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普通邏輯的基本規律
邏輯基本規律即思維的基本邏輯規律,是任何人進行思維活動(即運用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時都必須遵守的最起碼的規律。
邏輯規律是思維規律,而不是事物本身的規律,但它們又不是和客觀現實毫無關係的純粹的思維規律,它是客觀事物規律在人的主觀意識中的反映。例如,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客觀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相對固定性的反映,而充足理由律則是事物的因果必然聯繫的反映。
普通邏輯研究的基本邏輯規律是關於思維的邏輯形式的規律,它是保證邏輯形式正確性所必須遵守的最起碼的思維法則。它是從正確的邏輯形式中總結出來的,對各類思維形式的正確運用具有某種普遍性的意義。
在普通邏輯的許多規律、規則中,有的只適用於某一種邏輯形式,具有特殊性,如關於定義的規則、關於三段論的規則等;而邏輯基本規律則不只適用於某一邏輯形式,在概念、判斷、推理中都適用,具有普遍性。
遵守了這些規律,才能使思想具有確定性、一貫性、明確性和論證性;遵守這些邏輯規律,才能使我們的思維首尾一貫,保持同一和確定,從而做到概念明確,判斷恰當,推理有邏輯性和論證有說服力。
二、邏輯基本規律的種類
邏輯規律是思維的基本邏輯規律有四條,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第二節 同一律一、同一律的內容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每一思維與其自身是同一的。
二、同一律的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思想必須保持前後一致。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每一概念或判斷與其自身保持同一性,亦即保持確定性。也就是說,所用的概念或判斷:
1.其內容必須明確,不能含混不清(使用的概念要有確定的內容,也就是要有確定的內涵和外延;所作的判斷也必須有確定的、同一的含義,是什麼判斷就是什麼判斷,是真的就是真的,是假的就是假的。)
2.其含義必須前後一致,不能前後不一。
三、同一律的公式:「A是A」(A=A,A→A )(A表示任何一個概念或判斷,下同)
四、同一律的作用保持思維具有確定性。具體表現如下:
1.遵守同一律是正確認識事物的必要條件。
2.遵守同一律有助於人們正確地交流思想。
3.遵守和運用同一律有利於人們反駁謬誤和揭露詭辯。
五、違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邏輯錯誤1.概念方面:
(1)混淆概念:無意識地違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當作同一個概念來使用。
(2)偷換概念:故意違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當作同一個概念來使用。
「時間過得真快真是比鋼刀還快。」
——前一「快」是指事物運動的速度,後一「快」是說刀具銳利的程度。二者含義不同。屬混淆概念。
「有些美的東西,無產階級覺得美,資產階級也不會說不美。例如,杭州的西湖,外賓不是讚不絕口嗎?」
——「外賓」與「資產階級」不是同一關係概念而是交叉關係概念。犯了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錯誤。
「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這名老話有道理。當青色未出時,藍色原也是嬌美的;而青色一出,就令人耳目一新。但是青有青的作用,藍有藍的價值,青藍並存,紅綠交映,方顯出我們文藝百花園的繁榮景象。
——「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本是說靛青是從蓼藍這種草中提煉出來的但顏色卻比蓼藍更深,用來比喻學生勝過老師或後人勝過前人。而例中卻將「青」與「藍」作為顏色相併列,犯了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錯誤。
「長沙馬王堆漢代古墓中出土的絲綢,已由上海絲綢工人仿製出來,使埋葬地下兩千多年的古代絲綢和廣大消費者見面了。」
