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房產證署名後房子到底歸誰
12月已至,2015年轉眼將逝,今年的買房目標實現了嗎?在樓市新政的頻頻刺激下,准夫妻們也在禁不住誘惑,紛紛物色起自己的婚房了。但是擺在前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如何署名!
買房署名這是一個經濟命題,也是一個感情命題。還沒買房,從房本本上寫誰的名字開始,就已經是「暗潮湧動」。沒錯,正如各大媒體報道的一樣,房產證上的署名很重要,房產證上有名字,就感覺這個房子有自己的一份,但是,房產證上有你名字了,房子就真的是你的了?未必。關於《房產證署名後,房子歸誰》的問題,融360小編為你梳理了三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在絕大多數購房者看來,如果房產證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實不是的。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經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因此你不要考慮是婚前還是婚後寫名字了,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如果你想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那麼一定要注意這一點,否則,竹籃打水一場空。
就算房產證上沒你的名字也有你的份
從一紙公文的角度上看,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有名字才算數,而另一方面,結婚前買的房子,就算是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鬧上法庭,沒有證據能證明你出了錢 ,寫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但是,上述這種情況也僅僅是考慮到婚前買房,如果是領結婚證後買的房子,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父母全資買下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是贈予其子女,也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萬一不幸離婚,房屋所有權者也要補償對方出款的部分,以及房子的溢價部分。所以,犯不著結了婚還爭署名。
房產證上署名越多 繳納的稅款也越多
最後,融360小編想說的是關於房產證上寫幾個名字的問題,其實房產證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都沒問題,但寫的人越多,要繳納的稅款越多,如果寫父母的名字,過世後也要再交遺產稅。
另外,想想就知道,房產證上加名、減名的手續必然很麻煩。手續繁瑣不說,甚至在更名的過程中,還要繳納數萬元的費用。
房產證上署名男方或女方一人、夫妻雙方、還是夫妻雙方和雙方父母,到底哪種方式比較好呢?其實,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不管是哪種方式本身都沒有對與錯之分,與其費盡心思爭奪這些,不如好好經營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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