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文化資源
2009-02-21 12:58:00 中國青年網
孝敬父母、愛老、尊老、養老和敬老,是中華文化中特有的現象,它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人性本善的延伸,是社會理性和人婁文明的表現。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它由若干子系統構成,家庭是這些子系統中的一部分,而家庭又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恆久的最基本的構成單位,因此,構建和諧家庭,對於構建和諧社會是十分必要的、基礎性的工程。弘揚中華孝道文化的精華是構建和諧家庭必要的條件之一。
孝道之所以能夠促進社會和諧,是因為在中華文化中,儒家和墨家提倡「孝」,這兩家學說的核心基礎都是「愛」。儒家講「仁愛」,愛心的培養從孝敬父母,愛自己的親人開始。《說文》曰:「仁,親也」;墨家講「兼愛」,無條件地愛一切人。儒家孝的核心是「善事父母」;墨家孝的核心是「利親」。如何者是善於事奉父母,儒家作了十分詳細的論證、分析和規定;墨家沒有講清如何「利親」。這兩個學派所追求的社會目標都是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所以,孝道的前提或基礎是「愛」。人人皆有父母,而年老的父母對於建設家庭、建設國家、哺育子女和教育子女,是付出了極大的辛苦和貢獻的。他們年紀大了,應該得到子女和社會對他們的報償。孝敬父母就是兒女們對他們恩德的回報,這是家庭得以延續、社會得以延續所必須的,也是社會文明的表現,也是對父母和老人們的尊敬。愛是人類普遍的價值的追求,是合於人性的,合於社會發展需要的。
所以,在中華孝道文化「敬親」、「尊親」是十分重要的。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對父母的奉養要「能竭其力」,贍養父母是父母的生存得到保障,這是最基礎的。不奉養父母,自古就認為是不孝的。孟子說:「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奕(賭博、下圍棋)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喜歡)貨財,私妻子(只愛妻子,忘了父母),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縱,放縱)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羞辱),四不孝也;好勇斗很(通狠,忿決),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前三項都是在批評「不顧父母之養」的情形。對父母的孝敬是最本的,但不能只停留在養上,更重要的是要在「敬愛」上。曾子曾說:「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在曾子看來,「尊親」是第一等位的,「能養」是最下等位的。「生則敬養」,不能只「養」而不「敬」。「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敬而養表達兒女對父母的深切的愛,也能使父母「樂其心」,使父母感受獨生女所給以尊愛的溫暖。孔子的學生子路曾經問孔子:「有人於此,夙興夜寐,耕耘樹藝,手足臍脹(手掌足底生了老繭),以養其親,然而無孝之名,何也?」孔子回答說:「意者身不敬與?色不順與?」可風,只有「尊敬」、「和氣「愉色」,才能稱得上是孝子,只養不敬不是真正的孝敬父母,不敬不養者實為禽獸不如,忤逆不孝者,必定破壞家庭的和眭,影響社會的和諧。所以,愛親、尊親、敬親、養親,就能使家庭其樂融融,使家庭和諧。
孝道之所以能促進社會和諧,是因為「孝道」能促進鄰里和諧。《禮記·坊記》說:「睦於父母之黨,可謂孝矣。」孝道的核心是愛,由愛而敬而尊。有孝敬之心的人就有愛心,有愛心就有敬心。從愛父母、愛自己的親人開始,把這種愛推廣出去愛周圍的人,愛鄰里鄉黨,直至愛同事、同仁、同學等等。孟子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儒家的「推恩原則」,它是仁孝為基礎的。對自己父母、親人都不愛的人是絕對不可能愛別人的。在古代自然經濟條件下,人們的活動範圍只局限在鄰里鄉黨的範圍之內,把這種睦於鄉黨的行為推廣開來,可以看成是工作單位或自己周圍的同事。《孝經》說:「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親愛自己父母的人,就不敢厭惡別人;敬重自己父母的人,就不敢輕慢別人。這樣就能使人與人之間相互敬愛,相互尊重。具有仁德孝道的人,不但內心善良,而且有寬闊的胸懷,還會把四海的人都當作兄弟來看待,所以子夏說說:「四海之內,皆兄弟也。」有了這樣的胸懷能不會團結、友愛與和諧周圍的同仁、同事嗎? 孝道之所以能促進社會和諧,是因為「孝道」培養人的道德自覺,具有遵守社會法律規範的自律性。孔子的學生有子說: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孝心即是仁愛之心,是為人的基本道德。有孝心的人就有仁愛之心,有仁愛之心的就有榮譽感和羞恥感,就有道德自覺和社會責任。就不可能發生「犯上作亂」等違法的行為。《孝經》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或好勇鬥狠,傷了身體;或違法犯罪而身陷囹圄或被處決,毀傷了身體或失去了生命,是對父母的不孝;作不義的事情,如貪污、受賄、盜竊等,給父母帶來恥辱,也是不孝。凡有孝心的人,就有道德的、法律的自覺,就會減少犯罪,達到社會的和諧。
