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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學記4

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學記4

大願法師講解

受持不殺生戒的社會意義

我們受持不殺生戒的社會意義也是非常廣大的,不要認為學五戒只是我們佛弟子的事情,其實五戒推廣開來,對於社會的穩定,對於世界的和平,對於人類的發展都有極大的利益。為什麼呢?

一、受持不殺生戒是社會穩定的基石。如果整個社會人人都能夠受持不殺生戒,都能夠懂得尊重生命,都能夠提倡眾生平等,社會才會有安定和繁榮,社會才能穩定,才能和諧。

二、受持不殺生戒也是世界和平的基石。我們打開電視看新聞,基本上都是說大大小小的衝突、戰爭。要麼就是美國打伊拉克,要麼就是印度跟巴基斯坦打仗,要麼就是以色列跟巴勒斯坦打起來了……全世界不是這裡,就是那裡,到處都在衝突。

可見如果都能夠守持不殺生戒,世界產生整個和平。並不是好像美國那個方法說,去攻打伊拉克就可以以暴制暴。其實是不可以的,以戰爭絕對不能夠制止戰爭。從根本上來說,我們根除戰爭的方法就是都能夠守持不殺生戒。

並且從因果上來說,祖師大德有一個偈頌:

千百年來碗里羹,冤深似海恨難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請聽屠門夜半聲。

眾生在生死流轉之中,不能夠守持不殺生戒,就冤冤相報何時了。

佛陀住世的時候,曾經叫大家要受持不殺生戒,處理過一些種族的衝突。比方說,釋迦牟尼佛的父族是釋迦族,母族是拘利族,兩個族是親族,但是也經常因為水源的問題發生衝突。有一條河叫做廬奚多河,這條河是流經釋迦族和拘利族兩個族土地中間的一條河。因為都是農耕社會,爭水源就最重要,經常因為水源而爆發一些衝突。

根據《法句經註疏》上面的記載,曾經有一次,連續很久都沒下雨了,乾旱,這條河裡面水很少了,所以兩個族就爭奪水源,都各自準備了兵馬,準備打起來。這時候釋迦牟尼佛就以神通力坐在河的中央,跟兩個族說:「你們兩個族都是我的親族,一個是父族,一個是母族,我會在一個公平的立場來勸說。水對於我們都很重要,因為有了水源,我們人才能生存,但是不能夠因為爭奪水而去傷害生命,如果你為了爭奪水先去傷害生命,然後留下很多的孤兒寡母就很不值得了。到底是血珍貴,還是水珍貴呢?」這樣子勸說以後兩個族就言歸於好,然後大家共同商量比較合理的辦法。所以我們要能夠受持不殺生戒。

三、受持不殺生戒也是社會繁榮發展的基石。人類就是因為不能完全受持不殺生戒,所以讓自己生存的環境也越來越惡化,無論怎麼說環保,也很難做得成功。因為沒有好好地受持不殺生戒,所以無數的動物都遭到捕殺,很多珍稀的物種都瀕臨滅絕,大量的森林都遭到砍伐。整個生態平衡受到破壞以後,反過來也就給人類自身的生存帶來危機。所以我們要做好環保,首先一定要做好心靈環保,息心就是息災,心不息的話,貪、嗔、痴慾望很重,要息災是很難的。然後大家都來共同守持不殺生戒,尊重生命,慈悲不殺。

這是受持不殺生戒的社會意義。

【余上七種殺,說犯與不犯,同如上火坑。】

這個與前面的那個無煙火坑的詳細說明一樣。

【若人,作人想,殺,是罪不可悔。人,作非人想,殺;人中生疑,殺,皆犯不可悔。非人,人想,殺;非人中生疑,殺,是中罪可悔。】

蕅益智旭法師認為應該按照六句來結罪。兩句是結重罪,不可悔罪;四句是結中可悔罪。

兩句結重罪,是人,人想,不可悔。也就是說,你傷害的對象,對境是人;人想,就是說你明確判斷他是人,然後你傷害他,這樣子是犯不可悔罪。

人,人疑,不可悔。對境,傷害的是人;人疑,就是說你懷疑你傷害的對象是人,雖然有一點疑惑,但是你還是想著可能是人,這樣子你還是去傷害了的話,也是犯不可悔罪。

另外的四句是中可悔:

第一個是人,作非人想。你所傷害的對境是人,但是你當時或者因為天黑,或者因為其它緣故,你沒有看清楚,認為那是非人,所以你是想傷害非人,最後的結果是傷害了這個人,那麼犯的是中可悔。

第二是非人,作人想。傷害的是天龍鬼神,但是你作人想,是中可悔。

第三是非人,非人疑。你所傷害的是非人,但是你自己心裏面也懷疑是非人,這樣子犯的是中可悔。

非人,非人想,也是中可悔。傷害的對境是非人,天龍鬼神,然後你心裏面也確認那些都是非人,這樣子犯的話是中可悔罪。

所以這是六句來結罪。

【又一人被截手足置著城塹中,又眾女人來入城中,聞是啼哭聲便往就觀,共相謂言:「若有能與是人葯漿飲,使得時死,則不久受苦。」中有愚直女人,便與葯漿,即死,諸女言:「汝犯戒不可悔。」即白佛,佛言:「汝與葯漿時死者,犯戒不可悔。」】

這一段是說,有一個人因為犯了罪的緣故,就被執刑,把他的手腳都砍斷了。「城塹」,塹就是護城河,拋在那個護城河。

有一些女人到城裡面來,聽到那個人在啼哭,就去看。看了以後,有人就說:「你看這個人這麼痛苦,手腳都砍斷了,在這裡生不如死,如果有個人能夠給他一點葯漿,就是給一點毒藥他喝,讓他早一點死了,就可以不用很長時間受苦了。」她們中間有一個女人,「愚直」,比較直接,她不夠智慧,所以馬上給一些毒藥那個人吃,那個人吃了以後就死了。其她女人跟她說:「哎呀,你犯戒了,不通懺悔的罪。」

就去問佛陀,佛陀說:「汝與葯漿時死者,犯戒不可悔。」

這裡面其實有幾重意思要說,經文比較略。

第一重,那一群女人都在作議論的時候,大家每一個人都犯了一個小可悔罪。

第二重,大家討論以後,如果都是同一個心思,希望有一個人能夠找出一點毒藥來,吃下毒藥那個人因此而死掉,這一群女人每一個人都犯了不可悔罪。

第三重,在沒有給他之前,已經找到毒藥了,知道了就應該要阻止,不要給那個人喝這個毒藥。否則知道不去阻止的話,也是犯中可悔罪。

所以自作教他安樂死,都是犯不可悔罪。因為這個人他業報沒有受盡,你現在給他作安樂死,下輩子還是要再受業報,而且還會增加。

佛陀在經上打了一個比方,好像一頭驢子馱著很重的貨物,在懸崖邊上走很辛苦。這個驢子就想著:「我只要把貨物倒掉,就不用再受苦,拉得這麼辛苦了。」它就故意往懸崖邊上跑,把一車貨物都甩下去了。這個驢子的主人就很生氣,拿皮鞭來抽打驢子,並且繼續把它拉下去,裝上更重的貨物,讓驢子去拉。

這個比方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業報沒有盡,你用安樂死,後生的苦報更重。

【若居士作方便欲殺母,而殺非母,是中罪可悔。】

為什麼是中罪可悔呢?就是說起了一個造五逆罪的惡念,想殺自己的母親,但是所殺的是「非母」,所殺的人不是自己的母親,那麼是中罪可悔。因為他的動機是殺自己的母親,所以他是在母親這邊得到方便罪,不是在「非母」那邊結罪。

【若居士欲殺非母而自殺母,是犯中罪可悔,非逆。】

如果他不是要殺自己的母親,但是誤殺了自己的母親,也是犯中罪,可以懺悔,不是犯五逆罪。看他的動機。

【若居士方便欲殺人,而殺非人,是中罪可悔。】

是在人這邊結得方便罪。

【若居士作方便欲殺非人,而殺人者,犯小可悔罪。】

為什麼是小可悔罪,不是中罪呢?因為他的動機是殺非人,所以是在非人那邊結罪,雖然誤殺了人,但是在非人那邊結罪,所以是小可悔罪。.

