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歐英亞:全球外匯交易監管發展,只看這篇文章就夠了


導讀:外匯保證金行業給交易者帶來了全球範圍內的交易機會,經紀商讓交易者在一個賬戶內就可以方便交易外匯、貴金屬、股指、大宗商品、股票差價合約等等各種金融產品。作為一個十分年輕有活力的行業,外匯保證金交易在全球範圍內發展也僅僅不過20年的時間,湧現出了一批包括嘉盛、CMCMarkets、SAXOBank在內的行業領軍的上市公司與金融科技公司。

隨著行業的發展和全球金融市場的發展,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對於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監管內容與方式也在不斷變化,大體以本著客戶資金安全和交易公平為原則,最近有著越加嚴格的趨向;而與監管愈加嚴格相反的是,投身進入這個金融市場的經紀商卻越來越多,可以交易的標的、做市商的數量與市場體量也越來越大。

今天讓我們用一文帶大家領略外匯保證金交易在全球範圍內的發展歷程與趨勢。

一、外匯保證金監管在美國

可以說,現在的外匯保證金行業在全球的擴張是從美國開始的,在1999年柯林頓政府的領導下國會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外匯在美國正式進入了零售時代。外匯市場上耳熟能詳的嘉盛、福匯都是在1999、2000年相繼成立的。

在隨後的幾年中,美國外匯保證金市場蓬勃發展,一片欣欣向榮,對於市場而言"外匯交易"在當時仍然是一個新穎的概念,很多美國交易者願意嘗試參與全球外匯市場的交易。

監管也是隨著市場的發展不斷進步的,我們介紹一下美國外匯、期貨行業的監管單位:首先是政府監管方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在1981年CFTC批准NFA成為美國期貨行業的"註冊期貨協會",類似於國內證監會與中國期貨業協會的關係。

2008年次貸危機之後,普遍認為華爾街與OTC市場太危險,急需整改和控制。2009年6月17日,奧巴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從金融機構監管、金融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危機處理和國際合作等方面構築安全防線,期望以此恢復對美國金融體系的信心。

這一被稱為史上最嚴改革法案的,由Dodd-Frank參議員提出的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案(Dodd-FrankWallStreetReformandConsumerProtectionAct)改變了美國的金融監管體制。

法案規定,主要貨幣交易槓桿最高1:50,交叉盤最高1:20。這項法案最開始的提案是1:10,結果遭到美國絕大多數券商聯名堅決反對,數個券商還聯合搞了調查問卷,發動客戶給CFTC寫信,給議員打電話等等。最終,迫於壓力,CFTC妥協了。

即使在槓桿被調低,外匯保證金券商們幾年的累積讓他們取得了非常快速的發展。除了福匯、嘉盛相繼上市之外,2010年美國公司雜誌評選的發展最快5000強中還有數家美國Broker上了榜,其中包括福匯、嘉盛、ForexClub、IBFX、GFT等等。

https://www.inc.com/profile/gain-capital

但也正是政策方面的收緊,美國本土市場開始萎縮了,從2009年今年,在美國擁有外匯保證金業務的券商從原來的20多家只剩下了5家。今年的FXCM福匯被罰,給美國外匯零售市場的前景抹上了更重的陰影。

因為長期隱瞞與客戶之間存在利益衝突,NFA與CFTC在今年2月份處罰福匯700萬美金、吊銷美國監管牌照,不允許福匯在美國繼續經營外匯業務,福匯與嘉盛隨後簽訂合約,福匯美國的所有客戶賣給了嘉盛。自此,美國外匯保證金市場進入了嘉盛一統天下的時代。

二、外匯保證金監管在英國

說到英國外匯保證金市場的發展,其實是從一個叫做點差交易(SpreadBetting)的產品開始的,IGmarkets在1974年成立以點差交易為初始業務並為客戶提供服務,後來湧現了一批我們耳熟能詳的英國本土交易商,包括CMCmarkets,CityIndex,ODLSecurity等等。

直到現在,SpreadBetting相較於外匯保證金交易在英國在仍然處於更主導的地位,交易與計算方式兩者相似,而且點差交易不用繳納任何的個人所得稅。

在金融監管的發展方面,從1985年起,撒切爾夫人執政的政府成立了證券投資委員會,縮寫SIB,負責監管證券投資行業;同期出台了一個政策叫金融服務業自由化,廢除各項金融管制,推動混業經營。就是銀行可以搞證券業務,可以和投行融合。一切放開,這就是英國金融業大爆炸的時代。

