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黨內巡視的實踐創新

2015-06-30 09:24 來源:遼寧日報 我有話說作者:周力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這是黨內巡視制度的歷史性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作為黨章規定的重要制度,加強黨建的重要舉措,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黨內巡視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發揮著重要的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在充分吸收借鑒古今中外政治經驗基礎上,在不斷實踐探索和總結豐富中,黨內巡視邁出了堅實步伐,實現了發展創新,突出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工作方針創新一是明確了工作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巡視要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工作沒有重點就抓不出成績。 2015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明確提出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是:「在中央有力領導下,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個中心,著力發現腐敗、紀律、作風和選人用人方面的突出問題,形成有力震懾,做到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 」這個新方針,把握黨內監督主題,揭示發現問題主線,凸顯巡視任務重點和目標指向,升華了巡視工作實踐,為黨的巡視工作深入開展指明了方向。二是明確了職責定位。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巡視監督要履行「善於發現問題,發揮震懾力」職能,注重「四個著力」,即「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問題,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幹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三是明確了實踐路徑。圍繞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抓好工作創新,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適應形勢發展,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指明了探索創新的途徑。[責任編輯:李貝]
推薦閱讀:

重新思考顛覆式創新
2017年第一季度晚間新節目創新特點
國產陷危機,創新闖出路
穩糧增收的創新模式
時事/ 談一談玩法創新——從《第五人格》說起

TAG:創新 | 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