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約翰(齊宏偉)信主見證:《從漂流到回歸》

「交鋒」  第一次與基督徒長談,我斷然否認耶穌基督就是我人生的答案。倒不在於基督教如何,而在於這根本異質於我二十五年的人生經驗:二十五年來沒有上帝我活得好好的,為何非憑空捏造出一個上帝來?而且這個上帝霸道到要來搶奪對我人生的主權,怎令我甘心呢?這麼多年來,我在貧困中掙扎著走出了落後的山村,奮鬥成名牌大學的研究生,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怎能允許某種宗教的上帝來橫刀奪譽呢?  我崇尚司湯達《紅與黑》中於連的自我奮鬥精神,也崇尚法國啟蒙精神。伏爾泰說:即使沒有上帝也要虛構出一個上帝來。但對本來就沒有上帝的中華民族來說,何必多此一舉呢?我不否認很多人在自己的脆弱中需要某種支撐,我不羨慕很多人需要一個天堂欺騙自己才能活下去。一個現代人應該一無所賴,像哲學家薩特那樣憑自己的意志在虛無中創造出一片天地來,像中國哲學家張載那樣「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能夠最大程度為了自己身邊的人和社會的幸福而奮鬥終生就夠忙了,哪能自私自利為了個人靈魂得救而投機於一個渺茫的上帝?再說,即使不願為他人,那也可退回來自娛自樂,即儒家所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而一信就只能永遠信,為了一個渺茫的幽明相隔的上帝,連退路都沒有,太可怕了。再說,即使到了天堂,永生豈不就是永劫,太可怕了。  學校的草坪上,衰草萋萋。這是一個冬季的薄陰天氣。這個城市陰天時最為嫵媚美麗,氤氳著一種古典的銷魂氣息。對我這個大山之子,雖知道「士不可以不弘毅」,知道「仁者樂山」,但也樂得消受這種歷史深處升騰起來的悲哀與悵惘,偏偏對明朗的陽光沒有持久的好感。也許基督徒們活得很好,但我就願留在黑暗中─若你們認為這就是黑暗的話,那麼我的黑暗就是我的天堂,我的墮落就是我的拯救。  基督教作為人生答案確乎太簡單了。既虛構了一個上帝,又讓人心甘情願承認這種虛構,人怎能抵禦懷疑的侵襲呢?馬克思的座右銘是:懷疑一切。人怎能有信仰呢?列夫.托爾斯泰的《謝爾蓋神父》中揭示出連一個修鍊了一生的神父都有致命的懷疑和頑強的肉慾這兩種試探,硬是克制豈不違反人性么?對於一個生在中國大陸的人來說,不應該再走禁欲主義的道路了,更不應該再讓渡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了。不能因為毛澤東的頭腦比我優秀,就放棄個人思考的神聖權利。基督教說當以基督的思想為自己的思想,和「以毛澤東的頭腦為自己的頭腦」有什麼區別?人往往因為推廣某種主義和學說,往往因為要「靈魂深處爆發革命」才產生了那麼多的悲劇。這個世界往往不是為惡而惡,而多是推善致惡。十字軍東征、異端裁判所和鴉片戰爭中不平等條約的所謂傳教權,給人類帶來的慘痛還少么?你說我不了解《聖經》就不可以批判,但你們為何為尊者諱呢?為何死不承認你們基督教犯的錯誤?為什麼我非得理解了《聖經》才可以批判這種宗教呢?從感性上我就不喜歡它,從某種本能的好惡中,我寧可選擇佛教禪宗,因為禪宗「鬱郁黃花,無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真如」和「砍柴挑水,無非妙道」的境界,聖俗不分,連狗都有佛性,才是普渡眾生的門徑和超越塵世的經綸啊。  「若你活著就是為了濟世,那為什麼在大學畢業後沒有參加工作卻出來讀研呢?」  「為了尋找一個可以為之死可以為之生的真理。」  「你找到了嗎?」  「沒有。但是人生的意義就在尋找的過程中。」    1996年冬我與兩位基督徒的那場對話仍記憶猶新。與我對話的兩位讀神學的研究生似乎被我的頑固激怒了。他們說我在用理性批判上帝,是站錯了位置。我不禁暗自反問他們何以代上帝發言?何以用絕對者的名義定我如此?何以言辭開始激烈?很簡單,因為他們自己也在懷疑,必須強迫別人的認同來支撐自己走下去。這一條茫茫的信仰之路,令我毛骨悚然。巴金老人在晚年大作《一本講真話的書》中說到「文革」的偶像崇拜時感嘆到:我們也是這樣相信過來的。何其沉痛啊!也許,這兩位讀書太少了,所以就信了宗教?我已經有點煩了,晚上的一場經典名片還在等著我,《最後一班地鐵》中男歡女愛的鏡頭還在腦海中晃動。所以還是見好就收,別把他們兩個給說得不信了。這年月有個信仰也不容易。還是揮手送客吧。路邊的臘梅花在幾乎沒有葉子的枝子上開著,空氣中蕩漾著芳香。但美麗是人家的,我什麼都沒有。  這應是我與基督教第二次面對面「交鋒」。    第一次「交鋒」是在前幾天的平安夜。我們幾個研究生因為無聊相約到神學院看人家聖誕節怎麼過。結果去了之後,看到人山人海,一位油頭粉面的狂熱分子在台上指揮唱歌,和「文革」時喊口號差不多。我躲開了,躲到一個大廳的圓桌旁邊。看見一個漂亮女孩在大講特講基督教教義。於是我一俟她滔滔不絕的宏論稍歇就上前問了三個問題:  1. 上帝若存在的話,為什麼這個世界還有這麼多苦難?  2. 上帝為了試驗約伯的忠心不惜殺害約伯那麼多兒女,怎麼這麼殘暴?  3. 舊約上帝的殘暴和新約耶穌說「打你右臉把左臉也給他」分明不一致,怎麼解釋?    這是在選修《西方文明史》課上,外籍教師複印《聖經》資料給我們看後我首先想到的幾個問題。若是對舊約知道得多一些,也許會有更多疑問與質問。  那位學神學的女孩回答得令我很失望,因為她的回答有兩個前提:  1. 上帝是存在的;  2. 《聖經》是不允許質疑的,有絕對的權威。  我根本就不承認這樣的前提,所以對話就顯得方枘圓鑿,格格不入。她見我「難纏」,就把我轉手介紹給了一位研究生。他正抱著一本書走來。我倒有點羨慕居然能有一本書可以讓人這麼珍重地抱著。他沒跟我多說什麼,記下了我的宿舍號碼。隨後我就走了忘了。沒想到幾天後他和另一位研究生敲開了我7舍434的房門,永遠走進了我的生活中。  於是有了上邊寫到在草坪上辯論信仰的一幕。    慾望是一條流動的河,當背起行囊離開山村老屋,我就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促使我離家遠行的最根本的動機不是求道而是貧窮。我曾經想以《那一年,我十三歲》為題寫一篇散文,寫我十三歲那年,家境窮困,有一次,爸爸媽媽決定把家裡的麥秸賣掉好補貼一點家用。