——和廣大消費者見面的是仿製品,並非「埋葬地下兩千多年的古代絲綢」。前後概念沒有保持同一,犯了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錯誤。
2.判斷方面
(1)轉移論題(跑題、離題、走題):無意識地違反了同一律的要求,使議論離開了論題。例如:
學習英語並不困難。我在學習英語的時候,每天很早就起來讀生詞,練口語。記詞語和語法規則的小本子總是帶在身上,有空就拿出來看看。遇見英文書報就去翻一翻,有生詞就記下來。我還常練習造句、翻譯。經過近兩年的勤學苦練,終於克服了種種困難,會讀一般的英文書報了。由此可見,英語並不是學不會的。
——這段話先提出「學習英語並不困難」,然後著重說學習英語的方法,最後說「英語並不是學不會的」,屬轉移論題。
(2)偷換論題:故意違反同一律的要求,用某一論題來暗中代替所要討論的論題。
例如:
老師:「這次課堂作文你為什麼不交?」學生:「沒有做。我寫不出。」老師:「寫不出就可以不寫嗎?」學生:「魯迅不是說過『寫不出的時候不硬寫』嗎?」
——魯迅說的「寫不出的時候不硬寫」是指人們在寫作時如果沒有生活,缺乏材料,無法形成觀點時就不要為寫而寫。這與老師布置學生練習作文,要求按時完成作業而學生不寫不交是兩回事。這個學生改變了魯迅的原意,偷換了論題。
六、正確理解同一律應注意的問題:
1.要把它同形而上學相區別。同一律不是世界觀,也不是方法論。
2.同一律要求思想保持確定性,但它並不否認思想的發展變化。
第三節 矛盾律一、矛盾律的內容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互相否定的思相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不能同時肯定兩個不能同真的思想
二、矛盾律的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兩個互相矛盾、互相否定的概念、判斷不能同時加以肯定,
1.就概念方面而言,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不能同時用兩個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概念指稱同一個對象,否則就會出現矛盾。
2.就判斷方面而言,一個判斷不能既斷定某對象是什麼,又斷定它不是什麼。即不能同時肯定具有矛盾關係或上反對關係的兩個判斷都是真的,必須確認其中有一個是假的。
三、矛盾律的公式「A不是非A」
四、矛盾律的作用1.保持思維具有無矛盾性和前後一貫性,避免自相矛盾。無矛盾性是正確思維發不可少的基本條件。
2.在論證中,矛盾律還是間接反駁的邏輯根據。
3.有利於科學理論的發展、完善。如伽里略的比薩斜塔試驗。
五、違反矛盾律的邏輯錯誤表現為「兩可」而自相矛盾,思想前後抵觸。具體表現:
1.在概念方面:
(1)用相矛盾的概念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下反映同一對象。
(2)用相互反對的概念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下反映同一對象。
教材中舉例說:「溪邊那棵樹是桃李樹。」按:如果科技發展,將桃李雜交出桃李樹時,則「桃李樹」就不屬於自相矛盾的概念了。
(3)概念包含相互矛盾的內涵。
注意:
A.有些概念從其語言形式上看是自相矛盾的,然而其看似自相矛盾的兩方面並不是在同一關係下出現的,這樣的概念不屬於自相矛盾的概念。
B.有些用看似自相矛盾的語言形式表達同一概念,用於同一思維過程、反映同一事物,但並不違反矛盾律。
2.在判斷方面:
同時肯定兩個具有矛盾關係或上反對關係的判斷。在日常生活中表現為出爾反爾,前後矛盾。例如: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韓非子·難一》)
——這個又賣矛又賣盾的人說的兩句話是自相矛盾的。「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能同時存在,因之譽盾和譽矛兩句話不可能都真。
青年人喜歡生活豐富多彩,比如聽聽流行歌曲、開開家庭舞會、穿穿喇叭褲,戴戴變色鏡,我看沒什麼不可以。社會在發展,時代在前進,舊的習慣總是要被新的所代替,人們的審美觀念也在變化。資產階級的科學技術要學,難道生活方式就是一個『禁區』嗎?對這個問題應該用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態度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當然,我並不贊成我們的青年去學習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開家庭舞會,穿喇叭褲,戴變色鏡,畢竟不符合我們的民族風俗習慣,所以,我也不贊成青年們把這一套當作寶貝吸收過來,加以模仿。
