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雙創幫扶?謹防墮入傳銷犯罪圈套!海豐首宗傳銷犯罪案件宣判

互聯網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商機的同時,也給不法分子投機取巧,例如利用網路進行傳銷活動謀取暴利。近日,汕尾中院通報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銳利用網上「雙創幫扶」項目發展下線並牟利,海豐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李某銳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據悉,該案是海豐法院首宗宣判的傳銷犯罪案件。

記者了解到,傳銷組織「深圳幫扶農商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打著自己及其關聯公司的名號,宣稱其「雙創幫扶」項目是「幫助數百萬復轉軍人和大學畢業生創業、創新,作創客」,實則利用傳銷制度誘導加盟者通過「拉人頭」牟利。該平台的運作模式為:在網站及APP上通過購買規定的課程成為會員,獲取積分並層層發展下線會員抽取提成,通過高額返利引誘大量發展會員。

2017年5月,被告人李某銳通過網路獲悉該傳銷組織後,為謀取利益,使用其本人、妻子林某連、朋友林某強、妻妹林某青的居民身份證及銀行卡註冊成為會員,共花費14000元為以上四個會員賬號購買「雙創課程」成為「有效創客」,以便向下發展會員,謀取返利。其中,林某連的賬號為該傳銷組織的第33級會員,林某強、林某青、被告人李某銳的賬號依次為其下線,分別為第34級、35級、36級會員,以上賬號均由被告人李某銳實際操作控制。

為誘導更多人員加入該傳銷組織,被告人李某銳多次通過微信群等發布「雙創幫扶」項目的虛假信息進行宣傳。截至案發,被告人李某銳作為推薦人發展了黃某芬、吳某平作為下線,黃某芬又作為推薦人發展了邱某鋒等34人共4級作為下線,吳某平發展了周某華等4人共3級作為下線。至此,被告人李某銳作為「雙創幫扶」項目的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共40人5級,其本人及其控制的林某連、林某強、林某青等4個賬號共獲得返利金31060元(均未提現)。2017年11月30日11時許,被告人李某銳經公安機關通知後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丨法院判決:被告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海豐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銳無視國家法律,以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網路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李某銳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獲得的返利金均未實際提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海豐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決。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李某銳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上訴,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

丨法官提醒:提高安全意識,謹防傳銷犯罪陷阱

辦案法官介紹,近年來傳銷犯罪不斷蔓延,花樣百出,層出不窮,尤其是網路傳銷活動,很多都打著各種網路新概念和新型營銷方式的旗號,採取虛假、誇大宣傳的方式,他們的包裝無所不用其極,讓人民群眾防不勝防,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財產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該案的審理有力打擊並震懾了非法傳銷犯罪分子,維護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對廣大市民起了很好的教育和預防作用。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要提高安全意識,警惕「暴利誘惑」,防止墮入傳銷犯罪的圈套。對於網上規則複雜、名頭響亮的經濟活動,一定要高度警惕,因為這其中往往隱藏著傳銷陷阱。不過傳銷行為無論怎樣改頭換面,都少不了交納入門費、發展下線、按照參加人員數量獲取提成等特點。一旦發現傳銷活動,大家應立即向當地公安、工商部門舉報。文章來源:南方plus客戶端,特此鳴謝!


推薦閱讀:

家人進了傳銷怎麼辦?
如果卡納瓦羅離開了天津權健,你還會關注權健嗎?
傳銷青年的自救樣本:逃離「蝶貝蕾」
武漢盤龍城一小區內62個「1040陽光工程」傳銷窩點被搗毀
我被騙入傳銷組織的那三天

TAG:犯罪 | 案件 | 傳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