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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力《周易詮釋》:解讀54歸妹卦

李守力《周易詮釋》:解讀54歸妹卦

【54.1】

歸妹:征凶,無攸利。

【白話】

歸妹卦:征伐有兇險,無所利益。

【解讀】

○歸妹卦,下兌上震,雷澤歸妹。《序卦傳》:「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漸卦為女歸漸進之卦,漸卦最終是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此言「士昏禮」用鴻雁為禮儀,最終成婚,而歸妹則是古代婚嫁中的姪娣制度。《儀禮·士昏禮》記載:「古者嫁女,必娣姪從之,謂之媵。」《公羊傳·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諸侯娶一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這是說女子出嫁,嫁到夫家作正妻,隨嫁的有「姪和娣」(即「媵」),「姪」為出嫁女子兄長的女兒,「娣」為出嫁女子的妹妹。她們過去只能作為庶妻,年齡不夠,結婚三個月後回母國等待幾年,到十五歲,再送歸夫家。歸妹卦反映的這種姪娣制度為當時社會所認可。

歸妹卦下兌為少女,就是隨嫁的「姪和娣」(「媵」),因為年齡尚小為少女,故稱為「妹」,上震代表娶妻與媵的長男。歸妹卦屬於當時的婚姻制度,與漸卦女子在外等待男方婚前六禮的正妻制不同,歸妹之少女是陪嫁媵妾制,不待六禮而嫁,直接隨從正妻(相當於陪嫁)送至夫家,故兌卦在內,震卦在外。歸妹卦名直接取自卦象,上卦震長男是娶妻之主,下卦兌為陪嫁之妹也。此所以歸妹與漸為互覆卦。

○歸妹卦,帛書《易》、秦簡《歸藏》、傳本《歸藏》同,唯熹平石經《周易》作「歸昧」。昧,《說文》:「爽,旦明也。從日未聲。一曰闇也。」劉熙《釋名》:

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妹,昧也,猶日始入,歷時少,尚昧也。

幽州,在北,幽昧之地也。

昧,幽暗也。熹平石經《周易》為梁丘賀的本子,歸妹作「歸昧」,體現了歸妹卦的媵妾卦義,歸妹卦主爻九二稱媵妾為「幽人」,正是「歸昧」之義。

【54.2】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白話】

彖傳說:歸妹卦,體現了天地的宏大意義,天地間陰陽不能相交合,則萬物不能興起。嫁出少女,人類就能終而復始的繁衍生息。下兌悅而上震動,正可以嫁出少女。前進有兇險,是說九二不當位。無所利益,是說六三乘剛。

【解讀】2012年6月4日17:39:10

○《繫辭傳》曰:「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二至五為中爻,漸卦中四爻全得正,歸妹卦中四爻皆不當位(偏也),此所以漸卦為正妻,歸妹為媵妾也。

漸卦因為中爻得正,故《彖傳》說「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故漸卦可作為士大夫之處士也,有治國安邦之功。

而歸妹卦中爻雖不得正,卻亦有大功,其功不在正邦,而在於協理家庭、繁衍子孫,而人口是國家的基礎。所以《彖傳》說「歸妹,天地之大義也」。《莊子》曰「《易》以道陰陽」,帛書《衷》曰「《易》之義唯陰與陽」,歸妹卦為少女出嫁於長男,合乎天地陰陽之大義,如咸卦《彖傳》所說「天地感而萬物化生」,《繫辭傳》所謂「天地絪溫,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歸妹卦卦辭「征凶,無攸利」,這是因為卦主九二不正,上六三又乘剛,不正則不可以「征」,《孟子·盡心下》曰:「征之為言正也。」(征,《帛書》均作「正」)征為征伐,歸妹卦為協理家庭、繁衍子孫之卦,故其卦義不在征伐也。所謂漸卦可言國事,歸妹可言家事也。

孔子唯恐後人見歸妹占辭「凶」而輕視之,故於《彖傳》首言「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周易乾鑿度》則引孔子言,更加細緻地闡述了歸妹之大義:

孔子曰:「《易》本陰陽,以譬於物也。掇序帝乙、箕子、高宗著德,《易》者所以昭天道、定王業也。上術先聖,考諸近世,采美善以見王事,言帝乙、箕子、高宗明有法也。美帝乙之嫁妹,順天地之道,以立嫁娶之義,義立則妃匹正,妃匹正則王化全。」