——「青年人可以開家庭舞會,穿喇叭褲,戴變色鏡」和「青年人不宜開家庭舞會,穿喇叭褲,戴變色鏡」就是一對上反對關係的判斷。
《阿凡提的故事》里有一段阿凡提與喀孜的對話:阿凡提:「女人的話該不該聽?」 喀孜:「女人的話不能聽。」 阿凡提:「真的嗎?」 喀孜:「真是這樣。」 阿凡提:「那好。我老婆要拿一隻羊做禮物送給你,我不同意,好長時間定不下來。現在我就可以定下來了」喀孜:「女人的話有時還是要聽的。」
——「女人的話不能聽」(A)和「女人的話有時還是要聽的」(I)屬矛盾關係。
注意:有的判斷從語言表達上看是自相矛盾的,但因適用的對象或時間、條件不同,並不違反矛盾律。如:「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既是真老虎又是紙老虎」。該判斷(聯合判斷中的聯主判斷)包含的兩個肢判斷(「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是真老虎」和「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是紙老虎」)雖是在同一時間、對同一對象作出的,但它是不同的方面來揭示對象的屬性,不屬於違背矛盾律。
六、正確理解矛盾律應注意的問題1.注意區別邏輯矛盾與辯證矛盾。這是兩種性質不同的矛盾。邏輯矛盾是思維中的矛盾,是對客觀事物錯誤的、歪曲的反映;而辯證矛盾是客觀事物自身的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源泉與動力。
2.辯證矛盾是指事物的統一體中相互矛盾的兩個方面,即事物的對立統一方面。如上例:「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既是真老虎又是紙老虎」。
矛盾律並不否認客觀事物的內在矛盾,它只排除在同一思維過程中的邏輯矛盾。把矛盾律解釋為排斥一切矛盾,那是對矛盾律的誤解或歪曲。
毛澤東同志在《論持久戰》中對於混光淆邏輯矛盾和客觀的內在事物矛盾的錯誤曾作了有力的批駁:
「英勇戰鬥於前又放棄土地於後,不是自相矛盾嗎?這些英勇戰鬥者的血不是白流了嗎?這是非常不妥當地發問。吃飯於前,又拉屎於後,不是白吃了嗎?睡覺於前,又起床於後,不是白睡了嗎?可不可以這樣提出問題呢?我想是不可以的。吃飯就一直吃下去,睡覺就一直睡下去,英勇鬥爭就一直打到鴨綠江,這是主觀主義和形式主義的幻想,在實際生活里是不存在的。」
3.矛盾律也不否認作為客觀事物的反映的思想認識上的矛盾。矛盾律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起作用的。它要求在同一思維、同一方面對同一事物不能作出兩個相反的判斷。如果在不同時間、不同方面對同一對象作出兩個相反的判斷,並不構成邏輯矛盾,也不違反矛盾律的要求。
第四節 排中律一、排中律的內容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其中必有一真。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不能同時否定兩個不能同假的思想。
二、排中律的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兩個互相矛盾、互相否定的概念、判斷不能同時加以否定,必須肯定其中一個為真。
1.就概念方面而言,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即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下,就同一對象而言,它或者是A,或者是非A,二者必居其一。
不能說「這個S不是 P,同時這個S不是非P」如:「這場戰爭不是正義戰爭,同時這場戰爭也不是非正義戰爭」 即「這場戰爭既不是正義戰爭,也不是非正義戰爭」
2.就判斷方面而言,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於同一對象所作的兩個互相否定的判斷,必須肯定其中有一個是真的。
所謂排中,就是指排除涉及非此即彼時存在的第三種可能。
三、排中律的公式「A或非A」
在兩個具有矛盾關係中,「A或非A」中的「或者」表示不相容,而在兩個下反對關係的判斷中,「A或非A」中的「或者」表示相容。?