我費了好大勁幫父親把麥秸運出村後,就在家裡盼著父親帶好吃的回來。結果,父親空手回來了。麥秸是賣掉了,但錢一分不剩,被偷了。我始終忘不了父親空手回來那種極其沮喪的神情。我過去常說自己是因為看到中學教育「見知識不見人」的弊端才報考師範的。其實不是這樣。那次在報高考志願前我回家拿幾十元體檢費,結果媽媽到親戚那邊借了幾家,都沒借到。我也永遠忘不了媽媽空手回來說讓我先回學校,等借到了錢再給我送去的情景。那次,我懷著屈辱與怨恨的心情回到學校,窮困令我自卑。貧窮就是恥辱!我真想打倒一切為富不仁者。窮困使我多麼熱愛馬克思主義啊。後來到了大學我借的第一本書就是梅林寫的《馬克思傳》。  那次沒借到錢的結果,使我在報志願時報了當時比較好考的師範類。我輸不起啊。爸爸的皺紋媽媽的白髮,他們為了掙一點錢沒白沒黑的干,便是我最好的人生課堂。我必須出來打拚出一片天空,最低程度可以在父母生重病時有經濟能力承擔吧。這是我的壓力也是動力。現雖考研之後擺脫了當中學教師的命運,但自己還幾乎一無所有,怎能衣錦還鄉呢?也許流浪是我的宿命,在這個根本不屬於我的城市,我彷彿看見故鄉田地里被遺忘的野麥子,正在寒風中瑟瑟發抖。那是我的兄弟,那也是我,這樣一株乾癟的野麥子。多少次,在這個城市,我一個人騎著車,沒有目標,碰見路口向左拐,望著前邊騎車的漂亮女性的裙角。騎著騎著,似乎永遠沒有盡頭,似乎下一刻就有人在陌生的人流中喊我的名字。但終於沒有。多少次,在骯髒的河水邊,咀嚼著美人遲暮的悲哀,回味著戲曲《桃花扇》的凄涼與無奈,彷彿自己已經老了,已經五百歲了,已經沒有流浪的激情和渴望了。屠格涅夫說:一個人最可怕的是他已經沒有什麼可怕的了。我的感情已被掏空,我很清楚。不知道徹底墜落前還能挺立多久?不知道崩潰倒斃前還可行走多遠?  因為絕望所以驕傲,因為驕傲所以絕望。  在寒冷中慣了,已經不再習慣溫暖;在黑暗中久了,已經不再習慣光明。這是1996年冬天的某種心緒,「上帝」在我的生活中擠不進來了,我自己放逐了天堂的說客。依舊是江南的那種古典落寞與蕭瑟,一個人,一個人冷冷地咀嚼。這個城市的冬天有種衰而哀的味道。    決志    結果,收到一封信。1996年歲末那個冬天的傍晚,在搖曳的燈火中,打開寫得歪歪扭扭的信,沒想到是那位學神學的弟兄寫來的─  您好!我們的交談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於我回來之後還在印象中和您一直交談。您的英氣勃發使我想到了《當代英雄》中的畢巧林,對世界充滿了鄙夷與決戰的豪氣,不惜把自己鍛造成一枚劍對抗整個世界,哪怕以玩世不恭的虛無氣息掩飾著內心的脆弱。但是朋友,您想過沒有?您自己就是您所鄙夷的世界的一部分,您所反抗的整個世界的黑暗不折不扣在您的內心深處也有啊。您該以多大的勇氣來掩飾您內心的脆弱?  接著談到了《聖經》和許多經文,我看不懂。因為我優秀,所以他願意與我結交么?在這個荒寒寂寞的世界上,一封溫暖的長信還是令人感動。他邀我周末去他們神學院對話與交流。周末往往是我讀書、跳舞與看影片的時間。但那個周末頓生無聊之心,於是決定去他們學校看看。去了之後受到熱情接待,參加他們的聚會。聽他們唱歌,聽他們講《聖經》,最後是分享與交流。這一次我沒有多說什麼,結束不久就走了。他們講的什麼我早忘了,覺得這是一個離我很遙遠很美好的世界,我過了一個寧靜的晚上,這與從電影院看到屏幕上The End字樣之後走出來,帶著那種「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的情緒大不相同。  以後,周末實在無聊了就去坐坐,不多說什麼,他們講《聖經》離我很遠很遠,他們似乎也不善於離開《聖經》的世界來接觸一顆孤獨的心的需要。傷口外邊的殼太厚了,我也不願被碰到。在那種比較寧靜的氛圍中,我小心翼翼呵護著自己對自己的主權,在旁觀,在靜默。那種心情就像從行駛的列車窗口看到車窗外一晃而過的白樺林,那麼美麗那麼遙遠。誰能經受得住美麗與莊嚴境界的挑戰?天地的厚德載物是對人的自私蒼白的責問,美麗和祈禱是對每一顆流浪心靈的折磨。所以,對自己太有挑戰了,我就不太想去那邊了。  然而,這時已與他們漸漸建立了朋友關係,他們的真誠和愛的團體很有吸引力,會讓你暫時放鬆,忘記偽裝。有一晚我坐在了一位牧師旁邊。他是一位外國人,一看就知道。我先和他搭話,他用英語問我是不是基督徒,我說不是。他問我第二天可不可以抽兩個小時談一談,我覺得可以跟他練一練口語,就答應了。  從美國到中國的東北,要在這個城市轉飛機,他在禱告中求上帝讓他遇見一個人並能給這個人傳福音,而我恰恰坐在了他旁邊,又主動跟他說話了。他知道上帝垂聽了他的禱告。於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發生了,而我還懵懂無知。後來我明白:人在歷史中,人無法超越歷史,重大的事情人往往是沒有辦法預見的。這正是英國思想家卡爾.波普爾(Karl Popper)在《歷史主義貧困論》(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所批評的穆勒、馬克思和其他歷史主義者時所說的。歷史主義者自以為可以找到歷史的規律並作出預見,其實是神話。我同樣不知道為什麼走向了信仰,那使我失去了自我從而得到真我的信仰。  第二天,沒想到那位牧師沒給我練習口語的機會,而是請了一位翻譯,從下午一點開始滔滔不絕講福音,一直講到下午五點左右。他先講了進化論的錯誤─這深契我心。在這之前,我早在《讀書》上看到了對許靖華先生《大滅絕》一書的評論,提到進化論只不過是大英帝國侵略擴張的一種邪惡假說而已。我也早就在心裡痛恨人與人之間弱肉強食的生存哲學了,也早就對進化論在社會領域的誤用大大不滿:怎麼可能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誰有把握引導歷史走向一個道德烏托邦?我也不相信一個企業的發展僅僅建立在我賺你賠、你死我活的赤裸裸的功利主義上,也不滿意於某些人以歷史規律與歷史理性自居來蔑視個性尊嚴與價值。現在,沒想到還有另一種關於人之由來的學說─創造論。若人真是被上帝造的,人就獲得了尊嚴,而不是通過社會去賺取尊嚴了。  接下來那位牧師就講了整個《聖經》中的福音信息,講到人人都犯了罪時,我被觸動了。不知為什麼,我想起了自己過去得罪過的人和自己一幕幕所犯的過錯。