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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碧華的最後一次演講

「無訟按:鄒碧華走了,作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他以一個司法官的身份罕有地贏得了整個法律圈的尊敬。

在法律界,鄒碧華的演講一直是一個傳奇。12月9日,上海法院律師訴訟服務平台正式開通,鄒碧華正是這一重大創新的主力推手。僅在半個余月前,在全國律協民委會2014年年會上,鄒院長曾以一段30分鐘的演講描繪了上海法院的信息化藍圖。

和以往的任何一次演講一樣,這個「法院系統最好的產品經理」嬴得了全場雷鳴般的掌聲。但沒有人想到,這會成為他的最後一次演講。

今日,無訟獨家整理了鄒院長當日演講,紀念這位一生致力於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的偉大法官。」

說到法官和律師關係,我想分四個方面來講:良性互動關係。然後講講我們怎麼通過司法公開,通過司法為民的舉措,通過我們對權利的可視化,來加強我們兩者之間的關係。

| 良性互動

法官和律師是怎樣的關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史蒂文大法官在評論布希訴戈爾案的時候,說過這樣一句話:社會公眾對法院的信任是公共的財富,是經過許多年才緩慢的建立起來的,對於維護法治及其重要。

法官和律師的關係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之上。著名的律師德肖微茨講:社會信任是社會的「道德資本」,這種資本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集聚起來的。

法官和律師相互對立、相互詆毀、相互勾結、違法違紀,這都是不正常的關係,我們應該控制好法官和律師的關係,使之走向正常,我認為要做到四個相互:

一是相互獨立。法官和律師承擔不同的角色,共同維護法治。法官在審判席上面,律師坐在當事人席位上面,彼此在角色上面有分工,相互之間是獨立的。

二是相互配合。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但是兩者之間有一定配合關係。在法庭上,法官要認真地傾聽,而律師要積極地展示案件的細節,展示對法律觀點的一些思考,這需要雙方之間進行配合。

三是相互尊重。講到相互尊重,這個話題我印象很深。曾經有一次,我到美國一個地區的法院考察,那邊有一個對中國特別友好的法官,有一天對我說,鄒法官你穿上這件法袍。我說幹什麼?他說你跟我去開庭。我就穿上他的法袍跟著他去了。

結果那一天開庭很有意思,後面是辦公室,前面是法庭,旁邊一扇門,兩個穿著法袍的人從門裡面走進來,裡面的人都愣住了。

我們坐到了審判席,他跟雙方律師說,我今天邀請我在中國的同行,穿著我們的法袍坐在我邊上,觀察我庭審。你們覺得有沒有問題?

結果兩個律師站在那,必恭必敬地對這位法官說,沒有問題,法官大人。然後又很有禮貌地對我說,歡迎中國的法官大人。

接下來開庭開到一半,雙方律師火藥味上去了,說話就變得比較尖刻了。法官這個時候招招手,讓兩個律師過來,說你們兩個注意一點形象好不好,別吵得這麼難看。

後來開完庭,法官跟我講,法官在法庭上面是不可以當著當事人的面批評律師的,那樣他會很沒有面子。我們是一個法律共同體,應該照顧他職業的便利,這是法官給予律師基本的尊重。當時這個細節給我印象特別深刻。

後來我在長寧區法院當院長的時候,出台了一個《法官尊重律師十條意見》,就是受這件事啟發。我們有一些年紀很輕的法官,氣比較盛的時候,指著律師席上面六七十歲白髮蒼蒼的老律師說,你這麼多年怎麼混的?我曾經聽說一起這個案例,心裏面特別難受。我認為法官和律師應該相互尊重,這是一種良性互動關係的一個起點。所以在這一點上面,我們雙方應該共同努力。

四是相互學習。法官有法官的視角,更容易偏重於理性。律師為了維護一方當事人,可能有更多感性因素。兩者相互配合,可以帶來很多新的東西。

曾經有一個關係很好的外國法官朋友對我說,法官在法庭上應該把律師看作老師,因為你不可能在每一類案件當中都是專家,你遇到一個特殊案件的時候,那個律師就會教給你這個領域的相關知識,所以你應該把他視作專家。我覺得這個理念也是非常必要的。

律師對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個國家法治的發達程度;而法官對律師的尊重程度,則表明這個社會的公正程度。我是比較贊同這句話的。

很多時候我們看到一些國外的法官,他們給我們的印象是很值得信任。但到達這個階段是需要時間的,需要幾十年、上百年。我們國家從恢復法院到現在也就三十多年的時間,可能離職業化、專業化的程度還有一點距離,我們法院還需要進一步努力。

這一輪司法改革,法官遴選制度也要進行變革。比如說上級法院不再直接從本院產生法官(音),而是要從下級法院當中擇優,並且要面向社會公開選拔。

對此,我們上海法院會把大門打開。在政法委統一安排下,人事局準備把律師進入法院的考試獨立出來,不再跟普通的公務員考試混同。進入高級法院可能需要十年以上的律師從業經驗。法官和律師把職業准入相互打開,可能也是有助於我們共同成長。

| 司法公開

這一輪司法改革中,上海高院被確定為全國司法公開三大平台改革試點,我們在司法公開上面的改革力度很大,因為只有公開,只有讓司法處於陽光下,我們的共同體才能更健康地成長。