四、排中律的作用
1.主要在於保證思想的明確性。思想的明確性才能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才便於被人們所理解和把握。
2.在論證中,排中律是間接論證的邏輯根據。
五、違反排中律的要求所犯的邏輯錯誤1、同時否定兩個具有矛盾關係或下反對關係的判斷。在日常生活中具體表現為含混其辭,游移不定,「兩不可」(「無所斷定」) 例如:
「這個委員會的委員不外乎用兩種方法產生:一是協商,二是投票。協商的方法不能充分體現大家的意見看來不能用,而投票選舉過去沒搞過,恐怕會出差錯,我看也不宜採用。」
「完成這項工程,有人說要追加預算,有人說不要追加預算。這兩種意見我都不贊成。因為追加預算佔用國家資金太多,而不追加預算這個工程建設又難以完成。」
2.對兩個具有矛盾關係或下反對關係的判斷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無可無不可,不明確表態。
例如,討論有無鬼神時,有的說有,有的說無,有的則說:「信則有,不信則無」。第三種說法就是違背排中律的說法。
六、正確理解排中律應注意的問題:1.排中律並不否認客觀事物本身有可能存在兩種以上的情況或某種中間狀態。排中律只是要求對互相矛盾的思想作出非此即彼的斷定,以保持思想的明確性。同時,排中律並不否認客觀事物有中間環節,有過渡形態。
如,一個在商場中站在收款處的人,是營業員或不是營業員,二者必居其一,不能都否定。但對於一個在商場中站在收款處的人,說他既不是營業員也不是顧客,並不違反排中律。因為營業員與顧客並非A 與非A的關係,他可能是營業員的領導、朋友等等。(不是矛盾關係而是反對關係)
2.排中律也不排除人們在認識過程中由於對事物尚未作出明確斷定而採取的「二不擇一」的態度。
3.把所謂的「複雜問語」(問話中隱含或者說預設了答問人難以接受的判斷的一種提問)看成是互相矛盾的判斷,不應簡單地對它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對「複雜問語」不採取簡單地回答「是」或「否」是允許的,不屬於違反排中律。)
七、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三者的關係(一)聯繫方面:
三者有共同的客觀基礎,都是以客觀事物質的規定性為客觀依據的,是對客觀事物這一普遍性質的反映;三者對於思維的作用來說是一致的,都體現了思維的確定性。遵守了這三條規律就會使思維確定,反之,思維就會陷入混亂。
就矛盾律與排中律二者來說,都不允許邏輯矛盾,違反排中律也就違反矛盾律。排中律是矛盾律的進一步擴展。矛盾律指出互相否定的兩個思想不能同真,而排中律則更深一層,對於兩個互相否定的判斷,指出不僅不能同真,而且也不能同假,不僅必有一假,而且必有一真。
(二)區別方面:
1.體現思維確定性的角度不同。
同一律以肯定形式來表現思維的確定性。它強調:一個思想反映什麼就是什麼,判定什麼就是什麼。
矛盾律以否定形式來表現思維的確定性。它強調: A這一思想不是非A這一思想,既然是A就不能是非A。
同一律只解決對於同一對象的思維中,思想的自身同一,而矛盾律是在同一律的基礎上在肯定了同一對象保持同一認識後,又作了進一步要求,要求對於同一對象的認識不能既肯定又否定,這一點是同一律所沒明確的。
排中律在矛盾律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出: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種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或者A這一思想真,或者非A這一思想真。排中委是通過對兩種互相矛盾的思想中要求肯定一種來體現思維的確定性的。
2.要求不同
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所用的每一概念或判斷其內容必須明確,不能含混不清,而且其含義必須前後一致,不能前後不一。
