫」、「公子」等稱謂可知,也決非平民。與《史記》中有郭解這樣雖可立致千金但身無餘財的遊俠,還有「家累數千萬,食客日數十百人」如灌夫這樣的人一樣,《漢書·遊俠傳》所載諸人也非皆出平民,而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官僚或官僚的後代。  漢以後,固然平民為俠者日多,但也不乏以州郡大姓、地方豪強為遊俠的。如明人高捷為輕俠,武力絕人,既舉鄉試,仍與群盜走馬劫掠,他是首輔高拱之子,官宦出身的世家子弟。這類人為俠,極富號召力,要結交各色人等,擅生殺之權,橫作威福很便利,把他們劃入平民階層,是怎麼也說不過去的。  再說遊民。所謂遊民一般是指喪失了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活手段,流蕩不定無以為生的社會階層,他們被農村封建生產關係拋離出來,又為都市商業經濟所不容,由此或依靠富豪的庇護,或仰賴政府的賑貸,或轉而去壓迫更弱小者以求生存。遊俠中有這類人物存在,但要說皆由這類人構成則不免狹隘。上述列舉諸人事,不但可證明遊俠非盡為平民,更可以證明其非盡為遊民,其間的道理,幾乎是不言自明的。  在這一問題上,日本學者增淵龍夫和美籍華人劉若愚的說法比較中肯。他們認為遊俠不是一種專門職業,構不成一個穩定的社會集團或者界別。遊俠來自社會不同的階級階層,各操其生業。之所以行俠,目的並非為了謀生,而僅因為喜歡行俠,喜歡受俠義精神的驅使,去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所以與其說他們是一特殊的社會集團,不如說是一具有特殊氣質的社會人群。這樣的解說是比較接近歷史真實的。  我們說,當一個社會處於大變動時代,所謂風雨洞之際,最容易產生社會角色的錯位,這是因為隨社會的急劇變動,社會成員的集團構成及利益的再組合和再分配必然會被重新提出。在這種再組合和再分配過程中,社會各階級、階層都會發生不以自己意志為轉移的變化,任何一個階級或階層的人都可能因這種變化而加入到為俠者的行列,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行俠就其本義而言,在於以一種無私無畏的精神行為,獲得社會認同和道德榮譽,也就是說,它是一種付出的行為,而非世俗間以得利或生利為目的的獲得行為。沒有哪一類人可以賴此為生,或非得行此才能生存,自然也就沒有哪一類人可以專擅其美。再一方面,遊俠大多具有剛強果毅的意志力和泛愛尚義的熱腸,這多與人的天性稟賦有關,甚或還與地域民風有關,如「種、代,石北也,地邊胡,數被寇,人民矜忮,好氣,任俠為奸,不事農商」,「濮上之邑徙野王,野王好氣任俠,衛之風也」(《史記·貨殖列傳》。)。這「人民」指生民,包括社會各個階層。至若關東、冀州之地,所謂「自古言勇俠者,皆推幽並」(《隋書·地理志》。),更是就該地生民普遍的習尚而言的。  總之,一個人之為遊俠有多種多樣原因,不是用平民、貴族乃或遊民、富豪的標準可以區劃得清的,因此,拘泥於遊俠出於哪個社會集團沒有太重要的意義。倒是賴上述論說所得到的結論,可藉以指出,遊俠作為富有俠義精神的特殊人群,受到大無畏英雄精神的感召,曾在中國歷史上作出過許多轟轟烈烈的義舉。當然,他們也受到自己從那裡走出來的那個階級、階層的價值標準或道德理想的影響,若是平民,他天然地易在性情中糅入蔑視權貴、反抗官府和劫富濟貧的強烈意識;若是富豪或權貴,他也必然會多一分養私名以求仕進,蓄勢力以建功業的功利追求。這樣的結論,對於認識遊俠倒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與刺客的契合和分際  遊俠與刺客的關係,是界定遊俠時遇到的一個極易引起爭議的問題。刺客,顧名思義,是對受人僱傭懷挾兵器進行暗殺之人的稱謂,早見於春秋、戰國時期。據《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荒淫無道,大臣趙盾數次力諫,遭他忌恨,派麑前往趙府行刺。