規範、過程、環節、文書,各個方面都要全面公開。現在我們打造了十大司法公開平台,有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新聞信息、12368訴訟服務平台、知識產權保護平台等。在知識產權保護平台上面,全世界各個角落都可以看到我們的法官介紹;12368訴訟服務平台則是全國法院系統第一個面向公眾的服務平台。

庭審公開。我們庭審直播平台的單日點擊量最高超過7000萬人次。庭審公開,讓法官處於公眾的視野之中,法官在法庭上面的表現會特別得體,這個價值不可低估。

這也需要利用一些新媒體引導輿論。案件代理人在互聯網上面發微博、發微信,可能對我們司法有一些評價。我們法院也是。比如說在李旭利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上訴案件當中,庭審過程中我們做了直播,庭審結束後開了新聞發布會,宣判結束的這一天同時把裁判文書傳送到互聯網上面,讓全世界都能看見,這裡面沒有見不得人的東西。

我們也在電視台做一些法制欄目,上海法院跟兩家電視台合作了三個法制欄目,現在一年下來有181檔節目,每兩天就有一檔。《庭審紀實》2013年獲得了全國好新聞電視欄目一等獎。

裁判文書公開。我們現在公開的裁判文書是77萬件,這個數字本身不值得炫耀,但有一樣東西是值得一提的:現在文書實現了自動化屏蔽和一鍵上網,一些個人隱私信息,如銀行卡卡號等,可以自動過濾掉。有了信息化的支撐,裁判文書在判決做出後七天內上網的上網率達到99.13%。這個數據,我認為值得炫耀的。

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3年司法透明指數,我們排名第一。全國31個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平均分數是42.3分,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是76.5分。這是外部對我們的評價。

| 司法為民

司法為民首先要解決打官司難的問題。打官司難大家知道,立案難、查詢難、找人難等等。12368訴訟服務平台,一站式的,律師找法官找不到,通過這個平台一定可以找到。我們有一個管理平台,上面有電話接聽、電話留言、電話查詢、電話提醒、電話統計管理功能,律師有時候找不到法官了,通過留言功能把電話信息發到法官工作台上面,法官那邊不處理,這邊系統就會亮紅燈,這是非常好的平台。

閘北區有一位89歲的老太,遇到一起相鄰關係的糾紛,她不知道怎麼打官司,通過12368,兩個月內立案,開庭,申請執行,執行完畢,應該說這個平台還是非常重要的。

12368平台今年開通以後,共處理了7.6萬個來電,還不包括自動的語音查詢,有效的辦結率99%。至於滿意率,電話回訪時87%感覺是很好,13%感覺還可以,總體對我們這個平台的服務非常滿意。

實際上開通12368平台,給我們法院增加了很多壓力、負擔。但我們高級人民法院的崔亞東院長說過一句話,我特別讚賞,他說「把方便讓給群眾、把困難留給自己」。面向社會,建設服務型的法院,應該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理念。

解決立案難。這是南方周末報紙上面剪下來的漫畫,立案庭上面立了一個牌子:某年12月份全體法官到了預產期,歡迎明年再來。相信我們的律師,到年底都會碰到立案立不進去的問題。之所以法院到年底會這樣,涉及到數據排名問題。數據排名重要還是群眾滿意重要?上海法院同樣給出了答案:崔亞東院長要求全市法院樹立正確的績效觀,「寧可排名全國倒數第一,也要堅決解決立案難」。

我們怎麼解決數據排名問題呢?幾個措施,首先是評估數據的改革,我們把影響收案的評估數據——如同期結案率——取消了,這樣攔案就沒有用了,這可能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其次是立案工作改革,採用信息化手段,只要有投訴就可以查到。

2013年12月份,上海全市收案4.58萬件,比同期上升了42.9%。立案難的問題,我們這邊應該不會有太嚴重的問題了。

開通律師服務平台。這個服務平台是給律師、當事人,以及給公眾的。上海市律協把上海市律師的身份認證資料給了我們,上海所有的律師都在我們平台上面,每個人有一個賬戶。在這個平台上,律師所有的案件都有,申請提交材料,查詢自己的案件進展等等,這個上面提供了大概二十幾項功能。

這一項功能可能目前我們是最領先的。很多地方的網上立案功能,是網上立案審查,說你這個符合立案條件,請你帶上材料到我們窗口立案。我們這一次網上立案,要真正讓大家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把案立起來。

我們首先解決一個問題,推出「一站式」網上繳納訴訟費的服務,跟銀行、第三方付費平台合作,讓他們提供這個服務,跟我們系統對接。對接以後,發送繳費通知,當事人再登陸我們網站進行付費。完成繳費以後,再通過快遞公司把材料交給法院,法院把相關材料交給當事人就可以了,這樣我們就真正實現了足不出戶。