孝道之所以能促進社會和諧,是因為「孝道」提倡為國家建功立業,實現人生的價值。《孝經》說:「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立身行道,為國家建功立業是孝和重要內容之一。「孝」,從事奉父母開始。這是最基本的孝行,更重要的是要為國家服務。《孝經》還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為國家服務),終於立身。」在對國家盡忠和對父母盡孝不能兩全的情況下,對國愛盡忠是第一位的。為國家服務,盡忠,直至獻出生命,是最大的孝。歷史上的岳飛就是突出的例子。「立德、立功、立言」等「三不朽」是中華民族典型的價值觀。只有對國家民族作了好事,建立了豐功偉績的人,才能揚名於後世,為父母爭光,為國家民族爭光。所以,「孝」不但導人為善,還導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導人建功立業。這樣人們都積極學習向上,一心為國家、為民族,因而能夠團結、互助、和諧。
孝道之所以能促進社會和諧,是因為「孝道」提倡「從義不從父」。孔子教育人要「義之與比」,唯義所從,對於父母也是一樣的。首先自己不要作不義的事情,不要作違法的事情,給父母帶來恥辱。同時,如果父母有不義的行為或者違犯了法律,必須要「諫諍」,不能順從、包庇。如果順從,不諫諍,就是不孝。孟子強調說:「不孝有三」:「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同樣,荀子引孔子的話說,對於父母的不義行為,不爭就是不孝。據《荀子·子道》篇記載:「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忠)乎?』三問,孔子不對。孔子趨出以語子貢曰:『鄉者,君問丘也,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乎?三問而丘不對,賜以為何如?』子貢曰:『子從父命,孝矣。臣從君命,貞矣,夫子有奚對焉?』孔子曰:『小人哉!賜不識也!昔萬乘之國,有爭(諍諫)臣四人,則封疆不削;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爭臣二人,則宗廟不毀。父有爭子,不行無禮;士有爭友,不為不義。故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審其所以從之之謂孝、之謂貞也。』」孔子把子貢「子從父命,孝矣;臣從君命,忠矣」的言論批評為小人之見。孔子認為,對於君上、父親的錯誤或不義的言行要進行諫諍,使之改正錯誤,才能算是孝順和忠貞。這種唯義是從的思想,對父母要諫諍的思想,使家庭成員既要遵守社會的道德,又必須要守法,不做不義的、違法的事情,這樣不但家庭和諧,社會也和諧了。
孝道之所以能促進社會和諧,是因為「孝道」提倡生態的保護,提倡人與自然的和諧。「孝」的核心是愛,從愛自己的父母、愛自己的親人開始,到愛周圍的人,到宇宙中的萬物,把孝心擴展到去愛萬物是邏輯之必然。《大戴禮記·曾子大孝》說:「草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就是說,破壞了生太的平衡就是不孝。孔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孟子也主張:「數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時入山林」,要愛護自然和保護自然,這是從「仁愛」思想中必須引發出來的思想,惠施的「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以及莊子的「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思想都是「孝」這種愛心擴展開來的必然結果,都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文化基因之一。更是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表現。儒家把人和萬物都看成是天地、宇宙所生的兒女。宋代哲學家張載說:「乾稱父,坤稱母。予(我,即人)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民(人),吾同胞;物,吾與也。」人是我的同胞,萬物是我的朋友,因此,不但人與人之間要相愛,而且還友愛宇宙萬物,這也是孝。由此可見,儒家的孝道觀不但能夠社會的和諧,而且能夠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
由此可見,傳統的孝德孝道對於構建和諧社會是極其有意義的,因此,繼承、弘揚孝道文化的精華,在實踐中加以創新、發展是十分必要的。
(王巧玲: 內江師範學院教授)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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