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皮貿易與北美殖民地的發展
摘要:毛皮貿易在北美早期史上佔據非常重要的地位,早期殖民者尋求不到貴金屬,轉而求其次,以毛皮為替代品,毛皮貿易遂成為北美各個殖民地便捷的牟利手段。它不僅是新法蘭西殖民地的經濟基礎,也是其他殖民地發展的經濟補充,還是促使英法在北美爭霸的一個重要因素。毛皮貿易對北美早期的經濟發展、政治格局和種族關係等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直到19世紀中期以前,毛皮貿易一直是北美大陸上一種重要的邊疆開發模式,它既指獵取和交換以海狸皮為代表的優質動物裘皮的商業行為,也包括交換動物皮革的行為,如北美東南部的白尾鹿皮、西北地區的馴鹿皮及大草原上的野牛皮交易等。毛皮貿易是當時北美大陸上少數幾種依靠印第安人的合作才能夠開展下去的經濟形式,這與以搶佔印第安人的土地為特徵的農業邊疆開發模式具有鮮明的區別。當時歐洲的主要列強:英國、法國、荷蘭、瑞典、西班牙、俄國和後來的美國都曾經在不同時期先後捲入過這一貿易,它對當時的國際關係和北美洲的歷史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沒有毛皮的故事,就無法理解格蘭德河以北這片大陸的早期歷史」。歐美學界雖然針對毛皮貿易出版了豐富的研究成果,但對其浪漫性強調有餘,而對於其在北美殖民地發展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此外,美國學者的研究大多囿於本國範圍,而加拿大學者又對美國那邊的問題抱有一些偏見,對北美毛皮貿易宏觀上的把握不足。對我國學術界而言,對北美殖民地開發時期的歷史研究一直重視不夠,對毛皮貿易的歷史更是少有研究,因此,本文試圖就毛皮貿易對北美殖民地早期(七年戰爭結束前)的影響進行探討,以圖推動北美早期史和毛皮貿易史研究的深入發展。
一、歐洲殖民者在北美尋求貴金屬的替代品
1492年哥倫布到達美洲這一事件標誌著地理大發現時代的正式到來。率先開闢新航路的葡萄牙和西班牙從中取得了巨額的經濟利益。在葡萄牙和西班牙探險活動的刺激下,西歐其他國家也進行了類似的地理探險。出於對伊比利亞勢力的忌憚,他們首先選擇前者所沒有涉足的北大西洋下手,力圖避開西班牙控制的南美洲,從西北方向尋找一條直接通往東方的道路。1496年,英國航海家約翰·卡波特(JohnCabot)到達了紐芬蘭,並宣布紐芬蘭為英國國王的領土。1524年,服務於法國的義大利探險家維拉扎諾(GiovannidaVerrazzano)率領他的船隊航行到了北卡羅萊納一帶,然後沿著海岸向北航行,到達了哈德遜河的河口,並一直往北航行到了新斯科舍一帶。1534年,另一位法國探險家雅克·卡蒂埃(JacquesCartier)也來到北美東海岸。他們駛入了一個大海灣,為了紀念早期的基督徒聖勞倫斯,他們以他的名字命名了這個海灣。在第二年的航行中,卡蒂埃深入聖勞倫斯河,達到瀑布處,並發現了一個叫霍查拉加的印第安人大村落,卡蒂埃將上面的山命名為「皇家山」,即蒙特利爾。1609年,受雇於荷蘭的英國航海家亨利·哈德遜(HenryHudson)率船隊航行到了今日紐約市一帶,以他的名字命名了這裡的一條大河,並上溯了200公里。1610年,哈德遜率英國船隊深入哈德遜灣探險,結果船員發生嘩變,哈德遜父子最後不知所終。
到北美洲來探查的殖民者註定是要失望的,這裡沒能發現他們所夢寐以求的貴金屬。但西歐探險者們卻意外地在北美髮現了其他可以牟利的物品,那就是北美洲東海岸豐富的自然資源。約翰·卡波特發現紐芬蘭附近海域蘊藏著豐富的鱈魚資源。紐芬蘭多魚的消息吸引各國漁民們的到來。到卡蒂埃來北美洲探險的時候,每年大約有150艘法國漁船,其他地區的200艘漁船,外加比斯開地區的30艘捕鯨船定期來此捕魚。
紐芬蘭漁業的發展不僅為歐洲提供了一種重要的食物來源,還無意中引導出北美的另外一個重要的產業:即毛皮貿易。基本上還處於石器時代的印第安人對白人漁民隨船攜帶的刀、斧、鍋等金屬器具非常感興趣,而他們唯一能夠拿來與漁民交換的就只有身上所穿的毛皮衣服。於是,紐芬蘭的漁民不由自主地成為第一代毛皮商人。研究毛皮貿易歷史的學者菲利普斯指出:「漁業成了毛皮貿易之母,它本身變成了母國殖民新法蘭西的各種嘗試的基礎。」法國探險家雅克·卡蒂埃是有記載的第一個大張旗鼓地進行毛皮交易並以此作為出航目的的歐洲人。他1534年航行到北美東海岸時,遇到了主動要求交易的麥克米克人,遂拿船上的物品同後者交換,後者不僅把所有的毛皮都交換了,連身上所穿毛皮衣物也都換了白人的物品,以至於「光著身子回家了,還示意明天會拿更多的毛皮回來」。
雖然早在1501年,探尋西北水道的葡萄牙探險家考特·里爾(CorteReal)就留下了這一帶盛產毛皮的記載。1524年,受雇於西班牙的探險家斯蒂芬·哥梅斯(StephenGómez)沿新斯科舍和新英格蘭海岸航行時,曾經帶回了身著各種毛皮的土著人和許多珍貴的毛皮,並最終賣給了法國人。但是對於已經取得重要的金銀產地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來說,他們的主要精力卻放在了已經發現的唾手可得的貴金屬方面,毛皮的價值並沒有真正引起他們的興趣。而對於後來的英法荷等殖民者來說,北美的毛皮成為了他們尋找不到黃金的一個理想的替代品。