這項功能,目前只對上海律師開放,接下來準備跟北京的律協談一下,在北京那邊把身份認證資料拿過來,我們為北京的律師每個人創建一個賬戶。只要能夠完成身份認證,我們的硬體支持系統甚至可以為全國所有的律師都創建賬戶。

至於庭審排期問題,系統對律師的開庭日期是自動避讓的,不可能讓兩家法院排在同一個時間讓你開庭的,計算機系統可以給你解決這個問題。

關聯案件自動推送功能,這個我們已經實現了,只要把案件的當事人信息傳到平台,計算機系統會自動把你起訴的對象、在上海法院的關聯案件、所有涉及到的關聯案件,自動推到你的工作平台裡面。如果希望閱卷,選中這個案件,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就會把電子卷宗推送給你。

網上閱卷功能,我們過去網上閱卷,大家來到法院的閱卷大廳裡面,給你一個所謂的網上閱卷,這是電子閱卷。真正的網上閱卷,坐在辦公室可以看到我的卷,這才是真正的網上閱卷。我們現在選了兩家法院,閔行和寶山,一般歷史案件都有電子卷宗,隨時隨地可以推給你,這沒有問題。我們現在在努力實現一項功能,即在辦案件的閱卷,律師們在辦案的每個環節把案件的材料掃描到系統當中來,這樣實現在辦案件實現互聯網的閱卷。

我們簡單地評估了一下,比如說互聯網閱卷,每個案件減少一次跑法院閱卷的時間,上海律師參與上海法院大概20萬件案子,可以節省60萬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可以減少10萬次的車輛往返,可以減少很多這類沒有必要的消費。它的社會價值是巨大的。

另外我們開通網上證據交換的功能,這個我們現在通過互聯網建立,我們跟有關的服務商正在談,給我們建專線的事情。上海地域範圍內做這個證據交換已經沒有問題了。

這個價值大在什麼地方?法官跟雙方律師,通過三方會議系統實現簡易的進行證據交換。比如說你在北京,這個律師在上海,法官把雙方電話接通,搞一個證據交換,通過這個平台,把相關的信息推送給對方看一看,對方也推給你看一看,可以減少多少次出差的時間,這對我們整個法律行業、法律共同體的建設,有巨大的社會價值。

| 權利運行可視化

最後一個部分是權利運行可視化。通過信息化的手段,立案、接待、調查、合議、討論,到拍賣、發還,所有的都實現權利運行可視化。比如說款項發還的細節,執行款的發還問題,法院管理這些存在很多難點,實踐當中就導致了我們很多律師在這個問題上面很撓頭。但我們現在做一項技術改造和升級:

我們過去出問題,容易出在什麼地方?我們過去法院專門有一個代管卡系統,所有當事人付過來的執行款、擔保款也好,這些款進到我們法院的賬戶裡面,進來以後每一筆款項是需要我們法官到財務這邊認領,說這個錢是我這個案子當中的錢,這樣就出現了人工識別的滯後性,我們實際上有大量的款項是無法識別,也無法實現即時管理的。

我們是怎麼改造的?我們跟銀行談妥,他們給我們建立二級賬戶代理。什麼意思?進入到上海市某某人民法院的賬戶裡面的款,我們給當事人付費的賬戶號是特定化的,是你這個案件當中才有的賬戶號。你在付款的時候,實際上銀行已經自動把你這筆款項識別為某起案件某方當事人付的款,這個錢付進來,整個審判執行、流程管理系統就會自動抓到這個信息,納入到監控裡面來。如果執行款超過三個月沒有發還,紅燈就會亮起來。五個月沒有發還,紅燈亮起來,高院監察室就能馬上看到並關注。這樣就把這些款項置於可視化的狀態。我們講權利可視化,這個權利要讓大家看得見。

訴訟保全的例子,我們在互聯網上面開了一個訴訟保全的申請功能。大家不要小看這個功能,我曾經統計過我們訴訟保全的情況,一統計,我覺得挺糟糕,平均需要10到15天,時間挺長的。這個錢一到賬,要查封,最好今天去,但拖到10到15天就可能出現很多找領導、找關係、托朋友的情況。由於這個統計是領導關注的事情,下面就開始緊張起來。很快,我們效率大為提升,兩到三天就把保全的問題解決了。我一開始還有一點沾沾自喜:管和不管果然不一樣。

但後來發現還是有投訴,有一天接待投訴的當事人,我問為什麼還要投訴呢?對方說有一個法官,在他遞交申請的時候,不讓他填寫申請日期。類似的問題我們是很難看見的。但我們現在搞信息化,把申請放在互聯網上面進行,回車鍵一敲,日期就自動生成了。這樣,全上海所有的訴訟保全就都生成了一張圖表,超期情況怎麼樣,完成情況怎麼樣,時間最長是什麼案件、最短是什麼案件,都可以看見。這意味著我們把法院的管理權交給大家了,事實上就變成法律共同體共同管理的法院。

我們覺得權利可視化、司法公開,要逐步向這個方向發展,這是代表我們法治在不斷的進步。我們還是要雙方共同努力,構建法官和律師良性關係,打造新型的共同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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