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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離奇的墓葬形式——「二次洗骨葬」

「二次洗骨葬」也稱「拾骨葬」、「金罌葬」、「洗骨葬」是中華民族的古老葬法之一。關於二次葬習俗,在古文獻中多有記載。《墨子·節葬》云:「楚之南有炎人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為孝子。」這是先風化後掩埋的葬俗。戰國時期的《列子》及《隋書》等史籍,都記載了古代荊楚地區的一些二次撿骨葬習俗。

居住於東南沿海的百越族中流傳著洗骨葬的傳統,人歿須葬埋兩次,第一次只將屍體簡單埋下,叫做「凶葬」,待若干年屍體腐爛,再揀出其骨洗凈裝入陶瓮內,擇地選吉日再次入葬,叫做「吉葬」。有些地區把這些骨頭叫做「黃金」。

撿骨前,先準備好盛裝骸骨的陶瓮,陶瓮形狀高約2尺、徑1尺,上下兩端略小,呈紡棰狀,上有蓋。首先,撿骨要請人重新選寶地、擇吉日,時間多在農曆三月間。再由死者的親屬和好友邀請村民中一位有經驗的老人一同去撿骨。考古發現,仰韶文化半坡類型中就多有發現二次洗骨葬。

」二次洗骨葬「的產生與古代靈魂不滅的思想觀念有關,之所以要進行一次初葬撿骨洗骨的過程,就是因為古人認為,人死後靈魂還會附著在人的肉體上,以此來庇佑後代和向後人傳遞信息,告訴後人自己在陰間過的好不好。但這些行為都會看作是對後人的一種打擾,所以。為了讓過世之人能夠安心的投胎轉世、入土為安,所以要進行一次掘墓開棺,洗滌遺骨的過程,以促使早日轉世,別在人間作祟。

可見,拾骨葬在古代曾普遍流行,待周禮興起之後,提倡「入土為安」,將重新起葬視為大逆不道的行為,這種葬法在漢族中逐漸消失。但在少數民族中多有保留,廣東、廣西壯族、瑤族,雲南苗族以及福建、浙江畲族,都還依然保留著二次撿骨葬習俗。

此外客家人也盛行此方式,其原因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說法是受少數民族影響,另一種說法是長期遷徙的需要。客家人經常遷居。為了不拋棄祖先的遺骨,因此在逃亡或移民時一定將遺骨帶走。於是客家人就產生了洗骨改葬和信風水的遺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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