毛皮貿易之所以能夠從其他大宗產品經濟形式中脫穎而出,在北美歷史上佔據重要地位,不僅因為毛皮奢華,更重要的是其豐厚的利潤。人類社會利用毛皮的歷史由來已久。珍貴的毛皮價格不菲,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11世紀一位西北歐的教士認為:「不論對錯,我們把得到一件貂皮袍子等同於至高幸福。」1336年,英王愛德華三世時期頒布的一項法令規定:只有王室成員、貴族和領取100英鎊以上薪俸的教會人士才可以穿著珍貴毛皮。15世紀的時候,一件長款的皮袍子要價值33先令零4便士,一件短款的也要26先令,這在當時可是一筆不菲的支出。
大約從16世紀開始,歐洲的消費時尚出現了變化,海狸毛皮製作的氈帽成為歐洲上流社會追逐的新寵。在中世紀,人們根據帽子的高低來顯示社會地位的尊卑,而且在雨傘發明以前,由於海狸毛具有離水即乾的特性,用這種毛皮壓制而成的氈帽不僅不易變形,而且防水性好,可以充當雨具。用美國歷史學家沃爾特·奧莫拉(WalterO』Meara)的話說:「擁有一件上好的海狸皮製品就是一名男人或女人的上流社會地位的證明。」正是在這種時尚的帶動下,北美洲豐富的毛皮資源為尋求貴金屬失敗的西歐殖民者打開了一道機會之門。白人殖民者從土著人那裡以低廉的成本交換毛皮,運到歐洲加工後,一張海狸皮至少可以增值1000%,甚至可以獲得200倍以上的利潤。在17-18世紀的時候,一張好的海狸皮可以在歐洲市場上賣到90先令,相當於2005年的400英鎊左右。
其次,北美豐富的各種動物資源是毛皮貿易得以發展的保障。北美大陸是一片資源極其富饒、物種十分豐富的地區。自東部海岸一直綿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都是茂密的森林,生存於這片廣袤的森林中的動物物種非常豐富。據估計,當時北美東部一片10平方英里的森林裡,可以生存5隻黑熊、2到3隻美洲豹、2到3隻狼、200隻火鳥、400隻白尾鹿、2萬隻灰松鼠。當歐洲人剛剛來到北美洲時,這裡估計有1000萬隻海狸,這種動物每年的增殖率是20%,每平方英里平均10到50隻不等。海狸皮被早期的殖民者認為是「所能發現的最好的商品,為本地帶來現成的金錢」。美國東南部的森林裡還生活著大約4000萬隻白尾鹿。這種鹿不僅數量眾多,而且繁殖力驚人,4雌2雄共6隻鹿,在6年內,可以變成160隻。綿延的森林西邊是一望無際的大草原,這裡最典型的動物就是野牛(bison),從阿巴拉契亞山西麓到落基山以西的高原盆地中都能見到這種動物的身影。「當第一批歐洲人抵達北美中部的大平原時,它們發現龐大的野牛群在那裡閑逛。這些野牛群,其數量最少也有4000萬頭左右,很可能總數達到了6000萬頭」。早期的西班牙探險家科羅拉多說道:「我發現野牛數量如此之多,以至於無法估計它們的數量,在我在草原旅行的每一天,直到我返回,它們從未在我的視線中消失過。」除北美野牛外,草原地區最主要的肉食性動物是狼和郊狼。據估計,在白人到達草原前,草原上至少生活著150萬隻狼。西部太平洋山區也是動植物的天堂。這裡最頂極的動物就是棕熊。甚至到1857年,紐伯里(J.S.Newberry)還寫道:「在加利福尼亞的海岸山脈和希拉內華達山的許多地區,熊的數量出奇地多,獵手每年都要獵殺大量的熊,但每年仍有不少人被熊殺死。」加拿大出生的自然學家厄內斯特·塞頓在1929年試圖估計西部動物的數量,他認為棕熊原來有200萬隻,1908年仍然有25萬隻,而到1922年就只剩下800隻了。
第三,毛皮貿易還有利於操作的優點。如海狸皮分量較輕,平均每張皮只有1.5磅左右,體積不大,容易包裝和運輸。同當時農業邊疆對大量勞動力的需求相比,從事毛皮貿易初期的人力和物力投入都不需要太大。而與其他大型的笨重貨物相比,毛皮的交換價值更高。如在新法蘭西處於全盛時期的1754年,駐守西部的士兵只有261人。直接與印第安人從事毛皮交換的商人早年大約只有200人,到18世紀中期也不過600人左右,這就意味著不到1000人控制著當時從大湖區到落基山腳下的大半個北美地區。哈得遜灣公司即便在其毛皮貿易的頂峰時期,全部僱員最多也只有3000人。1811年,在它同西北公司爭奪加拿大西部的白熱化鬥爭時期,在它的76個毛皮貿易站里,只有320名僱員。
與農業邊疆那種與印第安人的尖銳對立相比,毛皮貿易還是一種白人與印第安人合作的邊疆開發模式,它是「作為商人的白人和作為狩獵者的黃種人之間所進行的一項合作」,「除了極個別的特例外,印第安人這邊對歐洲物品的渴望和歐洲人那邊對印第安毛皮的渴望是商人與西北地區的土著人之間的『友誼』的唯一基礎」。除了在19世紀落基山區的捕獵中,美國人威廉·阿什利(WilliamAshley)曾經引入了利用白人捕獵的集會制度外,毛皮貿易在它存在的絕大部分時間裡,都離不開土著人的合作。土著人不僅充當毛皮貿易的狩獵者和中間交易商,印第安婦女還在毛皮貿易中發揮著特別的作用,她們充當毛皮交易中的翻譯與中間人,是毛皮站裡面免費的勞動力。此外,毛皮貿易所必不可少的食品干肉餅(pemmican)的製作也是婦女們的行當。
正由於具備了上述優點,毛皮貿易才從其他行業中脫穎而出,成為北美歷史上最具有傳奇色彩的行業,以至於自17世紀「150年來,歐洲人對西部內陸地區的興趣幾乎一直僅限於毛皮貿易」。
二、新法蘭西殖民地的經濟基礎
隨著歐洲市場上對毛皮的需求與日俱增,在美洲尋求貴金屬和通往西部的水道的嘗試逐漸讓位於毛皮貿易。法國的商人和政治家很快從最初的毛皮貿易中發現了商機,以至於「西海岸的每個港口的商人和冒險家們都把眼睛轉向了美洲的海狸皮」。16世紀80年代每年的交易量達到了20000克朗的規模。雄才大略的國王亨利四世則從北美洲毛皮貿易中看到了建立一個龐大的殖民帝國的輝煌前景。鑒於當時國家無力支付海外殖民的費用,亨利四世力排眾議,採取了授予貿易壟斷權的方式,鼓勵法國商人到北美進行殖民擴張。
