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剛情愛資助系列:告別離婚
第1節:告別離婚
被我「破壞」的婚姻
時常會有讀者因為讀了我的某本書或某個專欄,便通過各種途徑找來,尋求他們情感困境的出路。網路普及後,訪問我的網站,或留言,或寫電子信件給我尋求幫助的讀者便更多了。其中,約三分之一是涉及婚姻困境的。舊話說:「勸合不勸離」,但是,我既勸合,又勸離。幾年間,經過我的手「破壞」的婚姻至少有十幾樁了,偶一想及,突然間生出一絲惶恐:我的「破壞」是否都是正確的選擇呢?
但我知道,自己在維護別人的婚姻方面也是不遺餘力的。哪個應該「破壞」掉,哪個又應該維護,我完全根據自己對這個婚姻的實質與前景的判斷而決定。我是否會有判斷失誤的時候呢?我不敢保證沒有,但我知道自己一直是以當事人的利益為最高宗旨,盡心竭力以助人的。
生日在情人節的女孩子
紅曾對我說,她的生日在情人節,因此有人說她的情感生活將多災多難。
紅第一次打電話給我的時候便說,希望能夠面談。於是我們在亞運村的麥當勞餐廳里見了面。這是一個二十四歲的女孩子,屬於那種清純型的美麗,一份薄妝無法掩飾其內心的疲憊與憔悴。
紅說自己在情感上屬於發育遲緩的類型,讀大學時有許多追求者,她想都不想便一律拒絕掉,只是因為覺得愛情應該是很遙遠的事情。但是那個後來成為她丈夫的男孩子卻一直窮追不捨,日久生情,紅似乎順理成章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大學畢業後,紅留在了原來的城市,而她的丈夫卻到北京發展。兩人匆匆辦了結婚手續,卻並沒有開始真正的家庭生活,紅還是住在父母家中。
異常感是在丈夫走後半年,第一次回到身邊時感覺到的,紅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勁兒。丈夫匆匆走了,說北京還有重要的工作。他囑咐紅找他時打他手機,因為他通常很晚才回租的住處。女孩子總是敏感的,紅的心一緊。
紅知道丈夫同另一個男同事合租一套兩居室。她在丈夫應該到北京的當天夜裡打電話到出租屋,合住的那個男同事卻說,他曾說要過一個星期才回北京。紅又打丈夫的手機,丈夫的聲音有些怪,說他已經在北京了,正在辦公室加班。
紅確信事情不對了,她要搞個清楚。轉天,紅向領導請了假,來了北京。
紅找到丈夫的出租屋,丈夫卻不在。在他的房間里,紅看到床下有兩雙拖鞋,其中一雙很嬌小。在衣櫃里,紅還發現了幾件女性的衣服,以及她稱之為「很髒的東西」。
紅與丈夫的戰爭便開始了,那另一個女孩子也參與進了三方會談。讓紅感到奇怪的是,那個女孩子同時還有兩個性夥伴,而丈夫對此並不介意。丈夫一方面對紅信誓旦旦地懺悔,另一方面又對那個女孩子說,他並不愛紅。他甚至編造說,他的父親是局長,紅是貪圖他家的地位而主動追求他的,紅是一個如何虛偽的女孩子,紅有過很多男朋友,他和紅根本就沒有結婚,只是同居過……等等。
一次爭吵後,他打了紅。
紅就是在被打不久之後帶著傷痕來見我的。
於是,我勸她選擇離婚。我的理由是:
1.單純因為丈夫有外遇,不足以成為離婚的理由。但紅的丈夫的行為卻有著許多不可原諒之處。
2.從他對那個女孩子的談話中,可以看出他自己是一個極虛偽的人,這與紅的單純與清純相差太大,我很難想像兩人可以調整得很和諧。
3.從那些談話可以看出,這個男人對自己的妻子沒有最起碼的尊重。因此,我無法認為他還愛著紅。
4.從和他相好的那個女孩子的背景就可以看出,他是一個開始追求性的新奇與刺激的男人,他獵艷的腳步才剛剛開始,今後此類事件不可避免地會經常發生,他不可能從此做到忠誠於紅,而紅卻無法忍受丈夫的不忠。
5.另一個很現實的考慮是,紅與丈夫分居兩地,而目前看不到結束這種分居的前景,這就更加重了這樁婚姻的不確定性。
我的最後結論是,紅與丈夫在大學的象牙塔中開始的感情,與社會生活有太大的不能銜接之處,他們實際上並不了解對方,也不了解自己。這樁婚姻即使再勉強維持下去,也難見迴轉,所以離婚只是時間的問題,越早結束,對紅開始新生活越有好處。
第2節:告別離婚
紅還有些不甘心,又做了很多努力,但終於在我們見面後離了婚。離婚的當天,紅打電話告訴我,她發現「前夫」確如我所預言,又有了「新的女人」。
拒絕性愛的丈夫
玲說,為了避免自己的信件被我忽視,她才選擇打電報給我。
玲確實成功地引起了我的重視,收到電報後,我立即按著上面的傳呼號呼了這個自稱「處於生死關頭」的女孩子。
玲打長途過來,談了兩個多小時。
玲稱結婚之初,她與丈夫的性關係還比較正常,一個月做愛一兩次(我沒有告訴她,對於新婚夫妻來說,這也不太正常。)。但是自從懷孕之後,丈夫就再也不碰她了,甚至不願意與她同床共枕。如今,孩子已經四歲了,丈夫再也沒有同她做過愛,也就是說,她已經五年沒有性生活了。
玲稱自己很渴望性生活。她多次主動要求同丈夫過性生活,但丈夫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被她纏得實在緊了,便好像是要做了,但總是做不成。「因為他的生理變化不行」,玲這樣說。但她又告訴我,她幾次看到丈夫一個人偷偷手淫,所以他實際上勃起的能力沒有絲毫問題,只是同她做愛的時候就不行了。
玲這時便看到了我那本關於同性戀的書,她懷疑丈夫是同性戀者。她特意去試探,有幾次甚至直截了當地問丈夫是不是同性戀者,丈夫的回答是否定的。
玲問我,她的丈夫是怎麼回事,她應該怎麼辦。
我說我必須知道得更多。於是,玲便不斷回答我的問題。我進一步得知:玲確信丈夫沒有其他女人;玲也無法確證丈夫有同性性夥伴;玲與丈夫的感情從一開始就沒有深刻的感覺;丈夫的父親是玲所在單位的最高領導,那個領導很喜歡玲,撮合了這樁婚姻。婚後兩人也時常吵架,玲感覺自己從來就沒有走進丈夫的內心世界,而丈夫對她也毫不關心。
我當天給玲的回答是:夫妻間的性生活失諧,責任絕不會只在一方。玲有責任再進行一些具體的努力,喚起丈夫的性慾求。我同時給了她一些具體的建議。玲答應去試試。
那之後,每隔幾天玲便會打電話過來,告訴我她的努力一直失敗。我建議她應該約丈夫一同去看性心理醫生,並且將陳仲舜教授的電話給了她。玲後來同陳教授通了電話,但她無法說服丈夫同去看醫生。這樣,她單方面的努力無法得到配合。
約四個月後,我對她做出了離婚的建議。
我的理由如下:
1.玲的丈夫是否是同性戀者,與此事無關,所以,這個問題我們可以不必考慮。但在正常情況下,夫妻五年間沒有性生活是極不正常的,無論什麼原因,這樣的婚姻也都是需要認真對待的了。畢竟,婚姻中任何一方都有獲得性生活的權利,這權利不應該因為莫須有的理由被剝奪。
2.玲只有二十九歲,她的丈夫也只有三十歲,卻已經五年沒有性生活了,而且也看不到未來的希望,這對身體健康是極為有害的。而且玲已在陳教授和我的指導下做了能做的各種努力,但還是無法影響她的丈夫,玲有一生都無性愛的可能性。
3.我曾建議玲通過婚外性愛進行補償。玲堅拒,說以她的觀念無法接受。所以,玲如果想重獲性愛,只有離婚這一條路了。
4.即使有這麼多條理由,如果玲與丈夫的感情很好,這婚姻也還有維繫的可能,但他們的情感也從來就沒有深刻過,此後更會因為性的不和諧而一步步惡化。
後來我了解到,陳教授給玲的建議,同我不謀而合。
玲在半年後離了婚,那天她打電話給我,讓我祝賀她「獲得了自由」。
博士妻子與碩士丈夫
他們是讀碩士時的同學,一個是一米七二的美人,一個是全校有名的俊男。畢業後,丈夫留在大學任教,妻子又考取了博士。結婚僅僅半年,兩個人聚少離多。
這種知識背景的人是不太可能向陌生人進行諮詢的,事實上,是那位博士妻子對自己的一位密友傾訴苦衷,而她這密友又是我一位很熟絡的讀者,便轉而向我尋求幫助了。
第3節:告別離婚
問題是由妻子提出來的。她認為丈夫不思進取,工作後不鑽研業務,反而熱衷於賭博,經常是一夜一夜地在外面打牌。
更進一步,她發現丈夫同比他年長二十多歲的校長夫人關係不清不楚。那位校長夫人是有名的「開放女人」,有很多「小弟弟」。憑著女人的直覺,博士妻子確認了他們之間的關係,並成功地進行了一次「捉姦」。那位校長夫人竟理直氣壯,自己的碩士丈夫卻躲在一邊不敢出聲。博士妻子本來也是很開明的,聲稱如果丈夫偶有外遇也可以理解,但實在無法忍受丈夫接受這種「老女人」。於是,兩人關係進一步惡化。
兩人住在一起的時候,博士妻子嫌丈夫不會幹活,對她不夠體貼關懷,而她身邊的其他男人對她總是唯命是從。妻子是獨生女,在家裡嬌生慣養,在外面也一直被男人哄著護著,而丈夫也是獨生子,從來沒有學習過照顧別人。
從此,這位博士妻子便動了離婚的念頭,聲稱會有一個連的男人排隊等著娶她,自己幹嗎要和這樣一個賭徒泡在一起。另外,她博士畢業後打定主意回故鄉,而她的丈夫卻想留在北京。
無論是這對夫妻,還是向我諮詢這件事的讀者,都說不清楚,他們何以會結為夫妻。
我的離婚建議是立即做出的,理由如下:
1.他們的結合很可能是基於相貌上的相互吸引,屬於年齡太輕,不懂得情愛與婚姻的真實意義,加上一些虛幻的浪漫便誤入歧途了。這樣結合的幼稚性,註定了雙方的本質性衝突會立即顯現出來。
2.兩個人都是對別人要求太多,而又不肯多付出的自私的人,這實則也是獨生子女們普遍面臨的問題。當他們在家庭的加倍呵護下長大之後,在學習愛別人與關照別人方面會有一些缺失。但如果夫妻雙方不首先去關愛對方,而是要向對方索取,這婚姻肯定好不了。
3.碩士丈夫賭博的惡習使問題加重了,想讓一個痴迷的賭徒覺醒是極難的,而且,目前看不到任何可以將他從賭桌前拉開的力量。而夫妻關係不好等等,又正是幫助他留在那裡的力量。
4.博士妻子是一個在情感上仍然極不成熟的女人,認為男人們都應該呵護著她,這是一種極危險的錯誤判斷,同時使她不可能冷靜地對待夫妻關係,甚至男女關係。丈夫的外遇也傷害了妻子的虛榮心,她實際上在潛意識中認為丈夫找了一個讓她看不上的女人,是對她的一種貶損。
5.他們將分居兩地,這同樣會成為對婚姻的重大威脅。
我的看法是,如果僅有上面一條或二條理由,這婚姻還是有通過認真的努力來修復的可能。但問題是,五條加在一起,這可能性便蕩然無存了。所以,他們離婚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如果在結婚僅半年的今天還沒有做好準備,那也不必去特意做這件事情。當妻子畢業回故鄉,兩人分居兩地之後,離婚會順理成章,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地自然完成。
被我「破壞」的婚姻
中國有句老話這樣形容婚姻:「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我以為這其實是說,外人實在沒有資格對別人的婚姻品頭論足。但問題是,中國還有一句話:「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所以,對於那些向我諮詢婚姻困境的人,我總是坦率地說出自己的真實感受。好在我不是營業性的諮詢師,完全是以作家身份做這種義務的咨助、發表個人看法,所以無論對與錯,估計不會有人來起訴我。
我們生活的時代畢竟不同於二三十年前了,如今離婚已呈普遍化趨勢,那些處於婚姻困窘中的當事人無力擺脫,不知如何才能解決婚姻中的問題,他們首先只會想到離婚。畢竟,離婚是徹底而永久的解脫。但問題是,極度的困窘會使人處於非理智狀態,只想著解脫後的輕鬆,從而忽視婚姻中許多有價值的東西。如果在氣頭上採取決然的方式,我肯定他們事後會悔青了腸子,至少是悵然若失。
所以,當我意識到一樁婚姻其實是很有價值的,而當前種種看起來似乎是不容調和的矛盾只是表面現象時,我總是竭盡全力維護這樁婚姻。
第4節:告別離婚
十八年的婚外戀
哲是一位年近五十歲的商人,同妻子合開一家公司。在一個十分忙亂的下午,他作為不速之客出現在我的面前。但是,我還是很快被他的講述所吸引,並於忙亂中沉靜下來,聽他講述這段十八年的婚外情。事實上,這是我至今為止直接接觸到的維持時間最長的婚外情。
十八年前,哲與他當時的同事h發生了關係,那時他已婚,而h剛剛畢業分配到他的手下。哲的妻子晨,有一次去哲的單位,讓她十分驚愕的是,有一個女孩子對她惡狠狠地,存心將水潑到她腳上,從她身邊經過的時候故意撞她,還狠狠地摔門。那個女孩子便是h,晨敏感地意識到h與自己的丈夫有某種關係,但她第二次見到h,卻是在十八年之後。
這十八年間,h結婚,又離婚,再結婚,再離婚。其間,她與哲的關係卻從來沒有中斷過。哲後來調到別的單位,又到北京工作,十八年間人生幾度變遷,不變的是這對戀人隱秘的情感。兩度婚姻失敗的h,也已然四十多歲了,決定帶著孩子獨身,哲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
已是私有大公司經理的哲,除了妻子與h,生命中也未曾再有過另外的女人。雖然也不乏追求和樂於與他發生短暫性關係的女人。但是,哲確實再未碰過別的女人。他由此確信,自己是一個很本分的男人。
因為分居兩地,哲與h見面的機會其實很少,通常一兩個月見一面,最多時八個月未見。我認為這「一日曝十日寒」的約會也是他們感情維持長期不變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不出現變數,哲極有可能將這婚姻與外遇都一直很好地維持到生命的終點。但是,在哲見我之前約一年,晨確證了這份婚外情的存在。
事件的三方被卷進了為時近一年的痛苦糾纏中,我也先後多次見到了他們。晨第一次見我時,一邊哭泣一邊出示了三個摔壞的手機,她告訴我,這都是哲與h通電話用的。他一再保證與h斷絕關係,卻一再地違背諾言。晨對他布下了天羅地網,包括查電話清單,所以他只能用手機。在三個手機都被摔後,晨認為哲用了磁卡電話與h交流。晨挽起袖子,向我出示了幾道清晰的抓痕,她說這是約h面談時,被她抓的。在晨的講述中,h是一個凶神般的女人。
我與h通了電話,她也將晨描述為一個惡婆,並說幾次見面商談三人間的事情,都是晨先挑起,並動手打她的。晨採取很傳統的方式向h單位的領導反映h的「道德問題」,而h的報復便是到晨的母親家門口貼罵晨的小字報(晨的母親還住在原來的城市)。
對於兩個女人間的爭鬥,哲疲於應付,哄了這個再哄那個,向這個保證永不離婚,又向那個保證永遠相愛。但兩個女人間的戰爭並沒有結束,幾乎每天都要在電話里互罵,然後又分別對哲哭訴。這個男人已經被折騰得精疲力盡了。
最讓晨氣憤的是,h竟對她理直氣壯地大喊:「你已經佔了他十八年,現在到了還我丈夫、還我幸福的時候了!」晨哆哆嗦嗦地問我:「您說說,怎麼她倒讓我還她丈夫呢?」
我相信十八年的感情是一份很深刻的感情,不是可以輕易斷絕的。所以我一開始便建議哲,表面上與h斷絕關係,獲得妻子的信任,反正他與h也極少見面,應該可以瞞得過去。哲答應試一試,但以失敗告終。妻子不相信他,h也不甘寂寞,不斷打電話到家裡找他。
我又轉而去做h的工作,這位原本在十八年間都平靜地接受一個在婚男人的女人,已被近來的一系列事件鬧得失去了平靜,非要一個說法不可。
而此時,哲和晨都想到了離婚,並且已經商討財產分割了。晨說,她會將一切留給哲。
在參與這三角關係約兩個月後,經歷了一次次似乎永無休止的爭端,對三個人的性情與背景有了更深的了解,我才從那份對十八年感情的感動中走出來,清醒地告訴他們:必然會結束的是這十八年的婚外情,而不是婚姻。理由如下:
1.哲與晨之間有一種無法割捨的,情同母子的感情。雖然妻子對丈夫如孩子般的呵護並非難得一遇,但我從未看到如晨眼中對丈夫的母親般的疼愛。一次我坐在汽車裡聽她哭訴,哲開了車門躲出去,正哭著的晨做的是立即拿件衣服讓他披上。而哲對晨的那種孩子般的依賴,也表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夫妻二人都對我說過,沒有晨每件事每一天地「保護」著哲,他可能連生存的能力都沒有。
第5節:告別離婚
2.哲與晨間的感情很好,如果h的事情不敗露,他們間沒有任何衝突,甚至連夫妻間的正常爭吵也極少。晨一直生活在幸福中,我們由此也可以想像,h事件對她的打擊之大。但這打擊遠不足以到使她離婚的地步。她對我陳述準備離婚的理由時,是這樣說的:「既然他覺得同h在一起幸福,我不能耽誤他。」仍然是一種母親般的疼愛,但這疼愛不足以真的使她走出婚姻。
3.哲其實是通過h來彌補與晨近似母子之愛的感情的某種欠缺。通過許多小事,我發現年屆五旬的他因為晨的「保護」,至少在感情上一直沒有真正成年。再多的補償也無法代替晨為他所做的,而哲已經習慣於晨的這種呵護了,這呵護絕對不是別的女人能夠給予的,h更不能。
4.有可能破壞婚姻的婚外戀是那種激情狀態下的婚外戀。哲與h的關係在歷經十八年的若即若離之後,實質上已很平淡了,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轉化為一種親情了。但是由於晨的知情,事情的公開化而引起的一系列爭端卻反而給這份感情注入了一針強心劑,使h和哲都產生了這感情很寶貴很偉大的錯覺。
5.h覺得她在十八年間缺失太多,當她被逼入一種絕境時,正獨身的她本能地想奮力一搏,爭取一些獲得「幸福」的希望。所以,她註定不可能配合我的建議,假裝與哲斷了關係,而逐漸恢復到事發前三方的平靜狀態。
6.沒有誰可以承受不斷的爭吵,沒有誰能夠在持續一年多的爭吵中不精疲力竭。晨精疲力竭了,但更主要的是,哲和h也都精疲力竭了,這就為他們之間感情的最終結束準備了條件。在一份看不到前景的感情使生活變得混亂不堪,甚至無以為繼時,人的生存本能必然會做出選擇。而這選擇,肯定是要首先使生活恢復平靜,使自己的精神與體力得到恢復。
讓我略感意外的是,我原以為h和哲都不會輕易接受我的建議,沒有想到我話一出口,他們也都無奈地承認這段婚外情確實該結束了。看來,他們實在是被拖得太累了。當愛成了痛苦和負擔,這愛便維持不了多久了。坦白而言,我內心是為這十八年的感情存一些遺憾的。人總是不能冷靜地確認什麼是自己真正的幸福,總是想去獲取那註定無法獲取的「幸福」,於是連已有的也丟了。
相反,倒是晨仍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不斷打電話給我,聲稱無法相信丈夫與h的關係斷了,並絮絮叨叨地講述我聽過多遍的「證據」。這個女人,受的傷實在太深了。
不好意思說拒絕的娟
娟說自己之所以會錯誤地同浩結婚,責任在於自己在感情上一直是很被動的。
浩是她的中學同學,從中學起便開始追求她,直到大學。娟認為自己已經隱晦地說清楚不希望同浩發展關係了,但浩似乎聽不明白。她說自己不好意思明確地拒絕他,怕傷了他的自尊心。所以,浩還是不斷地出現在她的身邊,幫她做這做那。所有的人,包括娟的父母都認為浩是娟的男朋友。但是,娟的心裡對浩確實從來沒有產生過愛的感覺。她對別人說自己和浩沒有什麼關係,但大家都不信,浩還責怪她不應該對別人那麼說。
就這樣一年一年地過去了,娟也說不清楚是怎麼回事,自己就到了和浩結婚的時候了。她對我解釋說,如果不同浩結婚,會很傷害浩,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這麼多年了。她又說,她真的沒有愛過浩。
結婚之後,兩個人不斷地為家務爭吵。浩責怪娟不給他做飯,而娟也嫌浩不幹家務活兒,甚至燈管壞了,都是娟踩著椅子更換。娟的父母從老家到北京來,浩整天加班不在家,周末也不陪她的父母出去玩,於是娟更是十分氣憤。而且,浩對經濟也把得十分嚴,兩個人的開支明確分擔,浩幫娟買了十幾元的葯,竟也拿著單子找她報銷。而娟這時看到單位里其他夫妻間的親密無間,特別是聽說人家的丈夫在家裡做這做那,便認準了自己的婚姻是個錯誤。
總之,浩缺少浪漫,是個很平實的男人。娟說,同他生活在一起很乏味。
第6節:告別離婚
恰在這時,有一個男人追求娟,娟同樣不知道應該如何拒絕,也不好意思拒絕,便被那個男人的追求牽著,稀里糊塗地上了床。有了外遇的娟體驗到生命中另一種絕美的激情與色彩,原本被她稱為「棄之可惜,食之無味」的婚姻此時也不覺得有什麼值得留戀之處了,她在紅杏出牆的第二天便想到了離婚。
娟徵求我的意見,我向她更多地了解了她身邊這兩個男人的情況。於是我知道,那個正與她熱戀的男人已婚,而且對她說過不會離婚。娟與丈夫雖然有種種衝突,但卻有許多志同道合之處:浩的處世能力很強,在娟求學、工作中遇到困難時,浩總是一馬當先沖在前面,替妻子解決各種問題,鋪平道路。而且,浩表示不會同意離婚。
我於是幫娟層層深入地進行分析:
1.與娟熱戀的情人已明確表示不會離婚,所以,娟是否離婚不應該考慮進他的因素。我相信那是一個久經情場的男人,而不像娟這樣,因為第一夜的激情與浪漫便做出衝動的判斷。
2.娟對丈夫有兩個主要的責難:一是家務問題上,如不愛幹家務活兒,在經濟上過分注重兩人的分擔;二是不夠浪漫。然而,這都不足以成為離婚的理由。前者只是個人的缺點,但不是致命的缺陷,而後者,我說:「婚姻原本容不下浪漫,這是它同外遇的重要區別之一。」
3.除了不愛幹家務活,浩在許多事情上都在幫助娟。事實上,我後來知道,浩對娟生活的幫助與影響還是很大的。只是,她覺得這些都是浩應該做的,而不會審視一下這是否同樣是需要珍惜的。
4.娟自己在家務上,在對待浩的父母上,又是怎樣的呢?在我的追問下,她承認自己是以怨報怨。我說,良好的婚姻容不得以怨報怨,而是雙方都要有主動為對方付出的意識與行動。所以,她和浩的許多問題可以靠著她的主動付出去修好,我相信一方的付出會使另一方加倍地回報。
5.雖然娟一直說自己沒有愛過浩,但我無法相信她的話。她能夠在那麼長時間裡一直接受浩(即便如她所說是「被動」的),也至少說明他們之間是有感情的。娟錯誤地以為愛情就是激情,事實上許多愛情就是平平淡淡的,特別是當與浩這種缺少浪漫的男人相處時。更何況,娟還承認他們志同道合,這種感覺與愛是相輔相成的。
6.娟與浩間的感情,更多的是親情。兩個從中學時代一起走過來的人,太熟悉了,也就太平實了。處於外遇激情中的娟,會感到這種「親情」是「雞肋」,但對於婚姻而言,親情是一種最高級的感情。我告訴她:親情下的婚姻是最穩定的,想破壞掉它其實是很難的。
7.我明確地告訴娟,我不認為她有能力離婚。離婚是一件極難的事情,對雙方都是一場脫筋換骨的苦苦掙扎,而以現在的娟,愛情與婚姻觀念還不成熟,並不明確地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以及所需要的代價到底有多大,更沒有為將要付出的代價做好準備,而且婚姻又沒有走入絕路,她怎麼可能會成功地離婚呢?更何況,如果確如她自己所說,會擔心拒絕浩的愛情會傷害他,就不會擔心堅持離婚同樣會傷害他嗎?