孔子曰:「泰者,正月之卦也。陽氣始通,陰道執順,故因此以見湯之嫁妹,能順天地之道、立教戒之義也,至於歸妹。八月卦也,陽氣歸下,陰氣方盛,故復以見湯妹之嫁,以天子貴妹而能自卑,順從變節而欲承陽者(鄭玄註:下嫁以從夫故曰變節也),以執湯之戒(鄭玄註:此謂教戒之義)。是以因時變一用,見帝乙之道,所以彰湯之美,明陰陽之義也。

孔子曰:自成湯至帝乙。帝乙,湯之元孫之孫也。此帝乙即湯也。殷錄質以生日為名,順天性也,元孫之孫,外絕恩矣。同以乙日生,疏可同名。湯以乙生,嫁妹,本天地,正夫婦,夫婦正,王道興矣。故曰:《易》之帝乙為成湯,《書》之帝乙,六世王同名,不害以明功。」

「帝乙歸妹」分別出現於泰卦和歸妹卦的六五爻,這是因為按卦氣理論,泰卦為正月卦,歸妹卦為八月卦,二、八月(二月仲春、八月仲秋即中春、中秋)是陰陽二氣平衡之時,泰卦與歸妹卦的陰陽爻數目相等,故二卦皆「順天地之道,以立嫁娶之義」,「明陰陽之義」,「湯以乙生,嫁妹,本天地,正夫婦,夫婦正,王道興矣。」此亦《繫辭傳》「生生之謂易」也。(按:《乾鑿度》卦氣與孟喜卦氣同,《漢書·儒林傳》雲孟喜「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而「改師法」,故卦氣理論不一定屬於《周易》體例。實際上,按照《周易》的互體體例,泰卦的中四爻互歸妹卦,故兩卦皆有「帝乙歸妹」之辭。)

《乾鑿度》引孔子曰「湯妹之嫁,以天子貴妹而能自卑」,蓋歸妹為媵妾制度,商湯帝乙貴為天子,卻將自己的妹妹做諸侯的媵妾,一則體現了帝乙的謙卑,二則體現了「明陰陽之義」,如此「王道」必然興盛。

媵婚制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家庭的婚姻關係,如果嫡妻(正妻)沒有生育,媵妾的兒子同樣可以繼承家業,承嗣宗祖,而媵妾與正妻都是來自同一家族,彼此沒有嫉妒。故《白虎通》云:『備姪娣者,為其必不相嫉妒也。一人有子,三人共之,若已生之,是為娣者,所以絕嫉妒、廣嗣續,以恆夫婦之道,故曰以恆也。嫡無子,姪娣有子亦不出,所以必有姪娣之義。」

【54.3】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白話】

象傳說:澤上有雷,是歸妹卦的象;君子由此領悟應永久其傳、生息嗣續,明了物之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

【解讀】

○「君子以永終知敝」,傳統解讀為:「因明夫婦之道,宜於長久至終,又當知防止淫佚行為之敝壞此道。」此略與歸妹卦卦義不協。根據卦義,歸妹卦為協理家庭、繁衍子孫之卦,此處「永終」與《彖傳》「歸妹,人之終始也」義近,嫁出少女,人類就能終而復始的繁衍生息。程頤的釋讀十分精當:「永終,謂生息嗣續,永久其傳。知敝,謂知物之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今採用程子之說。

劉向曰:「雷以二月岀,其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岀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復歸入地,則孕毓根荄,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禮記·月令》:「仲春,雷乃發聲,仲秋,雷始收聲。」劉向以後天八卦詮釋豫卦與歸妹卦,豫卦卦主上震為二月,歸妹卦上震為雷,下兌為八月,此與《乾鑿度》所引歸妹卦八月不是一個理論,劉向的理路屬於《周易》體例。二月「雷乃發聲」,故有「雷出地奮」的豫卦之象,八月「雷始收聲」,故有「雷在地中」的復卦之象,復卦有「孕毓根荄,保藏蟄蟲」之象,此繁衍生息之道也。

