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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幾千年的謬誤,你是不是中槍了

經常見到有人說漢字是「象形文字」,其實這是一個概念上的混淆。象形文字是文字的早期形態,如古埃及聖書字早期的「神聖體」和中國納西族的東巴文。

漢字經歷了象形化、線條化、筆畫化三個階段,現代漢字早就不是象形文字了,比如說「日」字寫作「⊙」是象形文字,寫作「日」就不是了,而成為純粹的符號了。再如「何」:

「何」的本義是負荷的「荷」,象人負戈之形,在後來的字形中是看不出來的。經過數千年的發展,絕大多數的字形都已不是古文原貌了,許慎《說文解字》以小篆為本,尚有諸多訛誤,更何況是楷書了。因此可以說,凡是不看古文字材料,直接對現代漢字進行字形分析,都是耍流氓。

「何」的本義是負荷的「荷」,象人負戈之形,在後來的字形中是看不出來的。經過數千年的發展,絕大多數的字形都已不是古文原貌了,許慎《說文解字》以小篆為本,尚有諸多訛誤,更何況是楷書了。因此可以說,凡是不看古文字材料,直接對現代漢字進行字形分析,都是耍流氓。

來看「牛」和「半」:

「牛」的甲骨文形體是一個牛頭的簡化, 「半」字從八從牛,「八」是分的意思,比如「分」字,從八從刀,就是一刀將東西分為兩半,《說文》中說:「牛為大物,可以分也。」所以「半」字從牛。這些古文字形經過線條化和筆畫化的學演變,已經很難看出最初的字理了,這樣的字僅從今文字形是無法分析的。

「牛」的甲骨文形體是一個牛頭的簡化, 「半」字從八從牛,「八」是分的意思,比如「分」字,從八從刀,就是一刀將東西分為兩半,《說文》中說:「牛為大物,可以分也。」所以「半」字從牛。這些古文字形經過線條化和筆畫化的學演變,已經很難看出最初的字理了,這樣的字僅從今文字形是無法分析的。

「方」字與「圓」字非常彆扭。「方」字根本不方,其字形倒有些像「元」字的同胞弟兄;而「圓」字本來方方正正,有角有棱,不識字的人,很容易從象形上判為「方」字。

首先「方」字從哪也看不出來像「元」,即便生拉硬扯,兄弟的「兄」都比「方」長的像「元」。「方」字的情況與「牛」、「半」相類,都是古今字形演變造成的差異。

「方」字的甲文象耒形,徐中舒《金文詁林》認為當訓為「一曰臿土謂之坺」的「坺(垡)」,即耕地翻土之義,如唐· 韓愈《送文暢師北游》:「余期報恩後,謝病老耕垡。」至於它後來有了方形、方向的意思,則是同音假借的緣故。

「方」字的甲文象耒形,徐中舒《金文詁林》認為當訓為「一曰臿土謂之坺」的「坺(垡)」,即耕地翻土之義,如唐· 韓愈《送文暢師北游》:「余期報恩後,謝病老耕垡。」至於它後來有了方形、方向的意思,則是同音假借的緣故。

「圓」的演變過程略有些複雜,最初形體作「○」表示圓形的意思,後來在其下方加了一個鼎形,因為絕大多數的鼎都是圓形的,意為鼎口的圓形,繼而「鼎」形類化為「貝」形,即為現在的「員」,再後來在「員」字之上加了一個「囗」,就成來現在的「圓」。

「出」字與「重」的顛倒。「出」字系「兩山」重疊,可謂「重」也;而「重」字為「千里」二字合成,可謂遠矣。

前面提到了一個概念叫作「類化」,所謂類化就是在文字發展過程中,原本不同的兩個或多個構字部件漸漸趨於相同。因此現代漢字中擁有相同構件的兩個字,並不一定意味著包含了相同的涵義,比如「出」和「重」:

「出」字甲文從止從凵,「止」象腳之形,其本義是腳;「凵」即是「坎」,地下陷也。人類早期曾以地穴為居,這個「凵」很可能就是居住的地穴,「止」的腳形是朝外的,所以「出」就是象從坎穴中走出之形,隸變以後,類化為兩山相疊的字形。

