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遺囑普及有多遠? 老年人觀念問題最關鍵

2013年9月,一名老年人在上海市某公證處進行遺產登記預約。中新社記者 袁 婧攝

76歲的北京人老韓,身體還不錯。最近,他打算立一份遺囑,把自己的財產分給3個子女。「以前想不通,現在想開了。趁腦子還清楚,把後事安排好,省得以後起爭執,我和孩子們都放心。」

老韓的憂慮並非空穴來風。近年來,由遺產繼承糾紛引發的法律「拉鋸戰」頻現。從國學泰斗到著名畫家,從尋常百姓到億萬富翁,遺產糾紛帶來巨大波瀾。

由於文化禁忌等原因,中國人不愛立遺囑。然而,隨著個人財富的增加,遺囑的意義及價值日益凸顯。圍繞遺囑的討論及爭議持續發酵,中國人對遺囑的觀念,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觀念問題最關鍵

3年多前,當中華遺囑庫在北京成立時,陳凱想不到,這個旨在為老年人免費辦理遺囑登記的公益項目會這麼火。

陳凱是中華遺囑庫管理委員會主任,也是一名律師。談起設立遺囑庫的初衷,陳凱說,他希望幫助老年人做好「身後事」,也想藉此呼喚社會重視遺囑、關注老年人權利。

「沒想到遺囑登記的需求群體如此龐大,有的老人甚至專程從新疆坐飛機來北京登記。」陳凱告訴本報記者。最初,由於服務能力有限,登記處每天只能接待40個號,很多老人一大早就到門口排隊。這幾年,中華遺囑庫陸續在天津、廣東、江蘇等省市設立了登記處,但依然「供不應求」。截至目前,預約登記人數已達8萬人,完成登記人數5萬人,預約已經排到了今年9月。

「最近,有一名104歲的老年人前來做遺囑登記。還有些老年人到了預約時間卻沒來,工作人員打電話過去,才被告知老人已經離世了。」陳凱說。

老年人對待遺囑的態度正在發生改變。據中華遺囑庫的工作人員反映,最初來立遺囑的老人,往往有一種凄涼的感覺。這兩年,整體氛圍上發生很大變化。很多老年人把遺囑登記看做一場儀式,當成一件重要的家庭事務,有的穿得很正式,還有的登記完成後在現場合影,笑得很開心。

儘管遺囑登記「一號難求」的景象引起了廣泛關注與討論,但距離成為社會共識仍有很長的路要走。此前有調查發現,60歲以上的中國老年人中,雖然大多認同遺囑的重要性,但只有1%的人付諸行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市一段時期內審理的遺產案件統計發現,有73%的案件是因為沒有遺囑導致的,而有遺囑的案件里,超過60%是因遺囑無效導致糾紛。

「歸根結底還是觀念問題。絕大多數老年人沒想過用遺囑來安排遺產,一旦處理遺產時沒有被繼承人的自主意志,就容易出現爭奪遺產的情況,引起家庭糾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在全社會宣傳遺囑效力、普及遺產公正和登記,依然任重道遠。

陳凱認為,關於遺囑的觀念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進行風險防範,防止起糾紛;第二階段是作為一種法律工具,讓個人財富的流向符合自己的意願;第三階段是把立遺囑當做一項責任,不給家人添麻煩,不給自己留遺憾。

相關法規不夠用

目前,中國涉及遺囑的法規,主要是1985年頒布的繼承法。在楊立新看來,30多年來,繼承法的相關法條亟待修訂。幾年前,他曾與時任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楊震一同負責「繼承法修正草案建議稿課題組」。目前,他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繼承編課題組總負責人。

「首先,繼承法中對於遺囑部分的重要性強調不夠,把遺囑繼承放在法定繼承之後,不太容易體現遺囑優先的效力。」楊立新說。

他同時表示,繼承法中列出的5種遺囑形式(公正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如今已經不夠用了。

「現在很少有人用錄音遺囑了,那麼錄像遺囑有沒有效力?電腦列印出來的遺囑有沒有效力?」楊立新說,法律應當增加遺囑形式,讓被繼承人有更多的選擇。「此外,法律沒有設立遺囑執行人制度。只有遺囑,誰來執行?誰來保管?這些都是法律要回答的問題。」楊立新說。