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不能同真」的兩個判斷不能「兩可」(即同時加以肯定)
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不能同假」的兩個判斷不能「兩不可」(即同時加以否定)。
3.在思維中的適用範圍不同。
同一律適用於任何一種思想,要求任何一種思想都必須具有確定性。
矛盾律適用於具有互相矛盾或互為上反對關係的判斷之間(即適用於可以同假,不能同真的判斷之間)
排中律適用於具有互相矛盾及互為下反對關係的判斷之間(即適用於可以同真,不能同假的判斷之間)。
互相矛盾的兩個判斷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互為上反對關係的判斷可以同假,不能同真;互為下反對關係的判斷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例如:「所有金屬都不是固體」與「所有金屬都不是液體」這兩個對立關係的判斷都是假的,只適用於矛盾律而不適用於排中律。
用矛盾律只能由真推假,不能由假推真;用排中律既能由真推假,也能由假推真。
4.有的作用和違反規律要求時出現的邏輯錯誤形式不同。
遵守同一律能使思維具有確定性,違反同一律的表現為混淆(或偷換)概念,轉移(或偷換)論題。
遵守矛盾律能使思維首尾一貫,違反矛盾律的表現為「兩可」而自相矛盾,思想前後抵觸。
遵守排中律能使思維具有確定性,違反排中律的表現為含混其辭,游移不定,「兩不可」(「無所斷定」)。
第五節 充足理由律一、充足理由律的內容在同一思維和論證過程中,一個思想被確定為真,總是有充足理由的。
這裡所說的思想通常是指其真實性需要確定的判斷。
充足理由律是思維要有論證性的邏輯基本規律。其內容是:在思維論證過程中,要確定一個判斷為真,必須有充足理由。
二、充足理由律的要求主要有兩條:
1. 理由必須真實。
2. 理由與推斷之間要有邏輯聯繫,能必然推出判斷。
有人還提出兩條:有理由,理由要充分。
三、充足理由律的公式「p真,因為q真,並且由q能推出p」 「 [q∧(q→p)] →p」
四、充足理由律的作用1. 保證思維的論證性。
2. 是論證的邏輯基礎。
3. 有助於辨識推理論證過程中的邏輯錯誤。
五、違反充足理由律的邏輯錯誤。具體表現:1. 毫無理由
「領導說行,不行也行,領導說不行,行也不行。」
(1)「竊取論題」,即用作論據的判斷實際上是作為論點的同義語。如:
「整體大於部分,因為部分總是小於整體的。」
「凡金屬都是導電的,因為不導電的金屬是沒有的。」
「水稻合理密植產量高,因為水稻合理密植能嗇產量。」
(2)論據的真實性靠論點來證明。
論點的真實性是靠論據來證明的。如果論據的真實性又要靠論點來證明,那麼就等於什麼也沒有證明。這叫「循環論證」。在一個「循環論證」中,論點與論據可能都是真實的,所用的推理形式也可能是正確的。但它終究是在繞圈子,不能真正證明論點。例如:一學生用圓規和直尺過直線外一點作了這條直線的垂直線後,老師問他:「為什麼這兩條直線是垂直的?」答:「因為它們相交成直角。」問:「為什麼它們相交成直角?」答:「因為兩條直線相垂直。」作圖後,要證明這兩條直線垂直,就要證明它們相交成直角,而要證明它們相交成直角,就要用三角形全等定理來說明,而不能用論點「這兩條直線垂直」來證明。
「張老闆,你的氣色很不好呀!」 張老闆:「因為我擔心,我焦慮呀!」「你有什麼好擔心,好焦慮的?」 張老闆:「因為我氣色很不好呀!」(見一幅漫畫)
2.理由虛假
理由虛假的幾種主要表現:
(1)不合情理,違背常識。如:
「阿彌陀佛,阿Q,你怎麼跳進園裡來偷蘿蔔!……啊呀!罪過呵,阿唷,阿彌陀佛!……」 「我什麼時候跳進你的園裡來偷蘿蔔?」阿Q且看且走地說。 「現在……這不是?」老尼姑指著他的衣兜。 「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應你么?你……」(魯迅:《阿Q正傳》)