「重」的早期字形從人從東,「東」象橐形,是一個兩端紮起的大口袋,所以「重」字象人負重之形,義即為重。後來將「東」的一豎與「人」字表示腿的豎劃合併,再在下邊加上兩橫,或為飾筆,或為羨劃,與字義無關。「重」字到小篆都看不出所謂「千里」的樣子,許慎依小篆字形將其析為「從壬東聲」,雖不正確,總還算是靠點譜。所謂的「千里」重,也是隸變時類化的產物。

「射」字與「矮」字的顛倒。「射」由「身」和「寸」組成,身子僅有寸長,自然「矮」也;「矮」字由「矢」與「委」組成,「矢」者箭也,「委」者放棄也,將箭放棄,才是「射」也。

「射」字左邊的「身」其實是弓,在甲骨文中有兩種構形,一是從弓從矢,《說文》以此為標目。「弓」、「屍」、「身」古文字形相近,古文中經常混用,「射」字所從的「身」就是從「弓」字訛變而來,至小篆已成正體。

右邊的「寸」,其本義也不是長度單位,「寸」與「又」同源,象手形。「寸」是在「又」的基礎上,在手腕處加了一點作為指事符號,即手腕之義。現在中醫學還將手掌與前臂的連接處稱為寸。但作為構字部件使用的「寸」與「又」無別,皆表示手。

「矮」所從的「矢」確是弓矢的「矢」,由於弓、弦、矢所構成的結構與幾何學中的弧弦及其半徑十分相似,所以在中國古代幾何學中將弧弦的半徑稱為「矢」,如清·戴震《句股割圜記上》:「值弧與弦之半曰矢。」這樣「矢」就成了一個度量名稱,有了度量之義,「矮」字從矢,正是取義於此。至於「委」是一個表音部件,與意義無關,「矮」字從矢委聲,是個形聲字。

「鳳」字與「鴨」字的錯誤。鳳為鳥中之王,實乃天下第一鳥,卻以「凡鳥」自稱;而鴨純屬禽中凡者,鄉間遍地成群,卻以「甲鳥」相譽。

漢字中存在著大量的形聲字,因為語言中有很多詞語的意思無法用圖形來表示,比如虛詞、代詞等。最初人們用同音假借的方法,借用已有的同音字來表示,這些字叫作假借字。如前文提到的「何」,本是負荷的「荷」,用來表示疑問詞「何」就是假借,後來用荷花的「荷」表示負荷的「荷」也是假借。但同音假借不宜大量使用,容易造成用字的混亂,同時隨著人類的生活越來越複雜,所需要的語詞和文字也越來越豐富,這就需要一種更加高效便捷且便於記憶的文字形式。於是人們找來兩個字形,一個表示意義,一個表示讀音,這樣便產生了形聲字,表義的部分叫作形符,表音的部分叫作聲符。商代甲骨文中就已出現了相當數量的形聲字,現代漢字中形聲字的數量更是達到了97%,可以說形聲字的出現是一種文字走向成熟的標誌。其他古老文字由於沒能傳承下來,中斷了發展的脈絡,所以並未體現出形聲化的趨勢,但古埃及文字在其消亡之前,已出現了少量形聲字。

形聲字的聲符與字義無關,但歷史上卻不乏有人將其當作表義成份加以分析,比如王安石所作的《字說》。其說多為牽強附會,不足為憑,前面故事裡蘇軾引《詩經》為王安石解「鳩」字,恐怕不無揶揄意。

「鳳」的早期字形是一隻羽毛華麗的鳥,但因與「鳥」字十分相似,辨識度不高,於是給「鳳」字加了一個聲符「凡」,而原來的字形也從簡類化為「鳥」形。所以這個「鳳」不是什麼「凡鳥」,而是從鳥凡聲,是個形聲字。

至於「鴨」字從鳥甲聲,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炊」字與「煙」字理應移義。欠火則「煙冒」,因火才可「炊」。

作者說欠火才冒煙,因火當為炊,而古代卻有「此木為柴,因火成煙」的段子,可見拆字說文本身就是一件主觀性很強的事情,只要想像力夠豐富,可以說出無限多種解釋。

「煙」字從火因聲,與前面幾個字同理。「炊」字略有一點不同,從火吹省聲,也就是說「炊」字所從的「欠」不是真的「欠」,而是「吹」的簡省,「炊」的真正聲符是「吹」。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日常生活中人們對於漢字理解的三個誤區:

第一,不參照古文字形,對現代漢字進行直接分析。

第二,不考慮文字演變中的類化與訛混,將構字部件等同視之。

第三,把形聲字的聲符當作表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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