8.我又藉機說,這種怕傷害對方的感情就是一種愛呀。一個人愛一個人的感覺,很重要的一點便是心疼這個人。娟借口不好意思明確拒絕而嫁給了浩,並因同樣的理由有了外遇。但在我看來,至少她對這兩個男人都是很有感情的,所以才會在這麼大的事情上「不好意思拒絕」。
娟當時接受了我的建議,但這並沒有影響她此後在與丈夫發生爭吵之後仍一再鬧著要離婚。我確信這只是她一時的情緒反應,她實在是沒有能力離婚的,而且現在這婚姻對她來講確實也是很有價值的。
原本計劃多寫幾則維護婚姻的例子,但選擇起來卻比較難,因為我忽然發現幾乎所有當事人一度決定結束而被我「維護」了的婚姻,都有一些重要的共同點:缺少激情與浪漫;一方或雙方有外遇。最重要的是:一方或雙方遠未理解婚姻的實質,對婚姻和對方有太多太高的要求,缺少一份寬納之心。
第7節:告別離婚
外遇被認為是婚姻穩定的最大挑戰,這實在是我們這個時代最錯誤的觀念之一。外遇在某些時候是最不應該成為離婚理由的,它本身總是極為脆弱的,只有在極罕見的情況下,外遇才會真正導致婚姻的破裂,而這種「極罕見的情況」,往往又是有其他重要因素作輔助的。當然,這需要另外的文章詳細討論了。
我給所有處於離婚衝動中的人士的建議是:拖一拖,等待衝動與激情過去,讓自己再平靜地審視一下,你對身邊的這個人是否還有愛情或親情。而測試的一個方法便是:假想這個人會突然傷殘,甚至突然亡故,你是否會很心痛?也許,只有經過這樣的測試,你才會慢慢悟出夫妻情愛的本質來。
離婚後的女人們
了解離婚後男人的情感與生活,有助於男人們在決定是否離婚時更加慎重。
據一位美國學者的調查表明,對一個人最大的精神打擊便是離婚,無論你是否是離婚的主動提出者,也無論你是男人還是女人。親人死亡對我們的打擊,也許都要排在離婚之後。
但是,主流社會一直忽視對離婚男人的關懷,提到離婚,總是更多地對女人投以同情與關注。離婚女人可以有自己的救助組織,但離婚男人卻只能自己消化。其實,男人離婚後體驗到的痛苦要遠遠大於女人,男人不像女人那樣有韌性,也不像女人那樣能夠自我消化痛楚。離婚之始,女人的表現可能會比男人激烈,但半年或一年之後,女人往往會趨於平靜,而男人卻更深地陷入孤獨與痛楚中。離婚男人的患病率與自殺率都遠遠高於離婚女人,他們開始新生活的能力比女人差多了。
讓我們看看三個離婚男人的個案,走進離異男人真實的內心世界。
我心中的「白馬王子」
長我十七歲的表哥曾是我心目中的「白馬王子」,高大的身材,英俊的面龐,能寫一手漂亮的鋼筆字,唱起歌來格外動聽。然而他在婚姻問題上的種種言行卻讓我對他的印象大打折扣。
表哥在23歲時閃電結婚,對象是同一單位的工會主席——一個瘦小平凡且長他三歲的女人。這樁婚姻遭到全家的反對,然而表哥尋死覓活,一副非她不娶的架勢,無奈之下姑父母只好同意。我當時還小,只覺得他們不相配。果然,經過了二十年的婚姻生活,他們分手了。從大人們的談話中我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表嫂雖相貌平平卻頗有心機,與她相比,表哥顯得心無城府。她看中了表哥的外貌,利用工作之便多番接觸,最終使他成了她的裙下之臣。婚後不久,她又與本單位的劉某關係密切,在勾搭成奸後被人發現,一時間弄得沸沸揚揚。生性有些懦弱的表哥在她苦苦哀求之下原諒了她,但心中卻結了一個大結,儘管表嫂沒再犯,但兩人的感情已大不如前。由於工作關係,表哥經常到廣州出差,在那裡認識了一個從湖北去的打工妹,她在一間酒樓當領班,二人一見鍾情。她比表哥小十歲而且長得伶俐乖巧,與她相比,表嫂已是半老徐娘。從此,表哥開始故意冷落表嫂,回家後很少與她說話,最後發展到分房而睡。表嫂了解到他有了別人,不但沒有發怒,而是忍了下來,告訴他只要不離婚,怎麼樣都可以。為了他們十歲的兒子,這個女人要保住這樁婚姻。
然而,表哥最終還是提出了離婚,因為那個女人已經做了兩次人流手術,催他快離。
他的決定再次遭到全家反對,長輩們紛紛指責他不負責任,表嫂整日以淚洗面,苦口婆心試圖挽留他。但無奈他已鐵了心,只好分手。他將一切留給了表嫂,房子、錢、孩子,自己去廣州找他的幸福。表哥並不是個有錢的人,在家中一向養尊處優,是個少爺,這次兩手空空獨到異鄉,生活不免拮据。但他和那個女人還是結了婚,並開了個賣熱水器的門面,起早摸黑,完全變了一個人。當他帶著待產的妻子回到家鄉時,我們問他是否幸福,只見他苦笑了一下說:「貧賤夫妻百事哀!」看來這段婚姻也並不美滿。
與之相反的是,表嫂在離婚後帶著孩子生活也很困難,只能靠曾學過的美容知識到美容院或髮屋打零工來貼補家用。後來她的表妹為她介紹了一個日本的鰥夫,交往了半年後遠嫁東瀛,據說現在過得很幸福。她的兒子與這個日本父親相處得也很好,甚至比親生父親還親。
第8節:告別離婚
不久前,我在街上看到表哥,得知他已回來了,雖然剛剛四十歲出頭,但看上去卻比實際年齡蒼老許多,歲月已將當年那個翩翩少年變成了半個老頭兒。據說他常和妻子爭吵,家裡的大權掌握在妻子手中,他只負責跑腿之類的活。生意雖不大但不愁溫飽,原來的房子已被前妻變賣,他一家三口住在租的一間小房裡,父母幾年前已相繼去世,家中親戚都對他有成見,他覺得沒臉去見他們,只是近來常想起在日本的兒子!
方剛點評
男人因外遇而離婚的例子並不多,離了婚的男人境遇通常並不理想。離婚之後,女人遠較男人更容易開始新生活。離婚的男人並不都是花心的,許多時候離婚對於他們來講同樣是無奈的選擇。
無言的結局
每當我回憶起三年來我倆歡樂和悲傷的一幕幕,我總會掉下眼淚。
1995年的3月份,那年他三十二歲,我二十四歲,我們是在一家娛樂場所認識的,當時我沒有交別的男朋友。因為單位離我家較遠,在宿舍又休息不好,因此,他總是主動接送我,慢慢地,我對他的好感加深了一步,覺得和他在一起的感覺特別好。就在一天他送我到我家樓下時,我倆在車裡發生了關係,那是我一生當中的第一次。當時他很興奮,心跳得厲害。我有些害怕,雖然很痛,但心甘情願。就這樣,我倆以後總是偷偷地約會,那種滋味和感覺讓我們都不想分開。
有一天,他送我回到單位。到了晚上,我無緣無故地哭了,哭得很傷心。許多同事問我為什麼,但只有我一人心裡最清楚,我愛上他了,我感覺我離不開他了。我不想他給我帶來什麼,只要有他就足夠了,我根本不想破壞他的家。他呢,也認為和我在一起感覺不錯,因為他知道我善良、誠懇,有什麼事最先告訴的就是他。他說過,你要有合適的未婚青年也可以試著去交,別耽誤自己。雖然話是這樣說,但我倆的心總是分不開。我的心裡更裝不下其他任何一個男人,心裡總想著他。他呢,認為我把我的第一次給了他,又對他那麼好,更是舍不下我。我有時看見好的衣服,總先想像一下,他穿了會不會好看。而且平時,我很聽他的話,他讓我何時呼他絕不在別的時候呼他。即使我特別想見他,也控制著自己的感情,不想給他惹麻煩。但有時因為見不到他不知哭了多少回。他也曾聽我的同事向他講過,我愛他愛得很深,甚至可以犧牲我的一切,愛得那樣瘋狂,毫無保留地愛著他。那時,曾經想過和他就這樣一輩子算了,不想嫁人了。
後來事情鬧得他全家都知道了,他的妻子提出離婚,他再三請求等孩子大些再離,現在可以暫時分居。但她堅決不同意。她問他:「你為什麼這樣對我?」他回答:「我和你在一起太空虛。」以前他向我講過,他的妻子是一個國家幹部,事業心強,對他關心很少。後來妻子把他的門鑰匙和手上的戒指全部要了回去。他說這樣也好,以後我們可以不再偷偷地約會了。我聽後很安慰,又很希望他家裡能儘快平息。當時在電話里我還說:「你離婚我就跟你,不離我也不阻攔你,你別考慮我太多。」他當時很感動。
也許我的做法和他妻子的做法使得他不想再失去我。他開始不回家了,基本上除了單位,就往我這裡跑。我們租了一間半地下的獨居,屋裡的傢具和用的東西全部都是新的。他說不能光靠我一人掙錢了,他該出去掙一些錢了。結果他和同事商量開了一個小的廠子,還向我借了五萬元錢,並主動打了欠條。我當時又毫不猶豫地買了一個手機送給他,當情人節的禮物。他很知足,很感謝我。我呢,心裡嚮往著以後的好日子;他也決心踏踏實實地和我在一起。沒過多久,他的妻子向法院起訴了,法院通知他去辦理離婚手續。孩子判給了母親,他曾因為想他的女兒,哭了幾回,我也為他難過。但自己當時心甘情願地承擔起自己應負的責任,哪怕再重也不怕,我在努力地拼搏著。平時和他在一起,總想讓他快樂。在那幾個月當中,幾乎忘了自己,更是一味地為他而活。他有一種解放的感覺,沒有一點精神壓力。
第9節:告別離婚
可是就在他與妻子正式簽字離婚之後,他給我打電話的語氣有些變了。後來我又多次打電話找過他,他有時還對我埋怨,言語刺耳,讓我感覺很意外。而且,他的廠子開張後,他基本上就不回來住了,那一陣我簡直快發瘋了。在我再三追問下,他說他後悔了,他已經和妻子談過兩次話,也回過兩次家了。他說他倆簽完字後,全都哭了。他更看不了妻子難過的樣子,說開始時妻子本想嚇一嚇他,但沒想到他一直就沒回去。我問他:「你如果能復婚,我為你高興,對我來說也是一種安慰。」但我告訴他,你還是不了解我,你為什麼不直接告訴我,而找那麼多的借口。他說:「我的腦子裡很亂。」放下電話後,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痛苦,大聲哭起來。感覺自己像是做了一場噩夢一樣。
大約過了快兩個月,他來找我,我和他還是相見在我們以前租的房子里,因為那裡還有許多他的衣服,我早已疊好等他拿走。其實我心裡想說的話太多了,但見了他,又說不出來。他說社會的議論給他的壓力太大,朋友同事對他的指責,親屬對他的埋怨讓他受不了。再有,女兒已經十歲,不想讓女兒大了後因為這件事而恨他。他說今天來不是向你訴苦來了,他說他現在才體會到心碎是什麼樣,也許我永遠也體會不到這種感覺。他問我想說什麼?我說:「我只希望你過得好些,但我對以前付出的感情無怨無悔,因為我深深地瘋狂地愛過一個人,況且你也曾愛過我,也曾為我付出過。但你有客觀原因存在,我不阻攔你,放心地去吧!我理解你!回去後,做一個好丈夫,好父親。但我失去了你,沒有誰比你更清楚我有多傷心。」也許是我兩個月前眼淚哭幹了,我見到他後,沒掉一滴淚。他來的時候穿了一件我曾經給他買的衣服,走時他把他的衣服,和我曾為他買的新鞋新衣,以及這間屋中所有因為他喜歡而由我為他買的全部都拿去了。我倆收拾東西時,面對面,他凝視了我好一陣,我至今不知是什麼意思。他說他害了我,也害了他的一家人。我說,人嘛,受過挫折就會更加成熟。走時,我幫他拿著東西,打了輛車,我想送他到他的廠子那裡,他不讓。他說:「五萬元錢如果現在還你,我只能去借。」我說我又不著急,你先用吧,什麼時候有了再說。你又不是壞人,我相信你,你也應該了解我,我不是小人。他還說把那個手機錢還我,我說算了,就把它當做紀念吧,因為那是情人節的禮物。
也許我們的關係就到這裡了吧,他到現在也沒主動給我打過電話。但我想他和有事時呼他,他肯定會給我回電話。我到現在仍舊不記恨他,而且盼望著他早日復婚後,能主動打電話給我。其實我時不時總有一種委屈的感覺,他走後的日子裡,我哭了許多次。我想向全世界呼籲:結了婚就別再離婚。
方剛點評
離婚後感到後悔,是許多離異男人有過的體驗,但勇於和有條件復婚的,卻為數極少。離異事件中,孩子往往被判給母親,這更加劇了男人的痛楚。
外遇是婚姻最強有力的敵人,許多離婚事件的背後都有外遇關係的存在,男人們同樣會為一時的激情所左右。浪漫的外遇激發了我們對平淡婚姻的不滿,另一個人的存在也為我們走出婚姻提供動力和嚮往。但是,長期婚姻生活建立起來的親情是彌足珍貴的,實際上遠較一時的激情來得深刻,也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因外遇而離異,結局可能與最初想像的相去甚遠,離異者最終能夠與外遇對象結合,並且真正長期相愛的,為數極少。配偶間的親情常被視為愛情喪失的笑柄,但是,長久的關係需要的恰恰是親情。這個離婚後男人所體驗的痛楚,其實幾乎是所有離婚男人都曾體驗過的。
外遇男人的擔心
我開朗大方,喜歡運動,也喜歡唱歌跳舞等。說不定就因為這性格給我一生帶來了諸多的不幸。
話從1986年剛畢業分配時說起,那年我與男友已同居了一年多。現在想來,我那時也太幼稚了,就是現在也沒成熟多少,有時總為自己長不大而感到不快。是不是總生活在學校的原因呢?當初為了分配在一起還做了一些工作,最後終於如願以償分到了一個鎮的中心校工作。剛到工作崗位時,我們工作都很認真,生活有一些規律了,但有一點,我反對他與我同住,可他偏要,他還喜歡交朋友,因而冷落我。幾個月後,常常因為一些小事我們就大吵大鬧。
第10節:告別離婚
就在我們矛盾重重的時候,這所學校的教導主任闖入了我的生活,因為我們都愛好體育活動。當時到這所學校就是讓我去上體育課的,而我又戴著一副眼鏡,他都懷疑我上體育課是否行。聽了一節公開課後,他很滿意,覺得我挺不錯的,也就對我有些特別的關照。他對我講一些拳術,我非常感興趣,決定跟他一起學。開始是師徒關係,他教我學都很認真,沒想到後來關係發生了變化,使我在一夜之間成了別人的第三者。當時也知道和他在一起不應該,而且我上學時就很不喜歡第三者這一角色,可我抵擋不住情感的誘惑。他對我很好,關心我,體貼我,連我去趕車都總要千叮萬囑不要打瞌睡,不要掉東西等。我們在一起很開心,很快活。他對我說,他與他愛人沒有感情,要與她離婚後娶我為妻。但當時我對結婚這一概念很模糊,所以我沒有強求他半點。後來,我男友發現後,就在社會上大造輿論,又加之主任的愛人知曉後,到校來大吵大鬧。我在街上走時,大有「破帽遮顏過鬧市」之勢,我一個剛從學校出來工作的女孩子挺住了,現在想起那種氛圍真讓人後怕。當時,局勢搞得很僵,他要去殺他老婆,殺我的男友,我都一一阻攔、勸告。領導們也輪番審查我們。就在這年暑假,我們私奔到涼山,準備不再回去。後來在他朋友勸說下,我們準備採取正當手段解決好問題。回來以後,他接到了調令,到另一個鄉鎮接受工作安排,後來被安排在一個村小,離我所在的村小有一小時多的路程,但我們仍保持著聯繫。後來他離了婚,我們結了婚,生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兒,今年七歲,已上完小學三年級了。按理說我的故事本該結束了,但命運之神沒讓我停止而讓我還要把故事寫下去。
我們結婚剛滿十年,在這些日子裡,我們擁有許多歡樂,也有一些悲傷。悲傷主要來自我們的性格有別,喜好有分。他面子思想重,也很小氣,而後又變得多疑。結婚之初,他對我很好,真如同大哥哥照顧小妹妹一樣。後來我慢慢地感覺到他很小氣,有時因一句玩笑話也會引起我們間的不快。我是一個活潑好動又愛好文體活動的姑娘,我與他結婚後,學校又把我調回中心校任團支部書記,經常組織老師們搞活動,有時也組織舞會。有一次我們開展了一次交誼舞會,他聽說我要去跳舞就如坐針氈,等我去了回來,他已喝了一瓶白酒,一場吵鬧之後便是拳腳相交。自那次以後,我精神上有了壓力,不能放鬆地讓自己開心,就是出門也得儘快回家,否則,就得看臉色。唉!我身心都不自由了。結婚十年了,只有這一次才是自由自在地一個人獨自回老家,大喘了一口氣,一身輕鬆自在,也才有機會給您聊這些。其實,他對我還是挺好的。問他為什麼這樣對我,他說他是愛我,怕失去我,是這樣嗎?但他這樣做使我更迫切地希望有自由。
1994年秋,我們雙雙都調到了一所離市區更近的學校。這時,他的疑心更是一天天加重,甚至連區作協吸收我為會員時發來的信,他都懷疑是我去跳舞時認識了某人,或是某人介紹我的。其實我也不知是誰推舉了我,最後我猜想是區工會主席,她知道我經歷坎坷,認為我能寫點什麼。本來,我一直都想寫,就是不知從何下筆,因此至今也未曾發表什麼文章。在1996年的一天,我搭了我校後勤主任的摩托車去自貢辦了點事,回家後我如實告訴了他。他很不滿意,就猜疑我。我也很生氣,就把這事又告訴了那位主任,他就很過意不去,試圖安慰我。在交談中,我發現他生性豪爽,開朗大方,待人誠懇。和他一起是我結婚後第一次單獨與男性交談家事,跟我的感覺像耍朋友一樣,有一種害羞和躁動的感覺。特別是他多情的眼神讓我難以忘懷,我開始喜歡上他了。他長我九歲,但和他在一起我感到輕鬆愉快,沒有壓抑感,在他面前我可以隨便說,他也不會生氣,人也很風趣。我愛他,但我並沒有與他成家的慾望,因為他是有婦之夫,我也是有夫之婦。於是我們共同約定就做情人。後來,我老公知道我們的一些事了,吵鬧一番之後也沒什麼大礙。到如今他只以為我們已經斷了關係。其實,我們沒有,大家都過得很愉快!有時也想斷了,可想斷也斷不了,我總也忘不了他那種對我所特有的眼神。
第11節:告別離婚
方剛點評
男人對妻子的猜疑,實則基於自卑,也因為他明白,心靈的自由性並不會因為換了一種關係而改變,有過外遇經歷的人,重複這種經歷的比率遠遠大於從沒有過此類經歷的人。妻子也確實紅杏出牆了,男人的「警惕」便被證實不是過慮。男人總是需要為婚姻付出代價,在這一點上並不比女人為弱。我們該給男人和女人同樣的關懷了!