正是藉助王室所授予的毛皮貿易壟斷權,「新法蘭西之父」塞繆爾·尚普蘭(SamuelChamplain)主持創立了新法蘭西殖民地。經歷了在芳蒂灣(BayofFundy)所建立的羅亞爾港(PortRoyal)殖民地的嘗試失敗後,尚普蘭最終於1608年在聖勞倫斯河河口變窄處建立了魁北克殖民地。魁北克是法國人在北美洲建立的第一個永久性定居點,它的建立標誌著新法蘭西的真正奠基。
為了鞏固魁北克的生存,尚普蘭採取了多項措施,這些措施對後來加拿大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鑒於毛皮貿易離不開印第安人的合作,尚普蘭想方設法與聖勞倫斯河一帶的印第安人搞好關係。在第一次航行到聖勞倫斯河口的時候,他就與蒙塔格奈人結盟,1608年,又與阿爾貢金人的首領建立了良好的關係。1609年,尚普蘭做出的一項決策對於北美的民族關係和新法蘭西的發展帶來了重大影響。這一年,他與其蒙塔格奈人、阿爾貢金人和休倫人盟友,攻擊了屬於伊洛魁聯盟的莫霍克人的一支隊伍。這次遭遇戰以尚普蘭及其盟友們的徹底勝利而告結束。通過1609年的遠征,法國人鞏固了其與印第安盟友的關係,但從長遠來看,強大的伊洛魁人在法國人這裡受挫後,逐漸倒向南面的荷蘭人和英國人,從他們那裡得到武器供應,成為法國人的可怕對手,有效阻止了法國人向聖勞倫斯河以南擴展勢力。
為了鞏固與其盟友的關係,尚普蘭還派遣白人青年到印第安部落中生活,學習後者的風俗,增強互信和了解。他派布魯爾(étienneBr?lé)與休倫人生活在一起,又讓阿爾貢金人接受另一位法國人維尼奧(NicolasDeVignau)到渥太華河以北的地區與他們一道過冬。1613年,尚普蘭又要他的盟友帶領兩名白人青年去他們中間學習。耶穌會傳教士薩格德在1623-1624年曾經提到了多名深入印第安部落的法國人的名字。此後,法國人到印第安人部落中一道生活成為北美印白關係中的一個特色。沙里沃諾克斯寫道:「當這些印第安人不能變成法國人的時候,法國人就變成了野蠻人。」甚至尚普蘭本人還向印第安人學習駕駛獨木舟的技術。後來在北美毛皮貿易中發揮重要作用的許多探險家和「森林客」都對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非常熟悉。
法國人與印第安人密切交往的最典型證據就是互相通婚了。尚普蘭不僅主動學習印第安人的風俗,還鼓勵雙方互相通婚。耶穌會出於教化印第安人的需要,在17世紀也鼓勵與印第安人通婚。尚普蘭曾經對印第安人盟友說:「我們的年輕小伙將與你們的女兒結婚,我們將會變成一家人。」毛皮貿易作為一種經濟形式,它與農業邊疆不同,需要印第安人的合作。尤其是在新法蘭西剛剛奠基時,離開了印第安人的支持,法國殖民者無法在這裡立足和生存。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維持與印第安人盟友的關係就變得非常重要了。而通婚則是鞏固這一聯盟的有效手段,「在印第安貿易中要取得成功,在每一個部落中娶一個印第安人媳婦不僅是明智的,而且常常是必要的」。但結婚並沒完全如法國人所期望的那樣讓印第安人改信法國人的風俗,相反,許多年輕人倒樂意採用土著人的生活方式。熱納(LeJeune)神父發現:「與印第安婦女通婚的那些法國人不僅不願意採取歐洲的儀式,而且他們的目的也與我們的期望相去甚遠,他們的目的是變成野蠻人,變得跟他們完全一樣。」法國人與印第安人的通婚對於後來加拿大的歷史和印白關係產生了重要影響,從而締造了加拿大歷史上的一個混血民族——梅蒂人。
在新法蘭西公司時期,聖勞倫斯殖民地對毛皮貿易的依賴性進一步加強。1627年,法國新首相紅衣主教黎塞留為了在北美建立一個足以抵抗英國侵略的強大殖民地,而不僅僅是一個毛皮貿易站,授權建立新法蘭西公司,該公司註冊資金為30萬里佛爾,分成100股,故被習慣上稱為「百人公司」。「百人公司」的本意是試圖把這裡建立成為一個可以自我支持的殖民地。根據公司最初的設計,毛皮貿易由商人們來執行,而領主和農民的使命則是耕種土地,生產食物,滿足殖民地的需求,不允許涉足毛皮事務。但是,農民們很快就發現:同印第安人進行貿易,遠比單調的農業耕種更有吸引力,掙得也更多。許多人離開莊園,遁入林中,與印第安人進行非法交易,獲取毛皮利潤。這些人逐漸被稱為「森林遊盪者」或者「森林客」(Coureursdebois,woodrunner,voyageur)。他們是「北美邊疆中已知的最具浪漫色彩和詩情畫意特徵的角色……我們看到他們乘坐獨木舟在水上漂流……我們從很遠就能聽到他們那動人的歌聲飄揚在草原和沼澤中,回蕩在森林和山脈間」。不甘寂寞的領主們也發現經商比從他們的佃農們種地所得收入中收取租金更能獲利,他們對於其佃農淪為「森林遊盪者」不僅不加以阻止,相反進行鼓勵,甚至自己也加入到毛皮貿易的隊伍中,成為毛皮商人。許多著名的毛皮商人和探險家如拉迪森和格羅塞耶、德魯斯等人都是森林客出身。到1680年,大約有800森林客在西部印第安人地區遊盪,他們成為新法蘭西毛皮貿易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甚至連教會都參與毛皮貿易。傳教士本來不應該插手貿易,但為了教會的生存而與印第安人進行的交換活動也是被允許的。除了僱人經營毛皮事務外,有些傳教士甚至隻身加入毛皮貿易之中,引起外界的不滿。據說,有一個修女在被搜查時,其居室中搜出了260磅海狸皮。可見,毛皮貿易已經深入到這個殖民地的各個領域。