麑侵早潛入,見盾盛服將朝,因時間還早,正坐著假寐,十分感動,以為:「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遂觸槐而死。這麑便是一刺客。  司馬遷曾為這類人立專傳,《刺客列傳》所載曹沫等五人事,前後相距五百多年,行跡雖異,代人行劫殺之事了無畏懼則一。如曹沫為魯將,與齊三戰皆敗,魯庄公懼,不得不割地求和。後庄公與齊桓公會盟於齊邑柯,曹沫執匕首劫持桓公,迫他答應歸還了魯國的所有失地。專諸是由伍子胥推薦給吳公子光的,公子欲用他殺吳王僚,故厚待之。後當吳王來赴公子宴,他抽出預先放入魚腹里的匕首將其擊殺,自己則被吳王左右殺死。聶政受嚴仲子厚賜之恩,代為行刺韓相俠累,因寡不敵眾,在擊殺俠累及數十名侍衛後自殺而死。豫讓曾事范氏和中行氏,未得器重,後事智伯,因深被尊寵而感恩在心。當趙襄子聯合韓、魏謀滅智伯後,他決意要為智伯報仇,先是改名換姓,為判刑服役之徒,混入趙府行刺未成,趙見其坦告來意,且為故主報仇,義勇可嘉,就放了他。他繼以漆塗身,使形如患癘疾者,吞炭傷喉,令嗓音變啞,候在趙襄子經常經過的橋下,結果還是被趙發現。他知事已不成,請求趙同意讓他持衣砍擊三下,在聊致報仇之意後伏劍自殺。至於荊軻刺秦王之事尤為壯烈,可以說婦孺皆知,無需再贅述。  對於這五個人的行事,歷代史家評價不一。如宋人王應麟以為,曹沫當「諸侯棄甲兵之仇,為盟會之禮,乃於登壇之後,奮匕首而劫國君」,是「賊天下之禮」。其他三人或違禮或非仁或不信,也不值得稱道。獨豫讓「不妄舊君,殺身而不悔,抗節致忠,行出乎列士」(《史記正誤》,《困學紀聞》卷一一。)。但王安石不這麼看,他認為「曹沫將而亡人之城,又劫天下盟主,管仲因勿倍以市信一時可也」。倒是豫讓,「曾不能逆策三晉,救智伯之亡,一死區區,尚足校哉」(《書刺客傳後》,《王文公文集》卷三三。)。明人張吉也說:「且捐軀以報其主於既滅之後,孰與竭節以活其國於未亡之前乎。……故讓於報仇之義可謂盡矣,而國士之稱恐亦不能無愧焉。」(《豫讓論》,《古今圖書集成》卷八一二。)荊軻刺秦王,是挺身反抗殘暴之強秦的義舉,但張耒卻認為「此特賤大夫之雄耳」(《司馬遷論下》,《柯山集》卷三八。)。蘇轍更以為:「雖始皇以強暴失天下心,聞者快之,要之盜賊乘人主不意,法不可長也。」不僅如此,他還進而指出「太史公傳刺客凡五人,皆(齊)豹、(孫)翻之類耳」(《論刺客》,《古今圖書集成》卷八一二。)。齊豹以衛司寇殺衛侯兄,孫翻以大夫弒其君申,《春秋》皆書「盜」而不表其名,認為兩人求名而不得。蘇轍秉《春秋》大意,實際上把五人都看成了犯上作亂之徒。  當然,更多的人激賞五人的行為,認為他們雖行跡各異,但感於恩義,忠於然諾,輕死生,忘安危,以慷慨激烈的情懷,用熱血作拚死的一搏,實在是「天地間  別具一種激烈性情」(凌稚隆《史記評林》。),「天壤間第一種激烈人」(吳見思《史記論文》第六冊。)。顯然,這種情懷激烈之人,具有司馬遷所稱道的俠義品格。在《刺客列傳》中,他稱五人「立意較然,不欺其志」,這在很大程度上說與《遊俠列傳》對遊俠的讚美是一致的。  倘再具體地說,荊軻報仇非出個人恩怨,當一個國家將近滅絕,他與一群勇士不甘為虜,奮起作最後的抗爭,儘管燕丹內無強力,外無強援,以孱國當梟鷙之秦,勢如以卵抵泰山石,但他仍知不可為而為,其氣節之感人,充滿著俠義的光輝。他如曹沫「劫齊桓公,要還侵地,氣奪霸主,有壯士風」(朱之榛《史記刺客傳書後》,《常慊慊齋文集》卷上。),豫讓抱定「士為知己者死」,人以「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的宗旨,立意為智伯報仇,當有人勸他可以「委質而臣事襄子」,相機動手,不必殘身苦形如此,他答道:「既已委質臣事人,而求殺之,是懷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為者極難耳!然所以為此者,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懷二心以事其君者也。」