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失足婦女建言做什麼別做貪官情婦

又看到官員殺害情婦的報導。

20日,有人在撫州市金巢開發區一片荒林的溝里發現一具屍體。經警方初步調查,死者為撫州市市委黨校的一名女性老師。據初步消息,死者原來在撫州市一所理工大學上大學,上學期間成為余凱的情婦。警方調取死者QQ記錄後,初步認定南豐縣委宣傳部長余凱有作案嫌疑。記者獲悉,南豐縣委常委余凱涉嫌違法違紀問題,正在接受調查。(人民網2月22日)

案情尚在偵查之中,有一點基本可肯定,余部長是名貪官。記得中紀委一位高官曾說過,貪官95%以上有情婦,可不可反過來說,有情婦的官員95%以上是貪官?貪官殺情婦已算不上新聞,筆者可舉出很多——

宣州區副區長章宏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安徽宣城市檢察院批准逮捕。死者梅某,系宣州區一諮詢公司老闆。章宏斌供述,和梅某成為情人後,梅某看到自己分管招商引資,不停地以生意需要為由借錢。殺死梅某就是因她索要一筆200萬元貸款遭拒後,聲稱要告發惹怒了章宏斌。(中國新聞網2010年12月13日)

十堰市鄖縣公安局破獲一起殺人拋屍案,死者李某系鄖縣政務中心主任李光升情婦,李多次提出要與李光升結婚,否則就告發李光升。李光升惱羞成怒將李某掐死,並拋入河中。(武漢晚報2010年12月15日)

原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委書記謝再興被杭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後,已交代承認其殺害情婦事實。(人民網2010年4月1日)

海南省安定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岑某對情婦陳某痛下殺手,後拋屍定安縣南扶水庫。09年2月24日,岑某被定安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捕。(海南網2008年12月)

因雇兇殺死情婦,北京市房山區原政協副主席兼區委辦公室主任許志遠被市檢一分院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許志遠的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北京青年報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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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並非在街頭攬客、在賓館酒店提供色情服務的小姐才是失足婦女,小三、二奶、情婦......都應歸在失足婦女之列。成為失足婦女的原因很多,說起來話長,就不說了,但有句建言筆者不得不說,那就是做什麼千萬別做貪官的情婦。因為:

一、官員的正常合法收入是養不起情婦的,養得起情婦的官員肯定是貪官。貪官貪污受賄只是暴沒暴露、早暴露遲暴露的問題,蹲大牢的風險隨時存在,貪官的情婦到頭來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二、貪官看上去外表風光,車接車送、胡吃海喝、出手闊綽......都是那頂烏紗帽帶來的,為了保住烏紗,貪官會不惜一切,千萬不要輕信貪官談什麼感情。以上所舉例子,都是貪官因害怕情婦背叛、揭發、影響仕途,挺而走險殺死了情婦;

三、貪官大多智商不低,見多識廣,且擅長偽裝。比如,在溫州甌海區書記謝再興一案的報導中有這樣一段,「大約10天前,記者曾在溫州與謝再興同桌吃飯。當時,謝談笑風生、鎮定自若,絲毫看不出犯過驚天命案後的慌亂」,可就在前一天,謝書記將情婦殺害並碎屍,拋入了大海。和這樣的人同床共枕,有多可怕!

四、還以溫州市甌海區書記謝再興為例,有官員事後反映,「謝再興一直是組織部門的重點培養對象,前程似錦」——聽到嗎,上級組織對官員長期失察讓官員感覺良好,等於放任自流、助紂為虐。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縣委書記對記者說,「謝再興和被他殺害的情婦相好已七八年,這在台州早不是什麼秘密。」這位書記不經意間透露了另一個秘密:現行體制內,官員找情婦很普遍,很正常......這樣的觀念和氛圍,無異於鼓勵、驅使貪官一黑到底,在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

也許有人說上述例子比較極端,畢竟有太多貪官沒有暴露,貪官的情婦亦有安享榮華富貴的,但我還是要對失足婦女說,不要有賭博心理,別相信偶然,沒有被貪官弄死算命大,須知,人們痛恨和唾罵貪官,對貪官的情婦一樣鄙視,貪官情婦如同貪官,都難逃身敗名裂的下場,不過是另一種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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