楊立新認為,上世紀80年代,逝者往往沒有多少遺產,說起來就是幾個盆、幾個鍋的問題。如今,遺產上億上百億者甚眾,涵蓋了各種形態,繼承製度就必須相應地跟上需要。比較而言,國外的繼承法常常有300多條,而中國只有30幾條,因此應該儘可能地進行詳細、全面的規定,滿足人們的相關訴求。

其實,繼承法本身,留有很多時代的印記。1985年繼承法頒布之時,相關部門曾發布知識問答稱:「華僑和港澳同胞死後留下的遺產,是他們生前從事勞動和各種職業所得,死後由其親屬繼承,理所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現在海外有不少人認為,我們不講繼承,老人死後,財產歸公。繼承法的制定和頒布,足以消除海外同胞、台灣同胞和港澳同胞的疑慮。」

關於遺囑「公正優先」的原則,是目前各界爭論的焦點之一。根據繼承法規定,不同的遺囑存在衝突時,公正遺囑優先。但楊立新認為,繼承法制定之初,中國的公正工作剛剛開始,如此規定能夠給公正機構提供更多的機會。但從國際通行原則來看,應當以最後一份遺囑為優先。

「比如,老人在臨終前想改變遺囑,只有把公正員找過來。一旦出現意外情況,就喪失了自由處置財產的意志。」楊立新說。

談及繼承法的修訂及完善,陳凱認為,要做好遺囑與其他財產管理類法律法規的銜接,如信託、保險、電子財產和電子商務等,以提升法律的前瞻性,為未來30年中國人的家庭生活和財富安排提供支撐。

公益機構太少了

隨著遺囑理念的普及,老年人對遺囑公證及登記的需求水漲船高。2014年的一份調查顯示,全國近3000家公證處的遺產繼承公證量呈逐年遞增趨勢。

與此同時,類似中華遺囑庫這樣的第三方機構也應運而生。在四川、廣東、吉林、深圳等省市,公益性質的遺囑庫受到了老年人的青睞。

陳凱介紹,為保證遺囑的合法性和保密性,遺囑庫為登記人提供了數十種免費的遺囑範本,登記現場全程有錄像和拍照,並對文件進行嚴格的密封保管。近年來,遺囑庫還引入了精神狀況評估,確保遺囑真實有效。

「從2014年開始,陸續有在庫登記的老人去世,我們通知家屬領取遺囑,並做一些調解。其中有十幾例調解不成、當事人向法院訴訟的案例。法院向遺囑庫調查取證後,很快判決遺囑真實合法有效。」陳凱說,作為第三方,遺囑庫可以向法院提供完整證據,幫助法院認定遺囑的真實性,在維護親情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楊立新認同第三方機構在遺囑登記方面的積極意義。但他同時指出,現在類似機構規模太小,一旦出現當事人在預約等待期間過世的情況,機構就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事實上,從事遺囑登記管理的機構一直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楊立新舉例說,曾有律師事務所幫助客戶進行遺囑見證。按法律規定應有兩個見證人,但律所只安排了一人。老人去世後,繼承人就此起訴,法院判決遺囑無效,律所賠償損失。「再比如,有的人在網上開通了遺囑網,給別人保管遺囑。萬一數據丟失了怎麼辦?」楊立新說。

陳凱曾在工作中遇到過5、6起子女脅迫老年人立遺囑的案例。所幸遺囑庫規定家屬不能陪同老人進行登記,而工作人員在與老人的談話中發現並及時中止了登記流程。但陳凱擔心,如果沒有完善的遺囑登記制度,很難斷定老人的遺囑是否出於自願。

對此,接受採訪的專家和業內人士表示,應形成和制定一套完整的標準,並逐步建立和完善遺囑登記制度。

談及未來的規劃,陳凱表示,除了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外,也希望建立與政府部門的信息互聯機制,打破遺囑庫「信息孤島」的現狀。例如,與公安機關的死亡人口信息匹配,在被繼承人去世後及時發現,並通知繼承人領取遺囑。

與此同時,從去年9月開始,中華遺囑庫授權相關機構提供市場化服務,向年輕人以及公益服務不能、不適合服務的人群提供商業性服務,從而為公益事業反哺資金,形成造血機制。

「家庭既要用道德和觀念來管理,也需要用法律工具來約束。在推動遺囑理念和社會穩定方面,希望有更多力量參與其中。」陳凱說。(劉 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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