【54.4】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白話】

初九:嫁出妹妹為人之媵妾,瘸腿而努力行走,前進吉祥。

象傳說:嫁出妹妹為人之妾,符合婚嫁的常道;瘸腿而行走,是說媵妾輔助嫡妻行事以獲吉。

【解讀】

○能,通「而」,卻也。履卦、歸妹卦爻辭「跛能履」、「眇能視」,《周易集解》均作「跛而履」、「眇而視」。

跛[bǒ],瘸腿。下卦兌,兌反巽,巽為股,故言跛。跛者一偏而一正,正者嫡妻也,偏者媵娣也。跛能履,喻娣以妾媵而能助正室。

○論「媵婚」娣多於姪:

雖然媵婚隨嫁的有姪和娣,但歸妹卦只言「娣」不言「姪」,如初九「歸妹以娣」,九三「反歸以娣」,六五「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詩經·大雅·韓奕》言「韓侯取妻」時,齊詩和毛詩均作「諸娣從之,祁祁如雲。」《箋》云:「媵者必姪娣從之,獨言娣者,舉其貴者。」唯魯詩作「姪娣從之,祁祁如雲。」據劉興均《「姪從媵」考》的統計,《左傳》中關於「娣從媵」的記載凡四十見,而「姪從媵」僅三見,且均在齊、魯。

○歸妹卦六爻,初、二爻言媵妾婚前的德行培養;三、四爻言隨嫡妻出嫁後,因年幼,媵妾之返歸與回歸,是婚後的等待期;五、上爻言媵妾成年以後承事期的德行落實。故初、二爻為一事,三、四爻為一事,五、上爻為一事。六爻之中,又以九二為媵妾之主爻,以六五為嫡妻之主爻也。

【54.5】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白話】

九二:弱視而努力視物,適宜幽靜之人守持正固。

象傳說:適宜幽靜之人守持正固,是說沒有改變婚嫁的恆常之道。

【解讀】

○履卦與歸妹卦取象對比:

履卦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於大君。

歸妹卦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周易》卦爻辭是觀象而得,故在卦異而辭同之處,最易窺見《周易》觀象繫辭體例之妙。履卦和歸妹卦的初至四爻相同,履卦六三「眇能視,跛能履」,歸妹卦初九「跛能履」、九二「眇能視」,由此可見《周易》主卦與互卦的取象體例,「跛能履」取象主卦兌卦,兌為毀折,損象,兌反巽,巽為股,反象取反義,股有損故「跛」,故履卦六三、歸妹初九繫辭同為「跛能履」。履卦與歸妹卦下卦兌,二至四互離,離為目,結合主卦兌損之象,目有損故「眇」,故履卦六三、歸妹九二繫辭同為「眇能視」。

履卦九二「幽人貞吉」,歸妹九二「利幽人之貞」,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易卦以五二中爻為核心,五二之爻,在國為君臣,在家為夫妻。如漸卦六二「鴻漸於般,飲食衎衎」,原義為未婚夫婦和樂之貌,武帝《詔書》引「鴻漸於般」以喻天子得「賢臣」之喜樂。履卦九二與九五不應,此在野守道之士也,以幽靜守中而正固,故《象》曰「中不自亂也」(《尚書·大禹謨》雲「野無遺賢,萬邦咸寧。」相反,野多遺賢,則潛伏亂機。此所以言「中不自亂也」);歸妹九二與六五相應,六五為嫡妻,此言媵妾與嫡妻有順承之德,嫡妻為明,媵妾為幽,九二以幽靜之德守持正固,故《象》曰「未變常也」,常,婚嫁恆常之道也。

2012年6月5日

○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一「幽人」:

《履》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虞翻注曰:「《訟》時二在坎獄中,故稱幽人。之正得位,震出兌說,幽人喜笑,故貞吉也。」(虞謂《履》自《訟》來。又注《噬嗑》卦曰坎為獄。)

《周易述》曰:「幽人,幽系之人。《屍子》曰:文王幽於羑里。(《太平御覽·人事部》一百二十七引)《荀子》曰:公侯失禮則幽。(《王霸》篇)俗謂高士為幽人,非也。」家大人(王念孫)曰:惠(惠棟)從虞(虞翻)說是也。《象傳》言「中不自亂」,則幽人非謂隱士明矣。《歸妹·象傳》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義亦與此同。《易林·剝卦》曰:「執囚束縛,拘制於吏,幽人有喜。」是漢時說《易》者,以幽人為幽囚之人也。

引之謹案:虞謂「《訟》時二在坎獄中」,非也。《訟》象已不見,何得仍以《訟》言之?