三個離婚男人的故事
通常情況下,如果確認一樁婚姻是註定會破碎的,我總會建議當事人儘早結束這婚姻,所謂長痛不如短痛,我們需要省出時間去做更有意義與價值的事情。然而,面對北京女性茹,我雖然確信她的婚姻最終幸福地存活的可能性不到百分之十,我還是給她提供了一整套去努力修復婚姻創傷、維繫現有婚姻的方案。
茹說,丈夫打了她,所以她離家出走了,她準備離婚。
在茹希望見到我四個月後,我們見面了。之所以隔了這麼久,除了因為我確實擠不出時間外,還因為,我想給茹一段自我反思與成長的時間。所有的外來幫助都不如自己的覺悟,如果茹在這四個月後還沒有重新回到家庭,我便可以認定她的婚姻真的發生了很嚴重的問題。
一
茹同浩是通過別人介紹開始談戀愛的,那時她是一家紡織廠的女工,極難接觸到異性;浩則是貨運碼頭上的裝卸工。表面上看似般配的一對,其實當時便已有了很大的差距。浩只是初中畢業,不思進取,滿足現狀;而茹高中畢業後,參加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取得英語專業的大專畢業證書,又已參加本科課程的自學考試。而且茹很漂亮,完全有資格憑這一優勢找到一個職業與收入更理想一些的對象。
然而,這些差異與可能性都被茹忽視了,浩是她結交的第一個男朋友,算是她的初戀吧。浩也是第一次談戀愛,無時無刻不對茹百般呵護,令茹感到溫暖與幸福。戀愛三年後,茹便在家人的反對聲中決意嫁給浩。此時她的勤奮好學與進取精神已得到一位廠領導的賞識,很快調離車間成為廠辦公室的一名文職人員。茹仍說,我不需要丈夫多麼有錢,或者有多麼好的職業,我只需要他愛我。
茹此時犯了許多女孩子都會不自覺地犯的一個錯誤,那便是認為呵護與關懷便是愛。其實,愛是一個包容很大的概念,比如對另一個心靈的深刻尊重與理解,比如兩個心靈的共鳴與志同道合,等等。這些愛的內涵不如呵護與關懷那樣容易表現出來和感覺到,但對於需要相伴一生的婚姻關係而言,卻是更為重要的,並且將在日後顯示其重要性。呵護與關懷可能基於多種原因,並不一定基於兩個心靈的深刻感知與共鳴,而建立在後者基礎上的愛情與婚姻,雖然可能會因為性情的關係並不能做到呵護有加,卻會更為堅實,更經得起風吹雨打。茹對愛情的簡單理解已經為她的婚姻埋下了隱患。
婚後,小兩口同浩的父母住在一套老式的兩居室單元房裡,而且一住便是八年,直到她八年後離家出走。
茹便是在離家出走後找到我的。
社會學研究婚姻與家庭時使用的概念中有一組便是「核心家庭」與「擴展家庭」。前者指的是一對夫妻與未婚子女組成的小家庭,而後者則為一對夫妻與已婚子女組成的大家庭。中國人推崇「四世同堂」的擴展家庭,除了觀念上的原因外,還有缺少住房的現實考慮。擴展家庭是傳統、封閉、農業社會的典型家居形式,而核心家庭則與現代文明與工業社會相對應。核心家庭有助於減少代際間的摩擦,有助於家庭成員個性的充分發揮,個人潛質的充分成長,而擴展家庭幾乎不可避免地造成對個性的壓抑。
茹在結婚兩年後有了一個女兒,所以,她實際上已生活在三世同堂的家庭中,而這個家庭的居住空間不到五十平方米。時間與空間的擠壓,加上普遍存在的婆媳矛盾,我能夠充分想像茹在過去八年間所感受的。
然而,茹卻說,她與婆婆的衝突並不多,八年間只有過兩三次小矛盾,而且沒有爆發,雙方都選擇了「退一步海闊天空」。問及原因,茹解釋說,自己的性格比較好,遇事能夠忍耐和謙讓。我又問她,是否知道婆婆對她們關係的評價。茹說,婆婆也應該比較滿意呀,只是她偶爾會說,自己生活得很累。我立即告訴她,表面看來還算和諧與理想的婆媳關係,其實是一種最危險的狀態。
第12節:告別離婚
社會學在研究人際關係時有一個「衝突理論」。這種理論首先假定矛盾是不可避免、永恆存在的,其次認為,如果群體間能夠不斷爆發衝突,則有利於將不滿情緒及時宣洩出來,從而使群體關係更加穩定。相反,如果總是壓抑衝突,則會使矛盾積累,最終可能導致群體關係的破裂。茹與婆婆的關係,顯然屬於這種具有危險性的壓抑。所以,當茹告訴我,她的離家出走與婆媳關係無關時,我則提示她尋找潛意識中被壓抑的情緒與願望。茹立即意識到,表面上看來是基於同丈夫的衝突而決定的離家出走,但實際上同八年間狹小生活空間中積澱的抑鬱有著必然的聯繫。
二
茹的辦公室里裝了電腦,可以上網,所以茹偶爾便會到聊天室閑逛。一天中午,浩打電話給茹,一直佔線。終於打通了,浩問茹在做什麼,茹隨意地說:「上網聊天呢。」沒有想到,浩當即大怒,在電話里吼了起來,罵很難聽的髒話。茹生氣地摔了電話。
下班後回家,茹發現浩正在家門口等著她呢,怒氣沖沖地不讓她進家,將她拉到一旁要「講講清楚」。
在浩的概念里,上網聊天的沒有好人,都是去亂搞男女關係的。浩責難茹,口中污言穢語。茹為自己申辯,隨後浩便動手打了茹。茹一氣之下,轉身就跑了。這一去,便開始了長達四個月的離家生活。
茹對我講,她上網聊天絕對清白,如果有人跟她「說壞話」,她立即不再理睬那人。曾有網友約她見面,她說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我相信茹的清白,我自己剛學會上網的時候也去過聊天室,在我的感覺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女網友上網聊天僅是為了休閑。
對於浩的那一巴掌,我同茹有著不同的理解。茹無法想像自己的丈夫怎麼可以對她這樣。對於從報紙上看到家庭暴力的報道,茹總感覺如天方夜譚。在她的認識里,婚姻應該是相敬如賓、舉案齊眉的。浩的一巴掌,打碎了他們的婚姻。我對茹說,她對婚姻的理解如同對愛情的理解,也過於簡單化了。婚姻中不可能沒有衝突,衝突使雙方認清對方與自己,從而不斷調整、協調彼此的關係,沒有衝突的婚姻是不正常的。那一巴掌什麼也說明不了,僅僅說明當時浩氣惱了,衝動了。但由此便認為他們的婚姻應該終止,是極其輕率的。我甚至認為,結婚八年了,浩第一次動手打茹,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他的性格還是不錯的,他們的婚姻還是很有維護的價值的。
茹不能接受我的觀點。
四個月間,浩多次找到茹,向她賠禮道歉,請求茹的原諒,想接她回家。但是,茹都沒有答應。茹說,一隻水晶杯被打碎了,再粘起來也是有裂痕的了。我則對她講,沒有哪只婚姻的水晶杯是沒有受過傷的,我自己就從來沒有見識過毫髮無損的婚姻。而事實是,打碎過的水晶杯重新粘連起來,那裂痕許多時候是可以慢慢修復的。即使沒有修復,也並不一定會漏水,也就是說,並不影響它作為一隻杯子的使用。
認為婚姻應該是十全十美的觀點,是極其危險的,它將使我們最終與幸福的感覺無緣。此時的茹便處於這樣一種危險當中,我發現自己無法說服她。茹說,從小到大父母都未曾打過她,浩憑什麼打她?!茹還認為,浩沒有權利猜疑與誤解她。「戀愛三年,結婚八年,加在一起十一年了,我是什麼樣的人他應該很清楚!他應該絕對信任我!」茹說。
我則告訴她,這種絕對信任的假設同樣將人際關係簡單化了,而且,它忽視了此事件中一個極重要的制約因素:嫉妒心與私占欲。
三
茹的個案的複雜性,就在於隨著談話的深入,對當事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們的認知也將得到不斷的深入。
在事件發生的時候,結婚已八年的茹和浩,生活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茹已然是那家工廠的廠辦主任,此時,她正在讀在職的碩士研究生。而浩則下崗多年,先是整天在家睡覺,閑呆了一年多,才在茹的一再催促下到早報的發行部做了一名投遞員。每天早晨五點上班開始投報,九點以前下班,隨後便幾乎是整整一天的昏睡,直到第二天凌晨四點多醒來。茹說,她驚異於浩怎麼那麼能睡覺。茹說,她根本不在意雙方收入與地位上的差異,她只期望兩個人能夠和和美美地過日子。但是,這些基本的要求卻一再被浩破壞。打她一巴掌只是一個導火索,此前的幾年間,兩人已有多次衝突。比如,浩是一個沒有責任心的男人,家裡的事從來不管不顧,女兒七歲了,他沒有一天帶過孩子,完全是茹一個人辛辛苦苦地拉扯;再比如,浩強烈反對茹讀研究生,一度將家裡的存摺藏起來以阻止她交學費。與茹的好學相對立的是,浩連報紙都很少看,即使有時需要寫工作總結,也由茹代筆,而浩讀都讀不通暢。浩甚至沒有任何業餘愛好,除了上班那幾小時,便是吃飯、睡覺。
第13節:告別離婚
我立即意識到,兩人的這一差別,其實是更深刻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差異的外在表現形式。這,也許才是他們婚姻的致命之處。曾有媒體讓我談現代的婚姻是否需要「門當戶對」,我便著文稱,地位與階級的「門當戶對」已然過時,但價值觀與人生追求的「門當戶對」卻是和諧婚姻的基礎,在絕大多數婚姻中是不可或缺的。而茹與浩的深層衝突,顯然來自這種價值觀的衝突。除非發生奇蹟,兩人的距離今後肯定會越拉越大。因此,兩人關係的危險係數便也會越來越大。
四
至此,隨著層層剖析我們已然看到,影響茹與浩婚姻的因素是多元的,其中許多是深藏不露的。
茹亦曾向一位女友談過自己的婚姻危機。那位女友分析說,浩是一個值得繼續與之為伴的男人。理由可以列出一大堆:雖然不思進取,但還算老實本分;雖然猜疑茹,卻說明他思想保守,自己不會有外遇;雖然惱怒中動手打了茹,卻正可謂愛之彌深,責之彌切……
我也勸茹繼續為這婚姻進行努力,但理由是不同的。我認為,雖然茹的婚姻確實有許多問題,雖然那基本的價值觀差異很可能會最終導致他們離異,至少是貌合神離以至婚姻名存實亡,但這些潛在危機此時仍未到足以毀滅這婚姻的地步。目前的問題是,茹自己對婚姻的理解有欠現實,她離婚的理由顯得有些勉強與唐突。如果僅僅因為一巴掌就離異,我擔心她會後悔的。
值得注意的是,浩是茹的初戀,是她深入接觸過的唯一一個男人。茹工作的紡織廠這一環境幾乎沒有男性,我從同她的談話中便深刻地感受到她對異性了解的膚淺。所以,當對於異性與婚姻有許多不現實的認識的時候,便會因為一次衝突就產生結束婚姻的衝動。
我同茹進一步深入分析她的婚姻,更準確地講是分析她的丈夫浩,我們達成了這樣的共識:他們婚姻的真正危機來自於浩與茹生活態度的差異,茹之所以現在不能原諒浩的那一巴掌,本質上還是基於對浩的更深層的不滿。如果浩有很大的改變,他們的婚姻便是有價值的。這種改變應該包括:浩變得好學上進,至少是不再每天昏睡,而承擔更多的家庭責任,對茹的工作與學習有更多的支持,等等。
茹問我:這可能嗎?我說: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男人是需要培養的,你應該去培養自己的男人。只要你肯下一番苦功夫,即使不能完全改變他,至少可以改變70%吧。即使不能從本性上改變他,至少也可以從表面上改變他吧。
我進而提出了一套自以為還算聰明的設計,洋洋洒洒口述出「培養男人」的數十條謀略,我稱之為「重塑丈夫全方位謀略」。茹聽著笑了,說:「照這樣去做可能會有效果,但是,我找不出這樣費心去做的理由。」
我知道這正是問題的根本所在。八年的婚姻,同時也就是八年潛在的創傷,茹已然對浩認識太深,失望太多,也就失去了「培養」的興趣了。
我說,這樣做的唯一目的便是,使她今後在不得不離婚的時候,不再後悔,因為她已經儘力了。而且,在這一過程中,她將真正認識到婚姻的實質,慢慢拋棄對婚姻的簡單化認知。另一個重要的理由是,茹很愛自己的女兒,這四個月間女兒一直跟父親生活,每次見到媽媽都掉眼淚,問媽媽為什麼不回家,茹的心很痛。如果她的婚姻真的可以修復,至少對女兒是一個安慰;如果經過努力,她的婚姻仍然不能修復,那麼她可以在未來的某一天,心無愧疚地對女兒說:媽媽已經努力過了,媽媽確實儘力了。我相信,這對於女兒的心靈成長來講,同樣是一個重要的安慰。
「按著我的方案,少則半年,最多一年,你就可以知道自己成功還是失敗了,就可以最後決定這婚姻是應該結束還是維持了。你就只當作已宣布婚姻死刑,緩期一年執行好了。你只會因為這緩刑而得到很多,而不會失去更多,何樂而不為呢?」我這樣鼓動茹接受我的建議。
茹說,她會嘗試著去做。她又說,任何一種努力都需要有動力與激情,更何況是實施我的那一套複雜而艱巨的重塑婚姻的全方位謀略呢。而她的問題是現在缺少動力與激情,她將努力去尋找,只是不知是否會成功。
第14節:告別離婚
我心中明白,無論茹盡了多大努力去實施我的「重塑丈夫全方位謀略」,也無論這實施進展到什麼程度便中途夭折,這努力都有助於使她更清楚地認識情愛與婚姻的關係,使她在未來的某一天即使離婚了,也都有更充足的精神準備。而且,當再次面對愛情與婚姻的時候,她也將更加成熟和老練。
對於那套「重塑丈夫全方位謀略」,我將在下一篇文章中予以公布。我相信,不僅對於茹的婚姻,而且對於每一樁婚姻,它都是有借鑒價值的。
為了尊嚴,選擇離婚
這似乎是一個家庭暴力越來越常見的時代,而這似乎又是與我們時代的進步、文明的總體趨勢相左的。
競爭與壓力可以被用來作為解釋家庭暴力增多的原因。但更多的學者指出,家庭暴力從來便沒有少過,只不過一直被掩蓋著。而今天,人們開始正視它,並要解決它了。從這一角度看,這又是與時代的進步相吻合的。
家庭暴力並非只是男性針對女性的,但是,顯然男性實施的暴力更常見。男性沙文主義是我們可以找到的最直接的原因之一。家庭暴力的男性實施者,通常在潛意識中以暴力行為來確證自己的男性身份與地位,對女性這一弱者實施暴力本身會使他們產生深層的快感體驗。
也許充滿血腥暴力的家庭仍然是少數,但是,人們往往忽視了另一種「家庭暴力」,即語言暴力與情緒暴力。如果婚姻中一方經常以污衊性語言,甚至咒罵對待你,或者對你採取長期不理不睬的冷戰政策,即使沒有直接對你實施肉體打擊,你仍然可以認為他在對你實施家庭暴力,因為你的心靈正在受傷。
面對家庭暴力,我們應該怎麼辦?
下面這三位女性的個案,應該會給我們很好的啟示。
個案001:男人都是紙老虎
這是前天晚上我做的一個夢。我帶著六歲的兒子和同事們外出旅遊,走到一片空曠的原野處。當被告知這是一片未開墾的處女地,要求每人開墾一塊,將草籽和花籽撒播,我和兒子便手拿工具開墾播種,而且,土壤的確很肥沃。不一會兒又變成了夏天,雜草叢生,天氣也非常熱,忽然我發現有一條深綠色的細細的蛇盤在那兒,很快我感覺那條蛇鑽進我衣服里,在我後背上狠咬了一口。我大喊丈夫的名字,告訴他快把蛇抓住,他很費勁地將蛇抓住扔了,但我仍能感覺到蛇尖牙咬的傷很深。轉眼到了冬天,還是在這片土地上,下起了很大很大的雪,沒看見是怎麼下的,只覺得是一夜之間就下滿了。我走出了地邊簡易的家,準備和一幫同事往家鄉趕。他們都走得很快,我是穿著靴子的,心裡也很著急,想趕上他們,於是想起了旁邊還有一條近道兒,使把勁也許能趕上大隊人馬,而這時丈夫卻沒一起走,在平房裡睡著了……
我將自己最近的情況大概說明一下,我今年三十齣頭,結婚近十年了,有一個六歲多的男孩。兒子聰明伶俐,我非常疼愛他。但丈夫和我的感情一直不和諧,他是一個粗暴、自私、不負責任的人,心胸狹窄,又不思上進,他對我很少關心,打罵是經常的。
半年多前,我發現他有外遇,而且他和那女人的丈夫打了一架。我當時身心交瘁,非常痛苦,加上多年來他對我的打罵,我提出了離婚。他不同意,但卻至今一直未向我道歉。他也很少和我說話,由原來的爭吵變成了如今的冷戰,且半年多分室而居。
最近我心裡一直很矛盾,心中渴望幸福溫馨的家庭生活,這隻有離婚擺脫掉他才能行。而且,我又怕孩子跟著受牽連,主要是害怕丈夫性格暴躁,做出失去理智的事,因為他有過酗酒鬧事的過去,有一次還用手掐住我脖子,害我半天喘不上氣來。他人高馬大,我身小力薄,至今一看到他喝多了酒,我就恐懼。我們半年多沒有過夫妻生活了,我也根本不想。一想起他對我的所作所為和外遇等,心裡全是憤恨和不滿,真想趕快和他斷絕關係,但又害怕他對我起歹心。
夢中被蛇咬和下雪據說都不好,我真擔心有什麼噩運要來臨,不久我還想重提離婚的事,但一想到這個夢,又怕出事。
第15節:告別離婚
評析與對策
夢的開始對丈夫還有幻想,到結尾已經沒有了。丈夫曾經是可以指望的,現在不是了。
一個女人想要離婚,最大的困難是沒有準備好,物質上的以及心理上的。如果都想明白了,對於離婚後生活的各種可能性也預測到了,仍然認為離婚比在婚好,這樣的離婚對於許多女人來說就不失為一種理想的選擇。
沒有必要怕什麼,男人也是紙老虎,你越怕他,他越欺你。請相信,他對這婚姻的「珍惜」絕對沒有到為了維護婚姻而甘冒因為打你被判刑的地步。他敢動你一個手指頭,你就告他沒商量,弄他個「家庭虐待」,想不離也不行了。
但為防萬一,建議將他酗酒後打你的情況寫成文字交給雙方父母以及單位,並讓他知道。
個案002:一天也不再多忍受
離婚是女人一生中最大的不幸,我比別的姐妹更多一份傷感與不幸,因我已步入中年,又身患癌症。沒有感情的婚姻是死亡的婚姻,它將我折磨得死去活來,最終我義無反顧地衝出了圍城。
我是一所中學的教師,在文化大革命剛結束後的特殊年代,經人介紹我和一位工人結合了。婚後生有一子。在日常生活中,我漸漸地感覺到,我們的事業、興趣愛好及個性都有較大的差異,婚後的日子如一杯白開水。他對家庭沒有責任感,性格粗暴,整天迷戀打麻將。我好言規勸,反遭一頓拳腳。我曾想過離婚,但又要面子,總覺離婚不是件光彩的事,加上孩子小,便湊合著過。多年來,我仍然一直默默地為家庭做奉獻,盡一個母親和妻子的責任。
十幾年來,我心情壓抑、苦悶,1997年發現已到乳腺癌中期。幸好手術成功,經過醫生的精心治療,身體漸漸康復。可是禍不單行,憑著女人特有的敏感,我發現他有了婚外情。我傷心至極,肝腸寸斷,整天撕心裂肺地痛哭,並憤怒譴責他們不道德的可恥行為。他惱羞成怒,喪心病狂地朝我手術過的胸部拳打腳踢,用皮帶抽我的臉部,用水果刀頂著我的頸部,威逼我招供與別人的所謂不正當關係。他還拿來紙和筆,強行要我寫:手術前我有一個情人,手術後我跟四個男人搞過不正當的關係,等等。他邊打邊侮辱我的人格,毒打後將我反鎖在家,揚長而去。
我打「110」報警了。警察趕到後,火速將我送到醫院。住院後,警察傳他立即到醫院,他預感事態嚴重,已觸犯刑律,為了儘快平息,他裝出一副極其可憐的樣子。他諮詢過律師,當事人不起訴,可免予處罰,所以他痛哭流涕,向我下跪求饒,並寫保證書。我一時心軟便未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住院期間,我的親人和單位領導、同事日夜守候在我的身旁,端茶倒水,還為我做可口的飯菜,百感交集之時感受到人間的親情、友情在為我療傷。經醫院診斷,我的胸部、臉部、手部等多處軟組織損傷,三顆牙齒鬆動,脾內有三個腫塊,有待今後複查。
沒想到,出院後,他看我軟弱可欺,立即與第三者(也有丈夫)勾結在一起繼續在精神上折磨我。他還反咬一口,在校內散布謠言,對我進行惡意中傷、誹謗,並威脅要我交出他與別人亂搞的證據。欣慰的是,我在單位工作幾十年,大家對我的人品都非常了解和信任。更無恥的是,他們對我做過手術有缺陷的胸部進行挖苦、嘲笑。我的心在滴血,精神、心靈、肉體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只恨自己太軟弱。
此時,我決心和他離婚,只有離婚才是我唯一的出路。我雖身患癌症,但不可怕,生活中只有依靠自己才能成為強者,沒有感情的死亡婚姻早該畫上句號了,我還想清清靜靜地度過餘生。由於他堅決不同意離婚,我便向法院起訴了。
在起訴期間,他三番五次到我單位大吵大鬧,並大打出手,引起我同事們的憤慨。他威脅大家說:誰管閑事就擺平誰。雙方領導出面勸解,他便揚言道,這是夫妻間的家務事,你們不要管。組織上及保衛處多次對他批評教育,他就陽奉陰違,表面接受實則是堅決不改。
第16節:告別離婚
打官司使得離婚期間我有家不能回,躲避在我妹妹家。但他經常打騷擾電話進行威脅,擾亂妹妹家的正常生活。我幾次想自殺,又不忍心丟下九旬老母及孩子,思想極度痛苦,我的身體快支撐不住了。到醫院檢查,醫生說癌細胞活躍,有轉移的跡象。那時,我只有一個信念,在我臨死之前一定要拿到離婚證,我請求法院儘快判決。
終於,沒過多久,我便以無比輕鬆喜悅的心情在離婚調解書上籤了字。同事們為我脫離苦海而慶賀。