【若人懷畜生胎,墮此胎者,犯小可悔罪。若畜生懷人胎者,墮此胎死者,犯不可悔。】

比方說我們講過的那個鹿女,這個母鹿懷上一個人胎,那個就是畜生懷人胎,如果墮這個胎死,就是犯不可悔。

【若居士作殺人方便,居士先死,後若有死者,是罪犯可悔。】

為什麼是可悔罪呢?因為造殺業的這個人他先死掉了,死掉以後,他這個盡形壽的戒體就沒有了。他前面曾經有興殺方便,有傷害過人,那個人當時沒有死亡,等到這個殺人的人先死了以後,那個被殺的人才死,所以後面死亡的這個人相對於前面動手殺人的那個人來說,前面的那個人就沒有犯破根本戒的罪,沒有犯重罪,而是可悔罪,犯支分罪。

【若居士欲殺父母,心生疑:「是父母非耶?」若定知是父母,殺者,是逆罪,不可悔。】

這一句我們也要六句來分別。

對境來說,首先對境是父母,這個造惡業的人他的想法是什麼?

第一種,是作父母想,被他傷害的是父母,然後他自己傷害,動手的時候也想著,也知道這個是他的父母。這樣子是犯不通懺悔的五逆罪。

第二種,對境是父母,然後父母疑。也就是說去傷害父母的那個人,他就不能肯定,但是懷疑是他的父母,然後也去殺害了父母,這個也是五逆罪,五無間罪,也是不通懺悔的。

第三種,對境是父母,但是這個人想著:「可能不是我的父母吧。」非父母想,非父母想就是想著不是他的父母,然後他所犯的是不可悔罪,但是非逆罪,不是五無間罪。為什麼?雖然被他傷害的是父母,但是他當時殺的時候,不是要殺他的父母,想著那個不是他的父母,所以他得到的是殺人這個不可悔罪,但是沒有犯五逆罪。

第四類的分別就是非父母,父母想。意思就是說對境,被他傷害的人不是他的父母,但是他殺的時候,當時以為是他的父母。他的動機是要傷害他的父母,但是他的父母沒有被傷害,所以在父母這邊結罪,因為沒有被他傷害,就沒有結這個五逆罪,而是不可悔罪,並且他已經傷害了其他人。

第五類是非父母,非父母想。對境不是他的父母,他自己也認定不是他的父母,然後傷害對方,是不可悔罪。

第六類是非父母,非父母疑。不是他的父母,他心裡也就有一個懷疑,不敢肯定,到底是不是他的父母呢?這樣子犯的也是不可悔罪。

所以這一句應該是有六句的分別,我們才能夠明白這個戒相的不同。

五逆罪和不可悔罪有哪些差別呢?

應該說五逆罪的罪是最重最重,不可悔罪要輕一些。五逆罪是完全違逆人的天性,所以完全違逆自性,完全的一片黑暗,所以他就墮得很深,墮到無間地獄裡面去,罪大惡極,並且是佛法、國法都不容的。

不可悔罪,是受戒以後破戒了,破四重的根本戒。殺生,人,人想,殺心,興方便和前人命斷,這個五緣成犯。還有就是犯盜戒的,乃至於犯邪淫戒,犯妄語戒,這樣子犯根本罪的話,破戒了,是不可悔罪。

另一個方面,在小乘和大乘的顯宗來說,犯五逆罪是不通懺悔的。犯不可悔罪,在小乘裡面說,你要作法懺是沒有辦法懺悔清凈的,但是大乘的取相懺,拜佛菩薩,至誠懺悔,得到瑞相,這樣子能夠成就的話,也是可以通懺悔,但是要見到好相。

還有一重是犯五逆罪障出家,犯五逆罪的人是不能出家的。犯不可悔罪不障,好好懺悔,修這個取相懺。

【若居士生疑,是人、非人?若心定知是人,殺者犯不可悔罪。】

這裡面也是有六句的分別,其中有兩種是上品不可悔,有四種是中品可悔。

第一,對境是人,這個造業的人也作人想,確定對方是人,傷害對方,對方命斷,也是犯上品的不可悔罪。

第二,對境是人,造業的人也是作人疑,懷疑也是人,這樣傷害對方,也是上品不可悔。

第三,是人,非人想。雖然所傷害的對境是人,但是當時造業的人認為是非人而去傷害,這樣子是中品可悔。

第四,對境是非人,造業的人作人想,中品可悔罪。

第五,對境是非人,造業的人非人疑,他懷疑那個也是非人,中品可悔罪。

第六,對境是非人,造業的人也是作非人想,也是中品可悔罪。

所以這個戒相不同,那麼種種的差別,我們就可以知道這個罪的輕重各個不同。這個對境可能是人,可能是非人,可能是畜生。想就是心中的想法,比方說人,人想,就是說外境是人,心中間也認定他就是人,如果傷害這個人,並且前人命斷,還是犯不可悔。