今案:《中孚》上巽下兌,其《象傳》曰:「君子以議獄緩死。」則兌有議獄之象。兌為口舌,故議獄謂拘囚之而議其罪也。隨卦下震上兌,其上六,兌之三爻也。曰『拘系之,乃從維之』,則兌之三爻有拘系之象。(中孚)九二居兌之中,而為六三所拘系,有幽於獄中待議之象,故曰幽人。歸妹之卦亦下兌,故九二曰『利幽人之貞』。幽人者,兌象,非坎象也。」(睽卦上離下兌,《京氏易傳》說,睽曰文明上照,幽暗分矣。陸績注曰: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

愚按:王引之以為「幽人」為囚獄之人,又以兌有牢獄之象,此不合《周易》本義。《周易》經傳用「幽」字凡八處:

1.履卦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2.困卦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3.歸妹卦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4.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5.《繫辭傳》: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6.《繫辭傳》: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

7.《繫辭傳》: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

8.《說卦傳》: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以上《周易》經傳中,「幽」字自帶詮釋者,如困卦初六、豐卦九四《象》皆曰「幽不明也」,《繫辭傳》「是故知幽明之故」,是幽與明意義相對。《尚書·舜典》「黜陟幽明」,《大戴禮記·曾子天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圓曰明。」亦是幽與明相對。《經義述聞》所引「《京氏易傳》說,睽曰文明上照,幽暗分矣」,正是幽暗與文明相對。

幽,《說文》「隱也。從山中微(幺幺),(幺幺)亦聲。」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古金文幽字皆從火從絲,與此同。隱不可見者,得火而顯。」「無有遠近幽深」、「微顯闡幽」、「幽贊於神明」,此三者皆是幽微之義。《詩·小雅》「幽幽南山」。幽、隱、陰,皆影紐,音近義通。

《禮記·檀弓》「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禮記正義》:「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鬼神處幽暗,望其從鬼神所來。北面,求諸幽之義也。鄉其所從來也。《禮》復者升屋北面。鄉本又作向,同,許亮反。」

履卦、歸妹卦九二體兌,兌為巫,巫者「幽贊於神明」,「求諸鬼神之道也」,有幽隱之義;陰卦中兌為最幼(少女),有幽微之義;兌為澤,有幽深之義;此所以兌有「幽」象。困卦九二「入於幽谷」,蓋九二體坎為隱,亦幽暗之義,此兌、坎先後天借象也,坎先天卦位在西,後天為兌。傳本《歸藏》歸妹曰:「羿請不死之葯於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昌。』」兌為西,故曰「西行」,兌為幽,故曰「晦芒」,震為驚恐為大昌也。

可見《周易》時期「幽」字無「囚」之義,王引之的釋讀是錯誤的。熹平石經《周易》歸妹作「歸昧」,昧,幽暗也,歸妹卦主爻九二稱媵妾為「幽人」,正是「歸昧」之義。根據《經義述聞》引用《屍子》《荀子》言,知約在戰國中期「幽」引申為「囚」,幽、囚皆幽部韻,又牢獄幽暗,故假借之。漢代「幽」之「幽暗、幽微」和「囚」義並用:《後漢·章帝章和元年詔》「光照六幽」(幽隱之義),《史記·樂書》「極幽而不隱」(深微之義),《史記·太史公自序》「幽於縲紲」(囚義),《楊惲報孫會宗書》身幽北闕(囚義)。 

 

2012年6月5日10:37:17

【54.6】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白話】

六三:嫁出妹妹為人之妾,需要等到二十歲才可承事夫君,婚禮後三個月隨同返還馬匹返回到娘家。

象傳說:嫁出妹妹為人之妾,需要等到二十歲才可承事夫君,是說出嫁時年齡還沒有到時候。

【解讀】

○歸妹以須:

《釋文》「以須」:「如字,待也。鄭云:有才智之稱。荀、陸作嬬。陸云:妾也。」今帛書《易》正作「嬬」。《需·彖》曰:「需,須也。」嬬,《說文》「弱也。一曰下妻也。」下妻,妾也。