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親政後,採納首相科爾波(Jean-BatisteColbert)的主張,認為殖民地要為增加法國的財富和擴展法國的榮譽服務。1663年,新法蘭西再次經歷機構調整,變成皇家殖民地,其地位類似於法國的一個行省。對新法蘭西殖民地而言,它所面臨的任務就是要藉助強大的皇家保護,擴張邊疆,推動毛皮貿易的發展,實現路易十四所描繪的建立起一個龐大的殖民帝國的藍圖。
在兩任殖民總督塔隆和弗朗特納克時期,新法蘭西毛皮帝國逐漸建立起來。塔隆從一開始就知道毛皮貿易對新法蘭西殖民地的重要性,他全力推進毛皮貿易的發展,在鼓勵法國毛皮製造業發展的同時,甚至還在新法蘭西開設了制帽廠和製鞋廠,吸引遊盪在森林中的獵手們前去工作,以消化那些積壓的毛皮。在他的努力下,新法蘭西殖民地的毛皮貿易有了長足的進展:1667年,他剛到任時,這裡出產的各種毛皮的價值是55萬里佛爾,而到塔隆離任時的1672年,增加到150萬里佛爾,法國人確立了在毛皮行業中的主導地位。
當弗朗特納克1672年被任命為新法蘭西總督的時候,新法蘭西的政治和經濟形勢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毛皮產地已經推進到更遠的西部,商人們原來坐等印第安人上門交換的交易模式在英國人、荷蘭人和伊洛魁人的競爭面前已經無法執行。要想在美洲建立一個強大的以毛皮貿易為基礎的殖民帝國,就需要趕在英國人、荷蘭人及其伊洛魁人盟友前面,開拓新的毛皮產地,與更遠處的印第安人建立貿易關係。
為了擴大新法蘭西毛皮帝國的範圍,同時也是為了從中獲得個人利益,弗朗特納克在前人所奠定的毛皮貿易的基礎上,全力推動新法蘭西毛皮帝國向外擴張。他倚重以拉薩爾(RobertdeLaSalle)為代表的一批「持證客」去西部探險,尋找新的毛皮產地,實現他的擴張夢想。法國人以聖勞倫斯河的上源為中心,主要沿兩個方向擴張,一是往西南伸入密西西比河,另一個是往西朝落基山方向探險。其實在塔隆擔任行政長官期間,許多具有開拓性的中小商人就已經深入西部探險。除了著名的拉迪森(Pierre-EspritRadisson)及其姻兄格羅塞耶(MedardChouart,俗稱Groseilliers,即Gooseberries的意思)深入大湖以上進行探險和收集毛皮外,另一位著名的西部探險家是若萊(LouisJolliet),他先是受塔隆的派遣去大湖區探險。1673年,他受弗朗特納克的派遣,與傳教士馬爾凱特一道從密奇里麥基諾出發去探尋密西西比河的源頭。他們從密歇根湖到格林灣,取道福克斯-威斯康星河到達密西西比河,然後順流而下,一直到達阿肯色河河口。若萊一行人擔心再往南走會受到西班牙的威脅,沒有能夠到達密西西比河的河口。發現密西西比河口的這個榮譽最後落到了拉薩爾的頭上。在經歷了多次失敗和挫折後,1682年4月,拉薩爾及其探險隊終於到達了密西西比河河口,他在那裡樹立起法王的標誌,宣布整個密西西比河谷地都是法國的領土,並以國王的名字命名為路易斯安那。雖然對路易斯安那進行殖民的嘗試失敗了,拉薩爾也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他在新法蘭西擴張史上的貢獻是不容忽視的,他是弗朗特納克擴張政策的堅定執行者,他的發現不僅為新法蘭西開闢了大片新的毛皮產地,也為法國向這裡的擴張奠定了基礎。
在西部方向上,法國人在弗朗特納克時期也有所突破,1678年,著名的毛皮商人德魯斯(DanielGreysolonDuluth)偷偷離開密奇里麥基諾,深入蘇族人的領地進行毛皮交易。他在蘇必利爾湖邊的卡梅努斯提格亞河口建立貿易站,向西可以控制直到溫尼伯湖一帶的毛皮貿易。他的貿易站是後來西北地區毛皮貿易的大本營威廉堡(FortWilliam)的前身。德魯斯的弟弟則在尼皮貢湖和更靠北的阿爾巴尼河上建立三個毛皮貿易站,控制了克里人地區的大部分毛皮貿易,使得它們流向聖勞倫斯河谷。
總之,通過以拉薩爾和德魯斯為代表的眾多中小毛皮商人和探險家的不懈努力,新法蘭西殖民地開闢出了廣大的後方基地,向南控制了密西西比河谷,向西把勢力伸展到了蘇必利爾湖以西,一個龐大的毛皮帝國建立起來。到英國征服新法蘭西的時候,加拿大主要還是一個毛皮殖民地,其經濟中最主要的基礎仍然是毛皮貿易,這裡毛皮貿易的產值在18世紀50年代接近400萬鋰(里弗爾,Livre),占其對外輸出貨物的3/4。
三、英屬北美殖民地的經濟補充
毛皮貿易不僅是新法蘭西殖民地的經濟支柱,對北美東海岸的其他殖民地來說,它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不同的是,在殖民地的發展過程中,新法蘭西一直依靠毛皮貿易,沒有發展出其他像樣的產業;而對於新英格蘭、紐約和其他殖民地而言,毛皮貿易最初也是一樁重要的生意,不過隨著其他產業的興起,經濟越來越多樣化,毛皮貿易逐漸退居次要地位,因此,其發展軌跡和最終的結局也同新法蘭西大相迥異。
