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明治維新與中國的戊戌變法 續五

我不敢說假如賴朝自己當天皇會怎樣,也不知道他是否有過這個念頭,但他以征夷大將軍頭銜和幕府來統治日本,肯定是阻力最小的政治方式,而且這也符合大和民族普遍接受的權力委託與合法性觀念。雖然都是把天皇的權利竊為己有,但幕府畢竟與攝關不同。攝關是藉助朝廷的體制來行使權力,而幕府則是在朝廷體制之外構建了一個新的權力體系,「是建築在守護、地頭作為家人統屬於將軍的關係上的」(《日本史》第176頁)。所以才把賴朝以後的時代稱為幕府時代。

1199年(正治元年),五十三歲的賴朝從馬背上摔下致死。雖然賴朝十八歲的兒子賴家(1182-1207年)繼位為將軍,但是實權落到賴朝遺孀北條政子(1157-1225年)和她的娘家北條氏家族手中。北條時政擔任政所長官(官名叫做執權),成為幕府的攝政,重演天皇被外戚控制的政治格局,即鎌倉幕府的將軍權力被北條氏掌控。1207年,幽禁在修善寺的賴家被殺害,他的弟弟十六歲的實朝(1192-1219年)繼位為將軍。1219年,實朝在拜賀八幡宮之日死於非命,賴朝家的香火斷絕。1221年(承久三年),太上皇后鳥羽(1180-1239,1183-1198年在位)聯絡京都附近幾國的武士和僧兵一萬多人,發起倒幕戰爭。鎌倉幕府在北條政子的鼓動下又團結起來,執權北條義時採納大江廣元速戰速決的建議,以長子泰時(1183-1242年)為大將,弟時房為副將。「以20萬大軍,從東海、東山、北陸像潮水一般直逼京師。在精兵面前,京都的守備一觸即潰,朝廷的討幕令旨下達僅一個月,京都便完全被幕府軍隊佔領。」(《日本史》第180頁)得勝後的北條氏對朝廷的反對勢力進行了清理:三位上皇被流放(後鳥羽上皇流放到偏遠的隱岐島,並最終死在那裡;順德上皇流放到佐渡,土御門上皇自動遷去土佐);廢年僅4歲的仲恭天皇,改立親王之子茂仁親王為天皇(後堀河天皇,1221-1232年在位);主謀的公卿和為首的武士都被處斬;有牽連者則沒收其領地。沒收的領地有三千餘處,分賞給了有功的社寺和將士。在這些領地上安置了新地頭,「新地頭的收入是每11町莊田、公田中,有1町免稅田,以及每段加征5升米,山傍水邊土地上的收入,與領家平分」。為了加強對京都的控制,增設南北六波羅機構,負責京都警備和三河以西各地的行政和司法,長官叫做六波羅探提,由泰時和時房擔任,此後成為北條氏世襲職位。

這場皇室與幕府之間的武力對決在日本歷史上被稱作承久之變,朝廷被打敗了,幕府取得勝利。兩方的力量懸殊,朝廷一方只有區區一萬多人,而幕府一方卻有二十萬,結果不會有任何懸念。我們有個疑問,為何皇室沒有得到更多地方勢力的支持?這似乎說明,皇室和幕府任何一方獲勝,對地方勢力都沒有多少利害關係,當然也說明皇室沒有出台吸引地方勢力支持的政策。另一方面,為何北條氏打敗皇室之後,依然保留了朝廷和天皇而沒有被幕府取代?是傳統政治觀念使然,還是忌憚其他地方勢力的反對?我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不管怎麼說,經過這次戰爭,幕府的政治基礎更加穩固了。天皇的權力被幕府竊取,幕府的權力被執權竊取,北條氏成為政治霸主。這種政治狀況在世界歷史上是少有的,或者說是日本所獨有的,它說明日本的政治體制是獨立發展的,並沒有受到中國或朝鮮的影響。

其後一百年間,朝廷與幕府相安無事。幕府方面,北條泰時當執權(1224-1242年)時,制定了「御成敗式目」51條作為自己的法律,其實施範圍當然也只限於自己的臣民。因其在貞永元年(1232年)發布,所以又叫「貞永式目」。與朝廷律令相比,幕府的法律加重了刑罰、提高了女子地位以及加強親權等。但坂本太郎說,「這些都是根據沒有受到律令法影響的民間固有習慣而來」。(《日本史》第181頁)但是,《日本史》和《日本小史》都對朝廷方面沒有作任何介紹,似乎朝廷所轄地區依然保持原來的樣子。既然幕府法律已經按照民間習慣作了改變,它可能也會對幕府以外地區產生影響,只是沒有見到相應資料,所以不好臆測。

1274年11月和1281年6月,中國元朝兩次入侵日本都因颱風摧毀艦船而撤退。「蒙古軍的兩次失敗,一方面是因為日本人的頑強抵抗,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依賴最近征服的漢人和朝鮮士兵,這些士兵沒有為蒙古作戰的熱情。然而兩次颱風對結果有不可否認的重大影響。」(《日本小史》第50頁)雖然幕府取得了抗擊元軍的勝利,「對兩次戰役的行賞問題,也使幕府陷入困境。由於這些戰役沒有獲得寸土,因而沒有可供賞賜的財源」。(《日本史》第183頁)「對於那些感覺不是北條而是他們自己獲得勝利的家族,這是特別令人惱怒的。而北條決定在九州設置將軍以集中更多職位與自己手中,這一舉動更進一步引發了不滿。」(《日本小史》第51頁)幕府執權北條時宗於1284年去世後,實權落到部下權臣手裡,執權也變成了傀儡。