也許我還不同意定自己是一個完全敗壞的罪人,也不覺得自己需要什麼救贖,但有一點無可推諉,那就是:我是一個不怎麼樣的人,但為何總覺得自己還不錯呢?為什麼自我感覺這麼良好?我是一個滿臉骯髒的人,卻仰著臉對全世界的人說:你們看,我的臉多乾淨!我犯了罪不奇怪,奇怪的是究竟是什麼力量使我犯了罪卻不承認自己犯了罪?結果,那位牧師講完之後就問我願不願意相信,我看著好幾雙眼睛盯著我,不知怎的,一向比較孤傲的我,居然點了點頭說:願意。也許是不好意思拒絕,也許是基督徒所說的聖靈動工。反正,那一天我做了決志禱告。他們激動得流了淚,尤其那位作翻譯的弟兄,就是那位找我談話並給我寫信的弟兄,他哭了。之後是吃飯,他們有謝飯禱告,我第一次發現吃飯這種純粹生理性活動也可以這麼莊嚴和神聖。那是我在這個城市兩年以來吃得最香的一次飯。  離開那個溫暖的氛圍,騎著自行車走在剛下過雨的濕漉漉的水泥路面上,晚風一吹在臉上,就有點後悔了。剛才怎麼就加入了一個莫名其妙的宗教呢?我成了一個宗教教徒了?若以後他們有什麼黑社會活動之類怎麼辦?有點太冒失了吧,也沒和自己的父母、姐姐商量一下?而且,有點不大甘心的味道─我受法國作家馬丁.杜.加爾《蒂博一家》的影響,曾立志不參加任何組織,就連入黨申請書也沒寫過,怎麼就加入了一個宗教組織呢?馬克思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我真脆弱到已經放棄了知識分子的驕傲,到了必須吸食精神鴉片的地步了么?  回到宿舍,收到一封信說是祝賀我的生日。我查了一下,正好那一天是我生日。我不知道自己的陽曆生日,只過陰曆生日,到了大四之後早就不大願意過生日了,所以每每到了快過生日前,就故意忘掉。我不願意去吹什麼生日蠟燭。若終究是黑暗,何必點亮蠟燭?若根本就不知生之為何,又何必慶祝生日?那是在莫名其妙地慶祝自己又靠近死亡罷了。但這一回,卻很感動。打開那位弟兄送的一本《每周靈糧》的小冊子,看到許多真實的小故事和哲思雋語,我第一次驚訝地發現原來基督教也有自己深刻的人生哲學,我還以為只有佛教有呢。這個寧靜的生日很難忘懷。那天是1997年1月4日。  從日記中看出我不知道自己接受的是什麼,也並不承認自己就是基督徒了。雖然第二天我就給人傳「福音」,但自己並不當真,只把這當成好玩的事說給別人聽聽。奇怪的是第二天的日記中居然記載了我在禱告:  「早晨早醒,我pray(其實我想這不可能是神力─原注)讓我寫詩,結果真一口氣寫了八首所謂詩的東西。但總覺得難以提到新的境界,這些詩多為想像的火花,一閃就滅了。沒有更深邃的整體的力度。晚上開文科樓教研室的門,我開了好久。不開。最後禱告,然後相信這次開一定能打開,結果真打開了。」  一邊禱告一邊懷疑,這正是那時的信仰狀態。  從那個時期生活狀態來看,一方面不斷讀書,讀書多了會有很大壓力,比如說錢鍾書先生的東方式睿智情趣和詩人海子痛恨中國文人把一切都情趣化,我都受感動,卻互相矛盾;另一方面我又懷疑自己的能力,必須藉助不斷寫文學作品和在文學刊物上陸續發表來肯定自己,想圓一個作家夢,也證明自己的能力;再一個方面我已二十有六,也渴望有女友,那時和好幾個女孩子交往,有研究生,有本科生,還有別的女孩子。生存的壓力,生活的慾望,生命的焦灼,時時在我內心製造荒涼。我把原因歸結為環境和別人,當然對自己也極其不滿意,有一股子怨恨。也許這正是唯物主義和啟蒙精神送給我的禮物。在日記中我寫到:「我漸漸無法容忍宿舍生活及每一個人包括我自己的乖張。再讀博的話,也許我會發瘋的。我想我為自己活著,過一種想過的生活。但……又覺得空虛、空洞。」  這時,倒確實交了一些基督徒朋友,和他們在一起唱歌時開始有流淚的經歷,尤其一首《心愿》的歌,很感動我─「主啊,我願奉獻我自己;主啊,我願永遠服事你。無論我在哪裡,無論我何境遇,我願永遠順服你旨意。」不知為什麼唱起來就會流淚。我早已習慣不再流淚,認為那是脆弱和矯情,但在那種氛圍中居然可以很坦然地流淚。神學院的弟兄姊妹很愛我,也那麼信任我,邀我作見證,讓我代禱,並領我一起去大學傳福音等。這一些嶄新的經歷,過去的生命中從來沒有過。今天回頭髮現在那時的日記中也開始出現「我感到了自己的罪」等字樣,開始體會到一種聖潔與莊嚴的境界。    神是神,我是我    然而,從學理上還是比較排斥《聖經》。那種異質感和陌生感撲面而來,那種強烈的「己所欲,施與人」的理念總不如儒家「己所不欲,勿施與人」的境界來得親切。當然,偶爾翻翻《聖經》也覺得基督教「信、望、愛」理念很美好,與我過去學的教育理論有相通之處。比如耶穌說一百隻羊,有一隻丟了,牧人會撇下這九十九隻去尋找丟失的那一隻(路加福音15:4-6)。這不正表明愛對於弱者才是最需要的么?一個老師若是帶了一百個小學生去公園遊玩,臨上車時數一數少了一個孩子,這位老師當然會撇下九十九個去尋找丟失的那一個。而在實際生活中,為什麼教師總偏愛優秀學生呢?其實優秀學生沒有老師的愛也可以照樣優秀,但落後的學生可能恰恰因為缺少了老師的愛而掉隊。我早就不滿於這種扭曲的愛,也早就對這種「見知識不見人」的教育強烈不滿,沒想到在基督教中發現了對人的尊重,發現了愛就是愛那些不可愛的人的美好理念。  但理念的認同無法等同於意志的委身。決志後我過的是一種「神是神,我是我」的生活。有時候去去教會,聽聽道,唱唱詩,聽別人禱告禱告,有時也看一些神學方面的書或翻翻《聖經》;但生活上依然我行我素,沒有根本改變。說來好笑,這時候我還堂而皇之地讀過潘霍華的《追隨基督》和唐崇榮牧師的《佈道神學》呢,如果不是日記中寫了,真想不起來了。當時日記中也常出現「主啊,主啊」的字樣,往往是傷心難過和良心掙扎之時才「臨時抱佛腳」的自發禱告。有一次,對很多學神學的弟兄姊妹講我的見證,講自己如何選擇了上帝,選擇了一種偉大的價值體系,講「芒鞋踏破嶺頭雲,回來卻把梅花嗅」。我的見證弄得大家面面相覷;我呢,後背冷汗直冒,講得乾巴巴的,很是狼狽不堪。  《聖經》中有我這樣的例子。比如列王記上22章中的以色列國王亞哈,自己早就決定去攻打拉末這一塊地方,但為了撫慰一下良心,便請先知來問一問可不可以去。雖然神借米該雅先知告訴他不該去,但他依然不肯改變自己的決定。我那時正忙著準備考博忙著寫詩忙著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文章,忙著以風流才子自命去追許多女孩子,忙著和自己不愛的女孩子調情等,根本不願意神來干預我興頭頭的生活。用駐紮在該撒利亞的羅馬巡撫腓力斯對保羅的話就是「等我得便再叫你來」(使徒行傳24:25)。