至今我離婚已快一年,我生活得很充實。每天堅持晨練,積极參加校內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節假日和朋友外出郊遊、談心,欣賞大自然的美景。兒子也已工作,對我很孝順,我整天樂呵呵的,身體日漸康復痊癒。同事、領導對我都很關心,我充分感受到了集體的溫暖。我的工作幹勁很大,比以前更出色了。今年底,我即將退休,退休後打算上老年大學,以繼續學習來充實晚年生活。我的生活充滿了陽光。
最後我呼籲所有和我有著同樣遭遇的姐妹們,不要為暴力所屈服,要勇於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自強自立,做生活的強者。
評析與對策
我們不能夠簡單地說,文化層次與職業上的差異便會註定婚姻雙方的不和諧以及家庭暴力的出現。我們甚至不能夠說,家庭暴力與個人文化素質低是形影相隨的。但是,顯然這二者之間有著某種雖非必然,卻幾率很高的聯繫。
家庭暴力不能完全等同於野蠻,它實則具有很深的心理淵源。
按照精神分析學的觀點,在家庭中施暴的男子,多有過不愉快的幼年經歷,或成長於具有家庭暴力傾向的家庭環境中,其父母之間的關係同樣是不穩定和多衝突的。成年之後,他們在對於人際關係的理解以及社會交往能力上,是有欠缺的。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同樣也是受害者。然而,這僅僅是心理醫生對症下藥的著眼點,並不能夠成為他們繼續施暴的理由。
婚姻中受到暴力傷害的個人,唯一的出路是進行抗爭,軟弱與妥協只會助長對方的氣焰。家庭暴力與家庭矛盾不屬於同一性質,對於後者,我們通常應該採取寬容、理解、協調的態度。而對於前者,應該在第一次家庭暴力出現之際,便表現出明確的強烈反抗,並進行最堅決的鬥爭。
本個案中的女主人公,雖然身受生命危機與家庭暴力的雙重打擊,但她最後終於勇敢地走了出來。便發現:離婚後的生活並非想像中的那樣灰暗。
個案003:離婚後的天是藍的
我今年三十四歲,離婚兩年了,現在獨身生活很開心,很快樂。我是在遙遠的邊疆長大的,在那裡度過了幸福的童年和天真爛漫的少年時代。
1990年,經表姐介紹我認識了小軍,戀愛一年多後結婚了。
結婚頭幾年雖然兩人工資不高,生活很清苦,反倒多了幾分平靜與快樂。時光飛逝,很快,三年時間過去了。我發現小軍並不是我所喜歡的丈夫,他雖然高大英俊卻小肚雞腸,心胸狹窄,表面文靜卻愛慕虛榮,對事情吹毛求疵;成天說自己懷才不遇,卻又整天閑逛,無所事事。這些都與現代生活太不協調了。
1993年3月,我提出離婚,他堅決不同意。我回娘家住,又遭到爸媽嚴厲的指責:「你以為婚姻是當兒戲耍的嗎?當初不同意你和他結婚,結果你自己作主結婚了,我們也原諒了你。怎麼不出三年你就要鬧離婚?你這不是自己扇自己耳光嗎?不行!我們堅決不同意你離婚。你多檢查些自己身上的缺點就能過下去了。」
挨了爸爸媽媽的一頓臭罵,我自討沒趣,又回家了。1994年,社會上正流行政府機關搞第三產業,我也被這股潮流卷進了商海,累死累活總算總結出一個真理:做自己的老闆!1995年元月,我在中心商圈買了一個商位,做起了小百貨零售。
我從未花過丈夫一分錢,他卻口口聲聲說我存款設密碼不讓他知道,是因為我有了野男人。我這錢本打算養孩子用的,經他這麼一說,我就把密碼告訴了他。之後,他再也沒亂說,只是三兩天便去取錢,很高興的樣子。很快,存款就只剩下兩千元。同時,我發現家庭發生了嚴重的問題,並且拿到了他外遇的重要證據。我氣憤極了,問他:「我有什麼地方對不起你,對不起這個家?你竟背著我和舞廳里認識的下流女人鬼混!」他對我又是發誓又是賭咒:「誰要是有野女人,讓我不得好死,下樓就讓汽車壓死。」
第17節:告別離婚
我對他徹底失望了。他是一個典型的偽君子,他是那種愛勾引別人老婆跟他風流快活、又怕自己老婆被別的男人睡的男人。
我發現他有外遇後,就和他分居了。我們經濟獨立,一人一間卧室。1995年7月底,一個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回家吃飯,他非逼我借給他一千元錢不可,我非常氣憤。我做生意很辛苦,他卻從未給我送過一口水、一碗飯,本錢我都沒問他要一分,憑啥問我借一千元,要那麼多錢幹什麼!他說花在家裡,我不信他的鬼話。他又說他花了公款,現在單位在查賬,如果交不齊,他會去坐牢。這回我算鐵了心,就算你坐牢,也是你罪有應得。他氣急敗壞地將我一把按倒在床邊上,問我借不借,我沉默不回答。他氣急了,用右手將我兩手拉到我頭頂,然後重疊壓在他手下,又用下巴按著我前胸,左手解我皮帶,然後強暴了我。嘴裡還惡狠狠地說:「你喊呀,叫人來救你呀。你別看派出所就在對面,也沒人敢來管。一天沒離婚,你一天就是我老婆……」
我咬著牙,眼裡含著屈辱的淚,我個子小,無力反抗他的粗野下流,而且我被氣得沒一點氣力。
不幸的是,這次我懷孕了。我三次告訴他我懷孕了,可他都用冷酷、狠毒的而不重樣的三句話來傷害我:誰知道你懷的是哪個野男人的野種;誰知道你懷的是誰的雜種;誰知道是你跟誰睡的野雜種。我傷心的眼淚都快流幹了。就在我快要臨產前,他起訴我兩次,要求離婚,說這個孩子不是他的。就在我臨產前八天,他把我毒打得渾身是傷,讓我從家裡滾出去生野孩子,並揚言他決不允許別人的孩子生在他房子里。如果我堅決要生在家裡,他就要把我和孩子碎屍萬段。如果我娘家人來講理,他把我父母也要殺死……
這些我都忍了,在法院、市婦聯的直接干預下,再加上我丈夫的親大哥、二哥出面責令他出去租房子住,他才迫於種種壓力出去了。那以後,兩個嫂子一直照顧著我把兒子生下來,然後用車把我們母子送回家。他三姐指著他臉罵:「你幾十歲的人了,還說不要臉的話,這孩子不是你的,你過來看看孩子模樣像不像你。你以後要好好過日子,別讓哥嫂姐妹們為你操心了。」
他低著頭,一言不發。我滿以為我受了這麼多屈辱,把兒子生下來就可以證明我的清白無辜(因為兒子長相跟他一個模樣)。沒想到他沒老實幾天,就在我坐月子時繼續風流,七八天不回家。我挺著非常虛弱的身子,一邊照料小孩,一邊起床自己做飯。他回來,我問他幹啥去了,他說為我和孩子找保姆去了,我一聽就知道他在說謊。現在下崗的人這麼多,出去找保姆還用這麼長時間,恐怕到外國請個保姆也該辦妥了。為了孩子能有一個平安幸福的家,我又忍氣吞聲地、艱難地過了四年,其中有兩年時間是在娘家度過的。1999年4月底,我們住在娘家時,他再一次花言巧語,說他一定痛改前非,好好跟我們母子過日子,還說保證每月給我和孩子零花錢三百元,再也不讓我為錢作難,盼望我能早日帶著兒子回來。
然而,他卻從來沒有兌現過諾言。
一次在公園裡,兒子哭著要坐空中索道,他卻捨不得五元錢,而我從娘家帶來的錢早就花完了。兒子哭個不停,他仍不掏那五塊錢,我一氣之下抱著孩子又回了娘家。1999年5月初,他拿出一百五十元錢,說要兌現他自己的承諾。我反問他:你不是說每月三百元嗎,怎麼成了一百五十元?他嘻皮笑臉地說:「就這麼多,你不要可一分都沒有了。」說著,又抽走了那張五十元的,如果我手不快,連那一百元也會變卦,一分也沒有。
為了帶孩子,我早已不工作了,但他還這樣逼我們。我帶著剛滿三歲的兒子,直到1999年11月底離婚,前後共七個月時間,他就給過我那一百元零花錢。而且,就在短短兩個月里,他竟無緣無故找茬兒打我數次,其中一次踢我一腳,疼了多日。還有一次,家裡來了客人,他當場教兒子罵人,我怕兒子長大不體面,就輕輕打了兒子腿一下,兒子還沒哭,他就當著客人的面狠打我耳光。當時我立刻感到耳朵聾了,我失聲痛哭起來,兒子也嚇得大哭起來。過一會兒他抱起兒子說:「你媽是裝哭,別理她!」我更加傷心地哭泣,兒子趕快拿來毛巾,邊幫我擦淚邊說:「媽媽別哭了,我以後再也不罵人了,別傷心了。爸爸壞,我長大收拾他,他就不敢欺侮媽媽了。」
第18節:告別離婚
我到醫院看耳朵,醫生診斷我左耳膜被打穿兩個孔,右耳嚴重震傷,我掛了一個多月吊針,錢花完了。一個月後耳聾耳鳴現象仍未消失。
那件事情後,我毅然決定離婚。
到今天為止,我才可以真正自豪地說:我終於從這樁失敗的婚姻中掙脫出來了,給這場痛苦的婚姻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我呼吸每一口空氣都感到輕鬆、新鮮、自在。原來離婚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女人難以衝破世俗的偏見帶給我們的種種婚姻的枷鎖。這麼多年來,我為家庭、為丈夫、為孩子默默付出,一味奉獻,但卻得不到丈夫的認可,關鍵是他從未理解過我一次。比如,沒離婚前我自己捨不得穿,好的留給他穿,讓他在工作中多一分順利,多一分自信,把事業干好,而他卻跑到舞廳去鬼混。我勤儉持家,多攢錢把孩子送到一個好學校,他卻以為我不安分。他從未想過我是怎樣沒日沒夜帶孩子的,也從不幫一把,就連節假日他也不帶孩子。
唯一的不幸是,法院卻將孩子判給了他。我怕孩子受苦,他卻不怕,他把小孩送到離市區挺遠的一個地方月托。前天,我忍受不了對兒子的思念,冒著風雨找到兒子所在的幼兒園,帶給兒子愛吃的菠蘿、蘋果、餅乾、速食麵,看到兒子瘦了兩圈的蠟黃小臉,我哭了,他也哭成了小淚人:「爸爸也不來接我,媽媽你怎麼也不來接寶寶,寶寶想媽媽呀!」我一把抱住兒子,心裡一陣難過。我趕忙說:「寶寶別哭,星期五媽媽讓爸爸來接你回去,媽媽再接你去媽那兒住兩天。」兒子瞪著驚恐的大眼睛說:「我不想見爸爸,他把我送到這個遠遠的地方,他壞,我不跟他。媽媽,你來把寶寶接到你住的家好不好?」我發現兒子受的折磨太深了,我更加恨這個使我和兒子都遭受痛苦的惡魔。
剛離婚時,我身上只餘下五十多元錢,我翻出來五六年前的底貨,朋友又借給我一百六十五元,我在市中心擺起地攤,在短短的兩個多月時間裡,我早起晚歸,凈掙一千多元。我把這些錢投資到別的生意上了,現在存摺上還攢了一些錢,難關總算渡過了。我唯一做不到的是把兒子送進一個條件好的幼兒園,培養他成人。所以我現在只有一個心愿,靠自己的雙手、智慧的大腦打好經濟基礎,早日把兒子接過來,我們母子一起過日子。
現在一切都過去了,特別是擺脫他以後,心情不再受壓抑了,做什麼事都順心、如意,笑對人生。唯一使我不開心的,就是放不下我那年幼的兒子。作為一個年輕的女人,在忍受了這麼多年身體和心靈的摧殘後,我變得更加堅強自信了。我堅信女人只有爭取到做人的自尊、自強、自信的權利後,才能生活得更幸福、更有意義。讓我們每一個女性都勇敢的面對生活中的一切磨難和不幸,從容掙脫這些不幸,因為只有經濟獨立、人性獨立,女人才能過上真正幸福的好日子。
評析與對策
對於許多女人來講,她們之所以忍受著家庭暴力,是基於傳統觀念的束縛。其中一些人甚至有「男人都是這副鬼樣子」的誤識。
為了盡為人妻的責任,為了孩子的心靈,為了維持家庭,甚至為了曾經對愛情的幻想……所有這一切都會將女人留在一個充滿暴力的家庭中。她們想:這一切都會過去的,他會改變的……我們願意在此提醒大家:永遠不要指望去改變一個人的性情;永遠不要幻想寬容與退卻會使暴力的實施者良心發現;永遠不要相信家庭暴力是可以在忍受中結束的。
讓一個孩子生活在充滿暴力的家庭中好呢,還是讓他生活在單親家庭中好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當然是後者。
本個案中的女子最後終於衝出了黑暗與陰影,她發現天是藍的,未來是充滿希望的。
面對家庭暴力,你選擇了離婚嗎?
一
我曾在許多文章中談及外遇的脆弱性,以及它對婚姻並不構成實質性危害的觀點。
有一天,一位網友寫信給我,說在一個bbs上發現我的一段話引起了激烈爭論。出於好奇,我去看了。發現那討論緣於一位叫「雲中魚」的網友的帖子,這帖子便是摘了我的《情愛急診室》中的一段話:「外遇被認為是婚姻穩定的最大死敵,這實在是我們這個時代最錯誤的觀念之一。外遇是最不應該成為離婚理由的,它本身總是極為脆弱的,只是在極罕見的情況下,外遇才會真正導致婚姻的破產,而這種『極罕見的情況』,往往又是有其他重要因素做輔助的。」
第19節:告別離婚
我從討論帖子當中發現,網友「雲中魚」自己好像正陷入一個情感困境中,她的丈夫有了外遇,而她之所以轉發我的話,其實是想以此告慰自己:婚姻會好起來的,不應該離婚。
我對這種斷章取義的引用感到很不安,我不願意因為自己的一段話而對別人構成誤導。於是我便給「雲中魚」留了一個帖子,說如果需要幫助的話,可以直接寫信給我。
當天,我便收到了她的來信:
方剛老師:
您好!
感謝您的帖子,您真熱心。我做夢也沒想到可以直接和您交流。先介紹一下我的情況:
我今年二十六歲,去年領的結婚證書。
他是我大學同學。我們不是同一個院系,但都參加了學校的廣播台,大一就確定了戀愛關係。經過大學四年和工作一年,領了結婚證書,於今年辦了喜酒。
結果喜酒剛辦了半年,他就另結新歡,那個女孩子是我的伴娘,我昔日的好友。婚禮上他們第一次見面,竟然一見鍾情。可以說,我的婚姻從婚禮時便受到傷害了。
他很堅決,希望離婚。我卻放不下。
我很希望自己能夠堅強,有尊嚴地離開,但比我想像的要艱難。每天我都站在十字路口,不知何去何從。
這時我看了您的《情愛急診室》,從您對別人的幫助中受到很多啟發。我希望您可以直接地告訴我,我應該怎麼做?
雲中魚
丈夫剛結婚便有外遇的情況,我頭腦中記得很清楚的便有數例。幾年前在《女士》上發表的第一篇「情愛咨助」(當時好像叫「方剛在線」)——《被我「破壞」的婚姻》,其中有一個故事的女主人公的丈夫便也是新婚就有外遇的,他們後來離婚了。
這種結婚不久的「小男孩」的外遇最麻煩了,如果再是初戀,就更可怕了。他們對女性了解太少,接觸太少,性好奇心仍很盛,又是渴望激情與浪漫的年齡,對婚姻也缺少認識,不懂得婚姻與戀愛的區別,性情不太成熟穩定,最容易掉到外遇里出不來。
我立即給「雲中魚」回了信。
二
判斷一個外遇是否會破壞一樁婚姻,當然不能以這婚姻存在多久了之類的客觀因素為主,而應該更多考慮當事人雙方,甚至是三方的主觀因素,其中特別是夫妻間有沒有親情。
因此,我在給「雲中魚」的回信中提出下面幾個問題:
1.如果他一直有外遇,你是否仍願意同他生活在一起?
2.你們相互間,除了愛情,是否還有親情?
走進婚姻靠愛情,維持婚姻靠親情。如果未能由愛情成功地過渡到親情,這婚姻便難以維繫。
3.你自己是否急於開始新生活?
如果你不擔心這婚姻拖幾年之後最終還是不得不離,你將因為年齡等原因在婚姻市場中失去競爭力,就不要急於離婚。給他幾年時間讓他成長,知道什麼是寶貴的——親情是最寶貴的,重於愛情。
4.你到底愛這個男人有多深?
如果僅僅是因為習慣,因為尊嚴,因為不願意處在被拋棄的位置上而死守住婚姻,我以為大可不必。不如利用這麼年輕的寶貴年華去開始更新的人生。
5.你對離婚後的處境估計得足嗎?
離婚女人有諸多痛楚。你不是讀過我的《情愛急診室》嗎?那裡有一篇關於離婚女人的文章。我認為你的情況與其中一個女孩子很接近,你可以去進行比較。
「雲中魚」很快給我回了信:
你建議的這文章我已經看過,感觸頗多。
他的性格本身就不是很穩定,在大一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其實就有個女朋友,被我後來無意中發現;或許我潛意識當中已經接受了他花心的一面,才會在後來和他走下去。
這是他曾經為自己外遇找的理由,因為我跟他在一起六年,當初的激情早就不存在了,但是我們在一起很親,有時候他也感嘆兩個人怎麼可以親到這個程度;而他覺得夫妻應該是有愛情甚至激情才能維繫的。而目前的第三者給他這樣的感覺,讓他急於付出一切。
第20節:告別離婚
我曾經嘗試進入新的感情,但是我覺得自己內心深處忘不掉他;我有心等待,卻又怕是一場空夢。這也是最近我問自己最多的問題。他現在已經搬出家,沒有他的家,總覺得缺少什麼,我覺得是心裡的寄託和依賴。我曾經以為有另外的人真誠對我,肯接受我的一切,我會感動,會想依靠,可是沒有。他給我的那樣的感覺似乎無人能夠代替。
這次他做得的確很絕,毅然地搬出家,毅然地要和那個女孩子有個結果,毅然地要和我離婚。為了這件事,他大學裡最要好的朋友全部跟他反目,家裡人也反對他,他甚至恨我。因為他說是我把事情搞得太大,害得他成為孤家寡人。而那個女孩子並沒有退縮,仍舊接受他。他覺得那裡是他現在唯一的港灣。
我們現在有時候會打電話,彼此的稱呼沒有變,甚至話題都沒有變,除了他和她之間的事,其他事仍舊什麼都可以對我說,那種親切感似乎並沒有因為事情惡化到這個地步而有所改變。
他現在堅持要離婚,我暫時地拖了下來,心中的矛盾可見一斑。我和他曾經經歷過很多事情,也不是一帆風順才到今天,捨不得放棄,而且很難和別人有跟他那樣親密的感覺。可是看到他現在的決絕,我又覺得等待是一張無期的船票,是否再有機會上船是我無法預估的。我每天陷入這種迷茫,無法自拔。心中最大的疑惑是:曾經那麼親密的兩個人怎會在一夜之間似同仇敵?
我立即回了信:
如果你們已經結婚多年,都很成熟定性,我就會告訴你:你們之間的親密關係真如你所講,就不要離婚,而且可以預言:他不久就會回來。
但問題是,你又說:「他的性格不是很穩定」。而且,更重要的是,我認為他的情愛觀是錯誤的。比如說,他認為夫妻間有愛情甚至激情才能維持。事實上,婚姻中最容不得的就是激情,而愛情最穩定的形式是親情,一對戀人結婚後就應該把愛情轉化或曰升華為親情。
你說你們之間「很親」,我以為就是一種親情,是有助於保護你們渡過目前婚姻難關的東西。但最大的問題是,他並不認同與珍惜這份親情,甚至蔑視沒有激情的婚姻。這就很危險了。
你犯的一個錯誤也許是:不應該讓他人知道他的這次背叛,更不應該讓別人介入你們的婚姻風波,這會將他推向婚姻之外。
建議你每隔一天給他一個電話,絕口不談讓他回家之類的事情,只關心一下他的生活,讓他知冷知熱,等等。不要對另一個女人有任何語言上的輕蔑,表現出對他的充分理解。
我目前仍無法確定你們將向哪裡走……
我寫這信的時候,隱約覺得這婚姻是很難保的了。關鍵在於,他們的情愛觀都不成熟。但在還有希望之時,我不想把這判斷告訴當事人。那之後,「雲中魚」很長時間沒有來信。我沒有想到的是,故事竟然以很戲劇化的方式簡簡單單地結束了。
三
約兩個月後,我突然接到了一封電子郵件,極短,卻極有衝擊力:
方老師,祝賀我吧。我離婚了,同一個一直愛我的男人明天舉行婚禮!謝謝您對我的幫助,讓您一起分享我的快樂!
這信沒有署名,但內容太吊我的胃口了,我就立即回信問:「熱烈祝賀!您是哪一位?」回復只有三個字:「雲中魚」。
我看回信時的表情一定很怪異。因為我沒有想到事情就這麼簡單地完了,這絕對不是可以事先設想出來的。
我又翻出「雲中魚」此前的來信,才發現自己忽略了她信中這樣一些隱晦地透露出來的信息:
我曾經嘗試進入新的感情,但是我覺得自己內心深處忘不掉他;我有心等待,卻又怕是一場空夢。……我曾經以為有另外的人真誠對我,肯接受我的一切,我會感動,會想依靠,可是沒有。他給我的感覺似乎無人能夠代替……
現在看來,「雲中魚」還是很快就發現,有人可以代替丈夫了。
一對舊情侶、舊夫妻都找到了自己的歸宿,按說應該是一件值得祝賀的事情。但不知為什麼,我高興不起來。我總覺得,對他們來說,新的愛情和婚姻仍然是不可靠的。舊的去之太易,新的得之太易,是否還會有再一次的失與得呢?
第21節:告別離婚
當然,我相信經歷了一次婚姻波折,雙方都會成長許多,但我同樣相信的是,比起更長時間情感折磨後的選擇,現在雙方的選擇雖然快捷,但從中受益也太少了。千萬不要小看我們所經歷的痛楚帶給我們的益處,許多人只能從痛楚中學會思考。連小孩子都知道,得一次病長一次心眼兒。
同時,我知道真的應該對現在二十歲出頭這一代年輕人刮目相看了。有人說,婚姻有三年之癢、五年之癢、七年之癢。依我看,婚姻第一年就有「癢」,就是調節、適應之癢。而且,在這個後現代社會,誘惑太多,婚姻之癢早已提前到來,並且隨時存在。相反,如果能夠平靜地走過五年七年,那「癢」對於婚姻的傷害度倒反而弱了,婚姻也應該比較穩定了。
我內心深處更多的還是惋惜,「雲中魚」所描述的與丈夫之間的那種親情感是多麼寶貴呀,是許多夫妻相處多年都建立不起來的呀,怎麼說去就這麼快地去了呢?他們對這親情的價值真的太不理解和珍惜了。這很大程度上是源於他們的婚姻太短了,短到還不算真正經歷了婚姻。只有在真正的婚姻中,才能懂得婚姻與親情的價值。戀愛多久都無法代替婚姻對於人的教誨。
我幾乎可以確認的是:終有一天,「雲中魚」夫妻會認識到他們曾經的「親情」多麼寶貴。我們所希望的只是,那時,他們在自己當時的婚姻中,也發現存在著這樣一種寶貴的親情。
已婚男人,會因外遇離婚嗎?