鎌倉幕府時期,社會經濟層面沒有多少變化。「鎌倉時代的社會階級,可以分為公家、武家、平民和賤民四種。」(《日本史》第184頁)所謂賤民包括奴婢、下人雜人等,還有從事當時人們厭惡的職業而遭到鄙視的人,例如屠宰、製革、遊藝、巫祝、看守陵墓和殯葬,「他們並不一定是奴隸,只是要比一般人低一等」。所謂平民,也就是沒有政治地位的普通百姓,當時的稱謂是「凡民」。他們多數是農民和小地主,也包括手工業者以及小商販。所謂公家和武家,一個是指朝廷的顯貴,一個是指幕府的顯貴,他們都是封建領主,從政治地位來看,他們同屬於一個階級。而武士則是普遍存在的另一個階級,他們都是職業軍人。朝廷顯貴也應該擁有武士,不是只有幕府才有。武士也有兩個等級,一種是擁有封地的武士(封臣,小領主),叫作「侍」,他們通常是騎馬作戰;一種是沒有封地由「侍」養活的武士,叫作「郎從」,他們通常是步兵,平時為主人服雜役。顯然郎從的數量更多。日本的武士與西方的騎士相差不多。在幕府這邊,武士又有「家人」和「非家人」之分。所謂「家人」指的是源氏的累代家臣及賴朝創業以來新加入家人行列的人,是幕府的直屬武士,在「侍」中具有很高的地位,他們都因功獲得幕府賞賜的土地,地頭的職位主要由他們充當。所以,從封建政治的等級來看,鎌倉幕府時代的階級,應當是領主、武士、平民和賤民四種。與西方封建社會不同的是,日本的封建社會是公武二元政治,即同時存在兩個政治中心,朝廷和幕府,兩者之間的爭鬥構成了很長一段時期日本政治的主軸。

幕府滿足於二元政治,但公家即朝廷卻心懷怨恨。

「承久之亂」以後,決定皇位繼承和決定上皇擔任院政的大權都操在幕府手中。公元1242年根據北條泰時的指示,後嵯峨天皇(公元1242年—公元1246年在位)即位,其後由深草天皇(公元1246年—公元1259年在位)、龜山天皇(公元1259年—公元1274年在位)兄弟相繼即位。此後便出現兩個皇統——「持明院統」與「大覺寺統」,由此產生了所謂皇位繼承問題。朝廷也分成兩派。幾經周折,再經五屆天皇之後,文保元年(公元1317年)在幕府提議下,三方通過了兩統交替即位的「兩統迭立」方案。據此,確定當時的皇位由大覺寺統的後醍醐天皇繼承,並確定立後二條天皇的皇子為後醍醐天皇的皇太子,這就剝奪了後醍醐天皇皇子的皇位繼承權。於是後醍醐天皇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打倒幕府,別無他途。——摘自百度百科,鎌倉幕府條目

1324年(正中元年),後醍醐天皇(1288-1339年,1318-1339年在位)的討幕計劃被幕府發覺,結果失敗(史稱正中之變)。參與密謀的朝臣日野資朝、日野俊基被流放,天皇本人沒有受到處分。但後醍醐天皇並不甘心失敗,他繼續聯絡寺社武裝。「讓法勝寺的圓觀、醍醐寺的文觀動員全國各寺社,再從各地廣募勤王之軍,……天皇也親自巡幸日吉社及延曆寺、春日神社、東大寺、興福寺,以爭取眾徒的支持。」(《日本史》第202頁)1331年(元弘元年),幕府得知天皇的企圖,天皇雖然在六波羅派出的軍隊到達皇宮逃出京都,但還是在山城的笠置寺被幕府軍隊抓獲。此前,幕府已經讓皇太子量仁親王(光嚴院)繼位,現在他們把後醍醐天皇流放到隱岐島,所有參與謀劃的皇子、朝臣也於元弘二年(1332年)被流放(元弘之變)。但是,第一皇子護良親王從笠置寺逃走,潛入熊野、高野、吉野一帶,向各地發出令旨,招募勤王之兵。楠木正成逃出赤坂城後,在河內金剛山築千早城自守,與鎌倉軍隊對峙。一些地方也有勤王之師聞風而動,如肥後的菊池武時,伊予的土居通增、得能通綱,播磨的赤松則村等。元弘三年(1333年),後醍醐天皇逃出隱岐,被伯耆武士名和長年迎到船上山。鎌倉幕府派足利高氏率軍前去船上山討伐,不料足利高氏倒向天皇一邊,與伯耆的官軍、播磨的赤松則村一起向京都進兵。六波羅的幕府軍欲出近江返回關東,遭到官軍夾擊,全體自盡。與此同時,上野的新田義貞響應護良親王的令旨,與幕府軍交戰,並攻陷鎌倉。北條氏高時及同族諸將大都自殺,幕府就此滅亡。在西面,幕府的九州探提也被菊池武時消滅。同年六月,後醍醐天皇返回京都。(以上參見《日本史》第202-203頁)討幕戰爭的勝利,不是因為勤王官軍的強大,而是源於幕府這邊的內部反叛。足利高氏和新田義貞都是幕府將軍源氏的後裔,他們的倒戈是不滿於北條氏對幕府的掌控。

前後不到三年,鎌倉幕府就被推翻了,說起來也是牆倒眾人推。如果再聯繫其後的政治勢力角逐過程,頗有些與中國近代推翻滿清王朝的辛亥革命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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