這種不以身害義的風範,以及最後行刺不成伏劍自謝的舉動,純然是一種壯烈的俠行。聶政行刺雖帶有挾個人恩怨,借交報仇的特點,遭歷代人微辭非盡出無因,但他感知遇之恩,再三躊躇,不得已而應允,應允則力行;又為老母阿姊計,「自皮面決眼,自屠出腸」,慘烈如此,也當得一個俠字。唯專諸行事,較之四人稍遜色一些。總之,刺客雖受人僱傭行暗殺之事,但就上述五人而言,僅出於義,而不是為了利,為了錢去行刺,就稱得上是俠。  刺客之所以常被人目為俠,除上述感於恩義,忠於所託,不惜為之犧牲外,還因為他們能明大義所在,決不盲目信從僱主的指派,充當低級殺手。前及麑是這類人物的典型,故明鄭瑗《蜩笑偶言》謂:「晉靈公刺客不殺趙宣子,漢陽琳刺客不殺蔡中郎,晉劉裕刺客不殺司馬楚之,唐太子承乾刺客不殺于志寧,淮南張顯刺客不殺嚴可求,西夏刺客不殺韓魏公,苗劉刺客不殺張魏公,乃謂盜賊無義者乎?」文中所舉諸事大抵相類,如苗劉刺客事見諸《宋史·張浚傳》。時為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武將苗傅、劉正彥等在「行在」杭州發動兵變,殺同簽書樞密院事王淵及宦官康履等,逼高宗傳位於幼子,改建炎三年為明受元年。事遭大臣抵制,張浚便是其中重要的一位。時他領兵駐紮在秀州城,夜坐房中,房屋四周戒備很嚴,但還是被苗、劉派來的刺客混入。不過那刺客明於大義,並不想助紂為虐,他向張浚出具苗、劉所開取他頭顱的賞格,稱「仆河北人,粗讀書,知逆順,豈以身為賊用?特見為備不嚴,恐有後來者耳。」說完即走,以後任憑張浚怎麼尋找,不再露面。  與其事相類而不見於《蜩笑偶言》的,還有漢梁王刺客不殺大俠袁盎(見《漢書·袁盎傳》。),唐故囚刺客不殺李勉,反將僱主、曾受李勉恩的故囚殺死之事(見李肇《唐國史補》卷中。)。明清以來,這類事還時見於史籍。如清初索額圖性貪賭,一時下屬多以賄進。但是他善謀略,時朝廷對三藩用兵,由他料理軍務,調度將帥皆中肯要。吳三桂知他不易對付,密派刺客行刺。當刺客來時,索額圖正秉燭批閱軍機,竟夕不寐,刺客大受感動,以為良相,非但不忍下手,反自請死。以後被索收留在府中辦事,待索得罪下獄,常常往送飲食,後又為之料理後事,人稱義 俠(裘毓麟《清代軼聞》卷九。 )。晚清排滿,革命黨人紛起謀刺清廷大臣,底下還要談到,許多刺客也常被人目為古遊俠之流。  當然,有許多刺客純粹是受人僱傭,為財利而行殺戮之事的。這類人沒有個人的道德準則和固定操守,也不講究獨立的人格和尊嚴,就稱不得俠。如東漢時,豪強地主好徵逐利益,兼并或強佔土地,為壯自己的聲勢,橫行一方,他們大都養「刺客死士為之投命」(仲長統《昌言·損益篇》。),以剷除對手。這些所謂的刺客和死士,就不能與遊俠相比並。  此外,漢以來遊俠也有養刺客的,原涉門下就「刺客如雲,殺人皆不知主名」(《漢書·遊俠傳》。)。因此,儘管歷史上存在許多有俠肝義膽的刺客,司馬遷《刺客列傳》所諭揚的精神與《遊俠列傳》也並無不同,後世載籍更多將刺客歸併在遊俠一類論列,但若不加分析地說刺客就是遊俠,就不免與史實不符。  與儒墨理想的同異  遊俠隨春秋末、戰國初社會大變動而產生,這種特定的歷史背景,以及他們當初擁有的士的地位,讓人很容易想到其與當日風行天下的諸子學派的關係。特別是韓非「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一語,以儒、俠相對待而言,更使人意欲探究這其間存在的內在聯繫。於是遊俠出於墨、出於儒,還是出於儒、墨兩家,一直是人們爭論的話題。  應該承認,生活在百家爭鳴時代的遊俠,雖然是情懷激烈的行動者,而非設館授徒坐而論道的理論家,但在其崛起之初,確與諸子學派(主要是儒墨兩家)有一定的聯繫,並且,有時這種聯繫還不僅止於道德規範方面,但要確指其出於哪家恐怕很難。  遊俠與墨家的關係,自來被認為是最為密切的,以至自古及今,許多論者認為俠出於墨。如魯迅說:「孔子之徒為儒,墨子之徒為俠。」(《三閑集·流氓的變遷》,《魯迅全集》第四卷,第123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聞一多說:「所謂俠者,不又是墮落了的墨家嗎」,「墨家失敗了,一氣憤,自由行動起來,產生所謂遊俠了」(見《關於儒、道、土匪》,《聞一多全集》第三卷,第469頁,三聯書店1982年版。)