布萊爾政府在1997年上台後,則將體制完全改組,成立一個大型的金融監管新機構--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同時把原本屬於英格蘭銀行的監管銀行業的職能,移交給了FSA。FSA的定位,相當於我國的三會結合在一起(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事業,包括證券和期貨。

到了2008年,全球發生金融危機,英國受到沉重打擊。英國做了檢討,認為英格蘭銀行、金融服務局FSA和財政部三方共同監管的體制,是導致英國金融受挫的重要原因。反思的結果,是英國出台了《2012年金融服務法案》,在2013年撤銷了布萊爾時代設立的金融服務局FSA,把FSA拆分為兩個機構:FCA和PRA;FCA全稱是行為金融監管局,PRA全稱是審慎監管局,主要負責銀行業的監管。

英國的金融監管體系在外匯行業中豎立著特別的威信與地位,FCA為在英國券商開戶的全球客戶都提供了金融保險FSCS,當交易商破產時將可以得到最多5萬英鎊的政府擔保賠償,這個保險在瑞郎黑天鵝時間導致的Alpari艾福瑞倒閉事件中得到了實踐,艾福瑞破產後英國指定KPMG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破產清算人,經歷了數年的破產清算流程,雖然大部分投資額在5萬英鎊以下的客戶最終得到了賠付,但過程冗長磨人,並非想像中容易。

在去年年底,FCA監管發布了新的監管政策草案,並公開徵求意見。新政策包括限制零售外匯券商提供給客戶的贈金政策。在昨日FCA正式宣布該徵詢意見所涉及的政策短時間內將不會有任何調整,原因基於歐洲經濟區證券監管機構ESMA將會審視針對全體歐洲券商的金融槓桿規定政策。

ESMA在昨日早些時間宣布將會針對其監管範圍內的歐洲券商提供的零售外匯保證金交易與CFD交易政策進行重新的制定,包括交易槓桿限制、賬戶穿倉保護政策、爆倉比例政策以及在全歐洲範圍內的廣告內容限制。

在這個情況下,英國外匯行業不得不考慮ESMA和FCA潛在的槓桿限制政策是否會對市場造成衝擊?如何平衡與滿足客戶對資金安全與高槓桿、靈活度的要求,如何與ESMA進行周旋和爭取;而歐洲客戶也有了更多的時間去思考券商提供的交易環境是否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世界其他地區的監管環境是否更適合自己進行交易。

FCA與ESMA的決定,將會影響英國外匯保證金市場的未來。

三、外匯保證金監管在歐洲

我們再來說說歐盟,歐洲各國的外匯零售行業的發展是隨著英美市場的發展而繁榮起來的,只是因為歐盟的特殊政治體制的關係,歐洲的外匯保證金行業處在一個機構的協調監管和一個法律框架下,各國監管機構根據各國的自身情況分別管理本國市場。

(歐洲證券市場管理局ESMA的宣傳海報)

我們先說歐洲金融監管的"一個機構"--歐洲證券市場管理局ESMA是負責歐洲OTC產品相關規則的制定與修改機構,外匯和CFD產品的監管都在其職能範圍之內,使命是建立一套歐盟統一的資本市場監管規則,通過有效的監督和監管為歐盟投資者提供保護,並為金融機構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就在最近,ESMA宣布將會針對其監管範圍內的歐洲券商提供的零售外匯保證金交易與CFD交易政策進行重新的制定,包括交易槓桿限制、賬戶穿倉保護政策、爆倉比例政策以及在全歐洲範圍內的廣告內容限制。

歐洲市場的監管框架叫做"歐洲金融工具市場指令"--MiFID,歐洲EEA經濟區的各國在MiFID的總框架內再規定本國的監管細則。

各國監管機構根據自身情況分別管理,我們拿CFD產品來舉個例子,作為歐洲經濟區成員國的英國監管機構FCA對於CFD產品的限制並不多,但同時歐洲經濟區成員的荷蘭則是完全禁止CFD交易,比利時禁止場外CFD交易。

而在2018年,更新換代的新框架--MiFIDII即將生效,其中規定了許多關於交易商與代理商之間的信息披露要求,可能會對現有的商業體系造成很大的影響(金融監管形勢大變天--專訪嘉盛全球企業發展主管DiegoRotsztain)。其中包括:

(1)IB從歐盟境內交易商處繼續獲得基於交易量的傭金支付的能力將受到限制;

(2)IB必須向其客戶持續提供增值服務;

(3)IB必須向其客戶披露具體傭金。

可以預判,當MiFIDII正是實行了之後,現有的交易商與代理之間的合作體系將會被打破;同時ESMA可能會繼續縮緊歐洲外匯券商可為客戶提供的槓桿和其他服務,歐盟外匯交易商的日子將會越來越不好過了。