當法國殖民者在北美東海岸探險和進行毛皮交易的時候,英國和荷蘭的商人們也到這一帶來探險,當然也發現了毛皮貿易所蘊含的商機。1614年,約翰·史密斯船長到新英格蘭海岸航行,他們中的8-9個人上岸用小物品跟印第安人交換了1100張海狸皮、100張貂皮,外加差不多100張的海獺皮。新英格蘭商人是北美毛皮貿易的積极參与者。因為當時新英格蘭的漁業為歐洲漁船所控制,他們唯一可以運到歐洲償還公司債務的商品就只有毛皮了。背負巨額債務的清教徒們到達普利茅斯後,就著手同當地的印第安人交易毛皮。從一定意義上說,普利茅斯殖民地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毛皮貿易站。1621年,「幸運號」從普利茅斯運出了兩大桶毛皮,價值500英鎊,這在當時可是一大筆財富。為了儘快還清歐洲債務,以總督布萊德福德(WilliamBradford)和愛德華·溫斯洛(EdwardWinslow)為首的殖民地商人們將目光轉向殖民地以外,尋找更為富裕的毛皮資源。在1631-1636年的6年間,清教徒共向英國輸出1.2萬磅以上的海狸皮,外加1000磅的海獺皮。布萊德福德估計,普利茅斯在這6年從海狸皮中共獲利約1萬英鎊。正是藉助於不斷擴張的毛皮貿易,普利茅斯殖民地用21年的時間還清了歐洲債務,而且也奠定了其他各項事業的基礎。因此,「最終是良好經營的毛皮貿易,拯救普利茅斯殖民地免於滅絕」。
隨著本地毛皮資源的枯竭,馬薩諸塞殖民地的毛皮商人把目光投向了西邊的康涅狄格河谷。這裡早先已經為荷蘭人所佔據。據稱荷蘭人每年從這裡運出價值2萬美元的毛皮。探查康涅狄格河谷的最著名馬薩諸塞商人是威廉·平瓊(WilliamPynchon)。1635年,他受到內地豐富毛皮資源的吸引,沿河而上,在康涅狄格河邊的溫莎建立了一個貿易站,很快向北挪到了斯普林菲爾德,這裡成為他進行毛皮貿易的總部。平瓊的兒子約翰在1652年以後,當這一帶毛皮貿易的高潮已經過去,還在以後的5年間共向英國運送了8992張海狸皮,重13130磅,價值6500英鎊或3萬美元。同期,他還運出了320張海獺皮,148張麝鼠皮等其他毛皮。正是由於平瓊父子的活動,馬薩諸塞灣殖民地保持了對康涅狄格的毛皮貿易主導權,先前來到的荷蘭人被逐漸從這裡驅逐出去。
除了向西伸展到羅得島、康涅狄格以外,1641年,一夥紐黑文的商人在喬治·蘭伯頓(GeorgeLamberton)的領導下,還向德拉華河移民,建立毛皮貿易站。荷蘭人對於新英格蘭人的侵入予以反擊,摧毀了他們的貿易站,並把俘虜帶到了曼哈頓,新英格蘭與荷蘭處於戰爭的邊緣。但新英格蘭殖民地很難從英國得到多少幫助,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他們各個殖民地聯合起來,抵抗荷蘭和北面的法國人的競爭。正是在這一背景下,1643年,新英格蘭殖民地聯合組成了新英格蘭聯盟,其主要動機就是聯合起來,與荷蘭人和法國人搶奪毛皮利益。
總之,在1675 年以前,毛皮貿易對於新英格蘭各個殖民地的順利奠基和初期發展都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毛皮鬥爭的最終結局:法國人的勢力被阻擋在了緬因海岸以北,荷蘭人被趕出康涅狄格河谷。不過,毛皮貿易不是一種可持續形式的經濟發展模式,隨著毛皮資源的枯竭,毛皮邊疆逐漸深入內地,新英格蘭毛皮貿易的高潮過去了。於此同時,新英格蘭開通了與西印度群島的貿易航線,商人們把本地的水產品和木製品運到那裡,同時運回糖漿製造朗姆酒。從此,造船業、航運業、木材加工業等產業發展起來,商人們的資金越來越多地投入到這上面,毛皮貿易對於新英格蘭殖民地的重要性下降了。雖然直到18 世紀初,新英格蘭仍然運出了數量可觀的毛皮,但毫無疑問,毛皮貿易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了。
中部的紐約和賓夕法尼亞殖民地也是毛皮貿易的積极參与者。1609 年,就在哈德遜探險的這一年,荷蘭商船就到北美東海岸邊來收集毛皮了。為了排除其他競爭力量,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們組建新尼德蘭公司,在美洲建立了兩個貿易站,一個在曼哈頓,是為紐約市的前身;另一個在哈德遜當年沿河向內陸航行的最遠端,當時叫奧蘭治堡或拿騷,即後來的阿爾巴尼。新尼德蘭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發展毛皮貿易,它既不進行殖民征服,也無意像其他國家的殖民者那樣給印第安人傳教。無論是先期到來的移民,還是後來的巴特龍和工匠等階層,都發現毛皮貿易的利潤比農業開發要誘人得多,因此紛紛轉向毛皮行業。1624 年,荷蘭人從美洲運出7246 張海狸皮、1850 張海獺皮,總值2.8 萬荷蘭盾(Guilder)。此後幾年,收穫量都比上年有所減少,但收益卻逐年增加,直到1632 年,產量突然增加到1.4 萬張海狸皮和1700 張海獺皮,賣價是14 萬荷蘭盾。毛皮貿易逐漸取代農業殖民成為新尼德蘭最重要的產業,以至於「新尼德蘭的所有人口都對毛皮貿易感興趣」。1664 年,英國人奪取了新尼德蘭後,毛皮貿易對於這個殖民地、尤其是阿爾巴尼仍然很重要。1687 年,紐約海關官員斯蒂芬·考蘭德(Stephen Van Cortlandt)說道:「如果與印第安人的貿易毀了,那麼這個省的居民將很難買得起英國的衣物和其他必需品。」紐約港1700-1755 年運往英國的貨物中,毛皮佔1/5。儘管1700 年以後紐約殖民地每年仍然有數量可觀的毛皮運出,與新英格蘭的其他幾個殖民地一樣,這裡的毛皮資源也逐漸枯竭。自18 世紀30 年代以後,紐約的許多大型商業公司已經轉向與西印度群島之間的貿易。毛皮貿易的重要性大大下降了。