「等我得便」了便去去教會讀讀《聖經》;平時,信仰在我的生活中只是一件可有可無的擺設。有人說這叫「禮拜天基督徒」,1/7的基督徒。我稱之為「等我得便」式信仰。所以,思來想去,這個時候我不信並不是理智的原因,乃是心靈的原因:說到底我不願意失去墮落的權利,不願意接受基督教清規戒律的束縛。我是一個君子,但不放棄做小人的權利!  信與不信和意志有關,和理性的關係其實不大。所以《聖經》給我們看到人之所以不信是故意不信!人為什麼故意不信?是因為人太喜歡犯罪了,太喜歡享受罪中之樂。人的犯罪從來都是人選擇犯罪,人的墮落從來都是人先決定墮落,再為墮落找理由。培根說很多人都是先有慾望,然後用理性來為慾望辯護。我承認當時自己正是這樣。  人從來都不喜歡赤裸裸地面對自己,就像諱疾忌醫的蔡桓公。大衛說:「作孽的都沒有知識么?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並不求告耶和華。」(詩篇14:4)我們其實有「知識」,知道犯罪不好,也知道自己不能救自己,但就是不求告耶和華。無神論從根本上說不是一種理論,而是一種人可以為所欲為的借口。馬克思主義從本質上說不是一種哲學,而是一種神學,以物質、自然規律和歷史理性否定了上帝的存在,也就神化了物質、自然規律與歷史理性,接下來某一階級、政黨甚至個人就可以悍然宣稱自己是物質、自然規律和歷史理性的先知,從而從自我前提出發劃分出敵我兩大陣營,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為所欲為,乃至無所不為。我們的一位領袖早就說過:與天斗,其樂無窮;與地斗,其樂無窮;與人斗,其樂無窮!  蘇格拉底早就認識到:理性的最大功能是認識理性的缺陷與無能。《聖經》更宣告:理性其實是一種功能,是為罪惡辯護用的。因此,路德才說:理性是人皆可夫的娼妓。唐崇榮牧師才說:信仰之路就是理性對真理的歸途。  理性不是上帝,也不是真理,而是用來思考真理的。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言9:10),不單單說敬畏神對人對知識來說非常重要,更是強調智慧的全部內容就是敬畏神從而認識人和認識自然,理性應是為了來思考神,否則人就永遠得不到滿足,人就成為理性的浪子。唯有理性不自命為真理,對真理降服了,人才會回歸本位,才會回家。因為真理比人大。所以,《老子》說:坐進道中。《聖經》說:人進入真理(約翰福音16:13)。憑什麼進入?憑真理向你召喚和敞開的慈悲,也借著人的謙卑與信心。信仰是意志上的抉擇,而非理智上的認同。信仰就是相信你還沒有看見的,作為信心的回報你看見你所相信的(奧古斯丁)。  柏拉圖的《對話錄》中曼諾問蘇格拉底:  ─當你找到真理(人生意義)的時候,你怎麼知道這就是真理(人生意義)?  也就是說,在這個充滿謬誤和謊言的世界上,不經意間就把真理當成了謊言,又怎能找得到真理呢?我當時太高估了自己尋找真理的能力了。也許我根本就不在意真理,而在乎我居然以某種悲壯的姿態在尋找真理。我們都是魯迅先生《過客》中的過客,明明知道前邊是墳地,還是要去尋找。尋找是我們的宿命。當然,柏拉圖的意思分明是說,當人遇見真理時,必須假設你內心有感應,你知道這就是真理,而不是謬誤。因為人對真理有本能的識別力。  但當時我以為自己可以尋找到真理或尋找到沒有絕對真理這一絕對真理。我尋找真理的方法錯了,卻以為沒有真理。我需要投入真理,卻以為可用理性檢驗真理。  這是當時我的根本問題之所在。    回家    每次見到弟兄姊妹,他們叫我弟兄,問我讀經、禱告怎樣了等等,我覺得自己還不是基督徒,讀經不多,禱告幾乎沒有,所以總支支吾吾。到了1997年7月9日那一天,我決定結束這種口是心非的生活,留下他們送我的那本《聖經》,把《聖經》的錢還給那位弟兄,此後兩訖。你們少來我這邊,也不要再來干涉我,我也不願意來了。我成不了基督徒,也不願意成為基督徒。我送錢過去,那位弟兄不要,我硬是放下了。記得有一次問他:你們出來讀神學,錢從哪裡來?他說:上帝會供應的。這回答讓我很可憐他們,覺得他們這些社會的邊緣者,沒能力在社會上混出個樣子來,就來到這裡,可憐巴巴等什麼「上帝」供應。「交接」完畢,那位弟兄照例送我到學校門口。走到門口,回頭一望這所熟悉的院子,頓時記起這七個月來與他們交往的一幕幕往事,想起那一個個寧靜的夜晚,憶起他們每一位的真誠、善良,他們請我在這邊吃過的可口飯菜,把我真當成弟兄來看待……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人家憑什麼對我這麼好?為何我始終和人家隔了一層,到最後還這樣口是心非、兩面三刀地走開了?錯過了這一處溫情的驛站,不知道茫茫的人生大漠,何處再可歇卧?哪怕沒有上帝,這種溫熱也是真實的,這種饋贈也是真誠的。感慨之餘,我對那位弟兄說:  ─今晚有沒有時間,我請你吃飯?  ─好啊。到我在外邊租的地方去吧。  於是我們就到了他租居之處。吃過晚飯之後,有一個漫漫長夜在等著我們長聊。沒想到他開口第一句話便是:  ─你知道么,你讀《聖經》的方式不對。  ─怎麼不對?  ─你把《聖經》給割裂了。《聖經》是一個整體,你不能拿著理性的解剖刀來「取其精華,棄其糟粕」。信仰需要信心和全然的投入。你是先審查了小學所有1-12冊教科書才來讀書呢,還是先決定來讀書,之後你的思想上漸漸明白的呢?  我不大服氣:憑什麼《聖經》就有超越別書的權威從而要求人全然投入?雖不太服氣,但還是由衷感激他指出我自己信仰上的癥結所在。他邀請我一起禱告,我勉強答應了。他禱告一段結束了,等著我開始,我開不了口。然而,當我一叫出「天父」時,心門一下子就打開了。開始,兩個人還是坐在床邊,後來就跪在地板上禱告。我第一次跪在地上正式向天父禱告,禱告到很晚很晚,淚水來了,我深深明白自己是多麼驕傲,對《聖經》和基督教幾乎一無所知,卻這麼驕傲地來論斷;我又多麼自以為主地把生命的所有權牢牢抓在手裡,不願天父來掌管。憑什麼我可以說我是我的?這個理由太荒唐了。此時,我多麼切實地經歷了上帝的接納和饒恕!原來世人愛我是因我優秀;而上帝卻可以因我如此軟弱而愛我。  我從來不敢在人前顯出脆弱,但在天父面前,我不必隱藏了。我流淚了,直接對著他禱告和呼喊。這是脫下重擔的歡喜之淚,這是回家的感激之淚,這是心靈得到撫慰的平安之淚。我一下子發現了某種人生的真相:原來上帝可以饒恕我所有的罪,上帝不在乎我的過失和罪孽,因為我本是他的孩子。