。馮友蘭更認為古代士分兩類,「一為知識禮樂之專家,一為打仗之專家。或以後世之名詞言之,即一為文專家或文士,一為武專家或武士;用當時的名詞言之,則一為儒士,一為俠士」,墨家就是後一種人結成的團體(《原儒墨》,《中國哲學史補》,第31頁,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墨家是作為儒家的主要反對派出現的,其倡始人墨子反對儒家「天命」和「愛有等差」之說,認為「執有命」是「天下之大害」,人與人應平等相處,不應有貴賤親疏之別。他的「尚賢」、「尚同」、「非攻」的政治主張,「官無常貴,民無終賤」的民主思想,以及為「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甘願「摩頂放踵」的實踐精神,使得他的學說具有儒家所缺乏的平民意識,成為當時最具平民色彩的學派。特別是他自知身處強執弱、眾劫寡、富侮貧、貴傲賤的大亂之世,仍希望一個不分親疏貴賤,無虧人以自利的理想社會的出現,在這種社會裡,人人兼相愛,交相利,上下尚同一義,共享樂利,更使得社會大多數成員為之怦然心動。墨子的生活也十分艱苦,「以裘褐為衣,以蹺為服」(③ 《莊子·天下篇》。),「量腹而食」(④ 《呂氏春秋·高義》。),「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③,且甘願與下層社會為伍,「比於賓萌」④,所以徒眾很多。  墨子摩頂放踵,苟有利於天下,必奮力為之,極富救世熱忱和急人所急的熱腸。楚惠王四十五年(公元前444年),公輸般為楚國造雲梯之械,準備攻打宋國,他聽說後即從齊地動身,走了十天一夜,「百舍重繭,裂裳裹足」,到郢都曉以大義。所謂「荊國有餘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謂知類。」一席話說得公輸般語塞。然後再見楚王,併當其面「解帶為城,以牒為械」,擊敗公輸般九種攻城的機變。公輸般十分惱怒,意欲加害。墨子知其想謀害自己,鎮定自若地對楚王說明弟子禽滑等三百人,已經拿著自己發明的守城之器在宋國嚴陣以待。殺一墨子並不能挽回敗局。他這種守義爭強不避險畏死的作派,隱然具俠義肝腸。  受他影響,墨家徒眾大多受到艱苦生活的鍛煉。如前及禽滑事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墨子·備梯》。)。而且紀律嚴明,如腹的兒子殺人犯法,秦惠王因其年長無他子,意欲赦免,他以「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下令將兒子立刻處死(《呂氏春秋·去私》。)。他們還急公好義,所謂「墨翟之徒,世謂之熱腹」(《顏氏家訓·省事》。),有「必先萬民之身,後為其身」(《墨子·兼愛下》。),「殺己以存天下」(《墨子·大取》。)的大無畏的犧牲精神,故後人稱「墨子之門多勇士」(陸賈《新書》。)。  墨家內部還建立有完備的組織系統,即巨子制度。墨家稱其道理成者為巨子,他們「以巨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屍,冀得為其後世」(《莊子·天下篇》。)。如巨子孟勝受楚國陽城君之託,代為守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後陽城君因罪出逃,國被人收。孟勝以為「受人之國,與之有符,今不見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弟子徐弱諫道:「死而有益於陽城君,死之可矣;無益也,而絕墨者於世,不可。」孟勝答道:「吾於陽城君也,非師則友也,非友則臣也。不死,自今以來,求嚴師,必不於墨者矣;求賢友,必不於墨者矣;求良臣,必不於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者也。