下面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即使是這樣深刻的婚外戀,也難以走到離婚那一步,而只是以婚外戀的結束而告終。
我想,即使是對捲入婚外戀的男人持有最多偏見的人,如果像我一樣面對興的眼淚,態度也將有所改變。
坐在我面前的是一米八二的興,全部的形體語言與表情語言都在告訴我,這是一個被失戀強烈折磨著的男人。無須聽興的傾訴,我便相信他的這份愛是很深刻也很真誠的了。
年過三十的興,有老婆有孩子,還有一個戀愛兩年的情人清。這位叫清的女子也已結婚了。
我曾在《外遇中的女人》一書中分析說,這種雙方均已婚的外遇,是各種外遇結構中相對較穩定的一類,雖然,我又說,「所有婚外戀都是註定脆弱的。」興與清能夠在黏稠狀態下戀愛兩年,體現了他們關係穩定性的一面,而最終的破裂則又證實其註定脆弱的一面。
一
興一再向我表白,他是真心地愛著清,而絕非像人們通常所說的外遇中的男人都是為了性、刺激,或其他。他將她看作是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她身上凝聚了濃厚的情感。
興說:「您也許不信,過去兩年間,我無時無刻不處於熱戀的感覺中。我們每天無數次通電話,然後尋找一切機會見面。我的全部感覺與表現就像是一個初墜情網的少年,而且這種狀態竟然持續了整整兩年。有人說,情人間做愛的次數頻繁了,交往的時間長了,熟悉了,便不會有熱戀的感覺了。而我不是這樣,我們做愛的次數很多,曾經連續一個月能夠天天在一起做愛,甚至一天做兩三次,但是我對她的愛卻與日俱增,從來沒有因為熟悉而使這愛情淡漠。」
但是,清還是離去了。清不愛興嗎?
「不,清也是很愛我的。我們無數次地海誓山盟,要相愛一生。她對我的愛也是那樣深刻,那樣執著。舉一個例子吧,她有一次曾經對我說:『如果現在是舊社會,允許一夫多妻,我就寧願做你的小妾。』還有一次,在談到艾滋病的時候,我說如果我得了艾滋病會怎樣呢?她當時認真地說:『如果真是那樣,我就可以和你生活在一起,我相信那時不會有人再同我爭你了。』所有這些話,都令我無比的感動,我相信這也是清的真實想法。」
我對興講,我也相信這些話都是出自清的真心,對於絕大多數女人來講,不可能心中不愛卻說出如此表現深愛的話。
但是,我恰恰由清這兩段感人至深的表白髮現了她內心的癥結所在。
第22節:告別離婚
如果能夠一夫多妻制,她就會同興生活在一起?
如果興得了艾滋病,便沒有人會在乎他們生活在一起了?
我問興,他同清對這份婚外情感的未來是否有著不同的預期。
興低下頭,說:「這是我們之間唯一的矛盾。」
清的婚姻不能說不好,但是,她同興在一起時的感覺更好。剛剛愛上興,做了興的情人時,她便認為,既然興也愛她,他們就一定會離開各自的家庭,結合在一起的。兩年外遇期間,她幾乎沒有同丈夫做過一次愛。
但是,興從一開始便明確地告訴清,他是不可能離婚的。他同妻子一起走過了許多艱辛的歲月,妻子很愛他,他不忍心拋棄她。更何況,他同樣愛著自己的孩子,為了讓孩子有一份真正意義上的毫不欠缺的父愛,他也不會離婚。
興又告訴清:「雖然我不能離婚而同你結婚,但這並不意味著我是不認真的,並不意味著我對你的愛比對她的愛要弱。」
然而,清無法理解:如果真愛一個人,怎麼會不渴望同她或他生活在一起呢?怎麼還會留在另一樁婚姻中呢?
興大講婚姻中的責任,人的情感的複雜性,以及愛情與婚姻的可分離性。但是,清從來就沒有被真正說服過。
在這份外遇之初,對那熱戀的痴迷,使清可以暫時淡忘愛情與婚姻的分裂,不執著於對這個問題的「糾纏」。但是,一年多之後,昏天黑地的熱戀一點點被清醒的體驗與思考所取代,清便越來越感到困窘。更何況,對於清這種類型的女人來講,付出的愛越多,愛得越深,便越無法容忍愛情與婚姻的分離。
興說,她總是說,總有一天會因為無法同我結合而離開我。但如果不離開我,她不是至少還有半個我嗎?半個雖然不如一個,但總比沒有強呀。我說,這半個不是可以充分享受的半個,而是時刻提醒著欠缺的半個。
二
兩年間,清無數次表示過要離開興,但她一直沒有真的離去,總是走出去三步,又退回來四步。興更加確信他們是不可能分開的了。一生相愛,這便是清的最高夢想。興說:「我並不是一個朝三暮四、好色獵艷的男人,我只想存有現在的婚姻,同時又永遠保有同清的愛情。」所以,當清再一次下決心離他而去,並且真的一去不回頭的時候,興的痛苦無以復加。
興無法理解清的離去。他一再質問清:難道你的愛都是假的嗎?如果是真的,你怎麼會捨棄這份愛而去呢?
興認定,如果是一份真的愛情,相愛的兩個人就一定能夠克服種種困難,相互理解,超越人性的種種局限,一直相愛下去。
我則對興講,他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他忽視了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樣的。正如一部電影中愛上已婚男人的女孩子這樣說:「對於每一個女人來講,那張紙都很重要。」那張紙,便是結婚證書。
像許多男人一樣,興可以脫離婚姻去愛一個女人,但是,正如許多女人一樣,清卻無法脫離婚姻去愛一個男人。
即使清相信興是真正地愛她,即使她能夠忍受愛情與婚姻割裂的痛楚,她也將最終無法承受身心分離的種種窘境。愛著一個人,卻要同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下午還在一個人的懷抱,晚上卻要躺到另一個人身邊;時時要小心自己的心思不外露,不斷地對丈夫說謊話,解釋何以會晚回家;在想念另一個人的時候,卻無法同他在一起,甚至無法給他打一個電話,即使打電話,也要偷偷摸摸,不能被丈夫發現;進屋前與進屋後,要不斷地進行角色和心理調整……
所有這一切,對於一個久經情場、飽受磨練、視情愛為掌上玩物、看開與看破的女人來講,可能駕輕就熟,但是對於一個如清一般初涉外遇,認認真真愛著的女人,承受這一切的艱難,也許只有那些有過同等體驗的人才能夠真正理解。
所以,清便會覺得活得很累,活得難以呼吸。清便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鬧分手,卻又因愛而分不開,分不開但還會不斷地鬧分手。她不斷地處於情愛與理智的搏鬥中,想做到真正的分開的確不是很容易,她一再被自己的愛與興對她的愛拉回來,但又不斷地因為這愛的種種壓力而遠去。清最終的離興而去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但是,興卻無法正視這一點。
第23節:告別離婚
興說,他同樣面對清所面對的所有問題,為什麼他能夠克服,清卻不能夠。
我再次對興說,清越愛他,便越難以同他僅僅維持情人的關係。正如清所說,對女人來講,愛一個人就是要和他生活在一起。
我告訴興,這種男人與女人在情愛中的差異,就是寫一本書也寫不清。這既是性別文化幾千年對兩性心靈塑造的結果,同時又有著深刻的生物學因素。
三
道理講得再清楚不過了,興也說自己都聽明白了,信服了,甚至說:「聽您這麼一分析,我就理解清了,不再怪她了。」
但是,可能僅僅是睡了一夜覺,興便再度被失去清的痛苦所折磨了。就這樣,他煩惱了便打電話給我,我一通話說得他心胸開闊了,但隔兩三天,他訴苦的電話又來了……
我知道,這個男人雖然三十多歲了,但是他愛得太深,也就被傷得太深。但傷害他的,不是清,不是愛情,那麼,是什麼呢?
讓興走出失戀的痛苦,除了理性之外,更重要的還是時間的洗磨。兩年間無數美好的時光,無數美妙的瞬間,此時都變成了折磨他精神的回憶。
我心中清楚,處於這種痛苦之中,對興的心理來講,有一定的必然性。清的離去,使他的生活發生了一次重大的割裂,這段痛苦可以幫他從過去走出來,以適應新的生活。但是,沒有人會一直處於痛苦中,人的肌體與心靈有一種自我保護機制,到一定火候,這機制便會發揮作用。只是,這隻能等待,無法強求。我的經驗是:三個月是一大關。我沒有想到的是,興竟然在痛苦中自我折磨了將近五個月。
興反覆對我說過的一句話是:「我如此深愛著她!如果有人這樣深愛著我,我忍受一切也會愛著她的!」
我說,清對他的愛曾經一點也不比他的愛少呀,那句願做小妾和願與感染艾滋病的他相伴的話,便足以說明一切。但問題是,她畢竟無法做他的小妾,他也沒有感染艾滋病。正因為生活是平靜的,是可以有多種選擇的,所以她無法忍受他的不另作選擇,也無法放棄自己的另作選擇。
我建議興煩惱的時候不妨到我在網上的「貓頭鷹兩性論壇」中去,那裡有一些固定的網友,都是關心兩性問題的很聰明很有見地的人士,不妨同大家交流自己的困窘。
我告訴了興那個論壇的地址:fg2000.xilubbs。興轉天便去留了帖子,引來一些網友的發言,而這又引出了他與清關係中另外一些值得思考的問題,並且最終加速了興走出陰影。
四
興給自己起的網名是「困惑男人」,他留的第一個帖子題為「會有相伴一生的婚外戀嗎」。其中,他寫道:「我本不貪心,也不縱慾。我只是想好好地愛一個女孩子,我愛她,她也愛我。……有了這份感情,我已心滿意足。我的生活充滿了朝氣與陽光……婚外戀真的不能長久嗎?我無法使自己信服。我渴望一份伴我一生的婚外戀。」
一位叫「大罈子」的網友首先發難,認為興的想法很自私,未考慮到他的妻子、他的情人,以及他情人的丈夫的感受。也有網友出來替興辯護,提到愛情與婚姻可以相脫離。興又發言,回復網友的質疑,或自辯,或談新的困惑。
其間,興提到,他很痛苦於清常懷疑他是否真的愛她。她說我在欺騙她,這甚至比她離我而去更讓我痛苦。而且,對於他對清的深愛,清認為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所有的愛情都應該是這樣的,他給予清的,其他男人也都可以給予,而興沒有給她的,別的男人也可以給她。
立即有網友勸興,既然清認識不到他對她的愛的意義與價值,她的離去還有什麼好傷感的呢?「一個不愛你的人遠去了,你無所失。」一位網友寫道。
興又在帖子里提到那些圍在清身邊的男人,「她總是對我大講他們的優點,甚至對他們明顯的對她的誘惑也意識不到,而她講給我的一些情節,在我看來即使是最傻的人也明白那意味著什麼。」有網友立即留言:「對自己所愛的人這樣隨意地談論別的男人,這樣的女人……」
第24節:告別離婚
興在論壇里對這樣的發言保持了沉默,在電話中私下對我說,他認為這些對清有貶損色彩的發言都是因為不了解清,清是最出色的女人。
我更確信這個男人是怎樣深深地在愛著他心目中的天使了。只是,他也許屬於那種愛而不會愛的類型。
果然,有一位叫「希望如詩」的女網友發帖子責問興:「既然你如此愛她,為什麼不理解她的苦衷呢?為什麼不多站在她的位置上想一想呢?為什麼不能為她做一些犧牲呢?你這叫作真的愛情嗎?」
最令我稱絕的是一位署名「心理老友」的女網友的帖子,一針見血,而又與我對興的開導異曲同工,所以我實在捨不得不將全文列在下面:
應了千古不破的那條規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情人關係在沒有婚姻保障的前提下,出現中斷乃至於中止是極正常的。感情是最起伏跌宕的水波。
投入情感之初,人被感情本身所誘,抗拒不了它的魅惑,全然陶醉其中,不問過去與未來。而當情潮激蕩過後,感情之舟需要一個合理合情的歸宿,需要一條新的航道引領其向前。它不可能是高潮的不斷重複,除非有絕對難以逾越的障礙,否則,一份全身心投入的愛情需要一個完美的結果,這應該是婚姻。x女士希望佔有「困惑男人」更多,而當她發現他的激情背後始終有一份冷靜的理智,有她永遠攻不破得不到的東西,而這些又是她生命中目前缺少而渴求擁有的,於是她就有一種受傷之痛;重複激情對於困惑男人是一種溫飽之餘的享受、刺激,對於x女士則是一種朝不保夕的危險遊戲。久而久之,沒有希望的情感變成了一種乏味、有毒害的雞肋。x女士選擇棄之而去,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自尊與感情的重新完整,然後去尋找一份真正可靠的依託。
每個人都需要一首主題歌,之後才有尋求插曲的興緻。如果發現自己把對方當作主題歌時,而自己卻不過是對方的一首插曲,她怎麼能平衡呢?
物以稀為貴。讓一個人最怦然心動的是你愛她,最愛她,獨愛她。廉價的感情難以征服一顆自負的心。
如果x女士僅僅是一個感官享樂主義者、遊戲感情的玩世不恭者,她則不會中斷與「困惑男人」的時時偷歡。不要白不要的東西誰不要呢?如果是這樣,「困惑男人」不覺得……
越美好的東西越脆弱。
有什麼可以令人困擾的呢?一切不過爾爾。愛又如何?最終無非是落花流水地逝去。倒不如珍藏一份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渴望,不去演繹那怒放之後的凋零。至少,一份美好永遠淡淡地抹在心頭。
這世上之男女,有幾個真值得豁出去叫你愛得昏天黑地、死去活來?這種燃燒,一次就夠了。足以令你讀破許多奧秘了。
五
網友「困惑男人」,也就是我義務咨助的讀者興,最終從我的論壇中眾多網友那裡獲得了力量與勇氣,走向藍天。
在清離他而去四個多月後,興發出一個題為「我給她的最後一封信」的帖子,將他給清的信貼了出來,其間處處顯示了他的思考與成長,而那份濃情仍舊:
在經過四個多月的痛苦的心靈折磨後,我受傷的心已漸漸康復。既因為方剛等人的幫助,也因為你的絕然與冷漠。畢竟,感情是一種互動的東西。
我設身處地站在你的位置思考,便理解了你對我的一些不滿與不信任。我想你是有理由說我不夠愛你的,我不再辯解,也不會因此再生你的氣了。
雖然我清楚地知道,我是怎樣地愛著你,但是我們的經歷與思想背景都不一樣,所以我知道很難讓你信服。
你是我為之付出最多的女人,我今後不會再去找別的情人了。我受不了心疼的感覺。我還知道,婚外戀到了我們曾經歷的境界,無論是肉體還是精神,都到頂峰了。這感覺是無法在別人身上重複的,所謂曾經滄海難為水。
我還想告訴你的是:無論你經歷了多少事情,如果哪一天你忽然感覺到我是一個值得你珍惜的人,我都懇請你不要受一些無價值的思想的影響,而勇敢地選擇回到我的身邊來。因為我一直是深愛你的。今後也將一樣。我真心地希望你能夠生活得快樂。請相信我每天都會想起你,因為我的心中留有你抹不去的影子。仍然對你深懷一份感激,因為你曾給過我那麼多。
第25節:告別離婚
請允許我最後說一次:我愛你。
這之後,興便從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一度以為他再也不會出現了。曾經獲得我心理幫助的讀者,無論當時多麼感激涕零,事後大多數都會銷聲匿跡。這除了他們不再需要我的幫助之外,還因為對於他們來講,我將提示給他們一段酸楚的歷史……
然而,約一年後的2002年2月15日,大年初四,我忽然發現自己的論壇里貼出一個署名為「困惑男人」的新帖,題目是「情人節夢到了她」。我立即點擊開那個帖子,我感到自己握著滑鼠的手甚至有些顫抖……
昨天,過了一個沒有情人的情人節。
時常會夢到她,然而情人節這天夜裡的夢,令醒來的我格外心悸。
我夢到我們分別一年又見面了,我試著從後面去擁抱她,她的反應令我喜出望外:她迅速地迴轉身緊緊擁抱了我。
我知道她重新接受了我,這是我一直幻想的。我們接吻了。她的吻格外香甜,我再度沉醉,全身發軟,有要暈倒的感覺。
突然,房間的門開了,一個與她有著特殊關係的男人進來了。我知道我應該鬆開她,卻無法做到。我無法放棄這甜甜的吻……
我醒了。
一個女人的聲音在讀完帖子的我的耳邊迴響:「如果實行一夫多妻制,我願意做你的小妾……」「如果你得了艾滋病,我們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那時可能沒有人會同我爭你了……」
我的鼻子一酸,索性放縱著自己掉下許多眼淚來……
外遇=性愛=性+愛
「男人到外遇中找性!」時下談論男人外遇的文字,幾乎都在強化著這一概念。當我們將關於男人這個龐大群體的如此複雜的問題進行如此簡單的概括時,我們已經距離事物的真相十分遙遠了。
性,無疑是一些男人希望在外遇中得到的,但遠非全部男性都如此。而且,一些表面上的性需要,實質具有更深層的意義。
男人被社會刻畫成到處尋找性交機會的動物,以男性解放的理論觀察,即使這是事實,也是男人受到文化毒害與壓迫的結果。傳統社會性別角色要求男人堅強、獨立,有困苦自己承擔,有心思自己消化。男人與他人建立深刻的友誼是不符合社會主流文化對男人的要求的,理想的男人是美國西部牛仔式的獨行俠,這一切造就了男人心靈的孤獨,並進而使其與他人交流感受的能力鈍化。於是,男人擺脫孤獨的唯一方式便只剩下做愛了,否則男人無法獲得一種與人親近的感覺。精神分析學認為,做愛使男人產生與他人融為一體的感覺。
個案001:獵艷者
女,四十二歲,教師,北京。
不幸的婚姻和家庭給我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家無寧日。這時,單位的一名臨時工很關心我,一些同情和安慰的話讓我的煩惱減少了很多,我對他有了好感。他比我小十七歲,但他的穩重、深沉,使我屈就於他。當他向我提出性要求時,我心裡很害怕,並提出質疑:「如果你未來的那位知道了,我可不敢。」他說:「又沒和她登記,不願意就走。」於是,我們嘗試了有一紙婚約才可做的事。以後,我們保持了正常的關係,只是把這段經歷留在了記憶中。
不知為什麼,他把這些告訴了沒和他登記,但已成為他事實上的妻子的她,使她見了我就罵,並告訴了我單位領導。當我在電話里質問他時,他無言可答,只告訴我:「你再說這事我就弄死你!」
這就是男人的所作所為嗎?難道他們所做的一切,後果都應由女人來承擔嗎?罵人的是女人,被罵的也是女人,可種下這惡果的是男人。難道他們不該受到社會和輿論的譴責嗎?
方剛點評
一段兩廂情願的性體驗,開始時便幾乎沒有什麼愛情可言,所以難以做到彼此尊重,便不難理解了。我們的社會與文化對外遇事件中的男方即使多一些「理解」,也是因為「男人天生好色」,而這實際上卻是對男性這個群體的不公、輕蔑與傷害。同樣,對女方多蔑視,也是男權文化的必然結果。此事件中的男人之所以敢於公開這段隱私,是因為年齡的差距使得人們很容易相信是女人首先糾纏他,這同樣要歸因於男權文化。如果有誰受了傷害,施害者往往是文化,而不是某個具體的人。
第26節:告別離婚
個案002:拙劣的騙子
女,十七歲。
他說我們相識是緣分,但是我卻說我們有緣無分。我是個涉世不深,正處在花季的少女,他比我大很多,而且還有一個小孩,我覺得我們的關係應該像哥哥對妹妹那樣的單純。
有一次在朋友家裡吃飯認識了他,因為高興,我們都喝酒了。雖然只是啤酒,但是我卻喝醉了,他也差不多。我吐了,吐得一塌糊塗,他照顧我。我躺在床上,頭昏昏的,他說他喜歡我,真的很喜歡我,我聽了都傻了。他是大老闆,竟喜歡我這個青不溜秋的女孩,真不可思議。
也許是在酒精的催動下,他吻了我的兩頰。當時我心裡很難受,他把我當什麼了,隨隨便便就吻我。不過他也沒做什麼過分的事,他說他會尊重我,當時我還是迷迷糊糊的。他拿了一個戒指套在我的手上,我心頭一驚,隨即酒都醒了,我知道他們夫妻感情不好,但是不至於把我給卷進去。我當即把戒指拿下來還給他,我勸他不要在我身上浪費時間和金錢。他心裡可能很難受,說為什麼送我一點小東西都不能接受。但是我認為:他說的小東西可是我的一塊肉,我拿什麼還呀!既然這樣,為什麼要呢?!我沒有跟他說這些,我只是說我不能要,他也沒有強迫我。
以後的日子,他對我也很不錯,我心裡也很矛盾,我又是不容易滿足的女孩,我希望得到很多,也許跟我的出身有關(我是一個鄉下的女孩,現在出外打工)。如果我答應了他,我會得到很多,但是我不能背叛我父母(他們思想都很保守),而且,我更不想背叛自己,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以後怎麼樣,只能順其自然。
方剛點評
明顯是一個騙局,這個男人追求女孩子,完全是一種獵艷遊戲,藉助物質為手段,無一絲一毫真情在裡面。這位十七歲的女孩子已經開始咬鉤了,這絕不會僅僅決定著她與這個男人的關係,很可能會為她今後的人生決定著走向。我們幾乎可以判定這個男人完全是為了性的,而且是個很拙劣的騙子。即使有再多的背景,即使從男性解放的角度權衡,也無寬恕其欺騙行為的理由。
個案003:精神的依傍
男,三十一歲。
我們的交往是由性開始的,第一次見面我便留宿在她那裡,開始做愛的時候她說:「你可千萬別讓我愛上你。」這其實也正是我想說的。但我們還是不可避免地相互愛上了。
我們相愛是因為我們的精神世界是一致的,對人生、世界,我們有相同的理解與追求。而我們的思想都是與整個社會格格不入的。在事業上,她給我的幫助是別人無法做到的,經常是隨意說的幾句話,便對我構成重大影響。對方是我們精神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用愛來形容我們的感情似乎遠遠不夠,那是一種找到你的生命依靠點的感覺,我無法說清。我們都沒想過要破壞各自的家庭,為了不傷害配偶,也因為我們也許不適合做夫妻,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這種遙遙的感情對我們來講已經足夠幸福了,還貪求別的什麼呢?