就像小時候那一回給爸爸打醬油,回來時不小心一下子絆倒在台階上,把瓶子摔碎了。我害怕得直哭,但爸爸過來一把抱起我,上上下下打量,柔聲安慰我說:孩子,別哭了,只要你沒摔著就好!爸爸在乎的不是醬油也不是我的過錯,而是我本身;原來我一直害怕的是我自己犯了過錯。天父也是如此!這一次,他輕輕把我從地上扶起來說:孩子,我愛你,我在乎你。我以前根本不是無神論,而是太害怕上帝,害怕他懲罰我的罪,借著良心知道上帝的聖潔和自己的罪污,所以不敢相信,不敢前來。但是,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了(約翰一書4:18)。不必再裝成日本影星高倉健剛冷之狀;孩子回到父身邊,本就「如魚在水,冷暖自知」般自然。日記中我寫著:「我的信仰上起了幾乎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拒絕到領受,從漂流到回歸,我回家了─  「有一個聲音雖不明確/卻是心靈深處最彌久的感動/被呼喚的時候/才知道已經期待好久了//有一種傷口雖不流血/卻在最黑最黑的夜裡隱隱作痛/被觸摸的時候/才一下子尖叫起來//這是讓亞伯拉罕出離吾珥的呼喚/這是令拿因寡婦兒屍復活的觸摸/這一聲音猶如斧鉞/這一觸摸猶如閃電的歡歌/這斧鉞向天劈去/這閃電向棺木擊去/於是─/我看到天開了/那無限深邃的天空/原來封閉著/我看到死被吞滅/那無限悲涼的虛無/原來也是虛無呀//為何終生註定了漂泊/只因在這世上本沒有家」(《家》,1997年12月)。  日暮鄉關何處是?了卻鄉愁,回到源頭,好一片澄明之境!  之後,讀了美國猶太教哲學家赫舍爾的《人是誰》,這本書深深震動了我,使我第一次看到《聖經》所開啟的「每日一歌」境界何其美好,也使我看到原來不是神需要讚美,而是人需要讚美。剛好這時,我得到一筆豐厚的獎學金,內心有感動利用這筆錢到那位給我傳福音的老師身邊去。他住在遙遠的東北。就這樣背起行囊,開始了平生第一次信心之旅。那是我第一次去東北,被一片片廣袤的黑土地和美麗的白樺林打動得幾乎流淚。我多想寫詩歌唱,因為生存本身成為一首壯麗的詩。我從沒奢望過四海為家,但有了信仰之後,至今幾乎走遍了神州,到處都遇見弟兄姊妹們熱情的笑容和細心的款待─我真有了一個永恆的家。  至今仍深深感激神借著他所重用的僕人給我上了十二天《聖經》課。他一開始就說:學習《聖經》不是學知識,而是知道主的心意,去承擔主的使命,因為主為了自己造我們;所以,與主的關係是首要的。沒有活生生的關係,不在神的愛中來學習《聖經》,學得再多也沒用。當時是炎熱的夏季,沒有空調,有時聽不大懂,昏昏欲睡,但還是認真做了筆記。後來,大概兩個月後,我躺在床上讀這次的筆記時,一下子聖靈動工,我豁然開通,彷彿被光照亮一樣一下子全明白了,知道了這是整體性的真理,是切實無比的愛,是天上人間唯一的道路。1997年8月10日,我正式受洗。在受洗時,我寫了幾頁見證,其中有這樣的話:當主敲門的時候,我不願意開門;但是當我打開門之後,才發現是一直企盼的親人,因為那是我靈魂的父親。  受洗之後,我們到了鏡泊湖。面對高山碧湖,第一回發現上帝是最偉大的詩人。這一首天地開闊的詩篇真是太偉大太美麗太莊嚴了。在牡丹江的火山岩上,我們三位弟兄唱著讚美詩,唱到天起涼風,螢火蟲飛來。我緊張求索的一生第一次真正放鬆下來,頓見天地間那種雄渾風景,頓覺宇宙的合唱與我內在生命的深深感應。原來,美是真理敞開的形態和智慧澄明的境界。第一回,天的湛藍深碧,水的清澈秀膩,山的魂魄肌膚,地的開闊沉寂都和我產生了一種關係,一種感應到的博大之愛升騰在我心裡。那是我父的作品,那是他大愛的流露!沒有天父的創造,美不可能有源頭。哦,一大堆理論都趕不上一小縷陽光的溫暖與美麗!  別再爭論了,轉過身面對那大片大片傾斜下來的無邊無際的陽光和一地球正在流淌的充溢浩蕩的空氣吧。請靜靜地領受,靜靜地體會,靜靜地呼吸……    十字架,十字架  假期結束,1997秋季新學期開學,傳福音作見證,火熱服事主,品嘗到那奇異恩典的甘甜滋味。這時,抓住一切機會傳福音、作見證,因這恩典實在太甜美了,哪敢我一人獨享?每一個真實經歷過這恩典的人怎能忍住不說?每次看過《聖經》,眼睛因為注視聖潔和榮耀久了,看這個世界的一切東西都熠熠生輝。過去周末看電影、上舞場,現在這些全沒了吸引力,倒不是故意剋制自己不去,而是有主愛的吸引。我開始了與主的初戀,聖潔生活不知不覺成了對主的享受,不是束縛,而是自由。順從私慾沒有自由,真正的自由在順從真理中。為什麼?因為有愛。就好比為自己所愛的人,可以甘願捨棄一切財產,可以整晚整晚地陪著對方。為什麼能做到?不是自己的意志能,而是愛能。以前我絕對想不到會這樣。現在我明白了。這時也才明白了莊子批評儒家「勤於知禮儀而陋於知人心」的涵義。  但不久「初戀」中有了第一次「爭吵」。我經歷了一次信心危機。且看那時日記:  從9月5日到今天晚上(1997年9月8日),我病了一場。這期間我想了很多,也懷疑抱怨過主我的上帝。我懷疑他的存在,我抱怨他不制止疾病在我身上的發生,我怨恨宿舍中每一個人,我幾乎忍受不了目前的宿舍生活。同樣是傷寒,同宿舍的都好了,唯獨我的病延遲不去。讀經也急於馬上讀完,竟然感動是那麼少,甚至不如讀一些小說。  我以前的興頭和熱心一下子冷卻下去了。我公開說自己靈命淺,沒資格傳福音。  像《蒙恩的見證》小冊子上,主必須是給我帶來世俗利益好處的么?他前陣子使我辦事很順利,所以我是多麼樂於見證他。他必須總給我順利、健康、喜樂才行。現在我病了;這病,我禱告了幾次也總不見好,於是我就生氣了。於是我開始懷疑他的存在與否。我的病是上帝的心意抑或他的懲罰?  就像火車上那個人給我講的故事:一個去參加禮拜和團契的人走在路上重重跌了一跤,臉都磕破了。於是,他就不相信上帝了。  難道我也是這樣么?對於逆境對於困苦對於我們信主的人得病,我算嚴肅地思索了一次。  這確實是「嚴肅」的「思索」,是生死存亡關頭的思索。當時我在日記上自問自答如下:  ─神存在嗎?  ─不知道。  ─那麼,你信主後,你確實知道的是什麼?  ─我明白了自己確實是一個罪人。信主前我不知道,信主後無可推諉。  ─如果你承認你是罪人,承認你的墮落與犯罪,那麼在這個有罪的世界上,你得病、痛苦、不快樂、不如意,豈不才是正常的嗎?憑什麼你就認為自己該健康、幸福與快樂呢?上帝又不欠你的。  置之死地而後生。