四、外匯保證金監管在亞太地區與大洋洲

日本的零售外匯保證金交易是從1998年開始的,在經歷了數年的經濟衰退以及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日本的金融系統幾近崩潰,隨即通過了《金融再生法案》,通過開放市場、理清金融企業的破產清算處理。藉此外匯保證金向散戶敞開了大門。

渡邊太太們的交易能力不容小覷,而且因其靈活、有槓桿的特性一發不可收拾,成為了非常流行的交易市場。而槓桿也成了金融監管上邁不過去的一道坎,2010年,日本金融廳FSA將外匯槓桿限制在了50:1;而到了2011年,槓桿比例被提高限制在了25:1。

大洋洲的兩個國家,澳大利亞與紐西蘭都是可以合法開展業務的,而且監管也是一天比一天嚴格,澳大利亞國會在2017年3月27日,通過對零售場外(OTC)衍生品行業有關客戶資金的改革決定,取消了允許澳大利亞金融服務持牌公司使用零售OTC衍生品客戶信託賬戶資金的規定,命令ASIC監管下的持牌公司必須將客戶資金隔離存放於信託賬戶中。但當中有一年寬限期至2018年3月,投資者要留意他們的資金仍有被盜用的風險。因目前外匯商可擅自利用客戶的資金用作公司支付營運之用,投資者的資金毫無保障。這也解釋了為什麽在黑天鵝事件中,有部分投資者不能取回分毫。

另外,澳大利亞的監管機構ASIC已經禁止再申請新的ASIC牌照,也一直有新聞說ASIC正在考慮降槓桿與限制CFD產品;紐西蘭金融監管機構FMA則越來越嚴格的審查已經擁有牌照的公司的資質,前幾天FMA還對僅持有FSPR金融註冊的公司做了一個風險聲明。在這裡要注意,市面上有經紀商說他們受FSPR監管,但FSPR其實並不是監管機構而只是金融公司註冊機構。

值得一提的是,它並沒有任何監管職能,所以如果有經紀商只說有FSPR牌照,這有可能是在誤導投資者,另外,和塞普勒斯的CYSEC一樣,FMA也是沒有要求外匯商把客戶資金隔離,所以投資者要面對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五、外匯保證金監管在離岸群島地區

開曼群島的CIMA:開曼群島是英國海外領地,開曼群島貨幣管理局(CIMA)是開曼群島主要的金融服務監管部門。在合規方面,開曼群島在FAFT排名第五位,(FAFT是建立反洗錢標準的國際機構),CIMA與全球各國的貨幣管理機構合作來保證符合國際反洗錢規定。CIMA監管300多家銀行,800多家保險公司以及10000多個共同基金。

開曼CIMA監管最值得稱道的一點在於禁止外匯經紀商以任意形式和任意比例挪用客戶資金,要求被監管的外匯券商做到嚴格的自有資金與客戶資金完全分離,這一監管的合規要求之嚴放眼全球只有英國FCA有著同樣的要求。

英屬維爾京群島的FSC: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政府指定金融監管機構為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委員會,簡稱"BVIFSC",負責監管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離岸公司"。《2010年證券與投資業務法》,是目前管制英屬維爾京群島投資業務活動的新監管制度。

六、發展與展望

就市場現狀而言,各家外匯券商應對全球範圍內的合規性審查主要有三種處理方法:

第一類交易商按照市場、地區的不同對應使用監管牌照(比如IG、CMC),這一類券商在全球擁有多塊金融牌照,可以做到因地制宜,為不同地區的客戶提供對應的監管體系。

第二類交易商只選擇使用一個受到嚴格監管的實體為全球客戶提供外匯經紀服務,代表為ThinkMarkets智匯,同時擁有FCA監管與ASIC澳大利亞監管,選擇使用澳大利亞ASIC作為客戶的監管單位。

第三類交易商也在全球範圍內擁有不同牌照,靈活的為客戶提供不同的選擇,嘉盛現在的客戶可以任意選擇CIMA監管與FCA監管兩種不同的開戶實體,在平衡合規嚴謹程度與客戶體驗的同時,也儘可能的保護了客戶的選擇權。

全球監管越來越嚴,在給予客戶流暢與便利的交易和開戶體驗與日趨嚴格的監管之間交易商如何維持平衡呢?諸多受到FCA監管的英國本土經紀商都表示正在尋求除了FCA以外的監管,這一現象表明外匯保證金交易商不拘泥於單監管機構、靈活對應各地不同合規需求的情況將會更加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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