我們相識四年,只見過二十五次面,其中許多次僅僅是三五分鐘的碰頭,做愛只有五次。她曾說兩個人第四十次見面的時候感覺會最好,那時我們要好好慶祝一下。所以我認真地記錄下我們的每一次見面。但是,我們這一生註定不會有相見四十次的緣分了,雖然只有五次的做愛,卻也足夠回味一生。
許多時候只要想起她,我便感到充實,有力量。生命中有這樣一個人讓你牽掛,是件極難得的事情。
方剛點評
與整個社會「格格不入」的人,遇到精神世界一致的異性,便生髮出這種亦性亦情亦友的深刻感情。可遇而不可求,亦非常人於常態下可以企及。外遇中的男人同樣可以如此深刻,如此鄭重,一生中可能只有五次的做愛,聞之令人動容。這一切都在提示著我們:最深刻的愛情總是源於對世界、人生相同的感知,以及品位與「段位」的一致性。
個案004:有責任感的中年人
女,二十七歲,大專,離異。
第27節:告別離婚
也許正是因為離婚使我有幸成為今天這個男人的外遇對象。他是一位年過不惑的成熟、實在、上進的男人,他並不像一般男人對待自己外遇中的女人那樣。他相當有責任心,在事業上小有所成,不是很有錢。我與他是在高速公路的途中相識的。當時我上車時,車上有很多年輕男性旁邊空著一個座位,也許是他穩重、成熟的外表讓我有種信任感。於是我選擇了他作為我這次短途旅程的鄰居。
開始,我看得出他並不愛我,只是「很談得來」,後來經過幾次接觸他才開始認真對待我。他不是一個把愛掛在嘴邊的人,他經常說的一句話是:我現在不是一個自由的人,不敢對你有太多的承諾,我只希望自己做的比說的更好。他有妻子和女兒,他很矛盾,經常於情感和理智的中間徘徊,我從不對他有過分的要求,但我一旦有事,如生小病、心情不佳、經濟問題、思念他……這些時候,他是無論如何都會來到我這兒。我們雖然相處只有幾個月,但我卻覺得像是過了好多年,我經常懷疑自己的這份感情是否能長遠、穩定。因為我需要一個可靠的承諾,需要一份穩定的愛。他的愛人有所察覺,但沒有辦法制止他,因為沒有證據。我看他的「全家福」時,心在隱隱作痛。
總之,我認為我與他的感情是否有好的結果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幸成為他的外遇,我認為這一切都很正常,對他太太沒有一絲內疚。
方剛點評
青年女子在年長男人那裡獲得「安全感」,年長男人也從青春女子那裡獲得青春的活力。人過中年之後,一次外遇可能使男性煥發青春的感覺。我們可以推測到他在外遇中尋找性、尋找青春、尋找活力,也尋找愛,這其實是並不矛盾的。外遇中的男人同樣可以是有責任的,同樣也會因為主流社會觀念的影響而在情感與理智間掙扎,並不一定都會輕鬆老練地做「兩面派」。
個案005:在工作中生情
女,四十二歲,南方某大城市,總經理秘書。
他,有正義感和責任心,心地善良,才智過人,具有相當的能力和魄力,很有開拓和敬業精神。不但在事業上卓有成就,在生活中他也是一個相當優秀的男人。我是他的秘書,一直以來我非常敬重我的上司,覺得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值得尊敬和愛戴的人。
也許是我對工作的認真負責,待人熱情真摯、誠信可愛的態度,慢慢地使他開始喜歡上了我。按理說,我是萬萬意想不到他會喜歡我,因為他是我的上司,地位的懸殊以及文化素質等的差距,都使我無法意想到他竟然會喜歡自己,況且他亦是個一向都嚴於律己、光明磊落的人,在社會上從未有過男女之間的緋聞。這樣一位受人尊敬和愛戴的上司,若由於我的緣故而致使他的名譽受到損害,我會感到很不安和羞恥的。
由於各種客觀原因及道德觀念的影響,目前,我仍然未能像他所希望的那樣投入感情,也不敢投入,雖然我感受到他對我是動了情。他對我很有耐性,致使我到了不可抗拒以及無可奈何的地步。我從最初的驚訝、迴避到感動、甚至接納而接近他,了解他心中的煩惱、喜樂。我看過許多書,據書中所說,男人一般是不守本分的。所以當他初次對我有不太禮貌的舉止時,我並沒有責怪他,只是敬而遠之。說真的,當時我也真不敢得罪他,將近有一年的時間吧,他並沒有因為我的迴避而將我的工作另做安排。當他知道我在迴避他時,曾當面問過我是不是怕他。之後,他還說不會因為我的拒絕而對我的好感有所改變,還請我放心,即使我沒有應承他,而他仍然對我是有好感的。他的話使我感動。
他時常送書給我看,都是對我有益和有幫助的書籍。他說我文化不高,應該多看書,多學習。我就是在他的關懷、愛護、幫助下,漸漸地對他也生出了好感。平時在閑談過程中,在事情和問題的處理上,他都給予我極大的幫助,使我獲益不淺。我在口頭上仍然沒有應允他什麼,但在行動中已不再拒絕他對我的親熱。後來我把顧慮及許多我不能應承的理由說給他聽,他在理解我的同時卻又在不斷地開導我,說他對我有好感是一種緣分,他並不是個注重性慾的人,否則他完全可以找個比我年輕、漂亮、有才學的人,他注重的是情,是緣分。還說不會勉強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情。我就是信他這句話才敢與他保持這種「朋友、情人兩不像」的關係,說我們是朋友又少了份尊重,說是情人又多了份拘謹和保守。
第28節:告別離婚
我的擔心有兩點;其一,若他是出於真情,我豈不是錯失了一位知己;其二,若他是出於一種時尚的追求,到頭來他會不會由於我的不識抬舉而惱羞成怒,借故讓我「下崗」,目前我正處於下崗的危險年齡。雖然他說過不會因為我的拒絕而對我有所責難,但我還是不放心。
方剛點評
外遇最多地發生在同事之間,因為對於絕大多數上班族來講,「單位」是唯一與他人交往的穩定場所。較多的時間相處,日久生情也在情理之中。具體到本個案,從敘述中看,男主人公應該是一份真的感情,而且作為一個外遇中人還算是很守「本分」的。辦公室外遇最大的麻煩是,平常的工作關係會被破壞,而女下屬又難免多些現實利益的考慮。感情的事,一旦糅進了利益的因素,總讓人覺得不舒服。對於我們的女主人公,處理起來應該很簡單——如何做,只需要問自己的心就行了。如果因為擔心報復而委屈了自己,則終會有後悔的時候。
個案006:憎恨外遇
男,三十歲,大學專科,銀行職員,已婚。
人類最後應該達成這樣的共識:任何外遇,無論其成因如何,都是不應該發生的。只要屬於外遇,都是可憎可惡的,而且可以繩之以法,以絕後續。如果我的配偶有外遇,會立即與她離婚,絕無商量餘地。
關於外遇的幾點看法,總結於下:
1.世間從善之人,本不應有外遇。如一切邪惡之事端,決不能以任何借口寬容之。
2.外遇之發生,或許會存在種種理由,但都不能成為外遇賴以生存的條件,如若都視人之外遇為常事,則又何異于飛禽走獸。
3.社會有關部門應態度明確,措施得力,以徹底清除並堅決杜絕外遇之產生及延續。這對人類之文明,社會之發展,民族之昌盛有百利而無一害。否則,必將後患無窮。
方剛點評
作為一種個人觀點的表態,上述文字本不應歸於本次調查報告中。但因為具有代表性,還是被收進來以說明問題。至少能夠說明的是:男人並非全都花心,並非全都想多睡幾個女人,至少這位男性對外遇是深惡痛絕的,不僅口誅筆伐,而且大有恨不能生啖外遇者之肉的氣勢,也許甚至連吃他們的肉也會嫌臟呢。
外遇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問題,男人進入外遇的原因與目的更是多種多樣。本次調查評述並不想演示男性外遇的模式,我只是希望讀者至少已經看到了這樣一個事實:在大眾傳媒、輿論與觀念中,關於男人外遇只是為了性的說教,是極不負責的,是毒害男人,也毒害女人的。
告別離婚
離婚:個案評析與對策
離婚是女人永遠的痛。離婚有時又使女人迅速成長得更為成熟而有魅力。她們離婚的痛楚與反思,都可以成為你的鏡子……
個案001:離婚是一所大學
我是一個離婚的女人,今年三十歲,雖然離婚已很普遍,但我的內心至今仍無法從痛苦的漩渦之中拔出來。
我萬萬沒料到我丈夫會找一個比他小九歲的大姑娘。我們前幾年生活得挺好,並且有一個可愛的女兒,當他說「對不起我」時,我震驚了。當時我很冷靜,同意分手。但後來,我同樣也表現出所有女人應該做的一切,又吵又罵。
起初,我還幻想他良知發現,後來才得知,為了同我離婚,他不念十年的夫妻感情,不念父女之情,想出了種種辦法。他已經無法自拔,瘋狂到了死不回頭的地步!我很難想像這樣的男人如何同他再攜手生活。他聲稱同那姑娘有感情,到了離不開、忘不了的地步,什麼孩子、家人已經全然不顧,對於情人已經有勝似初戀的感情。我的心絕望了,心痛到了極點,雖然採取愚蠢報復的辦法使他成為一名下崗工人。但經歷了半年折磨,我好累。終於同意成全他倆,離了婚隨後我支撐起了一個小店,我已經很滿足了。
離婚不到一個月,他們同居了。我內心的恥辱感是無法比擬的,因為我是一個倔犟、好強、又極其要面子的人。我感覺我已經無法在此地生活下去了,我不願聽周圍的議論,不願看周圍人的眼神,我真想一走了之,但是又怕我的女兒沒媽沒爸,孩子內心的創傷是無法想像的。故請教一個對策。
第29節:告別離婚
評析與對策
一個人的心已去,對他再多的「報復」又有什麼意義呢?不僅不會真的傷害他的心,而且會使他獲得更多內心的道德支持,甚至於,連實施報復者的尊嚴也丟了。
既然已離婚,就要關上自己心靈中的這扇窗了。人家過得怎麼樣,是人家的事,與你無關。這時再生氣,便是真正的自尋煩惱了。對於一個離婚者最重要的事情是,完成自己內心的成長。離婚是一所大學,畢業的標準是視前夫前妻為一個朋友,而成為一個高才生的標準是為對方的快樂而祝福。畢竟,曾經一起生活過那麼多年,畢竟他或她還是你的孩子的父母。
不要帶孩子遠走,既沒有意義,對孩子也不好。告訴孩子:爸爸媽媽不再相愛了,但是我們都愛你,你要愛爸爸……
個案002:女人別太心軟
我和丈夫的性格相差十萬八千里都不止,他從小全家下放到農村,在那裡度過了從童年到青年的時光;我生活在大都市,母親不是很有文化,父親是抗美援朝的老幹部,但文革中不幸自殺。我們談對象時,他工作特別地忙碌,整天出差,我覺得他不是太適合,我就提出分手,他掩面哭泣,我也就心軟了。誰知這一軟竟害了我。
我本來是個很聰慧的人,離婚對我來說,想都沒想過,不敢面對現實,我想好好地影響他、幫助他,便苦苦和他生活了十幾年。他不僅不努力化解夫妻的矛盾和分歧,反而和我的一個好朋友勾搭上了。那朋友是離婚的,孤身一人。他天天不回家,就晚上回來睡覺,等於和她同居了。我真的有點受不了,我唱歌唱得很好,結婚前後得了不少獎。生孩子時,看到報上有比賽消息,我非常欣喜,不想要孩子,可他堅持要,這樣事業也給耽誤了。他將錢看得很重,簡直太低俗了。他傷我傷得太重了,然而他還一點沒察覺,繼續我行我素。我們到他媽媽那裡去吃飯,她媽媽要抱孫子,逼著他回來要我生孩子,我也太善良了,把別人想得太好,很少為自己著想,我同情他,他反而不領情,以歪就歪,愚蠢到了極點。
我也該猛回頭了。和他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但傷痕將永記心中,希望自己能給自己創造一個美好的未來,做回我自己,學會保護自己,只為自己活!
評析與對策
許多女人在男人的眼淚面前會變得沒有主意,結果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一時的「心軟」換來的是一生的悔恨,這樣的個案了解得多了,不知柔情的女人們今後還會怎樣。
女主人公說:「只為自己活」。可惜,這話說得晚了一些。
有些男人早已經「只為自己活」了,女人們如果仍不猛醒,便顯得太愚鈍了。
個案003:理解婚姻再結婚
如果十年前的離異是出於所謂的性格不合,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的話,現在第二次婚姻的破裂就應是純屬被動、無奈了。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我再一次走出圍城。
二十三歲的我在很勉強的情況下與張君結婚,因為相愛五年的男友得不到家人的接納被迫分手,與張君的結合也就成了強扭的瓜。沒有愛情的婚姻使雙方痛苦不已,丈夫是愛我的,但我不愛他,無論如何在內心深處忘不了初戀的男友。長時間的冷漠後,丈夫越來越無法忍受。我對朋友說,一天也沒有愛過他,丈夫則對朋友說,和我生活好像和一個木頭人生活一樣。終於在兒子半歲時我們勞燕分飛,心平氣和、毫無怨言地分了手,毫無心計的我就得了個兒子,所有家產都給了張君,當時我只想能早日解除痛苦,只想分開,覺得在一起太累。舍不下孩子的母親自願要求將孩子判給了自己。
二十四歲的我,在非常愛某君且某君也很愛我的情況下,帶著孩子嫁給了他,婚後確實也恩愛了幾年,我還暗自慶幸找到了所愛的人。不幸的是這個愛我很深的男人並不能長久地愛我,這時的我才深刻地理解了那句至理名言:「可以少愛我一些,但要長久些。」
某君在和我結婚八年後,義無反顧地拋棄了我。第一次無愛的婚姻結束時,我還不覺得痛,第二次婚姻的失敗讓我痛不欲生,幾乎喪失了生活的勇氣,我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最初無法接受現實,在種種挽救婚姻的努力徹底失敗之後,迫不得已地痛苦地再一次走出圍城。
第30節:告別離婚
現在三十三歲的我看到別人都有家,感到特累,為什麼別人什麼都有,而我什麼也沒有?真的有些搞不懂了,人生走了那麼長的路,都做了些什麼呢?這不叫白活了嗎?活個什麼勁兒呢?我感到已經身心俱疲了,只想歇歇了。好心人卻到處牽線搭橋,但我還敢走進圍城嗎?我已經不起再摔一次了!天知道該怎麼辦,無奈天又不語……
評析與對策
女主人公兩次離異,均因為沒有真正懂得婚姻。其中尤以第一次為甚。碰到那麼一個愛自己的、懂得過日子的男人,原本是上天的一種恩賜,竟然還放不下過去的幻象。那被「禁止」的真愛並不一定是適合自己的,我們應該學會僅僅將它當做一分美麗的記憶,而不應該讓它來影響現實的幸福生活。
第二次婚姻倒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結果也正好證實了:有愛情的婚姻並不一定是好的。女主人公此時原本應該大徹大悟,但是她仍然僅停留在對具體事件與具體人的思考上,而沒有深入到情愛與婚姻關係的本質。
婚姻原本便不等於愛情,它至多只是約等於愛情。幸福的婚姻不一定是基於愛情的,而是基於「合適」的。
在悟懂婚姻的實質之前,建議女主人公不要輕易再進入它。
其實,每個人都應該在走入婚姻之前了解婚姻的實質。雖然這有些不太現實。
個案004:誰在謀殺「女強人」
我和前夫離婚已經一年多了。去年中秋節的第二天,我們到法院辦了離婚協議,理由是感情不合。用他自己的話說:「在你面前沒有男人的尊嚴。」
他不希望我在單位爭強好勝。的確,婚後六年里,我一直在單位踏踏實實地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我的工作在一步步發展,而此時,我的家庭出現了危機。我比他強,由於工作忙,有時加班加點就住在單位,孩子顧不上,由婆婆帶。我性格外向,他內向。剛開始,我回家晚時,我都說些好聽的話,但得到的,是他一言不發,要不就是說:「我不需要你的那些名譽,又不能當飯吃。」時間一長,我的心氣不那麼高了,試圖維繫這個家,工作也不那麼積極主動,有時還休個病假。雖然他高興了,但我卻不快樂。漸漸地,我發現我的工作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不能懈怠和放棄。再後來我上班時精神抖擻,而一邁進家門我什麼也不想,和他的溝通也越來越少,直到我考上了夜大,我對工作又增添了更大的信心。
他是個初中生,為我上學我們又爭執了半天。他拗不過我,我還是上了。這樣,我們的差距更大了。但現在回想起來,我一直認為他是個好人,對人體貼、脾氣好,有時一人在家寂寞的時候,心裡好是惦念他。我們後來的日子不吵不鬧,如果對某個問題出現了分歧,就不說了。
我們正式分居半個月後,他去了法院。當他拿回起訴書的時候,我很吃驚,我萬萬沒有想到他會先斬後奏。那天晚上,我還要去單位組織排練節目,時間到了,我沒有去,而此時同事們卻在喊我了。最後,我還是下了樓去了單位把節目排練完。
中秋節那天,市領導來院慰問,節目演得很好,而我自己已面臨一種災難。我強忍著悲痛,回想著早上他讓我一起去法院調解的事。這麼重大的日子,我不能影響工作,我寫了一封信給法官大人,表示同意起訴書上的意見,讓他帶給法院。就這樣,接待任務完成後,第二天正好我們休息,去了法院,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我們辦了手續,財產沒有爭議,孩子由他撫養。就這樣結束了這樁婚姻。而此時,單位又要我和其他幾位同事上香港考察學習。
那些日子,我真的失落了,強打精神說笑,別人有人送,回來有人接,而他又是司機,更應有這個條件,但他沒有來,我謊稱他工作忙。以後的日子我只是工作,直到春節過後,我向領導說了我的情況,沒有一個人相信。在他們眼裡,我的丈夫老實忠厚,我又小巧靈活,互相補充,誰也不曾想我們不吵不鬧就分手了,而且是那樣的快捷。
第31節:告別離婚
以後的日子,我的性格有些變了,不願出門,不願和同事聊天。回家一進門,聽音樂聲音大大的,那一首「心太軟」好像就是給我寫的。經過一段時間調整後,我又重新開始了生活,我不能讓自己消沉,我失去的是安逸的生活、溫暖的小家,這是物質的,我要找的是精神上的共鳴,是一種感覺,是一種真愛,我留戀以前的日子,但我不願消沉,我要繼續努力工作,升華自己。
評析與對策
要想做成同樣的工作,女人要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甚至還要付出男人不需要付的代價。
男人為工作晚回家,算不得什麼,女人如果總是為工作晚回家,便會衝擊家庭的穩定。癥結何在呢?女人仍被廣泛定義在「賢妻良母」的位置上,似乎這才是她們的「本業」,而在工作上干出點名堂便是「不務正業」了。男人有充分的理由受不了這樣的女人,因此男人要求離婚也會博得許多同情。
熱愛工作,渴望在事業上有所成就的女人,並非與婚姻無緣,只是一定要在結婚之前看準了,談好了,彼此接受和適應了。當然,如果撞上一個欣賞「強女人」的男人,便是你的幸運了。
個案005:女軍人的果敢
從去年底,我們的感情生活就不再雲興霞蔚,而是齟齬時起。我隱約感到,丈夫有一種「失落感」,似有逃避婚姻的念頭。當我突然發現一朵楚楚動人的野花站在他唾手可得的位置時,我們的婚姻已呈積重難返之勢。
他向我提出了離婚的要求,雖然我極力延續初戀結下的婚姻,無奈他的脾氣日長。在我拒絕妥協之下,他居然離家出走,拋棄家庭,置我們母女於不顧。
在備受「千帆過盡皆不是」的煎熬後,我知道以「拖」的形式只會把自己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經過訓練場多年的摸爬滾打,軍人特有的果斷性格讓我在母親的眼淚、戰友唉嘆不已中走進了法院,結束了這樁名存實亡的婚姻。
走出了這陰霾的天空,我漸漸徹悟:人的一生很像在霧中行走,駐足遠望的時候迷茫一片,只要勇敢地邁步,腳下的路並不模糊。
評析與對策
堅強而果敢的性格也許真的是得益於軍旅生活的熏陶。做到這一步,離婚帶給我們的傷痛便降到了最低限度。
讓我們一起重溫並記牢主人公最後一句話吧:「人的一生很像在霧中行走,駐足遠望的時候迷茫一片,只要勇敢地邁步,腳下的路並不模糊。」
個案006:以女兒的眼光看離婚
江和娟是初戀情人,但江的家人極力反對他們來往,江的母親還以死相逼,終於把娟逼走了。後來,江認識了秋。在江信誓旦旦的承諾下,秋嫁給了江。一年後,他們的女兒出世了,取名新,一家三口過著幸福甜美的生活。
十五年後,江邂逅了娟,兩人便不顧一切,義無反顧地又走在一起。雖然江覺得對不起秋,但最終還是選擇了娟。
聽起來這好像是某篇小說虛構的故事,又好像是某電視劇安排的劇情,然而這個故事真的發生了。故事中的新,就是我,江和秋的女兒,一個既不是旁觀者,也不完全是當事人的女孩。
如果要我談有何感想,我覺得會很矛盾。雖然現實當中,秋是最值得同情的,但從情感方面,我也無法真正了解他們三個人的內心世界。
秋,也就是我媽媽,含辛茹苦地培育我。這其中受的苦,只有我看見,也只有我能體會,我唯有努力讀書來報答媽媽,希望有朝一日能出人頭地,媽媽就不用那麼辛苦了。現在我已經大學畢業,在某事業單位謀職。而我爸爸卻在痴痴醉醉地追憶著十多年前的愛情,我當然有理由恨他,恨那個叫娟的女人。
現在我也有了男朋友,再加上工作幾年,見識也廣了,思想也成熟了許多,我彷彿能夠體會到爸爸心裡的那一點點微妙的感覺。再回想當年的事,心態也就平和了許多。也許爸和媽在感情世界裡真的有空白,才會讓娟有空可鑽;也許當年我媽不夠冷靜,不該和爸吵得天翻地覆,弄得爸無路可退;也許……也許媽和爸的結合本身就是個錯誤。
第32節:告別離婚
想到這,我或許會被爸爸那種百折不撓、誓死相隨的決心所折服,但我始終覺得,這種誓死相隨的決心下得太遲了,應該是十五年前就下定的決心,卻在十五年後來實現,而且是以傷害兩個家庭為代價,不知道這個代價與他們倆所追求的愛情是否等價?