須,為二十八宿北方星宿須女(簡稱「女」),《開元占經》:「《郗萌》曰:『歲星守須女,為後夫人有變,一曰妾為主。』《聖洽符》曰:『須女者,主娶婦嫁女也。』《甘氏》曰:『須女動則嫁娶將有嫁娶占於須女。』」

《說文》引「賈侍中說楚人謂姊為媭。」故先儒有釋「須」為姊者,不確。

○反歸以娣:

藍甲雲《〈歸妹〉卦媵婚制考論》(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3)說:

「反歸以娣」是說,婚禮後三個月,返還馬匹時,作為陪嫁的媵女即嫡妻之娣,因年齡太小,又返回到娘家,以待年長後再送回夫家。估計女至娣年齡幼小者,還未到成年,在參加完婚禮儀式之後又隨反馬之時返回娘家。

………隱公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於紀」。叔姬是伯姬的妹妹,叔姬在伯姬出嫁時,年齡尚小,有可能作為媵女陪嫁過去後又隨反馬之時返回父母之國,史書無記載,只能揣測而已。到了她姐姐出嫁後五年,叔姬亦已成年,因此才嫁過去。

何氏休曰:「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至是乃歸者,待年父母國也。婦人八歲備數,十五從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賤書者,後為嫡,終有賢行。紀使為齊所滅,紀季以入於齊,叔姬歸之,能處隱約,全竟婦道,故重錄之。」

由何氏之語可知,伯姬出嫁時,叔姬十五歲,可以從嫡,即可以作為媵陪嫁過去。但因未到二十歲,因此待年父母之國,到了二十歲後嫁過去,所謂「二十承事君子」。

媵的地位很卑賤,為何《春秋》要記上一筆呢?因為叔姬後來成為了嫡妻,並有賢德之舉。慶幸有了這條記載,我們才可以考知媵婚的一些禮制情況。

由《春秋》的此條記載,我們就能很好地理解《歸妹》卦九四的爻辭了。

【54.7】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白話】

九四:少女回夫家超過期限了,晚些回去是為了等待那個時間。

象傳說:超過期限還沒回到夫家,心志在於要等到成年才前行。

【解讀】

○愆,《說文》「過也。」六三體兌為少女,年齡尚幼,故返歸娘家。今九四已經進入上卦,上卦震為夫君,故夫君召喚媵妾回家,九四爻辭實為夫君與媵妾生動的對話,夫君說「歸妹愆期」:「已經超過期限了,快回家吧!」媵妾說「遲歸有時」:「我還沒有到二十歲呢!到了年齡我就過去。」

【54.8】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位在其中,以貴行也。

【白話】

六五:帝乙將他的妹妹出嫁,嫡妻的衣飾不如媵娣的衣飾漂亮;(品德如)月亮接近圓滿(而不盈),吉祥。

象傳說:帝乙將他的妹妹出嫁,衣飾不如媵娣的衣飾漂亮,是說其位在中,重在德行。

【解讀】

○袂,讀[mèi],《說文》「袖也。」此處以衣飾的局部袖子借代整個衣飾。困卦以朱紱、赤紱、金車借代上等貴族,漸卦上九以「羽」借代鴻雁,都與此類似。

○按商周婚嫁媵妾制度,媵妾是嫡妻自己的妹妹(娣)地和長兄的女兒(姪,侄女),六五帝乙歸妹言娣,可見是將自己的兩個妹妹出嫁。作為嫡妻的衣飾不如小妹妹的衣飾漂亮,這是體現《乾鑿度》引孔子所說「湯妹之嫁,以天子貴妹而能自卑」之道,湯乙「嫁妹,本天地,正夫婦,夫婦正,王道興矣。」

月幾望,歸妹卦上震下兌,陰曆十四、十五黃昏之時,自兌西望東天,月幾近於望日之圓,而不至於盈滿,亦謙卑之道,故獲吉祥。

○「帝乙歸妹」考:

以上《乾鑿度》引孔子曰「《易》之帝乙為成湯。」

朱震《漢上易傳》引《子夏易傳》:「子夏曰:帝乙歸妹,湯之歸妹也。湯一曰天乙。」王應麟《困學記聞》、趙汝楳《周易輯聞》皆載《子夏易傳》此條。可知子夏是以「帝乙歸妹」為「湯之嫁妹」,以「帝乙」為成湯。

《困學紀聞》說:

「帝乙歸妹」,《子夏傳》「謂湯之歸妹也。」《京房》載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尊而乘諸侯,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本天地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荀爽《對策》引「帝乙歸妹」,言湯以娶禮歸其妹於諸侯也。張說《鄎國公主銘》亦云:「帝唐降女,天乙歸妹。」(註:帝唐,商湯)若《左傳》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紂父。」二說不同,《正義》皆略之。

《左傳·哀公九年》(公元前486年),晉國的趙鞅(即趙簡子)欲援鄭而伐宋,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是以微子與商紂的父親為「帝乙」。東漢虞翻沿襲此說,《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帝乙,紂父。」

陽虎此處言「帝乙」是微子之父,是占《易》之用,而非解《易》之用,具體是為了占卜征伐宋國之吉凶,因為微子是宋國的開國之君(周成王冊封),故以「帝乙」為微子之父。

從以上文獻可知,孔子、子夏以「帝乙」為成湯,下傳於兩漢,被京房、荀爽等人所承襲。而孔子「帝乙為成湯」之說,也當有所本,當為《周易》古經之古訓。如此,顧頡剛認為「帝乙歸妹」是古書失載的商王帝乙嫁女於周文王的故事便有商榷的必要。

【54.9】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白話】

上六:女子手捧竹筐,筐內沒有祭品,男子宰殺羊,沒有血,(夫婦祭祀之禮難成),無所利益。

象傳說:上六陰爻無實,手捧空的竹筐。

【解讀】

○上六言夫妻祭祀,鄭康成注云:「宗廟之禮,主女奉筐米。士昏禮,婦入三月而後祭行。」上六爻辭的取象極妙:

因為是上六爻,故先從下卦到上卦取象:下兌為女,上震為竹,引申為筐,「女承筐」之象也,上六柔爻為虛,故曰「無實」。

從上卦到下卦取象:震為長子,引申為士,兌為羊,上應爻三,三處互體離為戈兵,引申為刲[kuī],故曰「士刲羊」,離反坎,坎為血,反象取反義,故曰「無血」。(2011年3月19日)

上六與六三相敵,故夫妻祭祀之禮難成。按宗廟之禮,祭祀應由夫君和嫡妻舉行,所謂「主女奉筐米」,這裡卻是兌女即媵妾承筐,顯然不合禮制,所以會出現三無:「無實」、「無血,無攸利」。

五、上爻言媵妾成年以後承事期的德行落實,《周易》以不當位為凶,然而歸妹卦的主角是媵妾,歸妹卦的中四爻都不得正,反而符合媵妾在偏的地位,故中四爻皆吉,而上六得正,有奪嫡之象,無應無比,有一意孤行之象。周公當年演算歸妹卦,一定想到了媵妾婚姻存在的隱患,於是系了如此「尷尬」的爻辭,這種妻妾之爭的禍患在整個封建社會時期不斷上演,影響著歷史的演進,映射者人性的善惡。它為新社會實施的一夫一妻制度奠定了理性的基礎。而孔子在《彖傳》中先說「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此言是說媵妾制度有其歷史的合理性,後言「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這似乎暗示者媵妾制度最終的結局。

○帛書《繆和》篇引歸妹卦曰:

李平問先生曰:「《易》歸妹之上六曰:『女承匡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將以辤,是何明也?子曰:此言君臣上下之求者也。女者,下也。士者,上也。承者,□[也,匡]者,□之名也,刲者,上求於下也,羊者,眾也,血者,恤也,攸者,所也。夫賢君之為列立也,與實俱。群臣榮其列,樂其實。夫人盡忠於上,其於小人也,必談博知其有無,而□□□□,是以□□□行,莫不勸樂以承上求,故可長君也。貪乳(亂)之君不然,君臣虛立,皆有外志,君無賞罰以勸之。其於小人也,賦斂無根,耆欲無猒(厭),徵求無時,財盡而人力屈,不朕上求,眾有萬□而上弗恤,此所以亡其國以及其身也。夫明君之畜其臣也,不虛忠臣之事,其君也有實,上下迵實,此所以長有令名於天下也。夫忠言情愛而實弗修,此鬼神之所疑也,而兄人乎?將何所利?故《易》曰:「女承匡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此之謂也。