我將屬鉅子(即巨子)於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賢者也,何患墨者之絕世也。」當徐弱知巨子一職已有人繼承,坦然言道:「若夫子之言,弱請先死以除路。」此後,孟勝「使二人傳鉅子于田襄子。孟勝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勝於荊,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傳鉅子於我矣,當聽。遂反死之。」(《呂氏春秋·上德》。)演出了一幕悲壯的俠義劇。  清人孫詒讓《墨子傳授考》謂:「赴天下急難,墨子之徒姓名澌滅,與草木同盡者,殆不知凡幾」,決非虛語。前及腹殺子護法,較之祁黃羊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後者只是一個「公」字,而他之所為,簡直可當得一「俠」字。此外,墨家成員內部實行利益均沾,「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墨子·尚賢下》。),主張以富濟貧。墨子弟子曹公子「多財而不以分貧」,就曾遭到墨子的指斥(《墨子·魯問》。)。他如強調「賴其力者生」(《墨子·非樂上》。),「強必寧,不強必危」(《墨子·非命下》。),以及「萬事莫貴於義」(《墨子·貴義》。),也都符合後世遊俠的處世原則。至於其主張兼愛,「是以老而無妻子者有所侍養,以終其壽;幼弱孤童之無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長其身」(《墨子·兼愛下》。),更與遊俠的溫良泛愛有相通之處。  總之,墨家上述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且勤生薄死,不惜以身報之的行為;還有渴望平等相待,急公好義解困濟弱的急切情懷,在墨者視為當然,在旁人看來無疑是俠者一群,故對後世遊俠曾產生一定的影響。一直到清代,如同治時余治好為俠,「日以天下之溺與飢廑於懷,奔走之而惟恐或後」,就被人稱為「為人大類墨子」(《清稗類鈔·義俠類》,中華書局1986年版。)。  但要說墨子所奉行的行為準則就是俠義的原則,或進而說遊俠出於墨家則不免簡單。因為有救世熱腸和急公好義精神的人,並不是墨家所能盡數包容的。戰國時期,百家爭鳴,諸子紛起,不為諸家學說範圍的大有人在,怎麼能說凡好行義救難之人都是墨徒?又,墨學自秦漢時受到統治階級排擊而潛入民間,西漢孝武時已經衰微,到東漢時基本「廢而不傳」(《論衡·案書篇》。)。東漢末年,雖以宗教的形式復活起來,也只在《太平經》里被置換成反對剝削和私有財產,主張自食其力和救窮周急的思想,表示一下對既得利益集團的不滿而已,並沒有造成太大的社會衝擊力。而終兩漢之世,遊俠則風起雲湧,層出不窮。  更重要的是,秦漢以來大多數遊俠,其行事原則與道德理想,未見有與墨家存在直接聯繫的記載。墨家關心政治和社會的平等,講治國之道,有抑制一己之欲而奉從主義的道德自律,而絕大多數遊俠並不理會並尊重這一套,他們尚氣任性,並無墨者風範,故說遊俠出於墨家,與史實不符。前及諸家大多引用韓非「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之成說,取便捷以衍申其文,並沒有作具有說服力的深入闡釋,是不足以持為依據的。  在春秋、戰國時期,儒墨兩家同為「顯學」。有不少論者指出遊俠與儒家大有關係,有的徑稱遊俠出於儒家,如章太炎《檢論·儒俠篇》即持此說。他如梁啟超《中國之武士道》謂:「天下之大勇,孰有過我孔子者,……《論語》、《中庸》多以知、仁、勇三達德並舉,孔子之所以提倡尚武精神者至矣。」又說:「漆雕氏之儒,不色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按此正後世遊俠之祖也。