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婚戀百年回首:從被迫嫁「鬼夫」到網戀閃婚

  1943年,17歲的江清秀因生活所迫嫁給一個木頭丈夫。圖為當年江清秀晚上伴著木頭公仔鬼丈夫睡覺的情景。  廣州婦女百年下輯  婚姻家庭  百年前,男子多三妻六妾,女子則必須從一而終; 百年後,網戀、閃婚甚至不婚,女人都能「我的地盤我做主」。  百年前,「鬼妻」、「公雞代婿女」無一不過著泣血的生活;百年後,「剩女」無須躲躲閃閃,「獨女」也變得理直氣壯。   這一百年來,在婚姻和家庭里地位與命運的變遷中,廣州婦女究竟走過了一條怎樣的路呢?  清末民初  多妻盛行富豪娶妾過百  苦命女子竟與公雞拜堂  「我的曾祖母、祖母和母親的命運,可以說是舊社會廣東女性在婚姻中悲劇命運的寫照。」今年已83歲高齡、祖籍汕頭的原廣東省婦聯主任張璧說。她說,她的曾祖母嫁給曾祖父後,因沒有生育便被一紙休書送回了家。結過婚的她不能再嫁,於是便撿來一個男孩撫養,以度餘生。那個男孩就是她的祖父。祖父成年後,娶妻成家,可是,結婚沒多久,祖父便因病身亡,留下一遺腹子。祖母從此也不能再嫁,更悲慘的是,孩子很快夭折。於是,祖母又撿來一個孩子養育,那就是張璧的父親。父親尚未成年,祖母便收留了一個前來討飯的女孩做童養媳,那就是張璧的母親。母親長大後,跟父親成婚。可是,張璧的父親在生育了四個孩子後,30來歲便英年早逝。於是,張璧的母親也守寡至終老。  「那時候,男子可三妻六妾,女子須從一而終。」張璧感嘆道。1912年的《暫行新行律補充條例》還明確地承認了妾的存在。時人胡術安記載說:廣東多妻制盛行,社會上咸以妻妾之多寡視其人財產之豐嗇……聞某富豪有胡椒樹一百零八株,而竟娶一百零八妾。每妾各收一株之利益,以為飲食服飾之費。  「在婚姻和家庭中,婦女毫無地位和尊嚴可言。」張璧說,當時,很多對婚姻恐懼的女子,到了一定的年齡,便自行易辮而髻,通過這種儀式,以示矢志不嫁,獨自終老。她們被稱為「自梳女」。在廣州市天河黃村、棠下等地,至今仍生活著一些永不言嫁的「自梳女」。  更令人髮指的是,當時一些僑居國外的子弟,適逢婚齡希望在家鄉找一女子為妻,以便照顧年邁的父母。可千里迢迢,回鄉不易,便由父母物色一女子。但到了完婚之日,與女子拜堂的卻是一隻公雞。婚禮的當晚,公雞還要縛在新房中與新娘共度良宵。很多女子,終其一生,都沒有見到自己的丈夫。  

  民國時期,政府也號召青年參加集體婚禮。  民國時期  教堂結婚或辦集體婚禮  結婚需取得「婚檢」證明  1943年,番禺江村一個貧寒家庭的女子江清秀嫁進一個地主家庭。可將與她相伴一生的「丈夫」只是一塊木頭。她的婆婆林金意,有個兒子叫蘇尚美,在7歲時死了。可是她卻說兒子成了「仙」,於是做了一個代表她兒子的木頭人,脅迫17歲江清秀嫁給木頭人做妾。  民國時期,童養媳、自梳婦、冥婚等舊的婚姻制度的產物仍存在。不過,政府也開始設法干預舊式婚俗。1915年的民法草案中規定:夫妻不相和諧,兩願離婚的,得離婚。很多青年男女公開自由戀愛,拒絕媒人言婚,反對父母包辦婚事。  張璧說,當時,很多開明的、有錢人家的婚禮都在教堂舉行了。新郎身穿黑色絨西裝,新娘身穿素白色婚紗。政府還號召青年參加政府主辦的集體婚禮,結婚要向政府申請取得「婚姻註冊許可證」作為合法婚姻的依據,同時雙方還要取得健康檢查證明書,猶如今天的「婚檢」證明。1946年11月,廣州市曾舉辦了一場集體婚禮,由市長證婚。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  婚姻有自主有組織安排  婚禮要背誦毛主席語錄  1950年,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頒布,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廢除包辦、強迫婚姻,確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則。  「對於中國婦女來說,新中國的成立,最重要的改變就是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地位的改變。」如今已經滿頭銀髮的張璧,說起當年丈夫對她的追求,言語之間仍然有些許的驕傲。  張璧和丈夫是在革命工作中結識的。「他12歲就參加了黨的地下工作,16歲時,迫於家庭的壓力,娶了一個比他大兩歲的妻子,但根本毫無感情可言。」她說,新中國成立後,他和妻子離了婚。」後來,他就開始追我了。  「我們是兩個鋪蓋合在一起,組織給開了個晚會,大家吃了些糖果和瓜子,就算是結婚了。」原廣州市婦聯主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碧嫻說起她的婚戀故事,哈哈大笑。她說,她的丈夫出身大地主、資本家家庭,在講究門第的舊時代,他不可能跟小店員家庭出身的她結合。「是革命的洪流把我們衝到了一起!」  李碧嫻說,當時的婚姻,當然再也不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但也有不少婚姻是由組織安排的。  在當時的簡單婚禮中,背誦毛主席語錄必不可少。新人先向毛主席像鞠躬,右手握拳,舉於肩上,當眾背誦一段毛主席語錄,「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  

  改革開放後  剩女不用羞獨女不用愧  網戀和閃婚不是新鮮詞  「我們那時拍拖,都是偷偷的,最多是到五層樓那裡逛逛公園,牽牽手。」李碧嫻說,現在條件好了,年輕人戀愛結婚,花樣多了,觀念也越來越新潮了。  改革開放後,處於改革開放前沿地的廣州,在婚姻、家庭方面,女性掌握了更多的自主權。在戀愛方式上,可以自己尋找意中人,也可以通過婚姻介紹所,時尚潮女還通過網路戀愛。「剩女」不再要躲躲閃閃,「不婚」也變得理直氣壯,閃婚、隱婚都已經不再是新名詞。  在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也逐漸在改變。南方醫院腎內科室主任、中科院院士侯凡凡就曾說,她之所以能潛心進行科學研究,主要是她的母親和先生給了她全力的支持。作為一名女科學工作者,她對家庭、對兒子的照顧相對較少,而她的先生幫她彌補了這一缺憾。 (文/記者黃蓉芳、盧文潔 通訊員穗婦宣、粵婦宣 圖/記者喬軍偉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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