孔子曰:夫無實而承之,無血而卦(刲)之,不亦不知乎?且夫求於無有者,此凶之所產也,善乎謂□無所利也。  

子曰:君人者有大德於[臣]而不求其報,則□□要晉宋之君是也;臣人者有大德於[人而不求其報],□□□□□□□□□□□□□□□王子比干、五子[胥](伍子胥)□□子隼是也。君人者有大德於臣而不求其報,□道也;臣者[有大德於人]而不求其報,列道也。是故君求報於人,士饒壯而不能□□□□□□□□□□□矣。」

愚按:

帛書《繆和》引孔子言「女者,下也。士者,上也。承者……;刲者,上求於下也」,這印證了筆者對於歸妹上六取象的推斷是正確的。按照儒家修心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路,夫妻關係可以引申為君臣關係,這也是帛書《繆和》的理路。孔子將下兌「女」比作臣,上震「士」比作君,將「女承筐無實」之「實」,引申為實心實意之德,將「士刲羊無血」,引申為君臣為民眾的體恤。君臣之間如果玩虛的,必將「亡其國以及其身」,君臣「上下迵實,此所以長有令名於天下也」。

帛書《繆和》篇的解讀,詳見劉大鈞先生《讀帛書〈繆和〉篇》和《再讀帛書〈繆和〉篇》。

【歸妹卦總結】

歸妹卦六爻,初、二爻言媵妾婚前的德行培養;三、四爻言隨嫡妻出嫁後,因年幼,媵妾之返歸與回歸,是婚後的等待期;五、上爻言媵妾成年以後承事期的德行落實。故初、二爻為一事,三、四爻為一事,五、上爻為一事。六爻之中,又以九二為媵妾之主爻,以六五為嫡妻之主爻也。

漸卦卦義為婚姻的嫡妻制度,出於尊重女權,故初始和過程多有艱辛,最終得以「其羽可用為儀」的六禮依次舉行。歸妹卦義為媵妾制度,嫡妻為正,媵妾為偏,故歸妹卦六爻的中四爻因不得正而反獲吉,蓋合乎媵妾之德也。歸妹無需六禮,故初九為歸妹之初即「征吉」,唯有上六為歸妹之終,得正,則欲奪嫡妻之位,無應與,象一意孤行,最終與夫君祭祀卻落得「無實」、「無血,無攸利」的三無結局。

為何古人也說《周易》難懂?因為《周易》是超越時空的真理,故即使古人也很難看懂這一用合乎中古風俗的中古文字寫成的《周易》古經。以歸妹卦為例,雖然新社會實施了一夫一妻制度,但是歸妹卦卦時仍然起作用,當今它以「二奶」、「情婦」的潛流形式存在於社會,由於是潛流,便沒有禮制的約束,所以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的結局更加明顯。

文王、周公、孔子都是生活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時期,但是三聖將漸卦作為正式夫妻關係的卦,將歸妹作為偏妻、媵妾的卦,此中早已揭示了人生的真相。漸卦的上卦為巽長女,歸妹卦下卦兌少女,這就是說漸卦所以有吉祥的結局,是因為成熟賢良的長女主管家庭,它的地位是崇高的,而歸妹卦將少女置於下位,這是對人人平等的否定,人生來應該平等,為何我與我姐姐天生不平等,這種當時社會的禮制約定必然會埋下禍根。三位聖人都知道,當時限於生產力的水平,媵妾制度乃是必須,孔子不得不先讚歎一番,但他們也覺悟到了歸妹卦「征凶,無攸利」的最終後果。故悟道者,必是先知先覺者。

【歸妹卦筮例】

劉鶚遣戍新疆,次年宣統改元大赦,後餘人均如期釋放,僅劉鶚一人,差了幾天,皆不獲生還。己酉正月初一,劉起《易經》卦,是「歸妹,永終知蔽」。高子衡開玩笑說:「天祿永終,四海困窮。」劉怫然說:「哪裡,是永遠監禁終止。」當時大家都知改元當有大赦,賜還有望,相與一笑而散,想不到不幸言中。(劉蕙孫《鐵雲先生年譜長編》)

註:清宣統元年,己酉(1909)。劉鶚五十三歲。正月開始撰寫《人壽安和集》。七月初八日中風,當天逝世。遺體運回淮安,次年安葬於淮安東南曹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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