在這樣的逼問下,自己構想的人本主義和成功神學那一套遭到了重創,在病痛中我經歷了十字架的恩典。主耶穌居然肯為我這樣頑梗、悖逆、可憐、自私、病痛的罪魁付出生命的代價;而我居然還在懷疑與埋怨。主耶穌這麼愛我,愛我且不求報答,面對如此湧泉之恩,我滴水未報不說,居然絲毫未感,還算人么?頓時淚水湧上我的雙眼。原來約伯痛苦的不是自己受難,而是在受難時耶和華在哪裡?當耶和華顯現時,約伯立時得著了安慰,因為他知道救贖主活著,在傾聽、呵護他。這就夠了。面對苦難需要的不是解釋而是承擔。我不知道好人為什麼受苦,但知道主耶穌確實受了苦,唯有他受苦是不公平的,他卻受了。我是應該的,卻在抱怨著。我錯了,主啊,請饒恕我。唯有通過十字架此徑我才真知道神,在我的痛苦中才與苦弱的主相遇。十字架之外,我無法與那個全能、強大的神相遇。原來,為了得到成功和進天國而信神根本就是在利用神,是功利性的宗教而不是啟示性的信仰。宗教是從人性的需要生髮出來的,而信仰是從天上啟示下來的。所以,神是主,我是仆,神不是我的奴隸,不是為了我忙前忙後的菩薩。他是至高主宰,差下聖子從天上下來解決我的罪這一根本問題的。對於一個罪被潔凈的人,病死了又怎麼樣?像西面還祈求早日見主呢(路加福音2:29);貧窮又怎麼樣?哪怕要飯當乞丐也可以成為慈悲到讓狗來舔瘡的拉撒路啊(路加福音16:21)。苦難是人性學習順服進入完全必須經過的試煉,連主耶穌都沒有省略(希伯來書5:8),我還抱怨什麼?  「冰山的雪花落下,高天的流雲飄過。主啊,為何你隱藏不見?任我呼喊,任我乾渴。哦,不知道您在幹什麼。  「衣服並沒有穿破,雙腳也沒有走腫。主啊,四面曠野與沙漠,領我前行,領我歇卧。哦,前方的以琳泉清澈。  「孤獨道路你走過,蒼涼歲月你穿越。主啊,十架上你的呼喚,父不應答,人不應答。哦,那是你在代替我。  「(副歌)試煉我,試煉我,縱使長夜漫漫曙色難曉,縱使征程遙遙暮色迢迢;疼痛與軟弱,困苦與挫折……我的神,我的主呵,因我的遭遇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說」(《試煉》)。    真理生命化 信仰生活化    基督教就是基督。所以與基督的關係必須是信仰的中心點。我個人與基督活生生的關係之建立有三:一是認罪悔改,二是加入基督身體(教會、團契),三是靈修讀經禱告。  正在我靈命起關鍵變化時,神帶我進了一個溫暖的大學生團契,一對大學畢業後全職奉獻的夫婦以愛心來接納我,他們系統帶我查經,要我把信仰的根基紮根在《聖經》而不是自己的感覺上;另外,我開始來靈修讀經,選了一卷約翰福音,一天默想一章,作每天的靈修(Quiet Time)。第一次,《聖經》的話對我來說活了。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的應許(約翰福音4:13-14)活生生成了給我的應許:  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  尤其是第十四節,主耶穌簡直就是對我說的:「小約翰,你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你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這三處直接打入我的內心深處:「永遠」、「裡頭」與「涌」。我終於知道了為什麼那麼渴,因為以前我喝知識海洋里的水,越喝越咸,越咸越渴,越渴越喝;而主耶穌賜我的是生命活水,從內心深處湧出來,得著了就永遠不渴了,因內心深處有了永生的泉源,供應生命需要從今時到永遠。這個應許多麼寶貴,解除了我內在的焦灼和饑渴。  至今還記得剛進入團契不久我曾問那個帶我查經的弟兄:  ─基督教是不是只是一套偉大的價值理念、學說?  ─不!基督教是生命。理念只能改變理念,只有生命才能改變生命!  這是真的,我可以為這話作見證。因為我得著了這生命之後從此再也沒有渴過。受洗大約半年後,內心深處那種荒涼漂泊的孤苦感就不見了,代替的是持久的平安和滿足。深潛靜流,生命的活泉在底下噴涌不息。過去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消沉和空虛,需要發泄與排遣,現在沒有了,真沒有了,代替的是不斷生長著的平安。我的人生第一回持久體會到寧靜與祥和的境界。原來過去認為盛衰榮辱否極泰來陰陽輪迴是必然的,現在才明白歷史是直線發展的,不是歷史主義決定論者的循環式觀念,而是每一點都可以超越現象界的欲潮和相對界的虛空,進入與永恆的關聯。主呼喚著我的名字,把我帶進他的永恆里,從此不再在輪迴的怪圈中內耗,而是清心專註於一,生命的河流可以滔滔向前,奔向大海。  保羅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提摩太後書1:12)。我信的真理是活的。所以,我不只是一個基督教徒,我更是一個基督徒。我所信的真理居然是有位格的。生命之道帶出道之生命來。信仰≠信念。只有在信仰中我才經歷了又真又活的神。只有經歷了又真又活的神我才有了確實的信仰。  借著《聖經》的話語我與這位活生生的主相遇,也借著日常生活,我學習順服的功課。有一次,我去學校水房打開水。我們學校的開水供應需要買水票。平時我們常用紅色發票來代替紅色水票。這次也不例外。正走在路上,突然內心有個責備:為什麼要用紅色發票來代替呢?難道我買不起五分錢一張的水票么?一個基督徒可以這麼做么?我馬上知道自己不對,於是就第一次心甘情願買了水票。打回開水後我查了一下《聖經》,藉助《經文彙編》查到雅各書三章九到十二節,赫然就是─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象被造的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鹹水里也不能發出甜水來。  也就是說,《聖經》從不忽略小節,而是從小節看出大精神。若是在小節上都不能持守住,又怎能在大事上盡忠呢?若是我的舌頭慣於撒謊,又怎能保證對神說『我愛你』時是真的呢?若是我的生活與信仰不一致,又怎能說我在神面前的敬拜是真的呢?可以說正是在這一次打開水的路上,像舊約的雅各一樣,我看見了神的殿,看見了天的門,看見了原來神就在這裡而不單單在帳棚或聖殿里與我同在(創28:16-17)。神從教堂走進了日常。    悔改之路    信仰進入一個人的生活,並非僅僅花點錢買幾張水票而已,多數時候是關聯到人生的根本利益或內心的隱秘慾望。