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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基本教義

  佛陀的基本教義

  四聖諦法

  弘法利生

  佛陀成道之後,決意把他所證悟的真理來教化眾生,讓他們也能同樣地得到解脫。

  教法網要

  他所證悟的內容是因緣法--即一切事物都是由種種因緣和合而成,因緣離散而滅,其中並沒有常、一、具主宰的實體。佛陀最初所說的四諦、十二因緣、五蘊、八正道等教法,乃至後來的、大、小乘經論,便是秉承了這個因緣法而開展出來的。

  四諦內容

  苦、集、滅、道合稱為四聖諦。

  佛陀在波羅奈國的鹿野苑第一次說法時,便向五比丘講解這四諦法,以後在他弘法的四十五年中,不厭其詳地一再為弟子解說,並且勉勵他們努力實踐,以達到大徹大悟,解脫生死的目的。四諦的內容如下:

  一、苦諦

  是闡明一切眾生都是痛苦的。我們的身體,乃至一切事物,全是無常的、會引致痛苦的。《中阿佁經》說:

  『云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所求不得苦、略五盛陰苦。』

  在短短的一生中,所有眾生都沒法避免下列生理上的痛苦:

  (1)生苦我們在出生時,肢體受到壓逼、生存環境的改變等痛苦。

  (2)老苦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的聽覺、視力也會逐漸衰退,容顏枯槁,行動也覺得艱難。

  (3)病苦一生之中,人人也難免患病,那種痛苦實在不是筆墨所能形容的。

  (4)死苦至於死亡,更會帶來痛苦、恐怖、離別與哀傷。

  我們除了要忍受上述生理上的痛苦,還有精神上的痛苦:

  (5)愛別離苦自己喜愛的人偏偏要分離。

  (6)怨憎會苦自己覺得討厭甚至有宿怨的人偏偏要跟他會面。

  (7)求不得苦自己喜歡的東西偏偏得不到。

  (8)五蘊熾盛苦我們有了這五蘊構成的生命,身體上和心靈上都有很多需求和不安,引致煩惱重重而產生痛苦。

  佛陀要我們深切體會人生就是痛苦這個事實,從而找出解除痛苦的方法。

  二、集諦

  又名苦集聖諦。集是積集、生起的意思。集諦便是分析痛苦生起的原因。我們有八苦是基於有無明,它是與生俱來的盲目衝動,能夠障蔽真理,驅使我們盲目地去貪求。上述的無明和貪慾,合稱為惑。如果我們不設法去除無明、剋制貪慾,而漫無節制地去追求滿足,作出種種善惡的行為,積集不同的業力,我們生命便會在業力的牽引下,一期又一期地相續下去--即過去世的苦果。我們便是這樣不斷地起惑、造業、受果報,在六道中不斷輪迴。

  三、滅諦

  又名苦滅聖諦。從上文可以理解到,當我們斷除了苦因之後,便不會產生苦果;換言之,就是從生死輪迴轉向解脫,這便是滅諦,又稱為涅槃。

  涅槃意譯為圓寂或寂滅。原始佛教按照解脫的情況,把涅槃劃分為兩種:如果我們依循佛陀所教示的方法去修道,當一切煩惱都完全斷除後,這時,生死輪迴的動力停息了,心靈處於安穩寂靜的境界,但壽命未盡,過去世惑、業所招致的肉體,仍然作為生命的依止,稱為有餘依涅槃。到年老去世的時候,肉體和心靈都得到永遠的解脫,不再在三界中生死輪迴,稱為無餘依涅槃。

  四、道諦

  又名苦滅道跡聖諦。道的意思是門徑或實踐的方法,因此道諦是指通向涅槃的門徑或實踐的法。它的內容是能夠使人去惡向善,培養正智的八正道法,我們如果能夠努力修習,到了煩惱凈盡,便可以圓滿地證入涅槃了。

  兩重因果

  上述四諦中,集諦是苦因,能招致生死輪的苦果,兩者都是和輪迴有關的,稱為世間因果;道是樂因,能招致清凈涅槃的樂果,這兩者都是和解脫有關的,所以稱為出世間因果。現在再以列表方式說明:

  ┌ 苦諦--世間苦果 ┐          │          ├── 世間因果          │ 集諦--世間苦因 ┘   四聖諦───┤                   │ 滅諦--出世間樂果 ┐         │          ├── 出世間因果         └ 道諦--出世間樂因 ┘

  四諦作用

  佛陀說四聖諦法,目的是要治癒我們生死輪迴的重病,獲證清凈解脫的涅槃。我們在生死輪迴之中,如同病者;佛陀為我們說法,好比醫生;苦諦是我們的病徵;集諦是我們的病源;道諦是治病的良方;滅諦是病癒的情況。如果我們看了醫生而不服藥的話,那是毫無益處的。因此,在四聖諦中,道諦的八正道法是我們用功的地方。

  十二因緣

  基本內容

  因緣法既是佛陀悟道的主要內容,也是佛法的根本原理。它應用在解釋生命現象時,則可歸納成十二有支,即把生死循環的過程,劃分成十二個環節,前支為因,後生支為果,所以又稱為十二因緣。它的基本內容如下:

  一、老死

  人到年老的階段,生理機能逐步衰弱、退化;心理上時刻受著死亡的威脅。而『老死』是由甚麼引機發的呢?