孔門必有此一派,然後漆雕氏乃得衍其傳。」  儒家祖述堯舜,憲章文武,有鑒於時人鼓吹異說淆亂是非而力主正名,並希望通過對仁義禮樂以及中庸之道的提倡,實現長幼有別等級有序的理想社會。儒家的倡導者孔子對此身體力行,他遍游列國,席不暇暖,無非是要兜售自己的政治主張。由於講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儒家對作為社會成員的個人的道德要求十分嚴格,但它又不是一味中庸,拘矜無所作為的。其代表人物自孔子以下,無論從論知角度還是實踐角度講,都還有與溫讓恭謙相輔相成的另一面。  如孔子講中正和平,但也講狂狷,他感慨時無中行之士,思得狂狷之人而與之,認為「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論語·子路》。),這種以狂為志向遠大勇於進取的旨趣,正如近人劉永濟所講,「頗近於俠」(《論古代任俠之風》,《思想與時代》第12期,1942年7月。)。他講仁義忠孝,講禮重恕,但也不摒棄勇。相反,認為「仁者必有勇」(⑧ 《論語·憲問》。),他所厭惡的只是那些「勇而無義」者(《論語·陽貨》。)。又說:「臨大難而不懼者,聖人之勇也」(《莊子·秋水》引。)。而「見義不為」,被他認為是「無勇」(《論語·為政》。)。「戰陣無勇」,被他認為是「非  孝」(《禮記·祭義》。)。他還說過「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這樣的話,並對「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的成人之德大為推崇⑧。劉永濟就此又指出:「是則孔子所謂之士之成人,為爾時遊俠之流,殆無可疑者矣。」聯繫其本人之行事,當隨魯定公赴夾谷會,周圍大敵環伺,事起倉猝之頃,能底定於指顧間,舉袂斥退「旄羽矛戟劍撥鼓噪而至」的夷狄之樂,「優倡侏儒為戲」的宮中之樂,並使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乃歸所侵魯之鄆、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史記·孔子世家》。),真令千載之下的讀者想見其忠勇。  孔子之外,如孟子推崇「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 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孟子·滕文公》。),曾子推崇「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的君子(《論語·泰伯》。),皆可見其平生志向。孔子的弟子如子路未事師之初,「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雞佩假豚,凌暴孔子」(《史記·仲尼弟子列傳》。),馮友蘭就認為他是「出身於下層社會並先為俠」的(《原儒墨》,《中國哲學史補》,第43頁,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入孔門後,他好勇的俠性並未消退。答孔子所問言志,謂「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論語·先進》。),又說:「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論語·公冶長》。),很有俠士風範,對此孔子雖嫌他「野」、「不讓」,終不加指斥。他最後死於衛亂一事,也近乎俠。《左傳·哀公十五年》記載,衛大子蒯聵欲復國,與其姊衛國權臣孔悝母定計,入孔悝家中,抓其至旁側之所,強與訂盟,並劫以登台。欒寧聞知後來告子路。時子路為孔氏邑宰,聞此即欲入孔府解救,遇同門大夫子羔,告以府門早閉,不能進入,但他仍直往裡闖,子羔再以有生命危險相勸,他很不以為然,稱既食人俸祿,不當避其難。至大門口再遇把門的公孫敢,也勸其毋入。