神在一個人內心要取得主權,要動手術,不痛苦是不行的。這也就是主耶穌為什麼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23)。什麼叫天天背十字架?不是為了受苦而受苦,而是為了主的真理、主的旨意、主的心意而心甘情願受苦。所以,一個人可以心甘情願為主受苦的程度,可看出他信仰的深度。若沒有順服,也就沒有信仰了。在《追隨基督》一書中,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說:「唯有相信的人才是順從的,而且也唯有順從的人才相信。……只有當信仰包含著順從時,才是真正的信,這絕不能沒有順從;換言之,也只有在順從的行動中,然後信才成為信。」而在神的旨意中捨棄自我、為主受苦是信仰的試金石。  既然主耶穌都沒有享受特權而走上了十字架,我們有什麼不應該的呢?至今還記得剛信主不久靈修到約翰福音第九章,那個被耶穌醫治好的瞎子,馬上面臨著要麼承認耶穌被趕出猶太人會堂,要麼像他父母那樣唯唯諾諾、撒謊欺騙留在會堂的選擇。這種選擇的艱難性第一次赤裸裸擺在我的面前,我流淚了,因為我知道自己回不去了,面對這個花花綠綠的世界,我不能一面說愛主,一面還享受世俗之樂,因為我的眼睛確實睜開了(約翰福音9:25),確實經歷了神大愛的恩典,我向這個世界死去了。保羅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拉太書6:14)。  很快,我信仰之後最大的一個抉擇擺在我面前。信主前後,我曾認識了一位女孩,在大學工作。受洗之前,我跟她關係由不穩定到穩定,逐漸開始有好感後確立了戀愛關係。但說實話,我並不真愛她,只是希望有人撫慰我內心的孤寂,喜歡跟她在一起的那種輕鬆感,也喜歡別人說我有了漂亮女友。我其實早就不相信愛情了。受洗之後第一次見她我就很興奮地給她傳福音,她並不排斥,但也不覺得有所謂。我們都知道,愛情像滑雪,開始了的接吻擁抱必須一步步繼續發展下去,馬上我們就面臨發生性關係的危險了。在神面前,我知道這樣下去不行,我只不過在借著向她傳福音來推遲落入誘惑,但最終還是願意接受誘惑,這是遲早的事,起碼目前我的信仰狀況還力不能勝。我向神禱告,清楚知道這次慾望之旅應該結束了。我鼓起勇氣向她提出分手,她倒是很平靜地接受了。後來我大病一場。知道對不起人家,但感謝神有勇氣停止了繼續犯罪。是啊,多少個寂寞的夜晚,我也需要溫存體貼;多少次驀然回首,我也需要相擁相伴的感覺;然而在聖潔的主面前,唯有割捨私慾,死於舊我,才能生於基督里的新我。  也是這時聽到一位德高望眾的老師作見證,他說信了主之後應真心悔改,他自己信主之後就把過去逃票的錢都還上了。這很感動我,我也願意起而行之,像撒該悔改一樣(路加福音19:1-10)。我小學時,曾冒領過半學期《小學生報》,於是就多寄錢回去給自己的小學語文老師並說明此事。這樣的事情很多。而有一件事,因為不是物質這一類的問題,所以耿耿於懷,不能釋然─大學期間我談過一次戀愛,曾深深傷害過一個女孩。信主後我願意主動來尋求她的饒恕,甚至可以跟她結合來彌補自己的過錯。後來神帶領我使我看到沒有愛情的結合不討神喜悅,基督教也不是善功宗教,不能用人間的道德當作行動的圭臬。當然,說到底基督教決不會違反真正的道德律。重要的是良心太敏感了就逐漸變成了以自己的善功稱義。所以馬丁.路德說:靠恩典得救的真理比靠善功得救的真理更難叫人接受。因為不勞而獲是對人自尊心的否定和對人驕傲的打擊。恩典就意味著徹底否定自我。只有徹底否定了,才能真正重生與建立新的自我。通過什麼建立?神的愛。我這樣一個敗壞的罪人,極不可愛,但是父愛了我,接受了我,不可思議,但這已經成為一個生命事實,於是我也就接受了自己。因此馬丁.路德說:信心就是對接受的接受。    生命真理化 生活信仰化    就這樣,神一步步帶領著我在他裡面成長起來。我嘗到了經歷神帶來的甜蜜,遺憾的是也就開始過分強調經驗的重要了。這樣就有把信仰建立在個人經驗之上的危險。結果,信仰必須是一系列急進的、刺激的、浪漫的、感性的滿足與得著,否則就失望與不滿,就覺得神不與我同在。在信仰上恨不得一口吃成個大胖子。誠然是揠苗助長。以此看來,上帝居然用1600年時間才寫下《聖經》,用80年時間訓練摩西,太不講究效率了。  直到在唐崇榮牧師的啟發下,我較為客觀地詳細考察了《聖經》的史實、成書、預言與應驗還有主耶穌基督的史料與他復活的見證,尤其《聖經》整個救恩計劃,我才明白如果上帝只是我所經歷的上帝,那就比我的經歷小;我也才真正學會把信心建立在《聖經》的根基上,也才看到神絕不只是教義的神,也是歷史的主宰;絕不只是我個人的救主,更是國度的君王;絕不只是由我個人的經歷顯出,更是由活潑浩蕩的歷史長河顯出。這時候也才發現我們對《聖經》的了解何等膚淺,對基督教有多少偏見啊!費爾巴哈與馬克思都是以對宗教現象的批判代替了對《聖經》真理的客觀考察,高等批判學是因著對科學主義的迷信才駁斥《聖經》的權威性與神聖性。基督教不是迷信,信需要知道所信的是誰,需要知道信不是信則靈,而是皈依真理。哪怕我經歷不到神,他仍然在,借著道與我同在;「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1:13)。  靈命長到一定階段還僅靠QT(靈修)每天一小段經文來過信仰生活就不夠了。這可能會加重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也會助長過分靈意解經的偏差,甚至會導致神秘主義、律法主義及各種極端甚至異端。因為:  一、聖經是一個整體,舊約到新約有神的漸進啟示,每段經文又有上下文,對幾節經文的理解都應該從整本聖經的內容、聖經的總原則和上下文來平衡。  二、更重要的是,神不是為人而存在,而是人為神而存在。我們不能僭越到認為神是天天只為了我自己在忙碌的神。不能把個人的悲歡離合、經驗感覺凌駕於神的計劃與神的心意之上。神比我們的經歷大,神比我們的經驗高。每天只盯著自己,只會越來越軟弱與混亂,每天只關注自己的得失,只會越來越自私。基督徒的生命應該是一支導管,而不是一支試管;應該考慮的是神借著我作什麼,而不僅僅是神為我作什麼。  我記得加爾文曾說過基督徒活著的目的就是:認識神並榮耀神。我們認識神有多少呢?我們對全本聖經、對歷代的聖經註解熟悉多少呢?