  二、生

  『老死』是由『生』引發的。有生才有老死,可見在出生的同時,便已經埋伏有死亡的危機了。而『生』又是由甚麼引發的呢?

  三、有

  『生』是由『有』引發的。有,是我們造下身、語、意的善、惡業而積累的潛伏力量;有了業力為緣,使生命不會一期便斷滅,死後再在三界六道中受生。而『有』又是由甚麼引發的呢?

  四、取

  『有』是由『取』引發的。取,是執取。我們由於不了悟因緣法,對於自己及外在的世界,執著以為有實體,貪戀不舍,我們為著滿足自己的需求,因而有身、語、意三業。而『取』又是由甚麼引發的呢?

  五、愛

  『取』是由『愛』引發的。愛,是強烈的慾望。我們對厭惡的丟棄惟恐不及;對喜愛的務求獲取過來,可見愛是造業的原動力。而『愛』又是甚麼引發的呢?

  六、受

  『愛』是由『受』引發的。受,是內心受到外界的剌激,於是產生感受。感受可分為苦受、樂受和不苦不樂的舍愛三種。由於苦、樂的感受,激發生命的欲求,因而引生渴愛。而『受』又是甚麼引發的呢?

  七、觸

  『受』是由『觸』引發的。觸,是指心識藉六根而和外在世界相接觸,因此產生渴愛。而『觸』又是甚麼引發的呢?

  八、六入

  『觸』是由『六入』引發的。六入,即胎兒發育中的眼、耳、鼻、舌、身、意六個感覺系統,出生後稱六根,能夠感覺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外境。這是說生命形成之後,便有種種湩動。而『六入又是由甚麼引發的呢?』

  九、名色

  『六入』是由『名色』引發的。名,是指受、想、行、識四蘊,即心靈;色指色蘊,即肉體。名色,即生命在母體內初階段的身、心組織,日後進一步特化出六入。而『名色』又是由甚麼引發的呢?

  十、識

  『名色』是由『識』引發的。識,是指入胎時的心識。它既是名色的中心,也是精神活動主體,沒有了它,名色的活動也無從產生。而『識』又是由甚麼引發的呢?

  十一、行

  『識』是由『行』引發的。行,是過去造作的業所形成的一股潛伏力量,具有引生下一期生命的功能。我今生的識和名,色便是過去生的業所引發的了。而『行』又是由甚麼引發的呢?

  十二、無明

  『行』是由『無明』引發的。無明,是先天性的盲目衝動,它使我們不了解因緣法的道理,產生種種錯誤的世俗見解,造作種種的善、惡業,從而不斷生死輪迴。因此,無明是我們生苦惱的根源。

  三世因果

  由於過去的無明和行為因,引發心識入胎,形成名色,即胚胎的時期。胚胎漸漸發育,眼等六入隨著成熟,嬰孩出生後,接觸外境而產生苦、樂的感受,這是過去的二因,引發現在五果的第一重因果關係。由於現世的觸、受作用,引起愛、取、有而有業的存在為因,產生未來生和老死的苦果,這是現在的三因,引發未來世二果的第二重因果關係。綜合來說,十二因緣中含有三世兩重因果的關係,現在再以表列的方式說明如下:

  順逆二觀

  十二因緣的因果關係,可從順、逆兩個角度來觀察:如從現實的生和老死出發,反省到生死輪迴是以無明為因,這種由果推因的觀察,稱為往觀,又稱為逆觀法。如果從實踐修行來說,要是能滅除無明,則行也被滅除......以致生和死也被滅除,達到涅槃的解脫境界,這種由因至果的觀察,稱為還觀,又稱為順觀法。

  五蘊無我

  『我』的執著

  我們由於不了解因緣法的道理,而誤以為世間是永恆存在的;身、心是我,或屬於我所保有的。我們為了滿足這個『我』而去追求名、利;為了保有這個『我』而不惜損害他人,造種種業,因而不斷地輪迴生死,承受苦果。

  五蘊意義

  佛陀為了消除我們對『我』的執著,所以用五蘊來分析身、心的構成和活動。蘊,是積集的意思。五蘊即是:

  一、色蘊

  狹義來說單指由四大元素所成的眼、耳、鼻、舌、身五根,即我們的肉體;廣義則包括五根及所對的、聲、香、味、觸五境,即泛指一切的物質現象。

  二、受蘊

  指受外界影響而產生心理上的苦、樂、舍三種感受。

  三、想蘊

  指取像作用。即六根對六境時所反映的各種像貌;亦包括從記憶中所喚起的各種像貌。

  四、行蘊

  狹義來說,是指推動身、語、意三業的意志作用,它是心理活動的原動力;廣義則包括一切精神現象。

  五、識蘊

  即精神的主體,有了別、認知的作用。可依它的功用分為眼、耳、鼻、舌、身、意六識。

  沒有實我

  我們以為『我』是一、常、具主宰性的,其實分析起來,不外是這五蘊組合而成的。其中的色蘊,是構成肉體與精神的總稱。而每一蘊並不是單的獨立體,可見一、常、具主宰性的『實我』是不存在的,我們不過是物質與精神的『五蘊假體』罷了。因此,我們是無常、無我和苦的,如果能夠依循這個道理去思惟觀察,便可以去除種種執著,從而證得涅槃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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