地處南北殖民地之間的賓夕法尼亞的毛皮貿易也較為重要。在賓夕法尼亞建立伊始,以詹姆斯·洛根(James Logan)為首的商人們就發現了這一地區所蘊含的毛皮貿易商機,他們以該州西部的城鎮為基地向俄亥俄河谷地伸展勢力,同肖尼人發展毛皮貿易。同主要從事海狸皮狩獵的伊洛魁人不同,肖尼人既狩獵海狸,也獵捕白尾鹿。因此,賓夕法尼亞從一開始就出產鹿皮和海狸皮兩種毛皮,而且後者比前者的產值要高得多。賓夕法尼亞的毛皮貿易增長很快,自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以後,每年的平均貿易額都在1750 英鎊以上,在其對倫敦出口的貨物比例中一般都佔到30%左右,有的年份甚至高達70%。在七年戰爭前的5 年裡,每年的平均交易額達到9990 英鎊。到七年戰爭結束時,在西部從事毛皮貿易的賓夕法尼亞商人有300人左右。
與北部殖民地以海狸皮為主要產品的毛皮貿易不同,南部殖民地的毛皮貿易以鹿皮為主。鹿皮當時也是歐洲市場所需要的重要商品,有著廣泛的市場需求。因此,鹿皮貿易從一開始就是南部殖民地的一項重要的副業。到17 世紀結束時,除馬里蘭殖民地以外,南部各個殖民地都加入到鹿皮貿易的行列之中。
進入18 世紀以後,鹿皮交易的規模更加擴大。「鹿皮和奴隸是18 世紀南部最好的商品」。從1699 年到1705 年,卡羅來納每年運往倫敦的鹿皮達到4.5 萬張,鹿皮成為卡羅來納最主要的商品。當時的博物學家約翰·勞森(John Lawson)在1700 年說道:「只要足夠大,鹿皮是卡羅來納所提供的運往英國的最好的商品。」
鹿皮貿易的豐厚利潤也吸引著其他國家的殖民者。位於佛羅里達的西班牙殖民者也熱衷於同印第安人的鹿皮貿易。1774 年,從佛羅里達運出的鞣製過的鹿皮是5.1 萬磅,生鹿皮為13.1 萬磅。法國人則以路易斯安那為基地,從密西西比河谷向東染指鹿皮貿易。1714 年,法國人還在納奇茲河河口以上250 英里處建立一個貿易站,收集鹿皮。到1726 年,比安維爾(Bienville)估計每年有5萬張鹿皮從路易斯安那運出。
克里克人是當時英國最主要的貿易夥伴,而法國人的貿易夥伴則主要是喬克託人。在白人到來之前,一般一個克里克人每年大約獵捕25-30 只鹿,供家庭使用。而捲入鹿皮貿易後,每年大約捕獵200-400 只鹿。1744 年,法國人從克里克人那裡僅得到7500 張鹿皮(1.5 萬磅),而英國人則是130 884 磅。據估計,北美13 個殖民地1770 年共輸出鹿皮799 807 磅,價值57 750 英鎊。按照2磅/張計算,約合40 萬隻鹿。如此大規模的獵殺,白尾鹿數量的減少是不可避免的。到19 世紀初,南部鹿皮貿易的時代結束了,白尾鹿只剩下大約1萬隻,瀕臨滅絕。
與新法蘭西以毛皮貿易為經濟支柱不同,毛皮交易在北美的其他殖民地是作為副業發展起來的,雖然在整個經濟體系中所佔的比例並不很高,但仍然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它不僅每年能夠為價值可觀的英國製造品提供市場,而且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北美13 個殖民地雖然人口增長很快,經濟也頗為活躍,但與西部毛皮貿易相比,它主要還局限在東部沿海一隅,而北美3/4 的廣闊地區主要還是印第安人獵手和白人毛皮販子的天下。
四、英法殖民爭霸的毛皮貿易因素
從1688 年的奧格斯同盟戰爭到1763 年七年戰爭結束,英法兩國爭奪殖民地和歐洲霸權的矛盾上升為國際關係中的主要矛盾。雖然歐洲戰場才是英法勝負的決定性力量,但毋庸置疑,北美殖民地之間的政治矛盾和商業爭奪也是英法爭霸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英法兩國在這裡也有領土之間的糾紛,不過對於重商主義時代的英法兩國來說,儘管新大陸領土爭奪不容忽視,但更重要的是對商業控制權的爭奪。而在新世界,這一控制權的核心就是毛皮貿易。
首先是英屬北美13 個殖民地同法國殖民地之間的商業矛盾不斷升級。雖然自18 世紀以來,毛皮貿易已經在這些殖民地的經濟中越來越退居次要地位,但新大陸每年為英國13.5 萬英鎊的商品提供市場,而所換回的毛皮的市場價值則是這些商品價值的2 倍。因而,毛皮貿易蘊含著不容小覷的商機,而法國人的威脅無疑是阻礙殖民地商人實現其發財夢想的絆腳石。英屬北美殖民地的商人們要求英國驅逐法國人,控制整個毛皮貿易。到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後期,征服加拿大、奪取路易斯安那成為了英屬北美殖民地的共識。紐約總督康伯利(Edward Hyde Cornbury)向貿易委員會進言:「僅僅是毛皮貿易的收益就可以支付征服加拿大的所有費用,因為加拿大一年輸出的貨物完全抵得上我們的十年。」南部殖民地的約翰·斯圖爾特也持同樣的論調,呼籲佔領莫比爾,使南部殖民地免於被法國人征服。然而,殖民地毛皮商人的利益只有在與英國的帝國政策相一致的情形下才會受到英國的關注。西班牙繼承戰爭以後,面對北美殖民地毛皮對英國市場的衝擊,英國為了保護本地商人利益,甚至還在1732年制定《制帽條例》,禁止殖民地出口毛皮製品。