評析與對策
此自述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一對離婚夫妻的女兒,在若干年後審視、思考父母的離異。
女孩子最後的質疑是有道理的,但她忽視了重要的一點:太年輕的時候,我們無力把握自己的命運。這不是我們的錯。
那麼,當我們有能力把握這命運的時候呢?如果現有的婚姻尚可,我想通常人們是沒有勇氣,也不應該去修正過去的錯誤的。許多錯誤,正因為「錯」過去了,才有恆久的美麗。而如果時下的婚姻正好令人不滿,那就為「改錯」提供了最佳的機緣。
只是,離異的父母有責任幫助子女對他們離異這件事獲得正確的認識,因為這直接影響到子女的心靈成長。這位女孩子達到了這個高度便算及格了。
個案007:別讓幻象引導我們
我喜歡看文藝刊物,如:《收穫》、《十月》、《小說選刊》。當時我受一篇小說的影響,至今我仍記得是叢維熙寫的:一個女孩子嫁給了同學加好朋友的哥哥做妻子,一家親密無間,其樂融融的。我被感染了,迷迷糊糊認為自己也應這樣,婚姻就這樣誕生了。
我的確如文章主人公一樣:嫁給同學加好朋友的哥哥,但我們不幸福,半年後家庭解體了。離婚後他仍糾纏不休,要求復婚,我好不容易才走出那個爭吵不休的家,怎會回頭?這時我也更了解他,更認為離婚是最佳選擇。也為了讓他死心,我又選擇了結婚,由於我對老師有十二分的好感,我這次選了一個教師做伴侶,只相處了半年我們就結婚了,結婚時他已三十多歲,而我才正當年。
有了兒子以後,才漸漸發現他是那麼的小氣、自私、沒有骨氣。最讓我不能容忍的是好生氣,一生氣多少天都不理人,同學、親戚都不願來我家,怕碰上尷尬。他選擇我這個二婚是為了省錢,而我又不是一個重金錢和形式的人。他看重金錢和權利,雖然我沒有這些,但我漂亮、年輕,可以給他生一個好看的孩子。我們的人生觀截然相反,他追求金錢和地位,而我追求一切真、善、美的東西。他和別人相處,取決於對他有多大好處,對掌權的極盡阿諛。他的世故、冷漠令我吃驚。他對我像對一個保姆一樣要求,搞好家務和照顧好孩子,而他從不對家庭和孩子盡點責任,更談不上對我有什麼感情。十年了,我總覺得他結婚是為了生理的需要和完成一項任務。以前為了孩子,我也極力勸自己不輕易言離婚。可是今日我心已死,不願再面對這早已名存實亡的婚姻。可是我仍然很矛盾和痛苦,母親腦溢血偏癱,孩子不願有一個不完整的家。我真是左右為難……
評析與對策
女主人公可能屬於那種太過浪漫的人。第一次被一篇小說營造的氛圍引領,第二次又被「教師崇高」的概念引領,共同點都是未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被幻象而非具體的個人與感情決定著,便走入了婚姻。
小說也好,「概念」也罷,給我們的都是一種模式,而現實生活是活生生的,具體而多變的。所以,永遠不要相信「什麼樣的婚姻好」、「什麼樣的婚姻不好」之類的說教,沒有永遠合適的鞋子,只有對於某雙腳才合適的鞋子。
做出離婚選擇的時候,女主人公同樣要避免從概念出發,要仔細地分析與這婚姻有關的各方的狀態,離婚後對各方可能的影響,以及為避免不利影響可以做哪些……
個案008:改造不了的是性格
我的第一次婚姻是經人介紹而成的,我第一眼就看中了他的風度,可是也發現他對人的冷漠。但我想用我的溫柔感化他,用我的青春賭一把。事實證明,我錯了。
他愛賭,且夜不歸宿。我千方百計勸他回家,說一個女人不怕貧窮,只要在夜晚有溫暖的懷抱、有人愛就行。我一個人帶孩子、做家務,把家收拾得乾淨舒服。可是,不知為什麼,他就是不愛回家,我在夜裡流乾眼淚,傾聽他歸來的腳步,可是總是失望。我喝得大醉,他也不回心轉意。我有病時,頭昏欲裂,他也不回來看我。我的心碎了,我的溫柔感動不了他。
第33節:告別離婚
我苦苦努力七年,想維持這個家,因為我愛他、愛孩子。我看過許多文章,是關於夫妻家庭方面的,我不想離婚,我從沒想過離婚,可是誰願意愛上一個不回家的男人?誰有信心等他一輩子?一個人在漆黑的夜裡盼望丈夫回家的滋味真難過。
七年之後,我再也忍受不了有家卻沒有愛的生活,我終於離婚了。出乎任何人的意料之外,都說我們沒打沒鬧怎麼會離婚?是的,我們沒打,因為我軟弱,每當他發脾氣的時候,我都氣得說不出話,只能無聲哭泣。是的,我們沒鬧,可是哭鬧有用嗎?一個男人如果不再愛你,打鬧又有什麼用?
辦手續時,他義無反顧,可是半個月後他又來求我復婚,說離不開我。我說他這個人不適應家庭生活,只能一個人無牽無掛地過日子。他需要的不是妻子,而是一個保姆,我伺候了他七年,做一個不拿工資的保姆,我做夠了,我不想再回到那個家,我給他那麼多機會,他卻從不珍惜、從不在意我。我的心真的碎了。
這時,另一個人來到我身邊,他個子不高,一無所有,可是只是一句永遠對我好的承諾,我的心就被打動了。我從不求富貴,我只想和一個我愛和愛我的人平平淡淡、恩恩愛愛過一生。所以我和他結婚了。
周圍的人都認為我是有外遇才和第一個離的婚,說第二個丈夫是第三者。可是我不承認。我是先在第一次婚姻中傷透了心才離的,和第二個人也是光明正大地領了結婚證,他對我和孩子非常好,我終於找到了幸福。雖然我們清貧,但活得快樂;雖然他不瀟洒,但有愛心。在我愛和愛我之間,我放棄我愛的人,苦苦追尋一個得不到的人太苦了,不如好好對待身邊愛我的人。本來我的父母親友都看不起他,不接受他,可是通過一年的了解,發現他真的給了我幸福,對我體貼入微,呵護備至,任勞任怨,所以在千禧之年的春節,他終於以姑爺的身份坐在我家的團圓飯桌上。
對於以前的他,現在不曾給孩子一分撫養費,我認為他有心就給,如果心裡沒孩子不拿也行,人都離開了,我什麼也不爭。正如離婚時我說,你要什麼都行,我什麼都不要,我愛的人不愛我,我要東西又有什麼用!
評析與對策
女主人公第一次婚姻的錯誤在於:她自認為可以靠愛情與溫柔改造一個外表帥氣內心冷漠的男人。豈不知,婚姻和愛情可以幫助一個外表不帥氣的男人變得有風度,而無法真正改變一個男人的性情。
「愛情的力量是無窮的」,這話絕對是一種誤導。更多的時候,愛情實在是無助而且脆弱的。甚至對於深刻地相愛著的一對人,愛情的改造力也十分有限,只是能夠暫時影響形勢。幸好在第二次婚姻中,我們的女主人公知道對於生活來講,什麼才是重要的。
個案009:兩年實在不算長
我為一個負心漢付出了我的一切,可我最後得到的,卻是心痛。
兩年前,對方的母親得了腦出血。出院後,生活不能自理。在他的家庭中,父親老實得說不了幾句完整的話,弟弟又剛過世,突然這個家庭幾乎無法支撐下去。就在這個時候,我和他匆匆地步入了「圍城」。
從小受父母的影響,婚後我儘力做個賢妻良母,每天為這個家做好每一件事,早晨給婆婆穿衣洗漱,按自己定的作息表陪婆婆學走路、曬太陽、按摩,還要照看商店、做家務,鄰居都說我是個好媳婦,漂亮、賢惠。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和他美滿地生活,直到白頭,可我的這一切都是夢想。
他結婚後不工作,不養家,整天在外邊混。剛結婚那幾個月,他每天晚上還回家,後來乾脆連家也不回了,最長一次竟達一個月之久,回來住一晚上又是一去不回。我越來越覺得自己連「二奶」都不如,後來因為他不工作,生活沒有來源,我只能放棄在家照顧婆婆,出去打工維持生活,但他從來不關心我。看著別人在下雪天有自己的丈夫接著回家,我只能一個人又冷又孤獨地騎著那輛公公不用的破舊自行車回家,我的心痛得要死,越來越覺得自己活得一點自尊都沒有。
第34節:告別離婚
我從來沒有感覺到家的溫暖和安全感,整天生活在沒有愛的空間,我開始墮落,工作無法進行,精神到了快要崩潰的地步。再後來,我在網吧發現他和一個女人整天泡在一起,可能是他傷我太深,我當時竟麻木了,沒有和他吵鬧,冷靜地提出了分手。
離婚後,我感覺自己兩年的青春白白地浪費了,真想把他「廢」了。
我同所有離婚的女人一樣,同樣經歷著初期的解脫感,對新的生活充滿嚮往,可後來我發現新的生活並不容易,現在我有些失望。
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幹些自己的事,成就一番事業,只有有錢、有事業,我才有信心面對新的生活,但我又不知從何做起。我已經想好了,我以後要是不幸福,我就會把他毀了,我也不想再活了。
評析與對策
被一個錯誤的婚姻耽誤兩年真是不算長,許多人一誤便是二十年,甚至一生。
現在他只是誤了你兩年,如果你真的去「毀」了他,他就誤了你一生了。所以,你已聰明地選擇了離婚,就不要再愚蠢地選擇報復。
離婚女人通常要經歷充滿信心、開朗樂觀的第一階段,受到挫折、心灰意冷的第二階段,但只要堅持住,那天高雲淡、大路朝天的第三階段不久就會到來。
這故事給我們的另一個啟示是:做好賢妻良母無益於改變一個太糟糕的男人與一段太糟糕的婚姻。
個案010:養老院是我的歸宿?
我是和婚姻無緣分的人。我已和前夫離婚七年了,至今仍然是一個人生活著。
我原本有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公婆全是搞醫的,先生原來也是搞醫的,後改行經商。1992年前我們一直生活得很幸福,有一個可愛的兒子,長得漂亮又很聰明,上小學直到高中,一直是學校的三好學生。
離婚時,我就有些捨不得我的孩子,但我和我的前夫已經到了不能再維持下去的地步,我們終於以感情不合為由協議離婚了。離婚給我的精神打擊很大,一度精神狀態很不好,吃不下飯,睡不好覺。在沒有離婚前,我曾經做過他的工作,他可能是聽不進去,我當時在一個局裡搞宣傳工作,可輪到自己做宣傳時,就行不通了。
1979年他追求我時,我是很感動的。那時我還是一個一般的工作人員,因為他們家是搞醫的,對我這樣一個平民百姓來說,他父母根本沒有把我放在眼裡,覺得門不當、戶不對的。當時他極力對抗父母,那時的他是很勇敢的,堅決和家裡劃清界限,與我更加友好地相處著。
在我即將生孩子的前夕,婆家才與我和好。從此,我們相處得比較好,到現在,我們還一直保持著友好的關係。
現在,我的孩子不與他的父親、繼母在一起生活,而是和他的爺奶生活在一起。
如今我已離婚七年,在這七年里,我試著再度考慮婚姻,可是,總覺得感情不到位。我感覺我是全心的投入,用實在與真誠去相處,可別人不是這樣想的。
由此想到,可能今後自己與婚姻無緣了吧。
經過反覆的考慮,覺得還是一個人生活比較好,等到退休時,到「養老院」了此餘生。
評析與對策
許多時候,我們苦苦地質問:為什麼當初愛得如此深刻,最後竟然要離異?為什麼當初那麼大的外部力量也拆不散,如今自己卻鬧著分手?人,這是怎麼了?
其實,初始時的激情與愛情,與最終的離異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繫。所以不要相信今天深刻的愛情便是明天的幸福婚姻與白頭偕老。談戀愛是一回事,過日子是另一回事。婚姻中需要的是親情而非愛情,將愛情轉化為親情,是所有婚姻都面臨的重要使命。
離婚後如何面對一個人的生活,是一個影響著我們是否離婚的重要因素,同時也是決定我們離婚後生活質量的重要內容。女主人公在這方面似乎消極了一些。過去的七年沒有遇到合適的人,並不意味著未來的七年同樣也遇不到。除了認真地去尋找,也要不斷自省、反思,看看自己是否同樣有責任。
被離婚傷得越厲害的心靈,在面對新的情緣時,就越可能出現一些我們自己都意識不到的誤區。只有自省,超出自我去觀察問題,才有可能獲得快樂的新生活。
第35節:告別離婚
213
離婚咨助簡訊14封
方剛回復
212
來信
告別離婚
離婚咨助簡訊十四封
來信
我和丈夫分居快一年了,主要原因是自己所期盼的與對方能給予的之間差距比較大。但是我們對是否離婚很猶豫,畢竟共同生活了六年,就算愛情沒有了,親情仍然在。我自認為是個半開放、半傳統的人。分居這一年裡,雖然結識並且喜歡上另一個男人,但是並沒有完全交出自己,因為我覺得至少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我還是「妻子」。有時候,我想假如一旦我忍不住「那樣」了,是否就意味著我打算徹底結束婚姻呢?假如到時候情況並不如我所願、或者我後悔萬分呢?我快被各種假設折磨瘋了,徘徊在兩個男人之間真痛苦,幫幫我。
方剛回復
婚姻與你期望的距離大,是婚姻的問題,還是你的期望本身有問題?許多女孩子在婚前都會對婚姻存各種如夢般的幻想,但生活有夢不是夢,人生有詩不是詩,婚姻中更多的是很現實的柴米油鹽問題。事實上,婚姻最高的境界便是親情。一對配偶如果在婚後能夠把愛情轉化為親情——當然親情本身也含愛——我以為這婚姻就是最成功的。
外遇在許多時候,被作為對既不能離婚,又不滿足的婚姻的一種補充,所以,外遇並不意味著必然離婚。因外遇而離婚的情況,在我所接觸的個案中微乎其微。但如果你真想「紅杏出牆」,一定要先想好你要什麼,做好面對各種可能情況的心理準備。
徘徊在兩個男人間的痛苦總有一天會解脫,只是時候未到,別人的建議再好也不適合你。順其自然吧,當你再也承受不下去的時候,結局自然就出來了。這也符合現代心理諮詢的一個重要原則:讓當事人自己去體悟,並做出決定。
來信
我和一個離婚男人交往了近兩年,我們都覺得很適合對方,感情越來越深。只是他和前妻的關係好得讓我覺得不安,他們沒有孩子,那個女人也已經結婚。可是從他們通電話、見面(有時我也在場)時的口氣和神情上來看,分明還是非常的親近和隨便。他反覆對我說,他對那個女人已經沒有絲毫的愛情,只是好朋友。以前我覺得一個男人能對前妻都這樣好,那對我也不會差,但是現在,我覺得如果我們結婚,這可能會成為折磨我的精神枷鎖。我相信愛情是自私的,我不敢想像如果那個女人一個電話打來有求於他,而他立刻飛奔而去的場景。是我的觀念太落伍了?還是我的擔心不無道理?
方剛回復
你的擔心可以理解,但至少在我看來是多慮了。一對有過婚姻關係的男女在離婚後如果還能夠成為朋友,那就一定是很「哥們兒」、「姐們兒」的朋友。我相信他們彼此間再也難有哪怕一絲一毫涉及性愛的感覺。不對你迴避他們之間的親近與隨便,也更說明他們心底無私。我們的配偶心中,那些我們看不到的感情,才對我們有威脅呢,能夠放到桌面上的,已經沒有殺傷力了。這個打電話向他求助的女人,如果是他的姐姐或妹妹,你還會無法忍受嗎?事實上,他們間的感情確實很可能更接近兄妹。退一萬步講,你和任何人結婚,都不可能確定永遠不必為他另有所愛而煩惱,那麼,接受現在這個煩惱,相對來講要輕鬆得多。
來信
半年前,我和前夫重新開始約會。當初我們分手的原因,是我覺得六年的婚姻平淡到了已經沒有感覺的地步。分別獨自生活了兩年多,也各自有過短暫的「羅曼史」,但是最後還是覺得彼此最適合對方。可問題是,他問我願不願意復婚,我卻猶豫不定。我覺得,正是因為我還不是他「老婆」,所以他還能時常地「浪漫」一下。要是結婚了,恐怕過不了多久又會回到當初的樣子。我是不是太不現實了?我是否會因此最終失去他?
方剛回復
你很有可能會因此失去他。
你和前夫結婚時,彼此都是初戀嗎?即使不是,我想也都很缺少另外的情愛經驗。所以才會存著「還有更好的戀愛與婚姻」的幻想,才會在感到婚姻平淡時,不是從內部想辦法解決,而是先把這婚姻結束了。如果說當初的結婚與離婚都顯倉促的話,我想,經歷了兩年的獨自生活,經歷了許多羅曼史,這時如果兩個人還覺得彼此適合對方,想到復婚,應該算作久經檢驗的感情了。
第36節:告別離婚
但也不盡然,你們都有必要先回答自己這樣兩個問題:
1.我真的「經歷」夠了嗎,真的對「更好的」異性的出現不抱幻想了嗎?
2.離婚前的乏味,現在看來足以值得離婚嗎?如果放在現在,我是否有更好的辦法解決?
如果想好這兩個問題後,你還下不了決心復婚,那就再給自己一年。和他直說:「我還是怕復婚後又恢復到以前的樣子,所以,再讓我們各自體驗一年吧。」
我相信一年後,你一定已經下定決心了,無論是復婚還是分道揚鑣。
來信
如果我告訴你們,離婚一年後的我一直還和前夫保持著性關係,你們會嘲笑我嗎?當初的結合是因為有些意氣用事(雙方父母越是反對,我們就越要在一起)。後來才發現彼此對很多問題的看法,追求的東西相距比較遠,兩個價值觀有很大不同的人,很難和諧地生活在一起。分道揚鑣後,我們仍然是朋友,相互問候、幫忙,而且我們對新的感情都很謹慎,包括性。我沒想到的是,有一天他幫我收拾新租的房子後,我們又倒在了一張床上。我們也說不清為什麼,儘管一次次地相互保證這是最後一次,然而從來沒有兌現過。我們很清楚兩個人不可能再走到一起,或許只是因為還沒有找到新的夥伴吧。如果有一天,我們當中有一個人有了新的感情歸宿呢?這種情況肯定就會停止。可是,如果先開始的是他,我真的擔心自己會難過得要命。請幫幫我,我的這種做法,這種想法還正常嗎?幫幫我。
方剛回復
由證書來確定的結婚與離婚,從來無法一攬子解決情感問題,更無法解決複雜的人性。到一定年齡之後,無論男女,其實都應該正視並承認:性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你們在尋找著感情歸宿,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們在新的感情歸宿到來之前不需要先滿足生理的需要。而性,在一些特殊的背景下,確實有充分的理由超出習俗與「倫理」認可的範圍,比如你們現在的情況。老實說,我以為對於離婚後仍單身的兩個人來講,彼此獲得性的安慰與滿足,比起從其他渠道得到這種滿足,是最方便也最少麻煩的,是最「安全」的選擇。我們都是有血有肉有欲求的真實的人,不要讓所謂的習俗與規範傷害了我們自己。至於今後一方先行退出可能帶給另一方的煩惱,那是今後的事,相信車到山前必有路,不要為將來犧牲現在。
來信
最近我剛剛離婚,其實早在一年前,我和他就已經分居。離婚的原因我不想多說,只是有些事情不明白。我覺得男人的思維方式很奇怪,他能剛剛在電話那邊說多麼不想離開我,馬上就接著商量我們財產分配的事情。還有,我們正式分手後,他經常打電話給我問是否需要幫忙,還說有難處一定要告訴他,他其實仍然愛我。可我有幾次回去拿剩下的一些東西,注意到屋子裡明顯地有女人住過的痕迹。還有其他一些看起來有點矛盾的事情,在這些問題上,男人究竟是怎麼回事?是他們太過現實還是我太天真?男人都是如此嗎?
方剛回復
作為離婚的前夫,他說仍然愛著你,與他和別的女人同居或發生性關係,有什麼衝突的地方呢?性是一種很自然和正常的需要,沒有理由因為對離異前妻仍有感情,就戒絕性生活呀。男人是可以將愛和性分開的,而且至少在某些時候,這種分開並無不當之處。
不想離婚而又不得不離婚的事情,也是很常見的。前者是感性,甚至是生活的慣性,而後者是理性,是權衡利害得失的選擇。
你看他的行為矛盾,是因為你太習慣於以自己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來審視別人,而沒有努力站在對方的位置思考,或試圖讓他解釋他的矛盾。我想,這也許同樣是你們離婚的根本原因。
好的婚姻,一定要試圖讀懂對方。你沒有錯,他也沒有錯,錯的是缺少交流和相互間耐心、深入的解讀。
來信
離婚一年後,我才開始重新約會,而且對方正是我非常欣賞的那種類型,我們對很多問題有共同的認識。而且他很有生活情趣,經常帶給我小小的驚喜。可以這樣說,我認為在感情中重要的,而恰恰我前夫不具備的東西,他都具備。可是,他是那種言談舉止之間流露出很強的優越感的男人,有時候讓我感到有壓力,好像要不停地在各方面「充電」,才能趕上他的步伐。我渴望和他在一起,但是我媽媽勸我放棄,說有強烈優越感的男人,多半也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男人。我不想放棄,但同時又覺得媽媽的話不無道理。我該怎麼辦?
第37節:告別離婚
方剛回復
愛情與婚姻應該是一種最平等的人際關係,沒有了這個基礎,不可能造就真正意義上的婚姻,比如皇帝與妃子們的關係。
我雖然不能確定優越感的男人一定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但可以確定愛情與婚姻不是職場競技,優越感在這裡派不上正面用場。你現在需要確認的是,他的優越感僅僅是一種「身世顯貴」的習慣,一種外在的表象而並未影響他與人的平等交往,還是已經「墮落」到難以俯下身來,以平等的姿態面對他人。
至於「充電」的壓力大可不必有。我們習慣的一種錯誤觀念是,夫妻「比翼齊飛」、「門當戶對」才幸福。其實,幸福的婚姻並不是找一個事業上的合作夥伴,家裡的閑言碎語也不需要以哲學和美學為主題。「共同語言」同樣是一些生活上的瑣事,而這些瑣事上的態度一致,恰恰是因為背後有相同的價值觀與人生觀,這便可以成為婚姻幸福的基礎了。
來信
我發現我老公有另外一個女人的時候,是我們結婚四年後,那個人是他的同事。開始,我不能忍受這種不忠,最後看在他只是精神「出逃」了一段時間,而且仍然愛我的分上,還是原諒了他。不過有了這種經歷後,我對婚姻也沒有過去那麼投入了,一年後,我居然也陷入了一段婚外戀情,儘管也只是限於精神上的。奇怪的是,我現在越發能比較理解我老公了。我的閨中密友問我打算怎麼辦,我無言以對。結婚、離婚後再結婚,會再離婚嗎?我連現在的這段婚姻都經營不好,難道婚姻真的如此脆弱,感情真的只有很短的一個保質期嗎?
方剛回復
你「能比較理解老公」的是什麼呢?人性的脆弱?情感的複雜?還是愛情可以與婚姻分離?無論哪一種,都足以使你放棄離婚的念頭呀。因為,上述種種均不是針對某個婚姻的,而是人性深處的弱點,是對所有人際關係都適用的。所以還是不要重複周而復始的離婚與結婚。換言之,把離婚當做情感走私「正名」的一種手段,是行不通的。
所以建議你,不要離婚,好好地經營這個已經承受了考驗,並建立起理解與寬容的婚姻。你會發現,理解與寬容是婚姻中最寶貴的。
必須記住,我們處於一個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所以絕對不能再用轉型前的兩性觀念套到今天的社會現實中,否則就不是「與時俱進」,而是穿著長袍馬褂跳現代舞。在現代社會,婚姻與情感的脆弱有其科學依據。個人主義的充分張揚、自由主義的盛行、生命期的延長、社會交往的多元、豐富多彩的生活的刺激、社會流動的加劇……我們可以列出無數的理由加以解說。那些捧著過去我們習慣了的信條來斥責現代社會「人心不古」的人,只能暴露他的無知。
來信
我與老公結婚已經三年,幾個月前的一天,我無意中看到老公手機里有他和一個女人的簡訊,內容曖昧。於是我質問他,他說是在網上認識的,只是聊得來,並未見面。我查了他兩個月的話費單,大部分都是與這個女人的電話和簡訊,我們鬧到差點離婚的地步。我要那個女人跟我解釋清楚,但她不願出來解釋。雖然最後老公保證不再與她交往,可是,最近我又發現他們有通話,我跟他急,他竟然把手機摔了,還說我不相信他。難道說要我捉姦在床才算嗎?我該怎麼辦?他又該怎麼做才算是真的想把婚姻繼續下去?
