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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體詩入門

所謂近體詩,是相對於唐以前的古詩而言的,不是現代的散文詩,也不同於唐以前的古詩。它是有著嚴格的格律要求的。它的這種格律要求,稱之為詩律。

近體詩律

關於近體詩律,概括起來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定句、定字

唐以前的詩,從《詩經》的四言詩開始,有《楚辭》、漢《樂府》、仿《樂府》歌行、五言詩、六言詩、七言詩、 雜言詩等。長短不齊,句式繁雜。句數也多少不等。

近體詩律規定,固定句數:絕句四句,律詩八句。

近體詩律規定,固定每句詩的字數:或五言,或七言。

五言四句的稱五絕,五言八句的稱五律。

七言四句的稱七絕,七言八句的稱七律。

此外,還有一種長律(又名排律),是在律詩的基礎上,四句一組、四句一組的延伸。

二、講究平仄

南北朝的齊、梁時代以前,詩是不講究平仄的。到了齊、梁時期,詩人們才逐漸發現,把漢語的四聲交錯有序地組合在一起,能產生一種抑揚頓錯的音樂效果。於是,詩人們開始了有意識地、不間斷地探索,逐漸形成了現在的這種固定的平仄模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括弧外是五言詩的平仄模式,與括弧內連成一體的是七言詩的平仄模式。

平:就是平聲,一般指現代語音中的陰平和陽平。《平水韻》中的部分現代讀陰平、陽平聲調的入聲字不在其列。

仄:就是仄聲,指現代語音中的上聲和去聲。還包括《平水韻》中的所有入聲。

這種平仄模式十分科學。

兩句為一聯,上句為出句,下句為對句。一聯內的上下兩句相對應的位置上的平仄必須相反(稱為平仄互對)。否則視為「失對」,即上下兩句對不起來。

兩聯為一組,下聯的出句(下聯的第一句)和上聯的對句(上聯的第二句)句首的平仄必須相同(稱為平仄相粘)。否則視為「失粘」,即上下兩聯粘不起來。

失對和失粘在近體詩中都是不允許的。

上面的模式只是平仄的基本模式。

為了表達上的需要,人們在此基本平仄模式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變化。

變化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種變化是兩聯位置互換。把下聯兩句的位置上移到上聯的位置,把上聯兩句往下挪。

位置互換後,原來的基本模式就變成了:

(仄仄)平 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二種變化是首句入韻。就是第一句就必須入韻。

由於要求平仄互對,在基本模式和互換後的模式中,第一句的句尾都是仄聲。但首句入韻的詩,卻要求首句的最後一字必須是平聲。這樣,首句就必須用其它平仄模式的句子來代替。而基本規模式中,只有第二句和第四句的平仄模式,句尾是平聲。第二句的平仄模式不能用,一用,第一、第二兩句都是第二種句型,句式就完全相同了

。按照在一聯中兩句平仄必須互對的要求,是不能允許的。於是,首句只能採用第四句的平仄句式來代替。

首句入韻後,常規模式的句型就變成了: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兩聯位置互換後,如仍然需要首句入韻,道理相同。只用把互換後的第四句的平仄模式用於首句。互換後,首句入韻的平仄模式就變成了: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三種變化是延長。基本模式只有四句,律詩需要八句,排律則需更長。原有的四句平仄模式根本不夠用。

延長,就是在基本模式或互換模式基礎上進行的四句一組的循環遞加。

三、要求對仗

絕句可對可不對。

律詩除首尾兩聯可對可不對外,中間兩聯必須對仗。

排律也是除首尾兩聯可對可不對外,中間所有聯都必須對仗。

所謂對仗,就是一聯中的兩句,相互對應位置上的詞或片語,必須詞性相同,平仄相反。

關於對仗,這裡還有三個問題必須交代清楚:

一是詞性問題。所謂詞性相同,就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數詞對數詞,量詞對量詞,實詞對實詞,虛詞對虛詞。凡此種種,不必贅述。但是,在近體詩中,動詞和形容詞是允許互對的。

例如:「隱約」和「徘徊」兩個詞,「隱約」是形容詞,「徘徊」是動詞。在近體詩中,這兩個詞是可以互對的。

再如:「蓄力」和「強風」兩個片語,「蓄」是動詞,「蓄力」是動賓片語;「強」是形容詞詞,「強風」是偏正片語。在近體詩中,這兩個片語也是可以視為廣義的偏正片語而允許互對的。

二是「合掌」。所謂合掌,就是把兩個意義完全相同的詞或片語放在相互對應的 位置上使之互對,稱為「合掌」。合掌在近體詩中是禁止出現的。

三是近體詩中的兩種特有的對仗,借對和流水對。

古時除了少量的像上文提到過的「隱約」(雙聲詞)和「徘徊」(聯綿詞)等雙語素詞之外,多為一字一義或一字多義的單聲詞。

例如「睡覺」一詞,現在人解釋為「睡了」,「睡著了」。古人卻解釋為「睡醒了」。

借對,就是利用一字多義現象構成對仗。字面上用的是一種意義,內容表達的卻是另一種意義。

例如:

酒中堪累月,身外即浮雲。

字面上,月和雲,都是自然景物,可以構成對仗。可實際上,月所代表的卻是時間概念方面的意義。

流水對,就是指一聯中的兩句,字面是對仗的,意思卻是相承的。兩句話從意義上說就是一句話。是一個長句子的兩個分句。

例如:

山中一夜雨,樹杪百重泉。

玉璽不緣歸日角,錦帆應是到天涯。

四、押韻嚴格

詩中句子的最後一個字稱為韻腳,選用韻部相同的字用在一首詩的尾部做韻腳的,稱為押韻。

近體詩要求隔句押韻,押平聲韻,一韻到底,不得出韻。

因為近體詩要求平仄互對,只能是隔句押韻(首句入韻的詩另當別論)。

古詩中押韻的韻腳有平有仄,近體詩一律要求押平聲韻。這也是近體詩區別於古詩(古風)的特徵之一。

一韻到底,不得出韻。就是指只能按照《平水韻》中的一百零六韻歸類的韻部,選用其中一部中的字做韻腳,不能與其它

的韻部的字混用。用混了,就是出韻了。出韻在近體詩中也是不允許的。

首句入韻的詩,允許首句的韻腳使用相鄰韻部的字。

當然,現在還使用一種新聲韻,叫《中華新韻》。共分為十四部。大體上是按詞林正韻的十九部,將其後面的五部入聲韻,按現代四聲的音調分別派入到前面的十四韻部內而成的。

《中華新韻》較之《平水韻》,韻是寬得多了(基本上是鄰韻的合併)。但在使用時,仍必須遵循近體詩詩律中押韻條款的規定,一韻到底,不得出韻。

即然兩種韻書同時都能使用,為了避免讀者在讀詩時候弄混淆了,規定使用新韻的作者,必須在詩名後標明(新韻)以示區別。

近體詩的拗救

問:古人論作詩的時候常說:「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是否所有的詩都可以一、三、五不論呢?

答:這只是個大概的說法。因為在七言詩中,多數句子在一、三、五位置(五言詩為一、三位置)上的音,都是可平可仄的。但是實際上,還是有些特殊的地方,是不能不論的。

下面我們就近體詩的四種句型分別來進行分析:

先分析第四種句型:平平仄仄仄平平。

其中的第五個字的平仄就是絕對不能動的。如果把第五個字的仄換為平,全句就成了:平平仄仄平平平。這這種句子稱為「三平尾」。在漢樂府體中,是常用的句式。但在近體詩中,是禁止使用的。

再分析第二種句型:仄仄平平仄仄平。

其中的第三個字的平仄也是不能隨意動的。如果把第三個字的平換為仄的話,就成了:仄仄仄平仄仄平。全句除了韻腳,就只剩一個平了。這在近體詩中稱為「犯孤平」,是拗句。怎麼辦呢?有拗就必須救。怎麼救呢?就在其本句救。第三個字拗了,就將其後的第五個字的仄換成平聲。改後,全句的平仄就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樣就救了本句中的孤平。

再分析第一種句型:平平仄仄平平仄。

它的第五個字的平仄也是不能隨意動的。如果改第五個字的平為仄,全句就成了:平平仄仄仄平仄。後面的五言句子就只剩一個平,也是拗句。怎麼辦呢?也得救。

近體詩兩句為一聯,分別稱為出句和對句。聯中兩句平仄互對。上聯是仄的,下聯與其對應的位置就必須是平。第一種句型是一聯中的出句。要救就必須在下句(也就是對句)救。將下句與之對應的第五個字處的仄改為平。下聯全句就成了:仄仄平平平仄平或仄仄仄平平仄平,就救了上句(出句)的拗。

一般情況下,二、四、六必須分明,是不能動的。但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第一種句型的第六個字的平仄其實也是能動的,一動,全句就變成:平平仄仄平仄仄。也成了拗句。這裡說的有條件的情況下是指在能救的情況下。此拗句救法同上句一樣:將它的對句(就是下一句)的仄仄平平仄 仄平改為仄仄平平平仄平或是仄仄仄平平仄平,也就救了上句的拗。

最後分析第三種句型:仄仄平平平仄仄。

如果第五個字的平處是個仄,就將第六個字的仄換為平。反之,如果第六個字是平,則必須換第五個字的平為仄。改完後的全句的平仄就成了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情況就叫作「平仄互換」。其實,這種句式在近體詩中一般使用的頻率比正格(常規模式)還要高,基本上已被當作了正格使用。 這裡只是為了講解的系統性,專門地提一下。

近體詩的句法

近體詩因為句數限制,更主要的是由於要講究平仄、對仗。為了加強藝術感染力,因此就產生了一些與古散文以及古詩都很不同的句法特點。主要有四種情況:

一、活用。

1、詞類活用。用作動詞。例如:

檻外低秦嶺,窗中小渭川。低、小(意動用法)

——覺得秦嶺低了,覺得渭川小了。

澗花輕粉色,山月少燈光。輕、少(使動用法)

——使婦女的粉花顯得微不足道,使燈光顯得不明亮了。

子能渠細石,吾亦沼清泉。渠、沼(名詞用作動詞)

——你能在碎石間開渠引水,我也能使清流蓄為池沼。

2、詞與詞的組合關係也比較靈活。例如:

暫止飛鳥將數子,頻來語燕定新巢。

——「暫止飛鳥」和「頻來語燕」都是動詞性片語作定語來修飾名詞的。

3、把詞類活用與特殊的組合關係結合起來。例如:

月明垂葉露,雲逐渡溪風。

——露水從葉上垂下,月光把它照得晶瑩明亮。風從溪上颳過,雲隨著風飄過小溪。"

二、錯位。

1、允許主、賓、定、狀語的位置與常規詞序不同。例如:

柳色春山映,梨花夕鳥藏。

——應為「春山映柳色,夕鳥藏梨花。」的錯位。

雲掩初弦月,香傳小樹花。

——後一句應為「小樹花傳香」的錯位。

內分金帶赤,恩與荔枝青。

——應為「內分赤金帶,恩與青荔枝。」的錯位。

晴浴狎鷗分處處,雨隨神女下朝朝。

——按常理應說成「晴浴狎鷗處處分,雨隨神女朝朝下」。

2、在主謂結構之間插進另一詞或片語。例如:

盤飧市遠無兼味,樽酒家貧只舊醅。

——按常規詞序應是「市遠盤飧無兼味,家貧樽酒只舊醅」。

玉璽不緣歸日角,錦帆應是到天涯。

——按常規詞序應是「不緣玉璽歸日角,應是錦帆到天涯」。

三、省略。

近體詩的省略,大致有如下幾類:

1、省略比喻句中的「如」、「像」、「同」等比喻詞。例如:

山名天竺堆青黛,湖號錢塘瀉綠油。

——天竺如同堆積著青黛,錢塘江水也似流瀉的綠油。

山河破碎風飄絮,身世沉浮雨打萍。

——國家被滅了,我像風中的飄絮一樣無著無落,命途坎坷,我如同雨打的浮萍一般隨波漂流。

2、省略副詞後面的動詞。例如:

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

秋窗猶曙色,落木更天風。

「自、空、猶、更」這類副詞後面的動詞,有的能補出來,有的補不出來。

3、省略動詞謂語,只剩名詞或名詞性片語。例如:

春浪棹聲急,夕陽花影殘。

——春浪高而棹聲急,夕陽斜而花影殘。每句都由兩個名詞片語加後面的形容片語成。其它的都省略了。

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

——每句都由兩個名詞或名詞性片語組成。

巴山楚水凄涼地,二十三年棄置身。

——每句都只是一個單獨的名詞性片語,兩句合起來,是說在巴山楚水之間被棄置了二十三年。這種句子與其說是省略,不如說是緊縮,因為你在句子的字裡行間找不出什麼字被省略了字、詞。

四、緊縮。

緊縮,詩中的句子可以看成是複句(兩個分句)緊縮而成的。例如:

國破(但)山河(仍)在,城春(故)草木(益)深。

(因)感時(而)花濺淚,(因)恨別(而)鳥驚心。

(因)潮平(故)兩岸失,(因)風正(故)一帆懸。

浦干(因)潮未應,堤濕(因)凍初銷。

(因)水凈(故)摟陰直,山昏(因)塞日斜。

《平水韻》中的入聲字

古人把讀音分為平、上、去、入四聲。

平聲就是現代語音中的第一聲(陰平)和第二聲(陽平)。

上聲(第三聲)和去聲(第四聲)也好理解。

比較難以理解的是入聲。入聲的定義為發聲短促的音。大部分的入聲字,其聲母也都口型不張。不管音調高低,都顯得抑而不揚。所以統統被列為仄聲。

發音為第三聲(上聲)和第四聲(去聲)的入聲字,我們不會搞錯,自然而然地會把它列入仄聲。發音為第一和第二聲的入聲字則往往會被我們當作平聲使用。例如:石、竹、白、格、閣、熟、讀、復、俗、燭、剝、雀等,我們一不留神就會誤把它們用作平聲,從而使得句子不合詩律的平仄要求。

有一些詞牌,是押仄聲韻的,有的押上聲、去聲韻,有的還是專押入聲韻而不得與其它聲韻混押。我們稍不留神,也容易搞混了。所以要學習寫近體詩或填詞,入聲字的識別,也應是重要的一個環節。

以上敘述,鑒於本人學識所限,錯漏之處在所難免。之所以推介給大家,一是為給此前沒有接觸過近體詩的詩友們灌輸一點詩律知識。二也是為了對自己詩律知識進行一次系統地梳理,使之更加鞏固。如有不不妥,敬請指正。

查顯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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