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為何不立曹植為太子,只因他做錯了這兩件事
曹植於建安十六年、二十歲的時候,被曹操以漢獻帝的名義封為平原侯,三年以後,改封為臨淄侯。他很得寵。建安二十一年,曹操成為魏王,曹植幾乎作了魏國的太子。幫他在曹操面前說話的,有楊修、丁儀、丁廙【yi】等人。
曹植做了兩件錯事,使得曹操打消了立他為太子的念頭。第一件。他擅自叫人開了宮裡的「司馬門」,讓他所乘的車子直馳而出。按照漢朝的法律,任何大官到了司馬門,必須下車步行。曹操很氣他這種目無法律的行為,下令將主管公家馬車的官(公車令)砍頭。曹植做的第二件錯事,是當他在建安二十四年受任為「南中郎將、行征虜將軍」之時,曹操有意思叫他到襄陽樊城去支援曹仁,對抗關羽。某一天,曹操召見他,準備有所吩咐,他卻已經喝酒喝得大醉,不成樣子。曹操撤銷了他的軍職,不派他去支援曹仁,也從此不給他任何實際的工作。
他的好朋友楊修,是曹操的主簿,喜歡賣弄小聰明,又常常泄漏軍政上的機密,於建安二十四年被曹操下令殺掉。
他的另外兩位好友,丁儀、丁廙兄弟二人,在黃初元年曹丕當皇帝不久,也被曹丕殺掉。丁家所有的男人,不分老少,同時一起被殺。
曹丕叫曹植與所有的諸侯,一律離開京城。各「就」其國。魏朝對於諸侯,無論是同姓或異姓的,都管理得很嚴。行動的自由極其有限:非得詔書,不能自己來京城;諸侯彼此之間不許有來往、不許通信。在諸侯所居住的國,魏的中央政府設置了所謂「監國謁者」,專管監視諸侯的一舉一動,經常向中央政府作報告。
曹植在黃初二年便被駐在臨淄國的監國謁者(姓灌名均)告發了一次,說他「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曹丕公事公辦,把他從縣侯降為「鄉侯」,由臨淄侯降為「安鄉侯」。
曹丕在懲戒了他以後,不久又把他由鄉侯升為縣侯,封在鄄城。次年,黃初三年,再升他為王,稱為鄄城王。他晉京,於出京還國之時在途中寫了《洛神賦》,便是在這黃初三年。
黃初四年,他又被改封一次,封為雍丘王。他寫了兩首詩,獻給曹丕,詩裡面充滿了悔罪與感恩的話。
明帝曹叡即位,在太和元年把他改封在(開封西北的)浚儀;到了太和二年,又把他送回雍丘。再過一年,讓他搬去丁東阿;到了太和六年二月,明帝一舉而划了陳郡的四個縣,封他為「陳王」。他並不曾因此而快樂。
這一年(太和六年)年底,他就鬱鬱而終,年紀才有四十一歲。明帝追謚他一個「思」字。有些寫文學史的人,於是就拿「陳思王」三個字來稱呼他。
曹植在有生之年,曾經一再上表給文帝曹丕與明帝曹叡,希望能有一個機會帶兵打仗,為魏國國家立功,始終沒有能獲得准許。此人真被派到前線,能否把仗打得像個樣子,我個人有點不敢對他樂觀。文章好、詩賦好,不一定軍事、學術也好。況且,他毫無耍刀舞矛、或調兵遣將的經驗。
作者:黎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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