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理財產品巨虧原因 銀行風險測試如虛設
上周末市場最火爆的理財新聞,無疑是一批內地富豪在香港理財集體巨虧的消息。
消息一出來,網上問責聲不斷。「一些銀行賣理財產品就像賣大白菜一樣把理財產品賣給所有客戶。」部分網友直指銀行急功近利,將產品賣錯對象,且缺乏必要的客戶評估和風險提示;而另一些網友則理性分析,說是防範類似事件迫切需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投資者方面,必須建立和加強風險意識;二是從銀行方面,要堅定把握好「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客戶」這一基本銷售原則———在我們看來,這些都說到了點子上。
其實,如何「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客戶」一直是金融機構面臨的老問題。而對消費者而言,如何撥開理財迷霧,捍衛家庭財務安全,也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從本周起,《金融周刊》將推出「撥開理財迷霧系列調查」,帶你一同走進各種金融機構,讓你更清楚地防患於未然,在理財路上繞開各種潛伏的風險。
「你了解你的客戶嗎?」
「了解!因為我們按規定做了風險測試……」
這是銀行業人士與監管層之間的對話。銀行在出售理財產品前,要對客戶進行風險測試。這種風險測試怎樣做?是不是做了測試就可以規避風險,就可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客戶?記者為此走訪了蓉城部分銀行的營業網點。
記者調查
測試「走過場」 保守投資者也能買激進產品
中外資銀行的理財產品出現虧損而導致的糾紛事件在去年層出不窮,2008年4月11日,銀監會發文對理財產品銷售進行整頓,其中,銀行應在「了解你的客戶」基礎上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測試被管理層所強調。
目前,在銷售理財品前進行風險測試已在各銀行普遍執行,但是本報記者上周對成都市8家中外資銀行多家網點進行調查後發現,風險測試在某些銀行網點成為例行公事,部分銀行網點甚至出現代客戶填表的違規行為。風險測試這道「防火牆」,一定程度上講已形同虛設。
地點一:三槐樹街某銀行營業網點
上周五上午,記者首先來到位於電視塔附近的一銀行網點。記者表示,自己準備拿8萬元投資一些收益相對較高的理財品。該網點的理財經理推薦了一款期限為3個月的非保本浮動收益人民幣理財產品,並告知記者,要買這款產品,必須先做風險測試,「上面要檢查的,測試合格了才能買產品!」
隨後,記者拿到了一份「個人客戶投資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報告」,在填寫完8道選擇題後,客戶經理表示,記者屬於「保守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較弱,嚴格來說不太適宜購買此前推薦的那款產品。看到記者有些失望,該經理表示,如果想買那款產品也不是沒有辦法,「要麼您在測試結果下方的銀行免責協議上簽字,說明是您自己堅持要買這款產品的,出現投資虧損與銀行無關;要麼您就按偏激進型的標準,重新填寫一份。」聽完後記者表示,重新填寫豈不是在弄虛作假?該理財經理答覆,「如果你要買這款產品,就只有這個辦法。」
地點二:紅星路某銀行營業網點
中午,記者走進了另一家銀行的營業網點,在表明想購買一款高收益理財產品後,該營業網點理財經理也向記者推薦了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並表示需要進行風險測試。
在答題過程中理財經理雖沒有對記者進行答案的引導或者建議,但奇怪的是,記者填寫完最後一題後,該理財經理看也沒看,便立馬收走了風險測試問卷,完全未告知記者的測試結果和風險偏好度。當記者提出要看一下測試結果時,該經理解釋:「這個不能給你,我們要備案,總行和監管部門隨時會檢查!」
地點三:東大街某銀行營業網點
記者又來到了第三家銀行,準備開通網上銀行辦理基金定投業務。在填完一張「證券賬戶開通申請」表,並成功綁定了銀行賬戶後,工作人員表示網上證券業務已經開通,現在就可以通過該行的網上銀行進行基金、股票、債券等投資品種的交易了。記者諮詢:「不是有文件規定,在投資前要做風險測試的嘛?」該工作人員答覆記者,「不需要現場測評的,直接登錄網銀就可以測評風險了。你啥時買啥時做測試就行了!」
地點四:總府路某銀行營業網點
隨後,記者走進了總府路上的一家銀行,記者向客戶經理諮詢,自己的一個朋友前不久接到了該行一名理財經理的電話,說其此前購買的理財產品漏做了風險測試,希望儘快補填一份。但朋友正在外地出差,是否可以由記者代他填寫。該經理說,原則上風險測評問卷必須由投資者本人親自填寫,但基於記者的朋友情況特殊,私下同意由他人幫忙填寫測評,並簽字確認。「這個測試其實就是走流程,沒啥實際用處。但上頭有規定,測評的基本資料必須與投資者本人信息相符,因此你得簽上你朋友的名字。」