方剛回復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你抓住這事不放,對老公不斷「質問」和「急」,只會把他們逼得更近。聰明的女人要講究些技巧,比如說「圍魏救趙」,就是更好地讓他感受到你的重要價值;再比如「欲擒故縱」,就是充分展示你的信任與大度。畢竟,從法律的證據上講,當然要「捉姦在床」才算數。只要他不堅決要求離婚,自然就算想把婚姻進行下去。退一萬步講,就算他們之間真有些什麼,男女之間的外遇私情也是件很累和很麻煩的事情,沒有能夠長久的,你可以隔岸觀火,以逸待勞,甚至「趁火打劫」。這道理同樣適用於懷疑妻子有外遇的男人。做這聲明是免得我被指責為只替女人說話。
第38節:告別離婚
來信
你好!很早就想給你寫信了。你的《外遇中的女人》我已拜讀過了。你對夫妻關係中獨到的見解,我非常認同。我是一名公務員,工作可以說是穩定的,但我的婚姻卻是不幸的,現已走到破裂的邊緣,我現在情緒很低落,希望方剛先生能給我一些建議。
我和丈夫是自由戀愛結合的,結婚後一年裡我們生活得很幸福,但女兒出生後,由於我丈夫不喜歡女孩子,結果他對我的感情也疏遠了。女兒出生後,就是我一個人帶著,那種辛苦,別人是感受不到的。更離譜的是,他竟以女兒晚上經常哭鬧為由,與我分床了,誰知這一分,我們再也沒有同房睡覺了。每次他需要的時候,就叫我到他的房間去,完事後就各自回自己的房間。我多次向他表明我的態度,我想和他一起睡,他總是以各種借口不肯跟我同床。但據我觀察,他並不是有第三者,所以我很難過。三年前,我就想跟他離婚了,但丈夫因工作問題,與上司產生了意見,一下子想不開得了精神分裂症,我不忍心在這個時候向他提出離婚,於是我暫時把心放下,盡心侍候他,但我知道,我對他已沒有感情了,我這樣做只是履行妻子的責任。現在他的病情已穩定下來了,上個月,我單獨與他談了話,說了自己的打算,但他聽了很吃驚,說我竟為了這一點小事與他離婚,並一口咬定我是因為他的病才與他離婚的,我怎麼解釋他都不聽。另外他父母知道了我要跟他離婚,也放出話說,如果我堅持這樣做的話,就會家破人亡。
方剛,我真的很矛盾,我對他真的沒有感情了,我不想這樣拖下去,但又怕萬一離了,他是否受得了這個打擊?希望方先生指點。
方剛回復
請原諒我無法從此信中清楚地得出您決定離婚的原因,也就是說我認為沒有充足的理由一定要離婚。
分床睡不應該影響您對他的感情,我和太太幾年間一直分床睡。這只是習慣問題。
孩子這麼小沒有爸爸是件很不幸的事情。
除非您另有一些沒有在信中提到的原因,我不認為您應該離婚。
來信
方剛,你好!我是一個18個月大的女孩的母親。我與丈夫是同學,我們經過長達六年戀愛才登記結婚。可是丈夫在我懷孕時與一有夫之婦有了婚外情,從此他採取各種方式折磨我,我的精神和感情都受到極大的打擊。他的目的是要我離開他。我不堪忍受其折磨,於是抱著孩子回娘家長住。他從來沒有問候過孩子,連一個電話也沒有。自從孩子出生後,他從來不主動給我錢撫養孩子,在我再三要求下,他三次才給我450元。現在他向我提出離婚,我提出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和我的損失賠償,他拒絕給我賠償,請問我該怎樣辦?我們結婚登記後用他父母的錢買的集資房,我是否有份?(我們結婚才三年)我沒有保留他婚外情的證據,可否上訴他對我的精神折磨?我應該如何維護我與女兒的合法權益?懇請你儘快給我一個答覆,謝謝!
方剛回復
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既然他無情,你也可以無義。這樣的男人毫不值得珍惜和可憐,同他鬥爭到底。
具體怎麼做我不太懂,可以找常打離婚官司的律師諮詢,如果請律師有經濟困難,也可以找當地婦聯維權組織幫助你。
來信
我生長在一個傳統的家庭,爺爺奶奶都是南下幹部,我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原在外資企業任銷售經理,現已下崗(日子不太好過,妻子工資比我高)。和妻子自由戀愛三年,於1990年結婚。妻子與我戀愛前,有一個相戀多年的男友,對方條件很好,在政府某部工作,父母都是市裡的高官。婚後,妻子跟我說,因為對方性格軟弱,對她百依百順,沒有男子漢氣概,而我正好和他相反,因此最後選擇了我。我知道,她也是真的對我好,我們已有一個十歲的兒子。而妻子的前男友也於幾年前結婚。
婚後,由於工作很忙,長期在外跑業務,加上性格比較含蓄和孩子的出世,以及生活、工作的壓力,就不知不覺地減少了對妻子的溫存,但我一直是鍾愛她的,從沒做過對不起她的事。妻子也是賢妻良母,盡心儘力照顧好我和孩子。
第39節:告別離婚
一直以來,妻子和其前男友都保持聯繫,我也沒在意,沒幹涉,一直當他們是正常的朋友交往。可是,自該男子去年調任鄰市(相鄰幾十里,有專車)某局長後,居然瞞著我,頻頻約我妻子吃飯,電話也不斷。一年來,平均每月電話在二十個以上(妻子的電話是我原來用的,我從清單里發現了問題),現在也如此。
夜深人靜,我婉轉和妻子談起此事,她也沒有迴避,但一說就哭,說她愛我,沒做過對不起我的事,但也忘不了他,他十多年來也忘不了她,有事沒事就喜歡找她聊、向她傾訴,她也喜歡和他在一起,喜歡他順著她,還說他的性格比我好,和他在一起不壓抑。叫我不要介意、不要小氣、不要發脾氣。還說她已不可能嫁給他,都有家有室的人了,只能這樣。我說重一點她就哭,好傷心,說她也不想這樣,但就是忘不了。我和她提出離婚,想成全他們,讓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但有個前提,他必須對她好,不能玩弄她,否則我不會放過他。我是真心希望妻子過得好。我知道,妻子也明白這是違心話,我捨不得她,捨不得孩子,但我又有什麼辦法?我是絕對不能容忍他人和我分享妻子的,我已處於崩潰的邊緣,徹夜難眠,救救我,救救我這個就要崩潰的家庭!!!
還有,妻子說,這個時候不可能和我離婚,因為他做官了,我下崗了,不可能在我最失意的時候離開我。
我想,妻子是耐不住這份清貧了,她最終會舍我而去,因為大家都知道,前男友對她是刻骨銘心的愛,他常常開車守在我妻回家的路口幾個小時,然後離開,就為了見她一面。我妻子常為他這份舉動而感動。
方剛老師,我該怎麼辦?我還能守住這個家嗎?我還有必要守住她嗎?求求您給我答覆和指引!
方剛回復
你的妻子仍然是深愛你的,請相信這一點。你們也絕對不要做離婚這種傻事。否則你和她都會後悔終生。事實上,看你的信,更讓我感動的是你和妻子之間的互愛。她能夠那樣坦白地對你講與前男友的近況,就足以證明她是多麼愛你了。她也絕對不會離開你的。至於你的下崗,不是問題,我相信她不是一個勢利的女人,更不是一個耐不住清貧的女人,即使羨慕金錢與地位,也絕對不會將這些看得重於對你的愛的。放心。
但是,人總是有歷史的,有一些東西是我們永遠也無法忘記的,這不取決於我們的努力,而是人性使然。不要試圖去和人性搏鬥,否則你註定慘敗。我以為,這時候,一個真正的男人就應該理解、寬待妻子。你已表示了自己的知情,以後所需要表示的只是你的理解與寬容了。你越是表示理解與寬容,妻子便越會愛你,越尊重你,越不可能背叛你,越離不開你。這樣你既樹立了男人更高層次的尊嚴,又在與另一個男人的較量中佔了上峰。
相反,如果你整天計較在這件事上,才會真正失去她。
不妨今天就向她表示你的理解,她不當場幸福與感激得暈倒才怪呢!
另外,你應該從另一方面表現出你的不凡。首先不要因為下崗而自卑,其次應該努力去開創自己新的人生。你才三十多歲吧,路還長著呢,人生從頭開始都不晚,關鍵是毅力與勇氣。你真的做到了這些,就會有新的成功,不僅妻子不會離開你,在整個人生的競技中,你也未必比她的前男友差。
祝你好運!
有好消息想著告訴我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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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離婚
bbs討論全記錄
沒有激情,就該離婚嗎?
他會為你離婚嗎
一位女孩子愛上了一個已婚男人,那個男人答應,三年後會為她離婚。是真的無可奈何,還是一個騙局?
外遇中的男人,到底是否準備離婚?即使他真想離婚,還有哪些事情必須做?
一個bbs上討論的全記錄,多方面觀點的陳述,向你揭示男人與離婚的秘密……
方剛:你好!發帖人:小蕊
我是你的新朋友,我最近好煩,我快要活不下去了,請你幫幫我。我喜歡上了一個已婚男人,我們是真的相愛了,他很愛我。可是我們現在有了一個三年約定,他說三年以後來娶我,可是我真的好害怕,害怕他一去不歸,害怕再也沒有人來愛我,害怕我的生活從此沒有了陽光。只要他在我身邊,我就感覺到溫暖,就看得到光明,就意識到我還活著。可是三年呀!那麼長的時間,讓我怎麼去等,我真的受不住了,我快要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我該怎麼辦,讓我怎麼度過這三年,我求你幫幫我,謝謝你。
第40節:告別離婚
結局可能是一場空,但還是「等為上策」
發帖人:貓頭鷹方剛
如果你真的愛他,等三年算什麼?你可以等一輩子呀!
如果真的愛他,就一定意味著要在一起生活嗎?
如果真的愛他,你會很自然地理解他的種種苦楚與無奈,你會相信他是愛你的,他之所以無法做得更多,是因為他實在無能為力。既然愛一個人就意味著付出。
我其實是理解你的,每一個女人都想要一個名分,但是,如果因客觀條件受阻,為什麼不能為愛而忍受呢,因為他也在忍受很多東西呀。
我的建議是:等下去,雖然憑著我對男人以及生活的了解,他離婚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你不等,你會後悔。愛一個人比被愛更幸福。所以即使一場空,也要愛下去。
愛下去還是等下去發帖人:大罈子
方剛說得很對,我完全支持你愛下去,但不是等下去。愛下去,有愛就夠了。等下去,等名分?名分對你真那麼重要嗎?
一個好男人,已婚的好男人,在他無奈的現實生活里,有一點是肯定的,他比別的男人更懂得怎樣去呵護好他愛的女人。
這種男人才值得你去愛。
更多的情況發帖人:小蕊
貓頭鷹,我看到你的回帖了,謝謝你,我是真的愛他,我也可以為他而等,我也不怕等他到頭來是一場空。其實,我也知道他的難處,我也可以理解他,是不是我太自私了,去搶別人的老公,他妻子馬上就要生小寶寶了,他快要當爸爸了,所以,我們現在不見面。他說:「孩子是無辜的,我不想傷害肚子里的孩子,我們才不見面的。」
下面是他給我的一封信,也給你看看吧。
你怎麼老是不相信我,我對你什麼樣子你還不知道嗎?那天我們不是在電話里說好了嗎?你別再多想了,你答應我好不好呀?
你沒事的時候和朋友出去玩一玩,散散心,這樣三年的時光會過得快些,我想你只要知道我的心裡對你是什麼樣子的,你就不會多想了,你快樂才是最主要的。你說呢?我不想看到你胡思亂想,精神恍惚,你要是傷害你自己,就當我那天晚上的電話白打了,我也不會原諒你的。你好好的,我才高興,你快樂我才快樂!昨天我們談得很融洽,我也很高興你能理解我,這一切都很不容易。你為我付出的,我真不知道拿什麼去回報,也許你不希望我去回報,可是這些話我不得不說,謝謝你。
我有一個要求:你一定把你答應我的事情做好,我可不希望我去找你的時候你有什麼事情,我得事先說好:1.有病不要。2.殘疾不要。3.太瘦不要。
好了,不說那麼多了,願你在這三年里一切快樂!再見!上下班注意安全,騎車時別胡思亂想。
我改變態度行嗎發帖人:貓頭鷹方剛
你的第一個帖子里提到「他很愛我」,可從他的信中看不出他有多麼愛你呀!所以,我的想法和態度有一些調整,希望這種調整來得不是太遲。
我想,也許我此前的回復太輕率了。現在看來,那個男人很可能是個騙色者。三年後的許諾沒有任何意義,除了為了穩住你。三年時間,他玩夠了,而你也疲憊了,會主動離開,他沒有任何責任。
離婚是件很難的事情,如果想三年後成功,現在就要努力去做。我以為他很可能屬於那種很虛偽的男人,真誠的男人不會做這樣沒有任何意義的承諾。
當然,如果他另有苦衷,也有可能。這需要你去體悟。
並非如此發帖人:小蕊
他並不是你想像的那樣,他確實有他的苦衷,他常說:「我現在已經對不起她了,所以,在她生孩子之前,不想讓她知道我們的事,這樣會影響到肚子里的孩子。」法律上也不許他這樣做,我也知道,也許他只是讓時間來沖淡我們之間的感情。
我要對你說的是,這三年之約是我定的。
那我要怎麼去努力,三年才不會白等呢?
我現在已經把你當成朋友了,我可以跟你說一些關於他的事。他是一個有家室的人,不過這你都知道,他比我大六歲,很會關心人,他並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他之所以不和我見面,最主要的是怕影響他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他不想影響下一代。其實我並不能說他有多愛我,可是,我真的好愛他,我不知道你想知道他什麼?我可能表達得不清楚,請不要怪我,諒解我好嗎?
第41節:告別離婚
我現在找不到自我了,我失去了方向。
請給我答覆好嗎,就現在。
注重過程吧發帖人:貓頭鷹方剛
哎,擔子太大,我不敢輕易說了。我只是想,一個如此細心地注重下一代的人,不會不注重給他生育了下一代的太太吧。
又想,愛比被愛更幸福,你愛著,這就是你的幸福,先別考慮別的了。
以後怎樣,不要想太多,注重過程吧。
其實,即使受傷也不一定是壞事,因為你從中便可以成熟了,情商就得到提高了。我們每個人都是在創傷中成長的。
快樂一些,愛你所愛的,即使將來有一天證實是一個錯誤,也不要後悔,因為你是真誠地愛著的呀!
保重!
我會隨時等你的新進展,直到此事結束。需要我更多的幫助時,請告訴我。
方剛呼籲您:請幫助小蕊!發帖人:貓頭鷹方剛
各位好。我們現在真正需要團結起來,大家出主意幫助這個女孩子了。我們付出的一點點努力,也許會使這個女孩子多一些快樂,少一些煩惱。這不就足以讓我們快樂了嗎?
活著多好呀發帖人:希望如詩
不知怎樣可以幫到你。
相信你們的感情是從他太太懷孕開始的對不對?你能判斷出他不愛他的太太嗎?你希望他不在乎為自己生孩子的女人的感受嗎?這已經不單純是愛情的問題了,是人性,你懂嗎?
你會愛一個沒有人性的男人嗎(無論他如何讓女人滿意)?如果你只想讓他對你負責的話,他做到了,你能保證你要生孩子的時候,他不會愛上別的女人又繼續負責去了嗎?
你也對三年的時間恐懼,因為你害怕變化對不對?是怕他變得不愛你了,還是怕自己愛上別人?或是怕三年過去了,你的青春不再?生命是可愛的,鮮活的,想清楚自己到底愛的是他還是自己,接下來的日子仍會更加燦爛。愛他就等他,愛自己就更好地活著。只有經歷過痛苦才可能學會體驗幸福。
我們都以為自己會活不下去,但是我們都還活著,不是嗎?
可愛的女孩兒醒醒吧發帖人:大罈子
首先,我要請小蕊原諒我下面要說的話。
從那個「很會關心人」的男人對小蕊說的那番話里可看出,很明顯他是在玩弄感情。方剛說話是很小心的,但我就不信老方真的還不明白那個男人。我倒是覺得,對待這樣的事,細雨綿綿地下去,不如乾脆點好,看看是小蕊的理智多點呢,還是對愛的執著多點,要是理智多點,她會很快過去的,要是盲目的執著多,就有點麻煩了,不過,最壞的可能是自殺吧?沒關係的,反正是為了愛而死嘛。
唉!最浪漫的事就是沒有後來的事。小蕊啊,你怎麼就不懂呢?我也支持過你,但是那時的我不知道這個男人會是這樣的,我以為他像我們老方一樣的優秀,所以我支持你去愛,儘其所有的去愛,可他對你說的那些話(寫給你的信里),好像是他狠狠地打了你一巴掌,然後給你下了一道命令:「三年里別來煩我,只要三年內別來煩我,三年後我會比現在更愛你。」這時你哭泣了,難過得流下了淚水,他馬上過來用他那比蜜還甜的嘴吻了你的心,你立刻在他面前變得堅強了。「怕什麼,我們心中有愛,他很愛我,只是他不得已才這麼做」。
當然,你們在一開始時,不是也愛過嗎?那時你不是也為了愛付出過很多嗎?回想一下那時的你是多幸福呀,這不就行了嗎,只留住這一刻不是更好嗎?
你還要什麼?一生一世?可能嗎?就他那樣的男人。在旁觀者看來,他那已不再是愛了。別為了他的一句毫無意義的承諾而浪費三年的青春。
但願我看錯了。
我不明白髮帖人:智者老人
那個女孩子的事情,我已經知曉了。但有一點我想不明白,既然兩個人已經相愛,為什麼不能遷就一下對方呢!生活是五彩的,又為什麼要因一點小事而不愉快呢!好了,別再自尋煩惱了,拿出勇氣,快快樂樂、開開心心去享受一下生活吧!美麗豐富的生活正在等待著你的到來。
第42節:告別離婚
堅強一點吧發帖人:愛疙瘩
救自己還得靠自己,我認為自己生活的陽光永遠是自己創造的,人不能靠別人來照耀自己,即使是面對最親的人,也要保持自己。
不過,我也知道每個人的思想很難改變,你只能自己走出來。
堅強一點,朋友。
被人冤枉了發帖人:小蕊
我今天被人給冤枉了,他說我騙了他的感情,所以今天他不接我電話,我只是想打電話給他說明白,可是他不接我電話,你說怎麼辦?
我覺得他開始有意疏遠你了,還是猛醒吧!(無內文)
發帖人:貓頭鷹方剛
好蠢的東西發帖人:希望如詩
這個小蕊啊,你到底想要什麼呢?憑什麼你的愛情就要一帆風順啊,就像小孩子學走路要摔跟斗一樣,摔過才知道怎麼能不再摔啊。要像你這樣,林黛玉早就嫁給賈寶玉了,還能有什麼《紅樓夢》可看呢?不要死纏著男人行不行啊。一點都不好玩。
給你個建議吧,你也別管那男人怎麼想,先做點正經事行不行?考他個大學,要不就讀個研究生,再怎麼說本事這東西是不會負你的心的。學了就是自己的了,不像男人總是有跑掉的危險。可以嗎?
哈哈!如詩再也不能忍受這樣的女人了!發帖人:大罈子
方剛不久前向大家信箱里發了封信,讓大家勸勸小蕊。我看後只想說「方剛,你真是貓頭鷹,而且是個很狡猾的貓頭鷹」。想必,如詩也收到了他的信吧!
其實,我們大家不論用什麼樣的方法勸小蕊,我想不會有多大作用。
第一,她才二十三歲,這個年齡的女孩總是把愛想像得很美麗,很浪漫。試問,你要把她心裡的美說成是現實的丑,她能信嗎?
第二,如果我沒猜錯,她的這段感情應該是她的初戀,以我這樣一個沒多少水平的男人來看,初戀在女孩子看來一切都是那麼的浪漫,這正如她說的「他很無奈,才會如此對我」。
所以,我說過讓她去賭一把吧,這雖然會讓她傷得很重,可除此之外能怎樣?
另外,如詩,你在她那麼大時,把戀情想得是不是也很美?
哈哈哈……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為什麼非逼我現身呢?發帖人:希望如詩
大罈子和貓頭鷹是一夥的,都夠狡猾的。
我的確把初戀想得很美,也沒有對已婚的男人有過興趣,想想和已婚男人在一起說話,都夠讓我難受的了,因為那時的我不可能和已婚的男人有什麼共同的話題的。談些什麼呢?孩子嗎?性嗎?婚姻和愛情的關係嗎?不行啊,那時候比現在還傻呢。
這也叫現身嗎?不要只說每個人都經歷過的,要講自己後來是如何覺醒的。(無內文)
發帖人:貓頭鷹方剛
去讀大學吧發帖人:希望如詩
那個年紀的時候,戀愛可不是一等一的大事,而且早就知道感情是強求不得的,不把那個男人放在眼裡就最好辦,去讀了大學,告訴自己一定要活得好好的,化悲痛為力量,相信總有一天他會後悔,要讓他痛苦地想到,不要我是他一生最大的失敗,哈哈。
好一句「不把那個男人放在眼裡」發帖人:大罈子
你雖然沒把他放在眼裡,卻把他放在了心裡,「相信總有一天他會後悔」這句話能說明了吧?
一個女人的初戀是很容易變成恨的,不是嗎?「要讓他痛苦地想到,不要我是他一生最大的失敗。」
不過我還是要為你喝彩。
女人啊,像你這樣理性的女人都不能把自己擺在主動的位置上,更何況其他人。女人是不是面對感情的時候都這樣:「要我,還是不要我。」
我想你所說的「安全第一」也是在那段經歷以後才立下的誓言吧?但你想過沒有,當一個人面對迎面而來的感情時,真能做到「安全第一」嗎?如果用安全第一做標準的話,真能有激情與浪漫嗎?
眼睛夠毒的呀發帖人:希望如詩
大罈子的批評我接受,不過也夠人消化一陣子的了。
也就是說你連阿q都要批了。兩個人分手了,是對方提出來的,怎麼說這件事呢?說他不選擇我?還是說他先看出我們不合適?在當時我就認為是他不要我這麼簡單,呵呵。
所以做起來也簡單,上大學。
至少這個選擇沒有害我,也沒有讓我墮落。
激情不會因為人有理性而消失,相信激情不是瘋狂,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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