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吵著買買買,說教沒用,看國外父母怎麼教孩子區分需要和想要
不要以為培養孩子財商就是教孩子怎麼買股票基金,其實財商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它與智商、情商並列為現代社會能力的三大素質。
現在很多年輕人因為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不會駕馭自己的財富和資源,而淪為卡奴、剁手黨、月光族、啃老族,這就是財商低的表現。
那麼家長該如何培養孩子的財商?
今天給大家推薦由國際金融理財師爸爸——樂爸,精心打造的兒童財商教育平台:樂爸財商(lebacs),告訴你如何培養孩子的財商,讓孩子學會掌控金錢,學習延時滿足,最後達致幸福人生。
先來看看樂爸的一篇原創文章。
孩子經常吵著買買買,家長如何培養孩子區分「需要」和「想要」的能力,讓他們控制自己的慾望,做到理性消費?且看樂爸推薦什麼妙招。
我的香港朋友李先生,他八歲的兒子特別喜歡自行車。
最近,他兒子看到同學買了一輛新的自行車,就覺得自己那已經用了兩年的自行車過時了,就纏著父母,要換一輛新的。
要知道,現在很多年輕人覺得騎專業自行車是一件很拉風的事,一輛好一點的自行車也非常貴,三四千元是等閑事。
此時,李先生覺得,孩子的自行車還能騎,有些性能還不錯,完全沒必要買新的。於是就直接拒絕孩子的要求,兒子開始鬧情緒。
從孩子一兩歲開始,我們做父母的就常常遇到類似的情況,父母認為孩子要買的東西是不需要的,但孩子已經沉浸在慾望當中,你跟Ta說「家裡已經有了,不需要買」,這樣枯燥無味的說教,除了特別乖的孩子以外,大多數孩子是不接受的。
所以在兒童財商教育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讓孩子學會區分需要(need)和想要(want)。
如何界定「需要」和「想要」
孩子要學會分辨什麼東西是自己「需要(need)」的,什麼是自己「想要(want)」的,首先就要對這兩個容易混淆的詞有明確的界定。
在國外,爸爸媽媽是這樣跟孩子界定這兩個詞的意思:
需要(Need),是指那些你沒有它就不能活下去或生活質量會受到影響的東西,比如空氣,水,食物,衣服等。
想要(Want),是指那些你想要有,可是沒有它也能活下去的東西,比如玩具,糖果,寵物,遊戲機等。
而在國外的學校,老師會在孩子學習造句的初期對needs和wants進行嚴格的區分和考核。
比如說,我們需要水,就用need;
We need water.
我想要一杯可樂,就不用need,而是用want。
I want a glass of coke.
再比如,我們需要(need)食物,但是我們想(want)吃麥當勞。
這樣把這兩個辭彙進行嚴格的區分,在遣詞造句中給孩子灌輸需要和想要的概念。
區分「需要」和「想要」的遊戲
概念搞清楚後,接下來家長可以與孩子做一些遊戲練習區分需要和想要。
例如,節日前孩子寫心愿清單,或去超市前寫購物清單時,可以讓孩子將要買的東西分為需要和想要兩類。
也可以模仿國外學校的做法,給孩子出一些練習題反覆鍛煉↓
但有時候需要和想要沒有嚴格的界限,有的東西既是自己需要的,也是想要的。
所以家長可以準備兩個呼啦圈,讓孩子將需要的東西放在一個圈裡,將想要的東西放在另一個圈裡,兩個圈交叉的部分放既需要也想要的東西,這樣孩子理解起來就更加直觀。
而暑假快到,很多家庭都會在暑假出遊,在出遊前大家可以跟孩子在家玩一個有趣的遊戲,鍛煉孩子區分需要和想要的能力。
遊戲規則:
一家人模擬去旅遊,上飛機安檢時,「安保人員」就說,為了保證飛機安全,每人只能帶5樣東西。這時就請孩子自己決定從十幾樣東西中篩選5樣出來。
隨後,家長就要開始引導孩子:「這五樣東西是你經過反覆篩選出來的,應當是你需要的,並且需要程度是最高的。而其他東西,從需要和想要的角度來看,應該是屬於想要的。」
面對這種糾結的場景,孩子才能真正區分清楚哪些東西是需要,哪些是想要。
零花錢鍛煉孩子區分需要想要能力
當然只有上面介紹的遊戲和練習並不夠,因為生活充滿誘惑,想孩子懂得控制金錢,不隨便買買買,就需要給孩子實踐、鍛煉的機會,這時就需要玩真錢!
正常來講,孩子3歲的時候,家長就應該給孩子零花錢,但給孩子零花錢時,要注意以下兩點:
1、孩子必須擁有這筆零花錢的絕對產權,也就是說,孩子想買什麼讓他自己決定,家長不能管;
2、要跟孩子劃清消費界線,跟孩子界定清楚什麼消費、買什麼物品是應該由孩子自己付錢的。
孩子花光零花錢是財商教育好機會
看到這裡,很多初次接觸兒童財商教育的家長會疑惑,讓孩子自己管零花錢,Ta拿去亂花怎麼辦?
家長這麼想,是因為太把零花錢當回事了。
我們必須在這個年齡賦予孩子這樣的權利,孩子的零花錢是一定要給的,而且我們要給孩子支配零花錢的自由,讓孩子獨立。
我們並不是讓孩子用這筆零花錢去做投資,希望TA能夠賺錢。
我們給孩子零花錢目的是讓他們鍛煉控制和駕馭金錢的能力,是為了防止他們未來虧大錢、花光自己的錢,甚至防止他們成為啃老族!
給孩子零花錢是一種教育手段,大家應該放寬心態,今天孩子虧不了多少。
像我的孩子樂樂,現在已經明確知道他自己已經積累了3萬塊錢的財富,就算現在他把這筆錢全花光了,我也會非常坦然地接受。
所以我們做的家長,要有承受得起失敗的心理準備。
當你開始讓孩子獨立決定自己零花錢用途時,你就不要幻想孩子在一開始就能把事情做得完美。
如果孩子天生就不會把錢花光,規劃得好好的,那我們還要教育嗎?
孩子花光了錢,正好可以利用孩子的「悔意」進行教育。
孩子需要承擔自己購買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的損失和失落。
而且面臨這種失落,家長要溫柔而堅定地堅持自己的原則,要在物質上與孩子劃清界限。
要讓孩子知道,Ta可以用自己能夠駕馭的財富,滿足自己所要的物質追求,但如果錢花完了還想買買買,父母是不會負責的。
這個基本的界限,如果能在3-6歲開始劃清,相信孩子未來的獨立性會大大增強,懂得為自己下決定,減少對父母的不良依賴,將來「啃老」的風險也會大大降低。
所以萬般說教不如讓孩子切身感受來得實際,讓孩子在不斷的失望中,不斷思考,之前浪費的錢是買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東西,還是買了一時興起想要的東西。
不過據我的觀察,包括我對自己孩子(6歲)的觀察,當給予他對零花錢的絕對支配權時,他會自然而然地進入到「想要」和「需要」的糾結中,然後衡量該優先買哪個。
需要和想要是永恆的話題,即便是到了成年,也不可能完全分清楚。
成年人在這個問題上搞得一團糟,最終經常因為自己的一時興起而浪費資源,使得很多重要目標無法實現,這往往就是從小財商沒有得到鍛煉的結果。
所以,與其等到孩子成年之後,犯重大的錯誤,不如讓TA在小小的失望中反覆磨練,與父母反覆溝通,建立區分「想要」和「需要」的思維習慣。
(本文屬原創文章,作者孫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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