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時代:海峽兩岸友誼的小船駛向何處? | 法評說 · 第3集
2014年,肯亞警方成功打掉一個冒充中國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民眾大肆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團伙。肯亞執法部門經審查,將上述人員中的45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第一批8名台灣犯罪嫌疑人於2016年4月9日遣返回國,第二批37名台灣犯罪嫌疑人於13日押解回國。
4月30日,32名台灣電信詐騙嫌疑人從馬來西亞被押解回大陸。
針對向大陸遣送台灣籍電信詐騙嫌犯,台方稱「嚴重侵害基本人權」,「有違程序正義」,要求大陸立刻將嫌疑人送返台灣。
大陸方面表示,遣返回大陸符合國際法規定,且將按照大陸法律依法懲處。
在此之前,從馬來西亞遣返回台灣的20名電信詐騙嫌疑人,在機場當場予以釋放,引發大陸民眾強烈不滿。
5月13日,大陸公安機關專案組通報,4月9日、13日從肯亞押解回國的7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大陸32名、台灣45名),已經由北京市海淀區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討論熱點「 在第三國針對大陸民眾實施電信詐騙,被遣返回大陸,法理基礎在哪裡?
台灣藍綠陣營對於遣返事項,分歧究竟在哪裡?
肯亞和馬來西亞選擇將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大陸,出於怎樣的政治考量?
海峽兩岸情感的一致性和對抗性表現在哪裡?
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大陸「小粉紅」和台灣新生代之間的對抗?
觀點風暴任劍濤從情感上講,受害人是大陸人,受害地點在大陸,將施害者遣返回大陸天經地義。但是,因為涉及兩岸關係,則要複雜很多,有政治、法律以及司法主權等各種因素,需要政府和法學專家出來理性分析說明。這次大陸政府我覺得做得還是不錯的!另外,為什麼同樣的電信詐騙分子,被實施犯罪的當地國政府遣送回台灣和遣送回大陸,反應會截然相反?遣送回大陸的後悔不該再犯,而遣送回台灣的則慶幸滿滿。這涉及兩岸對於詐騙犯罪懲罰尺度的寬嚴問題,以及對於受害人保護程度的問題。很多小國在處理台海關係時,政治游移性很大,搖搖擺擺,就看那邊施加的壓力大。很多時候,司法不僅是一種程序選擇,更多時候也是一種政治選擇。台灣綠營之所以堅持要遣返回台灣,是因為他們認定台灣是一個「主權實體」,有司法主權;而大陸則認定,在對外涉及主權的問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享有唯一的司法主權,因而犯罪嫌疑人必須遣返回大陸。情感因素有雙面性,一方面血濃於水,大家都是中國人,是同胞;另一方面由於分隔太久,又有不同的政治訴求,導致了現在情感上的一致性和對抗性。在很多問題上,更多在於誰壓倒誰,而不是理性分析問題。但是在民眾的向善性上,兩岸還是有共通之處。不要人為去誇大所謂「小粉紅」和台灣新生代的對抗,不要去擴大兩岸年輕人之間的鴻溝。在現代價值、基本向善性、在基本制度的應然性上,兩岸有高度的一致性。
侯猛台灣關於詐騙犯罪的刑罰較低,大概在三年以下,犯罪成本很低。這次馬來西亞電信詐騙遣返回台灣,因為證據問題,很多被無罪釋放,引起兩岸民意反彈。這不僅是司法問題,因為馬上涉及五二〇(5月20日)政黨輪替,更有政治因素在其中。按照管轄原則,遣返台灣和大陸都符合法理。鑒於被害人和犯罪實施地都在大陸,以「最有利原則」,將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大陸,最有利於懲治犯罪和保護被害人。
陳秋實為什麼要遣返大陸,法理基礎在哪裡?台灣方面尤其是民進黨,堅持遣返台灣的法律依據又是什麼?既然遣返大陸和台灣都符合法理,肯亞和馬來西亞選擇將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大陸,是不是出於政治和外交考慮?
這次台灣司法部門沒有對遣返回島的犯罪嫌疑人實施足夠嚴厲的刑責,也激起台灣本土民眾的強烈反對,台灣輿論也開始轉向,反映了台灣民眾向善的一面。
另外,以前兩岸年輕人共同議題很多,歷史、經濟都談,現在好像溝通不暢,對立情緒比較嚴重,大陸有所謂的「小粉紅」,去台灣的facebook上罵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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