銀行回應
客戶要買 當然不能違背他的意願
就記者看到的種種不規範操作,記者致電一位在銀行從事相關業務的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從我們統計的數據來看,雖然超過半數的客戶在測試時,都表現出穩健投資型的特徵,但這個測評的結果並不準確,主觀性太大,指導意義也很有限。」她解釋,客戶在不同的時期會對相同的問題寫出不同答案,這很難準確地評估出該客戶是否真的屬於一個特定的投資類型,「比如有些客戶測試出來明明是激進型,可以承受風險的能力比較大,但到了實際操作過程中,他們的表現卻是完全不能接受任何虧損;或者另一些客戶的測試結果屬於穩健型,但實際上卻完全可以承受一定比例的暫時虧損。」此外,對於銀行是否應該就測試結果對客戶進行投資約束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應該都是有相關約束制度的。有的銀行會要求風險測評不符合的客戶簽訂免責條款,有的銀行甚至還會通過層層審核,最終確定是否批准該用戶購買特定的理財產品,但這些約束機制的實施都需要經過投資者本人的自願授權,「如果客戶執意要買,我們當然不能違背他本人的意願。」
業內報料
要推薦哪種產品就可勸客戶成為哪種投資者
雖然各家銀行的風險測試題目不一定相同,但是基本上都是根據客戶的投資目的、能夠承受的最大損失、是否有投資經驗等要素,測試客戶是屬於何種類型的投資者,比如保守型、進取型等。
按照要求,銀行客戶經理應該針對客戶的風險承受類型,向其推薦適合的產品,比如,對保守型投資者就不能推薦高風險的產品。
銀行人員為了銷售更多理財產品,可能會做出修改風險測試表、代客戶填寫等「簡化」手續的行為。而記者從銀行界的朋友處了解到的情況更加誇張:某國有銀行工作的理財經理告訴記者,客戶買產品前進行風險測試是必須做的,但是「你要推薦哪種產品給客戶,就可以誘導他做成哪種類型的投資者嘛」。
更令人驚訝的是,一位曾經在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工作的理財經理說,在他所工作的銀行網點,理財經理會自己先將風險測試表填好一疊,並做出各種類型的結果。「客戶來了,需要做成哪種,拿一張喊他簽字就行了。」風險測試根本只是以備上面檢查的形式而已。
專家看法
輕視測試並非成都獨有 出了問題銀行形象將受重創
對客戶進行的風險測試有無必要?銀行忽視風險測試甚至造假,將帶來什麼後果?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3.53 0.00%]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銀行迫於經營壓力,可能出現忽視風險測試的情況,但從銀行到監管層都應該對此加強監管,否則將埋下隱患,整個銀行業的形象和未來發展將因此受損。
「這種情況肯定存在。」郭田勇表示,這反映了銀行對理財產品銷售過於注重眼前利益,對於風險重視不夠。理財本身是一種投資,由於各種產品風險不同,所以才強調對客戶進行分類銷售。從客戶角度來講,銀行的理財客戶很大一部分是銀行以前的儲戶,他們把錢放在銀行里的目的是儲蓄,如果隱瞞風險,很多客戶會誤以為理財產品是一種收益更高的儲蓄。從郭田勇了解的情況看,忽視風險測試的情況並非成都獨有,「銀行迫於業績壓力,不排除銀行管理層對這種情況睜隻眼閉隻眼」。但是,大批客戶都是基於對銀行的信任去買的理財產品,一旦出現問題,銀行形象將受到重創,因小失大。
律師提醒
消費者做測試走不得「過場」
風險測試對消費者來說重要嗎?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的李華律師昨日表示,風險測試並非「雞肋」,反而非常重要。
他提醒投資者,必須足夠重視「風險測試」,畢竟投資理財產品和購買其他實物商品有本質區別,投資者在購買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時,必須考慮幾個因素:1。選擇適合自身的理財產品。不同品種各自的法律特徵是不同的,投資人與銀行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有著明顯的區別。2。樹立風險投資意識。「只賺不賠」的理財產品是不存在的,投資人不要輕信「虛假承諾」或「違法承諾」,充分重視投資前期的「風險測試」。3。在簽訂理財合同之前,應仔細閱讀合同內容,防止落入「合同陷阱」。4。妥善保管相關書面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可作為維權證據使用。
本報記者 吳宇宸 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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