——阿Q話中隱含的論點是:「這蘿蔔不是你的」。論據是「只有能叫得它答應你的東西才是你的東西,你不能叫得它答應你。」這顯然是強詞奪理。
甲:「我從來不清理東西。」 乙:「為什麼?」 甲:「因為喜歡清理東西的人是懶得找東西的人,我可不是那種懶人。」(《世界幽默大觀》)
——「喜歡清理東西的人是懶得找東西的人。」這句話顯然不符合事實,故是一個假的判斷。象這樣用假的判斷做理由的推論就叫「理由虛假」的強推,本來不成其為理由卻硬要說成理由,這就滑稽可笑了。
旅客:「你們的火車總是晚點,這火車時刻表還有什麼用?」 鐵路職員:「如果火車總是正點,那我們的候車室還有什麼用?」(《外國小幽默》)
——鐵路職員的回答隱含了這樣一個推理:如果火車總是正點,那麼我們的候車室就沒有用;我們的候車室有用;所以,火車並不是總是正點。這個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前提是虛假的,本是誤推,卻又虛張聲勢,不讓於人,就顯得滑稽可笑。
(2)子虛烏有的。如:
一笑話——幾個秀才在議論天與地的距離,爭論不休,無法作出定論。一農民跟他們開玩笑說:「天離地,只有三四百里路程,如果從地上去天上,慢則四天,快則三天可到,往返一次只需六七天時間。」農民的根據是:「臘月二十三日送灶神上天,臘月三十日則迎灶神歸位,共七天時間。一天走百里地左右。」這是調侃之言。
(3)偽造的
如歪曲、篡改革命導師的指示以作自已論點的論據。例如,姚文元為鼓吹反驗驗主義為綱的謬論,摘引了毛主席1959年在廬山會議上說的一句話:「現在主要危險是經驗主義」,並造謠說:「這幾年,毛主席多次重複了這個意思。」這樣他就把毛主席的上述指示篡改為:「社會主義歷史時期主要危險是經驗主義」。這顯然是一個十分荒唐的論據。本來毛主席的指示是針對某個情況說的,根本不是說社會主義歷史時期的主要危險是經驗主義。相反,毛主席多次指出,社會主義歷史時期的主要危險是修正主義。
3.理由不足(論據不充分)
論證中,論點實質上是論據的邏輯結論,如果論據不充分,就推不出論點來。論據不充分的主要表現是以偏概全、把必要條件誤作充分條件等。例如:
(1)以偏概全的——把「部分」誤作全體,把特稱判斷誤作全稱判斷,這是以偏概全。如:
「他是被蔣介石槍斃的,他一定是革命者。」
——被蔣介石槍斃的不都是革命者,如山東軍閥韓復榘。
「青年學生都是喜愛文體活動的。王小明是青年學生,所以他也喜愛文體活動。」
——青年學生並非都是喜愛文體活動的。這是把特稱判斷誤作全稱判斷。
「這所學校的領導最近集中力量抓了智育,可見他們全面貫徹了黨的教育方針」
——黨的教育方針是德智體全面發展,智育只是其中之一。
魯迅《內山完造作〈活中國的姿態〉序》一文中有這樣一段話揭露一些旅行者與觀察者以概全的錯誤:「一個旅行者走進了下野的有錢的大官的書齋,看見有很多很貴的硯石,便說中國是『文雅的國度』;一個觀察者到上海來一下,買幾種猥褻的書和圖畫,再去尋尋奇怪的觀覽物事,便說中國是『色情的國度』……」。
在進行選言推理時,要注意在一定範圍內「窮盡一切可能性」的要求,否則結論也不可靠。如,A、B兩班籃球比賽,不能因為A班沒有戰勝B班就斷言B班得勝,還有可能是雙方打平。
在進行完全歸納推理時,必須考察該類事物的所有對象,不能遺漏,否則結論不可靠,也有可能犯以偏概全的錯誤。
(2)把必要條件誤作充分條件的,如:
「正是由於家教嚴格,戚繼光長大後成為了一名震驚中外的軍事家」
4.預期理由(指未經證明的假設,理由不一定假,但尚未被證實為真)
想當然是預期理由的典型表現。例如:
有人用天文望遠鏡觀察火星,發現上面有不少規則的條狀陰影,於是便斷言火星上有人,並認為那條狀陰影就是火星人開鑿的運河。
宗教界宣揚地球中心說,在解釋晝夜更替現象時,說是由於太陽繞地球移動。並指出:正如「移動火把去照亮房子而不會移動房子去被火把照亮」一樣。這是典型的想當然。
有人為說明寫文章與書法無關,以王羲之和魯迅為例。說王羲之書法好而文章寫得不怎麼樣;魯迅則是文章寫得好而書法不是很好。均不符合事實。這也是想當然。