他答以來此求利,故逃其難,苟利其祿,必救其難。入里見太子還堅執孔悝不放,就以火燒高台相威脅,太子聽了心生恐懼,讓手下石乞、孟黶下台來抓。子路來得匆忙,未穿甲胄,自然不敵二人,被挑斷帽帶。臨死前神色不變,謂「君子死,冠不免」,然後結好纓帶,安然就戮。這種奮死救主,可與孟勝死陽城君先後輝映,充滿著俠義精神的光輝。  西漢人集孔子弟子及其再傳、三傳弟子言論,成《禮記》一書,其中《儒行》一篇總結了儒家的行為準則,並著重從培養剛毅特立的人格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論述。諸如「言必先信,行必中正」,「愛其死以有待也,養其身以有為也」,「不寶金玉,而忠信以為寶;不祈土地,立義以為土地」,「見利不虧其義,劫之以眾,沮之以兵,見死不更其守」,「戴仁而行,抱義而處」,「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等。這裡面,有許多是與遊俠品德相通的,清人文廷式結合《史記·遊俠列傳》據此暢論道:  太史公敘遊俠,以季次、原憲為稱首,公晳哀事不多見,若原憲之問恥辭粟,實有俠士之風,即孔子教其以粟子,鄰里鄉黨亦以成俠士之志也。太史公蓋不獨以儒家為出於孔子,即遊俠亦出於孔門也。  《韓非子·顯學篇》雲,自孔子之死,有……漆雕之義,不色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世主以為廉而禮之。按韓非稱漆雕之義與孟子稱北宮黝略同,疑黝亦漆雕之派也,此又儒家之近於任俠者也。(《純常子枝語》卷一七。)漆雕氏,指「孔子弟子漆雕啟後」(見《漢書·藝文志》注。),為孔子死後八個儒學支派之一。此派人物稟性梗正,雖受威逼,無些許屈從之色,甚至人刺其眼,也能做到目不轉睛,毫不畏懼。他們還尚仁崇義,倘若以為自己的行為合於仁義,那麼對方即使有諸侯之尊仍不會屈從;反之,倘若自己行為有悖仁義,即使對方是地位低微的奴婢,也會退避三舍,以示愧畏。基於此,前及章太炎就稱之為俠。至於北宮黝,孟子曾說:「北宮黝之養勇也,不膚橈,不目逃,思以一毫挫於人,若撻之於市朝。不受於褐寬博,亦不受於萬乘之君。視刺萬乘之君,若刺  褐夫。無嚴諸侯,惡聲至,必反之」(《孟子·公孫丑上》。),可知其行為作派與漆雕氏之儒相同。聯繫孟子又曾說過「孟施捨似曾子,北宮黝似子夏」這樣的話,故文廷式將之歸併為一類,也以其為孔門中有俠風的烈士。  但是,孔孟尚氣尚勇,孔門中多勇毅豪俠之士,不過說明當時社會遊俠的活躍和俠風的瀰漫,決不能用為遊俠出於儒家的依據,畢竟遊俠所奉執的準則與儒家大不相同。正如劉若愚《中國的俠》一書所說,儒尚中庸,俠走極端;儒倡恕讓,俠好復仇;儒重秩序,俠不拘禮義;儒反對武力,俠不避暴力,兩者之間存在有明顯的區別。對這些區別,我們可以用一言蔽之,即儒家重從心所欲,但決不逾規矩;而遊俠重在任心快意,故性起處每逾繩檢,不避禮法。即就養勇養氣一端而言,儒家就有特別的講究,他們始終注意將之納入自己的道德論系統之中,並依此出發來決定和判別這勇氣的合理性。此外,本書第六章還將專門提到,遊俠與孔孟之論說以及後世儒家的諸多禮儀講求,也存在明顯的區別。  今人錢穆基於說遊俠出於墨,或出於儒皆有偏頗,提出俠出儒墨兩家之說。可能是俠與墨的關係前人已談得比較多,他著重論述了俠與儒的關係,指出「養氣養勇,乃孔門為教之一支」,又舉孔子弟子澹臺滅明為例,認為「史傳稱其南遊至江,徒弟子三百人,設取予去就,名施乎諸侯,此即俠也」,「故謂俠出於儒墨則可,謂儒墨分文武,又以墨擬俠,則皆不得古社會曾流品之真相者也」(《釋俠》,《學思》第1卷,第3期,1942年。)。看似取兩家之義而綜合之,立論頗為持平,其實致思方式一如前及諸家,故雖左右採獲,仍未盡得古社會流品之真相。  所謂任俠  遊俠急於義氣,或為救死解厄而不惜拔刀相助,或縱性橫行至於對抗官府法令,基於「任也者,俠之先聲」的認識(龔自珍《尊任》,《龔自珍全集》,第8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對這種種行為,古人都用「任俠」一詞概括。