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百態】小區自建車位竟被物業出租
06-16
小區自建車位竟被物業出租小區原有車位少,重新進行規劃增設停車位本來是件好事。但是,在竹翠園小區里,這件好事卻變成了麻煩事。多年的鄰居因為這事兒鬧開了,社區、街道、轄區派出所多次調解都沒有效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居民佔用綠地建的車位被物業出租張女士是反映這件事的是當事人之一,她家住在1幢。據她說,大概2年前小區地面停車位數量開始緊張,除了原有的租賃車位,其他居民停車都是見縫插針,先到先停。有一天,有鄰居找到張女士的丈夫,說現在車位少,他們樓下正好有一塊綠化帶,乾脆大家出錢一起把綠化剷平澆築水泥當停車位算了。當時她丈夫沒同意,認為這是公共綠地,沒人有權力隨意處置。可是沒多久下面的綠地還是被剷平做成了4個車位,並裝上了地鎖。為此張女士還去跟物業反映過,後來地鎖拆了,但是車位還是沒有恢復成綠化。這4個停車位也成了公共的,誰先到誰先停。去年底,小區開始統一改造,還專門出具了一份《關於實施竹翠園改善小區環境及附帶增設和調整停車位項目工程的說明》。「我當時看到這個《說明》,覺得正好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把一些不合規的車位重新改造,重新分配,這樣才合理啊!」張女士說著,給記者拿出了這份《說明》,上面寫著對新增車位實行「按業主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先後順序和業主住宅就近原則進行配置、簽約、繳費和使用」。而且「如登記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數量大於主幹道新增的停車位數量,則在街道、社區監督下採取統籌抽籤的方法取得。」按照張女士的想法,自己樓下那4個水泥澆築的車位應該重新改造,鋪上草坪磚,然後整幢樓7戶人家抽籤來分配車位租賃權。誰知今年6月份,她被告知樓下的車位已經租給了當初澆築車位的四戶人家,這讓她難以接受,立即找到了物業,物業方面一開始說會退錢給對方,之後又說會幫助張女士就近另外安排車位……總之就是一直拖延,這期間,鄰居之間也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之後在社區、街道等多方調解下這件事情總算有了結果:等到四戶人家今年12月份租賃合同到期,再重新對車位進行分配,這期間張女士和樓下一戶鄰居共用一個車位,因為這個鄰居家只有周末需要停車,所以平時都是張女士家停車。可是就在幾天前,張女士發現這4個車位上已經刷上了四戶人家的車牌號。「之前說好暫時不刷車牌號,或者說把我家的車牌號刷上。現在這樣一來,我怎麼辦?」她趕緊找到物業公司,得到的答覆卻是「物業公司於10月31日交出管理權,所有事務將由新接手的物業公司處理。」這讓張女士傻眼了,「我現在不只是為一個車位,而是要爭個"理』。」社區正在積極幫助協調昨天上午,記者來到竹翠園小區了解情況。聽說是1幢停車位的事情,社區黨總支書記曹漢興立即表示,這件事情他也一直代表社區在幫助協調,首先物業公司確實做得不對,這是大家的共識。而且前段時間業委會也通過了更換物業公司的決定。這個月開始,就會有新物業接手。曹書記告訴記者,一開始,這4個車位確實是居民自己澆築的。當時物業公司、城管部門也到現場制止過,後來考慮到小區停車難的實際問題,就同意將其作為公共車位停放車輛。但是這期間,澆築車位的人家停不了車,沒出錢澆築的人家一直有車位停,鄰居之間的矛盾就開始出現了。去年小區車位改造開始,因為1幢業主意見沒有統一就沒有進行改造。今年6月份,這四戶人家去找了物業公司交了半年租賃費用。「1幢下面這4個車位因為1幢業主意見不統一沒有進行改造,所以不算是新增車位,也就沒法按照方案來進行分配。 」曹書記說,其實按照現在改造的情況,1幢7戶人家是可以滿足每戶一個車位的需求,目前已經有5戶人家有了停車位。「我們的車位改造工程還在進行,也跟物業協商過給張女士安排一個車位出來。但是張女士一直堅持要自家樓下的車位;那四戶居民也很堅持,覺得責任不在自己,畢竟合同是有效的。」曹書記說,所以社區還在幫助協調。昨天,通過社區,記者也聯繫到了澆築車位的其中一戶家庭,女戶主姓吳。對於停車位的事情,她表示他們也很鬱悶。「你可以看看我們澆築的停車位,幾棵大樹都留著,我們只是把一些已經壓壞的小灌木挖掉了。 」吳女士告訴記者,小區里一直是先到先停,她也一直跟物業反映希望租個車位。「因為我老公經常上夜班,回來晚了肯定沒地方停車。」吳女士說,一開始她也沒想過要自建車位,後來對面10幢有居民在樓下澆築水泥做停車位,物業一直沒來阻止。「我當時想著,人家自己澆築的,我肯定不好意思去停車的。這樣一來,就近可以停車的位置就更少了。」再看看自己樓下的綠化早就因為停車荒了,她就跟樓上樓下的鄰居建議,要不大家也出錢澆築停車位?當時七戶人家實際入住六戶,四戶同意,一戶棄權,說正在賣房,一戶不同意,正是張女士家。「雖然是我們四家出錢澆築的車位,實際上多數都是她家在停車。我想著這裡確實是公共綠化改造的,也就隨她停了。」吳女士說,所以聽說小區車位要改造,他們也很高興,希望將樓下自建的四個車位重新改造出租。但是一直沒有等來改造,所以他們四家就去物業申請租車位。「現在我們付了錢,她的車還是照樣停在那,你說我們鬱悶不鬱悶?」吳女士覺得,雖然他們自建車位的行為欠妥,但也是無奈之舉。那麼,作為整個事件的關鍵——物業公司到底怎麼說呢?昨天,記者也在小區找到了物業經理陳先生,他表示業委會已經不讓他們插手小區事務,他們正在進行交接工作。對於1幢停車位的事情,他覺得物業方面已經儘力,但是有些事情是遺留問題,他們也只能是盡量去解決。「小區其它車位也都是這樣安排的,我們儘可能保障每戶一個車位。張女士家,我們之前也給她安排了一個,她不要,所以才給了樓上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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