5.推不出,即理由與推斷之間無必然聯繫。
有時,論據雖是真實的,但從這些論據卻推不出所要論證的論點來。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論據與論點間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對不上號。
(1)強加因果關係。
把本無因果聯繫的兩個現象硬加上因果聯繫,由一個「推出」另一個。如:
帝國主義者:「因為某國有我們的僑民,所以我們要進攻某國。」
「四人幫」:「衛星上天,必然紅旗落地」把蘇聯變修的原因歸於科技的發展,以此來反對我國發展科技事業。
天下文章數三江,三江文章數我鄉,我鄉文章數舍弟,舍弟請我改文章。
(2)把「可能性」誤作「必然性」。如:
「魚跳出水面一定會地震,今天我看見魚跳出水面,所以今天一定會地震。」
——魚跳出水面與發生地震無必然聯繫,只是地震前兆的許多表現中的一種表現,而不是唯一的帶有特徵性的表現,動物活動不正常可能是地震的一種預兆,但不能把這種可能性誤為必然。
又如崑劇《十五貫》中過於執判案:「看她(蘇戍娟)顏為桃李,豈能無人勾引,年正青春,怎會冷若冰霜?她與姦夫(熊友蘭)情投意合,自然要有比翼雙飛之意。父親攔阻,因而殺了父親(尤葫蘆)盜走錢財。此案就是不問,也已明白十之八九了。」
——「顏如桃李」與「豈能無人勾引」之間並無必然聯繫;遭到父親攔阻,也不見得就一定要殺了父親。而「蘇戍娟與熊友蘭欲比翼雙飛受尤葫蘆攔阻」這完全是過於執想當然的產物,事實證明是虛假的。
又如《科學無世襲》所批判的,有人以
(3)把相對性誤作絕對性
即把在一定條件(時間、地點、基礎等)下的真實判斷當作無條件的真實判斷。(教條主義)「刻舟求劍」
(4)還有一種表現,就是把表象誤作實質,如:
「立新毛巾廠全年生產指標定得低,可見立新毛巾廠具有實事求是精神。」
這裡把生產指標定得低作為實事求是的依據。生產指標定得過高固然是缺乏實事求是的精神,但把生產指標定得過低也是缺乏實事求是的精神。制訂生產指標時是否具有實事求是精神,要看其是否從實際出發,而不是只看其生產指標的高低。
六、充足理由律與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關係充足理由律與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有密切聯繫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充足理由律的基礎和必要條件。如果思想不確定、自相矛盾、模稜「兩不可」,那就根本談不上有論證性。但是,充足理由律又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補充。在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基礎上,保持了概念和判斷的確定性之後,還要求更進一步,指出判斷與判斷之間的聯繫具有必然性,具有論證性。因為在指出事物是什麼後,自然要進一步解釋事物為什麼是這樣而不是那樣。總之,只有遵守這四條邏輯規律,才能做到概念明確,判斷,推理有邏輯性和論證有說服力。
七、正確理解充足理由律應注意的問題充足理由律雖然重要,但在論證中,理由是否充足,是真是假等問題僅靠普通邏輯是無法確定的。要確定一個判斷為真,需從哪些方面提出理由,選擇哪些事實,引用什麼科學定律、原理等等,這與各門具體科學知識有關,不是充足理由律本身所能解決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有人認為充足理由律不應當作為普通邏輯的基本規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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