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生產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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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應急策劃 (一)工程概況

(二) 重大事故(危險)發展過程及分析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4塔吊、施工電梯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6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三)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1、 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塔吊傾覆的應急方案具體如下:假設塔吊安裝時的意外事故;假設塔吊基礎坍塌時可能傾翻;假設塔吊的力矩限位失靈,塔吊司機違章作業嚴重超載吊裝,可能造成塔吊傾翻。  2、 突發事件及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a 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b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c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d塔式起重機附牆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並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桿件。   e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迴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f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規定。  g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j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製施工方案,經總工審批後遵照執行。   k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l塔吊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 應急準備   1、 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塔吊傾翻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 鄒伯祥(總經理) 13907140518 02787267719  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繫,及時發布現場信息。   下設:   技術支持組 組長: 張 穎(總工) 13697329197  搶險搶修組 組長: 唐志祥(生產部經理) 13971527642  後勤保障組 組長: 何曉華(安全與技術保障部經理) 15826607018  應急組織的職責及分工   組長職責:   1)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与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技術支持組職責:   1)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搶修組職責:

1)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2)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3)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4)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5)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6)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複查和評估。   後勤保障組職責: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4)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5)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四、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1、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 急救藥箱1個;   3)、 手電筒 3個(塔吊、電工、經理各1個);   4)、 對講機6部。

5)、 小汽車2部。

2、技術措施

1)積極按照施工國家標準規範規定的要求開展和組織搶救,防止事態的繼續發展、擴大。

2)及時劃分應急區域、安全區域,事故邊坡危害半徑以內的任何區域為應急區域範圍。

3)開展救援工作時,制定統一的指揮信號和行動方案、組織路線,任何人的行動和作業都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和領導。

4)堅持救援工作時的過程式控制制,提高救援工作質量,及時處理好連帶突發事故。

5)及時報告與塔機相關的各部門,使他們及時了解和採取應急措施。

6)加強應急救援措施的開展工作、進一步提高應急水平,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7)處理電氣故障應由專業電工進行。

 3、 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五、 應急響應 (1)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2)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電話通報各相關負責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3)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六、 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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