就在英國本土商人對於殖民地的毛皮交易和加工試圖施加限制的時候,法國人則開啟了新一輪的擴張,不僅派遣大量的森林客向更遠的西部探險和開拓貿易,還試圖在英屬北美殖民地外圍建立一連串的堡壘,把後者圈在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在東北部,法國人重點加強路易斯堡的防守;在大湖區,法國人除了加強原有的弗朗特納克堡、尼亞加拉堡和底特律堡的防守外,還在18 世紀50 年代新建了包括杜奎斯納貿易站(Fort Duquesne,即今日匹茲堡)、普賴斯克島貿易站(Fort PresqueIsle,即今日伊利市)和梅考特貿易站(Fort Machault,即今日富蘭克林市)在內的一系列新據點。雖然英國各個殖民地之間在毛皮貿易問題上存在著矛盾和不同的利益訴求,但在對抗法國人方面,他們的立場是一致的。最終俄亥俄谷地成為了北美殖民地同法國人爭奪的焦點。來自紐約和賓夕法尼亞的商人利用英國商品比法國商品價格低廉的優勢同後者爭奪這裡的毛皮資源,而弗吉尼亞則考慮到個體商人無法在俄亥俄河谷取得優勢,遂組建了俄亥俄公司。該公司雖然被認為是土地公司,但在土地尚未得到以前,它主要的業務還是來自毛皮貿易。英國人在俄亥俄的活動有把新法蘭西與路易斯安那攔腰截斷的危險。新法蘭西總督首先是派遣比安維爾到俄亥俄谷地去驅逐英國人,摧毀其貿易站,接著委派容基埃負責這一地區的事務。容基埃的計劃是以原有的底特律堡為中心,在俄亥俄地區再修建一系列軍事堡壘,由其軍事長官負責監督貿易事務。儘管弗吉尼亞和貿易委員會對於法國人在俄亥俄修建軍事堡壘的威脅認識的一清二楚,但卻無法採取有效行動,結果到七年戰爭開始前,法國人重新取得了對這裡的控制權。
哈德遜灣及其腹地是英法爭霸的另一熱點區域,這裡是北美洲最優質的毛皮資源所在地。在新大陸的殖民開拓中,新法蘭西沿聖勞倫斯河深入五大湖區,然後向南向西伸展,而英國在北美除了東海岸邊上先後建立的13 個殖民地外,還在1670 年授權建立了哈德遜灣公司,該公司獲得了對所有流入哈德遜灣的河流所流經區域的壟斷貿易權和治安管轄權③,結果英法之間在北美大陸形成了類似三明治的爭霸格局:法國人力圖向北把英國人趕進哈德遜灣,向東把英國人的勢力控制在阿巴拉契亞山以東;而英國人在試圖從北面和東面向中間夾擊,切斷聖勞倫斯河與大湖之間的聯繫。
一向把大湖以北看作自己勢力範圍的新法蘭西殖民地自然不能容忍哈德遜灣公司的擴張。1681 年新法蘭西商人謝奈(La Chesnaye)組建了「北方商業公司」(Compagnie du Commerce duNord),計划到哈德遜灣周圍建立貿易站,同英國人爭奪這一地區的毛皮資源。1685 年,德諾維爾代替拉巴爾出任新法蘭西總督後,驅逐哈德遜灣的英國人,解除英國人從北面截斷新法蘭西後路的威脅被認為是新法蘭西所面臨的當務之急。1686 年3 月,德諾維爾派遣德·特魯亞(De Troyes)率領由30 名法國正規軍和60 名森林客組成的遠征隊進攻英國人的據點。法國軍隊連續攻佔了哈德遜灣公司在海灣底部的三個最重要的貿易站,只剩下西邊的納爾遜貿易站還在英國人手裡。
從1686 年法國佔領英國的三個貿易站到1713 年《烏特勒支條約》法國承認英國對哈德遜灣的佔領、退還所有的貿易站這段時期,海灣地區進入英法共存時期,雙方都在積極鞏固自己的勢力,時常爆發一些諸如攻佔對方據點、截獲對方船隊之類的小規模衝突,貿易站也是建了被毀,毀了再建。但英法在歐洲的利益和結局才是北美形勢的決定因素。根據1713 年簽訂的《烏特勒支條約》,法國在北美的殖民地遭受到重大領土損失:阿卡迪亞被割讓給英國,這裡的法國人被遷走,英國人改名為新斯科舍(意為「新蘇格蘭」);法國承認了英國對紐芬蘭的佔領;條約還確立了英國人對哈德遜灣公司的擁有權。該條約第十條規定:法國人在條約生效的6 個月內從哈德遜灣的西岸地區撤出所有堡壘,交出武器;一年內成立一個委員會確定法屬加拿大與英屬哈德遜灣之間的邊界。《烏特勒支條約》後,英法之間由原來直接的武裝衝突變成了雙方為了奪取毛皮貿易控制權而積極探求新的毛皮產地的鬥爭,雙方為此都不斷派探險隊去內地探險。在北美毛皮貿易中,新法蘭西人依靠其森林客的吃苦耐勞和勇於探險的精神,深入印第安人部落中,不斷把毛皮邊疆向內陸推進。而哈德遜灣公司則依據其地理優勢,採取等待印第安人送貨上門交易的政策。只有當哈德遜灣公司遇到挑戰的時候,它才會派人進行內陸探險。因此,它所進行的內陸探險與其所遭受的國內外競爭壓力具有很強的同步性。
哈德遜灣公司所進行的第一次重要的探險是亨利·凱爾西(Henry Kelsey)的探險。在奧格斯堡同盟戰爭期間,哈德遜灣公司為了抵消法國人的競爭對於公司毛皮貿易所造成的影響,決定派人深入內地,開闢新的貿易渠道,於是派遣亨利·凱爾西去內陸探險。凱爾西1690年從約克貿易站出發,向西南方向探查。這次探查的目的,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召喚、鼓勵和邀請遠方的印第安人來跟我們交易」。凱爾西向內地大概旅行了600 英里後到達了位於薩斯喀徹溫河邊的巴斯(The Pas)附近。他是第一個深入加拿大北部平原探險的白人,也是首次到達薩斯喀徹溫河並對野牛進行描述的西歐白人。他的探險為哈德遜灣公司提供了內陸地區的一手材料,使他們認識到海灣後面還有一片廣闊的區域。
《烏特勒支條約》簽訂以後,大量的法國毛皮商人沿大湖區向西北方向滲透,在哈德遜灣公司的背後建立毛皮據點。這一時期最為典型的法國探險家是韋朗德里父子(Pierre de la Verendye)。韋朗德里1726 年被新法蘭西總督任命為「北方」貿易站的主管,從此以後直到18 世紀40 年代,他和他的兒子們不斷向西部探險,最遠到達了曼丹人居住區,並在大湖以西建立了一連串的貿易站,牢牢控制了大湖以西的毛皮貿易,確立了法國人對這一帶毛皮貿易的控制權。著名毛皮貿易史學家哈羅德·因尼斯認為韋朗德里的探險實際上確定了加拿大的西部邊界,而研究韋朗德里探險的學者史密斯評價道:「尚普蘭為法國開創了東部地區,而韋朗德里則為它抓住了西部。他們共同使法國人成為幾乎整個大陸的控制者。」