神很廣闊,借著認識神來享受神更多,讓外面的事工成為裡面生命的流露,所以靈修的生活和真理的裝備相平衡很重要。    成聖之路    當然,信仰不單單是拆毀,更是更新和重建的工作。信主之後我真切地經歷了和正在經歷著唐崇榮牧師在《救贖論》里所說的新生命的三個成聖過程:意志的聖化、感情的聖化和理性的聖化。第一個層面我看到意志降服於神的重要性,看到順服的寶貴。只有順服,才能清心虛心見主,此外沒有任何別的途徑來經歷神更多。  第二個層面我切實經歷了主的大愛,忘不了多少次流淚感恩,多少回歡呼讚美,多少次大愛激蕩。信主後第一次極大的感情衝擊是有一次我去IC電話機前打電話,晚上九點之後,人很多,大家排隊等待。我前面是一位年輕的母親正在給大概只有幾歲的孩子打電話,她說:乖乖,跟媽媽說再見。說著說著,淚水順著她的臉頰流下來,在明亮的燈光下,她一邊打電話一邊無聲而又肆無忌憚地當眾哭著。那一刻,神的靈光照我,我似乎看見自己的母親拿著電話撥通了我內心深處的電話號碼,我頓時看見自己多麼自私蒼白、醜陋不堪!多少年來在外流浪求學,根本就沒把父母放在心上,哪怕寫家信也只是在應付而已,而紀德、薩特、米蘭.昆德拉這一類作家已把我教育成了反叛父母、個性解放、自以為了不起的一副嘴臉!父母這麼多年來內心深處的需要我知道么?自以為掙了錢就可以滿足他們的心了么?除了自己軟弱和孤單的時候想一想他們之外,父母豈不在我的生活中無足輕重么?我默默走到學校那幾棵高大的白楊樹下,痛哭流淚。我明白了:原來功名利祿都是虛空,只有愛是真實的。唯物主義和「文革」的實踐成功地教我為了所謂抽象的人類解放和歷史規律而奮鬥,恰恰忽略了愛,忽略了愛身邊的人,愛自己的家庭和愛一個個具體的人。唯一永恆的事業是愛的事業。我在內心深處開始為父母的靈魂挂念起來,為他們禱告,不久之後神便感動他們雙雙信主了。信仰把他們的兒子還給了他們。信仰使我們全家有了愛的歡笑和讚美的歌聲。孝心之道在儒家也有,但是有這種理念不代表能從內心行出來。只有經歷過愛的人才能分享愛。  至於第三個層面理性的聖化,我覺得只有有了對神的真實經歷,才能真正建構起合乎聖經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否則只是空中樓閣罷了。目前,大陸「文化基督徒」們做了很多工作,不缺少對基督教價值觀和基督教理念的了解,但是一碰到關鍵問題,比如個人利益與男女關係時,便很易露出本來面目,原因大概就在這裡吧。當然,有了生命不代表就一定能有基督教人生觀,這裡還有個重整重建的過程。  我受洗不久,便迫切為自己是否考博還是工作,為自己的前途禱告,主使我看到了腓立比書二章五到八節「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段經文真實切入了我的內心,使我一下子看見:原來我以前的生活觀是「更高、更快、更強」型的,拚命往上爬,卻為自己找借口說只有爬到某個層次才能實現自己愛他人的初衷,但那時也許還有更高的層次等著自己,慾望又會鞭打自己往前跑。而主耶穌的人生觀卻是一舍再舍,「更低、更慢、更弱」,甘願往下走,甘願為了別人而犧牲和捨棄,成為人下之人!從此,主在我裡面重建了一種新型的人生觀,一種「施比受更為有福」的人生觀。五年來,我沒有違背這從主來的感動。我知道自己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後書6:10),因為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4:13)。我決定參加工作,以愛來回報社會和人群,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當然,我不是說不可以去考高學位和裝備,只是對我個人而言,那種實用主義、功利主義的為己世界觀被一種愛神愛人的新世界觀取代了,這種新的世界觀是施與型、分享型的。  基督信仰不單單是一種禮拜方式,也是一種生活方式:生命與生活合一,信仰與信念合一,恩典與真理合一。這是一條新路,從今世直到永遠。    結語:河的心    以上只是我的信仰確立過程的簡單總結,已經訴說不盡了。信主不多幾年來,越來越經歷到在基督里豐盛的生命(約翰福音10:10)。若說遺憾的話,唯一的遺憾就是:為什麼這麼晚才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個人的救主和主呢?!回顧信仰之路,至今還詫異自己為什麼這麼抵擋與頑梗,也深深感恩於神適時與及時的帶領。我不是因為自己是基督徒就說基督教好,而是因為經歷了活著的神,所以願分享。  基督果真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4:6)。我原先所有的困惑,皆因著生命的成長而超越了。當然,我現在對一開始提出的問題可以一一給出學理上的答案,我也擔保說,所有不信基督教的,都是因為誤解了基督教。寫《為什麼我不是一個基督徒》的哲學家羅素所不信的基督教我也不信。所以,這些解答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裡面的真實經歷。我經歷了這份實在的恩典,也明白了這一活著的真理。起先,我模模糊糊尋找一個可以為之生為之死的真理,現在才明白,是真理來找我,使我出死入生。從漂流到回歸的過程中,我由衷感到:基督教是恩典,也是真理(約翰福音1:14),二者的平衡就會使我們的信仰生活活出美麗來。面對恩典,重要的是一顆接受的心。接受禮物意味著自己不用付出代價,意味著否定自尊心,這對於從小在「人窮志不短」和「人定勝天」的環境中長大的我來說很難很難,但上主做到了;面對真理,重要的是一顆渴慕的心,這對於深受啟蒙精神和唯物主義無神論影響的我來說,很難放棄理性的驕傲來渴慕真理,回歸真理,但上帝做到了。因為他是又活(恩典)又真(真理)的主(帖撒羅尼迦前書1:9)。    朋友,人的生命是一條流動的河。您知道自己為什麼總在流浪么?那是因為有永恆大海。您的流浪就是大海存在的顯明,是否您也願意像我一樣回歸呢?    於2002年美麗秋季  小約翰 1972年生,文學碩士,1997年1月4日決志信主。現在中國大陸高校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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