如《史記·季布傳》稱季心「氣蓋關中,遇人恭謹,為任俠」,《舊唐書·劉從諫傳》稱「甄戈者,頗任俠」,《明史·郭子興傳》稱郭「任俠喜賓客」等等。  這「任」字在古代有特殊的含義,依《說文解字》的解釋,「任,保也」,段注引《周禮》「孝友睦姻任恤」一句注,稱「任信於友道也」;《史記·季布傳》集解引孟康的解釋,稱「信交道曰任」;如淳則稱「相與信為任」,大抵皆指重信之義。但倘從遊俠行義角度尋繹其語義淵源,似與墨子之說有更直接的關係。《墨子·墨經上》有曰:「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經說上》又說:「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孫詒讓《墨子詁》引畢沅語,即稱其意「謂任俠」。以後顏師古稱「任,謂任使其氣力」(《漢書·季布傳》注。),其義與司馬遷所說「專趨人之急,甚己之私」,也即漢以來歷代人對俠的認識相一致。除此之外,「任」字引申出的放任、專任或擅任之義,也是歷代人之所以用以指稱遊俠豪舉的原因。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遊俠固然以任俠為本色,但不是偶有任俠之行的人都可稱作遊俠的。如史載唐人胡證,平素並無俠行,某次聽說有人在酒店使酒難堪裴度,便闖將進去,「坐客上,引觥三,客皆失色,因取鐵燈檠,摘枝葉櫟合其跗,橫膝上,謂客曰:我欲為酒令,飲不者,以此擊之。眾唯唯,證一飲數升,次授客,客流離盤勺不能盡。證欲擊之,諸惡少叩頭請去,證悉驅出,故世人稱其俠」(《新唐書·胡證傳》。)。其實,此舉只能說明他能為俠行,本人或具俠性,但要說他就是遊俠,顯然與事實不符。  清人高承勛嘗作過一部《豪譜》,分「義豪」、「才豪」、「氣豪」等二十四類論歷代豪士的行跡,其中也有「俠豪」一類。如被列入此類的晉人阮思曠,家有好車,借者無不給,人有喪母,欲借而不敢開口,令他十分沮喪,以為「吾有車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車為?」於是將車焚棄。還有唐人郭曖,某次宴請賓客,詩人李端在座,對一位叫鏡兒的彈箏女子大有好感,郭曖心知其意,謂「李君倘能以彈箏為題,即席賦詩一首,吾當不惜此女。」李當即口吟一首:「鳴箏金栗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顧,時時誤拂弦。」郭曖大喜,隨即將鏡兒送與詩人。這些人豪爽重義,好成人之美,言必行,行必果,且勇敢不避事,但只是豪放處近於俠,而非真正的遊俠、豪俠。高氏此書專論歷代豪士的行跡,把阮思曠等人的行為歸入有豪俠之性的異士,而不徑稱其為遊俠或豪俠,很可以為我們區別遊俠與一般間或任俠之人提供借鑒。  說到這裡,有必要對前已認可的增淵龍夫和劉若愚所主的「氣質說」作如下補充。那就是遊俠固然不一定盡出於某一特定社會階層(儘管在城市平民、遊民或市井惡少、亡命無賴中更容易找到),更非出於儒墨兩家(儘管儒墨兩家的有關論說與義行對後世遊俠產生過一定的影響),而是一群常常因於急公好義的熱腸,為某種信念而實施某些行為的人。除此之外,它還必須滿足不但以行俠為常務,且將俠性發揮到極致的條件。倘偶然之間,臨猝發之事,感於恩怨,激於義氣,則雖匹夫愚婦也能迸發出一段俠義肝膽,不一定非待遊俠才能實現公道。  此外,底下「遊俠的人格特徵」一章還要著重提到,除意志堅強急公好義之外,遊俠還伴隨有任張聲勢、擅作威福、背公私黨、橫干法網的一面,而這在他們來說,甚至在時人看來也是任俠,前及「任」字釋為放任、專任或擅任,就指他們放縱無忌一任意氣而言。這是在區別遊俠與持道行方好行義舉的志士、烈士乃或一般偶爾任俠之人時,必須予以特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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