也是有六句的分別,其中有兩種是上品。

還有一種是人,人疑,外境是人,心中懷疑到底是人還是非人,殺者也是犯不可悔。

【若人捉賊,欲將殺,賊得走去,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是賊。若居士逆道來,】

就是說有個賊逃跑了,政府或者整個的聚落,這個村莊的人都來追趕,要捉拿這個賊,這個居士剛剛迎面走過來就看到了。

【追者問居士言:「汝見賊不?」是居士先於賊有噁心瞋恨,語言:「我見在是處。」以是因緣,令賊失命者,犯不可悔。】

然後追的人來問他:「剛剛有一個賊,你看到他沒有?」這個居士對這個賊生起一個嗔恨心來,就說:「我看到,在什麼什麼地方。」然後那些人就把賊抓住了,賊就失去性命了。這樣子這個居士也是犯不可悔罪。為什麼?教他殺,隨喜殺。

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如果有個壞人跑到我們寺院裡面來,我們是報警還是不報警啊?我們報警會不會犯這個戒?如果報警,壞人給打死了,我們是不是犯了不通懺悔的根本罪?

還有我們看到那個壞人在逃跑,躲到山裡面去,我知道他在哪裡了,警方在通緝他,我明明知道,他問我,我是不是告訴他?我不告訴,好像我也違法;我要告訴的話,如果那個人死掉了,好像我也有罪,那怎麼辦?

其實很簡單的,戒相一定要學通。如果看到壞人到寺院裡面躲藏起來,應該要報警。為什麼要報警呢?但是你的發心,這個動機就很重要。你不要以一個嗔恨心,「哎呀!那個破壞三寶,這個怎麼行!馬上報警。」不要是那樣子的動機,就是說你的想法應該不要讓這個人來三寶面前造更大的惡業,這樣子的動機就是很好了。你的動機一個是護持好三寶,再一個也護持了那個人,免得他進一步地造惡業。這樣子的心就是學習釋迦牟尼佛因地的菩薩行為,這樣子想就對了。

還有那個壞人在逃跑的過程之中,你知道他躲藏在哪裡,應不應該報警呢?也要看你什麼心態。要注意,可能會有幾種想法,哪一種想法會最好呢?

第一種想法是希望這個壞人不要繼續造惡了,得到這麼好的人身,千萬不要再造惡了,也希望保護社會大眾的安全,不然的話,讓他到處流竄會傷害很多人。基於這樣子的慈悲心來報警,這個是非常好的。

還有一種是基於一種嗔恨心,想著:「哎呀!這個傢伙罪有應得,活該。」這樣子想你還是有過失的,要以賢善的心。

第三種是貪心。哎呀!那裡懸賞,電視裡面已經打了一個廣告,通緝某某罪犯,如果是有誰提供線索,獎勵三萬元,我能夠得三萬元,趕快去報。這個是因為貪心,如果是這樣子的話,肯定是有過失,而且還是比較重。所以任何時候都要有一個賢善的發心,所以我們學《五戒相經》也要會學。

【若人將眾多賊欲殺,是賊得走去,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是居士逆道來,追者問居士言:「汝見賊不?」是賊中,或有一人是居士所瞋者,言:「我見在是處。」若殺非所瞋者,是罪可悔;】

為什麼「是罪可悔」呢?因為他所嗔恨的人沒有被殺,所殺的是「非所瞋者」,所以是在他所瞋恨的人那邊結罪,得到一個方便罪,所以說是罪可悔。

【餘如上說。若居士,母想,殺非母,犯不可悔,非逆罪。】

「若居士母想,殺非母」,他當時殺的時候是想著是他的母親,但是他所殺的非母,最後的結果沒有殺到他的母親,在他母親那邊結罪是犯不可悔罪,但不是五逆罪。

【若戲笑打他,若死者,是罪可悔。】

如果是開玩笑,在拍他一下,突然他就死掉了,這個罪是可悔。

【若狂,不自憶念,殺者,無罪。】

如果是這個造業的人,他當時是頭腦不清醒,瘋狂了,癲狂了,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這樣子去傷害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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