面對法國人的挑戰,慣於等貨上門的哈德遜灣公司最初仍然不願深入海灣內地,去直面法國人競爭,而是試圖向海灣的西北地區伸展,達到發現通往太平洋的西北水道、探測礦產和發展新的毛皮產地的三重目的。為此公司在這個方向上進行了多次探險,都以失敗告終。18 世紀30-40年代,面對以韋朗德里為首的法國毛皮商人的挑戰和以德布斯為代表的英國國內反對力量對公司特許狀的指責,哈德遜灣公司不得不再次派人深入內地探險,尋找新的毛皮資源。其中安東尼·亨迪(Anthony Henday)去西南內陸的探險最為著名。亨迪1754 年6 月從約克貿易站出發,在當年9月到達了紅鹿河,遇見了黑腳人。亨迪繼續向西達到了西經114 度,離落基山只有不到40英里的地方。亨迪的探險使英國人認清了克里族中間商的作用,後者不願意哈德遜灣公司與其遠方的印第安人獵手建立直接的聯繫,他的探險也驗證了法國商人的競爭。在科恩貿易站,法國人僅僅用10加侖摻了水的白酒,就從亨迪的印第安人盟友那裡換走了1000張上好的毛皮。而最後留給英國人的則是次等的、較重的毛皮。亨迪指出:「法國人會熟練使用多種語言,他們在每個方面都比我們強,如果他們再有巴西煙草的話,那將完全切斷我們的貿易。」
從1755 年開始,英法兩國為了爭奪歐洲霸權再次發生衝突,七年戰爭爆發了,這是英法兩國為了爭奪北美殖民地所進行的最後一次大會戰。雖然在戰爭初期,法國人在優秀的統帥蒙特卡姆勛爵的指揮下,取得了一些勝利,但從1758 年開始,戰局開始逆轉。英國人在東部攻陷了法軍防守的軍事重鎮路易斯堡,在西線佔領了尼亞加拉堡。1759 年9 月,經過3 個月的圍攻,英軍統帥沃爾夫派兵登上了魁北克城後方的懸崖,佔領了新法蘭西的首府魁北克城。1763 年,英法簽訂《巴黎和約》,法國人喪失了在北美的所有殖民地,北美歷史上英法殖民者爭奪毛皮貿易控制權的一個時代結束了,隨後經過美國革命的短暫調整後,毛皮貿易的爭奪在加拿大商人和美國商人之間展開,不過到那個時候,毛皮貿易的邊疆已經被推進到更遠的西部了。
五、結論
毛皮貿易是北美歷史發展中一種獨特的邊疆開發模式,與農業邊疆截然對立而又相互補充。為了能夠得到持續的毛皮供應,它需要盡量保持北美大陸的荒野狀態,反對大規模移民和砍伐森林。此外,毛皮貿易還需要印第安人的合作,為其提供毛皮和服務,這些都與農業邊疆下對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奪形成鮮明的對比。但是,毛皮邊疆並不反對向毛皮資源已經枯竭的後方移民,而且毛皮商人的探險為後面的農業開發提供第一手的情報。「毛皮商人走在最前面,探查最好的土地,把白人的工具和罪惡帶給印第安人,以削弱印第安人自給自足經濟,為後來的移民鋪平道路」。從一定意義上說,毛皮貿易是農業邊疆的探路者,而後者的推進又反過來為遠處的毛皮貿易提供更多人力和物力的保障。
無論作為新法蘭西殖民地的經濟支柱還是英國北美殖民地的經濟補充,毛皮貿易都是北美早期開發史上最重要的主題之一,除了其經濟影響外,它還對北美殖民地的政治、文化、種族關係等都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毛皮貿易始終是新法蘭西殖民地的核心問題,幾乎所有的問題都圍繞著毛皮貿易的管理權而展開。新英格蘭殖民地則為了同荷蘭和法國人爭奪毛皮資源而在1643年建立新英格蘭聯盟,這可以看作是北美殖民地政治聯合的早期嘗試。毛皮貿易站還是美加兩國城市化的一個重要來源,無論是加拿大的魁北克城、蒙特利爾、三河鎮,還是美國的紐約、阿爾巴尼、紐黑文、底特律,這許許多多的城鎮最早都是毛皮貿易站。此外,毛皮貿易的歷史對美加的文化、社會生活和種族關係都產生了重要影響,許多關於邊疆的文學作品都與毛皮貿易有關。
毛皮貿易客觀上符合英國和法國的帝國利益,因而對於英法兩國的大國爭霸影響深遠。無論是英國還是法國,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一個殖民帝國,維護本國的商業利益。毛皮貿易不像新英格蘭的造船、航運和海外貿易那樣與母國爭奪市場,它的生存嚴重依賴歐洲的奢侈品消費市場,而且需要不斷擴張尋找新的毛皮產地,因而是英法兩國在北美進行殖民擴張的理想工具。不過也正是毛皮貿易本身的脆弱性令法國的殖民帝國極不牢固,新法蘭西殖民地經過一個半世紀的發展,到1760 年僅有3 個較大的城鎮,6.3 萬人;而南面的英國殖民地靠多樣化經營建立起穩固的定居區,人口達到159.3萬。
對印第安人來說,毛皮貿易給他們帶來了暫時的繁榮,也為日後的悲慘命運埋下了禍根。毛皮邊疆下的印白關係並非傳統印象中白人欺詐印第安人的單一畫面,不同的部落雖然對白人文化和商品的態度不同,但面對白人文化的挑戰,印第安人並非逆來順受,也是積極尋求對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印第安人也絕非毛皮貿易的受益者,或者如有些學者宣稱的那樣:「毛皮貿易沒有摧毀土著人的文化,印第安人是貿易中的參加者,而非犧牲品。」毛皮邊疆僅是歐洲經濟中心的一個遙遠延伸,印第安人與白人毛皮商人博弈的唯一籌碼就是他們能為毛皮貿易提供產品和服務,一旦這一功能消失,他們對白人社會就不再有用了,也自然失去了與白人討價還價的能力。因此,毛皮邊疆下白人與印第安人的關係經歷了一個從平等到依附的轉變,接下來的農業邊疆等待他們的是被驅逐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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